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雁归来读后感1500字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16 15:00:05 阅读数量:

范文参考:大雁归来读后感(5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范文参考:大雁归来读后感(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大雁归来读后感【篇一】

作者对大雁的爱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在作者的心中,大雁并不仅仅是大雁,而是像人一样有灵性的动物。长时间的观察和研究更让作者对大雁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情。作为一个爱鸟者,他同样感伤着大雁的忧郁悲伤。经过多年的观察,作者和他的研究团队发现,6只的雁群是一个家庭,以6的倍数出现的雁群是一些家庭的聚合体。那些忧郁的孤雁之所以孤单,是因为他们丧失了亲人,或成了心碎的寡妇,或失去了子女,当这种结论被证实以后,作者对瞄准它们的猎-枪们的反感更加强烈了,乃至成了愤恨!

因而,其对猎杀者的鄙夷和憎恶便显而易见。其实,大雁同人类一样,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在自然界中我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猎杀它们,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之间更要和-谐相处。他们是我们的朋友难道人类已经残忍到连自己的朋友都不能容纳和接受的地步了吗为什么非要置之于死地呢不知为何一种莫名的伤感油然而生想到大雁悲惨死去的情景想到作者看到他最好的朋友慢慢死去却不能帮上一把那种痛不欲生以至于无语凝噎的画面我甚至不能在写下去了,人类应为自己的行为低头为大雁的联合性而自愧不如收起你们滴血的猎-枪吧用心忏悔你们的罪恶才能冲刷你们肮脏的灵魂

大雁归来读后感【篇二】

“一声深沉的、骄傲的嗥叫,从一个山崖回响到另一个山崖,荡漾在山谷中,渐渐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这是一种不驯服的、对抗性的悲哀,和对世界上一切苦难的蔑视情感的迸发。”这是利奥波德在其环境伦理学名著《沙乡年鉴》中一篇名为《像山那样思考》的文章开头的一段话,它反映了一种新的伦理,新的思维方式。

在科学已经发达到可以制造中子弹、复制器官甚至克隆人的时刻,人类似乎有理由相信自己已成为地球的主人。不是吗?我们可以决定地球上一切生命的存亡,甚至包括人类自身。这样一种巨大的权力,其实蕴藏着巨大的危险。权力的背后是责任。如果我们不能审慎地使用人类所掌握的权力,必将为此付出悲惨的代价。我们已经习惯了人无所不能的神话,却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在众多方面受制于自然和那不可知的命运。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个基本事实是不可改变的。而且,即使在那些人类宣称已经认识的客观规律,我们称之为科学的东西中,仍然隐藏着不少谬误,并且其危害尚未充分显现。

科学是一柄双刃剑。当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时,他也许只将它作为一个科学的进展;但当***被制造出来后,他充满了深深的忧虑。广岛***爆炸的巨大火光,不仅照亮了广岛的夜空,也照亮了人类思想领域中一直被忽视的部分:人与自然的关系。

利奥波德是美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先驱,他首先提出了土地伦理的概念。“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重,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在利奥波德所称的共同体中,不仅包括人和人类社会,也包括土壤、水、动物和植物。这就从全新的意义上诠释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作为一种生物,是地球大家庭中的一员。从绝对的意义上讲,人类并不享有比其他生物更多的权利。但传统教育给我们灌输的是这样一种错误观念: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类应当充分利用和改造自然。在这种错误观念的指导下,我们肆无忌惮地采掘矿藏、砍伐森林、围湖造田、汲取地下水,向自然索取一切我们需要的东西。于是,在人类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的同时,环境也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破坏。今天,当我们面对城市灰暗的天空和频频肆虐的沙尘暴而慨叹时,难道不应当反省吗?正如奥利波德在《关于一个鸽子的纪念碑》中写到的:“新发明给我们带来的舒适要比鸽子给我们的多,但是,新发明能给春天增添同样的光彩吗?”主要由于人类的原因,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大量的野生动植物已经从这个地球上消失了。我们的后代将再也看不到它们的身影了。虽然,孩子们仍能从博物馆的标本里看到它们的形状,但它们已经是没有生命的了,它们再也不能感受到和煦的春风和温暖的阳光了。从功利的角度讲,它们再也不能像原来那样为人类服务了。事实上,我们已经剥夺了后代的某些权利,使他们再也不能获得和我们同等的发展机会。这公平吗?

是采取行动纠正我们所犯错误的时候了。我们再也不能贪得无厌地向自然索取了!我们再也不能自私自利地只顾当代人类生活的改善而不为后代留下发展的机会了!我们再也不能无情地毁灭地球上的其他生命了!

当我们打算这样做并开始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已不知不觉完成了对生命的'超越,对人类本性中丑陋一面的超越,对人类全部历史错误的超越!

大雁归来读后感【篇三】

读了大雁归来很有感触。作者对大雁的爱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但人们对大雁的猎杀行径却更让人深思~作者开篇便用对比的手法点明了对大雁的喜爱之情:春天充满了生机和希望,人们热切盼望春天的到来,而大雁给我们带来了真正的春天。

在作者的心中,大雁并不仅仅是大雁,而是像人一样有灵性的动物。

长时间的观察和研究更让作者对大雁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情。作为一个“爱鸟者”,他同样感伤着大雁的忧郁悲伤。经过多年的观察,作者和他的研究团队发现,6只的雁群是一个家庭,以6的倍数出现的雁群是“一些家庭的聚合体”。那些忧郁的孤雁之所以孤单,是因为他们丧失了亲人,或成了“心碎的寡妇”,或失去了子女,当这种结论被证实以后,作者对“瞄准它们的猎-枪”们的反感更加强烈了,乃至成了愤恨!

