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的读书感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10-20 21:00:15 阅读数量:

最新哈利波特经典读后感合集(5篇)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阅读J.K.罗琳的哈利波特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哈利波特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最新哈利波特经典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最新哈利波特经典读后感(篇1)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最新哈利波特经典读后感(篇2)

哈利波特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图书,那是再说一位教哈利波特的男孩父母双双被别人杀害,寄养在妈妈的妹妹家中,家人一直对他很不友善,直到有一天改变了他的一生,他到魔法学校上课,和几位知心的同学结为朋友,例如:妙丽......,也和几位人结仇,在这学校中发生许多奇特、有趣、离奇的事件,让读者深深烙印在心里。作者充分的利用无限的创意写作出这本书,他把现实中无法看到的幻想事情套用在曲折的故事中,使人物都栩栩如生,里面精采的冒险让人惊心动魄、赞不绝口。读者像是做云霄飞车般,˙一下往上一下往下,令人手不释卷。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百读不厌,我觉得我要熟读玩味这本书,并博览群书,让自己写出跟作者一样好的文章。

最新哈利波特经典读后感(篇3)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

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他不仅仅属于孩子的童话,尽管他拥有魔法,但他并没有被“神化”,仍象我们每个人一样,有优点、有不足,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一种奇幻又不脱离现实的感觉,仿佛哈里就在我们身边。

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书中最吸引人的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如此让人意犹味尽,拍案称绝,书中到处都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地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能想过,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

当凤凰社的所有成员喝下了含有头发的复方汤剂的时候,不要以为他们集体变成哈利的模样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因为现在哈利是伏地魔和他的那些拥众的追杀目标,任何人在出门后都可能瞬间失去生命,他们替哈利承担了本不属于他们的危险,海德为此牺牲了生命,乔治丢掉了自己的左耳…

书中罗琳发明很多咒语,诸如:除你武器,统统石化,魂魄出窍甚至凶狠的阿瓦达索命。但她从来没有提到过任何增加友情,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做到了,他们的友情不需要咒语来维持,也没有任何咒语可以击破,友谊永远是最强大的力量。

读了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光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大家的智慧和勇气才能战胜邪恶。

最新哈利波特经典读后感(篇4)

哈利·波特在上四年级的时候参加了一次三强争霸赛,不料中了食死徒的圈套走近了伏地魔的魔掌,伏地魔的随从,食死徒中的一员——小矮星彼得用哈利的血、自己的肉和伏地魔父亲的骨头帮助伏地魔找回了自己的肉身,这时候,哈利知道伏地魔东山再起了……伏地魔向哈利挑战,可哈利身边没有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本以为自己会死在他们的手中,但预料之外的是,哈利与伏地魔的魔杖是同种材料制成的,它们不能互相攻击,哈利又一次死里逃生……

这没能让哈利安下心来,反而让他更着急了,那会有更多的人死在他手里了。回到霍格沃兹,他只和邓布利多说了这件事,邓布利多来不及和大家说出去,就已经到了暑假。“伏地魔东山再起”这件事被魔法部视为无稽之谈,纯属绯闻,哈利波特当时都被别人看作一个骗子,什么故事都可以编造骗子,没有人愿意相信它。哈利波特为此特别烦恼,但是坚定不移地相信伏地魔一定会来了。他在麻瓜的世界里饱受姨妈、姨父和表哥达利的折磨与凌虐,但为了能打探到一点点伏地魔的蛛丝马迹,他愿意在屋子的窗口下面听新闻,在垃圾桶里翻出旧报纸看。哈利·波特就是这样一个正义的男孩,尽管能相信他的人没有几个,他也愿意找出证据让人们相信,不愿意让黑魔法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在预料之外,他被带回了魔法的世界,他看到了自己的朋友,曾经教过他的老师,还有他最亲爱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凤凰社”策划反伏地魔的策略。哈利顿时欣喜万分……回到学校后,新的黑魔法防御教师是魔法部的,不让学生练习黑魔法防御术,哈利就和几个好朋友建立起“D·A”,每个星期由哈利来教一些黑魔法防御术,在可以用到得时候用。在学期末的时候,伏地魔果然用小天狼星作为诱饵把哈利以及哈利其他六人引到“神秘事物司”,“凤凰社”部分人员赶到,在那里,展开战斗。结果是,小天狼星被食死徒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告诉他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

最新哈利波特经典读后感(篇5)

暑假,母亲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钟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领悟。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生命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兄弟姐妹,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生命。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正因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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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哈利波特读后感合集4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哈利波特读后感合集4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一)

“诗诗!诗诗!学习了!”妈妈边叫边把手在我面前摇了摇。“啊?嗯。”我好不容易从书本“里”抬起了头。看到这里,你一定会问,是哪本书让我那么着迷?《哈利波特》,我会这样回答。是啊,读完《哈利波特》的我着实成了魔法迷,时不时地做魔法梦,有时甚至对别人乱“发”咒语,跟真的似的,为此挨了不少骂。

