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17 15:00:21 阅读数量:
阅读完与妻书的感想和体会汇集(5篇)
林觉民曰: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如果世上真有鬼魂,那林觉民一定是去了天堂,愿天堂没有战乱之苦!你在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阅读完与妻书的感想和体会”,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今天,我们学了林觉民的《与妻书》。首先,林觉民在信中叙说了与妻子无法诉说的痛苦与不能相见的原因。文中写日常生活,确实可以体现出他与妻子的情深,其中的“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确实如诗如画。他所写的文章,语言有特色,也颇具文采。对住室简单地的描述,足以见其高超的写作水平。“回忆后街之屋,入门穿廊,过前后厅,又三四折,有小厅,厅旁一室,为吾与汝双栖之所。”寥寥几字的简单描写,体现了与妻子的深情。当他从日本回来,参加起义,为了让妻子明白他的家国情怀与大仁大义,在信中写回忆,写两人的感情,而不是讲空洞的大道理。写与夫妻之间谁先死的玩笑与调侃,写他哄妻子的温柔场景。这让我更能体会他对妻子的爱。
读完全文,我体会最深的便是林觉民崇高的思想境界。开头写“意映卿卿如晤”,标准的情书开头,之后写“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便让人一下子感到为国家而牺牲,舍小家保大家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儿女私情与国家民族大义如此天衣无缝地交织在一起,更让我感觉到了林觉民的铁血侠义与柔情。假如没有他们在国家安危之时,为中国抛头颅洒热血,又怎么会有今天现在不受疫情干扰,安定强盛的国家呢。面对革命先烈,我们更应努力学习,将来为国出力。
读史书,懂人情,明使命。
我们不会忘记林觉民等革命先烈为我们作出的牺牲。
林觉民的《与妻书》是非常非常有名的。很早之前,我也曾通读一遍——大致是初中吧,那时太小,读完一遍只感慨有情人难以完满,隐隐也有怪责林觉民抛下妻子,让她后世孤苦之意。甚至由此认为他那句“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牵强附会,是为自己开脱之语。
但后来渐渐长大,脱离了豆蔻年华的那颗自以为是的少女心,也更了解当时的背景和爱国的热血,便愈加为书信内所表达流露的浩浩正气,以及大丈夫的责任于己所折服。诚如他书信中所说:“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那是一个动荡不堪,支离破碎的年代。所有的和乐,安康,幸福,美好,都被“战争”二字搅得粉碎。那是最暗无天日的岁月,一次次侵略,一次次践踏。
我未曾亲自经历过或亲眼见证过那段染血的历史,那灰暗屈辱的百年,但仅仅从苍白的文字里所感受到的万一,便足够让我心痛悲凉了。我心疼当时的人民,哀婉祖国的河山,也痛惜我中华民族。
我是极爱极爱中华的。所以我更尊重,敬佩他们。可能没有人相信,但我自己知道,那是真的。我曾看到过谭嗣同先生的一段话,那时候的感觉微妙极了,就好像有一小道激流,不住地从心头冲刷而过,痒痒的,又特别的舒服。这不是艺术的渲染又或夸张整改之语,而是我真正的感受。到读完时,甚至有了些微呜咽的冲动。我无法描述这种“被折服”,终了了,也只能叹一句大丈夫。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于是我又想到了在那之前的甲午战争和在那之后的八年抗战;想到了那一场浩浩荡荡席卷全国的爱国运动;想到了新中国终于成立时人们脸上的神情。
我们的生活蒸蒸日上,然后很多人便选择了抛弃和遗忘。许许多多的人,叽叽喳喳地抱怨生活的不美好不幸福,数落社会的残酷和制度的缺陷,觉得自己被生活蹂躏,被幸福抛弃,被世界遗忘。可是,我们够幸福了。我们可以堂堂正正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我们可以拥有这块美丽富饶雄浑大气的土地,我们可以安安稳稳地居住在我们的根系上并一直居住下去,我们有一个虽然不够强大但一天天发展进步的后盾。当初为了这些,多少人抛头颅洒热血?就因为一句“中华人民站起来了”,又多少人热泪盈眶,觉得就此死去也再无遗憾?!林则徐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林觉民说:“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 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骨气,这才是一个民族的骨气!所谓浩然正气,所谓大丈夫!
今天我们上了《与妻书》这篇课文,我阅读课文以后很有感触。很多人也高度评价《与妻书》这篇课文,认为这篇文章寄托着作者崇高的深情厚谊。
也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懂什么叫忠真,不读《陈情表》不知道什么叫孝顺,而不读这篇《与妻书》就不知道什么叫真爱。《与妻书》写于广州黄花岗起义之前,是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妻子的绝笔信。
《与妻书》这封信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这位烈士对于妻子的深深厚意,而面对国家危难,不得不舍下儿女情长毅然投身革命等各种情感在文章真情地流露而出。读完这篇课文以后,我深深地受到了感动。我清楚地意识到过去的国家正是处于危难关头,当时的起义烈士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抵抗了清朝血腥镇压。面对着国难临头,任何一名有血有肉有志的人都应该挺身而出,那是一份怎么样的豪情。
总的来说,《与妻书》让我们读懂了真爱,也让我们深深意识到一个光明时代的意义,人人当要努力奋斗共同为营造光明时代做出努力。
《与妻书》又被世人奉为“百年情书”。今观电影,借影视化作品观摩了这一百年情书,实着情深,感人肺腑,命运也未能拆散这号对苦命鸳鸯,好个儿女情长,好个爱得深沉!
在清政府的没落下,国家急需有见识有胞负的人才去拯救,去桃起复兴中华华的大深。林觉民等人便赴入同盟会,不久,因发动黄花岗起义而牺牲,但他在参与革命之前,不忍就此与妻子告别,留下了这白布方巾中于意映。这份爱是真挚且深沉的,即使林党民没有足够长的时间陪伴陈意映,没有与她白头偕老。只是因为时代的背景不允许他这样做。爱国家与爱妻子,是在危难时刻总要辜负一个,就像鱼和熊掌,总是要会弃一个。
为他们的那可歌可泣的爱情而碗惜。但是,也是这样的社会动荡造就他们都为对方至死不渝。说来也好笑,在这和平的国家下;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又有多少呢?古人向往拥有牛郎有织女般坚如磐石的爱情,把每年农历的七月初七定为七夕节,意为牛郎和织女相隔两岸,在这天踏上鹊桥,与自己的眷属相会。好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
希望我也能拥有一个似游鱼与流水,烈月与浮云、雄鹰与长空、玫瑰与蔷薇般的爱情。
《与妻书》所讲述的,不仅仅是林觉民与陈意映之间隔着家国责任与革命理想的爱情悲欢,它浓缩的是千千万万中国男儿在家国危亡与蓝衫白裙之间的剧烈挣扎。无论是战争还是革命,最深刻的悲伤是漂泊的灵魂看到了两个导航塔,一边是革命志向,另一边是温柔仰望。战争未息,却遇到想要保护的人,平静的爱情哪怕是片刻的温柔缱绻都是满地狼腥里可望不可即的微弱光芒。“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常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何尝不是奢望我与你能在平凡的守望中终此一生,青春之美,就在于明知不可为而想之,为之。那些血祭长空的英烈,那些眠于大地的灵魂,无论在战争面前,显得多么无力与渺小,他都是某个姑娘的青春,一定曾使得某个姑娘魂牵梦萦、彻夜难眠。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战争的残酷就在于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一个姑娘、一个妻子、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
在那个传奇的时代,每个人都背负着数不清的歉疚前行。太多林觉民这样的人,鲜活的生命在最美的年华戛然而止,带着对家中妻儿挂念和愧疚成为阴间一鬼。那些毅然嫁给他们的姑娘,也是勇气可嘉的可爱。如果他们一早就知道了他们的人生,他们是否还会有勇气如约前来?我想会的,如果为今后的痛苦就放弃这一刻的幸福,这不是青春里的她们。
这让我想起同样家世显赫的清贵公子沈崇海,奔赴一场劫难,却像去赴一场盛宴,沈崇海就像一颗星星,从优渥的家境中走出来,却不带半点养尊处优的少爷脾气,他从心底感受着这个世界的点点滴滴,目睹了民族危难,带着信仰远赴战场,饿殍遍地,哀鸿遍野。九州大地危机四伏,也许个人的力量渺小,但他还是选择勇敢走下去。
时代之殇,谁能幸免?一寸山河一寸血,也许千万个悲剧,仅能换几行史册的注记。那些惨痛的过往,那些盛开的生命,可能会慢慢随时光模糊,但初心不改,青春殊途同归。
致敬,那许许多多为和平献身的,璀璨而短暂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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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我们在读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您从哈姆雷特中有哪些领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哈姆雷特读完的收获和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然承受生命暴虐的毒箭,或者是挺身反抗人生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去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最高贵?
《哈姆雷特》,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笔下的一部悲惨的现实主义小说,被称为莎翁四大悲剧之首,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主人公哈姆雷特身上的悲剧性。 哈姆雷特身上至少有三种悲剧,性格悲剧,命运悲剧,历史悲剧。哈姆雷特,一个矛盾且犹豫的人物形象。他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从哈姆雷特感叹“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这句话的时候,看得出他内心的挣扎。明明内心很善良,不想这么做,但他却被命运所控制,被仇恨多蒙蔽,哈姆雷特改变了自己,他不相信任何人,基本靠自己的力量与叔父作斗争,势单力薄,且优柔寡断,最后造成了奥菲利亚和母亲的死亡,自己与叔父的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句话:“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到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干之微,也要慷慨力争。”是啊,正真的伟大,不是不假思索就怒发冲冠,而是在我们荣誉受损的的时候,不管多么的微小,也要用尽全力,慷慨力争! 莎士比亚在这部作品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才赋予了这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洞悉一切的人,被生活欺骗了。他想一块口香糖,被生活咀嚼干净且榨干灵魂后,如废物一般吐出来。生活就是这样残酷,让你明白,原来拥有的一切竟是那样的难得,而已前所追求的,又是那样的遥不可及。 或许《哈姆雷特》之所以能成为传世佳作,深受人们喜爱,不是这个悲剧有多惨,而是它有着照亮天空般深邃的哲理。 《哈姆雷特》灵魂的救赎!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在这一出充满悲情色彩的戏剧之中,主人公哈姆雷特在面对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挣扎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到底是应该默默地忍受苦难和生活的不公正苟且地活下去还是选择挺身而出反抗人世间无边的痛苦,通过斗争的方式将一切清扫,这哪一种是更加高贵的呢?这句话也值得一代又一代的人思考。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之中,我们总会遇见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和一些痛苦的选择。在面对这些可以被称为挫折的事物的时候,当我们选择“生存”时我们只需默默地忍受这一切,渐渐地习惯这一切,不停地向后退缩,我们将得到一个所谓安稳的生活环境但是这也意味这我们的人生将一辈子碌碌无为,当面对挫折时的退缩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将失去奋勇拼搏的能力和勇气。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毁灭”: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你的生命。
它只需要你放弃你现有的安逸,付出迈向抗争的勇气,再付出面对失败和他人嘲讽时永不言败的耐心和自信。当付出这一些作为代价后,我们将得到的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片我们从未开垦和涉足过的新天地。也许选择“毁灭”后我们的人生仍旧平凡,但至少我们在面对自己和他人时可以自豪地说至少我曾经努力奋斗过,我的人生虽然平凡但绝不平庸。
在面对困境时,生存还是毁灭?获得哪一种人生,舍弃哪一些东西,选择权在于每个人自己。
>是莎士比亚最重要的作品,这部悲剧就其表现的社会内容和哲学内涵来说都是最丰富的。它以精湛的艺术形式,博大的思想内容表现出主人公人文主义理想的幻灭,反映了作者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探索。早在12世纪就流传着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英法两国的剧作家都据其情节写过中世纪的血亲复仇为中心的剧本。1601年,莎士比亚将其改编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激烈矛盾冲突的杰出悲剧,使这一复仇故事有了广泛的社会意义。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无数次地说起这部剧作,总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主人公哈姆雷特身上。哈姆雷特原来的生活幸福而平静,命运之神没有给过他一丝暗示便在突然间将他的命运整个逆转了,一个个不幸接连向他猛攻,生活的灾难粉碎了他的理想,内心的痛苦更随外部事件的刺激而愈加激烈。他陷入忧郁而严肃的沉思里,所有外在的冲突都最终转向内心,直达灵魂的深处。哈姆雷特完全是内省的、主观的和敏感的,他遵从自己思想的律法,迟迟不踏入行动的世界,而现实却偏偏要他付诸行动,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更加剧了他内心的争斗。这两部影片在原剧基础上对哈姆雷特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注解,90版的哈姆雷特健康强壮,精力充沛,有时他会因为心灵无休止地遭遇折磨而变得紧张和狂暴,有时他又十分乐观,从不轻易自我怜悯,也不允许自己终日躲藏在忧郁的阴影里,他的言行总是充满了生命力;而2000版的哈姆雷特则是尖锐的和不可接近的,他孤独迷茫,在时空中踽踽独行,懒散而没有方向,他拖着身躯活在真实的空间,而思想却留在了虚拟的影像里,他厌恶这个世界!
在哈姆雷特的思想与行动中进行调和是艰难的,他的思虑太重太细致,常会将他的行动深深地包裹。但这并不是说他完全与行动绝缘,他虽然猜疑、犹豫、软弱,却并非天性如此,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弱点,不停地责备、痛骂自己,他了解永远生活在犹豫怀疑之中是不可能的,该来的总是要来,生存还是毁灭,是他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当他有勇气斗争时,他的行动便产生了力量,他说:“有准备就是一切”。
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独特的,我们熟悉他就像熟悉我们自己。在他的故事里,我们不只是旁观者,“我们内里有无法表现出来的心事”,借着哈姆雷特,我们察觉到自己的思想,并努力将它们牢牢抓住。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20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雷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雷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最近阅读的经典作品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莎士比亚篇幅最长的一篇剧本,也是他最具盛名的一本。该文主要讲的是叔叔克劳迪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且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而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为了父皇像叔叔复仇。
其中有十分多的个性鲜明,影射现实的角色存在。其中主角哈姆雷特作为丹麦的王子,是个充满矛盾的角色,他既有人文主义中对于理想的向往,他内心中充满着许多的疑惑。在面对复仇时,他的内心充满了犹豫与纠结。因此最后只能与敌人同归于尽。而另一个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角色,克劳迪斯,他可谓是作恶多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而乔特鲁德,这是一个难以评价好坏的角色,她的性格与处境决定了她的变化,她爱丈夫,但却抵挡不住克劳迪斯的诱惑。她爱孩子,是不是为了孩子喝下毒酒,我们也无从得知。还有很多很多的角色,他们有着自己鲜活的生命,也反映了很多现实人性中存在的问题。
而有人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为每个人的背景,成长经历,环境不同,造就的性格,价值观等也存在种种差异,我们在看故事时容易无意识将自己反射于角色身上。并且哈姆雷特这个角色的性格细腻而复杂,有着太多的人类共性,所以不同的行为在不同的人眼中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才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中有许多经典的台词,比如,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这句台词流传千古,是哈姆雷特王子发现叔叔和母亲害死了自己的父亲,他痛苦并且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他不知道是该继续生存下去还是自杀,他无法面对生活带来的痛苦,但是对死亡的恐惧也压在心头。他是该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呢?这句话包含着他当时内心的矛盾不安与痛苦难耐。像这样经典的台词在文中还有很多很多。‘’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葬礼中剩下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宴上的宾客”。
《哈姆雷特》作为古代西方的名作,不仅仅留下了经典的台词,人物更是反映了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现实。当时的社会混乱,新兴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进行权利的争夺,通过文章,莎士比亚批判了封建势力的罪恶行径。当时也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虽然人们对于人的概念更加重视,但随之而来的也是私欲横流。正是这样的社会背景产生了这样的《哈姆雷特》。
林觉民曰:吾牺牲百死而不辞,而使汝担忧,的的非吾所忍!林觉民一定是抱着必死与必胜的决心毅然决然得奔赴了战场吧!那么,你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后,有没有什么感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妻书的阅读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爱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那时候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爱,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爱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爱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爱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爱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爱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爱妻,而爱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爱,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爱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爱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爱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爱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爱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爱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这是一封家书,这是一封百年情书,但这又不是一封普通的情书、家书,字里行间闪烁着革命志士牺牲一已之利,“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光辉思想和高尚情操。为了安慰妻子,为了使妻子能够理解他“以天下人为念”的博爱情怀,在信中,他反反复复地倾诉自己对妻子的真爱,说明正是将此至爱之情推及到天下人,所以忍心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个人“亲情”要服从革命需要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为天下人幸福可以牺牲个人一切的道理。多么深明大义的妻子啊!
