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影子的人》读后有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10-13 00:00:33 阅读数量:

文笔优美的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4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文笔优美的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文笔优美的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篇1】

“ 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 ——偷影子的人 。

《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作品, 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偶然在书店看到这本书,机缘巧合下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整部小说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的童年,如梦幻一般,充斥着画面感的文字带给我是一幅幅场景图,仿佛生活的蒙太奇,在他的视觉和感受中,自己童年的那一幕幕活灵活现的展现在眼前。回不去的曾经,也只因为曾经无忧无虑的美好,我们才一遍遍追忆。打动我的多是细节,好像里面的很多故事自己的童年也有过,或者是类似经历的。主人公因为 12 月出生早上了半年学,成为班级中最弱者 ,常常在 在班级里因为弱小受人欺负。而小主人公这种淡淡的忧伤却因为他可以偷别人影子读懂别人愁绪而转化为一种伸出援手的友爱,不自觉的将一种负担升华成美好。从伊丽莎白到克蕾儿,还有伊凡、马格、尼克简单的人物关系,因为影子勾画 出 一个丰富多彩的童年, 而 在这里, 我似乎也 读到 了我 自己。

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把我的影子给偷了,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有相似之处吧。看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及时行孝。里面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时间换来的却是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紧紧依偎在他们身边。”想起小时候,每次生病时,妈妈总是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床边照顾着我。每次遇到挫折时时,父母总是第一个担心我的人,他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却从未要求过什么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健康地长大成人,能幸福地过日子,可是,我们渐渐地让父母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但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他们的全部。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不管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在父母的眼中,你永远都是小孩。并不是要等到长大了,有工作了,有能力去买礼物给父母用那才是孝顺,我认为多陪陪父母才是孝顺的最好诠释。

文笔优美的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篇2】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文笔优美的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篇3】

最近好奇怪,感觉到很多巧合。比如说看着深夜食堂,却感觉和解忧杂货铺好像,都是在帮助处于困惑之中的人。普通的岗位在镜头下显得那么独特,深夜食堂的老板只卖大概5种东西,但是他常常会满足客人的需要,那种生活方式好让人向往,无论何时何地全身心地倾注又怎么不让人羡慕的,以及老板的那种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一个人抽烟吐吸烟,没客人时安静的看报纸。正如书中塔克的父亲,他肯定也能够体会到那种无可替代的快乐,他和深夜食堂老板好像,要早起做面包但是书中讲到做面包的快乐在于清晨看到食客们满意的笑容时的幸福,是的真的有很多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日复一日的干着外人看来极度无聊的活儿,但并不是他们有自己的世界他们有自己追求的独特快乐。那么我呢,作为一个医生,职业的自豪感与幸福感似乎渐行渐远。

随着年龄的增大,开始发现那些心中的满足才是至关重要的,就像塔克的父亲,就想深夜食堂的老板一样。执着是多么的可敬,希望自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执着,感觉像是偏了题,管他呢。

主人公拥有读(偷)影子的能力,他也会去用它帮助人。但是说它是温情小说可能这并不关键,主人公最后还是鼓足了勇气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去向自己的过去相连接,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仅仅当作一场回忆,他选择追回自己的过去,也许这是和《追风筝的人》最相像的部分吧。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艺术的一生,亦是一部好电影。

书中还有一个情节感觉特别深刻。就是主人公的好友塔克,在主人公游说起父亲之下,得到父亲的强迫允许而去为了之前的医学梦而努力。当然塔克真的用尽全力去热爱医学,但后来他发现这并不能是自己真正的快乐,所以特别佩服他能选择收拾行李回家重新选择做面包,或许与在海边的宾馆里所做的面包收到大家的一致好评有很大关系,在自己最迷茫的时候,这样的赞美显得那么弥足珍贵。敢作敢当,这是对塔克最大的印象,当然他会选择追求向主人公的女友,在结尾看来显得那么正常,而主人公感到的是慰藉。

所以不忘初心,是那么的弥足珍贵。刚好和老徐也谈到了这个,总是找回过去的自己很重要。过自己心中真正想要的生活,去爱值得爱的人,加油。

文笔优美的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篇4】

在书店看到一排绿色封面的书,甚是好奇,不得不承认,我是被这好看的封面、腰封上夸张的宣传(或许也并不夸张)和这特别的书名一同拽进了这本书。

或许每个人的童年、青少年或其他的人生时期都曾被科幻、神话等虚构题材的故事点缀,从此,之后的阅读道路中不太会拒绝这样题材的作品,如果这个作品看起来是那么合理而又能满足你的想象,《偷影子的人》就是这样一本书,书背后的简介看着也很温情。

书中第一次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和阅读欲望的地方,是主人公“我”(竟然想不起主人公叫什么名字了T_T)读到了学校警卫伊凡的影子,从中了解了伊凡的童年成长经历。这个描写是如此让人充满惊讶和想象但又如此自然具体,我期待接下来如同封面中所介绍的,“我”能用自己这种特殊的本领可以帮助别人什么、改变什么。但整本书读完后也没找到这个答案——读者我期待的这个偷影子的“我”并没有做出什么让人觉得不负这个特殊本领的事,反而处处留下遗憾。偷影子的“我”有读懂别人的细腻,却没有改变现状的禀赋。朋友离“我”而去,愿意付出的女朋友苏菲离“我”而去,母亲走到生命尽头离“我”而去,初恋克蕾儿离“我”而去,在一切都尚可珍惜、尚可行动、尚可挽回的时候,“我”并没有做什么来留住他们或者改变一点现状,任由时间溜走,直到真爱消失。书中让我难过的一个情节是母亲直到快离开人世时都瞒着“我”,说要去度假不必来看望其实是去住院治疗,父母心,可曾报得?书的最后初恋克蕾儿(的影子)与“我”重逢,以前未完成的心结似乎得到解决,可是那又怎样呢?我并不感到感动,只觉得是作者可怜主人公所以给了他这样一个结局。是否主人公的命运就如作者在开头所引用的莎士比亚的话“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读完会发现,主人公“我”算不上是个偷影子的人,而是个读影子的人,他并没有“偷”所表现的那份决心和野心。

作为一本小说,《偷影子的人》略显单薄了,情节并不完整,情感也不怎么连贯。曾看到过网上关于读书的告诫“不要读畅销书”有一定道理。读完于生活中的感触就是珍惜在你身边的人,包括随着我们抽枝拔节长大而渐渐老去的父母、默默付出感情的另一半、一起长大的朋友、承载我们心中美好的那些人,做力所能及的事,不要等到只能寄情感于无物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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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六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百万英镑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马克·吐温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百万英镑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一】

有时候, 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会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地出门,服务员就会不理不睬,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 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刮刮乐?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的事,比如:帮助许多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房子住 ;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金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的温暖;钱能满足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却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钱的确可以满足我们的很多需要。但都不是最重要的 。现在,我和爸爸妈妈住在奶奶家,那里的房子很小,却是我感觉最幸福的地方。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这些是金钱买不到的。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得到。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二】

有人说马克吐温是幽默大师,他可以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情,以前我不信,读完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不住笑了。