《哈利波特》讲述了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门口,在那里他经常被责骂,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一切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与他的小伙伴们,用学来的魔法与凶恶的黑魔法部队――食死徒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接着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开始了,母爱让黑魔王无处藏身,哈利波特的妈妈为了保护小哈利牺牲了自己,从而使哈利得到了一层爱的保护膜,使黑魔王如影子一般不能靠近哈利;同时,恋爱让此书险象环生,友爱让此书完满结局。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哈利波特和他的小伙伴经历了一次次困难后,他们在一次次的魔法斗争中,从天真可爱的小孩长成了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青春少年。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二】

在我们这个年龄,我们经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你变成了什么公主。我经常幻想成为一个女巫,一个法师等等。然而假期看的一本书,真的把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的遭遇。

的确,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个伟大的法师。他在海边的小屋里遇到了巨人海格。我在九又四分之三的车站遇见了罗恩;和赫敏在车上成了好朋友。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而是因为他是一个充满爱心,非常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不好,但当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真的很惊讶,但我相信了他。我觉得哈利也是——。小天狼星布莱克死后,对邓布利多大发脾气。但是结局很好。目睹了这么多死亡后,他和金妮走到了一起。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的内心世界。故事总是让我们和英雄一起哭泣。哪怕是寥寥数语,也能触动我们心中最深的弦。书也有自己的口味。我觉得这本书就像一杯绿茶,苦中带甜;它就像一杯白水。虽然无味,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灵;它也像一碗心灵鸡汤,温暖着我们的心,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不可多得的爱情宝藏。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三)

如果有这样一面镜子,你就不能帮忙找一下吗?但麻瓜也有自己的魔镜。那些爱钱的人喜欢玩大富翁,那些想成为英雄的人是诸神的大英雄,而那些想主宰宇宙的人只是在网上冲浪和玩星际争霸,有些人甚至只想玩家庭游戏……只要你想要,你就能得到它。这是麻瓜发明的。它没有输给厄里斯魔镜的效果,所以他们喜欢它。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句话:“如果你有一天碰巧看到它,你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沉溺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生活是没有用的。请记住。在第二部分,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本魔法日记。50年前,它属于一个名叫汤姆·里德尔的老大哥。他不仅有力量,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像世界上所有的小女孩一样信任他。但我从没想过日记里的汤姆·里德尔是伏地魔!于是金妮成了伏地魔的囚徒,不自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么成为伏地魔的囚徒的呢?“他的日记!我已经写了一年了,他一直给我回信。“上帝,听着,多么可怕的事情。聊天会带来灾难!

一个人继续写,另一个人继续写。想象一下伏地魔的日记有多熟悉。有很多像金妮一样善良的女孩,她们总是很敏感,喜欢和她们认为值得信任的人交谈。他们用自己的理想和想象把自己的真情献给他们所建设的人。每一天,当他们不跟那个人说话,他们感到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是想把书中韦斯莱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永远不要相信对你毫无益处的事情,除非你看到了它隐藏的内心!”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跟我说话!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四)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最新人间词话经典读后感合集(5篇)


“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这句话是《人间词话》里的一个观点之一。《人间词话》中的三重境界,与我们的人生密切相关。那么,你读完《人间词话》后,有没有什么感悟呢?下面是编辑帮大家编辑的“最新人间词话经典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新人间词话经典读后感【篇1】

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中描述了人生的三种境界:第一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第二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后人归之为:知、行、得三境界。

由王国维的三境界论,推崇的很多,有人效仿“三境界”的划分法:知之、好之、乐之;丰之恺认为:“物质、精神、灵魂”这是人生三层境界;有人认为,人生三境界不外乎是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也有人说为知、为己、为人;有人认为理想、事业、爱情;还有人形象地比喻为:“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等等,林林总总,琳琅满目。

