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腔的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3-01-09 18:31:25 阅读数量: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900字系列

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在阅读了作者的作品,我们的收获是很多的,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秦腔的读后感范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1)

《秦腔》是新的不能再新的一本书了当我遇见她时她着火红的衣裳像一位待嫁的新娘仔细看时又像一枚辣子火红中透着热烈¸粗犷名字就很亲切读后让人要感激作者叙述了我想述而无力述的故事。

有些事比如我的家乡那些无论陈旧的新鲜的夸大的离奇的编纂的真实的故事曾一再充斥我的头脑。让它们也“跃然纸上”是我遥远的心愿所谓遥远因为我终究平凡实在怕辱没了那些人那些事。感谢贾先生写神了乡村的风貌可那到底是他的家乡而我是希望在某一天我的心愿也能实现。无奈学业压身读这样的长篇是太过奢侈的事了。更恨时间的仓促疏漏之处再所难免。

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作品来源于生活夏风身上随处可见作者的影子作者之所以找引生代言是为了增加真实吧再者加入一些“疯人”的虚幻思维叙述起来更显得心应手了。其实疯子引生的“疯疯傻傻”也正是这个人的可爱可敬之处。他对白雪的爱是真挚的纯朴的自然而然的;同时又是羞涩的苦心的肝肠寸断的。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生活中的错综复杂却诠释了他爱的轰轰烈烈引生更多的该是被同情同情他的痴情。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2)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3)

一个寒假,我读完了贾平凹的《秦腔》,我不只一次的被文中的人物深深的打动了,我更为贾平凹落笔于土地的思想感染着,今天,我才定下略表我读后的感想。

首先,我佩服贾平凹那粗犷的笔触及到的生活在土地上的人们的生活情态。

文中他写到了一辈捍卫土地的夏天义,在他看来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所以,他掌权的时候就是清风街最好的时候,当他退下来后,他依然领着哑巴和疯子到七里沟去整治摞荒了的土地,一直到他干不动了,他还是坚持每天和他的狗来运一起去土里转一转,走一走,看一看。他写到了改革中的夏君亭,可以说均庭是清风街摸着石头过河的一代农民领袖,大社会进入了城市化,农村人开始往城里跑,清风街也来了外来客,他既要领着农民搞活经济,又要保证村里人都有饭吃,他也是费了心思求中兴购买农的产品,在万宝酒楼和客商纠缠,在土地的问题上和秦安有了分歧,最终也是顶着压力,领着农民干干干!写到了从土地中走出来文成。

这些生活在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思想意识,生存状态以及整个清风街乃至陕中的农村境况,在贾平凹大笔勾勒中,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了,我佩服他。

其次,他从意识领域展现了文人对土地的炽爱。

夏天智,这个夏家的老四,时代的发展,使他能读书识字,当了教师,成了校长,退休后用大部分时间来画秦腔脸谱,唱秦腔,用村里的高音喇叭放秦腔,从思想上影响和教育清风街人们,他对夏家后代的教育,对清风街民风的正政通耗尽了最后一丝思绪。

白雪是秦腔演员,可以说是继夏天志之后的下一代文人的代表,她对秦腔的热爱胜过夏天意对土地的热爱,为了唱秦腔,她选择传承师傅的秦腔与爱人发生了争执,为了唱秦腔,她捍卫奄奄一息的县剧团,拒绝调离好单位,为了保卫清风街的民俗风情找回了被爱人送走的孩子遭遇了离婚,即使这样,她依然离婚不离家,照顾残疾女儿,待奉患病的公婆,接替公公播放秦腔,她就是清风街乃至秦腔的代表。

贾平凹就是用他那独特的构思,以一个疯子张引生的见闻和感受为线索,讲叙了清风街人们对土地的热爱和经济转型时期的苦闷挣扎,又通过秦腔爱好者对秦腔的传承及遭遇展现意识领域里的变革,是一部仅映社会生活的精品。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4)

第二次拜读贾老的文字,浓浓的乡土气息,讲的无非就是有关一个地方上柴米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的故事,这个故事就像流水一样,不急不慢,悠远绵长。

故事发生在清风街,贾老生活在棣花街,清风街是水中月,镜中花。

故事中有两大矛盾:

农业街是夏天义的水中月,商业街是夏君亭的镜中花。

这是两个农村干部对土地不同态度。夏天义坚信:土地就是农民的衣食父母,农民就应扎根于土地,一生热爱土地:他知道土地是香的,像黄豆,因为他吃过,在他衰老到即将去世的那一段时间里。(这就是吃土)夏君亭作为新一任村主任,他不再带领村民们承包土地,他认为靠着在土地上出力是没有出路的,因此他建农贸市场、支持村民建酒楼,他想将清风街打造成县商业街,然而,商业街最终也只是一个水中月,只是君亭的一个梦。

