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风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12-28 00:31:17 阅读数量:

杨柳风读后感(精选3篇)

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被感动了。读后感可以整合我们的想法,记录并且加以吸收。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杨柳风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杨柳风读后感【篇1】

今年的暑假里,我依旧保持着读书这个好习惯,几乎每半个月去一次图书馆。我阅读了许多图书,其中就有老师布置的必读书目《杨柳风》。在图书馆里,爸爸和我一起寻找《柳林风声》这本书。我们先找到了一本插图特别多的《柳林风声》,不过,里面内容不多,我一会儿就看完了。在我看书的时候,爸爸继续帮我找着。不一会儿,爸爸递给我一本《杨柳风》。我奇怪地说:“我要的不是这本呀!”爸爸笑了笑,让我打开书来看看。我翻开一看,呀!原来《杨柳风》就是《柳林风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肯尼斯·格雷厄姆。他喜欢文学,常用晚上和假日的时间写作。他也很爱研究自然。这为他的以动物为主角的童话准备了丰富的材料。他先后出版了《黄金时代》《梦幻的日子》《杨柳风》三部童话作品,深受英美读者的喜爱。《杨柳风》描述了河鼠、鼹鼠、獾、蛤蟆等动物的生活。它们都曾在追求新鲜、刺激、冒险的心态下远离了家园,过着探险的生活。但最终都在家的召唤下回归了家园和自我。书里有厚道、聪明的河鼠,可爱、憨厚的鼹鼠,受人尊敬的獾,还有喜爱冒险的蛤蟆。它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危难的时候,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团结。

杨柳风读后感【篇2】

水晶球华而不实,外表精美绝伦,内心则虚无缥缈,但却承载着一个个甜美的梦。它虽美,却易碎。如果你掌握不好,便会失去。幸福、生活亦是如此。 一整天都在家做大扫除的鼹鼠因为实在太累了,扔下刷子,跑出屋外,来到了河岸边 河岸边的世界梦幻迷人,丰富多彩。鼹鼠在这迷人的河岸边结识了众多伙伴。他忽然意识到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神秘,生活是多么自在欢愉。当鼹鼠与河鼠在绿意当然的春日划船,在清幽的草丛间野餐,那是多么唯美的画面?当鼹鼠独自走在危机四伏的野树林中,有多么恐慌与颤抖?当他在雪夜中嗅到家的气息时那份惘然、激动,谁能忘怀?当拂晓前潘神吹起动人风笛,鼹鼠河鼠多么陶醉?当大家欢庆蛤蟆的归来时,又是怎样的愉悦?那扣人心弦的黑暗森林,令人心惊肉跳的越狱逃亡,使人魂不守舍的迷离歌声,让人热血澎湃的战斗计划,在《杨柳风》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本书载满了生活的多姿多彩和冒险的乐趣,主人公们面临着友谊、勇气的两大考验,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坚毅的精神换取了属于自己的快乐与生活。他们的友谊坚不可摧,他们的勇气令人敬畏,遇到危险时团结协作、共度难关,发现快乐时一同享受最终过上了自由逍遥的幸福生活。 当我细细品完此书后,我感受到了鼹鼠的聪慧;河鼠的勇敢;貛的从容;蛤蟆的狡猾。他们的那份坚强、毅力,那份决心,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渴望,对未来拥有着美好的憧憬。 《杨柳风》是一本充满童趣的小说,令我爱不释手。看完后总觉得回味无穷,还沉浸在那温暖的春风中。作者描写细腻,人物对白精彩,情节惊心动魄,很经典的一本小说。它让人很着迷,特别是当你面对自由的召唤,能抵挡得住这种诱惑么?面对刺激的冒险,能压抑住内心的渴望么?打开它,用友谊的可贵、生活的多彩来唤醒你沉睡的守望。 《杨柳风》让我们的心灵接受洗礼,让我们的灵魂受到净化。如春日柔逸的杨柳风抚慰我们稚嫩的脸颊

杨柳风读后感【篇3】

杨柳风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如果你爱大自然,你就要读读这本书;如果你想爱大自然,你就读读这本书吧;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一定会爱上大自然。不信,你买本读读。用你的眼和心去读啊!知道河是怎么样的吗?——河是这样的:“这个弯曲、明亮、壮实的家伙在追逐着、欢笑着,呵呵地笑着抓住一个东西,又呵呵笑着扔掉,向新的游伴扑去。新游伴刚摆脱它又被它抓住。一切都在摇摆、颤动——明亮、闪光、耀眼,哗啦哗啦,打旋子、说闲话、昌泡……”这样的河水是多么地快乐多么地真实啊!还有很多,我实在不能一段一段地抄下来了。你自己看吧——虽然我很想和你分享这本书的乐趣。还有一点:性价比超高,这么好的一本书,排版、纸质都相当好,价格却只9.9元。现在哪本书不是十几块钱的?还有一点遗憾:并不是所有城市都能买得到,上次那本是寄到成都托人带回武汉的(为了达到当当满29免运费,还多订好几本书,累死朋友,欠一大堆人情。),这次还想买本送人,却不好意思再发成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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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读后感