一个从伦敦漂泊到英国的流浪汉一个月以百万英镑生活,这就像监狱给他财富,但他心中的恐惧仍然挥之不去,无法消失。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不愉快的味道是吃惊、欢喜,还是徘徊在边缘?也许,每个人都会有如此激动人心的心理活动。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不禁惊叹于主人公亨利,他只用了30天就成了一个真正的百万富翁,他有一大笔不属于他的账单,也没有花任何钱。对我来说更令人钦佩的是,当他收到意想不到的大纸条时,他并没有失去理智,没有得意忘形。相反,他能够冷静地进行分析和判断,找出自己的情况。同时,面对巨大的诱惑,保持诚实品格。马克吐温以其精湛的书法,通过对一些细节的描述和生与死之间的心理活动,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位大师的非凡品格。在既能满足食欲又能满足饥饿感的脏兮兮的梨面前,亨利还能兼顾尊严和温柔,抵御身体的干渴和生存本能,而不是捡沟里的梨。需要多大的坚强毅力!我也为那些努力取悦他人的人感到难过,他们只看到了金钱的面孔,亨利和他们在巨额账单面前的行为完全不同。人性的丑陋和弱点暴露无遗。然而,最终,那么多势利的人成了奴隶,亨利却成为一个真正的富人,虽然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远离现实世界的故事,但谁知道如果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会是什么样呢?在亨利之前,没有其他人走过这两兄弟的房子吗?为什么只有亨利有这个天上的馅饼?因为他诚实又聪明。当他看到那张巨大的支票时,他并没有考虑如何用它生活一辈子,而是想回去向两兄弟道歉并还给他们。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亨利充分展示了他的智慧。他用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赚了20万英镑,按计划把支票还给兄弟俩,并礼貌地拒绝了一个好职位,但他没有想到。最后,两兄弟中的一个成为了他的岳父,假设亨利没有一颗诚实善良的心,他会从流浪汉变成名义上的百万富翁,然后变成真正的百万富翁吗?答案是肯定不会的,亨利是个穷人,但后来他成为了公爵,因为他有一百万英镑。接下来,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当他饿着肚子走进餐馆时,老板轻蔑地盯着他。当仆人们准备把他赶走时,他立即拿出了一百万英镑。老板震惊了,愣了一会儿,恭恭敬敬地马上鞠了一躬,然后微笑着送走了亨利当亨利走进服装店时,售货员甚至没有看他一眼,也没有理他。让他从其他人丢弃的衣服中选择。老板还希望销售人员尽力摆脱他。当老板看见百万英镑时,他一再责备销售人员:不认识百万富翁,没有眼睛吗!于是他赶紧帮亨利量了尺寸,并为他订购了48套衣服,但是当亨利进入酒店时,没有人敢接近他并远离亨利,店员试图摆脱他。亨利拿出百万英镑,其他人都吓傻了,立刻向他打招呼。这是黑暗社会对金钱疯狂的时候,但是在现代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例如:大学生爱美,不仅大学生,甚至我们的小学生也有拜金主义。

不管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们不需要调查,但是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有些人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但最后他们却没钱。有些人虽然生活有点贫困,但很快乐。他们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舞台。与两者相比,我更喜欢后者。金钱是一把双刃剑,也是一片沼泽。如果你避开它,绕道而行,你就不会越陷越深,迷失自我。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上最高的拜金主义金钱!已经成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这些情节很现实,反映了人们的势利。我不禁想到,为了钱,有些医生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不必要的药物,让假药比真药更真!在这些失去医学道德和人性的医生眼中,金钱比生命更珍贵!我不知道这种行为比百万英镑现象还要糟糕多少倍!最近,我看到一则新闻报道说高中入学考试的优秀学生被冒名顶替。因为冒名顶替者的父亲很富有,他可以让自己的孩子被别人取代。不仅分数被替换,名字、身份、户口等也被替换。都被替换了。十多年来,受害者被迫在黑人家庭之外工作,因为黑人家庭受到欺凌,而另一个家庭可以接受教育和工资。。。。。。

读完后,我真的是感悟不浅。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三】

在暑假中,我看了《百万英镑》这本“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本书。《百万英镑》中写了“败坏了赫德莱堡人”“百万英镑”“好孩子的故事”。在这几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要算是"好孩子的故事" 了。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感人又令人深思的故事。

有一个叫雅各布.比利文斯的小男孩,他非常听爸爸妈妈的话。不管有多荒唐,只要叫他做,他一定照做不误。

他喜欢读书,他对全日学校课本里讲的好孩子深心不疑。

他希望有一天他能遇见书中的好孩子。可每一次当他迫不及待地翻到课本最后一篇章、想看见书中的好孩子时,书中的好孩子在最后一篇总是死去,他老是伤心无比。他想当好孩子,但他喜欢活着不想死。但好像“只有死去,才能被写进书里吧!?”他就是这样想的。

他还是努力做一个好孩子。可他总是倒霉。

例如:有一次,他发现有一位小朋友在爬树。于是雅各布就把“坏孩子的故事”讲给他听,说这样他会从树上摔下来,而后骨折。结果小朋友真的从树上摔了下来,但却摔在了雅各布的身上。雅各布骨折了。

还有许多事情,雅各布做的和书上的好孩子一样好。书中的孩子总是受益匪浅,但他总是倒霉。他很失望,可他还是坚持着做一位好孩子。可有一次,他去阻止一些小朋友打狗、拿狗开心。可就在这时,市委议员怒气冲冲地跑过来。他以为是雅各布阻止他们打狗的,于是就揪住雅各布的耳朵,对着她的屁股狠狠地踢了一脚。雅各布一下子被冲出了门外。就这样,雅各布他.........摔死在了院子里!

这个努力上进的孩子就这样死了?!读完了这篇故事后,我的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样,泪水也在我的眼睛里打转。:“怎么会有这种事?!上帝呀!你怎么这样不公平?雅各布骨折了到没什么,但是你让这样一个好孩子没有了最宝贵的生命,说的过去吗?”我非常愤怒。

这个好孩子让我非常欣赏。他每一次都努力地做一位好孩子,不但自己做的好,还尽量帮其他人改正过错。虽然雅各布做得很辛苦,每一次都很“倒霉”,而且还这么不幸地死去,可这所谓“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努力总是有结果的。他的收获可不比书中的好孩子收获得少。他的收获是:他的故事,我会记住,他、我的家人会记住,大家会记住!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四】

曼妙的世界,不尽的人生,总有快乐,也总有挫折:总有欢愉,也总有痛苦。当挫折与不幸不期而至,当痛苦与艰辛悄然来临,有人鼓起勇气正视它,也有人回避它,轻视他甚至放大它。而人生境界,生活的理念中,却需要用一种心态对痛苦进行调节和支撑。不能应花落飘零就丧失对一个季节的热盼,不能因秋叶归根就忽视丰收的希望,不能应山河破碎就熄灭理想之灯,。还是如静水深流般淡化痛苦吧,还是如潮起潮落般正视规律吧。

人生在世,总有遭遇,正如项链所说的那个故事:年轻而又幸福的女人为了追求那一时的奢侈和自尊,换来的却是10年幸苦劳作的代价,而最后得到的却是弗来思节夫人那残酷的回答,读到这里,不禁思绪万千,虚荣心在作怪,这篇文章揭露的现实担当值得研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这种事情并不少见,这其实就是其中的一个被资本主义阶级虚荣心所腐蚀而导致青春丧失的悲剧形象!这其中的虚荣心。其实每个人都有,差别在于,有的人很小,而有的人则很多,很喜欢表现出来让周围的人都发生赞叹以及投来羡慕的眼光才满意,而项链深刻的揭露这个事实,虚荣心是非常可怕的,当一个人有了虚荣心,他会干出许多让人吃惊的事情,就像路瓦栽夫人,用了10年来还清这笔本不该他来偿还的债务,人生就是如此奇怪,如此变幻无常,有的人一夜暴富,有的人则一夜破产。

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羡慕的眼神会使我们神舒心悦,一句大而无当的恭维会使我们眉开眼笑,一句言过其实的赞誉会使我们沾沾自喜,一个毫无实质意义的头衔会使我们引以为荣……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有的人每有客来便要出示他与名人的合影;有的人常常津津乐道他曾与某显要共进晚餐;有的人总爱不厌其烦地向别人介绍他的富亲贵戚……总之,那些人若是靠自己的品质和业绩无法赢得荣誉,便要借那些碰巧和自己有过点头之交、擦肩之缘的名流显贵,以及拐了八道弯的瓜葛之亲来为自己增光添彩。但是,毛姆曾云:“靠着能向朋友谈起你认识的名人而获得的荣耀,只能证明你自己是无足轻重的。”看来,借他人之光虽然可以赢得一点虚荣,却并不能因此增加自己的分量。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五】

《百万英镑》是由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一部小说,全书语言生动幽默,巧妙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

书中记述了一对富豪兄弟打赌,给了亨利一百万英镑(不能兑换)看他一个月内怎么生活。一个月的时间,亨利凭借那一百万英镑,在这一个月内,受到了人们的“敬仰”。如吃饭店主看他有一百万英镑,就允许不但没有饿死,反而凭借着这一百万英镑和当时人们普遍的拜金主义成为受到了各个富豪的青睐,还娶了一位富豪的女儿为妻。

该书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将当时社会的思想主义的迂腐完全展现出来。马克·吐温写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这样,他同时用这部小说还原了在自己身上真正发生的事。当时马克·吐温是一名记者,被卷入到了内华达州的“淘金热”中,他买了一支股票,想等他有做够高的市价后卖出去但是股票价值上涨后,他在旧金山过起了富裕的生活,但他并没有卖掉这支股票,而是继续留在手中。后来,人们对这些已经没有了兴趣,马克·吐温手中的股票市价不断跌落,最后他因各种债务破产了,并写了这部小说。

