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文小虾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02 03:08:30 阅读数量:

最新实用!小虾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最新实用!小虾读后感范文汇编(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小虾读后感【篇一】

1、这些小虾,有的通体透明,像玻璃似的,这是才长大的;有的稍带点灰黑色,甚至背上、尾巴上还积着泥,长着青苔,这是老的,大家叫它千年虾。

2、小虾真有趣。

它们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小心,总是先用钳子轻轻碰一下食物,然后迅速后退,接着再碰一下,又后退,直到觉得没有危险了,才用两个钳子捧着食物吃起来。

吃饱了的小虾显得十分自在,有的独自游来游去,有的互相追逐,有的紧贴在缸壁上休息。

3、小虾脾气不好。

要是你用小竹枝去动那些正在休息的小虾,它立即向别的安静的角落蹦去,一路上像生了气似的,不停地舞动着前面那双细长的脚,脚末端那副钳子一张一张的,胡须一翘一翘的,连眼珠子也一突一突的。

这时,如果碰到正在闲游的同伴,它们就会打起来。

小虾的搏斗很猛烈,蹦出水面是常有的事。

小虾读后感(篇二)

在寒假里,爷爷奶奶给我买了一本,《小虾》的课外阅读书。

这本书中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比如说小虾,红鲤斗水,油菜花,茉莉花,金盏菊,水鸟,木叶蝶……一些故事,让我给你们说一说红鲤斗水的故事吧。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我在小工里发现了一条红色的鲤鱼,斗着竹篙里流出的水直冲,他每充一次都被水流带到了沟里面,凭着她的努力坚持他冲进的竹管里的故事。

这个故事,它告诉了我们做什么事情要坚持,不能放弃。

小虾读后感(篇三)

作者菁莽写《小虾》一文,回忆了童年捉虾的趣事,描写了小时候观察小虾的仔细,也在文字中寄托了对小虾的喜爱。

读完《小虾》我也体会到做一件事情要观察和思考,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光看到表面,要多想想它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为什么快下雨的时候蜻蜓会飞在水面上很低,比如有时下雨会打雷有时不会,另外小虾的卵又是怎么形成的呢,这些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小虾读后感【篇四】

《小虾》这一课,我的感悟颇多。这篇课文是一篇写小虾生活习性的文章。通过作者仔细认真观察小虾吃食、打架等细节的描写,突出小虾有趣、脾气不好两大特点,表达了我对小虾的喜爱之情。让我感受到了文中的小虾太可爱了,我们也应该像小作者一样,拥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用一支生花的妙笔,把生活中的美好事物记录下来。通过阅读让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自信、勇敢、善良、有爱心、像作者一样做一个受欢迎的人。

小虾读后感(篇五)

知道了小虾生活在小溪里,知道了小虾它们有的通体透明,像玻璃似的,这是才长大的;有的稍带点黑色,甚至背上、尾巴还积着泥,长着青苔,这是老的,大家都叫它千年虾。《小虾》这篇课文是一篇写小虾生活习性的文章。通过观察小虾吃食、打架等细节的描写突出小虾有趣、脾气不好这两个特点表达了我对小虾的喜爱之情。

小虾读后感【篇六】

一只小虾,在水里游啊游,被河水冲走,游到了岸边的淤泥坚。一个傻瓜看见了,很高兴,捉住了小虾。

小虾说,″可怜可怜我,你放了我,我还那么小。"傻瓜说,″可以,你要去哪儿?我带你去。"小虾说,″去河里。"傻瓜一路飞奔带着小虾回到河里。小虾开心极了,说″谢谢你!好心人!"傻瓜也开心极了,″不客气。"然后走了。

人海茫茫,谁是傻瓜不重要,重要是我们获得新的生命的快乐,重要的是我们走的路都是希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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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格林童话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一)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这本书里有42篇童话,这些文章帮助我进一步理解了生活,从中也获得了许多快乐。

我看过这本书后觉得这里面有好多神奇的故事,故事中的宝物,魔力往往到最后都是属于好心而且淳朴的人们,在其他的故事里,正值而勇敢的人也总是会得到幸福的。 里面可爱的白雪公主提醒我们当遇到陌生人时不要轻易地相信他,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讲话。要随时保持应有的警惕性不要掉以轻心;灰姑娘的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能有,我们都要以诚待人;渔夫和他的妻子提醒我们不要贪图荣华富贵,在荣华富贵中迷失自己,不思进取。

通过读书我知道了,要是爸爸不在家我该怎么做,遇到陌生人时我应该保持冷静,先不能开门,让他在家里有人时再来。我觉得看了这本《格林童话》很好,心情愉快的同时还从中学会了好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读书使我快乐!

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给我带来丰富的知识,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灰姑娘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她的继母特别不喜欢灰姑娘,还有两个姐姐嘲笑她,讽刺她,她们的心都特别地黑,特别地怀,可是灰姑娘并没有因为这样而改变她的善良,而是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生活,最终获得了幸福。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你只要把自己大胆地展示出去,你就一定能更上一层楼的!

我喜欢白雪公主的善良纯洁,她的继母开始很喜欢她,可是她不想任何人比她美丽一点点,白雪公主越来越美,越来越白,最后继母想杀死她,却被远方的王子救活了。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人类不能起忌妒之心。

《渔夫和他的妻子》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要太贪心,否则一无所有;《青蛙王子》故事教导我做人要诚实守信;《小红帽》故事则让我看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是做好人好......《格林童话》中的故事个个精彩。

《格林童话》是一本好书,我特别喜欢。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二】

昨天我读了一本叫《格林童话》的书,这是雅科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写的一本童话故事作品集。

这本书一共有33个童话故事。这本书是一本充满童真童趣的书。有《莴苣姑娘》《睡美人》《白雪公主》《青蛙王子》……那是一个个天真烂漫的童话世界。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睡美人》这一篇童话故事,讲述的是在很久以前,王后生下一个女孩,王上请女巫参加宴会,有一个女巫没有请,那个女巫闯了进来“祝福”了小公主。小公主长大了,却种下了魔咒沉睡了一百年,一百年后,来了一位王子,把公主吻醒了,公主苏醒了,整个皇宫同时也醒了,风吹了,树叶动了,狗叫了,马叫了,鸽子飞走了,王上和王后也醒了。他们看见王子抱着公主走下了楼梯,王上和王后很高兴,便将公主许配给了王子,给俩人操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最后他们两个人获得了幸福快乐美好的生活呢!

一个个家喻户晓、精彩动听的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照亮着我们的童年。我们在这些故事中感受真善美,学会知错就改,并且变的勇敢而坚强。现实的世界有光明也有黑暗,而童话世界更多的是美好,我们要用纯洁透亮的眼睛去看世界,便可以使这个世界天真无邪。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三】

赵心悦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聪明的格蕾特》。

主人公格蕾特是一名穷苦人出生的厨娘,一天,主人要请一位朋友到家里吃饭,于是让格蕾特烤两只鸡给客人吃。格蕾特烤好了鸡,她觉得烤鸡真是太香了,忍不住想尝一尝。于是她对自己说:“作为一名厨娘,应该先尝尝鸡的味道怎样?”于是她吃了一口,接着她又想:“反正已经吃了一口了,干脆再吃一口”,结果不知不觉她把整只鸡都吃完了。她仍感到意犹未尽,她又想:“既然第一只鸡已吃完了,索性把第二只鸡也吃了吧!”于是她又津津有味地吃了第二只鸡。这时主人叫她给客人上菜了,她想了一个好办法,她骗客人说:“我家主人要切下你的耳朵来吃,你赶快逃走吧!”客人一听,吓坏了,于是赶紧悄悄溜走了。

过一会儿,主人来了,他问:“客人到哪儿去了?格蕾特说:“客人有急事,吃完烤鸡就先走了。”这个故事真是有趣,我认为格蕾特实在太机智了,她出身于穷苦人家,没吃过什么美味,虽然有点贪嘴,也情有可原,更可贵的是她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了一个难题,给自己解了围,我们要学习她善于动脑筋、想办法的好习惯。不过,她骗人总是不好的,小朋友们可不能学她这一点,会骗人可不是好孩子哦!请你也来读一读《格林童话》,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四】