杨柳读后感(一)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一本让人感动并且有趣的书,书的名字2020是《杨柳风》。这本书是圣诞节的时候,圣诞老人送给我的礼物。《杨柳风》的作者是英国的肯尼斯格雷厄姆。这本书没有拼音,都是文字2020,有少量的插图,整本书有十二万字2020,一共有十二章。

杨柳风的故事里,主要讲到了鼹鼠、河鼠、獾先生和蛤蟆先生之间发生的事情。故事里先讲到,鼹鼠在家里大扫除,弄得满身的灰,他觉得很烦,于是他离家出走了。那时候正好是春天,他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奔跑着、享受着春光他在一条小河边遇到了河鼠,河鼠带鼹鼠到自己的家里美餐了一顿,河鼠还带鼹鼠在船上享受美妙的春光。河鼠开船、鼹鼠像不倒翁一样呆呆地坐在船上。突然,鼹鼠对河鼠说:让我来开船吧。啊?你怎么可以开船呢?那样船会翻的。河鼠惊讶地说。河鼠最终还是允许了鼹鼠开船,于是鼹鼠高高兴兴开着船,还哼着小调呢。河鼠刚开始不停地提醒鼹鼠开慢点、开慢点。后来河鼠放心了,鼹鼠越开越快,越开越快,最后船翻了。

河鼠很喜欢作诗。有一次,河鼠把獾先生住在树林里的事告诉了鼹鼠,鼹鼠想去找獾,可是无论如何,河鼠总对鼹鼠说:森林实在太危险了,不要去。但是鼹鼠一心想去,鼹鼠想出了个主意:到了冬天的一个清晨,鼹鼠凌晨四点就起来了,他跑出屋子,跑过美丽的花坛,跑过了蛤蟆宫,到了遥远的森林里。森林里越走越黑,越走越冷,鼹鼠看到树洞里一双发光的眼睛,还在叫:滚开滚开,这把鼹鼠吓了一大跳,转身就往后跑。渐渐地,眼睛又在另外的树洞里出现,鼹鼠吓得迷失了方向,找了一个安全的树洞躲了起来。河鼠发现鼹鼠不见了,到处去找,最后终于找到了树林。河鼠身上带着枪和棍子,还系着皮带,找到了獾,把鼹鼠救了回来。

一天河鼠告诉鼹鼠说,蛤蟆先生住在蛤蟆宫里,他可有钱了,一会儿买这个一会儿买那个,但是有个坏毛病,乱用祖先的财产。鼹鼠对蛤蟆先生很感兴趣,他请求河鼠带他去见蛤蟆先生。他们俩划着船来到蛤蟆宫,一见到蛤蟆,蛤蟆说你们来得正巧,我正在这里等着你们,我正准备坐马车去探险,你们和我一起去吧。他们买了许多食物骑上马车,开始了他们漫长的旅行。一阵狂风吹来,他们的豪华马车断了缰绳,蛤蟆无可奈何,使劲地挣扎,马车陷进臭水沟,车轮坏了,马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车,整辆车坏得稀巴烂,蛤蟆伤心地哭了。因为蛤蟆霸道,又爱上了玩车,河鼠鼹鼠獾阻止了给蛤蟆送飞车的人,獾对送车的人说:蛤蟆不想要车了。他们想让蛤蟆变成一只懂事的蛤蟆。蛤蟆用了很多方法离开了河鼠鼹鼠獾的看护。蛤蟆因为喜欢车,把一辆车开走,被判了二十年刑,他扮成了洗衣妇,逃离了监狱。他发现装钱的外套留在监狱里,有再多火车站也没用,他拦了一辆车说:没有钱能不能免费坐车去蛤蟆宫。司机让他免费坐车,后来听到有人喊:站住,车里有犯人。蛤蟆慌了,急忙对司机说:求求你啦!实话跟你说,我是一只蛤蟆,我是监狱里逃出来的!司机急忙说:你到底犯了什么罪?我只是借了一辆车。那好,我放了你!司机在隧道里甩下蛤蟆,蛤蟆找到了河鼠家。

蛤蟆到了家,河鼠开心极了,但是却有了坏消息,獾和鼹鼠一直在蛤蟆宫里日夜守护蛤蟆宫,但一些黄鼠狼和雪豹冲进来,占领了蛤蟆宫。大家都没办法让黄鼠狼把蛤蟆宫还给蛤蟆。大家商量了很多办法,獾说:大家不要争了,我有一个办法,我家里有一条秘密通道通往蛤蟆宫储藏室。明天是黄鼠狼生日,他们在储藏室隔壁房间庆祝。我们进去抢回储藏室,夺回餐厅,再把臭雪豹打飞,夺回蛤蟆宫的院子,把黄鼠狼逼近火炉,把他们逼进烟囱。他们夺回了蛤蟆宫,蛤蟆开心极了,给大家准备了礼物。

