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3-03-07 15:31:13 阅读数量:

有关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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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趣祝福 Www.Zf133.Com]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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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


有请阅读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去记录阅读作品后的想法。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读完列夫托尔斯泰《复活》,此时我才深深体会到,为什么会把这部小说列为世界名著了。

小说反映了俄国十七世纪社会的丑恶,道德的沦丧,农民的贫苦。小说的主人翁卡秋莎以被这个肮脏的社会所愚弄,被社会所抛弃的,沦为风尘女子又因一桩命案获罪入狱。序幕逐渐拉开。

本书男主人翁涅赫柳多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正是卡秋莎的陪审员。

庭审结束,涅赫柳多夫知道是自己曾经爱上的卡秋莎,也就因为自己的不负责才使卡秋莎逐渐堕落的,沦落到这个地步,男主人翁认为都是他的责任,其灵魂受到很大的震撼,深深自责并开始行动。

起先是带着赎罪的心情,会见卡秋莎,随着故事情节的逐步展开,通过为卡秋莎的案子奔走活动,真正看到社会的另一面,自己原来忽略其所存在的丑恶的一面。亲眼看到下层劳动人民的困苦,及各级政府官员草菅人命,和社会的肮脏,从而他认为,关在监狱里的不是真正的罪犯,而社会的上的某些人才真正的罪犯。这时男主人翁灵魂的到升华。

本书的价值在于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人民的可怜、无奈。男主人翁就是从中跳出来,了解人间的疾苦,睁眼看这个物欲横流、肮脏不堪的社会,并试图努力改变这个世界。当然任何一种变革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到到得,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曙光,至少有人站了出来,指出这个社会的弊端所在。

我读此书的感受:随着故事的深入,自己的灵魂也得到升华,越往下看越受鼓舞,精神越振奋。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当我初次看到“复生”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么就复生了?但是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需用心去读,才华体会到作者叫它“复生”的意图。

看完了书,合上册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考虑的方针。这本书的主人公便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发表。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正本仁爱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扔掉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击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双眼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惊惧,并产生了自个无法控制的悔恨心情。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奋斗,抉择“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遭受苦楚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

所以经过多日的思想奋斗,他找回了自个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挽救她,与她成婚。这便是聂赫留朵夫的初次复生,这让他从头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收拾。但是,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简单,这也是给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蜕化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抉择从头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仍是仁爱的。他从头开始记日记,“同自个说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实的纯洁的自个说话”,这是他人生的改动。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学完茨威格笔下的《列夫·托尔斯泰》之后,我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感,这样一个眼神里带着利剑的大作家会有什么样的写作风格呢?然后我就特别自然地寻觅到了这本《复活》。

全书大概讲的就是作为陪审员的贵族青年捏赫留朵夫在法庭上认出了收审的女犯玛丝洛娃就是自己十年前的温柔俏丽的初恋情人卡秋莎。为了赎回自己的.罪过,为了将来自己和玛丝洛娃的幸福,捏赫留朵夫开始奔走解救,访问一个又一个法官、将军、省长、市长、国务大臣等等很多人。他四处奔波,目睹了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他从解救玛丝洛娃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上流社会决裂的决心。捏赫留朵夫通过为玛丝洛娃案子的奔走,灵魂苏醒了。

列夫·托尔斯泰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两位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也毫不留情地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为了一己私欲而触及法律的本质。

小说的结局又像是喜又或者带着悲,但不管怎样,这位大家用他幽默但不失分寸的笔墨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看似普通的事实,只有学会与人为善才可以为自己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也许也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一个有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空间。不管怎样,读完整本书,我还是有颇多收获的。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我一直认为,一生中曾经破碎的人,一定真正的活过。其实,在生活中,破碎的东西更为真实、深刻。而在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中,我们不仅品味到一份真挚刻骨铭心的感情,而且了解了女主人公卡秋莎在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的帮助和鼓励中从破碎到重新开始生活的一段人生历程。

读过此书之后,或许有人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破碎,但我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体味了人生的种百味。虽然在卡秋莎的记忆中,涅柳多夫给了她把辉煌借给昨日的今朝。但毕竟,是她的爱心和同情心让她再次重新生活——复活。毕竟,在破碎之后,她真正的活过。

我感动涅柳多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的弥补,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唤醒了一颗孤寂的心。

我喜欢断树残枝萎叶,也喜欢旧寺锈钟颓墙;喜欢石阶倾斜玉兰拆裂,也喜欢残月流星云重雾冷……因为当我看见人们为一个凄惨的故事结局而叹息时,我常常遗憾人们没有领悟到惨局背后的种种震撼之音,而在《复活》中,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展现了一颗善良的心,一个天下无双的决心。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爱心,而且都应该有爱心,让每一个世人,在心灵的牧场上,悄悄开始用心放牧身边的一切,让世界充满美好、温馨、活力。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__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__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__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__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__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3篇


请阅读以下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从来没有人读书,只有人在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读后感书名在文学界上有很大的影响,我们应该多去阅读。而读后感则是记录交流后的心得与感悟的最好凭证。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它主要讲了失去双亲的英国小女孩玛丽,在收养她的姑父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荒芜已久的神秘花园......让自私暴躁的玛丽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儿,和农家小子迪克恩一起,帮助庄园里病弱孤僻的科林少爷恢复了健康和自信。最终,他们收获了珍贵的友谊,也使那个秘密花园和它的主人都重获新生。