童话,是人们不可拒绝的,童话,是人们所盼望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的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幸福与美好。

其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渔夫和他的妻子》的.故事:从前,有一位渔夫和他的妻子,是靠打鱼过日子的,生活得很贫穷,只有一条破船。有一天,渔夫去打鱼,打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比目鱼是一位王子,是被巫婆施了魔法的。王子请渔夫把他放回大海,渔夫就把比目鱼王子放回了大海。渔夫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妻子贪心地说:"你这个笨蛋,你干嘛不向他要一茅屋呢?快去啊!快快去向他要一间茅屋去啊!"渔夫去找比目鱼,比目鱼一口答应了。渔夫的妻子还想要一座更漂亮的房子,比目鱼都一一答应了。渔夫的妻子越来越贪心了,接着,要做国王、教皇,比目鱼都答应了。但又过了几天,渔夫的妻子又想做上帝,想让太阳、月亮也听她的指挥,可比目鱼没有答应,最后,又恢复到了原样。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可以贪心,如果贪心的话,你就会变成了一个很贪的人。凡是靠别人过日子的,最后,不利的还是自己。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本领,做一个靠自己的本领好好生活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五)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反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这,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中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依旧心地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贩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被那颗妒忌心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想吃小山羊,不但没有得逞,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

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六)

《格林童话》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童话名著,是德国语言学家收集、整理、加工民间故事而成的故事集子,对于我们来说,不仅阅读起来非常有乐趣,而且童话故事带给我们的启发可以指导我们的人生,让我们的道路走的更好,提升自身修养,创造美好人生。

格林童话中有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例如:《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青蛙王子》等,而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

主要内容:白雪公主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公主,受到人们的爱戴和尊敬,并尊称为白雪公主,但是嫉妒心十分严重的王后却不满自己的美貌被她抢了风头,因此就想办法毒害她。当白雪公主受到王后的虐待,就逃到了森林里,并在那里遇到了七个小矮人,这些小矮人也非常善良,对白雪公主非常好,照顾着生病的她。王后问魔镜“魔镜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结果魔镜的回答让王后再次失望,于是决定伪装成巫婆去害死公主,吃了毒苹果的白雪公主后来被王子救了。王后的计谋没有得逞,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学会了大度和拥有虚怀若谷的胸怀,一个人越是大度和善良,就越是得到他人的尊敬和拥戴,而且我们要放下自己的嫉妒心理,真诚的赞赏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不能被虚荣心占据了心灵,这样会让自己变得狭隘和阴暗,就像王后一样。

以后我要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做一个胸怀坦荡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篇七】

我是湘西大山里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我非常喜欢读书,特别是渴望读到一些生动有趣的课外书。好多次在梦里,我梦见爸爸妈妈给我买来很多很多的课外书,也梦见学校有了图书室,我和同学们高高兴兴的去借。然而,每次醒来却发现这都是梦,我幼小的心里是多么的遗憾啊!家里因为贫穷,买不起课外书,学校也因为落后没有图书室。我们大山里的孩子是多么羡慕城里那些有很多很多课外书读的孩子呀!

今天是一个神奇的日子,让我多日的梦幻成真!上午第一节课,语文老师走进教室笑呵呵地对我们说:“同学们,美国欣欣教育基金会给我校捐赠了大批图书,学校开办了图书室,课外你们可以去那里借书看。”同学们听了,立刻沸腾起来,个个欢呼雀跃,拍手叫好!

一到中午,同学们就怀着迫不及待的心情来到了学校图书室。我快步走进去一看,哇,真有好多好多的书啊!我挤到童话类的书柜面前,忽然惊喜的看到——《格林童话》!我连忙向管理图书的老师借了出来,欢欢喜喜的拿会教室,津津有味的读起来。语文老师给我们介绍过有名的《格林童话》,我早就渴望读到它。我一口气读了《白雪公主》、《小仙人》、《聪明的兄妹》等五、六篇。写得真精彩!

我感到自己就像进入了一个个童话世界,有趣极了!其中我最喜欢《聪明的兄妹》这篇,它讲述的是:一对小兄妹的母亲死了,母亲为他们找的继母十分狠心。由于家里穷,继母想把兄妹俩丢进森林里饿死他们。第一次,聪明的兄妹俩用小石子沿路作记号,从森林里找回了家;第二次,他们被继母丢到更远的森林里,并且又遇上了恶毒的老巫婆,想要吃掉他们,但聪明的兄妹俩没有被吓倒,他们用勇敢和智慧烧死了老巫婆,又找回了家,这时继母已死,他们和父亲一起愉快的生活。

我真佩服这小兄妹两人,也祝福他们与父亲能够永远快乐的生活。从这个童话中,我想到,今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被吓倒,而是要用我们的勇敢和智慧去战胜困难;我还想到,做人要心地善良,好人总会有好报,而坏人终归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这本《格林童话》真是太好了,整整一个中午我都舍不得放下它。这就是我这个山里孩子读到的第一本课外书。我们从心里感谢欣欣教育基金会,是她圆了我们读课外书的梦!使我们能够学到更加丰富的知识,开阔视野。在她的帮助和鼓励下,今后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的读书学习,长大了多为祖国和人类社会作贡献!

最新飘读后感范文6篇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三】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篇四】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名叫《飘》的长篇爱情小说,小说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爱不释手。读完全书后,我感触良多……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女主人公赫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故事。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她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是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德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赫思嘉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赫思嘉认为自己爱的是卫希礼,可是卫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德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可是赫思嘉却不听,越是得不到,越是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赫思嘉就是赫思嘉,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赫思嘉,始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再看看我自己: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放弃而不是去考虑该怎样战胜困难。对此,我很惭愧。赫思嘉的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

飘读后感(篇五)

有很多部经典的小说是拍成过电影和电视剧的。《飘》也是如此,电影版的《乱世佳人》里同样绿眼睛的费雯丽曾倾倒过无数的人。而我没有看过电影,我看的《飘》是母亲传给我的。发黄的纸页,遥远的年代—却恰到好处地配合了这悠远的、给人带来无限遐思的作品。

很多人都不喜欢郝思嘉这个人,认为她太“作“了。不错,郝思嘉的确是一个“作”的典范,但在她的身上依然体现着女性特有的,也是颇为独到的魅力。

16岁的她倾心于贵族少爷希礼并大胆地表明自己的爱意,并有过一个很冲动的想法—私奔。这时的郝思嘉还是一个小孩子,有着妓好的面貌和身材,也许还有着爱尔兰血统中的热情、固执。她其实也不明白,她对希礼的爱究竟是什么,究竟是爱他骑马时的英俊,还是爱他灰色的眼睛、金色的脱须,抑或是她所不了解的他的长篇大论呢?显然她自己并不明白。只知道她喜欢他.要和他结婚,这里面也带有些好胜的昧道。然而就是这种少女时代建立起来的、甚至有一些盲目的“爱”影响到郝思嘉的一生。也正是这种从小就根深蒂固着的争强好胜、倔强、执著以及她独有的思维方式深深地影响着她的人生。

美国的南北战争可以说是郝思嘉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她从一个无优无虑的、任性的孩子一下却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之后又成了寡妇,做了一个孩子的母亲。这些角色在短短的一年里变换,而战争的阴影却又日益扩大。这个时候,她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而作者在这一方面的描写特别成功。一方面,作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郝思嘉依然有着无法掩饰的天真和向往自由的感情;另一方面,她常常为要陷人丧服一生而烦恼。还有那个啼哭着的婴儿,她为之而困惑。她也只是一个孩子,又怎能做一个母亲。然而,战争,这一残酷而漫长的考验真正挖掘出了郝思嘉身上深藏的东西。

无论是在炮火连天中照顾待产的媚兰—希礼的妻子,还是在危机四伏里只身赶车回故乡还带着刚生产完的媚兰、小孩以及她自己的儿子。正是在这种种艰难的环境下,在挣扎于死亡线上的斗争里,我才看到了郝思嘉的敢、坚毅,也看到了她不同于一般女人的韧劲。