掩卷思之,漫漫的人生历程,是个复杂而多变的过程,对于不同的人生有不同的看法,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这种境界是针对孩子说的,初识世界,纯洁无瑕,一切都是新鲜的、陌生的,眼睛看见什么就是什么,你告诉他这是山,他就认识了山;告诉他这是水,他就认识了水,有一个小故事很能说明这点:一群大人在进行智力竞赛,主持人说“6”“9”不掉头,就出了个题:“6+9=?”,大家都在想,智力竞赛题目决不会就字面那么简单,结果谁都不敢立即抢答,而是苦苦思索。突然,一个6岁的小女孩争着说等于15,人们都向她投去异样的目光,直到主持人宣布小宝贝的答案正确时,人们才收回目光,并责怪自己的思想太复杂了,错过了抢答的时机。这里说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凡事不必太刻意。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这种境界是针对中年人说的,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的增多,人们的思想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尤其是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尔虞我诈,互不信任,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孩提时代相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再轻易相信眼前的一切,而是用心、用脑去认识这个世界。发现这个世界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感觉到社会并不那么单纯,现实也并不那么美好,经常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无理走遍天下,有理寸步难行,好人无好报,恶人活千年。进入这个阶段,人是激愤的,不平的,忧虑的,疑问的,警惕的,复杂的。人不愿意再轻易地相信什么。此时,人们看到的山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山,水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水了,叫做看山感慨,看水叹息,以致出现了许许多多借古讽今,指桑骂槐,指鹿为马的故事。有些人,站在这山望着那山更高;沐在此水,又想到那水更净,欲壑难填,永远也没有满足的境地。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这是针对那些走过大半辈子或经历太多事件的人而言,在经历了种种事件,看过了形形色色的人或事,有了一种曾经沧海的感觉,茅塞顿开,回归自然。也许经历了太多,人的境界也高了,不再会为无谓的事或无伤大雅或不可能实现的事而伤脑费神。任尔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朗月。面对芜杂世俗之事,一笑了之,这个时候的人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了。他们更明白,更懂得,以一颗平常心来看待事物,明白如果跳出是非圈子,以观棋者、看戏人的角度来看事物,也许事情会简单许多,正如苏轼所言“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王国维所道“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人们都希望能到达人生的最高境界,即这第三境界,体味那战胜自我,超越极限后一览众山小的胜利感,然而在这自我提炼、自我实现的过程中,许多优秀的品质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悠悠岁月中,我们都是匆匆过客,所有的故事都没有结果而结果,我们只有从容走过,无需彷徨,无需犹豫,无需茫然。我们应当往第三种境界发展,这才是人的最高境界,“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任天外云卷云舒。”人从烦恼和执着中来,应到无烦恼无执着处去。其实凡事看开一些,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人生如棋”,“棋如人生”,不正说明了人应当看戏者,观棋者吗。也许别人是对的,但我们也没有错,很多事情都无法挽回,再伟大的事情最终也成云烟,所有疯狂之后总归于平静,我们除了平静又能怎样呢?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坦然面对一切,平静珍惜一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看透秋云春梦,接受世事无常。正如徐志摩《再别康桥》的人生境界:“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最新人间词话经典读后感【篇2】

读第一版的时候,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只是王国维的一段段评论,正文下面一条条平息、注释里一首首词作、一位位词作家和词评论家——完全凌乱的文字,“花非花、雾非雾”,所谓此话,在水一方,只能遥望。再读几遍就会发现,此书形散而神不散,果然“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辞脱口而出而无娇柔装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言气质神韵不如言境界”。例如王伟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国维谓之“此等境界,可谓千古壮语”。

王国维还指出,境界有理想和写实之分,又有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之分。“有造境,有写境,次理想与现实二派所之由分。然二者偏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比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现实之故也。”就像冯延巳的《醉花间》词“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俊朗清雅,能够感动别人的永远是对真实的升华,而不是纯粹的虚构与写实,这正是美的根基所在。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这,罔不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

王国维所谓的三种境界,第一种即入门前茫无头绪,求索无门的疑惑与痛苦,第二种是叩门时以苦作舟、以勤为径、上下求索的执着与忍耐。第三种则是功夫到家参透真谛的喜悦与释然。王国维这段话鞭辟入里,假使晏、欧诸公在世,想也不得不叹服王氏的'才情与睿智吧。

只是,这三种境界又有几人能够通通尝遍呢?有的人未上高楼,就已经先叹息驻足了,更何消说为伊憔悴、蓦然回首呢?

学术知识如是,人生目标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为了寻找、追求人生目标,先迷茫、后奋斗,继而反思,最后达目标,然后接着进行下一次的追寻。人生目标并不唯一,但无论多少,成功的人生旅途中都交织着矛盾、执着与喜悦。用王老的话:给自己一个定位。我们现在处于上下求索的阶段,或曰“潜龙勿用”。希望有一天,我们会乘千里风破万里浪。

最新人间词话经典读后感【篇3】

王观堂在人间词话中阐述了他关于词的理论,语言往往短小精辟。如“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一切景语皆情语”、“诗词者,物之不得其平而鸣也”;读之,似乎也如入境界,在慢慢细品中由“独上高楼”而至“人憔悴”,最终达到“蓦然回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在阅读中有了点滴收获——与观堂先生一起读词,词之差别与境界豁然开朗。

一、有境界与无境界

“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真情最为动人。没有真实情感的赋予,再华丽的辞藻也显得肤浅虚伪,再精巧的构思也显得空洞无味。境界,原来全在一个“情”字上。写词如此,写诗、散文、小说,不都是如此吗?文学如此,做事、为人,不都是如此吗?真情的道理都是相通的,秉着一颗真心,才能打动别人的真心。

二、造境与写境

“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现实二派之所由分。然而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

中国文学自古就有现实主义的《诗经》与浪漫主义的《离骚》。《诗经》虽然写实,却不觉得其晦涩或枯燥无味;《离骚》虽然想象,也不觉得其怪诞而不可理喻。我们不可能将真正伟大的作品完全归于哪一派——它们在主体上属于某一派,然而在另一方面,另一种风格的补充又使其具有自然之美,而不是僵死在某一个框架里。诚如王观堂先生所言,一个诗人往往既是理想家又是写实家,因为他活于物质的世界中,必然心存实物;而只有当他人保存着不竭的想像之泉,他才能掌握文字的灵性。

三、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

“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

有我和无我之境并无高下优劣之分,只是为写诗的心态和情感所决定。无我之境如佛家,置身事外,写景得以淡然悠远;而有我之境便是一个感情丰富的歌者,随心吟咏之中使得情景交融,人与景交相呼应。