我从这个故事当中体会到了友谊的伟大,它可以将一个脾气暴躁的怪异小男孩儿变成一个会替别人着想的温柔的小绅士。比如孤傲的科林少爷,他每天都要让仆人们哄他开心,要是有人惹他生气,他就会歇斯底里地发脾气。但后来,他在他和玛丽之间的友谊的驱使下,脾气越来越好,他那难缠的病也一天天好转起来。

我还从这本书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一点我们要向书中的农家小子迪克恩学习,迪克恩有许多动物伙伴,有全身乌黑的乌鸦煤炭,有小母牛煤灯,有火红的火狐狸上尉,有可爱的小羊,还有一匹小马驹,迪克恩可以交到这么多动物伙伴就是因为他有爱心,他爱护动物,保护动物,我们要学习他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精神。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一次瘟疫夺去了玛丽父母的生命,她成了孤儿,性格随之也古怪了。后来她被送到英格兰米塞尔斯威特庄园,由姑夫拉克文先生收养。十年后,姑妈在花园生下儿子,不幸离世,当时克拉文先生很悲伤,从此封闭了花园。

儿子柯林长着和妈妈一样美丽的外表,每次见到他时,总会引起克拉文先生更大的悲痛。因此,他不想再见到柯林。从小失去母爱的柯林体弱多病,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双脚走过路。然而,玛丽找到了那个花园的门和钥匙,与狄肯救活了花园,把柯林带到花园,使他第一次站了起来,在狄肯妈妈的劝说下,克拉文先生结束了旅行会到花园,他看见了一个健康快乐,全新的柯林。

读完这作品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感人。玛丽本是一个倔小姐,但拜访了秘密花园后,她变得开朗、活泼、可爱、大方、乐于助人。改变后的玛丽和狄肯去帮忙和感染柯林,让他不再厌世,不再歇斯底里;更重要的是,他们帮助柯林第一次用自己的双脚站起来,并学会了走路,甚至奔跑,并立志做一个运动员。

玛丽由专横变得开朗,柯林由自闭变得充满阳光,狄肯变得更活泼了。正如一位读者所说:“他们对秘密花园的拜访,事实上会改变他们所有人的生活,而对于造成这些改变的方式,即使最挑剔的读者也会深受感动。难怪这是本让人爱不释手的经典之作。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我从图书馆里借了一本叫《秘密花园》的书,在寻找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我一见到书的名字,也许是秘密二个字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就情不自禁地翻看了一下,发现内容很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玛丽是一个小女孩,她的父母死于一场霍乱,当时她并不知道整个屋里就她一个人了,后来她被人送到她姑丈家,在那里认识了佣人玛莎与她的弟弟狄肯,玛丽在一间不让人进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小男孩----柯林,才知道他俩是表兄妹。有一天玛丽在姑丈家发现有一个不能让人进的花园,便问玛莎其中的原因,玛莎说:以前花园是女主人的,女主人死后,那个花园就被男主人封住了,而钥匙就埋在土地里。一天,玛丽去花园附近玩,刚好有只小鸟在翻土,翻到了一个钥匙,玛丽知道那是花园的钥匙,就把这秘密告诉了三个小伙伴,在花园里,三个小伙伴有了一片自己的天地,尽情地玩耍着。后来被主人发现了,但主人也没有责骂他们,反而与他们一起玩了起来。

我看完后想:假如我是玛丽,我没有她的大胆,不敢进那个花园,现在我在玛丽身上我学到了胆大的精神。我也想和他们一起玩耍,与他们一样有一片自己种的天地,一起开心地与小伙伴们玩。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如何写


读后感大全专题“孔乙己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作品便是一本给我们精神粮食的好书。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由我们帮大家编辑的《孔乙己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近日,浙江绍兴邮友方建新寄来鲁迅作品《孔乙己》纪念封1枚,此封为宣扬鲁迅作品、传承鲁迅精神而印制的。封的左下方印有咸亨酒店的门面和穿着长衫的孔乙己手端酒碗,另一只手抓着碗里茴香豆的情景。右上角盖有彩色邮资机戳,下边的纪念邮戳也是孔乙己手端酒和抓茴香豆的画面,三者图案十分巧合。记得我上中学时曾读过此文。为了加深印象,特又从书柜中找出鲁迅的作品《呐喊》一书,再次重温《孔乙己》这篇文章。

《孔乙己》是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写于1919年3月,同年4月发表在《新青年》月刊,后编入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这篇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社会的病态。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及封建教育的檄文。小说以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相结合,通过外貌、动作、语言等方面的描写,形象地塑造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深刻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冷淡、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小说从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含蓄地说明他显摆“读书人”的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唯一的”说明他和酒店里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有距离。身份特殊。预示着他悲剧命运的必然发生。肖像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刻画出一个贫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对比,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服饰的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说明孔乙己已很穷,只此一件长衫。他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都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都是不会营生的牺牲品。他们信奉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孔乙己不能进学,穷酸迂腐,抱残守缺,好喝懒做,这就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对人物动作,生态的描写,显示了孔乙己心地善良。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排出九文大钱”表示他不会欠酒店钱。自己是规矩人,同时也想在“短衣帮”面前炫耀一下。

孔乙己唯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伴的十九个铜钱。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有可无而又可笑可伶的多余人。孔乙己虽未曾进学,却具有几分清高,喜欢孤芳自赏,他虽然饿得脸色青白,却始终不肯脱下又破又脏的长衫。自己认识几个无用的字,却沾沾自喜,并以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别人取笑他时,他还要用“四书”“五经”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当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他却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同时,他还固守“君子因穷”的道德理念。以上诸多分析都可以说明孔乙己也自视清高,从而使他不能正确地认清自己。