生活本来就是一种选择。在战争初期,郝思嘉可以选择丢下媚兰回到母亲身边,也可以选择留下,忠于对希礼的誓言在笼罩着死亡的城市中照顾媚兰,她选择了留下;逃亡的时候.她可以选择丢下奄奄一息的媚兰,但她选择带她一起走;在生与死的斗争里,她可以选择逃避,容易地死去,但她选择了面对,艰难地生活。所以,面对这种种选择,郝思嘉勇敢地选择要走的路,她选得很辛苦,但她走得很顽强。但如果作者只是偏重于她这一方面的描写,那么一定是很苍白的。郝思嘉是一个女人,她有她的温情,她也恐惧,她也害怕,她也想有一个男人可以依靠。然而远赴战场的希札,未战已逝的查理,半路弃她而去投奔战事的瑞德,都无法给这个女子一点支持,一点照料。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郝思嘉也很无助,她也想扑到母亲的怀抱里,抓住母亲的衣裙,觉得母亲会赶走一切的鬼怪和恐惧。然而她也听说母亲有病了,恐怕已经死在床上了。所以她没有其他的选择,因为她本身也是一个母亲,还有许多人要她照顾,所以她只能紧紧抓住心中对家乡的无限思念和热爱。顶住一切恐惧从死亡里挣扎向光明。

飘读后感(篇六)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范文系列之成长的滋味读后感范文汇编5篇


成长的滋味读后感(篇一)

“天真”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说有些不切实际,因为人人都认为“天真”是中小学生才会有的,而初中生应该是成熟或以是半个大人了,一些琐碎的事必须自己解决的。可有谁知道“天真”我们有多么向往。

我就是只样一个人,生性活泼,可天真的时间早已过去,我每天都在想如果一个人可以天真一辈子,可以不为周围的事物所影响,轻松度过每一天,那岂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

往往很多事都不顺心意,长大意味着要成熟、稳重,分清事情的轻重与重要性,所以天真就离我们更加遥远了,甚至在某个人的身上看不到半点天真的残影,剩下的只有虚假。

在习惯了把自己隐藏,弄出花一样的自己的同时,心找不到回来的路了,有那么一天,你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的自己是多么的快乐幸福啊!不会为别人的想法而努力的将自己改变,也不会去在乎别人心目中的自己是否完美?也不用去刻意捏造一个让自己都觉得陌生的人,人不可能是完美的,只要心地善良、宽容,长相根本不重要!

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时间在悄悄流逝着,你却为别人而活着,在别人的生活里扮演着一个花瓶,无论怎样努力你始终都是一个配角,而在你自己的世界里你的回忆充满着忧伤。你,一个连自己也看不清的人,哪天,累了,卷了,想作回自己了可时间回不去了,你觉得自己曾做过的事是值得的吗?

在成长的过程中,人人经历的事都不一样,当然思想就更不一样了,我只是想告诫那些只在乎在别人心目中建立好形象的人,做回原本的自己,为自己做些有意义的事吧,因为,无论你在他人的心里是多么的好,只要一个转身,你就什么都不是,对于他们来说你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好心的过客而已。

做真实的自己,也为自己的将来留一些美好的回忆,不要每每想起都是自己为谁付出了,不然将来的自己会后悔的,真的!童年的我们应该是快乐的,少年的我们应该是懵懂的,而现在的我们应该是最真实的。

成长的滋味读后感(篇二)

成长的滋味是什么?是开心还是痛苦,是高兴还是难过,是令人兴致勃勃还是悲痛欲绝;是酸,是甜,是苦,是辣……?成长的滋味到底是什么?

我认为,成长的滋味是甜的。成长其实是一种乐趣,疑问许多乐趣都会在你的成长中黯然产生,从而会令人感到开心。成长也是一种独立,现在是中学生了,应该要学会独立,不能像小孩子那样依靠父母,父母不是任何时候伴随着你:一天,家里的人外出了,只剩下我和年逾花甲的爷爷在家,晚餐就要让我学会独立的时候(做菜的时候,新在怦怦直跳)我先把肉、菜洗好,切好,下锅。我先下油,再放肉,“咋”的一声,我被吓得手忙脚乱的,油到处乱飞,幸好我用锅盖遮挡着,没让油弹到自己身上,想着,突然闻到一股焦味,一看才知道我把肉只放在油上,没有及时地炒一炒,我慌了,盛了一勺子水,倒进锅里,又一声“巨”响,吓得我马上趴到地上。当我慢慢地站起来时,马上用锅盖盖住锅,害我吓得一身汗,对于一个菜都不会做的女孩来说简直就是“艰巨”的任务……哎!终于把菜做好了。虽然肉煮得像“黑糊焦”那样,可吃起来还是那样甜的。

成长也是“苦”的。当妈妈不在家时,家里的“任务”就“流落”到我的身上。我先把地扫干净,然后把每一处角落擦得干干净净,再用拖把拖得一干二净的,净是打扫,也得用了我一个多小时,然后,把家里的东西收拾好,擦、抹干净……干得我腰酸背痛,尽管滋味是苦的,可我还是觉得很高兴、很开心!

所以说,成长的滋味是酸甜苦辣的!我就能感觉得到!

成长的滋味读后感(篇三)

生命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一直相信,生命的本相,不再表层,而是在极深极深的内里。它不常显露,是很难用语言文字去清楚形容的素质,我只能偶尔透过直觉去感知它的存在,像是从灵魂深处隐约传来的呼唤。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处。因为她不寻常的书名吸引了我的眼球——《生命的滋味》。作者是一个画家,一个诗人,一个老师,一个妻子,也是一个母亲。对!她就是席慕蓉。

起初,觉得她只是一个喜欢文字的画家而已。但这本书彻彻底底改变了我那无知的看法。对于生命,她那独到的看法与感受,让我钦慕不已。记得书中有这样一段:“要多少年的时光才能装满这一片波涛起伏的海洋?要多少年的时光才能把山岩冲蚀成细柔的沙粒并且把它们均匀地铺在我的脚下?要多少的时光才能酝酿出这样一个清凉美丽的夜晚?要多少多少年的时光啊!这个世界才能够等候到我们的来临?”是啊,要多少年我们才能真真明白生的真谛啊?

书中作者通过自己早年的人生经历,婚后的生活以及为人母的中年生活,来展现阶段性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生命的理解。作者是一个感性的人,所以文字中始终透露着情感。每每会触及人心最柔软处,并产生共鸣。爱情、友情、亲情……生命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它带给我们有喜悦,有悲伤,有忧愁,有离情,有别绪……

在其中一篇名叫《姊姊的歌声》的使我觉得生命有些无奈和伤感。作者的姊姊席慕德,是一个歌者。从小,姊姊就是名列前茅的模范生,在师大音乐系,八个学期都是第一名。毕业后留校做助教一年,然后到西德慕尼黑国家音乐学院学声乐,毕业成绩又是第一名。作者体会着姊姊为了少年时就坚持的一个理想,付出的太多太多。真的,有多少人能真正地了解一个演唱者的心呢?台前的辉煌,可是,在辉煌的灯光照不到的后台,照不到的那些长长的年月里,为了一场音乐会,为了一首歌,为了短短的一句歌词,甚至,为了一个音符;为了追求那一刹那里绝对的完美,一个艺术家,一个歌者所付出的代价有多大啊!所有的辛酸与跋涉都只是为了一个目的:“请让我为你唱一首美丽的歌。”

生命真的很有滋味,如果你不好好品尝的话就会失去这次成长的机会。“婚礼”应该是一个令人愉悦的名词,因为它承载着幸福与快乐。但那场婚礼作者却不忍参加。

因为出国留学,作者曾经和一群外国人住在一起。一个名叫海伦的女孩,因为身患重病,在她生命即将消逝的时候,与她相恋多年的男友向她求婚,海伦本身并知道自己生命垂危,但女孩亲友已告诉男孩。男孩思索了几天,他决定要娶海伦。佳期到了,正是郁金香开得最疯狂的五月。作者却不敢去看那美丽的新娘。“是怕那美因为它的不能持久而变得凄艳?还是怕终会失去?”海伦还是走了,在新婚第十天的早上,安静而满足地倒在年轻的丈夫的臂弯里走了。

十天的婚姻,十天的新娘,海伦能得到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我不敢苟同,不同的心境,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才是生命!