文笔优美的《百万英镑》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六】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它讲述了一张美国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在伦敦的一次偶然奇遇。一对好奇的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不仅会受到别人的怀疑,就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因为许多拜金主义者会不断地讨好他。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

亨利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可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让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打赌的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无疑是弟弟的打赌赢了。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感情。感情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它远远在金钱之上!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施耐庵在《水浒传》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那么《水浒传》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水浒传》。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有宋江、吴用、卢俊义、公孙胜、关胜等,故事就以他们而展开。

这一伙好汉啸聚山林、劫富济贫。他们面对朝廷多次进攻也不退缩,都一一将他们打退,还从中收服了许多将领。朝廷面对这支越战越勇的军队一筹莫展。

有一天,皇帝手下的一个奸臣高俅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的策略,叫皇帝招安他们,然后再让他们攻打那些农民起义军。梁山好汉被招安后,就去农民起义军。就说与方腊起义军的战斗吧,宋江的.手下将士死的死、伤的伤、走的走、隐的隐,损失大半,只剩下二十几个人。而剩下的人中,宋江和李逵被奸臣用毒酒毒死;卢俊义又被水银毒伤,失足落入水中而亡;吴用、花荣也在宋江和李逵墓碑前自缢而死。故事最终以悲惨的结局结束。看这本书时,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为他们的结局而伤心!

《水浒传》里,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李逵了,他粗中有细、直爽率真、脾气火爆、忠义两全、勇猛无比。说他粗中有细,是因为他做县令时的一次审案。有一次,农民张老告当地的土财主,说他强行夺走了自己的两亩地。当土财主送给李逵几张银票后,李逵就知道肯定是这个财主霸占了张老的地。于是就诈他说:“张老告你说你偷了他四亩地契,你可知罪?”财主中计,急忙说:“哪来四亩?只有两亩。”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李逵立即叫小吏把财主拖出去打一百大板,并归还两亩田地。说李逵忠义两全、勇猛无比,是因为江州劫法场事件。

宋江和戴宗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一马当先,冲入敌群,逢人就杀,勇不可挡,为救两位义士,立下汗马功劳。说李逵脾气火爆、直爽率真,是因为他在朝廷招安、诏书送到时,一怒之下,把诏书撕成两半,原因只是因为陈太尉说话不尊重梁山好汉,态度傲慢。诏书上多把梁山好汉比作草寇。李逵不仅撕了诏书,还把钦差大骂了一通:“写来的诏书是谁说的话?你那皇帝不知我这里众好汉,来招安老爷们儿,倒要做大!你那皇帝姓宋,我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来恼犯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写诏书的官员,尽都杀了!”好在众人都来解劝,把黑旋风推下堂去,李逵这才罢休。

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对朋友我们不能有福同享、有难不当,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能够患难与共的。曹雪芹有句名言:“万两黄金容易得,之心一个也难求。”同学之间应真心相待,建立永久性的友谊,而不是易破碎的!

《水浒传》虽然读完了,但书中许多情节令我回味无穷!回味作者精湛的语言,我仿佛置身于梦境般,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和那些梁山英雄们一起经历当时的事情。好啊!这本书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啊!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前些天,我读了《水浒传》,水泊梁山那替天行道的大旗,那一百零八将栩栩如生的性格长久的留在我的脑海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冲,最可怜的就是宋江。

林冲这个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忍;二是狠。高衙内欺辱他的妻子,他忍了;诱他进白虎堂,判他去充军,他忍了;解差用开水烫他,甚至要杀他,他忍了;从八十万禁军教头到看守草料场,他忍了。他忍,是因为他对朝廷还存有幻想。当到了“风雪山神庙”时,幻想破灭了,他忍无可忍了,大开杀戒,一口气杀了六个人。投奔梁山,王伦不肯收留,他忍了,寄人篱下,当晁盖上山时,他又忍无可忍了,杀了王伦,体现了一个“狠”字。

在说宋江,他从来就是脚踩两只船,对朝廷充满幻想,总以“给兄弟们一个好的出路”给自己留条后路,于是,聚义厅变成忠义堂,人人得而诛之奸臣高俅倒成了座上客,导致林冲气的吐血,他接受招安的日子,也是林冲吐血身亡的日子。接着,他又征讨同样是起义军的方腊,结果兄弟们是死的死、亡的亡。最后朝廷对他还是不放心,赐他自尽,他临死还带上李逵。可谓可怜、可悲,令人心生厌恶。因此,我喜欢豪爽、仗义、百折不回的武松、鲁达,以及对朝廷彻底死心的林冲。讨厌和宋江一路货色的吴用,卢俊义。

总之,我喜欢着本书,那栩栩如生的一百零八人将伴我同行,这就是我读《水浒传》后的一点感受!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一口气读完了《水浒传》这本大部头,书中的英雄人物总是在我心中回荡,久久不能勾去。花和尚鲁智深,原来是官府提搳,他为了帮助金家妇女免受郑关西的压迫,三拳打死镇关西,但他并不后悔,后来他摊上了人命官司,又大闹五台山,最终修成正果。小旋风柴进,专门结识天下好汉,不论是否犯罪,他都敢私藏,就是宋江,林冲等犯了杀人罪的,他都能够藏在自己庄上。黑旋风李逵,所以外貌粗黑,长相十分丑陋,但是他跟着宋江,绝无二心,十分忠义,它虽不能像武松一般赤手空拳打死老虎,但是,他提着扑刀打死了四只老虎,为自己老娘报仇,足见他的勇猛和孝顺。

梁山好汉,个个英勇,由于篇幅有限,只能例出二三。他们能够为了兄弟而出生入死,绝无异心;他们不吝惜财物,仗义疏财;他们看透了那个腐败的朝廷,关心老百姓的疾苦,就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要反抗社会的黑暗统治,他们孝顺自己的父母,将父母之命视为己命。他们对兄弟姐妹十分好,不忘兄弟情;他们有胆有谋,敢想敢做。他们三打祝家庄,凭的是胆谋和勇气,他们勇斗曹家,靠的是无惧有谋的心,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集忠义孝胆于一身地,天地之间,他们是大写的人。

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常有这样的人,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张思德,为了救学生而使自己双腿截肢的最美教师张丽莉,不顾一切跳入石油搅拌机的王进喜,他们为了他人,为了大局,并不在乎自己,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他们是大写的人。

忠义孝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舍己为人,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我们来传承,争做大写的人。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小说家施耐庵。

这本书讲述了梁山上一百零八将个个是英雄豪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做着行侠仗义的事!

我最喜欢‘行者’武松和‘智多星’吴用。武松本是在官府里谋职,无奈遭小人馅害,最之后到梁山。武松很勇猛,他走过景阳岗,听说那里有一只老虎经常出来伤人,过路的人都不不敢从那里经过。可武松不害怕,他说老虎可是是一只大虫而已。他一口气喝下十八碗酒,趁着酒劲,只用了一双拳头硬是将那只吃人的老虎活活给打死了!大家明白了纷纷跑来感激他,真是为民除害了!人们送他外号‘打虎英雄’。

我更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熟读兵书,精通兵法,文思如泉,一生正气。排兵布阵是我更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熟读兵书,精通兵法,文思如泉,一生正气。排兵布阵是他的强项。‘智取生辰纲’‘三打祝家庄’等,每次战斗都能体现他的足智多谋,运筹帷幄。他为大家想出了许多奇妙的好点子,事后大家都佩服不已,真不愧是‘智多星’啊!我最崇拜这样有才华的人了!

梁山上个个都是好汉,如梁山五虎将,‘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双鞭’呼延灼,‘双枪将’董平,‘霹雳火’秦明,个个身怀绝技,勇猛过人,重情重义,豪气冲天,一生正气!可惜他们生不逢时,当时皇帝腐败,政权又都握在小人手里,他们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如果他们都活在现代,活在人人平等的世界里,他们又都本领超强,并且心系百姓,必定能成为受人敬仰的大英雄,成为国家的栋梁!