所谓才子佳人,在文中大概就是指“夏风和白雪”这一对夫妻。可事实上,他们也不过是彼此的水中月、镜中花罢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夏风白雪的结合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两颗耀眼的行星如果只在各自的空间里,必能光彩夺目,一旦相交,只能带来痛苦。在知识背景不同、价值观存在差异、兴趣爱好截然相反的压迫下,两人各自仗剑走天涯。

夏风和白雪之间,除了表现出时代下农村人和城镇人的思想观念的不同之外,还值得一提的就是暗示了传统文化“秦腔”的衰败。

白雪作为“秦腔”的新星,可是,她最亲的人却讨厌秦腔,对她的工作持以冷漠的态度。白雪虽努力坚持着这份对秦腔的热血,却终究在一次又一个,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冷漠下,从艺人沦为匠人,竭尽全力拉扯着秦腔。执着而又坚定。

就是在这样一个,写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的故事下,贾老用一种密实的流连式的书写方式,写尽了农村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一本书的脉络主线,是读完一本书的绝对生产物,但有关于《秦腔》,我最想谈的,也是最大的疑惑点却是:文章为何要以一个“疯子”的视角来叙述全文?我,引生,故事联络者,一个疯子。查阅文章,有些人说引生“疯而不疯”,他具备“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气质。引生身体疯而做事不疯,至少明白仁义礼信,比一些黑得只剩眼睛的人要清醒。这在文中很容易感受到,但是,贾老让以引生的角度来串联整个故事的用意究竟何在呢?何在呢?

会有人来解读吗?如果有,今晚会出现月亮,我扬起脖子盯着黑黢黢的天空,果然!从山的那边出现了让人兴奋的光亮!那接近于红的光……

今夜的文字写给你,8月第二位朋友——《秦腔》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5)

《秦腔》读后感600字!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用一个月时间把小说《秦腔》读完了。

花了一段时间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小说讲清风街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人物的亲属关系、不同年代的领导决策出现的分歧。以夏天义和君亭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君亭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奈。

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被唾弃的农村懒汉形象出现。“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却活的窝囊畏畏缩缩,对白雪做出出格的事情,导致人们的厌恶。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及夏风的名气,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

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家族的兴衰、子孙的百态、村落的繁衍勾画出农村畏缩的影像,人人都同清风镇人一样辛勤劳作、对待流言参与其中乐此不疲。这就是农村人的生。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6)

《秦腔》读后感1000字:

自从开始写文章,还没有写过读后感呢。前一段时间读完了贾平凹的《秦腔》,现在终于有空写写关于这本书的故事以及我读后的一点感受了。

《秦腔》是荣获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作品,作者以其家乡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的故事为原型,以两条线展开,一条线是秦腔戏曲,一条线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两条线相互纠结,在一个叫清风街的村庄里演变着近三十年的历史。作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品以凝重的笔触,集中展现了乡村价值观念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迁,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秦腔》是以一个“疯子”的视角呈现的,这一点与阿来的《尘埃落定》有相似之处,只不过《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展开。所谓的“疯子”和“傻子”在别人看来是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异类,似乎什么都不懂,然而他们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中头脑最清晰的旁观者,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轻视任何一个人,有些时候恰恰是小人物改变了大格局或者产生较大的影响,《尘埃落定》中的“傻子”确实是这样,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过《秦腔》中的“疯子”却没这个特质。

《秦腔》讲述的是陕西的故事,它的语言是地域性的,散发着质朴的泥土气息,作为一个北方人,其中有些场景和方言对我来说是比较熟悉的,所以读来有共鸣之处。但是对于秦腔艺术有些陌生,文中的人物与秦腔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秦腔演员白雪,酷爱秦腔艺术的夏天智,清风街上有什么庆祝活动最常见的就是请戏班子唱秦腔,秦腔文化不时出现在文章当中,表达着人物的情感,渲染着故事的氛围。

《秦腔》这部作品中描写了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物,他们具有不同的性格特点,语言也极具个人特色,虽然讲述的故事很平淡,基本都是家长里短,鸡零狗碎,但是读起来却不觉无味,读着这些人物的对话,这些场景仿佛就出现在眼前,这些人也仿佛是周围熟悉的人。

关于文章描写的那段历史,对于我们这些没有亲历的一代人,自然没有那么深的感受,平时只能从相关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中了解当时的情景。读完这部作品当然对那时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多少明白了老一辈人对土地深深的依恋和感情。但是时代在不断的发展,新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现在日新月异,就算你无动于衷,历史的车轮也会推动着你向前。