因而,其对猎杀者的鄙夷和憎恶便显而易见。其实,大雁同人类一样,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在自然界中我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猎杀它们,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之间更要和-谐相处。他们是我们的朋友难道人类已经残忍到连自己的朋友都不能容纳和接受的地步了吗为什么非要置之于死地呢不知为何一种莫名的伤感油然而生想到大雁悲惨死去的情景想到作者看到他最好的朋友慢慢死去却不能帮上一把那种痛不欲生以至于无语凝噎的画面我甚至不能在写下去了,人类应为自己的行为低头为大雁的联合性而自愧不如收起你们滴血的猎-枪吧用心忏悔你们的罪恶才能冲刷你们肮脏的灵魂~~

大雁归来读后感【篇四】

春,是一个年的开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每当这时,大雁便会北归,宣告春天真正来临!

它们经过长途的跋涉与艰险,从南方飞往北方。他们凭借着执着的信念与强大的团队精神,一声不吭,笔直前行。在路途中,从不被美好的景象所诱惑,一心飞往目的地,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

当第一群大雁到达北方时,便欢快的,急切的,向伙伴们发出邀请,同自己享受这美好的时光。它们动作优美、轻盈,宛如一位舞者,在空中翩翩起舞。

但总有些大雁透露出一种害怕与胆怯,它们与家人失散,独自在空中飞翔,发出一声声令人心酸的哀叫……于是人们发现,大雁的联合观念是如此强烈!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每每遇到困难,总不敢勇敢面对,总不坚定,与大雁相比,我是多么的不堪?啊!我应该积极地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一直,学习他们的团结。只要努力就能成功,加油吧,努力向前奔跑,直达梦想的彼岸!

大雁归来读后感【篇五】

人类要证实自己对大自然的爱戴与热情,无不涉及到“敬畏”二字的。而“敬畏”中,折射出作者对自然事业发展的希冀和对自然规律平衡的沉默。这一点,在“大雁归来”井体现得淋漓尽致。

作者将大雁作为自己的朋友来看待,把大雁的数量作自己的财富,这似乎让人吃了一惊。但是,这不是无病呻吟,而是作者真实想法的写照;作者希望变身为一只深埋地底的三月的麝鼠,以窥探大雁初到湖面取代了连夜赶路的疲倦的惊喜,更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沉浸在优美的幻想中,身处在对大雁习性的层层迷雾中时,他选择了沉默——为了让神和的东西神秘下去,蒙着一层透明而又轻薄的面纱,引起人们对自然保护的注意,对自然生命的热爱与赞美。

而另一种敬畏,则是完全超出了动静限制的尊懒,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纯真、诚实的感慨,是真性情形象而具体的体现,也是人类一直追求和赞扬却很少能真正做到的尊敬。利奥波德做到了。

多年之前,沙乡真是地如其名,仅是一片只有名字的荒芜土地和沼泽。他背井离乡,毅然决绝地来到这里,蒙受了多少质疑和阻难。谁能说这不是出于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和尊敬,使然有人会说,他是一个自然学家,这是他应尽的义务。但是,就是这一点真诚至心灵的举动,使得他出类拔萃,唤起了无数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他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他对自然最纯洁、最热烈的爱。

作者愿俯身为麝鼠,不仅细看了大雁,也细看了自然。他的一生都在不断的自然发现当中了,这位麝鼠,在不间断的年复一年的观察中得到了乐趣,并撰之为文,分享给我们读者了。因此,不得不说,他的《沙乡年鉴》无愧为自然文学三部曲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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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雁归来读后感


关于大雁归来读后感

《大雁归来》用拟人手法描写大雁,表达了作者对大雁的喜爱之情。学习完这篇课文,你有何感想呢?今天,小编整理了大雁归来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大雁归来 很有感触。作者对大雁的爱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 但人们对大雁的猎杀行径却更让人深思~作者开篇便用对比的手法点明了对大雁的喜爱之情:春天充满了生机和希望,人们热切盼望春天的到来,而大雁给我们带来了真正的春天。

在作者的心中,大雁并不仅仅是大雁,而是像人一样有灵性的动物。

长时间的观察和研究 更让作者对大雁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情 。作为一个“爱鸟者”,他同样感伤着大雁的忧郁悲伤。经过多年的观察,作者和他的研究团队发现,6只的雁群是一个家庭,以6的倍数出现的雁群是“一些家庭的聚合体” 。那些忧郁的孤雁之所以孤单,是因为他们丧失了亲人,或成了“心碎的寡妇”,或失去了子女,当这种结论被证实以后,作者对“瞄准它们的猎-枪”们的反感更加强烈了,乃至成了愤恨!

因而,其对猎杀者的鄙夷和憎恶便显而易见 。 其实 ,大雁同人类一样,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在自然界中 我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猎杀它们,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之间更要和-谐相处。他们是我们的朋友 难道人类已经残忍到连自己的朋友都不能容纳和接受的地步了吗 为什么非要置之于死地呢 不知为何 一种莫名的伤感油然而生 想到大雁悲惨死去的情景 想到作者看到他最好的朋友慢慢死去却不能帮上一把那种痛不欲生以至于无语凝噎的画面 我甚至不能在写下去了,人类应为自己的行为低头 为大雁的联合性而自愧不如 收起你们滴血的猎-枪吧 用心忏悔你们的罪恶 才能冲刷你们肮脏的灵魂~~

范文参考:高尔基《在人间》读后感(5篇)


高尔基《在人间》读后感【篇一】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

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高尔基《在人间》读后感(篇二)

他一开始在一家“摩登皮鞋店”里当学徒,他觉得这家皮鞋店里没有真善美,只有假丑恶,于是后来他离开了这家皮鞋店,回到了外祖母家,和外祖母、外祖父一起生活。

这本书写了好多好多的人物,比如“摩登皮鞋店”的老板、厨娘和他的表兄萨沙,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外祖母。

