《生死疲劳》的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3-03-30 21:31:31 阅读数量:

[最新]《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精选。

感谢阅读我们为你整理的《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读书是运用语言文字来获取更多的知识,找到更好的思维模式,读了作品后,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写读后感时要有主次感与逻辑感。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篇1)

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头一样重的书到乡下奶奶家过节,闲来无事便上阁楼读上一时半会,或是早上伴着鸭子下塘的嘈杂,或是在乡村冬夜特有的寂静之下,七日之后最终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不是别的,却是高密县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那些在如今中国大地上以极快的速度褪去的别样景色总是最容易唤起我怀旧的情绪。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每一座村庄都是一个卢浮宫,里面都有珍奇异宝,需要保留。请不要说这是我个人不切实际怀旧的毛病,你为什么至今还保存着年少时夹在书页里的银杏树叶?多年后的某一天,当枯干的树叶不经意地落下的哪一刻,难道你没有对人生有什么新的感悟?一片银杏树叶就像一座村庄,一座村庄承载着无数份魂牵梦绕的乡愁。以至于每次经过以往生活过而如今盖头换面的小镇的时候,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虽然我也期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以往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的碑文是这样写的: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厚重感地轮回,而我们对乡村的记忆最终也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入黄土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祈求这个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篇2)

生死疲劳出了也很长时间了,一向没看,主要原因是不敢看吧。像檀香刑,要不是有人力荐,必须不会看,等到真的看了,果然无法消受。生死疲劳倒没有像想象的那般暴力。或者说,是另一种暴力。莫言在书中随心所欲的叙述,开始使我感到新鲜和惊喜,之后则是感到不悦。再加上他把自我也在书中安排上一个主角——这个主角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对人物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样的安排,使得作者对整个故事,故事中人物的控制越发专制。到了最终,主人公西门闹转世成猴,两年后又被蓝开放打死,这样的情节已经很明显的是作者对结尾的刻意安排,而莫言还觉得不够,最终忍不住自我跳出来,对故事中人物的归宿做个交代。

我想莫言必须很爱他的这些主角们,所以必须要给他们安排一个结局。可这也恰恰说明了,这些主角之于莫言,并非是独立的人,而只是他创造出来的主角。他像上帝爱子民一样的爱着他造出来的那些人。我想起了余华,他在介绍自我的创作感受时以往过类似这样的话:"写到之后,就不是我在替他们说话,他们自我站起来,说出的话让我也感到惊讶。"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莫言这种包办一切的做法让我感到有些不适。

这就是我为生死疲劳挑出的最大毛病吧,或许,这也不是一个毛病。我还记得刚刚看第一部分驴折腾时我的惊喜,正如你所说,莫言疯狂了。而他随心所欲的语言也感染了我。可是再往下来,牛犟劲,猪撒欢,还是这样。也许是因为我听了莫言太多的疯言疯语,已经疲倦,或者是作者自我感到了疲倦,猪撒欢一段让我觉得,生生死死的轮回,真是会让人疲劳。好在最终一大部分狗精神,不管是因为作者发现自我已经没有办法完全站在动物的视角叙述,还是作者有意为之,叙述成了两个主角两个线索共同的推进,倒是让我重拾对生死轮回的信心。

另一方面,整本书都充满了作者的写作技巧。这让我联想起,理发店里手艺出众的师傅在为顾客理发的时候时不时的耍着剪子。可是换个角度说,能让一把剪刀上下翻飞盛开出美丽的花,莫言终究是实力雄厚。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篇3)

先说一下自己这个读后感的标题。

这标题,是我为图简便,从莫言这部小说里的两句话中化生出来的。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的差不多“过目不忘”,年岁不饶人嘛,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想起博客有几日没有更新了,没什么文字可写,不正好写几句读后感,一是聊作更新充帐,一是可以顺便显摆一下,证明最近读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夫就是农夫,连鼎鼎大名的莫言的小说都没有读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勉借荒诞叙庄严。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xx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篇4)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莫言这部小说里有两句话,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一、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

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二、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

三、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对于我来说,一时间还很难把这本书的精髓吃透,但我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去品味,去琢磨,做为中国人,莫言是中国人的骄傲!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篇5)

读《生死疲劳》有感生死疲劳,生死疲劳,生和死都很疲劳。

依然是一部极具莫言特色的小说,徘徊于玄幻和现实之间,巧妙的语言把每个人的特点娓娓道来,沉重的历史事件在巧妙地描述风格和独特的描述角度,形象的展此刻人民面前,让人感到发笑,又让人不禁去反思那个历史的疯狂。