贾平凹的书还是很值得一读的,等我手头的书读完了会阅读他其他的作品,比如《废都》、《商州》等等。

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而我不读书的话心里会有负罪感,我自从大学毕业后读书就少了,总感觉自己好堕落,现在我要重新捡起这个习惯,强制自己每天读书思考。现在读纸质书比较少了,读电子书比较多,电子书其实还是很方便的,随时随地都可以阅读,我现在用的微信读书,有小程序,也有APP。读完之后也会跟大家分享,推荐值得阅读的书籍。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祝大家周末愉快!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7)

52《秦腔》,贾平凹/著。

以下个人陋见,若有偏颇,祈以斧正;另有高见,诚请交流。

其一,此书,是我读继《废都》、《愿人生从容》、《浮躁》之后贾老的第四本书,本想勉力整理对比下四本书的内容,然而,文学功底薄弱,文学修养浅陋,实在有心无力,说不清道不明。斗胆尝试,若失偏颇公允,倒惹人耻笑;然而,不做总结,又不吐不快,憋屈得不行。

四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贾老文字驾驭能力极其娴熟,尤其善于景致和人物心理描写,常常寥寥数字便勾勒出深动形象的优美意境和深动传神的人物形象,可谓神来之笔。入世深,细节才传神。由此可见,贾老的人情世故之炼达。

其二,此书,其叙写方式很值得借鉴学习,秦腔贯穿全书,又辅以无处不在的“疯子”引生,将清风街所有鸡零狗碎的生活随意切换,随意串联起来,随意控制节奏,随时发表作者的感慨,从而得以散而不乱,构思何其巧妙!

其三,此书,主要描写了改革开放初期,新的体制下,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和新时代下现代新兴文化(流行歌曲)对传统文化(秦腔)的冲击。

儿时我曾在农村生活过,受亲邻的耳濡目染,至今,我对乡村田园生活依然向往,对土地更是深切眷恋,然而,到底没有那份孤勇决绝回去故乡身不由己,奈若何?何况,早已物非人非,回不去了。终究,它们只能若影若现在午夜梦回中,朦朦胧胧在酒至微醺里……

因此,此书读来很有共鸣,尤其书中大量的地方方言,更是亲切可爱。

书中传统文化秦腔的没落,我深感遗憾和惋惜,然而,社会日新月异,马不停蹄的更新迭代,万事万物都处在变化之中,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如此这般,便就很矛盾了,传统文化要想传承下去,如不改变,则不合时宜,会被新兴文化代替;如改变,或者改良,又恐改得面目全非,或者不伦不类,不再纯粹。进退失据,如何是好?

其四,此书,我读出来的最多的是“执念”。引生对白雪的执念,夏天义对七里沟的执念,夏天智白雪对秦腔的执念,夏中星爹对生命的执念,夏天礼对金钱的执念……

其中,尤其“疯子”引生对白雪的执念,最让我感动心疼,几度泪目。

引生被村人认作疯子,可是,他疯吗?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有他独有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而已,事物是多元化的,没有定论的,我们要求同存异,不该随意侮辱。其实,在很多时候,引生,倒或许是唯一的独醒之人。

引生,或许又确实是疯的,他的疯疯在对白雪的执念,那是一种情到深处自然疯的疯,那种疯,疯得干净纯粹,不容人玷污的!

其五,或许,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执念,那么,我的执念又是什么呢?是父母在我成长中的陪伴的缺席早成的身心伤害?是对阅读依赖?是任性自我的生活方式的向往?或许,三者兼具。

总之,此书,无论写作方式,还是内容,都值得细细品读,强烈推荐。

经典摘抄:

念道:名场利场无非戏场做得出泼天富贵,冷药热药总是妙药医不尽遍地炎凉

我拿手去掐月季叶,叶子颤了一下,我知道叶子疼哩,就松了手。

我知道你的长短;出去了,你知道我的深浅。

我拿脚踩我的影子,影子不疼,我的脚疼。

堂屋里没有拉灯,黑幽幽的,堂屋门半天,跌进来的是片三角白光。

天上满是星星,一颗一颗都在挤眉弄眼。

天上起了火烧云,云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水又像烧滚了,都能听见呼呼的翻腾声。

硬得像射下来的箭,我想我是杨二郎,万箭穿身。

孝顺里还有一种是媚孝,爱说笑,言语乖,让老人高兴,可能比你那只有心没有口还孝顺。

枝柯抓不住空中的云,也抓不住风,风把云像拽布一样拽走了。

斧头可以劈柴也可以杀人,斧头仅仅是工具么。

低了头在巷头里寻白雪的泪珠子,没有寻到

党出烟咱出肺,党出酒咱出胃,党出小姐咱陪睡,党出贪官咱行贿。

忽然有忽然无;何处来何处去。

一死便成大自在;他生须略减聪明。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8)

《秦腔》读后

山东有莫言,河南有刘震云、阎连科,陕西有贾平凹、陈忠实。

贾平凹是那么的爱他的家乡。如后记所述,要为家乡树碑,他是惶恐的。文笔如此好的作家,在面对家乡,也难免不敢轻易下笔。前面提到的几位作家,都是土生土长的乡土作家。他们的作品里总有家乡的痕迹。