外祖母是一个很慈祥的人,她很善良、博爱。有一次,主人公和外祖母夜晚外出,特意走到那些贫民小屋的窗前,放下铜板和小甜面包,给那些人家留下无声的施舍和美好的希望。我闭着眼睛,就好像看到了外祖母在寒冷的夜晚在穷人的窗前施舍的形象,作者描写得真是栩栩如生。

外祖母很勇敢,能做孩子的坚强后盾。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和伙伴们讨论,谁能到墓园里去躺一夜,就给他一个卢布,最后主人公鼓起了勇气,自告奋勇地去了,外祖母知道这件事后,不但不生气,还对主人公阿廖沙说:“你穿好大衣,带条被子去,不然,会着凉的。”并叮嘱他,不论看到什么都不要动,只要祈祷圣母就会没事。

当主人公阿廖沙和柳德米拉——一个瘸腿女孩一起玩的时候,外祖母笑着鼓励主人公,外祖母说:“男孩子和女孩子友好往来是一件好事情,只不过不要乱来!”并用通俗的话解释了什么叫“乱来”,那就是一朵花含苞待放的时候,不应该去碰它,否则它就既不会散发出芳香,也不会结出果实。引导孩子们友好相处。可以说,外祖母进入到了孩子的世界里,对孩子能充分理解。

外祖母既严厉又慈祥,就像一座灯塔,既能照明,又能指引孩子们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此,我非常喜欢她。

高尔基《在人间》读后感(篇三)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

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里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作呕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他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1岁时由于外祖父家业破产,无法养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屈辱。可是,书籍使他找到慰藉,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

在16岁那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一直想上大学,可是那时的大学对穷苦学生是关着大门的。终于,有一个“特别大学”——专门收留穷苦学生的学校向阿廖沙敞开了大门,阿廖沙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得太远了,我从小就有父母的关心、爱护,是“小公主”、“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儿也不主动,对比起来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光明。我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去好好地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将来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像多彩的阳光,伴我踏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高尔基《在人间》读后感【篇四】

我读过这一本书,书名叫《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这一本书字里行间总是让人看到作者对生活、学习的热望与坚强。

在《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在一八七一年到一八八四年这段时间生活经历及心路历程。在这段时期为了生计,他与祖母靠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各种人们打交道,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并没有失掉对生活的希望,抓住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依靠阅读的大量书籍扩展自己的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定信念的人。”于是他离开了家乡奔赴喀山,拒绝平庸为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记忆最深的一段话“我必须改变自己,否则我会毁灭……”是啊,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们难道不也是要改变自己才能成功吗?现在,我们大多同学的家庭条件是优越的,父母不仅能让我们吃饱穿暖,还能尽量满足了我们诸多要求。因为有了父母的呵护,也使我们很多同学丧失了勇敢坚强的心态,变得懦弱起来。遇到困难就想要退避、逃避。我们常常是埋怨、灰心丧气地被困难打败了,而不是把心态调整,改变自己来把困难打败。相比之下,主人公在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仍然保持着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追求。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反醒吗?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要我们有所付出,才会有收获。恩里科.费米也曾说过:“要从小把自己锻炼得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不要娇滴滴的。”所以我们要明白:生活中需要我们勇敢坚强去面对困难!我们要相信眼前遇到困难会被征服的,都会过去的。我们应该像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样坚强努力生活。人生应该充满梦想,充满奇迹,不能因为生活的艰苦而磨灭激情,不因岁月的流逝而褪去色彩。

读一本好书,感悟人生真谛,养成一种好习惯。我们应该从一部部经典的书籍中汲取精华和养料,使其成为我们生命中一座座灯塔,永远指明我们航行的方向!同学们,来读读《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吧,让我们都学习主人公阿廖沙做生活中坚强的人!用行动去迎接灿烂、美好的明天!

高尔基《在人间》读后感(篇五)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认为,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帮助,它可以教会我们坚强、学会忍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小孩成长的历程。这个小孩子就是我们的——小阿廖沙。小阿廖沙从小就开始接触小市民那种恶习,不过,可以看出,小阿廖沙非常讨厌这种小市民风气。小市民最喜欢吵架、给别人制造丑闻。而且,小市民还非常自私,自私一点儿也就算了,可是,他们不仅自私,而且,他们还保守、贪婪!不过还好的是 小阿廖沙并没有受到什麽影响。可是,小阿廖沙生活在这些人当中时常感到郁闷、处处感到压抑。

在《在人间》里,小阿廖沙接触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厨师——斯穆雷、码头装卸工人、洗衣女工——纳塔莉娅、格里戈里……这些好人告诉了小阿廖沙这个社会有多麽好,不过,也告诉他这个社会有多险恶……很多有益于小阿廖沙以后到社会上闯荡的一些忠告。其实,有时候,坏人也可以告诉我们很多道理,比如:这个世界上不是你想像的那麽容易,并不是你想怎麽样就怎麽样的世界,知道吗?……所以,我觉得,坏人有时候也会帮我们的大忙呢!

在那个连看书、读书都认为是 “歪门邪道”的小市民圈子里,小阿廖沙为了读到一本书,受尽了屈辱,他年纪小小,就要出去打工,打工的那个老板也属于小市民圈子里的人,也认为读书是一种耻辱,所以,一当他发现小阿廖沙晚上做完事之后在看书,便把小阿廖沙呵斥了一顿,并再也不让小阿廖沙在他家看书了。小阿廖沙只好做罢了。不过,小阿廖沙为看书受到的苦是非常多的,比如说:什麽打骂呀;什麽用鞭子抽呀,都不在话下。甚至可以说,小阿廖沙什麽苦他都受过,什麽累他都 “享受” 过。他还只个跟我们一样的小孩子呀!