哽咽已久的天空终于忍不住低低抽泣。树叶沙沙应和着,为凄凉的黑夜画上伤疤。此刻,万物死寂,怒风阵阵……
一个微弱的光,在黑暗中闪闪烁烁。只见他双眼含沙。黑色的墨菊开在笔尖。眼神随着笔尖的滑动而变化着,笔一顿,沉如深渊;笔一提,泪墨齐下;放下笔,已是泪眼模糊。与妻子的朝朝暮暮在心田中慢慢陈酿,顿时五味杂陈。
初雪刚落,一轮圆月挂在天上,皎洁的月光,笔直洒下,穿过稀疏的梅花落在雪地上斑斑驳驳。也和她并肩而立,时而低低窃语,时而掩面而笑。她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笑容比那初放的红梅还要耀眼。她那么美好,他怎么能让她的脸出现一丝一毫的哀伤呢?于是,他决心,今生宁愿她舍他先去,也不愿自己先死徒留她一人日日悲戚。
然而天不遂人愿,为何要生于今日之中国?生于奸官污吏霸道横行的中国!生于遍地狼犬残害同胞的中国!生于列强势必瓜分的中国!生于天下有情人离散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的中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爱她胜过一切,可唯独,唯独黎明百姓!他知道只有流血牺牲才会唤醒华夏儿女奋勇反抗。他负她一人,却不负天下人!
可他没有选择,视死如归的想法伴随着每一次令国人羞愤的事件的发生而更加强烈。国破家亡,没了国何来家?纵然肝脑涂地也要斗争到底!
读完,我的脸火辣辣的。林觉民既然舍弃生命,舍弃挚爱也要让祖国复兴!那么我又有什么推脱责任的理由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华夏儿女们,让我们勇敢地扛起肩上的责任吧!
《与妻书》所讲述的,不仅仅是林觉民与陈意映之间隔着家国责任与革命理想的爱情悲欢,它浓缩的是千千万万中国男儿在家国危亡与蓝衫白裙之间的剧烈挣扎。无论是战争还是革命,最深刻的悲伤是漂泊的灵魂看到了两个导航塔,一边是革命志向,另一边是温柔仰望。战争未息,却遇到想要保护的人,平静的爱情哪怕是片刻的温柔缱绻都是满地狼腥里可望不可即的微弱光芒。“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常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何尝不是奢望我与你能在平凡的守望中终此一生,青春之美,就在于明知不可为而想之,为之。那些血祭长空的英烈,那些眠于大地的灵魂,无论在战争面前,显得多么无力与渺小,他都是某个姑娘的青春,一定曾使得某个姑娘魂牵梦萦、彻夜难眠。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战争的残酷就在于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一个姑娘、一个妻子、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
在那个传奇的时代,每个人都背负着数不清的歉疚前行。太多林觉民这样的人,鲜活的生命在最美的年华戛然而止,带着对家中妻儿挂念和愧疚成为阴间一鬼。那些毅然嫁给他们的姑娘,也是勇气可嘉的可爱。如果他们一早就知道了他们的人生,他们是否还会有勇气如约前来?我想会的,如果为今后的痛苦就放弃这一刻的幸福,这不是青春里的她们。
这让我想起同样家世显赫的清贵公子沈崇海,奔赴一场劫难,却像去赴一场盛宴,沈崇海就像一颗星星,从优渥的家境中走出来,却不带半点养尊处优的少爷脾气,他从心底感受着这个世界的点点滴滴,目睹了民族危难,带着信仰远赴战场,饿殍遍地,哀鸿遍野。九州大地危机四伏,也许个人的力量渺小,但他还是选择勇敢走下去。
时代之殇,谁能幸免?一寸山河一寸血,也许千万个悲剧,仅能换几行史册的注记。那些惨痛的过往,那些盛开的生命,可能会慢慢随时光模糊,但初心不改,青春殊途同归。
致敬,那许许多多为和平献身的,璀璨而短暂的,青春。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这一封信,虽然是一封诀别信,但其中爱意甚浓,读起来更像一首情书,只是这份爱,太沉重了些。
读完这封信,不仅羡慕陈意映,在哪个封建年代,能拥有如此开明且优秀的丈夫,更是欣赏林觉明这个人不仅有才,还懂得尊重她,欣赏她,林觉明年轻曾东渡日本求学,是高级知识分子,在当时应该是受万人景仰的。虽然他们是受父母之命成婚,婚后,他们两个人之间肯定有但婚后,他们却很相爱。林觉明用他开明的思想感化陈意映。让她脱离旧社会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放开裹脚,走进女子学堂。才有他们后来的“何事不说?何情不诉?”
在那个年代。奉父母之命成婚的人有很多。然而能像陈意映那么幸运的女子就没几个了。像鲁迅,他的第一任老婆。就是奉父母之命结的婚。但婚后,由于二人生活习惯,文化程度,三观悬殊太大。尽管朱安时时刻刻都在尽力讨好鲁迅。可鲁迅连话都不跟她说。更没有和她同过房。到后来。鲁迅遇到了许广平。就毅然决然的抛弃了朱安,和许广平结婚了。朱安最后孤独终老。
而林觉明,并没有觉得自己文化水平比陈意映高,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他总是在用自己的见识去开阔陈意映的眼界,让她也拥有先进思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到后来,他们不仅是夫妻,更是知己。视对方为己命。
从书信中就可以感觉到林觉明对陈意映的厚爱。生死临头。他没有一丝对死亡的畏惧。脑子里全是对陈意映的思念与牵挂。于是夜里挑灯疾书。含泪,溶血入墨。忍着撕心裂肺之痛,写完了这封诀别信。然而纸短情长,万千浓情,只能凝于笔尖,缩略成文字几行。
总之,信中一字一句都感人肺腑。让人读后,都会对爱重燃新生。相信世界真有如此深情之人存在。亦有真爱所在。奢望某天,自己亦能遇见。
“吾至爱汝,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赴死也……”这是林觉民在起义前一晚忍痛写下的《与妻书》被誉为“天下第一情书”。这是林觉民与陈意映深情而凄美的爱情见证。
了解他们的故事后,所有人都会为他们彼此的爱而动容。他们之间本可一起白头偕老,只可惜“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腐败、混乱的国家燃起了林觉民的一腔爱国热血,决心参与起义。林觉民到日本留学,两人只得隔海相望。怎奈松岗明月三千里,天不许归期!
可惜世人心结难解,哭了无数有情人。两人相隔两岸,越是不见,越是相见;越是相见,越是不敢……陈意映于林觉民来说是何等重要。千头万绪,不必言明,她已是他红尘中牢不可破的牵绊。所以出于他对她的爱,让他敢于英勇就义赴死。
于是,那个人就这么走了,除了思念和回忆,什么也没留下。死前的一个晚上,他最牵挂的,还是他的意映,正照应了那一句话:你还会在我心里,但我不会在你身边。她朝思暮想的那张脸,那个人,终究是见不到了。流年就是那样无理残忍,稍有踟蹰,它就偷梁换柱,叫人撕心裂肺,再难回头……
人情纵似长情月,算一年年,能得机会圆?或许民国时期的爱情大都是这般……既称尘缘,便似喧嚣,来尔复往,不可追矣。
老舍先生说:“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没有胭脂,女子的脸也只为心爱的人而红。”林觉民也是如这般,爱一个人,用了一生;用了一生,爱一个人。也许在林觉民死后,陈意映也曾幻想他还在身边,两人对着月亮一起细想……只可惜早已天各一方。
缘长可,短可。盈盈浅笑,翩舞惊鸿,难抵心中离别愁。君忧妻悲情难诉,借酒浇愁心尤苦,卿深夜楼阁人影孤。不知世间何人影成双……墨砚成空,残烛摇曳把相思尽数焚去,随风飞过万丈尘寰,古松刻下的往昔,终成了断不尽的飘摇跌宕。
白首深情是岁月的善举。于是时间奔流,得以见证人间在漫长岁月里所有的永恒与不朽。
林觉民曰:吾牺牲百死而不辞,而使汝担忧,的的非吾所忍!林觉民的与妻书,分明是一封决绝书,此去一别,再无归期!那么,你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后,有没有什么感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林觉民与妻书读书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与妻书》顾名思义就是给妻子的一封信,这封信是林觉民在1920xx年黄花岗起义的三天前即4月24日晚写给其妻子的诀别信。
这封信最让我感动的是开头的第一句话“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时,泪珠和笔墨齐下。”对我的感受是林觉民在开头时就告诉其妻子,直抒胸臆,表达了他对其妻子不舍却不得不离开的心情。
《与妻书》语言很真,富有感情,很快就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场景——林觉民是含泪写着《与妻书》的;而妻子看《与妻书》时,哭红着的眼睛,时不时哭着,一手拿着书信,而另一只手却用袖口擦着时不时从眼睛里流出的滴滴泪珠,抽泣着,而在她身旁的孩子也在哭泣着,哭红的眼睛很让人心疼,林觉民的妻子还怀着孩子,还未出生,但我却似乎已经感受到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在一边听母亲诉说,一边也在哭泣,而林觉民的父母也在一旁哭得已经不省人事了。——这便是我读《与妻书》感受最深,最真的感情了!
当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的也不止这几幅,也有林觉民和妻子相爱的场景,在画面中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十分幸福。真让人羡慕嫉妒恨啊!但我同时又为这个结局感到可惜和惋惜,对上天的不满,为什么结局是这样的?真让人为之一颤。
在林觉民的笔下,有句话让我很深刻:‘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其意思为:与其让我先死,不如让你先死。当我刚看到这句时,有些惊讶。但后来才理解涵义,发现她其实是为他的妻子着想的。好感人啊!
最后林觉民是为了国家而牺牲的,我也理解他的做法,在那抗日时期,在国家和家庭之间,他毅然的选择了国家,因为他知道没有国家,就没有家庭,这也是为了千千万万的家庭着想啊!看出他伟大无私奉献的精神!同时也有他身为中国人的那种伟大的爱国精神,深值我们去学习!
林觉民的《与妻书》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文物。黄花岗烈士纪念碑上的72人名单中,林觉民三个字人们抚摸最多,色亦最重。《与妻书》早已选入中学语文课本和各种文学的、政治的读本。我也不知读了多少遍,每次捧读,都使我泪雨滂沱、泣不成声。
广州起义前三天,1911年4月24日,林觉民在香港江滨楼上坐立不安,挑灯写下了与妻的诀别书。在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妻子。他随手扯来一方白布,给爱妻写下了这封信:“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诀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时,珠泪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爱的驱使下理性地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珠泪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他想,若不说给爱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机会了。他唯求爱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林觉民志向远大,情操高尚,用孟子的话来安慰爱妻,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信中他深情地回忆与妻子新婚燕尔的幸福。“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他爱满腹才情的妻子,陈意映家系广东螺江,名门望族之秀,耽诗书好吟咏,与林觉民情投意合。可以说在当时条件下,可算得是珠联璧合,天下绝配!但林觉民在他短暂而辉煌的一生中,用他的生命诠释了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名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林觉民起义失败,受伤被捕。审讯时,林侃侃而谈,畅论世界大势,痛斥清廷腐败,慷慨陈词,宣传革命,奉劝清吏洗心革面,献身为国,说到激动处撕去上衣,挺胸赴死。敌审讯官都不由敬畏,下令去镣铐,给以座位。两广总督张鸣岐,不得已下令枪决,后惋惜道:“惜哉,林觉民!面貌如玉,肝肠如铁,心底光明如雪,真算得奇男子。”
《与妻书》千字左右,透过这篇千字文,我看到了一个柔情万种的男人,一个意志坚定的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男人,不禁为他的爱情所感动,更对他为理想舍身取义的精神所折服!
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时,泪珠和笔墨齐下。”读到第一句话,就感到鼻头发酸。这是一种怎样的不舍之情呀!但是国难当前,林觉民只能用泪水和墨水为挚爱写下这一封诀别信。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人的一生面临许多选择,面临终究会到来的死亡,总有那么一些人舍己救国,选择更有意义的死亡,林觉民亦然。一封《与妻书》看似在同妻子倾诉爱意,表达对至爱的不舍。但字里行间更为动人的是,家境殷实,学业有成,家庭美满的林觉民面临着至爱的妻子和国家有难的两难境地时,他毅然决然选择投身报国。“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明知此行艰险,仍慷慨以赴,这就是革命大义的精神!
这是一封倾诉衷肠的家书。家书有许多种,表达思念、互通近况……无疑《与妻书》是最情谊动人的那种。二十出头的青年男女正是情思丰富的年纪。古话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林觉民与妻子虽是包办婚姻,却在相处中情意渐浓。一句“吾至爱汝”诉尽林觉民对孕妻的浓浓爱意;一句“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则言说了对妻子的难以忘怀;一句“吾灵尚依依旁汝也。”表达了死后仍能与妻厮守的真情。家书重情,以情动人。
这是一封诀别言志的遗书。《与妻书》看似与妻倾诉衷肠,实则以一句“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道尽林觉民尽忠报国的决心。无国何有家,作为一个矢志报国的革命者,林觉民在尽情倾诉夫妻之间至爱的同时,畅叙了儿女情长须服从革命事业的至理,将一已之爱扩展到普天下人之爱,将小家之幸延申到民族命运。国之大义,虽死尤生。
“吾至爱汝,以天下人为念,吾牺牲百死不辞。”林觉民虽爱妻,却又不得不“舍汝而死”。复杂情感的两难抉择后更显珍贵。再看《与妻书》,其实他不仅是爱妻、爱子、爱家,更是爱国。因爱救国,爱是不舍,爱也是奉献。其实不仅是林觉民,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们为了革命胜利,宁愿牺牲自己甜蜜的爱情、美满的家庭甚至是自己宝贵的生命。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为大义而决然赴死的情怀,值得每一个中华儿女铭记。人民会记住你们!历史会记住你们!