四、境界之大小

“境界有大小,不以事而分优劣。”

同样,“写什么”往往决定了境界的大小。然而并非写大场面、颂大事业就是境界高人一筹。婉约派们写来写去也总是伤春悲秋,相思高楼,依旧是有着李煜、晏殊、柳永、李清照之类的词之大家。小境界更能写出点点滴滴的离愁别绪,百转愁肠。

五、赤子之心与阅世

“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客观之诗人必须多阅世,这是必然的;而主观之诗人无需阅世,只需保留着赤子之心吗?阅世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我想观堂先生是认为“阅世少”造就了这些浪漫主义的诗人——我以为不然。屈原阅尽世间污浊和不平,性情不是仍然真到了极点吗?李太白仕途不顺,云游天下,阅世少了吗?李后主身负亡国之痛,从词中固然可窥见其赤子之心,然阅世大概也是并不少的。阅世是对这个世界的深层理解,是情感和心灵的体验和碰撞。真正的诗人绝不会回避直面生活的现实,赤子之心也不会在阅世中逐渐消失。

六、词品与人品

观堂先生花了大量的笔墨点评各家之词,如欧阳修、秦少游、李后主、冯正中……他分析各家特点,具言长处。然而对于张玉田、吴梦窗之辈,又语言犀利,甚至曾有“白石尚有骨,玉田则一乞人耳。”此言批评其词砌字而浅薄,意竭于模拟;评价白朴,既有《秋夜梧桐雨》的“元曲冠冕”,亦有《天籁词》粗浅到“不足为稼轩奴隶”。观堂先生的评价抓住要害,可谓解颐。又提到周济、刘熙载的观点:“梅溪词中,喜用‘偷’字,足以定其品格”、“周旨荡而史意贪”,原来词品连于人品,此二者不可分。

《人间词话》,我仍是没有读完的。也许,直到某一天我得以熟悉观堂先生提到的每一词家,我才可能有一些真正的领悟。

最新人间词话经典读后感【篇4】

《人间词话》分两半读完,前一半是这样的:看了一半发现实在是知识储备太少,手边一个度娘一本书,边看边查,坎坎坷坷能啃到一半对我来说已是不易,之后果断被一句“兴趣不如境界直指根本”说带跑读《沧浪诗话》去了。后一半是这样的:准备演讲时飞速粗读了《审美教育书简》,顿时感觉《人间词话》满满的《书简》即视感,当时顿时觉得《词话》整个是一王国维的席勒研究小论文,主题就是“由席勒美学思想浅析中国古典诗词”于是又在这种莫名的喜感中捡起来好好读了另一半。

好吧,其实并没有那么夸张,但是王国维既然被尊为“吾国之希勒(即席勒)”,受席勒的影响之深显而易见。20世纪初王国维通过自学西学,了解了席勒的美学、美育思想,还以席勒“游戏说”为理论基石,肯定艺术的游戏本质,强调文艺功能的“无用之用”,批判传统“文以载道”思想;依据席勒对艺术创作手法的区分,解读中国古典诗词,创新传统意境论,可以说是席勒的铁杆粉丝,这也难怪在《人间词话》中处处可见席勒影响的痕迹。

我认为《人间词话》其核心思想在于“境界”说,"境界"说的主旨主要有三个要义:第一,诗词以"境界"为本;第二,境界的核心内涵是"自然与理想结合";第三,境界的构成原理是"有我与无我的统一"。这样归纳起来,脑海里第一时间跳出《论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诗人或者是自然,或者寻求自然。前者使他成为素朴的诗人,后者使他成为感伤的诗人。”王国维的境界说可以说是对诗人与自然关系的讨论,而席勒一开始即提出是依据”是自然”还是“追求自然”划分出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再来,素朴的诗:诗人就是自然或体现自然,反映现实——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诗人与自然的高度融合;感伤的诗:诗人离开了自然,追求自然,投射理想——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诗人于自然外写自然,以自然投射情感。两相对应,可以说是严丝合缝。

而至第五则:“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则更可看出来自席勒"自然与理想结合"的诗学观念及“游戏说”的影响——"因此,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分别代表了人性的自然(经验)和理想(理性)的两个方面,两者的分裂,也就是人性的分裂。"席勒认为,感性阻碍理性,理性压制感性,都是人性的损害和缺失,只有两者统一起来,人才是完整的,他认为这种统一,是真正的自由,是审美游戏。"在这两种倾向的结合中,人将实现最高程度的独立和自由与生活的最大限度的完满的统一;同时,他将在身处现实的无限景象时,把世界纳入他自身、使它服从他的理性的统一,而不使自身迷失于世界。"他认为在审美状态中,人通过游戏冲动消除了感性冲动与理性冲动的对立和分裂,并且将两者自由地结合起来了。这两种冲动在审美活动中的结合实现了人性的完整自由的状态。王国维的“境界”说所强调的正是这种"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既求"生气"、又求"高致",追求自然与理想统一的诗学精神。在《词话》中不仅符合这种强调自然与理想和谐统一的精神处处得到强调,王国维更是直接在书中提出了“诗人视一切外物,皆游戏之材料也。然其游戏,则以热心为之,故诙谐与严重二性质,亦不可缺一也。”由此足见其对“游戏说”的接受与认同。