文笔优美的水浒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今天,我阅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深有感触。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梁山泊的好汉。其中很有名的是宋江、卢俊义、公孙胜、吴用、关胜、林冲、柴进、呼延灼、花荣、鲁智深、武松、杨志、徐宁、戴宗、李逵、史进等人。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第21回,书中讲述了卢俊义活捉史文恭的情景,话说史文恭设计引宋江等人掉进他精心设计的陷阱,不料吴用将计就计,先派人杀往南门,又让鲁智深、武松打东寨,朱仝、雷横打西寨。吴用又调两

路人马从背后包抄寨前,一齐进攻,反而将史文恭的伏兵全部逼入自己设计的坑里。史文恭却自己逃掉了,结果在逃跑的路上被卢俊义、燕青抓住了,最后宋江把史文恭杀了,祭奠晁盖。

《水浒传》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让我很入迷,我喜欢看《水浒传》。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四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完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红楼梦》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一】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情。”记得几年前初读《红楼梦》时,对于书中人物,除了我们那位多情的玉兄之外,印象最深的就是袭人了。这么说来自己也觉得十分奇怪,而此话叫大家听了自不免更加称奇了罢,莫不都要问:读罢“红楼”,不仔细记忆“十二钗”中的女子,反而对一个丫鬟念念不忘,怕不是也受了宝玉之染而犯了呆劲罢?然而当时我确实就是这样,只是“呆呆”地喜爱袭卿一个。

有些朋友听说我如此,总是要怀上一种同我辩驳的态度来对我说:“袭人那么讨厌,你还喜欢她,有毛病!”甚至有时还会因为这事同我争个面红耳赤,总之是要我“放弃”袭人、要我同他们一般地去厌恶袭人。但我却始终“固执己见”,从不曾动摇过分毫,闹到最后,此事在我与友人们之间也就不了了之。其实说到朋友们嫌恶袭卿的根本原因,我却也知道并且理解——那全是由于“高某人”之故,事情的根由,只是我们那时所读到的还都是百廿回通行本《红楼梦》(其时我也尚还不知“石头”的其他版本),在思想上大大受到了后面伪续四十回中“高兄”劣笔的“感染”。

说句实话,当我将百廿回通读过一遭之后,也曾多少对我以前的想法产生了质疑,觉得是否自己从前“看错”这“丫头”了?但由于我实在是爱喜她在先,而且爱得深、喜得切,所以,念头挣扎了一回,也就不再去理会袭卿后来的“大转型”了,只还将她当作心中的最爱。之后的几年,这等念想一直不改,无论旁人如何嗔谤于她。这或许就是我的“恋到痴处尽包容”罢。直到后来,我由于受了“红潮”的影响,也开始自行“钻研”(不过也就是自娱自乐罢了)起《红楼梦》,这才逐渐对它有了略深一层的了解,得知了它竟还有许多异本、晓得了“程高本”的伪劣之处。如此,我便更加确定了自家先时对于袭卿的看法与“爱恋”,我便更加不再“惧怕”于朋友们的争驳了。

记得最开始喜欢上袭人,还只是因为从书中看到她温柔贤惠、知事通理,处处都从宝玉一面设想,总觉同双儿(金庸先生《鹿鼎记》中人物)有些相似,但她又比双儿有过人的地方,便是她对于宝玉的一些“不是”总不会像双儿那样过分地去迁就,并非事事都大顺其意而行之。后来,在读到了附带“脂砚斋”批语的“石头”以后,通过那些夹杂在正文字里行间的小字,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袭人其女,她在我的眼中、心里似乎更渐清晰了,我竟好像是曾经同她终日相处过一般。

重读“石头”,我因了先前对袭卿的“恋”,对于书中有关她的文字就决意不再轻易放过,总都是反复读之再四,包括“脂批”。只觉得此女越读越能见出她的不平凡处,越“探究”得仔细就越感到她不像个丫鬟,以为她简直就该名列“十二钗”中才好,“十二钗”中无她,实在可惜!等到得见“脂批”点醒,被“告知”袭卿该是“十二钗副册”之首,我才略觉释怀——想她既出身丫鬟,自不好当真与“十二金钗”并列,但将她列于“副册”之首,却也再合适不过,试问舍她其谁?再想想袭卿于书中的种种行事,套用“脂砚”一话,曰:爱煞!爱煞,当真令人爱煞也!我只想再跟“批”一句:堪得此女为伴,夫复何求哉!若还有不能理解我者,且随我仔细回忆袭卿种种。

可还记得“枫露茶”与“奶油酥酪”两节文字,特别是后事,旁个丫头子对那李嫫嫫擅吃玉兄特为袭卿所留吃食时的态度如何?而后来袭卿自家却又是如何从中调停而过的?——她只说虽然爱吃那些,但因早前吃多了闹肚子,倒是不敢吃了,之后就要宝玉替她剥栗子,就此将事情揭过,恐怕宝玉再像“枫露茶”那回一般,一怒之下摔出什么东西来惊动贾母。“脂砚”则在此处批曰:通部袭人皆是如此,一丝不错。足可见,后文之中袭卿性情依旧这等温柔和顺,根本不是“高某人”所“续”那般的“招人嫌恶”!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二】

《红楼梦》这部巨著我一向想读懂,也试着一点一点的去看,但始终被里面的人物搞得一头雾水。这几天我又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学生版的《红楼梦》才对里面的人物有了一点明白,下头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薛宝钗:她是我目前最喜欢的人物。她大度大方,让人一看见就喜欢,要不贾宝玉怎样会觉得宝钗比黛玉“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呢。

林黛玉:她的性格很像我们当中的一部分小女生,有一点细心眼,当别人在指指点点说话时,就怀疑别人是在说她,就生气。可是她的性格跟薛宝钗恰恰相反,所以老太太没让她和宝玉成亲。

王熙凤:她漂亮、能干、善于管家、可是对下人过于刻薄些,就是因为贪婪被抄家了,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三】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四】

“谁能许我佛桑花期,不弃亦不离?谁能许我长乐安宁,无忧亦无惧,梦一世欢喜?”

—题记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是一出爱而不得的悲剧,是一纸讽刺封建礼教的指控。初看不知其意,再看,却发现写的并不是爱情悲剧如此简单……

本书开头是一个神话,是为宝玉身上的玉埋下伏笔。神话里也写了宝玉和黛玉前世的纠葛,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是注定的。就当这神话是个前言吧。黛玉从小生活就很悲惨。六岁时丧母,父亲好不容易把她拉扯大,却又身染重病,离她而去,她只好投靠贾府。初见贾母,我只感觉贾母是个慈祥的老人,对她并没有什么恶意。后当凤辣子含笑前来,后又悲悲戚戚时,我感到这人是何等的虚假!再回过头来看,满贾府的人都似带了个面具,把所有情绪隐藏了起来。

看到《红楼梦》中部,时不时便会看到有人哭泣,惘然,或是发痴病。我感觉古人真矫情。不过,我对宝玉也有所改观。刚看此书,只觉宝玉就是一个登徒子,但看到后来,却发现宝玉虽然风流,但情绪总会被黛玉牵动。一回有人跟宝玉说黛玉要走了,宝玉一天都浑浑噩噩,茶不思饭不想。结尾是贾府被抄,黛玉去世,宝玉出家。一出悲剧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很悲凉,但也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启发。

其实我很不赞同高鹗的续写。我相信曹雪芹本意非此,可高鹗却偏这样做了。让黛玉流着泪,怀着深深的思念去世,不是很浪漫吗?可高鹗却让黛玉很庸俗的气极而亡。所以一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在高鹗笔下却变成了一个为情所困的俗世女子。

在红楼梦里,我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的神秘情感境界。书里的人物思想的深处都蕴含着不可逆的悲剧,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中的悲剧角色。回头看看,人生的小路上徒留自己苍凉可悲的脚印。我们有比古人发达的科技,更多的见识。但我们也许没有像古人一样至死不渝的爱情。

“多少红颜悴,多少相思碎,唯留血染墨香哭乱冢。”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集锦五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认真品味鲁迅写的《伤逝》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伤逝》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1)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这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激情,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快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快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接受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起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面对子君。子君一直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现在属于自己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己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己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己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己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角色,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可以乱发脾气,不可以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己的天,就是自己的一切,一切都应该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己,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后来,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己还可以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该自己解放自己,积极地建设自己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己,把自己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己进步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角色中都应该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2)

也许涓生的这种“浪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他将这种浪漫过分地强调,把对精神世界的追求放在了首位,甚至于鄙夷了现实的生活琐碎。具体的说,当涓生每次向子君畅谈知识分子的责任是,“破屋里便充满了我的语声,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习惯,谈男女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而子君报以的微笑和点头,更使我产生了“知音”般的精神依赖。至此,涓生已经在潜意识里将子君定位在一个较高的精神层次。我认为,在涓生与子君的相处交往中,涓生扮演的是“启蒙者”或者是“施事者”这么一个角色,相对的,子君则扮演着“被启蒙者”或者说是“受事者”这样的角色。就此来说,他们两个人在他们追求爱情的浪漫旅途中并没有处在公平的地位,这也许也是这段悲剧恋情的一个有关因素。