我很敬佩小阿廖沙,因为,为了看书,他可以不顾一切的.克服困难。为了自己的梦想,他受尽了屈辱!我敬佩他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他的坚强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参考范文]哈姆雷特读后感模板汇总(5篇)


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中外经典名著,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那么,在中外经典名著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参考范文]哈姆雷特读后感模板汇总(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一)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那种名为爱情的东西,刚刚萌芽之时,总是很美好。如同水中幻月,清辉洒下铺陈在湖面上,把幽深得足以溺死少女的深潭,装饰成可以照亮万物的光源。

要不然,它用什么来欺骗那些躁动的心?

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故事,开端和所有令人羡慕的模板一样,通常被人们成为天作之合——一个是高贵英俊的王子,一个是纯洁美丽的贵女。

他们之间的爱情发生,好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日复一日的相处,少女出落得愈发动人,王子也有了男性独特的魅力。他们拥有着同样高贵的身份,同样优渥的生活,他们眼睛里看到的世界相差无几,他们有太多的话可以说,在交流中,年轻的心自然而然就近了一些,更近了一些。

他们的往来没有被明令禁止,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暗示,代表那些握着权柄的“长辈们”并不反对他们将来有可能的结合。

情窦初开时,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他们成为了彼此相约探索伊甸园的最好人选。我不能说那样的爱情是虚假的,是皮相与皮相的吸引,是名利与名利之间的交换,相反,我想那时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

如果他们的命运都按照所有人预想的轨迹走下去,这段爱情无疑是幸福而没有理由质疑的,但是很遗憾,他们的爱情在莎翁的眼中并不是需要保护的对象。为了用残忍的命运刀斧打磨哈姆雷特的形象,他的爱情也连同他的父亲一起停止了呼吸。

但是爱情不会因此消失,它变成了没有温度的幽魂。

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却又不甘心就此隐没。

哈姆雷特从众星捧月的王子变为了身份尴尬的遗孤,他的身份发生了剧变,随之改变的,是他此后所有人生。

此时这根悬木已经开始倾斜,他们不再处于一种对等的状态。

对于他的爱情来说,最致命的打击,来自于他们彼此的两位至亲。

乔特鲁德和克劳迪斯之间迅速而又背德的结合,让哈姆雷特对女性彻底失去了希望。那一句在后世被古今中外的男性经常引用的“女人啊,你的名字是脆弱!”便是他在这样背景下的有感而发。

因为脆弱,所以无法坚贞地面对自己的爱情与婚姻。

因为脆弱,所以不择手段地想要找到一个新的庇护。

因为脆弱,所以让自己的儿子处于了一个孤立无援的绝望之境。

这大概是哈姆雷特口中,“脆弱”的意思。

他像一只森林中的野兽一般,当他第一次被猎人的长矛刺穿皮肉时,他开始变得敏感,变得草木皆兵,变得对整个世界充满敌意,此时的他已经处于了极不理智的状态。

然后他发现了奥菲利亚的欺骗。

这是另外一把长矛,让他失去了对于外界所有信任,变得极端而疯狂。

所以他对她说出“去修道院吧!”这样的话。他明明知道自己昔日爱慕的那个姑娘,她是多么地脆弱经不起风雨,可他还是用了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着他曾想要保护的人。失望变成了愤怒,深爱变成了痛恨,这些化成了一把没有柄的利刃,他握着刀刺进奥菲利亚的胸膛,自己也鲜血淋漓。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得不做。

然后他与自己昔日的爱人站在了敌对面,很遗憾地,奥菲利亚没有选择与自己的情人勇敢地站在同一边。

但谁也没有办法去责怪她。

有时候两个选择才在我们面前,但不代表一定有一个是对的,她无法选择,谁都无法选择。

波洛涅斯的死是最后一颗火星,点燃了那把烧毁奥菲利亚的大火。

自己最心爱的情人,成为了杀死父亲的凶手。

她想去恨,可她心中偏偏还有爱,可是她已不能去爱。

所以她在退无可退的境地中,选择了逃避。逃避的代价是丢弃灵魂。

然后失去了生命。

她的一生美丽而轻薄,被命运之风裹挟着,任由它们将自己推来推去,却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她应当被同情,被呵护,被心疼,她被称为权利角逐之下的祭品。

尽管她被誉为莎翁笔下最完美,最美丽的女性,但是在我看来,她的美丽没有力量。像是被编为花环的花朵,当她们离开枝桠的时候,美丽就变得空洞。

她的勇气太少太少,少到全部贡献出来,都无法支撑她去拥抱她往日的爱人,无法支撑她去直面生活的残忍。

在这一场旷日持久的狂风暴雨之中,所有人都迷失了自己,但风雨停下的时候,他们奄奄一息地回头去找,却发现不知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他们手中握着的爱情,早就已经遗落了,取而代之的,是命运强迫他们不得不拿起的武器。

摊开曾紧紧相握的手,除了密密麻麻的伤疤,空空如也。

没有人知道,在大幕落下时,他们的心中,怎样去看待这份感情?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他们又会如何选择?

也没有人能够盖棺定论,究竟谁对谁错,谁爱得多一点,谁又爱得少一点。

他们的爱情太过于脆弱,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阻碍又过于强大。

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称赞的真爱,总是在为各种各样的磨难和诱惑让路。

不止是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

爱情是什么?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二)

我读《哈姆雷特》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作为莎翁悲剧作品中的代表作,他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它的震撼人心。它在思想内容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地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这样的一部作品就如闪耀的钻石,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观赏、把玩,都一样的光彩夺目。

上帝的意志决定一切,包括人物的命运。命运,它是怎样的存在?像影子一样形影不离,既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又梦魇一般深邃而可怕。如果说人心是世间最难捉摸的,那么命运便已是无法把握的。当我们一局外人的身份去欣赏,却依然难摸,那又何况剧中人物?