最新人间词话经典读后感【篇5】

《人间词话》是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所著的一部文学批评著作。接受了西洋美学思想之洗礼后,以崭新的眼光对中国旧文学所作的评论。表面上看,《人间词话》与中国相袭已久之诗话,词话一类作品之体例,格式,并无显著的差别,实际上,它已初具理论体系,在旧日诗词论著中,称得上一部屈指可数的作品。甚至在以往词论界里,许多人把它奉为圭臬,把它的论点作为词学,美学的根据,影响很是深远。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是晚清以来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

这是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的极大评赞。在学习的生活中,我早就听身边的朋友和老师介绍过这本书,趁着空当我便也仔细的品读了一遍。

《人间词话》写得很有见地很有特色。这是我个人的最大感触。书里面大多穿插着诗词、注释和评论。咋一看很凌乱很散的样子,其实不然。就像一篇散文一样只是形散而神不散罢了。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人生的三种境界:

一,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三,梦里寻她千百度,漠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后人归之为:知、行、得三境界。

由王国维的三境界论,推崇的很多,有人效仿“三境界”的划分法:知之、好之、乐之;丰之恺认为:“物质、精神、灵魂”这是人生三层境界;有人认为,人生三境界不外乎是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也有人说为知、为己、为人;有人认为理想、事业、爱情等等,林林总总,琳琅满目。

而我和一些人一样喜欢将它喻为“立志”、“勤奋”、“成功”三个阶段。第一境界为立志,也是最初层次的境界。西风刮得绿树落叶凋谢,诗人独上高楼,登高极目远眺,找到出路。第二境界为勤奋,即表述如何去奋斗的。为了伊人,人瘦了、憔悴了,但始终不后悔。第三境界为成功。经过打拼、努力、千辛万苦地奋斗,终于水到渠成,获得了成功。

人之成功,都必须经过立志、奋斗。成功是每个人的梦想,是每个奋斗的目标。立志是前提,奋斗是保障。我们常说“有志者,事竟成”。越王勾践,为了成就自己的理想,经历百倍挫折,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楚国是个小国,在强大秦国面前十分弱小,但他们通过努力,终于吞并了秦国。此可谓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没有志向,一切努力是徒劳的。只要有志气,朝着奋斗的方向努力,我们就会找到我们的成功的归属。我们立志不难,但需要认清我们自身的形势,因材制宜地确定奋斗目标。

没有勤奋,一切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朱熹有“业精于勤荒于嬉,形成于思毁于随”之古训,今有“空谈于国,实干兴帮”鉴言。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来的。原北京大学校长季羡林给成功下了个定义:天资+勤奋+机遇=成功。天资是先天性,机遇是可遇而不可得的,唯独勤奋是掌握在我们手中的。如果不勤奋努力,天资再聪慧都无济于补,机遇再多都白驹过隙,难以抓住。

成功是预期的实现值,虽有预见性,但却隐含未知性。我们理解王国维的三种境界,最重要就是要躬于行、亲于践,努力把握好今天,以曾国藩“日以学为业”的精神,加强学习,多于锻炼,提高能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奋斗。

因为,奋斗其乐无穷。

是的。一旦有了寄托和目标就会奋力拼搏,因为是自己愿意的,所以不管遇到什么,都会是兴奋而执著的,这条道路上兴许痛苦却是快乐的。

当你到达一定的高度时,是孤独的,能理解你的又有几个呢。不然伯牙怎会为子期断琴,故知音难遇。特别是君王,一个人站的太高,是寒不胜寒的。而后,寻寻觅觅,泠泠清清,终于漂泊归于宁静,却发现原来一直追寻的在你不经意间朝你微笑,这一直寻找的就是你的眼前。

人生一世,如此而已。

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收益颇深,可惜只是浅尝辄止,甚至可谓囫囵吞枣。想到如此,心生遗憾。望有闲时,再细斟读。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5篇


篇一: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篇二:哈利波特读后感

篇一:哈利波特读后感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己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可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直

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能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责任!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可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

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达到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希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篇二:哈利波特读后感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篇三:哈利波特读后感 早晨,我来到书柜前,翻开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看着看着,这本书深深地把我吸住了,仿佛“嗖“地一下把我带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里有一个出生于魔法世家,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书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讲述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事实,这儿有妖精,有巫师,有精灵,还有恶魔,画像里的人会动会笑,还会说话。但他们都分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整本书主要讲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兰杰,虽是麻瓜出生,但在学校中可是排名第一的,可真是

令人佩服。另一个则是纯血统——罗恩·韦斯莱,他们在霍格沃茨七年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从中明白:生活当中难免遇到挫折,这是必然的,然而我们要不畏前方的崎岖坎坷,努力向光明迈进。人的性格有善恶之分,我们必须一时之中哈利有些心动,因为他没有他父母的一点记忆,但到最后,哈利做了明智的选择,不相信佛地魔的胡言乱语,我想他父母在天之灵一定会引以为傲。我们必须向哈利学习,路是我们