獾和河鼠、鼹鼠帮助蛤蟆夺回了蛤蟆宫,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本书里许多的好词好句,书里面有很多有趣的、特殊的情节和生动的对话。我喜欢这本书里温柔的鼹鼠、不听劝告的蛤蟆、为别人着想的河鼠,有点粗暴的獾。他们经历很多事情,他们所说的话,不是一个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的人,能说出来的话。特别是鼹鼠在森林里想家的时候,他心里默默地想:我要回家,我的家虽然没有河鼠的家好,也没有獾的家那么漂亮,那么大,也没有蛤蟆宫那么豪华,但是那毕竟是我的家,我自己亲手做的家,我要回去。这一段话,特别让我感动。我也觉得自己的家是最温暖,最好的。

杨柳读后感(二)

我读完《杨柳风》这本书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鼹鼠还有河鼠加上獾都是好朋友,但是他们的另一个好朋友蛤蟆却挥霍自己的家产,从帆船,到撑篙船,再到房船,然后是马车,最后是汽车。闯了不少货,还被抓进了监狱。自己的家被黄鼠狼占了,但是最后他们一起打败了这些黄鼠狼,夺回了蛤蟆宫。

我的心情为何久久不能平静呢?因为蛤蟆的高傲无礼;因为鼹鼠的通情达理;因为河鼠的聪明伶俐;因为獾的智慧超群。我并不是说蛤蟆一丝优点都没有,而是因为他犯下的罪过而感觉到他的特点,因为他卓尔不群、与众不同,所以他总是不合群。但是结尾他意识到了朋友的重要,一起打败了黄鼠狼。

我感受到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家产是不能挥霍的。简单朴素的一句话,使不少人中枪,他们全都在浪费自己的家产,(.org)他们认为家产是无限的,家产花完之后会自己注满,一点不害怕自己变坏。可是当他们突然想到自己这么做不对时才开始后悔,难道他们就不伤心吗?他们只能自己垂头丧气,可是现在垂头丧气还有什么意思的呢?他们挥霍的家产就好比是泼出去的水,永远也回不来了。和蛤蟆一样,他们没准儿那一天就会闯一出大祸,而且这货会害他们终身。他们全都会做一个祸之后,故意装出道歉的样子,然后还是去做那事。不管自己上一次的祸闯成什么样子,都要再换一点闯祸的工具。喜新厌旧全都是他们的人品。

不过蛤蟆有一点还是不像现在这样的挥霍家产的人那样的好习惯:知错就改,并知道自己的羞愧,改掉高傲的毛病。并且谦虚,不争抢功劳。他也不会再玩汽车了。不在骗人。很高兴他可以有这么多的好习惯。

这本书的道理真是太深刻了,给我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我爱这本书。

丰子恺杨柳读后感


引导语:丰子恺的《柳树》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而看完之后,要怎样写一篇读后感呢?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丰子恺杨柳读后感一

杨柳本是再普通的植物了,但在丰子恺的笔下却能给人留下刻骨铭心、久久不能忘怀的共鸣,勾起我童年的回忆。小时候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杨柳树,它不算太高大,但它却陪伴我们度过童年时光。春天刚到,杨柳就会迫不及待吐着嫩嫩的绿芽,像我们宣告春天来了。夏天、茂密的柳枝吸引着我们,我们姐弟在树的影子下,搭起小方桌做暑假作业、下跳棋、象棋、打争上游。柳树还会招来蝉,天气越热蝉鸣越响,一只叫,其它得也跟着叫,像大合唱,尤其是中午睡午觉时越叫的凶。

为了不让这些可恶的蝉吵得大人睡不好午觉,我常常用自做的面筋,裹在长长竹竿上去粘蝉,自做的面筋很粘,几乎没有落空,粘下来一只,就用剪刀剪掉它的翅膀,使它飞不起来。当我们要和其它院子里的伙伴玩打仗游戏时,我还会折下柳枝,圈成一个柳帽戴在头上,当然树上会有我们叫毛辣子的虫子,给它蜇一下痛得受不了,非得要用胶布在皮肤上反复粘才行。秋天来了,柳树的叶子也慢慢发黄,慢慢的落了,每当看到地上落了一层树叶时,我都会有一种麽名忧伤,我都会把它扫掉,直到扫到没有落叶为止。冬天到了,柳树静悄悄的站在那,我们全家人每天来回来去的从柳树边走过,但大家不在去关心它,只是当有鸟儿落在上面,叽叽喳喳叫的时候,我才去用目光看着。但这都无碍,来年柳树又会给我们带来童年的欢乐。

丰子恺的:我赞美杨柳,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的美,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其样子可恶;你们是靠他养活的,怎么只管高距上面,绝不理睬 他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他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会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

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砍,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做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这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相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亲吻。好像一群的活泼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但时时依傍到此慈母的身旁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看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丰子恺笔下的杨柳写的是那样的深刻,而我童年记忆的杨柳却是那么的朴实、随性。现在每当我漫步在玄武湖畔,看到湖边那一排排杨柳树时,都会涌现出对杨柳一种莫名敬意!!