历史要学会辩证的看,舆论宣传的力量让人扫除迷信又树立了新的迷信。黄世仁周扒皮的地主形象深入人心,西门闹是个另类,他勤俭持家,宅心仁厚,乐善好施,也有着正常男人的爱好,逢灾遇难体恤乡亲,共度难关,但到了以身份决定命运的年代,他就是黄世仁,就是周扒皮,贪婪、自私、嫉妒的狭隘面在革命的助长下愈加的疯狂,以前理解施舍的弱势群体,全然忘记了西门闹:的善行,只听到了黄世仁的贪婪和周扒皮的残暴,然后西门闹就身首异处了。我们不禁对那段历史充满了不屑和鄙夷,似乎所有的地主土豪富绅都是冤死的西门闹。看看当下,黄世仁多还是西门闹多?大众就是那么容易被舆论所吸引。尤其是在社会差距加大的时候,在勤劳不必须致富,投机倒把,强买强卖反而高高在上的时候,一点煽风点火,群众中的极端分子就会成燎原之势。革命的熊熊烈火不会无缘无故燃起,当然也会无缘无故啊的烧伤无辜。最期望革命的是无牵无挂的数来宝、蹭吃蹭喝的乞丐、无所顾忌心理扭曲的光棍。大风扬起带起的风沙加剧了大风的危害。做一个好人难,做一个有名的好人难,做一个乱世中的好人难。

靠得住与靠不住,靠得住的人有白氏、迎春、蓝脸,靠不住的人有儿子、亲儿子、小三、你以前施舍的人。正房妻子白氏,明媒正娶,貌不惊人,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即使在丈夫遇难之后,也没有落井下石以求自保,忍受了各种身体和心理上的侮辱,让人为之动容。迎春,白氏之前的丫鬟转为妾,给前夫生了双胞胎,土改后默默地选取了跟前夫的长工蓝脸过日子,既不诋毁前夫,也不抱怨世道,默默地将前夫的子女带大,安稳的过日子,是一个好女人。同样是身为小妾的吴秋香在丈夫被打倒后,迅速反咬一口,血口喷人,活脱脱一个变色龙。金龙的表现让人难以忍受,作为儿子,本身出身问题就是一个知名的缺陷,因为蓝脸得到了身份上的解脱,最后他的疯狂狠狠的洒在了他的爹身上,大义灭亲,疯狂的年代,疯狂的人啊。蓝脸一个敢于跟时代、跟主流、跟政府对抗的人,一个被那个时代硬硬的整成精神错乱的人,一个让人佩服的人,一个纯朴坚守己见的人。动乱的年代,人都想苟活,活得方式不同,一个品德败坏的人能活下去,能活的风光、盛气凌人,注定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是社会本身的问题,我们能够用道德来批判他们,却实在是无法阻挡他们求生、求虚荣的本能,社会环境导致的。白氏、迎春、蓝脸还是值得我们的尊重和怜悯,到好的时代他们配得上幸福、美满。像敢于向这个社会的不公对抗的人致敬,也不能指望每个人都对社会提出他们的想法,他们只是想生存下去。

莫言这小子喜欢自嘲,自嘲的让人觉得他的玄幻小说如此的真实,爱憎分明却又含而不说,留给我们想象的空间,历史就是这么残酷,我们又难逃历史的轮回。

这本书让我有了对历史的重新认识,有了历史中人性的错杂的重新认识,自信的应对人生,自信的去应对生活,历史就是由普普通通得一幕去上映。

《生死疲劳》的读后感(篇6)

这本作者只用了四十多天和50支笔写就的浩浩荡荡气势磅礴的大作,最终感动我的竟然是一句“掌柜的,你也去吧。”——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对主人公西门闹的第四个转世西门狗说的临终前最后一句话。

写作只用四十多天,但功力的聚集来自莫言半个多世纪的人生阅历。他魔幻现实的笔法描述了1950年到2000年半个世纪乡村中国的巨变。更有意思的是,很多场景就像是21世纪中国的预演,比如死猪入江,大雨捞鱼。

蓝脸就像最黑暗的夜空中的那唯一的亮光,拗相公般的倔强让他和西门闹的精魂成就了乡村中国的一个个传奇。印象最深的是牛之死。西门牛压着最后一口气走到蓝脸的那亩地,那亩全国唯一一块单干地。也正是这快地在全书的结尾,承载了故事的所有。

我想莫言写这本书最大的目的在于记录,让后人看到那半个世纪的中国是怎样一步步变化的。对于我们这一代,历史如果只来自教科书和官媒,那将多么悲哀。幸好,我们有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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