成长的滋味读后感【篇四】

成长是一首歌,歌颂了人生的美好。

成长是一幅画,描绘了多彩的心灵。

成长是一片海,囊括了童心的天真。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偶尔会遇到困惑,偶尔会感到幸福,偶尔心存感动,我们一次次在成长面前做着选择,我们渴望成长,却又留恋童年,我们希望保留现在的美好,却一次次让自己失望,成长的滋味有苦有甜,青春的描写,成长的高歌,在我心中一次次演绎、响起…。。

大人们似乎也理解我们的思想,他们总是小心翼翼的保护着我们的快乐和尊严,他们维护着我们的童真,这在《理解的礼物》很好的体现了出来,魏登先生保护了小男孩天真的快乐和童稚的尊严,而“我”在理解了魏登先生那伟大的精神后,将这份理解传递下去,这种理解在我用一块钱换了一袋子糖时,我也感受过,心中的理解,将陪伴着我,将它传递下去。

旅途中,我们没法保证能不能不犯错误,但我们要学会改正错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劣迹人名录”但这“名人录”上,第一个接受检举的应该是我们自己,如果一味的责怪别人我们则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想一想,我们能不能保证永远不受“劣迹名人录”的污染,能不能学会认识自己,《劣迹名人录》正是讲述这样的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劣迹名人录》或许就是这样一个“劣迹”不要让自己美好的心灵填满这种“劣迹”真正的正直纯白不会让劣迹,毁掉自己与朋友的友情和天真,记住别人的美好,这是真正的《名人录》。

路上,阳光透过云层,在蓝的透明的蓝天上洒落下来,不知为何,阳光竞如此灿烂,不知为何,点状的云在经历风雨后又重新勾勒了湛蓝的天空,不知为何,我的梦又重新被拾了起来,装饰着我的心灵。成长是一个永不止息的过程,但我们总会在某个日子,某个时刻,忽然清楚地听见它的声音,闻到它的味道,感觉它像风拂过脸颊一样拂过我们的身体。于是,我们就把这些日子、这些时刻,用文字小心地剪裁下来,做成一枚记忆的书签。

成长路上,终要面对一些风雨,但为了见到阳光,我们总要一直的往前走,义无反顾的踏上旅程,因为:阳光总在风雨后。

成长的滋味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成长的滋味》使我深受感动。这本书是有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而成。这个故事十分感人,有的幽默,却又的寓意,有的动人,也有的令人深思,而有的细致,仿佛身临其境。

人生的礼物是不寻常的。别人的一个普通的礼物给自己带来了温暖。这种温暖变成了一种力量。人世间的事情也往往如此一份不经意见送出的善良,会像一颗种子一样在随后的日子里开花结果,从而完美了整个人间。

成长的道路是漫长的。在这条道路中有许多的诱惑在考验着你,等待你的选择,也许多困难再迎接着你,在这条道路上会有许多的喜怒哀乐,而这些确实成长的道路变得丰富多彩。

梦想是人生的翅膀。有了梦想就有了方向,使你充满了信心,困难和挫折就无法阻挡他前进的脚步,为人生目标的执着追求是所有心中持有梦想者的共同特点。

成长的道路是十分美丽的。成长的滋味是如此美妙。不管是酸是甜是苦是辣,让处于花季的我们去面对她体验它感受它,让我们变得更加成熟懂事。

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有什么不好?困难了又能把他怎么办?不如笑着去面对它,不如冷静地去迎接他,用良好的状态去克服它。让最完美的状态陪你们度过生命中最重要的春天。

《成长的滋味》这本书当你细致的去品味它时,它会让你无比感动,也会长生源源不断的动力是你乐观的去面对他,轻松地去迎接他,身临其境的去感受它。相信吧,这就是《成长的滋味》。

实用范文: 《百年记忆》读后感实用版(6篇)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一】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人,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爱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面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二】

这个假期又重温了一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记得第一遍读它的时候,我被各种“差不多”的姓名,各种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整个人都不好了,经过时间的沉淀再看,连同这本书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解,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由此孤独的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三】

比较难读的一本书,外国人的名字长且晦涩,时不时的就忘记人物之间的关系,初读,需拿笔勾勒人物之间的关系。我初读完时,苦涩感比较重。就是那种,你给我块糖吃,我说这糖是苦的,吐了。后来,我发现不是糖是苦的,是所有东西都苦。

《百年孤独》想表述的主题,没有读明白。只记住了一个大概的情节——历经百年的家族七代人,最后都在羊皮卷的预言中走向湮灭。家族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他们也在的交流、沟通,有的甚至需要不伦之恋这样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孤独(我是这样理解的,但最终都未摆脱掉孤独的命运)。文中,七代人不断重复以祖先的名字命名,凡是叫奥雷里亚诺的男性都是性格坚韧、沉稳的,而叫阿尔卡蒂奥的男性都是狂躁、放纵的,似乎是命运不断的在重复轮回。

本文的基调始终都是颓废的凄凉之意。初读时,一直以为他会像《一句顶一万句》那样,给我启示。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能说的上话的人。但它没有,像是在讲一个没有任何情节起伏的故事。把每个人的命运都那样无情的罗列在纸上。

一段奥雷里亚诺第二回到家乡的描写:

他带着自己的衣箱回到家里,心中确信不仅是乌尔苏拉,马孔多所有的居民都在等待雨停后死去。一路上,他看见他们坐在厅堂里,眼神迷茫,抱手胸前,感受着浑然一体、未经分割的时光在流逝。既然除了看雨在无事可做,那么将时光分为年月、将日子分为钟点都终归是徒劳的。我看到这段的时候,心里特别难受。不知是在纸上做到了感同身受还是为这样的人悲哀。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这句话是文中叙述的,似乎不断的在提醒读者,孤独才是生活的本态,而生活中其他的东西都是暂时的,你千万不要对这些东西持有幻象,那样你在识别生活的本态后会更孤独的。

作为读者,如果没有一种丰富的人生阅历,这部作品不能让我们感到开心启发或者任何正向的东西,相反的却是绝望,极度的绝望和从骨子里往外冒的苦涩。

但这是部好作品会再读第二遍,会试图寻找更加细致的情节,感受每个人物的内心活动,去体会这宏大的家族的孤独,相信在体验孤独本身的过程中,更有收获吧。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四】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我们在看着,仿佛自己成了最后的奥雷良诺,阅读一本已经铺叙好的镜子,在镜中是否看见自己与周围不断的执拗着,孓然一身。我们按照作者设定好的路线笑着小说中人物的愚蠢,笑着不同民族的无聊,笑着旧时人们的落后。但自己是否真的就那么精明发达?我们的本性就是旁观者,却没法旁观自己,这部书终于反射出作为旁观者的卑劣。

我们被同情地嘲笑了,不过我们还好有这面镜子,看看自己僵硬的表情。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五)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属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题材,被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乍一听,你肯定以为这是一本哲学书,其实不然,这是一本记录拉丁美洲动荡年代的小说,但我更倾向于将其看作寻找自我的小说。我尝试过很多次向别人介绍这本书,但很难全面概括此书要传达的思想和历史故事,因此,我放弃那些深刻的道理,忽略掉沉重的历史背景,只从寻找自我角度,简单介绍此书。