林觉民的《与妻书》,被誉为二十世纪最美的情书!读书学近代史时,师未曾细教,高中语文有摘选,吾亦未细研读,那时,情窦亦未曾开,至今,二十余年,家庭角色渐重,每每逢离别迎送之时,亲情无比浓郁,忧伤油然涌上泪角!念及林觉民《与妻书》中说:“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汝可摹拟得之。吾今不能见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寻我乎!一恸!”。生于特殊时代之中国,何等不幸,然书之情何得凄惨,恋恋不舍之情溢于言表。
读书时,被告知是革命者的大无畏精神,抛妻离子舍身取义,没有细细感受作为普通人在特殊情结下的情感纠结,开篇称谓,“意映卿卿如晤”,性情之人就是在生死之关头亦可见之,开头: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为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阴阳两隔对于至情至爱的恋人任何一方都是无情的打击,在理想和爱情之间,在情人和斗士之间,在唯吾独醒的革命年代,个人袭卷在那历史无情的洪流中,这种舍身至今细读起来仍然感人凄然泪下!这种情形下写家书,给人影像革命者亦有多情不舍一面,也是有血有肉之人,不似先前所受教育,革命者被塑造成大无畏光辉凌然的样子!人性的一面给后人太多的怀念,感受至今安详美好的生活,珍惜亲情无微的存在!
“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生是一种渴望,大都彼此希望对方不无先己而去,情谊深切时,陷于对人生今后的沉思时,吾等亦有此之考虑想法,然俗语说:先去者先解脱,然林觉民知自己妻子不忍自己先去之悲伤,说“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但是,现在当吾妻面对吾之手迹时亦是吾之绝笔,吾亦先妳而去,阴阳两隔,不得见了!这样子革命者最不忍心之事,可见对妻子的真挚至爱在此时已经悲痛欲绝已,我想:在书写《与妻书》时,定如其所说,泪雨于笔墨其下,人在悲伤时往往思绪万千可以疾书千卷而不倦,唯恐言书意不尽!
最美情书没有现代情书之卿卿我我,亦无风花雪夜,无美词华藻,但情真意切,字字泣血,到处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缠绵悱恻而又充满激情,无不感染心怀,古人忠孝不能两全,虽然带着对妻子的无比眷恋,仍然不得不舍己以拯救国运的大义凌然的牺牲精神涌现于纸上,,吾辈读之嘘嘘不已,然其妻在此后一年,亦带着对夫君的无限思恋,追随而去,也是今人不能及!相比现在之爱情,处处以物质交换之,何有美之感,况先生之婚姻亦是父母包办之婚姻,然先生对妻子之情比现代之一见钟情自我恋爱的情感更深挚,更依恋!
此刻,在我句读完最后一个标点,手中的笔滑落的瞬间,我突然难以抑制地趴在桌前放生大哭。我尽乎绝望地相信,也许有生之年,我不会再读到像这样一封催人泪下的情书了,再也不会了。这封在血与火、爱与恨、生与死之间洗炼成的《与妻书》,像一首卓绝的诗,烙着爱的诀别,注定了只能在那样一个风云涌动的动荡年代高傲地绝版!
一方锦帕,四四方方地承载着棱角分明的情与爱的告别,在那个星月无光的不眠之夜,林觉民赴死般的情怀那样决绝,明知不可为而偏欲为,为了以身相殉的革命,为了理想尽头的共和,他只能选择抛弃小家与妻子陈意映。滴不尽的血泪,化不开的浓墨,手中墨汁欲滴的笔不知如何在锦帕上运笔,告诉意映他选择抛弃她了吗?告诉意映他要死了吗?不知道啊,他们经历了那么多场分别,却都不是为这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分离做的彩排啊!
他于如漆的暗夜里回味内心最明媚的记忆:“初婚三四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汝并肩携手……”忘了离别,忘了生死,只记得他与她的低语浅笑,温暖如春。啊,爱这么短,遗忘却这么长,“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得我乎!”此后,他会成为意映夜夜的惊梦,日日的折磨,林觉民不知道未来载沉载浮凌迟一般的岁月,他的意映该如何独自熬过那些似乎永不止休的日日夜夜……
管不了这么多了,垂死的中国需要鲜血来祭拜供养,压制的民心需要用炮火来引发,,“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为了天下更多的妻子不再像意映一样流泪,为了更多的丈夫不再如自己一般挣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用血与火、灵与肉、肝与胆来奠基他辈之人为之共同追求的名为共和的梦想!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意映,只能成为林觉民心中永生那以弥补的亏欠……
一灯如豆,太暗了,太暗了,世界留给林觉民的只是这样一点微弱的稀光啊,照不亮前方,照不亮爱情,他有多爱她呢?如果情爱可以丈量,我相信一定会是万丈无限。林觉民书“吾至爱汝,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小爱点亮大爱,他爱着意映,也爱着中国,正是他对意映爱的信念,支持着他为了天下人的幸福而视死如归啊!
感天动地的爱必将以翻天覆地的时代作为背景来陪衬,轰轰的炮火在历史中回荡,如雨的子弹与人得血肉沉闷地撞击,在昏天黑地中开出一朵朵明艳的血花。黄花岗,历史不会忘记的地方,林觉民的坟墓,陈意映的噩梦。“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别了,意映,别了,至爱的人,为了我的爱,为了你腹中的小觉民,好好活下去,“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
呜呼哀哉!我相信生命不可以天长地久,然而爱情,却可以!
我怀着景仰之心无限向往革命年代的爱情,爱情是革命的酵母,催生了波澜壮阔的国仇家恨,而仇恨又滋长了爱情,革命使爱情在折磨与挣扎中走向无比圣洁的殿堂,如璀璨的神话,熠熠生辉!激荡的年代,熔铸了凛冽的爱与凛冽的恨,凛冽到无情的战火也只能退却为背景。小爱交织着大恨,用血与火来缝纫,到底是革命成全了爱情,还是爱情成就了革命……
有风吹过,吹走了我含泪誊抄的《与妻书》,我伸出去的手终是没能碰到它,我看见洁白的信纸在风中飘零,像一首遗失在风里的诀别诗,伴爱远走高飞……
我突然有些相信了,刹那也能永恒……
林觉民曰:吾牺牲百死而不辞,而使汝担忧,的的非吾所忍!没有人不怕死,只是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但此时没有人站出来,国家就将分崩离析!你在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看完林觉民的与妻书的感想”,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这个人的名字,永远的镌刻于冰冷的石头上,有人记得,有人忘记,有人怀念,有人漠然。一篇儿女情长的诀别书,让人记得的,远远,多过于他的生平和牺牲。然而,还是有人被遗忘,还是有人被岁月的轻尘一层层模糊掉曾经的名字,一如曾经车水马龙的大唐,一如曾经千疮百孔的晚清,被历史的浪潮托起,又压下,这一起一落间,便空空流转了几个轮回。
不会不记得那一篇写在白手帕上作别的遗书,好男儿为国抛头颅、洒热血,奔赴刑场的前夜,用最浓的情意,写下对妻子全部的爱恋。“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每每读至此处,喉头便被噎住,忍不住眼眶就红起来,通篇都是“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的缱绻情长,在血色腥风中,开出一朵绝美的情花。
谁给你选择的权利,让你就这样的离去?
不是不爱,是太爱,爱到不能同生共死。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陈意映之前是尽知丈夫的危险,不舍得独活的,她那一句“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早已表明了她的态度。然而,然而,她终究还是孤独的活下来,为了林觉民留下来的那个遗腹子,一个人,在剩下的岁月里,将短暂的欢爱,咀嚼成苍白的回忆。她的余生,永远被定格在1920xx年3月11日,一篇《与妻书》,是林觉民人世的绝笔,是陈意映苦难的开始,她的一辈子,从此就延伸于数不完的夜和载沉载浮的凌迟中,永生永世,为那个名字辗转不眠。
想来,陈意映不是没有怨的。若能与林觉民同赴黄泉,对她而言该是件幸事,至少也是种解脱。而她不能,她只能将青春一点点放于寂寞中褪色、老去,把缱绻的一时,当作被爱的一世。觉,觉,觉……寂寞越深的时候,回忆就越清晰,残酷就是这样冰冷的一把刀、一根刺、一张网、一道墙,生生将灵魂抽离,看青丝变白发,红颜成黄花。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十四个字,又怎能道得尽一个女子少年丧夫的苦痛和凄凉?
想来,林觉民不是没有痛的。尽管他们的爱情开始于婚姻之后,他对陈意映的爱,却是写不尽的情深意长。我不知道这个二十四岁的年青男子在那一晚是怎样复杂的心情,但是一篇《与妻书》,让我们看到一个热血革命者真实多情的一面。他不是神,他是人,一个用情极重极深的男人。他爱他的妻子,也爱他的国家,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死亡,却无法割舍挚爱的妻。声声血,字字泪,男儿柔情,到此时恸人心肠,寸断难述。被这样的男人深爱,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放不下儿女情长,就只有夜守空闺、独坐暗泣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历史一页页的翻过,那么多的名字,轻轻蒙上了薄尘。然而,终究会有一个名字不会被我们忘记,有那么一段血色的爱情,冷凝成黛色的泪滴,挂在长满青苔的石头墓碑,见证血雨腥风中,两个人的生死契阔。只看那百年黄昏,褪色成黯淡的一页薄笺,空庭夜冷,十丈红尘转瞬就落成了青苔的记忆。
面前有不同的片断闪过,交叠,似是那夜流泪作别的林觉民,又似手捧与妻书痛哭失声的陈意映,又见空庭日晚,又见长门青苔,又见墨泪斑斑,又见鲜血淋漓……意映卿卿,意映卿卿,夜半惊醒的时候,是谁在哭湿的枕边轻声低唤?怕只怕纵使相见应不识,那苍苍白发,那一脸风霜,那苍白憔悴,那断肠伤心。纵使不负天下,可是,终究还是负了云卿。
林觉民的《与妻书》,被誉为二十世纪最美的情书!读书学近代史时,师未曾细教,高中语文有摘选,吾亦未细研读,那时,情窦亦未曾开,至今,二十余年,家庭角色渐重,每每逢离别迎送之时,亲情无比浓郁,忧伤油然涌上泪角!念及林觉民《与妻书》中说:“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汝可摹拟得之。吾今不能见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寻我乎!一恸!”。生于特殊时代之中国,何等不幸,然书之情何得凄惨,恋恋不舍之情溢于言表。
读书时,被告知是革命者的大无畏精神,抛妻离子舍身取义,没有细细感受作为普通人在特殊情结下的情感纠结,开篇称谓,“意映卿卿如晤”,性情之人就是在生死之关头亦可见之,开头: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为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阴阳两隔对于至情至爱的恋人任何一方都是无情的打击,在理想和爱情之间,在情人和斗士之间,在唯吾独醒的革命年代,个人袭卷在那历史无情的洪流中,这种舍身至今细读起来仍然感人凄然泪下!这种情形下写家书,给人影像革命者亦有多情不舍一面,也是有血有肉之人,不似先前所受教育,革命者被塑造成大无畏光辉凌然的样子!人性的一面给后人太多的怀念,感受至今安详美好的生活,珍惜亲情无微的存在!
“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生是一种渴望,大都彼此希望对方不无先己而去,情谊深切时,陷于对人生今后的沉思时,吾等亦有此之考虑想法,然俗语说:先去者先解脱,然林觉民知自己妻子不忍自己先去之悲伤,说“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但是,现在当吾妻面对吾之手迹时亦是吾之绝笔,吾亦先妳而去,阴阳两隔,不得见了!这样子革命者最不忍心之事,可见对妻子的真挚至爱在此时已经悲痛欲绝已,我想:在书写《与妻书》时,定如其所说,泪雨于笔墨其下,人在悲伤时往往思绪万千可以疾书千卷而不倦,唯恐言书意不尽!
最美情书没有现代情书之卿卿我我,亦无风花雪夜,无美词华藻,但情真意切,字字泣血,到处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缠绵悱恻而又充满激情,无不感染心怀,古人忠孝不能两全,虽然带着对妻子的无比眷恋,仍然不得不舍己以拯救国运的大义凌然的牺牲精神涌现于纸上,,吾辈读之嘘嘘不已,然其妻在此后一年,亦带着对夫君的无限思恋,追随而去,也是今人不能及!相比现在之爱情,处处以物质交换之,何有美之感,况先生之婚姻亦是父母包办之婚姻,然先生对妻子之情比现代之一见钟情自我恋爱的情感更深挚,更依恋!