生动的人物构建起了有血有肉的小说。莎翁在人物刻画上可以说说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也有许多交织。例如“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就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又比如后来绝望的叹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他的心理活动以及性格从语言中可见一斑。

从他一系列的语言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但却只思想却不行动的忧郁王子。在他的身上,人类的脆弱以及环境的残暴是如此相反却又相称,且使得他的内涵显得致密而厚重。不过,好像也只能把握些性格特征而已,却无法去概括他——这个文学史上经典的人物。是人文主义的化身,复仇王子,勇敢与善良的化身????这些都无法囊括住哈姆雷特这个感情丰富、思想复杂的人格个性。不过也许哈姆雷特之所以如此的耐人寻味,就在于他本身性格的复杂性和多重性。

哈姆雷特这个处于理想与现实矛盾中的人文主义思考者,在一夕之间巨大的刺激之下,走上了命运的转弯口。

在命运的安排下,这位深受打击的忧郁王子从已故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了真相。而后,集结亲信,开始复仇????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过许多抉择,如最著名的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哈姆雷特便是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起了自己的悲剧。但无可否认,人物本身的性格会影响到自身的抉择。因此他拒绝带着疑问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寻求真相的旅程。

如果历史能重来,如果错误能改写,那么就不会有哈姆雷特式悲剧。这位丹麦王子将平庸而毫无意义。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在我们心中也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的抉择将唯一而不可替代。没有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正确与否,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们影响我们的外来。或许我们不必烦恼“生存还是毁灭”,但是我们也同样需要去抉择。要想在这混沌的充满风险的世界去做好或者是所谓的做对,就要在这个没有尺度可以衡量善恶的世界去勇敢抉择。然后坦然接受命运。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三)

可能在家不知道,曾有过的《哈姆雷特》这本书。可是,我也是勿囵吞枣,乱读了一次而已,不在乎它有哪些资料,直到父亲指出了我的错误,我才认真地读了一遍。

看了这本书,让我感觉哈姆雷特这个人既勇敢,又懦弱。在应付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应付爸爸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妈妈的爱非常交织,应付他叔父即位,迎娶他妈妈,哈姆雷特十分的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发生。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的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也开始觉悟了,他决定报仇。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由于这样,他对妈妈发出心底的愤怒,应付奥菲利娅的死,他悲伤欲绝,而当他应付自已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现在读来,我仍能感觉到他自已当时内心的矛盾和通知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觉得,这才是真的的英雄。

读完《哈姆雷特》让我感觉假如哈姆雷特没死,他需要是一个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四)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哈姆雷特》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五)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范文参考:《红与黑》读后感怎么写(5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参考:《红与黑》读后感怎么写(5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1、我的野心终于施展了。

2、对于上流社会,他感到的知识仇恨和厌恶,这个上流社会之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3、“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

4、他叹息道:“人间地狱就在这里了,只要我走进去,我就不能脱离它了!”

5、一个幸福的人,首先腰填饱肚皮,然后是穿得漂漂亮亮的。这便是他们最坚信念了。

6、“这个年轻人虽然出身地下,但自尊心极强,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会作出不太理智的事。”

7、离别把人类一切的情感都毁灭了。

8、家庭主人们的性格深处,由于地位的尊贵和身份的显赫,有太多的骄傲和太多的厌倦。他们为了消愁解闷,已经习惯于侮辱别人,因此不可能指望得到真正的朋友。

9、她就用笑来掩饰她的局促不安,这笑容也是勉强装出来的,同时还想以此来引起他的注意,这一点她成功了。

10、“让他把我杀死,好吧,这是我愿意给他的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见鬼,我热爱人生……我对我的儿子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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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沉默是尊敬我的唯一方式。就让我在一般人眼里作为一个普通的杀人犯那样消失吧……

12、“我绝不请你们的宽恕,”于连说,口气变得更坚定有力,“我不抱任何幻想,我深信死亡在等着我:它是公正的。”

13、“我的罪行是残酷的,而且是有预谋的,我该当判处死刑,各位陪审官先生,可能我值得怜悯,但有些人还是借着惩罚我来杀一儆百,使这样一种年轻人永远丧失勇气。他们出生在一个卑微的阶级里,可以说是守着贫困的煎熬,但是他们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且大胆地混入有钱人高傲地称之为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们承受着鄙视和极具讽刺的话语。”

14、“这就是我的罪行,先生们,我将受到格外严厉的惩罚,因为事实上我不是受到与我同等的人的审判。我在陪审官席上没有看到一个变富裕的农民,仅仅只有一些愤怒的资产阶级……他们正愤怒地看着我,盼望着我早些被魔鬼抓去服刑。”

15、“在监狱里最不幸的不幸,”他想,“就是不能关上自己的牢门。”

16、“时代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他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离着死亡只有两步之远,单独和我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参考范文--怀念母亲读后感范文简短 5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参考范文--怀念母亲读后感范文简短 5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这篇文章中写了季羡林六岁离开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母亲去世,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痛哭了好几天。从此,他失去了母亲,一想到母亲,他就会泪流不止,感到十分凄楚。他到德国之后,经常梦到自己的母亲和祖国母亲。

在1935年11月写的四篇感人的日记中,我读出他不但爱自己的母亲,还爱着祖国和远在祖国的朋友。在那之后,他写了一篇名叫《寻梦》的文章,表达了他热爱两个母亲的情感。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叫《怀念母亲》。