丰子恺杨柳读后感二

杨柳,是一种平凡的树。它没有松树的挺拔,也没有白杨的伟岸。更没有百花的娇媚。但古往今来它却成为文人笔下不衰的颂歌。著名的现代作家、画家、文学翻译家丰子恺笔下的杨柳更是别具一格。

作者是喜欢杨柳的,但从字面上看,作者似乎站在不喜欢杨柳的人一边。这就叫欲扬先抑。按说,作者的画中多杨柳,作者应该是喜欢杨柳的。作者多次从“有人说”的角度来谈自己对杨柳的感情。作者喜欢杨柳的原因不象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是刻意去喜欢杨柳的。作者喜欢上杨柳完全是偶然的情况下,是因为昔年在自己的屋边种了一株杨柳,而取名为“小杨柳屋”。作者之所以不明确说原因上因为其实喜欢上杨柳上非常偶然的,极平常的。也许在别人的眼里,这不能成为理由的。

通过对比来体现杨柳的特点,来赞扬杨柳。杨柳是一种植物,但在作者笔下却赋予了它以人的品质和精神。作者赞美的是杨柳的平凡朴实和不忘根本的品质,杨柳不求索取,但求奉献,是其“贱”,它不贪图自己的荣光,而是“条条不忘记根本”,这是其“下垂”。杨柳的“高而能下”的品质是难能可贵的,对于做人来说,应该学习这种精神。

作者由杨柳下垂的姿态想到了不忘记根本的精神。由树及人,使主题得到深化。饮水思源,知恩图报乃是为人之道。但生活中的许多人却过河拆桥,甚至落井下石,作者在叙写中蕴涵了对这些现象的指斥。作者赋予杨柳以主观情感,以杨柳喻人,讽刺现实生活中某些作威作福,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人。

本文主要综合用了排比、比喻、对比、拟人等修辞方法,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例如第二段中,“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小蛮腰……”这是排比。例如“好像挂着几千串嫩绿的珠子”是比喻。例如第五段“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边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看了觉得非常可爱”这是拟人。这些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表达更具生动形象性,使说理更透彻,更精辟。

《奇风岁月》读后感 3篇


奇风岁月,奇异幻想
吴维
少年科里跟父亲送牛奶的路上,看见一辆汽车沉入湖底。父亲跳入水中去救人,眼前的景象却令人毛骨悚然:车里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浑身赤裸并被打的体无完肤……经历事件的父亲从此被噩梦纠缠,在惊恐中日益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科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拯救日渐憔悴的父亲,少年行动起来,从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根绿色羽毛,他一路追查事情的真相……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平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平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平静的奇风镇本不平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强暴,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妓女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平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成人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 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在奇风岁月中奔跑

胡熠扬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

黑暗世界中的光明
周任坤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们固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风之王》(精选优质读后感)


读完了美国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的小说《风之王》让我感受很深。故事讲的是一个哑巴男孩和一匹马的故事。这匹阿拉伯小马“闪”一生下来马妈妈就死了,没有奶水和食物,奄奄一息、险些夭折。但命运总是跟它开玩笑,一次又一次地捉弄它,让它和阿格巴流落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它还丢了象征身份的血统证明书,只能干粗活、劈柴、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变成了一匹干苦力的马。

幸亏有哑巴阿格巴一直不离不弃地陪伴着“闪”,如爸爸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着它。“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阿格巴对闪的承诺再一次地感动了我。这个承诺不就是一份执着的信念吗?

爸爸经常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执着的信念。这个目标可以是远大的,也可以是眼前的。当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第一次班队活动做好的时候,仿佛一切困难都在方法面前消灭了,“我一定会成功的”,是这个信念让我出色的完成了班队活动。

善良勇敢有责任心的阿格巴把全部的爱都给了“闪”不离不弃、相依为命、互相鼓励。闪在无数次欺凌中并没有向命运低头,无论如何,它都坚强地爬起来,勇敢地站起来,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了英国最优秀的赛马。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许多不公平,我们也要抗争!在逆境之中,更不能自暴自弃,而要有一份执着的信念,从阿格巴和闪的身上我就看到了这份可贵的信念。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依然久久不能平静,我也曾在学习上碰到过困难,在别人面前受过委屈。我想,闪和阿格巴已经给了我榜样,我一定会向它们一样勇敢、坚强、不放弃!