《与妻书》所讲述的,不仅仅是林觉民与陈意映之间隔着家国责任与革命理想的爱情悲欢,它浓缩的是千千万万中国男儿在家国危亡与蓝衫白裙之间的剧烈挣扎。无论是战争还是革命,最深刻的悲伤是漂泊的灵魂看到了两个导航塔,一边是革命志向,另一边是温柔仰望。战争未息,却遇到想要保护的人,平静的爱情哪怕是片刻的温柔缱绻都是满地狼腥里可望不可即的微弱光芒。“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常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何尝不是奢望我与你能在平凡的守望中终此一生,青春之美,就在于明知不可为而想之,为之。那些血祭长空的英烈,那些眠于大地的灵魂,无论在战争面前,显得多么无力与渺小,他都是某个姑娘的青春,一定曾使得某个姑娘魂牵梦萦、彻夜难眠。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战争的残酷就在于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一个姑娘、一个妻子、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
在那个传奇的时代,每个人都背负着数不清的歉疚前行。太多林觉民这样的人,鲜活的生命在最美的年华戛然而止,带着对家中妻儿挂念和愧疚成为阴间一鬼。那些毅然嫁给他们的姑娘,也是勇气可嘉的可爱。如果他们一早就知道了他们的人生,他们是否还会有勇气如约前来?我想会的,如果为今后的痛苦就放弃这一刻的幸福,这不是青春里的她们。
这让我想起同样家世显赫的清贵公子沈崇海,奔赴一场劫难,却像去赴一场盛宴,沈崇海就像一颗星星,从优渥的家境中走出来,却不带半点养尊处优的少爷脾气,他从心底感受着这个世界的点点滴滴,目睹了民族危难,带着信仰远赴战场,饿殍遍地,哀鸿遍野。九州大地危机四伏,也许个人的力量渺小,但他还是选择勇敢走下去。
时代之殇,谁能幸免?一寸山河一寸血,也许千万个悲剧,仅能换几行史册的注记。那些惨痛的过往,那些盛开的生命,可能会慢慢随时光模糊,但初心不改,青春殊途同归。
致敬,那许许多多为和平献身的,璀璨而短暂的,青春。
林觉民的《与妻书》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文物。黄花岗烈士纪念碑上的72人名单中,林觉民三个字人们抚摸最多,色亦最重。《与妻书》早已选入中学语文课本和各种文学的、政治的读本。我也不知读了多少遍,每次捧读,都使我泪雨滂沱、泣不成声。
广州起义前三天,1911年4月24日,林觉民在香港江滨楼上坐立不安,挑灯写下了与妻的诀别书。在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妻子。他随手扯来一方白布,给爱妻写下了这封信:“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诀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时,珠泪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爱的驱使下理性地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珠泪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他想,若不说给爱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机会了。他唯求爱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林觉民志向远大,情操高尚,用孟子的话来安慰爱妻,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信中他深情地回忆与妻子新婚燕尔的幸福。“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他爱满腹才情的妻子,陈意映家系广东螺江,名门望族之秀,耽诗书好吟咏,与林觉民情投意合。可以说在当时条件下,可算得是珠联璧合,天下绝配!但林觉民在他短暂而辉煌的一生中,用他的生命诠释了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名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林觉民起义失败,受伤被捕。审讯时,林侃侃而谈,畅论世界大势,痛斥清廷腐败,慷慨陈词,宣传革命,奉劝清吏洗心革面,献身为国,说到激动处撕去上衣,挺胸赴死。敌审讯官都不由敬畏,下令去镣铐,给以座位。两广总督张鸣岐,不得已下令枪决,后惋惜道:“惜哉,林觉民!面貌如玉,肝肠如铁,心底光明如雪,真算得奇男子。”
《与妻书》千字左右,透过这篇千字文,我看到了一个柔情万种的男人,一个意志坚定的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男人,不禁为他的爱情所感动,更对他为理想舍身取义的精神所折服!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是情人间最高的境界了吧。
许多人一辈子都在探寻:到底何为爱情?却鲜有人得出最终结果。但是,在民国时期,却有对恋人演绎了一场超越肉体,超越生死,超越灵魂的,让天地都为之动容的完美爱情神话。
1920xx年4月24日,在起义的前三天,林觉民写下了为后人所动容的《与妻书》字字血泪,让人含泪。“吾作此书,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这是一种怎样的不舍之情啊!但是,国难当前,国贼尚存,这让这位爱国的热血青年不能为儿女私情而弃国家于不顾。
身怀一腔报国热情,“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多么远大的抱负,多么理性的思考。林觉明能舍身为国的精神让世人所感叹。
虽然与妻子是封建的包办婚姻,但是,二人在新婚之夜一见钟情,并定下了死生契阔。共同生活的三年时间,留给妻子陈意映的,多为甜蜜,多为欢欣。这些回忆支撑了这个女子为期一年的生命,但最终,却因忆夫成疾,终在,丈夫就义后的一年,也驾鹤西去。死时的她,面色虽苍白,但是嘴角依然含着一种解脱般的笑容。也许,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吧。二人虽未成连理枝,但亦可同为比翼鸟,从此海角天涯,不离不弃。
面对国家与爱人,林觉民虽有不舍,但依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天下。面对生者与死者,其妻意映也含泪支持丈夫的选择。
一个是满腔抱负,学富五车的海外学成归来的才子。一个是端庄贤慧的大家闺秀。二人看起来像是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但是,越演绎出一场壮美的爱情故事。这不能说不是一场旷世之恋啊。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与妻书》读后感范文(5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我说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爱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隐约好像是在初三的自读课本中,不过那时间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将其列入自己最爱的十篇文章之中,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爱,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爱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爱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爱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爱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爱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爱妻,而爱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爱,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爱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爱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爱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爱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爱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爱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这一段文字情真意切,读后情入肺腑,让人潸然泪下。我想我在这儿肢解这段文字是对作者真情的亵渎吧!因为这份绝笔书一千三百余字是一气呵成的,是作者咬破手指头后将血与墨融合,用娟秀的小楷写在手帕上的。但是我希望作者会原谅我的不恭,惟愿以真挚的感动回报此段文字给我的净化。我想要写这段文字,文学素养与真爱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爱的驱使下理性的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泪珠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这是最后的心上话,不说给爱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作者未负天下人,未负泱泱中华之亿万民众,而偏偏负了爱妻一个人。眼见妻子以个人要承担起整个家庭重担,要抓养孩子成人,这一切的一切,作者唯求得到爱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七尺男儿并非无情之人,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去死。而是爱她太深,也正因为爱她太深,作者才能勇敢的面对死亡。这是真爱中无上的责任。突然记起《泰坦尼克号》中男主人为了心爱的女人担负起替她死的场景。不过那种爱是小爱,作者不仅爱妻子,更爱天下无数鸳鸯,在自己比翼齐飞的时候,他明白必须以天下为己任,成全他人的挚爱,而这种最高境界的爱是源于对爱的无比忠贞的。作者记起了初婚时二人花前月下的幸福,想到和爱妻同生共死,永结百年。但是他们的真爱在满街狼犬之下不容于世,他们的愿望生不逢时,因而想到用死来捍卫。但是想到爱妻已有身孕,恐怕这种做法对她的打击太大,是爱妻所不能承受的。但是在矛盾的驱使下,作者说了。这一说使他真正明白了爱的真谛。“所有伟大的爱都必须用责任来维护,用死来捍卫”。作者明白了用死来捍卫爱情,但是他还是放不下妻子,放不下妻子从此后忍受孤独,不过这一切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来世。来世一定选择陪伴在爱妻身边,实现刚结婚时共同许下的诺和,陪爱妻指花誓月,和爱妻白头偕老。“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作者死而无憾,但是还有妻子儿女,只希望妻子将孩子抓养成人,继父不屈与多情,延续和继承他未竟的革命事业。不过贫困带来的艰辛,使得这一切做起来又非轻而易举。想到这里,作者突然没有话了,只听到妻子的哭声,本想为她擦干眼泪,但是天涯海角,不能实现,因而就陪爱妻一起哭泣。这哭声惊天地泣鬼神。种爱一方手帕怎能承载,我想作者的眼泪一定流到生命的尽头了吧。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夜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平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吾至爱汝,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赴死也……”这是林觉民在起义前一晚忍痛写下的《与妻书》被誉为“天下第一情书”。这是林觉民与陈意映深情而凄美的爱情见证。
了解他们的故事后,所有人都会为他们彼此的爱而动容。他们之间本可一起白头偕老,只可惜“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腐败、混乱的国家燃起了林觉民的一腔爱国热血,决心参与起义。林觉民到日本留学,两人只得隔海相望。怎奈松岗明月三千里,天不许归期!
可惜世人心结难解,哭了无数有情人。两人相隔两岸,越是不见,越是相见;越是相见,越是不敢……陈意映于林觉民来说是何等重要。千头万绪,不必言明,她已是他红尘中牢不可破的牵绊。所以出于他对她的爱,让他敢于英勇就义赴死。
于是,那个人就这么走了,除了思念和回忆,什么也没留下。死前的一个晚上,他最牵挂的,还是他的意映,正照应了那一句话:你还会在我心里,但我不会在你身边。她朝思暮想的那张脸,那个人,终究是见不到了。流年就是那样无理残忍,稍有踟蹰,它就偷梁换柱,叫人撕心裂肺,再难回头……
人情纵似长情月,算一年年,能得机会圆?或许民国时期的爱情大都是这般……既称尘缘,便似喧嚣,来尔复往,不可追矣。
老舍先生说:“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没有胭脂,女子的脸也只为心爱的人而红。”林觉民也是如这般,爱一个人,用了一生;用了一生,爱一个人。也许在林觉民死后,陈意映也曾幻想他还在身边,两人对着月亮一起细想……只可惜早已天各一方。
缘长可,短可。盈盈浅笑,翩舞惊鸿,难抵心中离别愁。君忧妻悲情难诉,借酒浇愁心尤苦,卿深夜楼阁人影孤。不知世间何人影成双……墨砚成空,残烛摇曳把相思尽数焚去,随风飞过万丈尘寰,古松刻下的往昔,终成了断不尽的飘摇跌宕。
白首深情是岁月的善举。于是时间奔流,得以见证人间在漫长岁月里所有的永恒与不朽。
经济学名家郎咸平在杨澜访谈节目中,谈到对自己影响最大的历史人物,不是经济学家,而是林觉民和他的《与妻诀别书》,我一直认为郎教授是个有责任、有良心的经济学家,原来根源在此。
再读一遍《与妻诀别书》,不能读完已经不能自已,泪如雨下,林觉民写此文时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书竟,而欲搁笔。林觉民真伟丈夫也,侠骨柔肠担道义,忧国忧民勇赴死。
读此书时,我第一次产生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我为中国人有林觉民这样的大丈夫而自豪。中国的近代史是一部悲惨史、屈辱史,国家不幸、民族不幸、个人不幸,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幸有林觉民们,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的林觉民们,慨当以慷,何以解国难,唯有勇于就死,率性就死,百死而不辞,林觉民们的前仆后继谱就了另一部中国近代史,那是一部觉醒史、抗争史、不屈史、充满荣耀的民族证明史。
行文至此回到现在,如今的中国已然毅力于东方,谁也不能否认中国已成为一个世界强国,各个领域的话语权在与日俱增,中国社会到处充满了欣欣向荣的景象,不再会有林觉民与其妻诀别的遗憾,有情者可以终成眷属,在此我衷心的谢谢林觉民和他的妻子,您的奋争和您妻子的奉献,换回了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换回了中华民族的独立、自强和尊严。但我也要如实的告诉你,作为宏观的中国在一步步前进,微观的中国还像一团乱麻。
虽然现在不是遍地腥云,满街狼犬,但不良政客、不法商人,弄权于朝,横行于市,逐权逐利,枉顾人民的利益,侵吞人民的血汗,换着变了色的顶戴,攒取着发了臭的资本。呜呼哀哉,多么希望有一种方法能把您的精神留住,这是宝贵的民族财富。您说过希望您的儿子能以父志为志,您很放心的说,国事成不成,自有同志者在,我多么得希望我们的国人都是能传承您精神的同志啊。我们的官员、我们的商人、我们的科学家、我们的知识分子、我们的文艺工作者,我们的工人、我们的农民、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后代,一起读《与妻诀别书》,一起感悟一个有良心有责任有道义的中国人为了他的国家为了他的民族为了他的同胞所牺牲的精神吧。也许这样,在我们的工作学习中才能少一份浮躁,多一份责任;少一分利,多一份义。
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时,泪珠和笔墨齐下。”读到第一句话,就感到鼻头发酸。这是一种怎样的不舍之情呀!但是国难当前,林觉民只能用泪水和墨水为挚爱写下这一封诀别信。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人的一生面临许多选择,面临终究会到来的死亡,总有那么一些人舍己救国,选择更有意义的死亡,林觉民亦然。一封《与妻书》看似在同妻子倾诉爱意,表达对至爱的不舍。但字里行间更为动人的是,家境殷实,学业有成,家庭美满的林觉民面临着至爱的妻子和国家有难的两难境地时,他毅然决然选择投身报国。“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明知此行艰险,仍慷慨以赴,这就是革命大义的精神!
这是一封倾诉衷肠的家书。家书有许多种,表达思念、互通近况……无疑《与妻书》是最情谊动人的那种。二十出头的青年男女正是情思丰富的年纪。古话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林觉民与妻子虽是包办婚姻,却在相处中情意渐浓。一句“吾至爱汝”诉尽林觉民对孕妻的浓浓爱意;一句“吾真真不能忘汝也!”则言说了对妻子的难以忘怀;一句“吾灵尚依依旁汝也。”表达了死后仍能与妻厮守的真情。家书重情,以情动人。
这是一封诀别言志的遗书。《与妻书》看似与妻倾诉衷肠,实则以一句“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道尽林觉民尽忠报国的决心。无国何有家,作为一个矢志报国的革命者,林觉民在尽情倾诉夫妻之间至爱的同时,畅叙了儿女情长须服从革命事业的至理,将一已之爱扩展到普天下人之爱,将小家之幸延申到民族命运。国之大义,虽死尤生。
“吾至爱汝,以天下人为念,吾牺牲百死不辞。”林觉民虽爱妻,却又不得不“舍汝而死”。复杂情感的两难抉择后更显珍贵。再看《与妻书》,其实他不仅是爱妻、爱子、爱家,更是爱国。因爱救国,爱是不舍,爱也是奉献。其实不仅是林觉民,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们为了革命胜利,宁愿牺牲自己甜蜜的爱情、美满的家庭甚至是自己宝贵的生命。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为大义而决然赴死的情怀,值得每一个中华儿女铭记。人民会记住你们!历史会记住你们!
林觉民的《与妻书》,被誉为二十世纪最美的情书!读书学近代史时,师未曾细教,高中语文有摘选,吾亦未细研读,那时,情窦亦未曾开,至今,二十余年,家庭角色渐重,每每逢离别迎送之时,亲情无比浓郁,忧伤油然涌上泪角!念及林觉民《与妻书》中说:“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汝可摹拟得之。吾今不能见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寻我乎!一恸!”。生于特殊时代之中国,何等不幸,然书之情何得凄惨,恋恋不舍之情溢于言表。
读书时,被告知是革命者的大无畏精神,抛妻离子舍身取义,没有细细感受作为普通人在特殊情结下的情感纠结,开篇称谓,“意映卿卿如晤”,性情之人就是在生死之关头亦可见之,开头: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为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阴阳两隔对于至情至爱的恋人任何一方都是无情的打击,在理想和爱情之间,在情人和斗士之间,在唯吾独醒的革命年代,个人袭卷在那历史无情的洪流中,这种舍身至今细读起来仍然感人凄然泪下!这种情形下写家书,给人影像革命者亦有多情不舍一面,也是有血有肉之人,不似先前所受教育,革命者被塑造成大无畏光辉凌然的样子!人性的一面给后人太多的怀念,感受至今安详美好的生活,珍惜亲情无微的存在!
“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生是一种渴望,大都彼此希望对方不无先己而去,情谊深切时,陷于对人生今后的沉思时,吾等亦有此之考虑想法,然俗语说:先去者先解脱,然林觉民知自己妻子不忍自己先去之悲伤,说“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但是,现在当吾妻面对吾之手迹时亦是吾之绝笔,吾亦先妳而去,阴阳两隔,不得见了!这样子革命者最不忍心之事,可见对妻子的真挚至爱在此时已经悲痛欲绝已,我想:在书写《与妻书》时,定如其所说,泪雨于笔墨其下,人在悲伤时往往思绪万千可以疾书千卷而不倦,唯恐言书意不尽!
最美情书没有现代情书之卿卿我我,亦无风花雪夜,无美词华藻,但情真意切,字字泣血,到处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缠绵悱恻而又充满激情,无不感染心怀,古人忠孝不能两全,虽然带着对妻子的无比眷恋,仍然不得不舍己以拯救国运的大义凌然的牺牲精神涌现于纸上,,吾辈读之嘘嘘不已,然其妻在此后一年,亦带着对夫君的无限思恋,追随而去,也是今人不能及!相比现在之爱情,处处以物质交换之,何有美之感,况先生之婚姻亦是父母包办之婚姻,然先生对妻子之情比现代之一见钟情自我恋爱的情感更深挚,更依恋!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阅读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一篇优秀的青铜葵花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完青铜葵花的阅读体会和启发”,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有一个男孩,时时刻刻为自己的妹妹着想,他为了让妹妹吃到最好的芦根,不顾自己的饥饿,向芦荡最深处走去挖芦根;他为了让妹妹在明亮的灯光下写作业,不顾自己的疲劳,在江面上捕捉萤火虫;他为了保护妹妹不被他人欺负,天天护送妹妹去学校上学、放学;他为了完成妹妹的心愿,做出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他,就是《青铜葵花》里的青铜!而他最令我感动的故事就是他在镇里卖芦花鞋了!为了能给葵花照张相,等家人们做好一百双芦花鞋后,青铜便去镇里买芦花鞋,赚钱给葵花照张相。不管天气有多么恶劣,他天天都去卖芦花鞋,每次卖芦花鞋,他都会早早地把鞋子挂在镇里最有利卖的地方,也许是他的诚意打动了大家,芦花鞋卖得非常快,还没过多少天,一百双芦花鞋便被卖完了。在卖完时,又来了一个人想卖芦花鞋,为了再挣点钱,他又把自己穿的芦花鞋给卖了,赤着脚回了家,等到家后,他的脚已经被地上的积雪给擦得干干净净,但也被冻得通红通红。
读到这儿,我的内心不禁一震撼,青铜脚上穿着的芦花鞋是爸爸专门给青铜做的,家人们只让他卖掉那一百双芦花鞋,而他为了再给妹妹赚点钱,竟不顾这恶劣的天气!地上已经积了很厚的雪了,他开始在卖最后的十双芦花鞋时,都已经在雪地里冷得发抖了,然而,为了满足最后一个顾客的需求,他却把脚上的鞋给卖掉了,这下,不就令他更加冷得发颤了吗?然而,他却毫不在意,还十分高兴呢!