读完了这篇课文后,我想到作者很怀念母亲,很关心母亲,很疼母亲。作者有两个母亲,一位是祖国母亲,一个是亲生母亲,作者对着两位母亲怀着同样的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的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了作者对自己的生母亲永久的怀念,对组国母亲不变的爱意。为什么作者在想到故乡老朋友时,心里感到凄凉,却是甜蜜的呢?因为作者在异国他乡长大,作者感到了自己与生母亲和祖国母亲的距离很远,也和老朋友远,作者心中十分悠愁,所以,好友的点点滴滴,心中自然甜蜜。

作者有时对着自己的亲生母亲怀着关怀的情感,作者的心中一只有着母亲身边,到母亲的怀里时,作者也想到,但到也到不到母亲怀里。作者在泪里在夜里,幻出母亲的面影,幻出慈祥的样子,醒来却不见了。

作者希望再看见母亲的样子。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语文书的第六课,是作家季羡林的《怀念母亲》。

这篇课文说在季羡林六岁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就弃养了,只活了四十多岁,这件事让季羡林非常伤心,使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从他失去母亲那一刻起,一旦想到母亲,就流泪不止,数十年如一日。他在德国留学之后,一直想着他的亲生母亲和祖国母亲,在他1935年11月的日记里,让我读出他对亲生母亲和祖国母亲的敬爱,让我明白每个母亲都是喜欢自己的孩子的。在那之后,他写《寻梦》这篇散文里,就让我们知道他对两位母亲的情感。

读了这篇文章,我一定要向季羡林学习学习,我有时跟母亲吵架,有时偷懒不听母亲的话,没有努力学习,而季羡林小时候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亲的呵护,他依然坚持学习,考上博士,在德国留学,在哥廷根的时候,一直想着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作文中,他说:“我这一生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父母!”在这之后,我要多读书,多学习,要向季羡林一样,考上博士,报答父母。

[参考]《飘》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参考]《飘》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初读飘的时候,不知道作者在讲些什么,只知道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和复杂。

纵观全文,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斯佳丽,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不顾社会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压力面前一次次背叛自己的内心,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了的女人,再追求物质也无可谴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子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lifewillgoon”正像艾希礼所说的,媚兰是那样的脆弱和弱小,而斯佳丽却是那样的勇敢。虽然她在爱情是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是成功的,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斯佳丽的时候,尽管她心里不满,但是她还是遵守诺言,细心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的很困难,斯佳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一家人,虽然还是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个狡猾、手段卑劣的女人,但是,她却救了所有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斯佳丽是那么的努力,她执着、勇敢的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斯佳丽算不上是个良家妇女。但这样的人才显得更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道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这是我喜欢斯佳丽的一个理由。她是一个真正活着、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出一个与斯佳丽对应的人,我会想到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地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寻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却始终充满活力、收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飘》读后感【篇三】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四】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五】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参考范文--《雾都孤儿》读后感(5篇)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5月1日晚,小孩因为白天忙了一整天,那晚我照常让小孩看电影。我挑了一部《雾都孤儿》给她看。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主人公的年龄跟小孩一样大,也是10岁。我想要给小孩了解的是世上还有一大批像奥立弗一样的小孩,正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小孩看得很紧张,因为整部片奥立弗受尽苦难。

当晚看到十点没有看完,片比较长,小孩是读完英语八点才开始看的。所以十点照常去睡觉,2号晚继续把片看完。

没有时间写观后感,没有办法知道小孩是怎么想的。但是感觉到小孩应该是看完感受颇多!

有时间、有机会、有好片的情况下,还是希望小孩多看看这些有益的片子。

所以,我告诉你,如果你有不快,如果你又痛,请推开看得见风景的窗户,请到田野中来。乡村和自然景色会治愈我们,会教会我们如何生活。

对孩子们而言,奥列佛的故事要了解,但不要经历。还有好多其他人的故事还没展开,这要靠阅读,要读懂。阅读还能让孩子们看见一路好景色,而他们自己故事和人生也会慢慢展开的。辽阔的人生都有个好的起点,而老师就站在孩子们出发地方。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前几天,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现在,说一下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真的没想到,这个世界上有如此多的人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的良心去哪儿了?是被金钱腐蚀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善良的面具,当揭开面具以后,就是狰狞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卑鄙无耻的人罢了,其实就是墙头的一根弱不禁风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罪恶,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无耻,大声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各样卑鄙的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的别人家,减轻他的负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公公正正地看事,仍然可以得到原谅,回头是岸。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这是与苦儿流浪记相似的一本书,同样的出身,同样苦难的经历。但有一点不同的是,雾都孤儿过多的描写了那些坏人的奸诈、丑陋,所以它也是批判社会的一本书。

这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人是南希,她虽然出身下流、卑劣但他的天性里仍然保持着某种好的东西,那就是自尊。她虽然一生都在最肮脏的藏污纳垢之地度过,但一切的罪恶、奸诈以及*都没有消磨掉她天性中的自尊,这真是非常的难能可贵啊!

《雾都孤儿》读后感而这本书的主角奥利弗,虽然被他的异母兄弟所害,却也保留这正直、勇敢这些美好品质。奥利弗是个好孩子——尽管费根他们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无恶不作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男作家--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经常观察社会底层的人的遭遇,生动形象具体的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为世界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阔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到现在为止还是对英国社会上的人们有着极其巨大的影响。它的主要作品为:《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远大前程》、《艰难时世》和《双城记》。《雾都孤儿》里面的人物是十分的鲜明的。

恶为:费根;善为:布朗罗先生和奥利弗;中性为:南希、老犹太人和那一群偷东西的孩子。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任务就是善良的布朗罗先生,他的一出现,就能知道他是本书当中唯一的好人。他的善良是一般人所没有的,还有他竟然能把自己收留来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孙子一样对待,并且给那些可怜的孩子提供尽量最好的环境。

我心里暗暗的佩服布朗罗先生,慈善的布朗罗先生值得我们仰慕、学习。布朗罗见到奥利弗的时候,都已经表明幸运降临到了奥利弗的头上,但是奥利弗还是没有能摆脱老犹太他们的魔爪。只有短短的几天,奥利弗又被坏人们骗了回来。现在是我最讨厌的人了,他没有一颗善良的心,他的心永远是黑的。他想方设法把一滴滴毒汁注入孩子们的灵魂深处,要永永远远把邪恶的黑色代替他们原本的纯洁无暇,让他们永不复原!他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恶人啊,我简直不敢相信原来以前的社会上竟然会有着一种人!