语言描写表现是迂腐的。孔乙己的语言是很有特色的,动辄“之乎者也”。再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他有一句经典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陈腐的语言便是他迂腐性格的表现。孔乙己抱着过时的陈腐观念不放,生活在一个激昂不安却已前进的社会里,难免不会显出他的迂腐可笑,孔乙己已成为一个典型的抱残守缺的形象人物。

鲁迅的这篇《孔乙己》一文,一方面在于写出孔乙己这个人物,另一方面,更是用一种黑色幽默的笔法来描述这一平常而不忍目睹的赤裸惨剧。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孔乙己的一生是一场悲剧。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运用了大量的细节为读者再现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的典型形象——孔乙己一生的悲惨遭遇。

让我觉得此文尤为精妙之处是把孔乙己身上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的毒害放在笑声中进行辛辣的批判,“笑”伴随文章的高潮和结尾。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首先可以看到的,是在一个酒馆当中,有一群身穿华丽长衫的人围坐在桌前,吃着饭菜,品着酒香,嘴里还在谈论这什么,而堂前有一群满头大汗且面色劳累的短衣帮。其中最值得一看的,是一个虽然身着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且站着喝酒的人,他的身材很高大,面色青白,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而就是这一人物,刚踏进店内,那些人竟都看着他笑了起来,那些身着华丽长衫的人也都停止了开始的话题,开始“笑”他新的伤疤,“笑”他各种不堪,他没有丝毫要反击的意思,反倒是叫店家拿了酒。你想想,只有到了孔乙己到店中,店中的酒客们才可以笑几声。在这些冷酷的笑声中孔乙己出场了。出场后的孔乙已承受着酒客们的揭短——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找乐子,而当肉体和精神倍受摧残的孔乙己也是在笑声中,在飒飒西风中走完他悲凉的一生,故事更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冷酷,同时批判了群众的麻木不仁。孔乙已在笑声中出场,又在笑声铺就的路上走灭亡。可又能如何,便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罢了。

至此,我已不忍再想、再写下去了,我想引用鲁迅先生的两段文字来结束我的文章:

造化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有一个人物叫孔乙己。虽说人人都叫他孔乙己,但这仅仅是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给他取的绰号。连姓名都没有的人,结局又能好到哪里呢?

孔乙己出场在小伙计的笑声中出场。在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像是舞台中央的小丑,一言一行皆为人笑柄。总有人喊:“孔乙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人们也总是嘲笑他偷东西,听他狡辩后,只有更加快活,毫无同情心可言。当孔乙己说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众人哄笑,冷嘲热讽,只是奚落他未进学,反反复复往他伤口上撒盐。就连小伙计也对孔乙己也是冷漠的,根本不听他把话说完,只把他当作单调生活里一点快活的调料。

掌柜的笑在我看来是最自私、最卑劣的。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把孔乙己当成平等地位的人,每每嘲笑他偷东西的声音中总少不了他。孔乙己许久没来喝酒,掌柜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腿,用手“走”来酒店时,他也只是嘲讽,还忘不了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我不能理解,十九个钱竟是比一条活生生的性命重要的多!如此唯利是图,真是毫无人性!

不过孔乙己,也许就是小丑吧,供人嬉笑,毫无尊严可言地被讽刺,被奚落,被打骂,可他的存在与否,对别人的生活没有任何影响。可有可无,才是可悲的。

但是孔乙己真的可怜吗?他一定是非偷不可吗?并不是。看鲁迅先生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他身材高大。所以孔乙己是完全有自理能力的。可他却认科举之路才是最好的,瞧不起劳动人民,也便不屑于去做粗活维生。只要有一点钱就去喝酒,即使临死了还要喝。但作为一个读书人,这个身份没有带给他一点好处,他却一直穿着长袍,极力伪装的高贵,自命清高,殊不知自己已是社会底层人物,依旧显摆着古板的知识,迂腐不堪。

孔乙己是被科举制度残害的典型,一辈子无所事事,最终落的一个悲惨结局。他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鄙薄劳动,好吃懒做。他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鲁迅先生对于这种愚昧封建的旧社会做出了锋利的批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他的死,是一种社会,一个时代的结束。我们处在新时代,不应该出现孔乙己这样可怜可悲又迂腐的“读书人”,也不应该做麻木不仁的看客。我们的未来不应该是黑暗且冷酷的,而是会充满光明和希望!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中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度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明白多少人为了四书五经竭尽一生才能,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尽折腰,又有多少人因科举制度被抹杀。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又有着特殊的经历,他一生都在追求科举,却又受着科举制度的迫害。他穷困潦倒,被人当作笑料,在封建压迫和“吃人”的社会下,或许“死”是他最好的解脱。

文章多次对孔乙己着重描写,如“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描绘出一个穷困不得志、懒惰又爱面子的孔乙己形象,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也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孔乙己满口“之乎者也”,将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下文中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情节又让我们看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这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心灵被封建文化所扭化,变得不堪的事实。

这篇不到3000字的文章,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孔乙己这样一个悲剧形象,他的一生悲剧和全部心态也让我们看到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没有人同情他,也没有人帮助他,只有哄笑取乐包围他,活着无人关心,死了无人过问,犹如一个匆匆过客,死了不带走一丝留恋。