青铜为妹妹着想,使我不由地想起了自己不为他人着想的事情。
合上这本连续看了三遍的书,我擦去眼角的泪珠,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美丽、祥和的村庄十年间遭遇了大火的吞噬、狂风的肆虐、蝗虫的侵袭……面对多灾多难的生活,善良、淳朴的大麦地人怀揣希望与梦想,傲然挺立着。“生活虽然艰辛,但青铜一家人却没有一个愁眉苦脸的。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心里惦记着的是眼下的日子,向往的是以后的日子。马车虽破,但还是一辆结结实实的马车;马车虽慢,但也有前方,也有风景。老老小小五口人,没有一个嫌弃这辆马车。要是遇上风雨、遇上泥泞、遇上坎坷、遇上陡坡,他们就会从车上下来,用肩膀、用双手,倾斜着身子,同心协力地推着它一路前行。”
在火灾中变成哑巴的乡村男孩青铜与痛失双亲的孤独的城市女孩葵花机缘巧合地生活在了一起,一起经历贫穷与苦难,一起成长为坚强少年。哥哥青铜一直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妹妹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求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片,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日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能安心写作业,青铜每天不辞辛苦地捉萤火虫给她照明;为了让葵花能看见马戏表演,青铜用稚嫩的双肩驮着她默默站立了两个小时;为了让饿昏的葵花吃上一口肉,青铜一动不动地潜伏在寒冷的河里捉野鸭……从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感人故事中,青铜与葵花的形象一点点清晰,一点点丰满。
这本书就像照亮无尽黑暗的一盏明灯,就像打开神秘大门的一把钥匙,教会我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教会我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哥哥。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爱不释手,建议小伙伴们都来看。
苦难,每个人都经历过。不管它是多么的震撼人心,还是多么的微不足道,至少我们经历过。但是当我们在面对苦难时,是乐观面对,还是怯弱的回避?这本书告诉了我答案。
在当今社会下,没有人不希望自己快快乐乐的,也没有人希望自己遇到苦难。当然,追求快乐是无可非议的,也是无罪的。但是,当苦难突然降临时,你还有多大的抵抗力?
由于我们忽视了苦难对人生的价值,因此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只能怯懦的叫苦。但是,我们要成长就不得不与苦难结伴而行,就如同钢铁必须经过高温冶炼而成一样。
苦难是永恒的,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苦难。苦难绝不是从今天开始有的。在当今社会下,我们不用为自己的苦难大惊小怪,也不要以为苦难是从你今天才有的,因为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苦难的历史,并且还要继续延伸下去。我们真正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
欢乐与苦难,两位圣人,它们锻造着人类的历史。“凡是能体味他们的人,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甜蜜”
《青铜葵花》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的一部纯美小说,给我寂寞的寒假带去了许多温暖, 书中有两个主人公,分别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青铜因为小时候在经历了一场大火之后,便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变成了哑巴;葵花从小就没有妈妈,可老天爷还觉得他不够苦,在她7岁那年,因为一场事故,她失去了与她相依为命的父亲。
他们一个在农村,一个在城市,一个是哑巴,一个没有父母,他们的经历虽然不一样,但命运同样的坎坷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也许正是这一点,使他们走在了一起,变成了兄妹。尽管他们不是亲兄妹,但感情却胜过了亲兄妹。
曹文轩曾在书中说过两句话,一句是:“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有可能是一个强者。”另一句是:“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快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我认为这两句话是有联系的,其中都着重告诉了我们,曹文轩叔叔对痛苦的理解与看法,让我体会到了它过去经历了多少痛苦的磨难事。从这两句话中让我感受到了旧时代的人们面对痛苦与困难越挫越勇的性格,而我们新时代的人遇到挫折只会自爆自弃,放弃生命。最近新闻里抱出一位
初一的女孩,因为与同学关系不和、与父母亲发生争执之后,便放弃了生命,跳楼自杀。这是一个令人心痛的事实,人们替她与她的父母难过与惋惜。
刚读这本书时,我就喜欢上了青铜和葵花,我希望我也能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的人。
“他看到了葵花——她还在水帘下跑动着,并向他摇着手。他张开嘴巴,用尽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虽然吐词不清,但声音确实是从青铜的喉咙里发出的。”我含着泪合上书,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是作者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正如这本书的书名一样,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是个哑巴,是个聪明绝顶、固执的哑巴,女孩叫葵花,是个聪慧、善良懂事的孩子。一个特别的机缘,农村的青铜一家收养了城市女孩葵花,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如果说贫穷、天灾是“苦难”,那青铜一家在苦难中的找到的一丝甘甜就是“美”。青铜一家很穷,再穷也不愿苦了葵花。青铜用了个小把戏把上学的机会给了葵花;为了给葵花照张相,全家人做了一百零一双结实、暖和,雪白轻盈,说不出美感的“芦花鞋”;葵花没有灯光写作业,青铜就做了个大麦地最亮、最美丽的萤火虫灯;葵花要上台演出,青铜做了一条比钻石还闪亮的冰项链;还有散发着太阳般金色光芒的茅草屋;在寒冷黑暗中闪光着橙色灯光的纸灯笼……这些苦难的生活重压,并没有让这家人愁眉苦脸,他们的衣服从来都是干干净净,做人从来都老老实实。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心里惦记着的是眼下的日子,向往着的是以后的好日子。因为他们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正如作者曹文轩告诉我们的:“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对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有可能是强者。”如果一个人没有坦然面对苦难的能力,那么他肯定一事无成。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想您对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怎么写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傲慢与偏见感想和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对。夏洛克没错。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金钱。不仅给母亲减轻了负担,还让自己蜕变了一次。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个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为拥有房子,金钱,土地就可以获得爱情。当他来到班内特家的时候,最开始他想要向简求婚,但是班内特太太说简已经有对象了,让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饭的时候柯林斯带着一颗没有爱意并庸俗的心向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绝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恋。
夏洛克,柯林斯订婚了。
他们是一类人,一个想要得到,一个想要拿出炫耀。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即便没有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极了夏落特,也像极了柯林斯。没有爱情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自我,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痛并快乐着。
读完《傲慢与偏见》,我之所以选择了夏落特和柯林斯。是想对身边的人说,我们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样有所坚持,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贫如洗,即使孤独终生。
偏见让你无法接受我,傲慢让我无法爱上你。在整本书中,看似是很普通的乡村生活及婚姻爱情,但正是这质朴的语言,讲当时人们的生活状态,社会背景,能全方面的展现给读者。
从本尼特先生的自私失责,到本尼特太太的趋炎附势,以及简的多愁善感,伊丽莎白的身急力燥,和其他三个女儿的天真贪玩的性格特点,能将当时英国的女性心理以及家庭中的繁文缛节深刻的刻画出来。
从维克哈尔身为一名军官却想要找名千金小姐,以及达希先生与凯瑟琳夫人小女儿的约婚看出当时英国社会背景的市场婚姻,婚姻就是一桩买卖,富商的筹码是富饶的金钱,贵族的筹码是无尽的权利,慢慢的富商想要找贵族子女拥有社会地位,而贵族想要得到富商子女们经济财力的支持,于是婚姻便成为了巩固权利和获得金钱的工具,而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并没有将其大量的运用在文体中,而是通过达希身为一个名门贵族,对伊丽莎白一位乡村少女的追求,以及收入不菲的宾格利对简的爱慕,来讽刺当时英国人们对婚姻的利益化,商业化。
其实对我感触最大的一方面,是作者对书本中青涩爱情的向往及对当时英国女性无权的讽刺,因为在18世纪,女性的在整个社会背景下是一种弱势群体,英国女性婚后没有财产权,不仅嫁妆全归丈夫所有,婚后通过劳动,馈赠或者继承的钱物亦是如此。
另一方面是书中剧情的跌宕起伏也是整本书所吸引人的地方,从开始的厌恶到后来的爱慕,从两人相见恨晚,到后来喜结连理。无不是对这种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与纯真爱情的希冀,来满足人们内心对情感的皈依。
多少潜藏的美好爱情,因为羞怯与误解而随风消逝?
提到描述爱情的著作,《傲慢与偏见》是一部谁也绕不开的作品,对我而言,看完的第一感受就是,这么晚才品读是对自己情感生活的不负责任与人生的巨大遗憾。
这样一部完美的小说,在虚拟与真实、现实与情感、文字与思想、个人与群体等等之间构筑了美妙的平衡,既有惬意的阅读体验,又有无法抑止的思考与触动。
尽管我竭力避免将自己置于小说构建的精神世界,却依然难免在掩卷之时,将自己贫瘠的情感历程完整回顾一遍,既有欢笑,也有苦涩;既有自得,也有遗憾;既有回忆,也有憧憬。那些曾经拥有的、已经破灭的、正在经历的、遗憾错过的、旁人艳羡的、独自品味的等等,夹杂在一处,五味杂陈,个中滋味,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人生需要智慧与勇气,体现在爱情上则尤为明显。没有勇气,无法建立一个良好的开端,无从开始,而缺失了智慧,则路途必定不能平顺、久远。但是与其他的人生部分不同,智慧与勇气在爱情中并非越多越好,而是过犹不及,并且在任何阶段,都不应将全部身心完全投入进去,即便是女性也是如此。话虽如此,毕竟这是绝对理性的判断,而身临其境之时,谁又能面对美好的爱情,而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不爆发出全部的热情与能量呢?这也正是爱情的奇妙之处啊!
两个人的相遇是种缘分,而两个人的世界是种生活,需要用心的去经营,从相遇到相守更是一场没有观众的影片,随着胶片的延展而显现不同的画面,让我们或欢笑,或流泪,或沉思,或沮丧,或振奋,而所有的情绪,其实都来自于我们自身,我们所能做的,即是用我们的热情,诚恳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自我,寻找可以为我们提供享受平静、欢愉、充实、轻松的精神世界的宁静港湾。
这种急促的爱,让我时时感动好久;没一会儿,我身边就堆起一大堆从报纸上剪下的有价值的东西,记录本上也写了许多从书和杂志上摘抄下来的好的写作材料。看着看着,我忽然被眼前的景色所震撼了,远处的灯光像一颗颗黄宝石在黑夜中闪烁。成功了要对继续保持稳定有长远的打算,失败了也要明白考上清华的难度就不一样?
全本小说描绘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可谓是社会一个的缩影。有脾气古怪、专横而不懂得人情事理的妈妈,有高傲、理智的达西先生,有温文尔雅的宾利先生和大姐简……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威克姆先生。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那个虚假的人,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虚假吧。他拥有英俊的外表,可内心却不堪入目。在所有的人面前,他戴这一张厚厚的面具——优雅的举止、讨人喜欢的谈吐,这几乎蒙蔽了所有人。你可以认为这是他的一种能耐,但换一个角度来想想,会怎么样呢?
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做人。社会是需要宽容,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你,被偏见蒙蔽过双眼吗?请放下你的傲慢,你将拥有一双慧眼。——题记
《傲慢与偏见》开始,男主人公达西,并不喜欢女主角伊丽莎白,因为他的傲慢,而伊丽莎白也因为偏见而讨厌达西。但是经过一段相处,达西和伊丽莎白最终相爱了。
这让我想起以前,一位朋友总是向我数落她同桌小莉的种种不是,什么做事死板,太不近人情等等。因为对那位小莉也不是很了解,久而久之,我对小莉心生讨厌。后来老师调位子,把我调到小莉的旁边。虽然心里是极不愿意的,无奈师命难违。我皱着眉带着东西坐到小莉的旁边,重重的放下,因为用力过猛,掉了几本书。小莉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随即弯下腰,帮我捡起,并笑着对我说:“我们以后就是同桌了。”我从鼻腔里哼了一声,算是回应,又从她手里把书夺回来,她的手尴尬地悬在半空中。
之后我和周围的人相处得很融洽,至于对小莉,虽不像之前那样冷淡,却也说不上融洽。直到有一天,我因睡过头,匆匆忙忙踩着铃声来到班里,刚坐下,老师就进来了,我暗自庆辛,好险。但当我看到窗外的几个检查卫生的人时,我突然一惊,今天轮到我扫地了。我惴惴不安的读书,眼睛却不由自主的飘向窗外。过了一会,值日生走了。他们走了?!我心里的疑惑被不用受到责罚的欣喜占据,但又担心班级分数被扣,懊悔不已。下课后,我想:多少弥补一下,去了我我的值日区,发现那里很干净。自然地以为是劳动委员做的,便向他致谢。他说:“要谢就谢小莉吧。”我很惊讶!转念,也有了些羞愧,偏见蒙蔽了自己的心扉,傲慢地自以为是,漠视了小莉一次又一次的善意之举。
从此,我开始关注她,发现她其实眉清目秀,性格随和,也愿意帮助身边的同学。诸如,近旁的张敏有一道题解不开,有些心烦意乱。她便凑过去:“你看这个方法行不行?……。”最终,张敏便如同拨开迷雾见了晴天一样开心。
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欣喜得是,我放弃了蒙蔽自己多时的偏见与傲慢,即将拥有一个好朋友!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在阅读了作者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一篇优秀《俗世奇人》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俗世奇人读完后我的阅读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提起冯骥才,大家一定不陌生。他写的《俗世奇人》可谓是现代文学万花园中一朵怒放的奇葩,那叫一个家嘴户晓,妇孺皆知。这本书共54个故事,每个故事便是一个人物,这些人都有过人的本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便是《大关丁》。
“大关丁”原名丁伯钰,是天津一位大少爷,特爱吃糖葫芦,甚至把在御膳房做糖葫芦的王老五花大价钱请来给自己做。由于他爱糖葫芦,甚至把王老五做糖葫芦的过程都记在心中。后来,他穷了,破产了,但他又靠做糖葫芦发了家。他做的糖葫芦又大、又艳、又甜、又香、又好吃,还有花样儿呢!人们夸他“能富也能穷,世间自称雄。”
读完这个,我不禁赞叹不已。是啊!只要像丁伯钰那样,热爱一样东西,把它做到极致,例如写作、下棋、做菜甚至是打游戏,只要做到比别人好得多,那么名声就会不胫而走,自然会受到人敬佩,也就“世间自称雄”了。这还让我想起了前几天的一件事——那一次,我正在进行吉他等级考试,坐在镜头前,心中不免有些紧张。开始了,我的大脑播放着音乐,手指在琴弦中飞舞,眼前浮现出歌谱,耳朵则随时听声音,检查有没有弹错。我的器官工作衔接得天衣无缝。一曲终了,我的手指停下了,视频也做完了。后来,考级通过了,这一切都归功于我对吉他的热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概万千,受益无穷。感概那些人的厉害之处,受益于他们传奇经历中的人生哲理。
今天我读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这本书。书中写的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不平凡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活。如:苏七块、大回、杨背头、杨巴在这些奇人中,我认为最绝的是泥人张。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我读到这,来了劲儿,难道他真的这么厉害?果不其然,一天,泥人张和往常一样在天庆酒馆吃饭,听到权贵海张五说自己的泥人就算是贱卖也没人要,便从鞋底扣一块泥,用左手几个手指飞快地捏起来,比变戏法的手指还要快,一会儿功夫,便捏出一个海张五的脑袋,只有核桃仁大小,比张海五还像张海五,并且第二天他捏了两百来个张海五,还写着贱卖张海五。
我还喜欢大回,他是钓鱼高手。人说钓鱼凭的是运气,他凭的是能耐,无论钓什么都有绝活,甭管水里的鱼多杂,他想要那种鱼就专上那种鱼,还能钓完公鱼钓母鱼,钓的大鱼比他还沉,钓的小鱼比鱼钩还小。虽然他后来不幸身亡,但还是有人评价他:人家死也死在能耐上。说明大回真是个聪明人,人人都喜欢他,我也是。
泥人张和大回的绝活不是天赋,不是生下来就有的,而是靠自己的勤奋一点一点练出来的。但是,如果只是靠练,想要练出一样的本事,又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呢?答案一定是:极少数人。所以,想练手艺,除了靠勤奋和刻苦,还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下去。
读了俗世奇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有一颗热爱之心,做事能成就传奇,写文章也能留下传奇!