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3)篇


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 第(1)篇

 虫鸣、鸡叫、农忙、丰收、狗吠,村庄、伙伴、童趣,这一阵童年的风吹得我想起最美好的童年,那时我爱的所有人都还在,生命像一场风,我们不知道刮过一个人的生命中已经刮歪几棵树、吹倒几堵墙,吹散多少人。

今日 蚌埠  风雪交加

是夜 这样的季节难免有些伤感 下班的路上一个人静静的听着莫文蔚 想着两年前的冬天 。。。。

只是他还没垂垂老矣 只是他还一个人静静的在白雪中 遥远的跪拜。

冬天该很好 你若尚在场!回过头风已停

所有的人,会在风停之后永远消失?会在风停之后远走他乡?还是会在风停之后留下来?

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 第(2)篇

我选书看是只看书名选,不关乎经典,不关心作者,我知道这样是要多走弯路的,我看书是一种心情,只看自己喜欢的,这无疑给自己带偏了。这书选了许久都不曾翻看,一边做着手里的工作,一边翻着微读书架上的书,《风把人刮歪》好奇心来了就看了下来,同事在边上玩着游戏,我就带上耳机听书,依然继续手里的工作,分配给我的内容出乎自己的预料完成了,就索性把同事甩出来的事也做了,不为别的,只为练手,有些时候我看似吃了许多亏,换种心态对待就会有另一种收获。 写个读后感吧,我是要把谁带偏了,哈哈哈......文字是那么的朴实,故事确是细腻的,让我随着刘亮程的文字回忆自己的童年,自己的故乡也变的更亲切,还有那村里住着白发苍苍的父母,居无定所的我是想念他们的,可有的时候我只有把所有想念便成文字已解思念,我不想父母为我操心,向来只报喜不报忧,也为让他们更放心我过的很好,也把自己养的圆润了许多。

故乡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

故乡的夜空有明亮小眼睛

那里的一草一木都载着我童年的记忆

父母叮咛的话语就如音乐在耳畔想起

好了,不太会写东西的我,就先写这些吧,什么时候想写的时候在来补几笔。

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 第(3)篇

刘亮程先生的散文,用词从来都不是特别华丽,也没什么生僻字,全是地地道道的“家乡话”,读起来就像跟他拉家常,舒心,明理,还能养心;读着读着就让人废寝忘食,直到一口气读完才算。

我之所以喜欢这样的文字,是因为同样的环境下,有人的眼里全是苦难折磨,而有人眼里则全是幸福快乐;刘亮程先生的文字传达给我们的就是后者。身处“一个人的村庄”,把人畜都能写活,而且带着满满的爱意,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只有真心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懂得生活和生命的作者才能写出朴实无华而又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文字,让人百读不厌。这不是多有教育意义的经典,但会成为热爱生活的经典文字。

之前买了一本纸质书,细细品味了一个暑假。几年后再读电子版,依然还是爱不释手。我从这些文字里能读出乡土、乡情和乡音,甚至能嗅出到牛羊的味道……炊烟袅袅,黄风漫天,以各种姿势存在着的生命。那里是人人闻风丧胆的大西北,却是我无论如何也割舍不掉的乡土。

强烈推荐!这部作品比欧莱雅更值得拥有。

倒拔垂杨柳读后感


倒拔垂杨柳读后感

《水浒传》我国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文学家-施耐庵。作者将一百零八将个个人物都描绘的生动逼真,栩栩如生。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就是天罡星三十六员之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因为打死了当地恶名远扬镇关西,逃到五台山落发为僧当了和尚,主持方丈给鲁达起来个法名叫智深。后来因他违犯戒律酗酒闹事,又被送往东京大相国寺。首座见他长相剽悍,怕他再惹是非就被安排在大相国寺看管菜园。菜园附近住一些整天的游手好闲的泼皮经常来菜园偷菜,恰巧听说寺新来个花和尚看管菜园,于是他们商量着要戏弄一番,给花和尚来个下马威。哪知鲁智深一身好武艺,这伙泼皮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鲁智深只三拳两脚就把为首的两个泼皮踢进了粪坑,吓得其余同伙纷纷求饶。第二天,众泼皮凑了些钱,买了些好酒好菜来向鲁智深赔礼。一桌人正吃着喝着,忽然门外大树上的乌鸦喳喳叫个不停,们说乌鸦叫的不吉利,于是要搬梯子上树去拆掉老鸦窝。鲁智深打量了一下那棵柳树,脱下衣服,先晃了晃树杆,于是弯下腰去,两手抱紧树身,稍稍一用劲,竟把那棵大树连根拔了起来。众泼皮齐声惊呼,一起跪下要求拜鲁智深为师。