由此也想起了一些生活感悟,尊敬老人、奉献爱心,应是每个人的高尚品德;乐于助人、互助友爱,应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是每个人亮丽的风景线。生活在如今社会的我们,跟他们相比,我们是多幸运,生活的多幸福。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要谨记这些教训,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孔乙己读后感 篇5

说到底,孔乙己只是一个看不起底层人民却又挤不进上流社会的一类可怜人而已。在我们读书的时候,或会遇到这样的一类人,他的成绩比一般人要好,但是又比一部分要差。全班的成绩以他为分水岭,在他以上的学生,最差的也拉他几十分;在他以下的学生,最好的低他几十分。就像韩寒写的三轮车一样,比汽车少个轮,比自行车又多个轮,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尴尬的存在!成绩好的不愿意和他玩;他却又自恃清高不愿和成绩差的为伍。

孔乙己是自负而又自卑的一类人!他穿着长衫却又会红着脸和别人争辩。他会欠酒账,但人品又比别人好,有钱就还。

孔乙己又是一个特别孤独的人!知乎上之前关于孤独有句很经典的话——稍有人问,你就会敞开心扉,其实就是孤独——到现在,我们还是会记得那句:你可知道回字有几种写法吗?是不是觉得有点像往日或是现在的自己?读书十二年,浑浑噩噩,文不成,武不就,连打游戏都没别人厉害。想调皮一下却又没勇气,没有早恋过,从不旷课,老师说上一句要脸红好几天,不敢迟到早退。想想,这些年活得还真是中规中矩啊!然后,终于混得一纸文凭。发誓老子一定要混出点人样来,却又被现实一点点的割碎了最初的梦想。算了,随便找个工作混日子算了。朝九晚五,也好像不错。到了年纪,娶妻生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然后,我们开始愤怒别人混得如鱼得水,开始艳慕别人前呼后拥。看看自己,身后总是空无一人。叹自己生不逢时,恨老天有眼无珠。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

终于有一天,你发现,那些好的差的同学都好像过得比自己好,看他们朋友圈里同学聚会的场景你才发现原来和他们其实没读过书。你一腔抱负无人诉说,壮志难酬终于又憋死在自己心里。就像那最后消失不见的孔乙己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真的只是在说孔乙己吗?

孔乙己读后感 篇6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读后感 篇7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

孔乙己读后感 篇8

秋风萧瑟,鲁镇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移动与地面摩擦发出的“沙沙”声。他口中喃喃道:“天将降大任物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点小灾,何足道哉?”

他挪到一棵树下,觉得小腿疼得厉害,一看原是伤口处冻的又开裂化脓,惨不忍睹,他将自己紧紧蜷在树下,自言自语着:“吾受此难,天岂会不降大任于我?……”想着,竟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好梦,他梦见八方大轿将他送入宫中,从此他一飞冲天。回到鲁镇,丁举人和掌柜战战兢兢地送水给他,他伸手去接:“呵呵。”地笑出声来。

不料这一笑竟静了树旁的乌鸦,乌鸦哑哑地叫着,使他惊醒,此时却是秋雨零落,暮色浓重,他无力地笑了两声,牙关冷的一直颤,苦涩道:“我这五十年来都是一场噩梦,不过庄生梦蝶罢了……现在梦要醒了……”他不再说话,闭上了眼。

寒风哀号,似乎在为他送一首挽歌。

孔乙己读后感 篇9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有关活着心得如何写


感言是指对于某些活动或者经历的事情而产生的一种情感语言,感言其实就是因为某些事情内心有所感触而抒发于外的言论,你知道如何才能写出让人印象深刻的感言?栏目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活着心得”,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活着心得(篇1)

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当他站在生命的边缘才能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是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并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心得(篇2)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人生路途崎岖坎坷,每个人活得都不容易,过得都不轻松,生活艰难,对谁都是一种沉重,一番艰辛,一份责任。人生有太多的不如意,我们要学会坚强的活下去,如同《活着》的主人翁一样历尽世间磨难,尝遍人间悲苦,依然乐观积极的对待生活中不平等的事情,欣然坚定地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女儿也因为发高烧没能及时医治,从此变成了聋哑人,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以平淡的语调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又壮烈的故事,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生活在那个纷乱而又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的动荡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衰,经历了亲人一个个陆续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作伴!他的人生是凄惨的,但福贵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作者在书的后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其实活着本身就是很美好的了,因为活着我们就拥有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一一生命。

《活着》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带给我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生命是宝贵的,他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人生在世,孤独是常态,困难是正常的,活着就是希望!

活着心得(篇3)

人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是我读了《活着》之后的第一个问题,是啊,我们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有人说:是为了亲人而活,是的,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那当只剩下自己的时候,我们又为谁活着呢?

在这本书里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但是福贵的亲人却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对福贵无疑是一种折磨。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

是的,我们从未经历过像福贵这么巨大的打击,或许我们经历了还不能像福贵一样勇敢的活着。没错,福贵是非常的可怜,但他也非常的坚强,他用他对生活的乐观,依然勇敢的面对生活,没有一声抱怨。或许这才应该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活可能会有些不如意,但是只要我们以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总会解决难题,没有过不去的坎,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只要用心,只要以一种乐观,友好的态度面对生活,生活也不会亏待你的。正像海伦?凯勒一样,她在17个月的时候因为一次急性脑充血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他还是对生活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他还是努力活着,他还是不懈努力,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他们拥有种种不幸但却对生活充满乐观,而我们四肢健全还有什么理由不乐观呢?