走的,而正与邪,选择在自己。聪明伶俐的头脑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显然有所不同!! 篇四: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篇五:哈利波特读后感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

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

篇三:《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

我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感觉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和启发。

以前,《哈利·波特》让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这套书风靡全球。但是,等我读了之后,我就不再怀疑了。《哈利·波特》全套共七本,主要讲述了小巫师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不禁被哈利那颗对魔法执着学习的心打动了。怀着好奇和热情的心去读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和第三本《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禁不住被故事中那一件件奇妙的魔法用品震惊了。接下来每读一本,我都期待下一本是怎样精彩的故事。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迷住了,除非有急事,否则每读完一本都会心急火燎地找下一本。当我读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时,我对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敢充满了赞叹。在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当读完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终于取得了对伏地魔斗争的胜利,过上了幸福安稳的生活。

在《哈利·波特》所展示的奇妙的巫师世界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巫师,让人感受到正义和光明的力量是多么伟大;除你武器、昏昏倒地、阿瓦达索命……一个个由巫师创造的神奇的战斗咒语,既让人身临其境,更让人认识到知识和探索的重要!我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

读完《哈利·波特》,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不要只是迷恋巫师世界的魔法,其实每个人的学习也都有自己的魔法,考试分数就是魔法值,公式、口诀、成语等就是咒语,自己的笔、大脑就是魔杖。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像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那样,定好自己的人生目标,刻苦学习,相互帮助,努力奋斗。同时,要像巫师发明咒语一样,我们更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朱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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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500字5篇


哈利波特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作品。接下来小编给你们带来哈利波特读后感500字,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哈利波特读后感500字一

《哈利波特》这本风靡世界的名著,魔幻小说的楷模。在这个夏天,它为我打开想象力的大门,带领我走向另一个世界一个充满魔力的世界。

《哈利波特》共七卷,讲述了哈利在霍格沃兹的成长以及与伏地魔对抗的过程。一年级时,他通过重重障碍毁灭了魔法石,让伏地魔的第一次复活机会破灭。二年级时,他发现了传说中斯莱特林所留下密室,毁灭了伏地魔的魂器之一日记本,救出了金妮,阻止了学校中的袭击事件。三年级时,他发现了父母死亡的真相,救了小天狼星,也就是他的教父,并明白他是无辜并关心他的。四年级时,他被迫参加巫师界的盛大比赛三强争霸赛,在比赛的最后,他明白自己被伏地魔所算计,使得最恐怖的巫师伏地魔复活。五年级时,他接触到了凤凰社,因为一个威胁到他最亲爱的人小天狼星的梦,他与他的D.A.伙伴前往神秘事务所,但发现是伏地魔的诡计,并被食死徒包围,最后带着伙伴们死里逃生,但却失去了他至亲至爱的人小天狼星。六年级,他从一本帮助他魔药学的书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的名字混血王子,在与邓布利多的一起努力下发现了魂器这个秘密。并毁灭了其中的两个,但邓布利多却死于那个混血王子的魔杖下,他就是斯内普,邓布利多信任的人。七年级时,他放弃在霍格沃兹中读书,与他最要好出生入死的两个朋友,开始了寻找并毁灭魂器的历程。当他回到霍格沃兹,赶走斯内普与食死徒,准备开始与伏地魔一边的的大战。第一轮战后,斯内普死了,从他留下的记忆中他明白了斯内普的真正身份,并且知道了自己也是魂器,他让伏地魔杀了他,但杀死的却是伏地魔的一部分灵魂,最后他的朋友杀死了蛇,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同时这个故事,从各个人物的口中也说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最终决定我们命运的不是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邓布利多,其中让我感受深刻的是最后一句话,这句话在生活中的确如此,能力给我们创造选择,选择则决定命运。成功的关键不仅仅在于你的能力,更在于你有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的能力。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能力极强却成功不了的原因。有人将其的才华用于犯罪,用于恐怖事业。

这个故事让我回味无穷,这么长的故事却如此高潮接连不断,到最后更是对上了之前六部所有埋下的伏笔,它剧情的精彩超过我所看的如何一本书,仿佛在写这些书的都有个字就已经想好了所有故事,实在令人钦佩。让我真正认识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想象力,人类的第一创造力。这本书不仅创造了各种各样只属于这本书的生物物体,更让人着迷的是剧情。作者J.K.罗琳,如果没有过人的想象力怎么可能创造出这个故事?哈利波特的名字家喻户晓。现在想象力是我们重要的,有待提升的一种能力。我们的思想太受到禁锢,我们需要更丰富的想象力。现在的新词语创客真是表明了政府对于创造力,想象力的重视。

同时,我们要为我们的想象力付出实践,让想象变为创造,做一个使社会进步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500字二

前段时间,我读了全套的《哈利波特》,这套书对我的感触特别深。这套书以主人公哈利波特在他的两个好友罗恩和赫敏以及良师们的帮助下如何与邪恶的伏地魔之间的战斗为主线展开。

哈利波特与他的两个好朋友从一年级开始寻找魔法石,二年级开启密室他们在魔法学校努力学习不断成长,尤其是最后一本书里,罗恩和赫敏不惜离开家和幸福生活来帮助哈里寻找死亡圣器,寻找的路上充满坎坷艰险,友谊也经受重重考验,由于他们的坚定信念,从不放弃,他们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邪不胜正,哈利波特和他好友们代表的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伏地魔,从此又天下光明太平!