我张着o型的嘴巴看完整个故事,也让我对鲁智深有了更深的了解,并对他刮目相看,对他的敬意也油然而生。想想这是多么大的力气啊,我在猜想难道他有神仙相助,不然怎么会有这样的万斤之力。

《鲁智深倒拔垂杨柳》这个故事使我回味无穷,鲁智深力大无穷,令人佩服。

愿风裁尘读后感800字(3)篇


大概是两三年前吧,在书店的新书区看到这本书。一眼扫到书名时,那种得失不萦于怀的淡然让人心头一动,但注意到作者的时候,不免默默扶额,但到底还是拿了起来。

随手翻开的那页,篇名我至今都记得——《你的一生如此漫长》

文中,他谈到自己成名的开端,2001年拿到新概念一等奖的时候,他写道:

不得不承认,这种坦诚,让当时的我有些动容。

后来朋友召唤,只得匆忙撂下了书。直到今天才真正把它看完,似乎又捡回了当时的那份动容。

嗯,除了最后几篇。

看得出,早期郭敬明反复提及的与孤独、迷惘有关的意象——那些浸在香樟里的盛夏味道,漫在弄堂里的清晨雾气,那些分割晦暗不明天空的天线,穿越潮湿闷热甬道的微光,以及那些关于陈旧光墨与寒冷冰原的冗长句式——是这个拥有触感敏锐的少年的内心写照。

而他笔下那些把自己包裹在坚硬外壳的少女,与那些笑容温暖目光倔强的少年,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他自己的影子,是藏在他心里的罗曼蒂克。

然后,他把这些意象相连,写成了小说,以青春的名义出版。

然而,这些故事讲的并不那么成功,至少我并不喜欢。

因为与现实相距实在过远,象征意味多于实质,空有人设而无甚内涵,或许心智懵懂时会萌生些许共鸣和向往,可一旦沾染了俗世瘴气,就会轻易戳破这层外壳,大声嗤笑。

反倒是他把这层故事外壳去掉,以第一人称谈起自己的种种际遇,更能赢得我的好感。

可惜,到了后面,尤其是那篇《献给即将过去的2010》,奔走于各类会场的他似乎越来越享受这种忙碌和曝光率所带来的充实感。后来几年,他甚至不再满于文字的单薄,亲自站到监视器后,再度以青春的名义把它们搬上了荧幕。

得失寸心知,我不作妄议。

只能说,如果这就是他所求的,那么我祝他好运。

成名后和成名前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和处事心境,让人开始怀恋以前单纯的自我,但岁月是一趟只会勇往直前的列车,行进中把你彻底颠簸,才不管你怎么凌乱,它都不会停下来,它只会一直走,一直走……

马不停蹄赶路的时间,常常容不得我们思考太多,我们一边想要享受奢靡的醉生梦死,一边又想强调自己高洁不容世俗玷污的灵魂。可谓是“想风流,又想立牌坊”,这虽是句俏皮话,但却最简明地表达了我们的内心。小四,他也被困在这样的一个矛盾怪圈里,出名了,身边的一切都瞬间变了,昔日要好的朋友,容易满足安然的心境,看事物纯洁的目光,还有他那看人待人的真诚度。于是他开始思索,开始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的改变,真的只是外在太迷人的诱惑吗?还是自己内心的对信仰的不够坚定,原因也许还有很多,但源头还是自身,从自身出发去改变,那才是走出名誉怪圈的正途。这书,真实地让我们看到了内心搏斗,交战的小四,他的喜怒哀乐,他的物欲挣扎和崇尚的美好,双子座的他,总是处于一种纠结的状态,上一秒感觉还很幸福,下一秒好像又坠入了深渊,永远都是冰火两重天,两个孩子往两个不同方向的撕扯,让他无奈而又必须承担前行。心疼这样的小四,也许这就是成名后的代价吧。

愿风载尘,也愿时光善待我们最爱的小四,人与人之间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宽容,那世界会是一番怎样的光景呢?难以想象吗?那就践行试试吧,我预感不会太差。鲜花盛开,天边挂满七色的彩虹雨,小草偷偷露出了娇羞的毛绒头颅,小鸟在林间自由欢快地歌唱,鱼儿在河里快活地游来游去,一个小女孩很悠然地在木桩旁绘画这美丽的光景……

郭敬明,提到这个名字,我想但凡对文字有些热爱的人,都会略有耳闻,但在人们心中的位置却略有尴尬。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有点像流行音乐中的凤凰传奇,明明很多作品流行于世,有超高的播放量和下载量,绝大多数人对他们的歌曲都耳熟能详,却又好像羞于让身边的人知道。

初中陪伴到大学,不夸张地说:他是我对文字的启蒙人。小的时候喜欢文字,看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发现词语原来还可以这样组合。