“活着”不是让我们为了谁,而是让我们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生命苦短,但这既不能阻止我们享受生活的乐趣,也不会使我们因其充满艰辛而庆幸其短暂”沃维纳格曾这样说过,是的,我们怎么可以因为一点挫败就放弃活着呢,那是多少死去的人们的心愿啊,我更加明白活着是多么一种幸运啊,可以游山玩水,可以学习,可以体会世间的情感,那是多么美的一种享受啊!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心得(篇4)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活着心得(篇5)

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福贵对生的渴望就一点一点的增强。也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好”,但当他看到什么是“坏”的时候,自然可以做到“好”。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只有活着才能去追求,去选择,去改变。

单纯的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我们应该倾尽一生去追求的,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够单纯的活着,欲望始终束缚着人的内心,无法摆脱的。其实所谓的痛苦和欲望,都是我们的主观思想,如果真的可以把生存的意义上升到活着,便可以选择性的接受与不接受,甚至是选择性的面对于不面对,福贵这种经历过人世间极苦极悲的人应该就可以做到,宠辱不惊也好,顺其自然也好,随遇而安也好,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生命并非一个绝对体,有些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外界的必然条件视时回归现实,基于现实做出自己的判断,给出自己的评价。

总之这都是一种对自己考验,对自己人生的一种参悟。

同时,福贵这种释然一切,对生死无所谓的态度也是一种悲哀。我们不能追求生死无谓,而是应该追求生死无畏,如果功利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放弃所有流泪的理由,甚至连一个借口都不给自己留,活在一个虚设的环境里,生活自然是枯燥泛味的,也是失去了其根本意义的。

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的,就像福贵,经历了那么多,到最后他身边就只剩一头将死的老牛了,他一生都在选择,却一生都没有被幸福选择,只是悲哀,是他自己的放荡还有社会的动荡造就了他的悲哀。不说那些打着解放旗号的革命运动是否科学,我只看到了福贵这类人的真实的悲剧。

穷困人民是没有地位的,福贵一家的悲惨泯灭也并非偶然,有造成其发生的必然原因。那就是黑暗的社会对于穷苦人民的蔑视甚至是无视,他们的生死没有人在意,却要在不必要的时候被剥夺生存的权力。

活着心得(篇6)

《活着》的作者余华想用文字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而平凡渺小、作为《活着》的旁观者,我想轻轻道上一句:“其实,幸福真的很简单,幸福就是一种感觉。”

还记得三毛曾说:“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那一刻的喜悦,那么即使我们不死,也在天堂里了。”她在无数次的跌倒、迷茫和苦痛后用心品味着幸福的真正定义。

福贵在见到家珍回来的那一刻是激动、幸福的;家珍在回娘家后重逢可爱女儿凤霞时是快乐幸福的;有庆在人民公社时期仍能喂自己的羊时的满足是幸福的。虽然福贵败了自己的家庭,失去了地主的“高贵”身份,但在看到龙二被毙了三枪,福贵庆幸自己还活着时他是幸福的。不再在乎地位、金钱、名利,而是享受一个小家的天伦之乐。

在挤过千军万马来到陌生的城市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和担心,地域差、风俗、语言等方面的差距让我无所适从,我迷茫过,太大的学校空间却没有我可以搁置心事的小地盘,但不幸中的万幸,在时间的磨合中,我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在学长的循循诱导下小心翼翼地学习调研部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尽管有时熬夜绞破脑汁做所谓的工作,但当得到肯定的那一刻,我会心地笑出了声;在和我亲爱的两位朋友的陪伴下,我不再孤单,分享心事、开开玩笑我们惬意地享受着这一刻的美好时光;接到远方妈妈的来电,听听那熟悉亲切的家音和妈妈的唠嗑我像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满足了整整一天。

早晨,在朦胧的睡眼中,刺耳的铃声一不小心敲破了睡梦,你可能恼怒过,在辛辛苦苦挤着公交,穿过拥挤的人群时,你可能烦躁过,但是,每一个清晨的开始,你愿意用不快去霸占原本就空间不足的心田吗?你愿意一整天都被压抑在不开心之中吗?幸福来自你的内心感受,以一个宽容的心态去微笑面对生活的缺陷,你会发现原来幸福无处不在。沐浴阳光时的轻松自如和用心交谈时的真诚快乐都渗透淡淡的香甜幸福感。

此时此刻,我正在橘黄灯下静静地敲打着键盘,用我粗略的文字记下我的美丽心情,我想我是幸福的。朋友,今天你幸福了吗?

活着心得(篇7)

人为了什么而活着?大概所有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学习是为了考上好学校,工作是为了过上好的生活。似乎当下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做的事寻求一个目标,或者说是一个动机,好以此来支撑着继续前行。

余华说:“活着,在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故事开始,主人公福贵,以一个孤独却坦然的老人身份出场,他和他的老牛一起休息,在这段时间里平静地回顾了他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在深海里浮沉,在那个灰暗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所有痛苦的事似乎情有可原,人的生命就如芒草般脆弱且不起眼,命运时而仁慈,给你一颗枣,换来下一个更响亮的巴掌。

福贵都已走到那一步了,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活着又是为了什么?