这段故事的转折点在于涓生的失业,使他们被逼着接受物质缺乏的挑战。“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由于生活的压迫接踵而来,生计断绝的困境中,涓生那自如的心情没有了,随即自己的自私、虚伪和卑怯的心理便膨胀起来。他们的爱情也就一步一步地走向灭亡。美满的爱情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就像鲁迅先生在《娜拉走后怎样》里说的那样:“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

另外涓生自身性格的缺陷也是这段感情化为悲剧的重要原因。在我看来,子君是那样勤劳,热爱家庭, 几乎包揽了一切家务但却仍换不来涓生的满意。在为家中的煤烟和散乱的杯碟而皱眉的时候,她又何谈抽出时间与涓生聊天散步、交流感情?另外,何以涓生买来花草便是高雅的情趣,而子君在涓生到局办事后聊以排除寂寞的油鸡、阿随便是庸俗的放弃斗争的表现?涓生失业后,子君的那句“ 这有什么,哼, 我们干新的……”本是安慰、鼓舞之辞,涓生却听得是“ 浮浮的”,谁又能不说这是涓生自身的怯弱、心虚的表现?如果她换了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是不是又会被涓生视作“ 没心没肺”? 涓生翻译文稿,子君按时叫他吃饭,,却被涓生厌烦地视作“ 川流不息” 、“ 不能安于工作” 。那么,子君如何做才算得上是得体?若是子君任其终日在案前奋笔疾书而不理不睬到那时她一定又被恼怒地认为“ 冷漠” 与“ 漠不关心”了。涓生时时教育子君,在我看来这是他在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话来为自己的自私与不负责任寻找托辞。

从鲁迅的《伤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人的探索,对爱情的思考,因为深刻,所以永恒……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3)

谈起《伤逝》,有些人认为涓生可恶的,他放弃了子君,他让他爱的人死在无爱的世界里,涓生之后的忏悔都是无用的,虚假的。而有的人则认为,涓生是能够理解的,他是值得同情的。那么,我们应当用怎样的态度看这个问题呢?理解涓生的行为吗?还是?如丁绪荣教授所说:“假若我对文中涓生的悔恨和悲哀给予肯定,是否肯定作品中‘我’的认识,和那些为自我厌弃子君作为辩护的理由呢?”

我认为,涓生是应当得到理解的,无论在什么时候,甚至在他想与子君各谋生路时,他内最深处都是始终爱着子君的。

从在会馆时,子君不在,看书“已经翻了十多页了,可是毫不记得书上说的事,”子君来了,涓生的心便“宁贴了”,到“很仔细地研究过表示的态度,排列过措辞的先后,以及倘或遭了拒绝以后的情形”,然后同居,就算发现子君变得越来越俗,想放弃她时,心里还是牵念着的。不然,在摊牌前,为什么涓生还要故意和子君闲谈,称扬诺拉的果决?不就是怕突然说出分开会刺到子君,想借诺拉的果决给子君一点鼓励么?到了最终还细心翼翼地说,生怕伤到子君的心,这不算是涓生对子君最终的爱护么?明白子君死后涓生如泣如诉的悔恨,不能够证明涓生的爱么?“我为什么偏不忍耐几天,要这样急急的告诉她真话的呢?”“我不应当将真实说给子君,我们相爱过,我应当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子君的死唤起涓生无限的伤痛与自责,他自残般地“一任这死的寂静侵蚀着我的灵魂”,期望有鬼魂,期望有地狱,是期望有再次与子君相逢的机会,有让他赎罪的机会……这一切,不都能够说明子君在涓生心里一向一向都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么?

同时,当然地,子君也是一向深深爱着涓生的,涓生当时的言辞,子君“至于读熟了一般,能滔滔背诵,”还时不时拿出来温习,同居后怕影响涓生,隐藏自我的不快活而“强作勉强的笑容,”“逼”涓生做出许多虚伪的温存的答案,这些都说明子君在意他,爱他。

所以能够看出,两人是相爱的,一向都是。他们在一齐是因为有共同的认识、共同的看法,他们想彼此互相扶持走下去,在他们的精神家园相互偎依、相互指引。他们想努力创造越来越完美的生活,好好过日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就是他们温暖的梦吧?

既然爱,为何要分开?涓生说:“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看起来,分开是因为不再爱。现大部分学者认为,涓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子君不是他想的那样的,不是大无畏的勇士,而是“怯弱”与“颓唐”,他发现他不爱子君了,再加上生存的窘迫,那仅有分开了——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这样吗?

我很赞同颜阿龙先生的说法:“他们在反抗中坚强地走到一齐,却又成为反抗下的感情和自身软弱的牺牲品,这种盲目的感情就生存在死亡的边缘。”大家公认为,这是个感情杯具。而这感情杯具的产生,我认为并不来源他们自身,而来源外部的环境。

那么,涓生的杯具是否能够避免呢?如果能够,又应如何避免?这也是一个引起热列讨论的问题。

丁绪荣教授说:“涓生和子君热烈而真诚地相爱,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憧憬、梦想和追求。”这点我认为很有道理,没有共同的梦想与信仰,怎样会相爱呢?但丁教授又说:“同居后喻示着两人感情杯具的来临。”这点我并不赞同。

我认为,涓生的杯具是能够避免的,他惟一须做的,就是牢记最初的梦想,时时惦念,用它来做生活的前导。

子君对涓生的爱已成为本能,已成为如吃饭一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是生存的条件与前提。所以,成为了本能的爱化为思想上的潜意识,而不再像初恋时那样用某些行为或语言特意表达出来。于是,在涓生看来,子君的感情似乎淡了,“见识似乎只是浅薄起来”子君的功业就建立在吃饭上,子君俗了。

当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怎会有精力像在会馆里般谈论伊孛生,谈雪莱,谈男女平等等思想?民以食为天,所以,子君终日忙碌养狗饲鸡烧饭为家里所做的一切,是应当得到涓生的理解的,而涓生却认为是庸俗,认为她让他空虚了。在社会压力下,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艰难下,怎会有时间与精力重习温馨?于是,两人便将那一点一滴最真最深的爱沉淀在心里最底层,不再如以前任意表达,而空出很多空间留给如何谋生计,这样,脑袋里的思想与行为便都是为了活下去,渐渐的,涓生忘了自我内心灵魂深处正一点一点沉淀的炽热的爱。

既然忘了爱,既然以为自我已经不再爱,那何必再在一齐?于是,分开。

爱真的不存在了么?子君走后,剩一个空房子,涓生回来“便如脑后受了一击,无言地站着,”“遍看各处,寻觅子君,”“转念寻信或她留下来的字迹,”以及子君死后涓生的悔恨,不都能够证明涓生对子君的爱是存在的么?

如果涓生没有忘记心中对子君的爱,没有忘记最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梦想,或许他们会互相体贴,彼此温暖,一同走艰难,向着梦前进,永不言弃,因为心中的信念。

所以我认为,他们分开是因为涓生忘了爱,忘了爱的存在。

既然忘了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此时的涓生是不清醒的。他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才是他最想要的,他应当为了他想要的而去做什么。也就是说,分开这个决定,不是涓生头脑清醒时做的,而是在涓生已被生计问题浸泡得迷糊时想的决定,并不能代表涓生内心真实的想法。

可是人不可能总坚持清醒,免不了有被其它问题困扰的时候,免不了有忘了最初梦想的时候,难道就意味着免不了做下让自我后悔的事么?如果忘了心中最初信念或感到迷惘无助了怎样办?

刚才我们说了,涓生是因为不清醒才做出了让他后悔的决定。那如果涓生不清醒时不做决定呢?如果顺着原先的生活轨迹走下去呢?