后来,开始关注《岛》。然后发现了一种新型的写作方式:把喜欢的,看不懂的句子,摘抄到小本子上,感觉量差不多了,选一个适当的主题,然后用自己的文字将它们串联起来,就会出炉一篇可以拿出手炫耀的文章。 高中时期,躺在QQ空间中的文字多数来源于有这种写作手法。直到,郭敬明为李宇春填了一首词——《蜀绣》,才发现,原来我不仅模仿了他的文字,甚至也学到了他的写作手法。

在写书人这个职业中,郭小四对自己的营销应该是成功的。不然,那么多届的“萌芽杯”,就只出了一个郭小四,只成了一个“小时代”。他把自己包装成商品,符合那个年纪我们口味的一个商品,借着“非主流”的势,我们跟着他一起在文字里悲伤,一起习惯性地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失眠。

然而,那些日子都是一去不复返了。

我们在文字中长大,开始懂得了“责任”,对自己,对父母,对爱我们的人。文字逐渐变成了喜好,小四在变成他曾经憧憬的人,我们也在为小时候吹过的牛逼努力着。

看到多年以后他的文字,还是熟悉的感觉。

愿风裁尘,望你载德!

《风过草原》(精选优质读后感)


《风过草原》读后感

20xx年的春节注定和往年不同,一场新冠肺炎似洪水猛兽般来势汹汹。普通人如我们无法像医护人员一样冲锋陷阵,谨遵国家号召居家不出门。有了空闲,看书自然成了一种享受。于晨光中,于夕阳下,我惟愿和书有一场约会,期待在书的海洋中和沉寂的心不期而遇。

一直喜欢读散文,喜欢它的空灵,随性,或许生活不会让我们随遇而安,但文字的力量却可以走过千山万水,《风过草原》就这样悄悄地走进了我沉睡的梦。她是作家熊育群写的一篇散文,取名《风过草原》,收集在20xx年收获杂志西部地理专栏。文章讲的是拓跋鲜卑一族的迁徙史,大兴安岭,呼伦贝尔大草原,一想起这些地方不知为何我总会心驰神往,似冥冥中的一种召唤,恨不得能立刻飞去草原,走进她宽广的怀抱。正如文中所说“我总会被北方辽阔无依的山川旷野撼动,被一种辽阔的穿越激荡”。

拓跋鲜卑是个强悍的民族,他有着狩猎民族的骁勇善战,又有游牧民族的随遇而安。在蒙语中,鲜卑是森林的意思,他们本是茫茫草原中一支游牧民族,为何历经数次迁徙,入住中原,建立起强大的北魏?文中作者踏着鲜卑族走过的路线重温历史,渺小如我跟随着作者的脚步也走进了这段历史。文中写到拓跋鲜卑从草原的腹地出发,一路向南,开始他们的迁徙之路,而这种出发断断续续,历经7代人才开始第二次南迁。背井离乡,举家迁徙从来都不是一件易事,更何况一个民族。都知草原水草丰美,景色宜人,舍弃这美丽的地方,离开出生之地肯定是有原因的。草原的凶险或许只有这族鲜卑人切身入骨的体会过。荒寒之地,土地贫瘠,茹毛饮血,南征北战,这也是草原。所以一族人马开始了南迁。其中的艰辛,痛苦不在话下,而痛彻心扉的该是一丝不减的怀念故土。所以文中写到“当拓跋鲜卑人,在草原躺下,他们会把头朝向自己出发的地方”。读到这里我忍不住泪流满面,为故人感动。信仰的力量支撑他们一路前行,为子孙,为后代开拓沃土,虽背井离乡终不忘家的方向。讲述一段历史,我们或许身在事外,但从中汲取的感动不少一丝一毫。于今时今日同样我们也在坚信信仰的力量,20xx年这场新冠肺炎给了国人一次生与死的教育,环境保护迫在眉睫,人和自然应和谐相处。

文章对这次迁徙娓娓道来,但作为读者的我们似读小说般跌宕起伏。文字带着我们驰骋草原,文中说到的加格达奇成了我最想去的一个地方,因为那里没有黑夜,天空旭日东升,阳光如风,天蓝地白,是我们向往的地方。

萧萧杨柳读后感读后有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感人的小说——《萧萧杨柳》,读完后我产生了许多感慨。

这本书讲述了萧家的三女儿阿三在父母姐姐的呵护下,快乐、浪漫地生活在水乡特有的恬静澄澈之中,不知愁滋味。可是好景不长,阿三的父亲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再靠收种蔬菜为生,只得去茶馆摆烟摊,收入却微薄,家里的生活紧迫困难极了。阿三的母亲于是经人介绍去了上海当帮佣。阿三思念母亲,好不容易有机会跟着一个熟人来到上海找到了分别已久的母亲。在与自己家相距数千里的上海,阿三如愿以偿和母亲朝夕相伴,同时也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人情的冷暖。