余华直白的说出了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接受命运给予的所有,做到能做到的,接纳不能做到的,永远对人世保留善良和温柔。毕竟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定论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的出生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旁人眼中福贵一生悲惨,生活绝望、暗无天日,但作者说,福贵本人并不这么想。想想也是这样,他这一生好坏都经历,酸甜荣辱都尝遍,死了亦了无牵挂,生活百般滋味,在于个人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作者说:我希望你读到的是生命的韧性,力量、爱情、友谊甚至本能焕发的快乐额以及幽默,一切美好而朗朗欢笑的东西,它们无视命运的暴戾而独自存在,善良的人同情一切苦难,同时也反对假惜命运之名的自暴自弃。善良绝不仅仅是悲伤软弱的眼泪,而更应该是对所有美好高尚事物的关怀与肯定,它举重若轻地保护着我们的心,在艰难世道里保持热情与希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没错,只有活着才能“活”。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写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经历了战争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受了家庭的兴旺到衰落。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钱财,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骨瘦如柴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从去年开始,我就经常担心各种事情,怕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刚好那时学校发给了我《活着》这本书。看完后,我觉得这些担心根本不用存在,因为只要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什么困难都无法阻挡你。

但读到家珍死去时,我几乎看到了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那时忽然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因为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时,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让他们安安静静地离开吧。但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敢于面对家人、朋友的离开呢?我是否敢于面对自己呢?我不敢回答。

或许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劳累、坎坷地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平,无论怎样做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福贵的一生就像一艘小船,漂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他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救命“稻草”不放手,努力活着。

看完书后,我不禁为福贵感叹,为他有一种“忍”的力量而感叹;为他无论生活多艰难,都会努力活下去而感叹;为他……

活着,就要努力生活,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让我们一起“好好儿活”!

活着心得(篇8)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活着心得(篇9)

福贵的一生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是痛苦的。他的一生便是六十年代老农民的真实写照,悲惨,孤独。年轻的他玩世不恭败光了家,可惜在悲剧已成的时候,才迟迟醒悟。父母相继去世,女儿一病便病哑了嗓,儿子因为救同学死亡,妻子也因此一卧不起。眼见终有好事,女儿凤霞出嫁了,怀了孩子,却难产死去。妻子悲伤过度,也相继而去。本应幸福的一大家子却落得只剩三个男人。家有一老一小,于是重担全落到了女婿身上。女婿倒也是个朴实憨厚的主,努力挣钱养活一家子,却在一次意外中被板压死了。福贵一生的希望全寄托在孙子身上,然而孙子也死了。

结局便是,一个老头与一头老黄牛一起度完余生。

他再努力,结局却不尽如人意。千钧一发,是他生活的写照,用一根发丝承受千斤的重量,却不断。亲人没有了,家就没有了。看似一无所有的他,却拥有最坚定的——活着的意志,这便是他最宝贵的东西。

反观现代,大多数人一生平平淡淡,平平安安,亲人健在,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大风大浪,却因为一些小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生活不可能总是如意。每个人所希望的,与最终所抵达的,都会有一段距离,这才是生活。生活中的苦难便是生命的真正意义。所以,有轻生的念头就想想富贵,想想生命的真正意义。

富贵让我们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这便是生活的具体体现。生活本身是痛苦的,却充满魅力。因此,请谨记富贵生活的意志。

有关根鸟心得如何写


感言包括自我总结、感谢以及对未来的展望,感言的作用就是帮助我们学会表达内心真实感受。当我们在经历某些事情而心灵受到震撼时,我们都会针对当时的情况发表一下自己的感受,如何写好个人感言?读后感大全小编为网友们搜集和分享了根鸟心得,希望以下网页内容能给你帮助!

根鸟心得 篇1

哪怕有风浪

穿越过就是阳光

梦的翅膀带我去翱翔…..

翻开书页,一个曲折感人的故事;合上书本,一次灵魂的感悟与净化。今天,我走进了曹文轩纯美小说中的《根鸟》。

一个少女到石崖上采花,不料失足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了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他要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寻找梦中的女孩!荒漠、草原、大山、峡谷、小镇......他恍惚,他迷乱,他摇摆,他清醒,他执著,他一往无前。根鸟在现实与梦幻之间成长,他以梦为马,度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这就是《根鸟》这本书的大致内容。

一开始,我有些迷惑,是什么,让他如此执著?仅仅是因为小时候的那个梦吗?然而,待我再阅一遍后,我愕然地发现:我错了!根鸟的执著,是因为他有一个扶持别人的梦想,并努力去实现它!正是因为要实现这个简单的梦想,他就一直走呀走,义无反顾地放弃了家乡的一切,放弃了米溪所有的优越条件,放弃了秋蔓,放弃了金枝!

啊,一个梦想的力量是多么大呀!海伦.凯勒因有梦想而创作出了巨作;贝多芬晚年虽耳聋了,可他却不放弃梦想,写下了不朽名作《第九交响曲》;霍金虽患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可他仍获得了沃尔夫物理学奖……

小时侯,我曾经有过一个自认为很神圣的梦想——长大想当一个作家。但是,在一次作文练习中,我精心构思的一篇作文竟只得了“及”!我失望极了,曾经追求的那个梦想变的黯然失色,仿佛离我是那么遥远。为了这,我颓废了好几天。有一天,我看书时无意间发现了《我的梦想》中的一句歌词——“只要有梦想,没有什么,能够挡住你前进的步伐!”这一句话一下子照亮了我的内心。渐渐地,我心中又重新充满了希望,心中的梦想又燃烧起来了!