俗世,果然有奇人!就看您怎么做了。
我也在心中种下了一个梦
《俗世奇人》是中国作家冯骥才写的短篇小说。
书中写道: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须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高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站着。也许正因如此,使码头上有了比较著名的18位“俗世奇人”--------苏七块、刷子李、死鸟、酒婆、泥人张、张大力、认牙、冯五爷等等。
在这些奇人中,我做喜欢“好嘴杨巴”。津门胜地,能人如林,此间有二位卖茶汤的高手-----“杨巴”与“杨七”。杨七负责制作,杨巴负责外场照应,两人好比左右手。
一次,李鸿章来天津,要尝杨七的茶,却把芝麻当成了脏土,“啪”的一声把茶汤打碎在地,聪明的杨巴想到了其中的缘故,委婉的告诉了李鸿章“脏土”是碎芝麻,既让他明白又保全了他的面子,李鸿章边赏给了杨巴一百两银子。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物,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俗世奇人》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清末明初天津卫的18个奇人,他们各有各的本事。在介绍这18个奇人的同时,这本书又为我们揭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书中有许多手艺让人们敬佩的奇人: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比的“张大力”,以牙认人的华大夫等;还有许多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原本精通辨画,却让人忽悠的“蓝眼”;因为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没死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一看完就捧腹大笑。
我最敬佩的还是“苏七块”,“苏七块”是一个医生,医术高明,专治骨折此类的病,但是他有一个规矩:但凡是来他这看病的,不管是谁都必须先放7两银子在桌上。一次,一个脚夫手臂骨折了,于是来到他这里,但是一个脚夫赚一天吃一天哪会有7两银子啊!“苏七块”见了脚夫痛苦万分,满头大汗的样子依然不动声色地打牌,连他的一个牌友都看不下去了,以上厕所为由,借了脚夫7两银子,“苏七块”才动手。咔咔两下,骨头便接上了,待脚夫走后,那个借钱的牌友便问“苏七块”为什么这样做。“苏七块”说:“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听完那位牌友琢磨了3天还没琢磨透,只是打从心底地佩服他。
起先刚读的时候,我有些打抱不平,认为“苏七块”是一个贪财的人,如果有人掏不起七块银子怎么办?就视而不见吗?经过我的一番思考,终于对这条原则有了些理解。因为“苏七块”毕竟是靠帮别人治病谋生的,如果因为怜悯的原因而一分钱不收,他也生存不下去。有的时候给自己立下一条原则是很重要的。
我常常想,这些奇人的本事是天生的吗?当然不是。天才是1%的勤奋加上99%的努力形成的!就像课本中一样,想要有一技之长,就好好学本事吧!
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1
“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泄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起义在即,林觉民挥笔写下绝书。泪与墨齐下,情与国之间,他选择了国。
“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审当下之中国,腥云狼犬,民生萧条。乱世之中,他何其幸运,先辈们打下的基业使他有一栖安所;乱世中生,他又何其不其幸,山河破碎,内有奸官污更腐败无能,外有强盗垂涎泱决中华国土,他亲眼亲见证着百姓深陷穷苦的深渊....满目狼籍。于是,有多与他一道站出来,轻轻放下对情、对小家的贪恋,用那些汇聚起来的肩,担走三半年之沉重、压抑的国之重责。即使他们胡文极其清楚这是一条不归路,路上荆棘丛,九死一生,但仍旧向前,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要开出一小路,给后人闯出阳关大道。即使对她十分想念不舍,但为了“为天下主人谋永福”,他挥笔明心志。
于是,樯橹间,灰飞烟灭,他与仁人志士们壮烈就义,在千年古国身上的枷锁上撞出一条裂缝。百年间,裂缝中冲出新生力量,一个个撞击,愈发有力,直到枷锁落在街成河的血液中。而那绝书,在百年中,成了情与国只间天下第一情书。
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2
1911年4月25日,写完给妻子与父亲的诀别书时林觉民与林尹民、郑烈等人进入广州城。27日晚,引导革命同盟进入城中,第二日至集合地,下午三时,在黄兴,林文率领下出发直攻总督衙门,后中计攻去军械局时,被李准部队攻打,最终被俘虏,最后英勇就义。
英雄总与家固同在,与民族同行,-幕幕铁血男儿为民族而奋起,不顾目身安危的场景是如此震憾人心,他们在为民族的自由和复兴,放弃锦衣玉食,甘愿晒牲自己的生命。“半世奔驰为报国,一身漂泊竟无家。”他们怀瑞信仰,为挽判破碎山河奋起,甘抛头颅,为人民大众的利益漂洒热血,为属于他们的时代谱写爱国主义的赞歌。
舍生取义便是对他们的行为最好代名词。右住今来,为少历史经典人物演绎着这永垂不朽的精神。文天祥,他那“人生自右谁元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决心;林则徐,他那“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信念;谭嗣同他那“我自横刀向天哭,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呐喊,这些无不让世人所震惊。
《与妻书》情真意切;林觉民,国之骄人。
林觉民《与妻书》读后感3
“意映卿卿相晤吾今以此书与汝诀别.....”今日,我阅读了有着“天下第一情书”之称的《与妻书》。它是由革命烈土林觉民所写。此书是在林觉民黄花岗起义前写给妻子的绝笔信。信中流露出了林党民对妻子深深的爱以及为中华不怕牺牲的爱国之志。转眼间,百年光明如同流星一样转瞬即逝。林觉民早已在黄花岗起义中壮烈牺轻,而他的妻子也在他去世两年后过度忧都而死。由此可见,他们是多么的情比金坚。
在乱世之中,最悲惨的莫过于亲人之间的分别,更何况是夫妻间的永别。林党民在信中世写到“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又何不幸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然而,正是因为有着这些仁人志士,愿为国家的振兴为,民族的自强,舍小家而顾大家,献出自己的生命,才有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历史上像林觉民这样舍家顾大家的人还有很多。比如我们伟大的毛主席在朝抗美援朝战争时,毛主席的儿子毛岸英在一次战役中壮烈牺牲。但毛主席强忍悲痛,并没有因此过度悲伤,而是表示对自己的儿子感到敬佩。正因如此,作为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应该在祖国面临危机的时候,也应该舍家顾大家,继承革命先辈你辈们的意志,保护我们的中国!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在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阅读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因为语文老师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初一上学期必读名著之一,所以我就抽空去书店借了一本,这几天正读得津津有味。其实之前我就了解过一些《哈利波特》系列的书,觉得很有意思。
当我读到“只要他决定要杀的人,没有一个人能逃过劫难,只有你(哈利波特)大难不死。”时,我真为哈利波特感到庆幸,太好了,他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中,这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他看上去甚至比他实际的身材还要瘦小,因为他只能穿达力的旧衣服,而达力要比他高大三四倍。”这句话写出了哈利波特在佩妮姨妈家中生活得不好,我替他感到伤心和难过,佩妮姨妈很坏,从来不让哈利波特吃饱穿暖,哈利波特简直就像他们家中的仆人一样,这使我气愤不已。
往下看,哈利波特并没有因为佩妮姨妈对他呼来喝去而生气,没有对只能住在碗柜旁边,只能穿达力不穿的衣服而自卑和难过。反而他表现出来的却是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虽然他也会不时地抱怨几句,但是他是因为反对才抱怨的。虽然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但是他没有整日哭丧着脸,怨天尤人啊!这种精神,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不要因为一点小挫折或失去了什么而觉得上天不公平,没有给予你美好的事物。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去创造的,要自己创造生活的美好、和谐!
这就是《哈利波特》带给我的启示,它是本值得我们读的书。只要认真去读,我想你的收获是不亚于我的!
哈利波特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图书,那是再说一位教哈利波特的男孩父母双双被别人杀害,寄养在妈妈的妹妹家中,家人一直对他很不友善,直到有一天改变了他的一生,他到魔法学校上课,和几位知心的同学结为朋友,例如:妙丽......,也和几位人结仇,在这学校中发生许多奇特、有趣、离奇的事件,让读者深深烙印在心里。作者充分的利用无限的创意写作出这本书,他把现实中无法看到的幻想事情套用在曲折的故事中,使人物都栩栩如生,里面精采的冒险让人惊心动魄、赞不绝口。读者像是做云霄飞车般,˙一下往上一下往下,令人手不释卷。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百读不厌,我觉得我要熟读玩味这本书,并博览群书,让自己写出跟作者一样好的文章。
哈利即将迎来十七岁的生日,但,他必须提前离开女贞路四号,转移到陋居。伏地魔知道了凤凰社的计划,前来追捕哈利,但哈利还是逃脱了。
哈利了解到伏地魔拥有多个魂器,只有消来魂器,才能战胜伏地魔。于是,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罗恩与赫敏展开了寻找魂器之路。然而,在这过程中,遇到了一个新问题:圣器还是魂器?只要找到三件死亡圣器,就可以成为死神的主人,必定能杀死伏地魔;可没有魂器,伏地魔就永远不死……
哈利选择了魂器,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开始寻找老魔杖。
哈利与伏地魔在禁林中相遇了。了解所有真相的哈利选择死亡。他心甘情愿被老魔杖杀死。但哈利并没有死,是因为哈利的母亲在死的那天夜里用爱给哈利施了一个保护魔咒,而伏地魔复活的那天夜里又用了哈利的血,只要伏地魔不死,哈利也不可能死。
最后,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殊死博斗:“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永远离开……”这是哈利在斗争前对伏地魔说的话。最终伏地魔被自己的咒语击中了,像个凡人似的倒下了。
《哈利·波特》系列是魔幻小说,一个关于善与恶的故事,一个充满爱与勇气的故事。伏地魔所没有,而哈利却拥有的伟大的魔法——爱。哈利正义,善良,有担当,同时也充满爱。也许正是因为伏地魔轻视爱,才会被哈利杀死。哈利的母亲在临死前为哈利施下的保护魔咒;邓不利多为保护哈利,牺牲了自己;哈利为了魔法世界的和平,毅然决然选择了死亡……这些都是以爱为前提才会做得出来。
“最后一个要消灭的敌人死亡”,哈利做到了,他平静地选择了死亡,走向伏地魔。让伏地魔亲手结束了自己的最后一个魂器——哈利。正是因为哈利充满了爱,他不想让魔法世界成为伏地魔的天下。所以,他选择了死亡,也消灭了死亡。爱支撑着哈利走完这一切,来自朋友的爱,来自亲人的爱,来自老师的爱……爱是最强大的魔法!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我有幸读了著名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是英国的J.K.罗琳所写的。主要讲了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在姨父家饱受欺凌,但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他接到了一封信,并成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名一年级学员。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等等。最后,他发现了与他命运息息相关的魔法石。我被《哈利.波特》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所深深吸引,就像自己也到了那个充满魔法的地方去探险。更对哈利所骑坐的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而向往,刺激的魁地奇球,神奇的隐形衣,一切的一切,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认为魁地奇比赛十分精彩,哈利。波特在赛场上窜来窜去,最终,他以他我完美的飞行特长抓住了金色飞贼,结束了比赛,也赢得了比赛,他的遇事沉着,是我无法达到的。我很佩服哈利。波特的勇气,罗恩的乐观,赫敏的智慧。他们三个,即是同学,也是伙伴,他们共同学习魔法,共同去找魔法石,这种历险,是我渴望的尽管我不能去魔法学校,但我认为,只要有良好的心态,我们的学习生活也会同哈利的一样精彩。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阅读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凡的世界阅读内容与心得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前前后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平凡的世界》。故事并未因此结束,因为那些鲜活的人物,依旧在他们的世界里继续生活着。
全书没有什么华丽优美的语言,文字简单到通俗易懂。看起来只是真实生活的写照。作者通过一个个小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来反映社会的人生百态。相信真正经历过那段岁月的人能够深刻地体会其中滋味。就我而言,小时候在乡下外婆家里度过了五年时光。文中的土炕,菜地,枣树等等,对我来说是那么熟悉而遥远。农民的艰辛,受生活所迫的从不曾舒展的眉头,太过真实。真实得不像是文学作品。你甚至会觉得,那些人物就是你的邻居。
总的来说,书中所写的未来是光明的,可又有种淡淡的哀伤。生活渐渐步入正轨,这是喜剧层面。悲剧因素也有。晓霞的离开自不必说,所有人都感到遗憾。我甚至觉得路遥是故意这样安排的。以少平与晓霞的身份悬殊,他们几乎不可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唯一可以真实的,就是让时光戛然而止,她永远是年轻时的模样,他们永远是那时的甜蜜。与其让故事落于俗套,不如就此定格。秀莲因长期操劳确诊癌症,这是可以想象来的,整日处于糟糕的环境中想健康都难。只是为什么偏偏是她,这点作者并未交待。悲喜交加,才是生活。
少平回到了大牙湾煤矿,我不知道,他是否会一辈子都留在那里,会不会跟惠英嫂一块过日子,隐约觉得,他们之间已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了。当然这仅仅是猜想。一直认为,少平最像作者本人,也许是原型也说不定。他若没在桥头揽过工,没去煤矿下过井,就不可能有那样贴切的感受。编是可以编出来的,只是但凡虚假的东西,总会有不真实的成分。
这一切未知的以后都表明,未来是不确定的,会发生什么,你我自会经历。不需要作者设定一个毫无悬念的结局。从这点来说,路遥无疑是聪明的。他将时间,交予每一个读者去规划去猜想。
你我都存在于平凡的世界中,抑或伟大,抑或渺小。辉煌与否,终是归于平凡。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
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
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迁,于历史的长河,无非都是一些平凡的事。可直到读了《平凡的世界》,我才对此有所改观。
这部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
书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人是孙少平。他是以为对苦难有着深切认知,对生活有着深邃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着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从学生时代到成年时代,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构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崇敬。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孙少平,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生活追求和精神境界。