如果能忍受开篇略微无厘头的寻找新家园的故事,那恭喜你发现了一本宝藏。全书围绕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展开,混杂了现实故事、神话故事和宗教故事,很多地方都充满玄幻色彩。马孔多小镇是一个社会缩影,形形色色的人生活在这个没有边界的小镇里。小镇经历了初代人民的辛勤劳作,见证了中期社会的奢靡无度,最后随着了无生机的建筑消散风中。马孔多从有至无,都是一个传说,没有人找得到不存在地图上的城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尔苏拉·伊瓜兰是马孔多的创始人之一,作为第一代布恩迪亚家族成员,也是男权统治和女权统治的核心人物。当然,《百年孤独》并不着重于讨论男权社会和女权社会的优劣,但却通过两人的性格和思想深刻揭示了两种统治状态下社会发展趋势。马孔多历经布恩迪亚家族六代传承,其兴衰也是家族兴衰。

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成员各有特色,但都有一个“与孤独为伍”的人。不论是奥雷里亚诺,还是阿尔卡蒂奥(这本书最难记住的大概是成员名字,特别是男生的名字基本就是创始人名字的排列组合……),他们一生中都有很长时间,在家中的炼金屋里度过,可能是炼制金鱼,可能是钻研吉普赛人留下的宝藏,可能是破译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孤独伴随着一批又一批的奥雷里亚诺,却创造出了荒诞的将军、迷途的智者,甚至还有无尽的财富,老死在树下的曾曾祖父。或许,你会从这些人中找到自己的身影,也很容易在马孔多找到自己的位置。来去自如的杂货店老板、埋头苦干的工厂工人、“客栈”(以防屏蔽)里寻欢作乐的年轻人……马孔多的每一个人都不多余,但都有相同的结局,不过是注定被遗忘的历史长河中的一小粒沙子,这种遗忘自然而然,这种遗忘就是“百年孤独”。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刻开始,或许是工人革命之后,或许是战争之后,马孔多陷入消亡的漩涡无法抽身,即使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奉献出自己全部的朝气、热情与生命力,也没能改变马孔多被虫蚁占领、被尘土淹没的命运。

如果问书中哪一位人物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那必然是乌尔苏拉·伊瓜兰。她就像个永不疲倦也不知疲倦的发动机,推动着家族向前奔跑,她不是最有智慧的人,却是最有生命力的人。这股生命力是支撑马孔多的强大力量,可惜没能坚持到最后,是一种遗憾的美吧。但如果问书中哪一位人物最让我感同身受,我不会回答你,这一定是个秘密,是保持内心孤独的必要条件。

孤独的人创造了世界,最终也会孤独地走。享受孤独,或许能看见生命的另一面。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六)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放在口头上就是闷骚--马上就给你扣帽子。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领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我不会缝殓衣,也不会做小金鱼,更不会升天。杀掉三千多人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但生活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为我很孤独,所以我只能去那个地方……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比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参考]曾国藩读后感范文汇编1060字


曾国藩读后感【篇一】

草草翻阅,其实没太看进去。不是想看的版本,又没有半路弃书的习惯。每章节都看了一些,大概对曾国藩有些印象。上学的时候对他很感兴趣,通读下来,感觉他真的是严于律己的一个政治家,军事家。虽然一介文人,却心思极为缜密。无论为人,为官,治学,治家,用人,都有一套自己的原则,很严谨,单纯看他人物性格方面,很是佩服。但是历史上对他的评价功过各一半,功劳方面开创了新学的局面,为以后中国提拔出了第一批科研人才。过的方面,按史书上说,剿灭了太平天国的起义。但是,我个人觉得太平天国的后期领导人也很封建奢靡。所以,也不算什么过失。毕竟他是生在封建社会效忠皇帝等于爱国的年代。最后还想说,能啃下这本书的人野心一定不小,我是看不下去了[偷笑]

曾国藩读后感(篇二)

曾国藩是晚清大儒,为现当代诸多名人所敬仰万分,所以想试读读曾国藩的书,以增裨益。《曾国藩家书》收入了曾国藩自出仕始至终的经典家书,其中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很多,在此,我也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中国文人所敬仰之人被称之为圣贤,这也是先贤们所追求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一代代人不断努力,但成为圣贤的人屈指可数,可见成果之难,曾国藩也是其中之一,从他的家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断追求的精神。圣贤者,首先为圣,圣者就是一种近乎完美的状态,曾国藩也就是不断追求这种状态,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品德,日日省乎己,向着完人不断地努力,纵欲的自责,自满则自遣,在不断地自省中,曾国藩他谨言慎行,孝顺父母,疼爱弟兄,为儒林人士的楷模和典范。

其次,圣贤者,贤者也,贤者,学识渊博,能力超群。曾国藩在严于律己的同时,在为官上也是做到了极致,他在清政府、外国人、太平军之间周旋,屡败而屡战,遇挫则愈强,提拔了诸如左宗棠、李鸿章等晚清重臣,推动的洋务运动的发展,为中国近代化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是为贤者。

曾国藩读后感(篇三)

最近几日翻看了数页《曾国藩全集》,虽然内容看的不多,但是感慨颇深,尤其是“以诚待人,以和待人”这八个字,我禁不住和大家分享分享。“诚”,信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待人诚心诚意,做事诚实守信,最终诚至金开……

以诚待人,这是一个做人的首要条件。我想每一位家长在教育子女的时候,最注重的词句之一肯定有“诚实”。以真诚去缔造真诚,换回来的才是别人对你的真诚。它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在事业追求中,把集体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视为高于一切,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这种前提下来谈待人,应该是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平常心处事,不与他人攀比,堂堂堂正正做人,真真诚诚待人。无论何时何地,用堂堂正正做人,真真诚诚待人的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成为他人的楷模。

诚信为人,是做人的道德准则;对同事,对社会,对客户,对合作伙伴,我们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对家人,对朋友,对社会,我们坦诚相待,推心置腹。

诚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诚信是道路,随着开拓者的脚步延伸;诚信是智慧,随着博学者的求索积累;诚信是成功,随着奋进者的拼搏临近;诚信是财富的种子,只要你诚心种下,就能找到打开金库的钥匙;诚信是你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诚信是你价格不菲的鞋子,踏遍千山万水,质量也应永恒不变;诚信是一股清泉,它洗去欺诈的肮脏,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流淌着洁净……

“和”字,字祥意丰,意味深远,寄托着中华民族的美好愿望。对人和善、和蔼,对己平和、气和;家和万事兴,邻和胜亲人;商场上和气生财,困难时和衷共济;人类向往和乐,世界需要和平……

我们做人就要待人和气,不能因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生命的天空是多么广阔。我们不要在一些锁碎小事上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天空很大,但人的心灵比天空更大。

当我们扬起智慧的风帆,整理好行装,就要出海驶向社会时,经验丰富的老船长告诉我们:一定要以“和气”导航。驶进中华民族五千年源远流长的港湾,“和气”以它独有的光辉吸引了我们的目光。

“和”,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必不可少的。以和待人的商人,和气生财时,生意兴隆,财源滚滚;以和待人的官员,广纳良才,和百姓打成一片,得到百姓的拥护和爱戴;以和待人的文人,广结良友,人源滚滚;以和待人的国度,与邻国相处融洽,没有战争的干扰,百姓其乐融融……

以和待人,放飞一切真的、善的、美的感受,折射出你我心灵领土上的光环,倾听心与心碰撞的声音,追溯到心灵的脚步。跌倒时,它给人们阳光般的援助;迷惘时,它给人们星光般的鼓励;失落时,它给人们清风般的慰藉;无助时,它给人们波涛般的勇气。

以诚待人,以和待人,只要我们做到心与心的坦诚交流,人与人的和善相待,相信世间有的只是快乐、财富和爱心,缺的才是悲伤、贫穷和仇恨,就让我们为此努力吧!