我不能因此而放弃梦想!我怎么能因一个小小的挫折而停止步伐呢?我在心里暗暗为自己打气:去完成你的梦想吧!我,继续开始了追求梦想之路。我请教老师,学习同学;我观察生活,勤记笔记,坚持写日记。我还向《东南商报》等投稿。在一次次失败与彷徨之后,我终于迎来了梦想的第一缕曙光——作文得了优。我的文章频频被老师当做范本张贴在教室,继而,我写的《我得了第三名》在报纸上发表。最近,喜讯传来,在省“中行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郑文达四种,我荣获优秀奖……

在一刹那,我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我会成功,明白了为什么根鸟找到了梦中的大峡谷,同时,也明白了一些名人是如何完成世界巨作的原因!因为他们心中有梦想!梦想如前方的灯塔,指引着他们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寻“梦”之路,不断前进、前进......因为他们心中有梦想,就有了努力的目标和信心,就有了前进的动力,就有了无穷的力量,就永远不会害怕失败。正是凭借着这样的力量,故事里的根鸟,依靠着他的梦想,终于找到了梦中出现的那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

梦想是希望,人生因梦想才美丽,人生因梦想才五彩斑斓。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用心过好眼下的每一分钟,不懈努力,永不言弃,积极面对,必将书写出灿烂的人生!

梦想在彼岸等待着我们,不是吗?

根鸟心得 篇2

根鸟,顾名思义,肯定会有人认为它是一只无足轻重的鸟,可事实却不是如厕。“根鸟”是一本书的名字,也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

《根鸟》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紫烟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却一不小心失足掉进了大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为救她而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欢乐。

在书中,根鸟用自己坚强乐观、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战胜了寻梦路上的种种困难。他还用他那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揭示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坎坷中不断前进,在逆境中重获新生!

回首往日的点点滴滴,我猛然发现:现实生活中的我不及根鸟的万分之一。他做一件事,就算是受到了打击也绝不灰心,就算是遭遇挫折也绝不放弃,可是我呢?思绪将我拉回了半年前的那一天……

“接下来我们颁发艺术节获奖的同学,请报到名字的同学上台来领奖。……”广播里响起了老师的声音。当老师报完获奖的名单时,我没有听到我的名字。我从心底里知道:我失败了,我没有获奖。我一蹶不振,好长时间上课时都没办法集中精神。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自己当时的举动是多么的幼稚。

……

根鸟,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他决定用这些时间去追逐梦想。他成功地诠释了梦想的意义。他的一举一动是人类的奇迹……

根鸟心得 篇3

“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当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因为故事中的主人公根鸟让我无比的敬佩。根鸟是一个乡村少年,他在独自一人打猎时发现了一只雪白的鹰,但那只鹰的脚上绑了一张布条,布条上写着一名叫“紫烟”的女孩子对外界的求救。根鸟也从此踏上了寻找紫烟的路途。

虽然一路上根鸟碰到了许多的困难,但是他都一一用自己的毅力克服。根鸟在路途上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他并想过放弃,但他最终还是坚持到底,找到了那个大峡谷

我合上书本,闭目沉思。深深地反醒自己,我也感到很内疚。因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是那样的有毅力,是那样的坚强,从而坚持到底,取得胜利。而我?却一点也不像他。

我碰到困难时,并没有想着去克服它,而是要么躲避,要么干脆大哭。有一次,数学老师布置了一道难度比较大的挑战题让我们自己回家去想,第二天他会在班上跟同学们一起交流。可我一回到家,打开作业本,我一看那道题,我根本不会做。当时我并没有去克服这个困难,而是哇哇大哭,找着爸爸让他教我这一道题目

暑假里妈妈让我学游泳。起先,我认为游泳很好玩,不就是玩水吗。教练教了三四天,就不想学了。因为游泳很难学,又要练憋气,又要在水上漂浮起来,我觉得不想学了。于是我跟妈妈说了又说,最后妈妈被我缠得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让我别学了可是现在,我真得很后悔,因为班里每人都有一种自己擅长的运动,看我,啥都没有,假如世上有后悔药我一定吃一盒,继续学习游泳,坚持到底

《根鸟》这本书带给我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我们一定要有毅力,因为这样才能坚持到底,取得最后的'胜利!

有关哈姆雷特心得如何写


当我们在一些重要的获奖场合或者其他重要场合。都会不自觉地去发表一些走心的感言,感言可以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心得体会,如何写好一份优秀的感言呢?下面的“哈姆雷特心得”相关内容主题,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提供的,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心得 篇1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xx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而后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当他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心得 篇2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

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心得 篇3

悲剧是什么?并不单单是以悲惨的结局作为故事的结尾,而是以代表着希望的主人公的悲惨的结局,来揭示生活中罪恶,人性的泯灭,以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和流逝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和感悟,使人有感而发地赞叹,并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且能提高人们思想情操。