贾平凹并非一味的夸赞生养自己的地方,这篇文章里,充满了各类不堪的事。这类叙述甚至超过了所谓正面的陈述。但,阅读的过程中,会时刻感受到贾平凹先生对故乡那份真挚的热爱。如题《秦腔》,贾平凹先生把对故乡的爱寄托在家乡戏曲身上。在悲伤时、高兴时、激荡时,文中总会伴随着秦腔曲目的演奏。另外,和陈忠实一样,贾平凹先生也对秦人爱吃辣子进行了多次强调,来赞扬秦人骨子里的那股不服输的蛮横架势、那股硬劲儿。

夏天义和夏天智是全文的两个核心人物。夏天义是典型的老一辈儿人,生在土里,活在土里。对土地有着着了魔的热爱。在那个农村人逐渐离开土地的背景下,夏天义是愤恨的。最终,随着夏天义戏剧性的死在土里,全文结束。

文章也是那个年代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农村有他善良的一面。然而也充斥着各种不合理。但正如前面所说,贾平凹平静的接受这一切。他爱那片土地。

就以那句著名的诗歌结束吧。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19年3月10日15点09于3F502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9)

我写的书评,忘了发表。聊了几句天,就没有了。这本书以作者家乡为模型,幻想和自述以及生活中繁琐的小事之间的对话为主体,还有社会改革的政策为引导,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纠纷,关系到亲情,友情,爱情,对当时的年轻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很大的影响,描写的都很细致,仔细咬嚼,会发现很多。也对当时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实,读到最后我觉着这书是一种批判当时的社会?还是对生活在那时人的一种怜悯?亦或是一种对如今我们的生活的一种暗示?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如今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定名秦腔个人认为,这是作者家乡的,还有一点,是一种心情表达的工具。它的存在很重要,在书中毋庸置疑,在现实中是文化遗产,当然它也有书中的意思。再说,夏天智兄弟四个一辈子都没有红过脸,这是我所羡慕的。兄弟情,手足之情,难以言表,亦师亦友,今生的兄弟不一定下一辈子就是。所以,珍惜这种缘份。再说,夏天义的子女,很典型的农村人,太常见了。耳熟能详的案例。孝敬父母,这一点做不到,怎么做人。对生你的人都不行善,你怎么行于世。本书刚开始看比较乱,因为作者赋予一种幻想的自述?现实主义?所以,看上去很随意,很不注重段落的整洁和承上启下。但是,这就是作者这作品的伟大之处,不经意间,平淡的琐事,凡俗的切进了生活里的几句话,它就是悲悯之极的体现,或欣喜若狂的暴露。说了很多,总之这本书很有看头。我看了一次,准备看第二次,我想到时候我的细节方面把握的更好。谢谢大家。

/云野

秦腔的读后感范文(篇10)

《秦腔》是作者以自己故乡为原型虚构的一个世界。作者在后序中写到这本书是他对世纪之交中国大陆的历史的一份生活记录,也是对他的故乡他的家族的一段感情上的沉痛记忆。

小说的语言用词非常的朴实、日常,记录的是日常琐事,刻画的是身边的人物形象,反而让人觉得真实、有说服力。让人觉得不一定只有轰轰烈烈的人生才值得被记录,平平淡淡才是人生常态。

作者担心这本书是不是只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才能进入,城里的人能进去吗?是不是只有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能进入吗?

我从小在一个小城市长大,虽然没有经历过书中描写的乡村生活,但读完后却也感觉有种熟悉感。我小时候生活长大的城市不大,但在我印象中也是街上熙熙攘攘,每个人隔不了两层关系就能与对方搭上关系。小城市好像没有秘密,走在哪里都能碰上熟人,以至于在我的家乡早恋是很难不被家人发现的。高中后我离开了我的家乡,这之后就是漫长的高中、本科、读研、工作,十多年来也只有过年放长假才会回到家乡。

这期间,我的家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里的亲戚纷纷搬去了别的城市,孙子辈的都在外求学工作,小时候要好的朋友也都在外打拼。现在我工作生活的城市与小时候长大的家乡相距不远,百公里以内开车也就是1个多小时的路程。但每次回到家乡都觉得家乡越来越“安静”了。原本热闹的街道,现在都关起了店门。路上看不到年轻人的面孔,都是中老年人去市场买菜或者去公园锻炼的身影。心里不免感到一阵唏嘘。我希望我的家乡一直活力四射,但却无法阻止它的老去。

作者想通过这本书,为自己的家乡立碑。我没办法像作者这般厉害,能够将自己对家乡的情感流传下来。我只能每次回到家乡,都尽可能的去吃一碗河洛或者砂锅,毕竟家乡的这份味道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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