看这本书真是让我紧张又刺激,整个过程简直就是一场精神上的大冒险,但同时又被他们感动着。羡慕他们的超能力的同时更羡慕他们之间的友谊,那么美好无私,那么纯真无暇,让我深深体会到友情的重要,也体会到学习的重要,能力的重要。

我也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拥有魔法,这样我就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们,让世界没有战争,没有饥饿,没有疾病,没有地震只有幸福,只有健康!

如果我有魔法,我会让妈妈永远年轻漂亮,不为我的学习操心,更不会为了奥数而对我发脾气;如果我有魔法,我还会让我的校园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校园,作为学生的我们都不再惹老师生气,让老师的脸上永远都挂着甜蜜的微笑;如果我有魔法,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和学校的动物们交流;如果我有魔法,哎呀,我有太多的愿望和期望了,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呢。

虽然我没有魔法,但也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滴水可以穿石,江河可以汇成大海,只要我们努力学习,持之以恒,总会有一天,也能拥有犹如魔法般的神奇力量。

哈利波特读后感500字三

这学期,我怀着期待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风靡世界的《哈利波特》这套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套书是J.K.罗琳写的,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一个无恶不作的黑巫师杀害后,哈利为了给自己的父母和其他被黑巫师杀害的人报仇,坚持不懈地和邪恶的黑巫师作斗争,并最终获得了胜利的故事。

哈利是个坚强的男孩,他为了消灭黑巫师,失去了一些朋友,自己也曾受过重伤,但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反而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深深地被他的这种勇敢、坚强的精神打动了。记得有个情节,哈利波特的好几个战友都为了抵抗黑巫师而牺牲了,但哈利并没有因此而气馁,更没有向这个巨大的困难屈服,而是怀着愤怒给了那些无恶不作的黑巫师致命的一击。

在困难面前,我惭愧地觉得自己和哈利波特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我做事总是容易被困难打倒,比如参加爬山,没爬多久,只要腿有一点点酸痛,就会叫苦叫累,打起退堂鼓;我做手工也一样,只要有一点没学会,我就急躁起来,生出放弃的念头。相比之下,哈利波特面对的困难比我大的多,面临的挑战也残酷的多,但他却能勇敢地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不断地克服困难。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相信我以后也会慢慢勇敢起来,遇到困难,我一定会像哈利波特一样勇敢面对!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合集5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为您整理的“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1)

我觉得真是一本被书名局限到了的名著。因为它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由一个人的爱情穿插起来,可是,在这本书里,如果只关注爱情、只研究爱情,那真的是太肤浅了,也偏离了路径。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加西亚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者说他是以爱情为媒介来表达一个人一生的孤独感,一个人一生的无望之路。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感觉不到任何深刻、美妙的爱恋,包括阿里萨。我只感到每个人终其一生的孤独,刻骨铭心的孤独。

医生爱不爱费尔明哪呢?一个临终的时候对你深情说“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人,你能说他不爱吗?可是他却婚内出轨,而且是那么炙热,那是对费尔明哪从未有过的感觉。可是,他选择了回归,回归到一个合适的人的身边,心灵孤寂的过一生。

费尔明娜爱不爱医生呢?谈不到爱,起码是习惯、是合适的,她对多年的婚姻是感到满意的。她嫁给医生从来就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条件合适。但是,她对婚姻是满意的,并且从未想到过阿里萨,她亦孤独。

在这样的婚姻里,双方都满意,却又都感到心灵上的孤独,也都因为孤独而酝酿着潜藏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老年时爆发了。只因一块肥皂是否摆放在浴室里,两人产生了最大的婚姻危机,差一点分开。最后,却又都委屈着自己,又继续着心灵上的孤独之旅。

费尔明娜爱年轻时的阿里萨吗?也不爱。阿里萨对她而言不过是个幻想,破灭了也就算了。婚姻多年中,她从未想起过阿里萨和她的爱情。

阿里萨爱年轻时的费尔明娜吗?爱,对他而言,费尔明娜是他不可求得的理想。他爱后来的费尔明娜吗?有爱,可是,更多的是一种执着,费尔明娜是他对生活的追求,是理想,如果,他放弃了费尔明娜,那么,他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意义。就类似于盖茨比对黛西的感情一样,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和幻想罢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爱情,可是,我到觉得他只是把费尔明娜当作精神支柱而已,他没那么爱她,他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爱她,只是为了用她作为理想,支持自己走下去。有了费尔明娜这个理想的符号,他便觉得自己的灵魂不是孤独的,是可以通过得到一个人的爱情而得到慰藉的。他一直走在解决孤独,寻求慰藉的路上。而那些露水姻缘们,只是身体的欲望,只要有费尔明娜这一理想,他的心灵就有机会摆脱孤独,获得救赎。