生活是平凡的,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作为平凡人,未必不能改变这个平凡的世界。
暑假赋闲在家,偶然读起路遥先生的作品《平凡的世界》,乍眼一看,便被他朴实的文字所吸引,越发着迷,随着情节的起起伏跌宕,我已经沉迷在了那个红色岁月。读完,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甚至逢人就说,特别是那些同学朋友要我推荐什么好书给他们看时,我都极力想让他们也能读一读这部伟大的小说,感悟平凡的世界中因为信念因为坚持的心造就不平凡的人生。
书,我读过不少,特别是文学作品,或者武侠小说更是爱不释手,但从没一部小说,可以像《平凡的世界》这般,能让我的心灵产生这般震荡。书中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个世界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黄面朝天的普通老百姓,他们用最简朴的心灵演绎一场场生死别离,悲欢离合,贫穷和富贵的抗争,苦难与健康的拼搏,为生存而努力奋斗的事态。
这本书里没有华丽唯美的词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有的只是平凡的人,为最简单的生存过着最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基调,平凡的故事情节,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理念,就是如此构造出平凡的世界,却让同样平凡不堪的我,有了不平凡的想法,甚至不平凡的心灵震撼。
当我怀着一颗敬畏之心走进路遥笔下“平凡的世界”时,我感受到的不再是平凡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而是一个个懂得奋斗,懂得如何不被平凡世界改变的人的力量。
正如路遥说的那样:“因为这个世界的平凡,便迫使他们变得不平凡。”这时,我的眼前仿佛浮现了那一幕幕催人泪下、令人激情澎湃的情景:孙少安夜以继日地在砖窑里烧砖;孙少平在外拼搏,为了生计则在煤矿工地上坚毅工作;田晓霞为了救人却命丧洪灾……没错,可以说他们都是再平凡不过的人,但努力奋斗的他们已不再平凡。
在那个刚经过“文革”洗礼而缺少活力的时代,像少平、少安这些生活在农村的平凡人已然成为新时代的新生力量,他们不断成长,不断更新思维,不断离梦想越来越近……
路遥笔下的世界的确与众不同,尤其是将少平从懵懂无知的少年逐渐成长为一名新时代所需要的“战士”的过程,描写得犹如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使我们产生共鸣,也使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与生活需要梦想与拼搏。
奋斗的人生不平凡!《平凡的世界》带给我的启迪令我受益匪浅,它告诉了我什么是坚强、坚忍、坚持,以及无穷无尽前进的动力在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们就要做如今的“孙少安、孙少平”们,做生活的主人,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即使我们生来平凡,令世界不看好我们,但请记住:我们有一颗不平凡的心,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不平凡的世界,而是为了不被平凡的世界改变。我们并不平凡,因为我们一直奋斗着。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阅读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三国演义》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三国演义的阅读感想和收获”,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古代有四大名著,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明朝作者罗贯中的著作。主要说了吴、蜀、魏3国争霸,最终投降与孙皓归为晋国的故事。书中有许多伟大的英雄,有英明神武的马超、赵云;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忠心耿耿的关羽……其中,我喜欢关羽。
有一天,关羽来到关羽来到襄阳,曹仁在城楼上命五百名弓箭手放箭,关羽右臂中了一箭,回到营寨后,关于的儿子关平发现这是一支毒箭,便让关羽退回荆州,找医师治理。关于却觉得攻取樊城只在眼前几天,退后必会误了大事。众将见关羽箭伤不好,又不肯退兵,心里都很着急,就在这时,有一个人驾着小船,从江东而来为关羽治病,原来他就是华佗,听说关羽中了毒箭,特地来为关羽疗伤。这时关羽正在和马良下棋,华佗来到关羽身边,看看了关羽的右臂,说:“这是毒箭所伤,如果不早治,这只胳膊就没用了。”关羽问:“用什么药来治?”华佗说:“我自有办法,只是怕将军惧怕。”
关羽笑着说:“死我都不怕,还怕治病吗?”华佗说:“那就找个僻静地方,埋设一根柱子,柱上钉个大环。将军把胳膊伸进环里,用绳绑上,然后蒙上眼睛,割开皮肉,露出骨头。再刮去骨上的箭毒,敷上药,最后用线缝好。这样一来,就没事了。”关羽笑着说;“这很容易,还用柱子干什么!”他伸出右臂,让华佗医治,左手仍然移动棋子,与马良下棋。华佗刮骨时,边上的人有得都不敢看,而关羽却面不改色,照样有说有笑。医治完后,关于对华佗说:“先生真是一位神医。”华佗却赞叹地说关羽真是位勇武之人。
关羽神勇无比,十分勇敢,正是我们要学习的榜样!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选编的历史小说,这本小说的资料多为北宋以至明朝坊的坊间书艺人所编,经罗贯中的整理和修改后,就成了一本中外闻名的巨著,原名《三国志通俗演义》。
书中的情节是以没落王族刘备为主导,故事是讲述他在偶然机会下,遇到了关羽、张飞两位豪杰,正因志同道合,因此三人于桃园结义,故事就这样开始,而以其后约九十年的晋渡江灭吴为终,其中一些情节,如「借东风」、「捉放曹」,都是家传户晓的故事,可见此书是如何的精彩,真的令人生再三阅读的念头。
我认为书中的人物是这部小说的灵魂,主角刘、关、张三人在其漂荡中原到建立蜀国的过程中充分表现了仁、忠、勇三种典范的英雄气概,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刘玄德携民渡江」、「美髯公千里走单骑」、「张翼德大闹长板桥」等情节,而书中的诸葛亮成了智的代表,天下变量尽在掌握之中,不得不提的是,姜维也被描绘成忠孝智义兼具的栋梁之才,而一代军事家曹操由忠于大汉变到大奸大恶的险恶丞相的心理变化也被描述得淋漓尽致,可见这部书对人物特征刻划之精细堪称古代长篇小说之首,真千古奇书也。
而三国演义一书,由宋朝开始有书艺人用之作题材,只但是都总是没有连贯性,但是何以我会言及书艺人?其实书中也有很多宋朝的影子。
三国演义中,最为所熟悉的都算是关羽了,关羽是书中最忠之人,而当代正因朝廷重用文人,因此不论任何读书人,都会追求忠君爱国的境界,「忠臣是英雄」这个道理令关羽与有鬼神之智诸葛亮并列,可见书中人物因「忠」的地位提升是如何明显,相对地,奸相曹操只因「挟天子,令诸侯」而成了千古罪人,这个状况大抵只会出此刻尊儒的宋朝。
三国演义的文学价值是无容置疑的,但亦不是完全没有历史价值,只但是历史价值不在三国时期,而是由宋朝到明朝,正因三国演义是坊间的书籍,我们能够透过这本书了解当时的政治状况,像张飞这样的英雄出现,大抵是正因汉人在元朝时饱受欺压,百姓渴望有一位敢作敢为的英雄为之出头,张飞才会由温文儒雅宽大画家、书法家被改成敢作敢为的大老粗,而「张翼德怒鞭督邮」一事就可完全表达百姓对元朝官员的强权欺压有多大厌恶。
其实我还不知自己读了这本书多少遍,但是每次重看也有不一样的趣味,更有不一样的感受,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务必读中国四大名著至少一次,而四大名著中,红楼梦中有太多阴谋诡计,水浒中有太多过份豪气的情节,相比之下西游记及三国演义比较适合青少年看,但是除了文学价值外,三国演义更有助我们了解宋、元、明三代的文化,因此我极力推荐三国演义这一本好书。
《三国演义》第十二章是“三顾茅庐”,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三国时期,有位贤士叫诸葛亮,刘备早就听说他的大名,又有人向刘备推荐他,于是,刘备很希望能见到诸葛亮。第一次,刘备、关羽和张飞三人前去拜访诸葛亮。三人来到诸葛亮的庄院前,前去敲门,不料出来一个小童,说诸葛亮不在。刘备听了非常失望,在张飞、关羽的劝说下无奈的离去;第二次,刘备听说诸葛亮回来了,又前去拜访。这是正是隆冬,这次诸葛亮的弟弟在家,而诸葛亮昨天刚刚去和朋友游玩去了。于是,刘备就留下一封信,说明自己对诸葛亮的敬慕之心,失望地走了;第三次,张飞和关羽等人一齐来劝阻刘备不要再去,但是刘备求贤纳士的态度非常坚决,让张飞和关羽不得不再跟着刘备去拜访。这次,为了表示对诸葛亮的尊敬,离山庄还有半里路时便下马步行。三人来到山庄,小童告诉刘备诸葛亮正在睡觉,刘备一听,便在门外等候。半天后,诸葛亮睡醒了,刘备急忙拜跪,诸葛亮见刘备三顾茅庐,决定辅佐刘备平定天下。刘备也正是因为有诸葛亮的辅佐,才如虎添翼,进而呈现三足鼎立的局面,流芳百世…
俗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刘备之所以能把诸葛亮这种奇才请到,是因为刘备具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我总结了一个道理:人只有坚持不懈,才会成功!
我最喜欢的故事,莫过于《三国演义》了。暑假期间,我再一次阅读了宁波出版社出版的《三国演义》。
诸葛亮是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一个人,他的智慧无人能及,他胸有成竹的气质总能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温酒斩华雄,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等许许多多经典的故事都出自《三国演义》。
三国是指曹操,刘备,孙权各自占领自己的地盘,互相征战对抗,这段历史中的勇不可挡的大将不计其数,聪慧绝顶的智者更是数不胜数。虽然爸爸说我现在还不能透彻的读懂这本书,但是仍挡不住我喜欢它。我想,等我长大了读这本《三国演义》,也许就能真正领悟吧,不管怎么说,喜欢就是喜欢,跟年龄没有关系。
我是一个书呆子,整天没事就喜欢钻进“书海”里去看书。我特别喜欢读名著。所以这个暑假,妈妈去图书馆给我借了一本《三国演义》。我翻开书迫不及待地看起来,看完了第一章“桃园三结义”,我就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我用了四天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了。“三顾茅庐”、“空城计”、“草船借箭”等精彩故事整日萦绕在脑海中。
书中人物众多,我喜欢以德服人的刘备。刘备虽然在机权干略上略有不足,但是却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曾以此感化了刺杀他的刺客。刘备临死前还以此来教育他的儿子刘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於人”,刘备这一点真令人佩服。我现在经常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来告诫自己。
我最佩服诸葛亮。他是智慧的化身,善用火攻战术,唱了一出空城计,未伤一兵一卒,就让司马懿引兵退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他鞠躬报国的精神体现。他忠心辅助刘备,让刘备的蜀国与曹操的魏国、孙权的东吴成三足鼎立之势。刘备临终托孤,可惜诸葛亮这次遇上的是乐不思蜀的刘禅。刘禅轻信流言,怀疑诸葛亮想谋权篡位,诸葛亮在汉中死后,刘禅下诏朝议,不容许朝中官员奔丧,也不容许各地为诸葛亮立庙祭祀,建纪念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的这首《蜀相》道尽了诸葛亮的辛酸。
英国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三国演义》是根据史书《三国志》改编的,读《三国演义》如同读史书,让我更聪慧。我爱《三国演义》。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每个人对于《游子吟》,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游子吟》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完游子吟有何体会和感想》,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古诗,因为古诗蕴含着精深寓意,而且源远流长,感人肺腑。我喜欢吟的是唐朝诗人孟郊写得《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诗赞扬的是天地间最伟大的母爱,每当月明星稀时我吟起这首诗,我便泣不成声,因为我想妈妈,想得到妈妈的疼爱。
我刚生下来爸爸妈妈就离开了我,他们的样子我从来也没见过。我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听旁人说爷爷奶奶不是我的亲爷爷奶奶,我是捡来的,妈妈生下我后只留下我和她亲手织的毛衣。每当我想他们的时候就拿起那件毛衣深情的看着,不知不觉就泪流满面。当我上学的时候,班上的男同学嘲笑我,说我是没爸没妈的孩子,班上没有人和我玩。
在家中也没有人那么关心我,记得有一次放晚学,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看见同学们的父母一个一个把他们接走了,而我孤零零的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又冷又饿。不知不觉我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我在梦中看见了一张模糊的笑脸,啊,是妈妈吧!她和蔼地对我说:“跟我走吧,我会让你有一个完整的家。”梦中的我惊喜地喊到:“妈妈,你带我走吧。”从窗外飘来的几颗雨滴打在我的脸上,我的美梦破碎了,还是空空的教室,只有我一人,天快黑了,我害怕极了,不顾一切冒着大雨往家的方向冲去。回到家后,我全身上下湿得像落汤鸡一样,我一声不吭的跑到楼上去,又拿起那件毛衣,把它紧紧地抱在怀里,失声痛哭起来,爷爷听到我的哭声就跑了上来,问我怎么了?我把哭的原因告诉了爷爷,爷爷安慰我说:“不要想这种不开心的事情,要开心的度过每一天。”我抱着毛衣躺在床上心理想着这样一句话:“要勇敢面对一切困难,站起来不要害怕。”妈妈,你不知道就是你留下的那件毛衣,让我支撑到现在,让我勇敢的面对一切困难,在我心中永远留着你的位置。
还记得有一次爷爷奶奶因为闹矛盾打架啦,看着爷爷奶奶很凶的扭打在一块,而且扬言要同归于尽,我哭着去拉奶奶:“你们别打了,你们都死了,我跟谁呀?”那天晚上,奶奶因为我不帮她,把我赶出家门,我是睡在家门外的墙角过了一夜,妈妈您想,我还是一个女孩子,如果你知道我经历了这些,你一定会心疼的是吧,妈妈,我求您了,您回来吧,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您都既往不咎,好吗?我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我会孝敬您的,
又是一个圆月当空的夜晚皎洁的月光下,您的女儿跟您说心里话,您可听见,您一定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吧,我告诉您吧,我叫雷杰,住在五一矿,现在已经是夜深人静了,我又情不自禁地吟起《游子吟》这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今天,我学习了《游子吟》这首古诗,我深深地被这首诗所感动。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
古诗叙述了母亲为即将出门远游的儿子缝制衣服的事,歌颂了伟大的母亲。
这首诗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她就像蜡烛一样,总是燃烧自己,为我照亮前面的路,使我能安全地向前走;她就像那红彤彤的太阳,赐予我温暖。
小时候,我还正在学走路,站都站不稳,去哪里都要妈妈跟着,再说我又不听话,到处乱跑,害得妈妈心“砰砰”跳,生怕我会跌倒,在我哇哇大哭时,妈妈就会千方百计地逗我笑。
以前,我总认为妈妈的爱就是无用的唠叨。每次都是这样,一大早,我还在被窝里睡大觉,“起床,六点钟到了!”我从睡梦中醒来,揉了揉睡眼蒙胧的眼睛耳传到了妈妈的唠叨声,“知道了。”我穿好衣服,“呀,衣服穿反了,快点脱下来换一面。”于是我就顺从了妈妈的旨意。在上学时,妈妈给了我两块钱,我接过,拎起书包拔腿就跑,后面传来了妈妈的唠叨声,“上课要认真听,不能做小动作,路上小心……”还没等妈妈说完,我就直接大声应一句:“哎呀!别吵了!烦死了!”然后“砰”地把门关起来。读了这首诗后我知道了,我错了,妈妈以前对我的唠叨不是烦,而是出自对我的一片关爱。
我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一天天衰老。妈妈,如果没有您,我会像现在一样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吗?如果没有您,将来我会长成参天大树吗?