曾国藩读后感【篇四】

关于曾国藩,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一个很显赫也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关于他的家书,却是在平淡的家事中蕴含着真知良言,也是研究曾国藩其人及这一时期历史的重要资料。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就曾说过: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可见曾国藩影响之大。我很早以前就很想读读《曾国藩家书》,但总是因为一些事而搁浅,这次的党员读书活动,我终于得以静下心来阅读。

曾国藩生前毁誉参半,他是中兴第一名臣,但也顶着卖国贼的恶名。他创办了中国最早的洋务军工企业安庆内军械所,是洋务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但他也在天津教案中杀人割地,开了就地正法的先河,背负骂名。但他也成就了从政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的美名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我们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特别是对曾国藩这样的学识很高的人物,是绝不能妄下评语的。

《曾国藩家书》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诸如:修身、齐家、为学、治军、政事、处世、用人、交友、理财、养生等各个领域,是其一生治政、治家、治学、治军的主要思想的反应。本书分为修身篇、劝学篇、治家篇、理财篇、交友篇、为政篇及用人篇。透过曾国藩写给家人的书信,我们可以得知其对事物的独到见解,及其面临家事、人事、军事、国事等大小问题时所采取的处理方法。在很多的书信中都,曾国藩更是总结了自己的得意与失落,用自己的经验教育诸兄弟,特别是曾国藩对于子女的品格教育,直至今日,仍足以作为现代父母教导子女、树立良好家,教的绝佳典范。

读《曾国藩的家书》,不难联想到现在的教育。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有些问题也不容我们回避和粉饰。如邓小平晚年提出的教育问题。至乐莫如读书,至要莫如教子,我们有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现在的社会、家庭也为孩子的教育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与金钱,孩子们不堪学习重负也成为普遍社会现象。但教育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信仰缺失、极度自我、道德沦丧、浮躁空虚等,教育问题不荣乐观。

曾国藩作为国之栋梁,是人们眼中最好的儿子、最好的哥哥、最仁慈的父亲。在曾国藩的330多封家书中,他讲求人生理想、道德修养。他说:凡人皆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的君子。这也折射出我们教育的问题来,我们的教育似乎太过重视才,忽视了德的教育。我们的道德教育大都停留在空谈、口号的层面。

《曾国藩家书》中对弟子的教育是从生活行为入手,着眼道德培养。而我们今天的教育却是一味地让孩子学技能,导致了很多孩子不懂得孝是仁的基础,不懂得要去敬爱自己的父母。这样又怎么去爱他人、爱祖国。?对家庭失去责任感,又会去担负什么社会责任呢?不修身怎能齐家何谈平天下?这些都值得我们的深思。

曾国藩读后感【篇五】

最近读了好几本书,有网络小说,人物传记,励志书籍和伟人思想,从书中所获颇丰。特别是关于曾国藩的书,如果说高中时代读《曾国藩》从中学习的是静心慎独的修身之道,而现在十多年后重读,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干。这位晚清第一重臣,无论是修身,齐家,还是治军,教子,其远见卓识,令我们的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一人,反省自己的修身、教育之道,不得不承认受当初受到《曾国藩》的影响。

古人说:心底无私天地宽,又说无欲则刚,曾国藩处满清贵族排汉猜忌之中,以文臣见武功,我认为他正是奉行了这一准则。我佩服他的治军治乱的本领,乱世用重典,为此他赢得了曾剃头的恶名,斩杀有救母之恩的将领金松龄。他给我的启示就是规则必须执行,严惩必须达到目的,否则别用。我佩服他的激励制度,为了鼓舞军士士气,他亲授刻有曾涤生国藩制的腰刀,可后来因为发的太多,导致军中几乎人有一把,丧失了效果,这给我的启示是善用激励,物虽轻,用得当,效果非凡,可激励太滥就失去了意义,就像后来腰刀太多已不起作用一样,物以稀为贵。

我更佩服他的教子之道,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他能允许儿子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所读的书籍,同意儿子不参加科举考试而选择近代科学数算等知识的学习,这是多么具有非凡胆识和远见卓识的决定,而我们今天呢,是否关注了孩子喜欢什么?需要什么?贵为王公大臣的他,是晚清唯一一位异性封王的重臣,他以有识、有度、有常的准则教育和约束家人,夫人,子女和平常人家一样,早起,躬耕,亲自打扫庭院,要求儿子读书要学思结合,学以致用,不晏起,有规律,在他常年在外制办军务期间,也不忘常寄家信,嘱咐,指导家人和儿子读书。曾氏家族800多人,用后人评价无一不肖子孙,不得不让我佩服曾国藩的治家有方,文韬武略和高瞻远瞩的眼光。

关于读书,曾国藩说:吾不望世代得富贵,但愿代代出秀才。世间流传久远的唯有知识和思想,读书可以学习知识,学习方法,掌握思想,形成思想。一个掌握了思想和方法的人,只要立志,干什么不能成呢?佛家云:钱财乃五家共有,老天夺之,他人觊觎,赌博,偷盗,败家子,只有知识和思想才不会与你共有。读书不能改变人生的物象,但能改变人生的气象;读书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能改变人生的宽度;读书不能改变人生的起点,但能改变人生的终点。这是多么深刻,发人深省的话啊!

曾国藩受唐鉴的启迪,一生中强调静字,他平日里坚持每日自省,就是给自己一个可以清静下来的时间和空间自查己身,并强调说老庄,管子,佛家皆提到如此,一定是有道理的。明末清初顾炎武曾将自己每日的反省记录下来,取名日知录,自高中阶段度曾国藩后,自己也每天记录日知录,用于反省检讨自己。

曾国藩也给我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启发。他的两句话我十分欣赏,含雄奇于淡远之中,含刚强于柔弱之中。以柔克刚是老庄的精神,几千年来能发挥地淋漓尽致,曾老他也可以算是首屈可指的了。做人做事万不可太过锋芒毕露,也不可过于强硬,否则在如今这个社会会让自己举步维艰;同样也不能太过软弱,一味退让,让对方总是有机可乘,自个儿把自个儿逼到悬崖边上。虽然曾国藩也有被太平军逼得要跳水自尽的时候,可我从中看到的却是他的刚烈和坚强,湘军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离不开他的坚强和坚持,事无艰难,何来人杰,他的老师的震耳发聩的话不仅支持者他在内忧外患,满清贵族猜忌和怀疑中克服重重困难,冲出重重绝境,也让我们明白在困难挫折,恶劣环境中该怎样去做,怎样生存下来。

曾国藩识人、用人培养人才让我也十分感动。他培养的李鸿章,左宗棠,彭玉麟等后起之秀,近代中国风云人物。他那九弟在招募湘勇的时候,曾国藩送给他兄弟几句话,道出了识人的要诀:邪正看眼鼻,真假看嘴唇,功名看气概,富贵看精神,主意看指爪,风波看脚筋,若要看条理,全在语言中。寥寥数语,放在现在来看,可能很多人会像我一样觉得这种识人之术只可意会,很难言传。曾国藩很在乎人的正直品质。

综观曾国藩的为人之道遵循静诚谦敬谨五大功夫。静为养心静体曾国藩初踏社会,血气方刚。太平天国起义后,他到湖南办团练,动辄就职责他人,尤其与绿营的磨擦斗法,与湖南官场不合,还有在南昌与陈启迈,恽光宸的争强斗胜,造成极大的影响。因为不静,他曾三次自杀,却自杀不成。此后他开始静以修身。他的做事之道一是儒家中庸思想,二是道家方圆智慧。他交相运用,因时而变化,应势而取合,做事不过分,亦不过犹不及,善于权衡利弊,拿捏分寸,圆融中有刚毅,严厉中有柔情。志,恒,识,度退是对他的思想的诠释志决定格局,态度决定高度,做事要有主见,不要人云亦云,并随时考验自己;恒, 一天一小步,十天一大步,专一不二;识,器识为先,识量远大,不求近功;变,不拘泥于僵化的规则与方法,在宽与严之间拿分寸,在刚与柔之间变化手腕,把自强与圆融合一起,在优劣中妥当应变。退,他认识到创业难,守业更难,成大事者善于在利益上退让,勇于被对方超越自己。

今天我们处在信息和技术日益更新的时代,曾国藩的时代离我们也远了,有人认为与时代脱轨了,可传统的东西真是愈久弥香。我喜欢传统文学,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思想和才能,虽然他们没有形成科学的思想体系,但他们的每一个思想,每一分发明创造都是在实践中获得的,真是劳动创造了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也许你读了他的书籍,你以为做人做到他的地步,那么辛苦干嘛,不如逍遥游乐更好。但当你经历人事之后,你却不得不后悔自己没有像他一样,做的人生圆满。

实用精选:人鸦读后感范文汇集5篇


人鸦读后感(篇一)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 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当人类的生活。习惯了妈 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读后感(篇二)

《人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他为了不学习让那只乌鸦念咒语互相交换。

当然,在他当乌鸦时也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比如:乌鸦的咒语只有三个月,瑞夏德没法一直记得那个咒语。于是他就去找鲁娜,鲁娜也教了瑞夏德一个咒语让他把记忆力藏在云朵里。可是瑞夏德觉的不太合适,就没有按鲁娜的去办,而还是按自己的办法每天读上一遍,果然这个办法很有效。

在最后,夏瑞德看到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就飞下去问:“你最近还好吗?”那个人说:“一点也不好!我想换回来。”瑞夏德不同意但是最后他还是变成了人。

我觉的瑞夏德会是一个善良,热爱帮助别人的好人,还会是一个好学生!