如果涓生不轻易做出决定,而是按原先的生活继续下去,继续努力,虽然心中会有迷惑,但我认为,迷惑总有解开的一天,就如不可能一年四季雨水不断一般。到了时候自然会明白开朗,重新振作。

所以我认为,当我们迷失方向不知所措孤单无助难过时,是否能够试着不想太多,想也未必想得明白想得正确,毕竟当局者迷,不宜轻易做出决定。幸而脚下的路是自我清醒时选的,是为了最初的梦想而选的,顺着脚下的路坚持走下去是否会有好的结果如最初所想呢?我认为会的,只要熬过了那一段不知方向不知目的只知向前走的忐忑。

一段长长的路,蓝天,白云,两边都是鲜花绿草,顺着这条路走,一切都是那完美。可是,在通往终点的路上,是否经得住路边的美丽景色?是否会一向记得终点的方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想买某件东西而去商场,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狂喜,回到家了才发现原先不需要的买了一大堆回来,而最初要买的却被遗忘在其它缤繁商品间。人走在路上,肯定会有各式的想法不断冒出来的,这未必是坏事。但真的要因为新的想法而改变脚下的方向么?所以,要心记远方的目标;不忘脚下的脚步,用清醒的脑袋,去欣赏路边的美丽。

可是,若走到半路天突然黑了,灰色的云大团大团压下来,雷声从耳边滚过,已看不清脚下的路了,如何是好?惊恐是肯定的,但做出的反应却因人而异。在慌乱中另选其道么?另选其道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只是在不知所措间失去了理智盲目作出的选择,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忘了晴朗时脚下这条清晰的大道么?所以,如果在黑暗中沉着冷静,沿着脚下的路细心翼翼避开风雨走下去,或实在捺不住心中的恐惧就原地站稳不动待到风雨过后光明重新洒下照亮眼前所有再启程,会不会比另选方向好呢?我认为是的。

牢记心中最初的梦,迷惘无助时,请坚持脚下的路。

如果坚持,如果不忘记,风雨过后,谁又能否定面前不是一片光明?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4)

“那么,即使在草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这是涓生对子君之死的忏悔,发出如此的感慨,也许是涓生发现了自我的自私,最终导致子君的死.如果能重来,也许涓生会选择珍惜,但始终避免不了杯具的结局。

从我含泪握着他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再到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其实并不是偶然,而是涓生的自私,目光短浅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他的自私改变了子君原本的勇敢、思想的先进、新潮。削去了子君原本的锐气。得甘于屈服旧社会,对生活现状的无奈,可涓生也不想想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也不妨想想解决问题的办法。

也许是涓生过分要求对方,其实,感情也如友情。彼此之间都不能少了沟通,少了理解,生活中更是少不了误会。所谓误会,可是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阻碍。放低姿态,况下心来,之间的误会也便可迎刃而解,对于子君的角度而言,子君承受的更多是旧社会的压力,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无奈。涓生的便如“压死骆驼的最终的一根稻草”,如果彼此的心灵能有更好的沟通,这段情才能长久,或是说是可能的白头偕老。

我仍然仅有歌唱一般的哭声。“给子君送葬,葬在遗忘中”这是涓生对子君的离去的深深忏悔,这又变如我们对我们所拥有并不懂得珍惜,直到真正失去才后悔莫及,以往我拥有过一段友谊。从无话不谈到相顾无言仅仅用了半年的时间,起初应篮球的兴趣而结识彼此而后,也因种种矛盾导致分裂。从这段友谊结束以后,才顿时察觉有一个兴趣贴合又有话可说的人是多么的困难。越能够发现他身上的优点,远超于他的缺点。不妨去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学会欣赏他人,学会多包涵对方的缺点亦能够经过共同的努力,去将缺点转变成优点。对于作者而言,这部作品中的涓生、子君事,那时封建社会追求自由、感情的男女。但我看到的更多是人与人之间如何更好的相处。

关于情皆可化为一句话,且行且珍惜,珍惜与我们所拥有的多包含对方的不足,学会欣赏与对方学会理解,关于情也仅有做到以上的才能够长久、绵长。

文笔优美的伤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5)

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推荐五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在阅读伊索写的伊索寓言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伊索寓言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1

《伊索寓言》真的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读了《伊索寓言》,我不得不从心底对它发出由衷的赞叹!

作品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完全摒弃了那种空洞说教的模式,带我们走进一个个神奇的寓言世界,让我们在领略精彩故事的同时,获得心灵的启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百灵鸟葬父亲》这个故事。

《百灵鸟葬父亲》主要是说百灵鸟的父亲死后没有地方埋葬。于是,它就把父亲葬在自我的头上,从此百灵鸟头上就有了冠毛,那个冠毛就是它父亲的坟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孝敬父母是我们的第一职责,百灵鸟都懂得孝敬父母,那我们作为人类呢?百善孝为先。

如果一个人连生你养你的父母都不会孝敬的话,那他还会孝敬谁,还会对谁好呢?谁还能够相信他呢?所以我们要学会孝敬自我的父母,长辈。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件惭愧的事情来。今年暑假的一天,妈妈上街买菜时,不细心扭伤了脚,脚肿得像一个大馒头,走不了路。她每一天躺在床上,而我刚好放假在家。她每一天上厕所叫我帮忙,喝水、吃饭都叫我帮忙,让我心里很不高兴。一天早上,妈妈又在她的房间叫了起来:“梁宝啊!帮我倒杯水给我,顺便帮我拿药棉进来给我擦脚。”我听了不耐烦地说:“你老是叫我,我又不是你的佣人,整天叫我,我都烦死了!”我嘟着嘴巴,气鼓鼓地把水跟药棉用力地放在了桌子上,转身离开了,走进自我的房间。

妈妈没有说话。过了好久,我听见慢慢挪凳子的声音,觉得奇怪就走出房间,看见妈妈弯着腰,双手挪动着凳子,一只脚跳着去倒水喝。我明白自我做错了,眼泪流了出来,快步走上去帮妈妈倒水,跟妈妈道歉,妈妈摸着我的手没说什么,笑了。从那天开始,我隔一会儿就会走到妈妈房间看看,问问妈妈需要什么,帮妈妈按摩,直到妈妈康复。

读了《百灵鸟葬父亲》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百灵鸟都懂得孝敬父母、长辈。那我们人类呢?更应当孝敬父母、长辈。我们要听从父母的教诲,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帮忙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在父母身体不适时,作为子女我们更应当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陪伴他们。此刻我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在今后人生道路上,必须改掉缺点,努力向前,做一个有用的人。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伊索寓言》,里面有个故事我很喜欢名叫龟兔赛跑。

这是说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比赛跑步的故事。从前,有一种爱吹牛的兔子,常说谁也没有它跑地快,这只兔子还经常取笑爬得慢的乌龟。有一天,乌龟终于被惹怒了,它向兔子发出来怒吼:“别以为你自己了不起,但你也不是不可战胜的!”兔子听了哈哈大笑,兔子说:“明天我和你比赛。”乌龟说:“额”。第二天一大早,兔子和乌龟就开始比赛了,兔子跑地很快,一下子就到半路,它想反正乌龟跑地慢就睡觉了。只见乌龟慢慢地越过起跑线慢悠悠地跑着,乌龟趁着兔子还在睡觉,偷偷的爬过,终于爬到终点超过了兔子。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骄傲使人落后,轻视别人比将遭到失败。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3

暑假里,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故事书,书中的小故事揭示了日常生活中不容易察觉的道理,故事通俗易懂,资料十分趣味,让我懂得如何做人,如何处世,我越看越喜欢。

其中有一篇《燕子与蟒蛇》小故事说的是一只燕子妈妈带着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在一个庭院安了家,燕子妈妈十分爱自已的孩子,每一天不辞劳苦,东奔西走地为燕宝宝找虫子吃。燕宝宝在妈妈的悉心照顾下慢慢长大了,是时候要学习独立生活,学习本领的时候,燕宝宝却以站不稳,很胖为理由不想学习本领,而燕子妈妈太疼爱自已的宝宝,推迟了学习飞翔等本领计划,谁明白危险不久将发生。有一天,燕妈妈很早就出门去找食物了,燕宝宝叽叽喳喳的叫声引来了一条蟒蛇。在危险当前,尽管小燕子怎样拼命拍打翅膀,也没能飞起来,最终被蟒蛇吃掉了。燕子妈妈回来后,后悔不已。

我认为燕子妈妈太疼爱自已的孩子,燕宝宝们也太懒惰和娇气,应当早点学会逃生和独立的本领,以致于在危险来临之时,不能自救,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懒惰,要认真、勤奋、刻苦,不怕艰苦,才能学到真本领。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4

寓言是一个魔袋,虽然很小,却能拿出很多东西;寓言是一个魔豆,虽然很小,却能长成参天大树;寓言是一个魔杖,虽然很短,却能变出很多宝物……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伊索寓言》的作者伊索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他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左右的小亚细亚。他以非凡的智慧和哲思,将动物为主角的拟人手法,走遍世界各地,将寓言故事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使我印象最深的是《蚊子与狮子》,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十分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细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我强大的人,也会被比自我弱小的人击败。