正如诗中所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您是多么伟大啊!您的恩情我怎能报答啊?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同学们,看了这首诗是不是很熟悉呢?它就是我国古代诗人孟郊所写的《游子吟》。这首诗讲的是:慈祥的母亲手上拿着针线,为出门远行的儿子缝制衣裳。儿子即将上路,她一针针细密的缝着,想着儿子在外迟迟不归,又担心衣裳不结实会坏。说像小草那样的子女心意,能报答慈母那春天阳关般的恩情呢?每当我读到这首诗,我就会浮现出孟郊与孟郊母的情景。
这首诗是多么感人啊!孟郊,众所周知,他的身世是多么可怜,他的生活是多么贫寒。我觉得我们就是小草,母亲就是阳光,她每天都用光照亮着我们,让我们走向光明,让我们能看清前面的路,让我们茁壮成长,让我们走向前途和未来。
父母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即使你竭尽一生的心意,也报答不了他们对你的爱。所以,我们要体谅父母,多帮助父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曾经对我们的爱。
曾几何时,这一首诗深深地打动我的心弦。曾几何时,我为这首黯然下泪。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由古到今一直被人们所赞颂。怎样才能报答母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与关爱?正如这首诗所说的寸草新怎能报答阳光给它的温暖呢?为人子女,我们很少时间能够照顾母亲,而母亲却用了大半生的时间照顾我们,教导我们。一句唠叨,一声愤斥也表现了母亲对我们的爱。“上学记得小心骑车啊!”“天气变凉了,快加点衣服吧!”……每个星期回家,母亲总是一遍又遍地对我说着这些话。起初,我总觉得很厌烦,而现在却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的用心良苦,回到学校再没有听到妈妈的唠叨反而不习惯。每次我的衣领没翻好,妈妈总会温柔得帮我翻好,然后再来一句“大个女啦,还让妈妈担心?”每当我的鞋子脏了的时候,母亲总会赶紧帮我洗干净,而每当我说自己来的时候,母亲总是那句对白“小孩子,什么都不会干,你去玩吧!”每当我听到这些熟悉的话时,我的鼻子就像PH值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阅读完作者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一篇优秀的《俗世奇人》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了俗世奇人受到的启发与感想”,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在这个寒假里,我又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一本书—《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天津有名的手艺人,例如:苏七块,刷子李、好嘴杨巴和认牙的华大夫……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刷子李和华大夫。
刷子李这篇文章讲了刷子李是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门干粉刷一行,本领极高,在刷屋顶的时候,如果是别人,粉浆一定会滴在自己身上,可刷子李却不一样,在他手上的刷子刷过屋顶时,立刻就有了一道匀匀实实的白,绝不会掉下来一滴,可见他持之以恒的在练粉刷。
认牙这篇文章讲了华大夫的医术可谓顶天了,假牙能做得像真牙一样,而且只认牙不认人,这就说明滑大夫在认真而又坚持的治牙。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学习刷子李和华大夫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很差,英语老师告诉我英语要每天听读,于是从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每天听读英语,并且每天打卡,平常我写完作业就出去玩,而现在我写完作业就开始英语打卡,虽然每天只读15分钟,但是我相信日积月累下来英语成绩一定会有所收获的,果然在后来的考试中,我的成绩提高了一大截,现在的英语打卡已经成了我生活当中的一种习惯。
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样一定能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一书。我对书里的人物非常地钦佩,而且他们各种各样的独家绝活,更是让我大开眼界。
故事发生在天津卫码头上,许多奇人奇事,无一不让我们啧啧称赞。这本书里有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天津人好把这些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而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天津卫小白楼一带,有个医生叫苏金伞,他医术高明,正骨拿环,但有个规矩:来看病的必须先拿七块银元,否则决不搭理。于是,众人背后给他一个绰号叫“苏七块”。我真佩服作者冯骥才,寥寥数笔,就把“苏七块”医术高明勾画出来,十分传神。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叹:“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他们勤学苦练,得一身的本领,都是自己一人打拼出来的。他们谁不是从无名小卒成了一代宗师?他们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完成不了的事。这使我想起了学骑自行车的那段经历。那天,我突发奇想,让妈妈教我骑自行车,可是我连连摔跤,使我信心全无,是妈妈用“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名言来鼓励我,让我重新有了信心。在骑的过程中,我刹车不当,腿被铁丝划了一道十厘米的口子,但当我想到妈妈的鼓励时,全身充满了力量。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是我从《俗世奇人》中悟出的道理。
读完了《俗世奇人》后,我的心里感触很深。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作家冯骥才的代表作。这本书里讲述的是水陆码头天津卫里的人和事。这里的人都有一手绝活。这里的人,不强活不成,因此出了许多绝人绝活。如:泥人张、刷子李、苏七块、张大力……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泥人张了。他捏的泥人惟妙惟肖,我仿佛都能从作者写的文字中看到他捏出来的泥人。这都是作者的描写好啊!不单单是泥人张,这整本书都是这样的,让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作者这种细致的描写方法真值得我学习!
通过《俗世奇人》这本书,我还想到了许多。在天津卫码头出的这么多“奇人”,他们都是靠什么炼成的?都是靠勤奋地练习,不懈地努力!就像泥人张,他每天都去观院和饭馆观察各样的人,为的是捏各样的人。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能捏出各种惟妙惟肖的人。还有刷子李,他那刷浆的一手绝活也不是天生的,而是靠勤奋地练习才有的。他们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行?只要肯努力,有什么不行的?
这《俗世奇人》真让我明白许多。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正如《俗世奇人》中说的:“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当当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要数捏泥人的泥人张了,他的大名叫张明山。这则故事主要说:海张五仗着自己是大官的亲戚,随口骂人。泥人张看不惯仗势欺人的海张五,就把泥巴藏在袖口里,迅速捏了一个海张五的头,“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放在桌上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只是只有核桃大小。”而海张五却依旧嘲笑、贬低泥人张。几天后,泥人张在最繁华的街头摆了个摊,卖得就是各式各样酷似张海五的泥人。还挂了旗子,写了五个大字:贱卖张五。许多人都来围观,海张五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只好把这些泥人都买走了。泥人是没了,可“贱卖海张五”的故事却流传至今。
冯骥才老师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其实《俗世奇人》中写的每个人的绝活并不是天赋,不是生下来就有的,而是靠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练出来的。俗话说“梅花香自苦寒来。”生活中,我们也是一样,要想学成本领,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这样才会取得成功。
“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阅读能沉淀心灵,有充实的内在,气质娴雅,阅读能增长知识,让人见多识广,自信潇洒。《俗世奇人》里的一个个能人那股争强好胜、热心肠的性格让我不禁沐浴书香,徜徉书海。
书中讲述了天津码头的能人与各种怪异人物性格迥然相异,如好嘴杨巴、狗不理、刷子李、张果老等人神态各异脾气禀性,我被他们心里发出的光芒而深深感动,被他们仗义精神而欣慰,被他们的心胸狭窄而感到愤怒,被一个个故事的道理而启发。
我最感兴趣的是《苏七块》这一文,让我深受感悟。苏大师因为治病前必须要七个银子而被人说定是苏七块,他这样不仅表现得斩钉截铁,而且人们也在背后议论他。钱难道有这么重要,可以让所有患者置身死处?后来,通过一位年轻人帮车夫付钱而苏大师还钱这一事件才晓得是因为苏大师的规矩不变,世界上真情无数,可是这种冷漠背后的爱让我实在佩服。
仔细思考,《俗世奇人》讲的多部分就是人间的真情,当一盘硬币在你面前时,你选择拿还是不拿?捐还是不捐?当走过这盘硬币的时候,有多数人把自己的硬币投进去,有那一幕能比这一幕更美丽?有那一颗心比投钱人的心更温暖?
一本本书陪伴我走来,由崭新至泛黄,从泛黄至陈旧。一次阅读一次收获,一句话中一次体悟,这本书影响最大最多的,是真情与温暖。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假期时我们观看了滥竽充数,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滥竽充数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阅读完滥竽充数后的启示和道理”,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从小我就喜欢读《成语故事》,每当看到《成语故事》我就情不自禁的读起来。但每当读到《滥竽充数》这个故事时,我都会停下来细细品味。
《滥竽充数》这个故事主要讲: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可是他却故弄玄虚说自己会,结果浑水摸鱼进入了三百人的吹竽队。齐宣王喜欢排场大的吹竽队,所以总是三百人一起吹奏。可是齐宣王过了几年就死了,他的弟弟齐湣王上任。奇湣王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心虚,于是趁势逃走。
《滥竽充数》中的南郭先生在我们生活中也是随处可见。比如在学校里,老师有时候抽查背书时是全班一起背。而有的同学就乘此机会只把嘴巴张张,头摇摇,装出一副十分懂的样子,蒙混过关,还有一些人在唱歌的时侯先把歌录好,表演的时候再放出来,而自己却在装模做样,一副很深情的模样。
其实我个人认为南郭先生也并不是什么优点也没有 。例如南郭先生打的胆识过人,能冒着欺君之罪来毛遂自荐,帮家人承担经济方面的问题。还有南郭先生的人际关系也很好。因为南郭先生在这几年里装吹竽总会有人发现,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禀报大王。如果南郭先生能在这几年里勤学苦练,那么最后也不会落到如此下场。读了这篇成语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踏踏实实的做,要诚实,不能耍小聪明。要干一番大事业,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学习也一样,绝不能华而不实,弄虚作假,自欺欺人,不然,肯定会被时代所淘汰。所以,大家一定要脚踏实地的一步一步向前走。
前几天我读了《滥竽充数》这篇文章,让我感慨万千。
故事讲了战国时齐宣王很喜欢听吹竽,而且喜欢听成群的人一起吹竽。南郭先生根本就不会吹竽,却老是装模作样的混进齐宣王的吹竽队。后来齐宣王去世后,齐泯王继承王位。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却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吓得连夜落荒而逃。
我读完这篇文章之后,便很想对南郭先生说:不要再滥竽充数了,这样只会自己害自己。试想:如果南国先生会吹竽,那不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给齐泯王吹竽了吗?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像南郭先生一样滥竽充数,我以前也当了一回“南郭先生”。
一个星期天,妈妈见我没事干,就说:“骄杨,来!过来帮妈妈洗衣服。”我听了很兴奋。因为我从来没有洗过衣服,也不知道洗衣服是啥滋味。我欢天喜地的说:“OK,包在我身上。”我拿了个大盆子,里面装了水,我又把一些脏衣服泡在水里,一边洗,一边哼着小曲。过了一会儿,我就累得腰酸背痛。便禁不住后悔给妈妈洗衣服,忍不住埋怨自己的手咋能那么快呀!正说着,我猛然想起:还有一盆脏衣服没有洗。我想:这盆脏衣服都已经快累死我了,不如我把那一盆的脏衣服给柜子里干净的衣服换一换吧!就这样干!我趁妈妈不注意,偷偷的把脏衣服和净衣服换了,换了之后,我装模作样地抖着身上衣服上的水,说道:“妈妈衣服洗完了。”妈妈惊奇的说:“啊!不会吧,我用洗衣机洗都需要半个小时,你十几分钟就洗好了?”“是啊,你女儿厉害吧!”我沾沾自喜的说。妈妈过来一看,就明白了,笑着说:“张骄杨,你是不是把净衣服和脏衣服给换了。”我一听,红着脸逃走了。
从这件事情中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不懂装懂,装模作样,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学习也一样,绝不能弄虚作假,自欺欺人。我们应该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学习真本领。
今年,我就要毕业了,会想过去,我们学的一篇课文《滥竽充数》,教会了我很多。课文主要讲的是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却装腔作势的混在齐宣王的吹竽乐队中充数。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湣王继承了王位。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只喜欢听一个一个的吹给他听。南郭先生知道了这件事,只好偷偷的溜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哑然失笑。应为我有一个同学他就当过“南郭先生”。那是四年级的事了,有一次办黑板报,他并不会画,但看到同学们在一起帮忙,便忍不住走上前,一会儿让这个同学打直线,一会儿让那个同学画动物或人物。现在想起来可真好玩。
学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凭作假,蒙混是不会长久的,总会有露馅的一天。如果我们没有真才实学的本事,只可能一时过关,但将来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们怎样才能成为强者呢?怎么能挑起建设祖国的重任呢?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像南郭先生那样靠蒙混过日子,大家都来充当,那未来的中国会是怎么样的?简直不敢想象。
我奉劝大家,不要做像那郭先生那样的人物,而是应该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地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努力培养起一门或几门乐趣,将来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来建造我们的美好生活。
一天,我读了《滥竽充数》的'读后感是:做人要诚实,不能像南郭先生那样做事,能滥竽充数。(开头点名观点)
例如我班上的同学梁恩铭,有一次,他想去小卖部去买东西吃,我也去。他身上有5毛钱,我有一块钱。我们俩都冲(这个冲字用得非常非常恰当,大家从这个冲字可以想象我儿子去小卖部买东西的急不可待的馋嘴动作哈哈)去,到了那里我们都不知道买什么好,我就随便拿了一包(一包什么呢?),他也拿了一包,于是我们都付了钱,上课铃声响了,我们离开跑回了教室里,累得我们气喘吁吁。老师来到教室里,上课后,老师叫我们读书的时候,他(呵呵,这个他怎么好像不是指梁恩铭)趁着我们读书的时候吃零食,上完课后,我们的课间十分钟到了,我告诉他上课吃零食是不好的习惯,难道你想成为南郭先生吗?(哈哈,上课吃零食就会成为南郭先生了,哪儿跟哪儿啊?)他说:哦,我知道了,我一定会改过来的。”
我不知道他改没改,上课了我时不时看他一眼他还真改了呢!
老师段落评论:1,开头点名观点。2,联系实际。3,举例说明。4,观点相呼应。
暑假的一天,我做完作业,就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其中有一篇故事让我感悟很深。
那篇故事名叫《滥竽充数》。故事讲的是:齐宣王喜欢听竽,南郭先生知道了便混在吹竽的人当中。齐宣王死后,齐闵王继位,可他却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便卷起行李,连夜逃走了。
读到南郭先生逃走这里时,我心想:南郭先生为什么要混在里面呀!如果他真的学会了,那不就可以继续演奏,丰衣足食了吗?可他却偏偏要滥竽充数,就算齐闵王也喜欢听合奏,可他也终究也会被发现的,因为有句古话说:“躲得了初一,也躲不了十五。”没有真本事的人迟早会露出马脚。
读了这篇故事,我想到在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每次语文、英语老师让我们背书时,我都只是瞄一眼,却不认真背。集体背的时候也是嘴巴动一动,看上去像背出来了似的,可实际上只能偶尔背出一两句话而已。这样子的蒙混过关,才使我的成绩一直上不去,始终在一条水平线上。
读了这篇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到:做事情不能滥竽充数,而要踏踏实实地认真去做,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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