阿里萨是全书里唯一一个为摆脱心灵的孤独而努力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追理想中的费尔明娜,在摆脱孤独的路上前进。但是,医生和费尔明娜都因为要屈服于现实,而抛弃能慰藉自己心灵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最后,医生意外死亡,让阿里萨有了机会再次追求费尔明娜,并且成功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了慰藉,有了陪伴,似乎不再孤独了。可是,他们的爱情得不到理解,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他们摆脱孤独获得救赎的方式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于是,只能挂起霍乱的黄旗,漂泊于海上,永不停泊上岸。他们终于用这样一种孤独、绝望的方式摆脱了世间的一切,获得了心灵上永恒的陪伴,摆脱了那刻入人骨髓的孤独绝望之感。

读完这一切,你还觉得这本书写得不好吗?还觉得不能理解吗?

加西亚不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都写着这种人生的孤独与绝望,他没有直接写,却在全文中弥漫着这些气氛,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2)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四年前了,当时挺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看完的感觉就是震惊,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喜欢(都不能叫爱)不是一种可以持续的状态,只是荷尔蒙的冲动罢了。但是却有两个人跨越半个世纪又重新相爱了?

“扯吧就,哦,对了,魔幻现实主义。”那时候可能是语文课学鲁迅的毛病,喜欢用“讽刺”这个词,于是就觉得,马尔克斯这也是在讽刺吧?讽刺“爱情”,讽刺经历了半个世纪六百多次风流的阿里萨为达萨保留的童真?

后来继续读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作品,越读越怀疑,写出这些书的,居然是同一个人?他在很多访谈包括自己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多次澄清:我写的并不是什么魔幻小说,小说中的事无一不以现实事件为依据。

读高中的时候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很多东西好像能理解,甚至有某种代入感。之前对阿里萨和达萨爱情的嗤笑更像是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发。高中时候谈恋爱了,后来分手了。难过肯定是难过了好久的,有时候想:或许阿里萨对达萨那种爱是真实存在的呢?或许马尔克斯真的是个挺写实的老爷子?或许就像当初骗我看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样,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不是在讽刺,真的是在歌颂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几十年,再相爱?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没有开学,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第一次读的那本送给了高中时代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回是在kindle里看的,一个星期看完了。看完后还是没觉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宣称自己对达萨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尽管性关系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是这样的痴情,总感觉怪怪的。反而是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那虽然充满许多鸡毛蒜皮但大抵还算平稳克制的一生让我觉得心生安慰,思念一个人一生一世和陪伴一个人生活一生一世,不一样。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3)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4)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最新霍乱时期的爱情经典读后感(篇5)

初次拿到这本书时,吸引我的是他的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爱情?是青春期的情窦初开,还是不惑之年的感慨万分,亦或是耄耋之年的回首相望,这一切的一切,在作者马尔克斯笔下,演绎出了多种爱情存在的方式。

小说讲了一个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与美丽富有的女主人公费尔明娜之间的爱情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

阿里萨在一个偶然的场合邂逅了费尔明娜,从此对女主人公暗生情愫,为了获取费尔明娜的芳心,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日积月累,慢慢的走进了费尔明娜的内心,他为女主人公做了所有他能做的一切,然而当费尔明娜将这种内心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和向往在父亲面前试探时却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换来的确是一场远行。即使当时霍乱肆虐,费尔明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等到她再次回来的时候,走进了父亲给她安排的在别人眼里看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嫁给了一个当地受人尊敬的医生乌尔比诺,阿里萨从此也消失在她的生活里。阿里萨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俨然成了一位蹉跎的老人,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仍旧住着这样一个女人,一个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当阿里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消息时他感到难过,但正是这样也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不同于年轻时的热情洋溢和纸上谈兵,而是脚踏实地、以心交心,每日与费尔明娜交流谈心,一起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小说结尾,作者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他们扬帆远航,在一艘轮渡上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的爱情世界,一生一世。

有人说,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无从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感受不同,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如果说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是那种少女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激情四射的爱情,那么医生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则是平淡无奇、迟缓却偶有起伏。前者是感性的梦幻的,后者是理性的世俗的,作者并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和形式做了一种诠释,费尔明娜和医生在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坚定地走到了最后。在我看来,这种如沐春风、沁人心脾的爱情,也是一种永生永世。

作者在文中的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情节,这种细腻的描写,无不反映出了纯粹的细节,正是这些,彰显了爱情的伟大力量,他给予读者的,是一种最原生态的“纯粹”。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似乎不来点惊天动地,就不能称之为爱情,而马尔克斯却将这种感情渗透在主人公的日常生活和文章的字里行间,没有轰轰烈烈,而是点点滴滴的渗透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战争、瘟疫、城市的污秽恶臭以及黑暗阴森,也正是在如此的凄惨背景之下,更加衬托了阿里萨爱情的寂静无声、凄美动人。我不禁惊叹于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文笔,他用细腻的情感和心理描写塑造出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隐秘的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正如文中所说:“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把普通人眼里的生活赋予了新的生命和意义,轻轻的翻开它,细细地品味,慢慢地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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