年少不知愁滋味的阿三因家庭的变故开始体会生活的不易,在孤独与艰辛中,她迸发出了无限的精神力量与坚强的意志。她克服了种种困难,她从不放弃,从一个“不知愁滋味”的浪漫女孩成长为一个深邃、文静、沉着的少年,感受到了时间的变幻、人情的冷暖和人生百态。我体会到了孩童世界的温暖与纯真,深厚、纯真的情感友谊令我感动;柔美的语言、幽静的语调向我透露出幽美、感人,还带有一丝丝忧伤的故事。

或许我们都是不知愁滋味的少年,没有经历太多的家庭变故、没有经历各种困难,更没有尝尽人间的酸甜苦辣。但是,我们都应该认识到生活的不易、知道父母养家赚钱的艰辛,多多体谅父母。当我们面临困难与挫折时,应该勇敢地站起来,去面对困难,去克服它,不能一味地退缩。失败是成功之母,要坚持才能取得成功。任何时候,都不能轻易放弃!

风之王读后感300字2023 风之王读后感


这天,我慢慢的合上了《风之王》这本书,可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我想,阿格巴为了证明闪的血统,付出那么多,值不值得?但是他成功了,让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但是这背后,他又经历了多少磨难呢?从闪一出生,就多灾多难,因为他胸前的麦穗纹是不详的预兆,所以总管要杀了闪。又因闪跑的快,才勉强将它留下。但它被选去法国的途中又忍饥挨饿,所以到法国时已骨瘦如柴,变沦为一个拉车的马,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因为这样,闪成了很卑微的工作马。

最后,命运出现了转机,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奔跑中奔跑如飞,让闪证明了它的血统,闪的命运再次出现了转机,它的儿子板子、凯德、帝王在一次次比赛中傲视群冀,一次又一次摘得桂冠,板子还赢得了赛马最高奖女王奖杯。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牵风记读后感800字(精选)


故事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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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战争背景下的情感故事。故事集中在了3个人的情感纠葛。女主角汪可逾无疑是一个完美的化身,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因为她的原生家庭带给她的修养素质以及本人的性格特点融合而成,更何况她未经世事的渲染,却在一个花朵开放最盛的年龄悄然逝去。这种特殊的经历给读者呈现出了这么一位空灵、唯美、单纯、率性的完美女性。

完美女一号汪可逾

汪可逾的登场亮相,感染到的不仅仅是一号齐竞,其实我认为更出彩的表现反而要送给警卫员曹水儿。一个典型的具有男性魅力的角色,沾花惹草却成了他的一大特点。尽管战事艰巨,然而他总能找到空隙满足他的欲望,从这点可以看出这个人聪明且有能力,这也为他后面能徒手杀掉四个敌军正规兵以及溶洞照顾汪可逾做了很好的铺垫。然而也可以说成也萧何败萧何,也正是这种聪明能干,既然能成全他的风流,也断送了他的性命。其实在曹水儿身上,最惊奇的是他对汪可逾的态度,敬仰并且尊重,没有一丝亵渎的想法,他像供神一般供着汪可逾,曾经落在他身上风流成性在汪可逾这里完全找不到任何的影子,反而让我们感受到的是男人肩负起责任的标杆作用。

大男子主义齐竞

齐竞,一个知识分子海归派的军事领导人,尽管自身优异的条件和双方的对味能让他和汪可逾迅速走到一起,但是战争的残酷与不确定性,加上他那浓重的处女情结。最终使得汪可逾憎恨于他,并离他远去。然而我认为他是深情的,可以想象,自从得知了汪可逾去世的消息后,他的内心被挖了一个巨大而深不见底的洞。在他最后的生命阶段,写完了汪可逾的墓志铭,他的生命就像一场戏剧一般快速的谢幕,完成使命般的匆匆退出自己人生的舞台。其实从某种意义上看,这类似一种殉情。

结语

小说开篇采用倒叙的手法给人很强的电影镜头感。一路读下来情节的推动也很能抓住人心。但是总感觉不太深刻。人物编织的比较简单,内心描写感觉很少,汪可逾过于仙女化了,到让我总归恍惚有刘亦菲演小龙女的既视感。曹水儿和齐竞的想法描写也比较少,感觉人性突出的不够,说白了就是有点单薄,厚重感不强。而随着情节的持续发展、高潮后,剧情又有些玄幻化。同是茅奖作品,且不说《白鹿原》等名作,就是《湖光山色》我记得也比这篇小说要略好一些。

尽管我有些想法,不过全篇读下来还算不错。照理我也没资格说这些,只不过是既然是书评我觉得也应该畅所欲言,只是自己读书不多,随便说说罢了,切勿当真。(赵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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