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骄傲自满的人必须会得到惩罚,最终会落到和蚊子一样的下场。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数学成绩一向不是很稳定,有时候能考出全班瞩目的第一名,有时又只能考六、七十分。过去一向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读了这则寓言,我最终明白了那是骄傲自满的缘故。每当考了第一名时,我总是沾沾自喜,认为下一次的第一名也是稳拿,可下一次考试时成绩总是不梦想。

书中每个简短的故事背后,又有哪个没有深刻的含义呢?有的故事教导人们研究问题要全面——《两只青蛙》;有的则说明了不可违背自然,勉强做事——《乌龟和老鹰》;还有的高速我们不可犯经验主义错误——《驮盐的驴》等。

应对寓言大师伊索的文章,会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它能够培养我的阅读本事,理解本事,更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谛,领略到生活的智慧,想象的魅力和做人的道理。读一篇寓言,我就好象长大了一岁,又积累到了一点经验,对生活看得更透彻了。

读这本书使我获得深刻的人生智慧,使我受益匪浅。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5

暑假里,我有幸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故事大部分都是以动物为主角,这些动物和人一样有自我的思想,有善恶之分。从这些故事当中,我们总是能或多或少地找到生活中的影子,甚至能够找到实际生活当中的自我。并且,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一个深刻的道理,从中我们能够看见智慧的光芒,学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十分爱看这本书。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装病的狮子》。话说有一只狮子,它老了没力气去捕猎,就钻进了山洞装病,其它的动物们都来探望它,等大家都进来了,它就把来探望它的动物们给吃了,唯独一只狐狸例外。狮子看见狐狸远远地站在洞外,狮子问狐狸为什么不到洞里来。狐狸说:“你的洞里仅有进去的脚印,却没有出来的。我才不上你的当呢!”

多聪明的狐狸呀!这个寓言故事经过简短的几行文字就塑造了两个鲜明的形象。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一个道理:我们应当做一个善于观察生活的人。记得我有几次做数学作业时都把10看成1,没有认真观察再去做题,导致结果错误。我应当向故事中的狐狸学习,做事之前得仔细观察,做个有心人。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小故事,也向我们讲述了很多个道理,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也买一本或借一本来读读。它会带来满满的欢乐和无尽的启发的。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推荐(6篇)


妈妈的爱是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如果你不懂得珍惜,在你失去什么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不知道你在读完《秋天的怀念》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的“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1)

对于史铁生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他的作品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篇《秋天的还念》。

母亲是个坚强,无私,可爱的孩子。我妈妈得了肝癌,很快就要死了。但她忍受着痛苦,为了照顾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母爱就是这样,牺牲自己,照顾孩子。

母亲想推他的儿子看花,儿子,但被拒绝。写作时,她并没有生气,而是试图把他的儿子的死的念头。而儿子的腿刚刚瘫痪,他不能接受,所以脾气暴怒无常,他无法控制情绪,而母亲只是耐心观察,等待时机,以帮助她的儿子。

母亲进行第二次想带儿子去看花时,儿子自己竟然一个出人不可意料地答应了,母亲可以兴奋不已,但一说到“跑”和“踩”一类的字眼我们儿时,她就出去了……

且不说他的儿子,我也不知道是说出来,其实它代表的千古绝唱。

谁对自己死亡都充满了一种恐惧,包括我,但这位母亲呢?她不怕没有死亡,只要通过她在我们有生目标之年能照顾一个儿子,我想,她的生命就已经圆满了。母亲是个大好人,所以,就算她死了,灵魂也会升入理想天堂!

最后,母亲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菊花身上,让菊花告诉儿子:一定不要抛弃自己,坚强地活着!

母爱就像一束明亮的月光照在每个孩子身上。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2)

爱,有许多:同学们之间的爱,孩子对长辈的爱……但最伟大的、最无私、最无微不至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

读完《秋天的'怀念》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能让双腿瘫痪的儿子坚强地活下去,隐瞒了自己严重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儿子,最后 离开了世界,只留下一句没有说完的话:“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多么令人震撼的爱啊!我想到了她——我的妈妈。

我小时候身体不壮实,常常不舒服。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为了我的身体强壮起来,她细心调理我的饮食,调整我的作息时间。我身体虚弱的时候,妈妈还买了营养品给我吃。多少次,妈妈帮我搓背;多少次,妈妈在灶旁熬中药给我喝;多少次,妈妈在上班之前,把调妈的营养品放在餐桌上,留下字条……这就是妈妈对我的爱。

遇到爱,就要懂得去爱,去感恩。就算不一定是爱,都要去感恩:感恩欺骗你了的人,因为他增长了你的见识;感恩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你要学会自立…… 那么对比起来,父母的爱该不该感恩呢?答案就在中心。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源相报”。那父母的爱如源源不断的泉水,我们可以报答吗?现在,我们还没有太大的能力,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爸爸妈妈倒杯水,有空的时候做做家务……这些虽然是小事,但也是在帮助父母,也是感恩啊,学会感恩,人生才幸福,学会感恩,人生才会充满——爱!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3)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课文主要讲述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要好好活下去的事。最后母亲临终前的一句话:“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母亲这句话最让我感动。因为母亲临终前还想着自己的儿女,丝毫没有想到自己就快死了,没有悲哀,没有恐惧。 “ 过马路小心!”每当我离开家上学去时,母亲总是这样的叮咛一句,而这时我都会眉头一皱,不耐烦的说一句:“知道了!”往往这时,我都会用一种数学的转换公式,把母亲出于关心的一句叮嘱转换成一句琐碎与唠叨,确切地说,是一句耳旁风,但那一年的冬天改变了我对这句耳熟能详的话的看法

伴随着窗外“淅沥淅沥”的雨声,一阵急促的闹铃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了,钟面上的时间十足地把我吓了一大跳,7点整,天哪!上学要迟到了!母亲微笑着走进房间,昨天你睡迟了,所以我就把闹钟停到”“你这样做我会迟到的!”没等她把话说完,我就冲着她喊道。我抓起书包就往外冲完全没有感到这是一种母爱的蔓延“我会送你去的,你不会迟到!”母亲靠着门框,依然微笑地对我说道。 我坐上母亲的自行车,她卖力地与时间赛跑,自行车被“蹬勒,蹬勒”踩得直响在学校对面,我下了车,“过马路小心!”仍然是那句老话,我只

是淡淡的一句话“再见”后,便径直向学校走去。无意间的一次回头,我看见母亲看着我,嘴角仍挂着一丝笑容,再一次回头,仿佛时间停住了,我发现母亲正在远去,但她的背影仍深深得留在我的记忆深处疲倦的身影,黑色的头发间,可以清晰地看见几根银丝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母爱,任劳任怨,但不图回报的是母爱;用自己的一生去换取孩子的快乐的是母爱;理解孩子内心世界的是母爱回首间,母爱凝固了,我感到了母爱带来的温暖。我又想起《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4)

今天,偶然的翻出了小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秋天的怀念,我的内心深受感动。

这是一篇讲述母爱的故事,文中的母亲承受了双重巨大的不幸:一是儿子残疾,二是自己身患绝症。这是何等的残酷啊!我们可以想象母亲内心受到何等沉重的打击,但是,母亲没有倒下,而且她还能用平静的笑容,抚慰儿子,使儿子暴躁的内心平静下来,这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力量。

文中最使我感动的是母亲说过的那句话:“我们娘俩在一块,好好活,好好活……”当我读到这一句话,我都会忍不住流出眼泪。这是一个普通母亲的愿望,可是,此时此刻,她的愿望却不能得到满足。

我想到了我的母亲 、和她相处的时光。每天,幸福而平淡,平淡到让我忘掉母亲的喜怒哀乐,母亲的辛苦和劳累,织成了一张爱的网子。原来,和家人相处的时光是那么值得珍惜啊!