人鸦读后感(篇三)

今天,天气睛朗,阳光照进了我们的房子,感觉暖洋洋的。我看完了《人鸦》这本书,觉得非常有趣。这本书主要是说一只乌鸦和一位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交换角色,瑞夏德变作了乌鸦,成为了一只人鸦;而乌鸦则变作他去上学。在鸦群里,人鸦和不同的视角去观察人类、世界,最后,在白乌鸦的帮助下,他重新变回了自我。

读了这一本书,我深有感触:做任何事都不要失约于人,比如瑞夏德,当初只是答应和乌鸦暂时交换身份,可最后,当他提出想要变回自己时,乌鸦却失约了,说它已经习惯了人类的生活,不愿变换回来。幸亏有白乌鸦的帮忙,不然瑞夏德从此就真的变成一只真真正正的乌鸦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要遵守约定,信守诺言,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不要说谎,如果你说谎了一次,就像故事《狼来了》一样,别人再也不相信你了。

此外,我还明白了另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先尝试一下。比如瑞夏德,如果他当初没有和乌鸦交换身份,就不会知道乌鸦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有这次经历,就不会明白人类的生活也是那么的有吸引力,自己原来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多么令人向往!我联想到山区里的孩子,他们都过着贫困的生活,所以,我们要珍惜眼前的生活,并善于发现自己生活的美好。

人鸦读后感(篇四)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有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瑞夏德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自从和乌鸦交换了身份后,在鸦群里的地位很低,还一直有人在监视他。自从帮乌鸦边人稻草人之后,就没了乌鸦的监视,现在的瑞夏德,开始想家了。之后又当上了乌鸦群里的讲故事能手。他在鸦群中看到了传说中的UFO,接着又冒险救了鸦群的头领高飞,他向高飞询问该怎样找到白乌鸦,白乌鸦告诉他把这根羽毛触碰一下朗多尔夫,让后念出咒语就行了。最终他变回了自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瑞夏德为了能拥有飞行的能力就和乌鸦交换,有点太不值得了。他放弃了好吃的意大利面……为了不作数学题,放弃了学习知识。

其实做人类比什么都好,想想现在的生活,可以躲过猎人的捕杀,可以吃好吃的东西,不用苦苦的寻找食物,生病后可以看医生,而乌鸦呢?哎!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不要让时光白白浪费!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人鸦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乌鸦念了咒语,就让满头金发,一鼻子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 因为瑞夏德讨厌读书,就和乌鸦朗多尔夫交换了身份,本以为无忧无虑,但他很快发现,无论是谁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后来他历经艰险,在白乌鸦——拉姆塞斯朋友的帮助下回归了自我。

读完《人鸦》,让我想到平时妈妈只让我好好读书,但我还是埋怨不断,一次,妈妈也让我学书中的夏瑞德和妈妈互换角色,让我擦家里的地板,洗衣服。我擦了三个房间一个客厅而妈妈却坐在沙发上看我的课本,做我平时做的习题,我对妈妈说:“这样的习题难做吧,书难背吧,”妈妈说:“你好好干,我还行。”我说:“没事,我行,干活没脑力劳动累。”可干着干着就不行了,洗衣服的时候把水溅得到处都是。衣服还没洗好。我的衣服倒全湿了。我的天哪!妈妈做的家务也不好干哪。

妈妈不光要干家务还要辅导我作业,而我只要单一的读书,我还不让妈妈省心,通过互换我懂得:无论是谁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每种角色都有各自的责任和乐趣。我知道了当妈妈是多么不容易啊,以后要少给她添麻烦,自觉读书学习。

[热门]留守小孩读后感范文汇集6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热门]留守小孩读后感范文汇集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留守小孩读后感【篇一】

我看了音乐剧《留守儿童》后,我发现他们是淳朴的,是善良的,他们得到了许多人的关爱,他们有着自己的尊严,从不需要别人的过多的怜悯与施舍。

这部音乐剧讲述的是这样一个留守之家的故事,“石头”是一个留守儿童,他和所有留守儿童一样,也缺少爱,但他们仍坚强乐观地生活着。

文中的石头曾弄坏小伙伴的手机,点燃伙伴省钱买下来的鞭炮,惹得小伙伴们都很厌恶他,但是最后,这所有的误会都解除了,他得到了小伙伴们的原谅,原来引起这一切的原因都是他对父亲的思念,这令我的内心感到一阵酸楚,剧中的石头还万分希望他的父亲能够回到家乡来打他,“石头”是多么地想念他的爸爸啊!他不能够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爱,有时甚至还会遭受那些自命清高的人的唾弃,这些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地不能承受啊!

留守儿童只能够想念父母,冬天,他们堆出雪人,把雪人看成是自己的爸爸,春天他们孤独地站在门口,思念似乎永无止境,但他们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让他们自己坚强地存活了下来。

剧中的结尾令人高兴,石头本以为今年工作时受伤的父亲又不会来了,但是一些陌生人却把在工地上受了伤的爸爸送上了列车,将他带回了石头的家中。我希望,每一个留守儿童都能和自己的父母团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张童言

不知你是否曾经注意过这样一群孩子,他们的父母不在身边,为了养家糊口而在外地打工赚钱,他们与爷爷奶奶相伴相守,他们就是——留守儿童。他们是农民工的子女,也同样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去外地打工,却让他们在小小年纪就享受不了父母的关爱与温暖。

留守小孩读后感(篇二)

那是星期五,我们学校组织我们去文化艺术中心观看《留守小孩》这部儿童剧。当这个消息公布在我们班级中,我们都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早自习结束后,我们乘着车来到文化艺术中心。没过一会儿,艺术中心便到了,我们按照座位号坐了下来并期待着这儿童剧的精彩内容。随着灯光的变暗,《留守小孩》开始了。在这100多分钟的时间里,我流了好几次泪,其中让我最感动的就是那段了……

主人公留守之家成员之一石头他爸爸脾气暴躁,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在他9岁那年,他爸爸又因为要还债外出打工,一去就是3年。小石头为了见到朝思暮想的爸爸,他情愿挨爸爸的打。在新年前期,石头知道他爸爸要来陪他过年,可高兴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石头的爸爸由于脚手架坍塌,受了伤,不能回家来看石头。留守之家的成员和艾老师想先瞒着石头,但纸还是包不住火。当石头知道后,他伤心极了,哭着离开了留守之家……

当我看到了这,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心想:石头可真可怜,他都三年没见过他的父母,三年啊,这是个什么概念呀!哪像我们现在,都是家中的'“小公主”、“小皇帝”。父母都把我们当成宝贝一样呵护着,但很多人会不理解父母。就像我,经常会对父母发发小脾气,有时还会顶嘴。但这些事情父母似乎都不曾记过,还是像以往一样对我们无微不至地关爱。留守小孩却因父母在外打工,得不到父母更多的爱,他们是多么渴望能够天天在父母的怀中撒娇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父母对我们的爱,珍惜现在的生活,懂得孝敬父母,做爸爸妈妈的好女儿,好儿子。