他没有一次会让孩子们又重新做人,做一个好人的机会。他让孩子们偷东西,取回孩子们的一生,让他们只能以偷东西为基本的生活条件。不要说给这些孤儿学习,就连教他们如何做人或懂得善恶之分都没有。只顾着自己,这种人真是自私、可恨到极点了!上帝是没有理由善待他的,他的下场就是死的惨一些,所以最后他的死很是让我满意。他是谁,大家都应该清楚。那一群孩子和南希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们本是纯洁的,只是被那个让人无语的恶人(我实在是不想提到他的名字,所以就直接叫他恶人了)所带坏的,他们看上去是恶人,但是他们还是善心犹存的。不过我自认为南希更加得善良些,她可以为奥利弗而死,为了正义,她也拼搏了一番,虽然结果不是很好。接着就是主人公--奥利弗了。奥利弗这个人是文章的中心,大家都十分的了解他的性格。最后他为了正义的奋斗,成为了一个好人,这也是他所应得的,并不感到奇怪。但是我认为他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比如说:在那个让人无语的恶人逼奥利弗去抢劫布朗罗先生的时候,他应该不去那样做,宁愿去死。(不过这也可能是剧情的需要,以上那只是我的观点。)结局还是好的,孩子们变成好人了,恶人死了,老犹太坐牢了,奥利弗成为一个合格的书生了。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们知道了那是英国社会的残酷和黑暗无比,也让我懂得了善恶之人的区别!

范文参考:目送的读后感合集(5篇)


目送的读后感【篇一】

目送,是为了再次聚首

最开始,先回忆一番。

第一次闻及龙应台这三个字是在高三的某个课间,隔壁桌的同学说了一句龙应台的格言,而我却哑然不知这位华人世界里颇有影响力的一支笔,深感惭愧。

看的第一本龙应台的书正是《目送》,现在还在当当的销售榜上,书是从小伙伴那里借来的,在某个暑假里看完,当时的情感至今仍有几分印象。书中谈到死亡,衰老和孤独,触及脆弱的敏感神经,几次尴尬落泪。还记得是在家里的客厅沙发上,蜷缩着身子,看得入情入味,在母亲走出厨房门的时候,假装无意地抹去眼泪。当时读到的正是作者对其母亲的描写,平平淡淡的文字中却有着一股让人心生悲伤的强烈情绪。

给文字赋予情感,它就是拥有了灵魂的存在。

再一次接触龙应台这三个字,是在读书会员的书单上,于是我便再一次重拾目送,决定细细品味一番。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我们都到了独当一面的时候了吧,小时候渴望长大,觉得长大就有了自由,却不知越是长大,越会被现实圈住。成长的自由是相对的,大手拉小手已经成为模糊的记忆,一个人走,需要更多的勇气。

【人在天地之间终究是无所凭依的孤独。你真能面对生老病死,就真的明白,在这世间,没有什么可以附着依托。】

人,终究是孤独的,你会有家人,会有伴侣,会有朋友,但是更多的时候,你只有你自己。你才是你自己的全部,在这世间,所有的依附都只是暂时的,你所得到的一切都只是身外之物,你的情感和思想,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东西。

目送的读后感【篇二】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思绪万千,我明白了在短暂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那就是亲情。你与父母的关系不过意味着你将望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每一次都牵动着你的心。

在第一篇散文中,儿子对母亲送别时的唠叨满不在乎,甚至抱怨母亲的唠叨,母亲就只能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人山人海。母亲那时多想他回望一眼,多想他回来给他一个拥抱,但他并没有。当我替他的母亲抱怨时,我突然想到我小时候的感受。小时候因为家里穷,父母为了我们的前途出去打工。小小的我并不明白他们的苦心,我只知道他们又要离开这儿了,撒娇不让他们走;不走是不可能的,他们丢下泪流满面的我,还是狠心地离开了。从此以后,不到长假我们都见不到面。那时我十分抱怨他们,我觉得别人都有父母的关爱,而我没有。随着我渐渐地长大,我逐渐明白:父母都是为了我好,他们正是因为爱我,才背井离乡。后来我才知道,妈妈常常走出我的视线后才流泪。

这本书不但写了亲情,还写了龙应台女士对人生苦短的看法。人生就如两本存折,一份在支出,一份在存入。支出的永远是时间,存入的便是我们的收获。在这短暂的人生中,我们要存入更多的收获,并让那些收获创造出更高的价值。

人生在世不能浪费时光,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光飞逝,我们更要珍惜每一段时光。在学习的年龄中,我们就该努力地,一心一意的地学习知识,不能浪费太多的时间在玩乐上。有的人问:为什么要学习?人不正是因为学习才变成高等动物吗?学习能让我们收获的更多,收获的越多长大做出的贡献就越多。为国家做贡献,为人类做贡献,这不就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吗?

当父母离开我们,我们也要努力而快乐的成长。人生在世,不可能你走的每一步路都有人陪着你。是啊,有些路只能你自己一个人走,这就是成长,这就是人生!