读完了这篇文章,眼角湿湿的,我哭了,但我从中了解到了母爱的伟大,亲情的伟大,我想我不会辜负了我的母亲,我会让我的母亲为有我而感到幸福。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5)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自从作者双腿瘫痪以后,时常乱发脾气,母亲总是想方设法安慰自己的儿子。为了不让儿子更加伤心,她不把自己重病缠身的事告诉儿子,而是独自默默地忍受。为了不使儿子孤单,央求儿子去看花。就连临终时,还把儿女挂在嘴边。多么坚强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作者正是受到母爱的感染,才重新找回自信,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为一名作家。我想,这位母亲一定是天底下最伟大的母亲。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母亲已经活得够累的了,有多少个日夜,她为儿子的将来操碎了心;有多少个夜晚,她被病魔折磨得难以入睡。临终时,她还放不下对儿女的牵挂,让他们要好好的活。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儿女,又何尝不是无私给予,又何尝不是把自己的精力与心思花在了儿女身上?可是,做为儿女的我们,又有哪一个能做到既懂事又孝顺?又有多少人能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劳累一天的家长回到家里,又有谁为他们捶背送茶?一个个孩子在家里是“小公主”、“小皇帝”,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毛病。还要家长对自己百依百顺,一不答应就会又哭又闹。我想:读了这篇感人的文章,我们应该体会到家长对子女的爱了吧。我们可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秋天的怀念》,你不但教会了我们要理解家长对儿女无私的爱,也让我们懂得要做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就让我们把最美的康乃馨送给天下所有的母亲,祝福她们:健康、快乐!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6)

每个学期,中总有几篇课文是感人肺腑的。母爱,是一种永恒的感动。

对一只展开翅膀即将面对飞翔的雏鹰来说,折断了翅膀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对于准备狂妄地拉开自己人生帷幕时却落下双腿残疾的史铁生来说,这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

他也是个人,整天坐在轮椅上并不能让他得到安静的休养。他冲动,暴躁,埋怨着上帝对他的不公。那时的他,却不曾想过自己的母亲,一个永远都爱着他的母亲,一个注定活得最苦的母亲。

“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活儿,好好活儿……”

这句话又萦绕在耳边。秋风瑟瑟吹来时,不知北海的菊花是否烂漫如往昔?

母亲是很坚强的,儿子的瘫痪使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而她,也被病魔缠身,却从不告诉自己的儿子。

也许是病痛拉响了她的警钟,她总是说:“北海的花儿开了,我推你去看看吧。”儿子暴躁的拒绝似乎是她活下去的希望,他一天没有真正坚强,她就必须得活着!终于,在那一天,儿子答应了她,她喜出望外,或许她早已明白自己不行了,在那一天,她也“走”了。

她这一走,大概是给自己的儿子最后一课了。也是从那刻起,史铁生终于坚强了起来,并且是坚强到了最后……

谁眼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人子女,对母亲注定是一辈子的亏欠。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长恨歌》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王安忆撰写,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长恨歌》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栏目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1】

王琦瑶

读完了《长恨歌》,我的两大感受,一是红颜薄命,二是事有始终。“红颜薄命”,薄的不是命,而是这命福;“事有始终”,看的不是果,而是这种。

王琦瑶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但凡和她有过深入交往的男人几乎都会喜欢上她。从一开始的程先生、李主任,到后来的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但这些和她有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又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她。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都是与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她最后的死去,也是与一个和她并无多大情感瓜葛的男人有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是个风流成性的女人,倒也让她这“上海小姐”做得名副其实了。

王琦瑶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她一生中遇到了六个男人,这让人摸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她最爱的。对于追求者,她似乎是来者不拒。都能在这些男人身上找到她要的温存和依赖。她甚至可以为了爱,不求名分和许诺,只要眼前的陪伴与关怀。这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意思,但也恰是在这得过且过里,可窥探出作为一个女人的她,终其一生所求的不过只是一份安稳踏实可以依靠的爱。但王琦瑶毕竟又是个特殊的女人。红颜薄命的定数注定了她的命福短浅,让她这一生在寻求爱的过程里,循环往复,得而复失。

王琦瑶又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懂得了随遇而安。在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里,她不随大流,懂得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女人的独特魅力,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带有一种自知之明的味道。

在王琦瑶前半生繁华似锦的岁月里,她遇到了名利权贵的李主任。毕竟年纪尚轻,她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和幻想。所以当她在李主任这权力象征的追求者面前,虽是因为畏惧而顺从,但也是因为对爱富有浪漫的憧憬,所以尝试。更何况那时候的她已是个家喻户晓的上海名媛。自古英雄配美人,怎么做也不会错的。当然,这其中也是藏着些作为女人的心高气傲和义无反顾在的。直到李主任失事去世,身份陡然转变的王琦瑶又依次遇到了阿二、康明逊、程先生、老克腊这些男人。正是这些男人将她那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生信念步步扎深。

而与王琦瑶交往过的这六个男人,身处的时代、社会地位、学识经历都是不同的,但他们却都能在她身上寻到自己要的那温柔乡和梦中情。虽然也无一例外的都是黄粱一梦,但因为他们那梦中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王琦瑶,所以也是不枉此生的。

王琦瑶看似糜烂无度,一生荒唐。但从她的衣食住行里却能看出她是个捉得住细节,懂得过活的女人。虽然被男人再三地抛弃让她变得谨慎,但再遇到爱时,她仍能以诚相待,奋不顾身。甚至比年轻时更能豁得出去,看得明白。

只可惜多情总被无情伤。王琦瑶的爱情总是让她始料不及,来了又走。一句红颜薄命,是否真的可将其说尽?

王琦瑶死前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摇曳不止的电灯。这让她想起四十年前的片厂。而我在想,倘若她王琦瑶四十年前谢绝了吴佩珍的邀请没有去片厂,没有结识那位让她试镜的导演,没答应程先生帮她拍照,没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她是否就可以像上海弄堂里那些普通的女人一样,过着最平凡却是最实在的生活?

王琦瑶一生的故事,要从她生活在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说起。那时的上海是摩登的代名词,是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多少男人想要在此安身立命,干出一番大事业;多少女人期盼在这里享受繁华,寻一位王权富贵。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上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里充满着的时尚气息,培养了她作为一名女性,对美的关注与追求。也将那作女人的风情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尽管在那个生活艰苦,穿着简朴的五六十年代里,使她仍能保持着一股女性的魅力。虽是不经意的,却还是能叫人辨得出。再到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日子里,人们的生活又渐趋多元与时尚起来。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头衔又再一次被人们提起。在一场场的舞会派对里,她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年前。只是岁月留痕,此一时不如彼一时。那时候的王琦瑶是舞会的芯,现在的她只是这舞会的影。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也是时代改变了她。

四十年的光阴,让王琦瑶体会了浮华与平淡。但四十年代的上海毕竟是特别的,繁华的。它骨子里带有一种天生的贵气。虽然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它一下子由贵气变得普通,但它的骨子里多少是藏着些不甘的。可它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只好将这一切的不安分往嘴里咽,往肚里藏。待时机一来,便又是一番大变动。而生活在这里的王琦瑶自然也不例外。

王琦瑶一生看似放荡不羁,却是个最不自由的女人。她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偏离常规,却也逃不出世俗伦理的束缚,并在这边缘如履薄冰,艰难行走。

从被包养到成为弃妇开始,王琦瑶这一生的结局似乎就只能是不幸的。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机会。连她的外婆也认为,因她开错了头,再拗过来就难了。即使再开了头,到底比不上那开头了。

后来,王琦瑶又遇到了康明逊。但有介于她的身份,康明逊最终没有正视过这份感情,即使她生下了孩子,也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名分。虽然康明逊有过抗争的念头,但也只是惊鸿一瞥的闪现,不作数的。

在那个已讲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里,的确是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但始终还是没有做到男女人格和地位的平等。像李主任这样的达官显贵可以妻妾成群,有理想抱负的男人可以放弃日夜陪伴他的女人,不满眼前寻求解脱的男人可以抛弃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而变成弃妇的王琦瑶却始终得不到男人的宽慰与相伴。男人可以对女人始乱终弃,女人却难以得到男人的一生相守。男人想在女人身上寻求贪婪和欲望的满足,女人却想要在男人身上求得依恋与陪伴的希望。

《长恨歌》记录的是王琦瑶的一生,唱的却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哀歌。世俗让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滋长,让女人的小女人眼光蔓延。说不清谁对谁错。时代是在进步的,人也是在进步的。值得肯定的是,我所处在的这个时代的新女性,的确是要比那时候变得独立有思想得多的了。

都说王琦瑶和阮玲玉很像,那我就用张曼玉主演的电影《阮玲玉》的主题曲《野草闲花风春生》的歌词,来作为我对王琦瑶这一生的总结吧: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怎受得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仇海,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2】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3】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当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感情杯具,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杯具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梦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可是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异常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向都不是感情。她选择某大员,也可是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终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理解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可是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4】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5】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6】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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