让我们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

留守小孩读后感(篇三)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让人心酸的人。

你是否注意过这样一群孩子:他们的父母不在身边,只能与爷爷奶奶相伴相守。他们,就是留守儿童——农民工的子女,也是祖国的花朵。

你是否认为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去外地打工,他们小小年纪就无法享受快乐的童年了呢? 其实《留守小孩》这部话剧就讲述了一个留守之家的故事,这群留守儿童快乐地生活着,虽然缺少父母的爱,但依旧在乡亲们的帮助下,乐观地面对一切。

农民工是我们祖国的建设者,工作十分辛苦,他们的孩子有时一年甚至两三年才能见到自己的父母一面,就如剧中的石头所说:“我宁愿爸爸每天都打我。”这不难看出石头是多么地想念他的爸爸啊。他们不能享受父母对他们细致入微关爱,有时甚至还要承受一些人的冷嘲热讽,这些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痛苦啊! 留守儿童的生活如此艰辛,他们没有父母的照顾,只能自己学会如何自立,用稚嫩的双肩撑起一片支离破碎的天空。 留守儿童每天都苦苦等待回家探望的父母,他们想要的只是父母熟悉的脸孔与声音、温暖的怀抱和祝福,可这一切在他们眼里是多么奢侈! 留守儿童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相差甚远,而我们是否珍惜了一切?留守儿童让我自愧不如——我没他们独立,没他们吃苦耐劳,没他们敢于承担……我们是不是应该向他们学习?! 但是因为他们有一种永不磨灭的坚定信念,所以他们的生活就算再艰辛,也能快乐地活下去。让我们向这些被遗落在旮旯的花儿致敬!

留守小孩读后感(篇四)

前几天,妈妈从书店里给我买了一本幽默大师朱德庸写得一本很有趣的书——《绝对小孩》。

书里有这样几个小孩,我来介绍一下:

披头:一对不正常的父母创造了这个不正常的小孩。虽然他每天都努力想变成正常的小孩,但每次训导处播音却总少不了他的名字。

五毛:一个不想乖但每天都在装乖的`小孩。

讨厌:讨厌觉得自己并不讨厌,可惜跟他以及他父母接触的人永远会忍不住尖叫。

这本书还有几个小孩,他们是:宝儿、比赛小子、贵族妞,他们都有自己的特点,我就不一一说了。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

小孩只要一考不好就找借口,而且找的借口都很幼稚,这样不好。小孩的话很好笑,但有些话不可信。

有些爸爸妈妈总想让自己的孩子拿奖,考100分,但他们一点也没有体会小孩子的心情和感受。爸爸妈妈一看见自己的女儿或儿子考不好就怪他们,没有一次怪过自己,我觉得这样做很不好。在这里我告诉天下父母一句话:这个世界不是绝对的,只有小孩是绝对的。再教训小孩的时候,要看看自己有没有错。小孩做的事大部分都是对的,只是你们没有理解到!

留守小孩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是朱德庸写的《绝对小孩》。它是一本很有趣的漫画书。

本书作者朱德庸是一位多产作家,他透彻人生百态,他的作品经历多年仍畅销不衰,引领流行文化二十载,被大陆媒体誉为"唯一既能赢得文化人群的尊重,又能征服时尚人群的作家。"

这本书中有倒霉的披头,有淘气的宝儿,有父母严格管教的比赛小子,有可怜的五毛……形形色色地概括了当今世界所有小孩的特点。这里还有严厉的父母,孩子们总是想反抗,可总是又不敢反抗。这本书中的话也特别有道理,如:小孩都喜欢小丑,大人则否,因为自己已经够像了。小孩子就像一张白纸,老师却认为他们是一张张考试纸……,本书还反映出了中国家长一种畸形的心理状态,非要孩子拿第一不可,如比赛爸爸一见儿子没拿第一,就很不高兴,罚站等等。这本书不单纯是给小孩看的,正像作者自己说的:"这本书是给那些不想成为大人的小孩以及那些想成为小孩的大人看的!"

《绝对小孩》是一本非常好看的,老少皆益的好书,我真喜欢它。

留守小孩读后感【篇六】

这学期,我所读的书,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老天会爱笨小孩》。

它写了笨小孩黄金鑫动作慢、反应迟钝,爸爸常常说他是个笨小孩。当黄金鑫转到一个全班都是聪明生的班级时,很不习惯。但他认识的好友华汪德交给他好方法,帮助他。虽然有时也会嘲笑笨笨的黄金鑫,但一直很热心。黄金鑫虽然有了别人的帮助,但是还有些自卑,因为常常有人笑话他。有一次,他听了好朋友胖清蛙的爸爸讲了一个残疾人考上大学的经历,又恢复了信心。他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并借鉴别人成功的经验你,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

其实,我也不是一个多么聪明的孩子,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觉也很有信心。我想:黄金鑫都能取得进步,我为什么不能?所以我也要加把劲,争取成绩不断进步。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一个道理,人不怕笨,就怕不学。笨小孩只要有付出,能够借鉴别人的经验,就一定会取得巨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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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读后感【篇一】

在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这本事中阿廖沙的许多做法和心里所想到的,使我感触很深。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为了生活,与外婆贩卖野果,做过绘图师的学徒,在船上做洗碗工,在圣像坊做学徒等人生经历。在人生的道路上,他饱尝生活的艰辛,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任务打交道,并在此期间阅读了大量书籍。书籍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充实了他的头脑。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能为环境所屈服”。怀着这样的信念,阿廖沙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进入大学,走上了坚定的人生之路。

阿廖沙真的让我有所感动。他那么小就独立生存,并不害怕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坚持将自己的生活走了下去。他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他为了挣钱,仅仅十一岁就出海,在船上做洗碗工;在荒山野林里捡果子,为了生存,他什么都做过。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没流一滴眼泪,甚至暗暗发誓要养活唯一亲她爱他的外婆。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怎能不使我感到敬佩呢?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虽然我的生活条件比他好,但我却不如他。他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而我却选择退缩。我总是选择简单的事情来做,有时也会做的一塌糊涂,一旦失败便流下眼泪。可是阿廖沙呢?从头至尾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且努力奋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但我却没有,经常偷懒。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读了整本书,我明白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大人来帮忙,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完成,就是自己不努力。我们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才是自己的目标。我们要学会坚持,而并不是偷懒。从小学会吃苦,长大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加油吧,总有一天会成功!

在人间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读后感(篇三)

《在人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在人间读后感【篇四】

挥笔的时候,就直接采用了这本书的题目《天使在人间》作为书评的题目。这也是奥黛丽-赫本的儿子肖恩-赫本对她的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吐言:虽然没见过上帝,但我们的确遇见了天使。

“母亲坚信:爱可以疗伤,生命会变得更加美好。她做到了——用爱去对待世界,同时也得到了——世界对她的爱。

她,奥黛丽-赫本,以《罗马假日》获得奥斯卡影后美称,不仅拥有超俗的容貌,过人的演技,更有一颗善良的心。

她,是最早披露索马里儿童因内战和干旱遭遇困苦的外国人士之一,她在埃塞俄比亚投入大量精力,对悲惨,瘦弱的儿童付出了所有的母爱,当一具具皮包骨的身躯在她的怀里哭泣,连呼吸也很困难,她也陪着孩子们哭泣,心疼他们的遭遇。甚至,病重后,她还念念不忘那里的孩子们,她告诉自己的家人:我最依依不舍的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被饥饿折磨的孩子们。

赫本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获得了比容貌更长久的魅力,源于她那颗天使般的善心。

天使的善心,可以提升一个人的高度,到达另一个更有魅力的层次。

在中国,也能轻易找到赫本天使的身影:最美妈妈吴菊,不假思索伸出双手,托起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面对摄像机,她微笑告诉人们:“谁的孩子不是孩子,我也是母亲,我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

作为母亲的她们:是优雅的同义语

是魅力与神圣的标尺

我们为她倾心,无论男女,上帝也渴望亲吻她天使般的脸颊。她,是飘落在人间的天使。她是——奥黛丽-赫本。

在人间读后感【篇五】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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