目送的读后感(篇三)

龙应台一向以犀利文风著称,尤其是《野火集》中的那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锐利逼人的批判让国人振聋发聩,掷地有声的叩问让那扇外强中干的旧体制的大门应声倒下。直到《孩子你慢慢来》和《目送》等亲情系列书籍的连续出版,刚性的批判文学之外开出了清浅柔软的花,同时读者也看到进入天命之年后娴静柔美、温情淡定的龙应台。

《目送》共73篇散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动人心弦的种种感觉,流露出最朴素的人生观,对孩子、父母、朋友的爱,对人的关怀,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命的尊重。全书提及最多的、最打动人的是亲情。作者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作为母亲面对日益长大的孩子时的失落和困惑,作为女儿面对日渐苍老的双亲时的守候与不舍。

同名篇《目送》是全书开篇之作,跨越了三代人的感情。全文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作者回忆了送儿子华安上小学的细节,那时的儿子背着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时光一划而过,转眼已经16岁的华安要赴美做交换生,机场送别,作为母亲的龙应台目送儿子渐行渐远的背影,期望他消失前的回头,哪怕仅仅是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母亲的深情送别与儿子的毅然离去形成反差,教人如何不落寞?接下来作者追忆了在医院探望生病的父亲时,目送护士推着轮椅上老父的背影消失在玻璃门,后来有一天,父亲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消逝,作为女儿,她深深铭记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就这样,在一次次包含心酸和不舍的目送中,龙应台对亲情有了简单而又深刻的领悟: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一份目送,包含了数不尽感伤、道不完的无奈,尤其是最后的“不必追”3个字渗透作者心中那片不甘心的柔情和不得不放手的勇气。

作为母亲,面对儿子长大后的疏离,龙应台懂得尊重每一个独立的人理应拥有的自由和选择。在汹涌的母爱面前,她收起年轻时的骄傲和锐气,委曲求全地选择让步。曾经她因刹那间的顿悟“失去了孩子,即便是赢了全世界有如何”?

时光的车轮慢慢滚动,像所有平凡的父母一样,纵然有万般的留恋和不舍,龙应台也不得不目送孩子长大、拥有自己的生活。而这,也就成为了两代人产生代沟的导火索。《十七岁》一文中,龙应台冒雨步行到巴士站去接儿子。当她递过一把为儿子预备的伞并关切地嘱咐“会感冒”时,被细细的飘雨湿了头发的儿子断然拒接,冷冷扔下一句“不要”。但就是这样追求独立、不喜欢母亲过分呵护的儿子也有温情脉脉的一面。他看到母亲在孩子们都离开后变得不愿买菜做饭,母亲可从没这么“懒”的,便花3个小时去超市挑选材料并认真地为妈妈做了一顿西餐。当龙应台表示自己学会做西餐并要做给儿子吃的时候,儿子一丝不苟地说“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父母和子女,付出与给予,强和弱,一直在不断地转换轮回,但一脉相承的感动却一直久久延续,可能这就是家庭喜怒哀乐的无限循环。

作为女儿,面对父母年老后的忘却,龙应台懂得多一份温柔和耐心。当母亲从昔日的大家闺秀跌落凡尘,终究抵不过时光的侵蚀,患上老年痴呆症,她像呵护柔弱的婴儿般一遍遍安慰道“我是你女儿呀,我回来陪你”;父亲的身体大不如从前,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不能自理,她为父亲清理失禁后的排泄物,陪着虚弱的老父一遍遍练习走路……孝顺父母,龙应台不仅能外安其身,而且做到了内安其心。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和令人动容的细节,印证了心怀感恩的她静静地守望着父母晚年的幸福。

亲情,就像每天都会照常升起的太阳,最是微妙醇厚,温暖人心。读《目送》,品味淳朴却饱含绵绵情感、平凡却透露汹涌热烈的亲情,我坚信,任时光流转,岁月变迁,亲情永远是最纯真的陪伴。

目送的读后感【篇四】

《目送》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

于是“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每天因为孩子忙忙碌碌,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我们的现在就是孩子的将来,从上学到工作再到成家,我不知道留给了母亲多少落寞,我每次都匆匆的离家,留给父母的只有背影!当车轮启动我目视前方,完全忽略了身后那深情的目光!每一次离家,母亲都会目我送到车上,而我却只留下淡淡的一句:“妈,你快回去吧”,但每次妈妈都会固执的等到车子启动,直到我完全脱离她的视线……

感谢龙应台的这篇散文,是她让我读懂了老人内心的凄凉与无奈!是她让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应该怎样去对待我的亲人,爱人和孩子!怎样让我们的人生少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目送的读后感(篇五)

继《孩子你慢慢来》,龙应台又创作了这本《目送》,之前也有品读过龙应台的文字,她的文字“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又仿佛像妈妈的手,轻轻的抚摸着你的脸。

“目送”,它的含义是什么?生命中总有许多人被时光带走,或者失落在天涯,或者用死亡划开彼此的界限,像龙应台这样还活着的人,就不免要遭受一次次的离别,一次次的悲痛。 目送,是送别离去的亲人和友人,也是送别过往难忘的记忆和美好的时光。 在送别时,我们总要睁着眼睛,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去……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他讲的是龙应台目送她的孩子——华安小学到大学,然后作者的父亲住院还有火葬。“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段让人心酸和感动的文字说了:年幼的孩子长大到成人,让她牵挂、让她失落、让她懂得怎么放手。和她父亲的去世,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目送她父亲的时候,也就是说她和他今生缘分也就终止了。

作者只是摘了生活中几个片段来写,但其中流露的情感让人魂牵梦萦。你的心处处处被这种真实的文字牵动着。 看着龙应台的一次次目送,想着自己的一次次迎接与目送。突然发现,自己对父母有着如此之多的亏欠,只有珍惜才不枉他们对我们的一次次目送……

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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