哈姆雷特是悲哀的。性格决定命运,他的优柔寡断注定了他的失败。身为王子,复仇变成他命运的枷锁,他逃不开,经受爱情和亲情的磨练,在猜忌和信任中摇摆不定。人和人之间只剩下了背信弃义、尔虞我诈,这使他的内心孤独而空虚,复仇之恨蒙蔽了他的双眼,一心想要夺回一切,却在千方百计中失去了本该拥有的美好。文中最著名的便是这豪情壮志的一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是默默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抓住命运奋勇一搏更加明智。死即睡眠,不过如此,这不仅体现了哈姆雷特的勇敢,对生死的坦然,更是作者莎士比亚在社会矛盾激化,动乱不安的年代对人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作者用一个王子复仇的凄凉故事,表达了对美好人性的追求,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对人文主义的憧憬,对现实中被欲望和罪恶玷污的人性的深刻批判。杀父之恨乃切齿之痛,在令其痛彻心扉的事实中苦苦煎熬,又在面对生命的价值中琢磨不透,他的担子很重很重,他希望在爱情中能找到内心的依靠,却又为了不妨碍自己的复仇大计狠心抛弃了心爱的女子。奥菲利亚是传统的中世纪欧洲女性的形象,她集合着当时女性的普遍特点,她的身上有一种知性美,深爱着杀父仇人的她 ,也在理性和爱情中两难,但从中我们看到了她的善良美丽,就像是星星,因为爱情而耀眼,因为爱情而陨落。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愤怒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愤怒,悲伤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悲伤,猜忌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猜忌,深情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深情,那哈姆雷特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是疯子,还是思想者、是实干家?或是厌世者、替罪羊?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

哈姆雷特心得 篇4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哈姆雷特心得 篇5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有关红日读后感如何写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红日读后感如何写》,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日读后感 篇1

这是一部充满温州大爱的影片,也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片,讲述了红日亭义工以高春梅为主,坚持夏日烧茶,冬日煮粥40多年的传统,帮助逃离家暴,灵魂扭曲的智障少年阿国,帮助他改掉偷东西的坏习惯,让他走上人生正轨的故事。

看着海报上写着我有一份温暖和你分享。以前和很多人有着一样的想法,温州人一定很会挣钱,特别有经济头脑。初次走进这座城,却是因《红日亭》这个温暖的地方,没想到这是一座有温度的城市,被称之为温暖之城。

观影前,我们来到红日亭,见到了孙兰香阿姨。同行的朋友,问了好些问题,阿姨总是面带微笑,用心的回答。话语间,感受到了阿姨舍不得这里,一句句习惯了,并不是无奈,而是放不下红日亭的同伴,和那群需要帮助的人。她的心愿简单而伟大希望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希望这件事情能继续传承下去。佩服她们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温暖有爱的传递。

影片中,高春梅和金阿婆常提起的马灯,孙阿婆那温暖的微笑,那吃不饱的年代,一碗粥,很解饱,也很香,层层引入,代代相传,将那份帮助他人带来的快乐继续传递。后来,高春梅在红日亭遇到偷钱的阿国时,选择了报警,当知道他是一个智障少年时,她想改变这个孩子的命运,将他收留在红日亭,即使被同伴们觉得这是引狼入室,她也相信阿国本性不坏,只是环境让他的灵魂扭曲,需要有人帮助他。金阿婆告诉她,你要觉得自己做对了,就坚持,不要怀疑。这句话对于高春梅来说太重要了。

对于阿国来说,拿不到钱就会被阿爸打,没饭吃。高春梅说,我给你吃饭,慢慢告诉他这不是拿是偷,是坏人,帮助他人才是好人,也许那一瞬间,他还不是很懂,但他的眼神,看到了希望。

坐在大榕树下,高春梅说看着我,是我把你带到这儿来的,不怕,慈母的温暖,让阿国慢慢的信任。用心的和他说道人是靠一撇一捺,相互支撑,才能构成。对于一个智障少年来说,明白会稍微缓慢,可行动证明他记住了高春梅说的每一句话。当遇到阿祥尿急,轮椅上不去的时候,傻傻的抱起,嘴里说着帮人,好人。当他知道捐款人的名字能飞上去后,他想把金阿婆临终的捐款也飞上去。他天真的以为那样,就能看到金阿婆的名字,却不知道给高春梅带来了多少闲言碎语。那一刻,她的心,得多痛。但她相信阿国,为了去寻找阿国,寻找真相,让她不得不忍痛暂时脱掉义工服。此时的阿国,在凭借自己的力气挣钱,帮助他人。高春梅找到阿国,问他金阿婆的钱在哪里,他嘴里念着骗人,金阿婆的名字没有飞上去。后来,刘建设的一句话点醒了高春梅金阿婆的名字没飞上去,金阿婆的钱却飞走了。果不其然,金阿婆的五万元就在大屏幕后面。明白事实的真相后,决定放弃赞助的陈阿伯也按约定在红日亭办了寿宴。阿国也把挣的钱全部捐给红日亭,看到自己名字飞上去,高兴地像个孩子。对于高春梅来说看到阿国的改变和成长,特别欣慰,也感到快乐。

温暖的传递,代代相传,丈夫张裕年的支持与理解,孙女张一凡的相信与陪伴,女儿的一句妈,你还没教会我,如何拒绝别人的请求,让想念妈妈的阿国投进了这温暖的怀抱。这一切让高春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也许就是最大的安慰,家人的支持,才能让她更好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记得奚老师在沙龙活动中说到,到温州第二天去红日亭施粥,感觉自己就像是那个人,瞬间进入状态,也许到那儿的时候,抛开所有标签,大家就是义工。一碗热乎乎的粥,一句暖心的话,温暖着一座城。

想想一路走来,自己也曾是被温暖过的人,是她们教会了我感恩,懂得了传递。就像奚老师说的,传播公益,也是做公益,希望这份温暖继续传递,也希望这部温暖的电影让更多的人看到。

红日读后感 篇2

今天,我正在看书。这时候,一本名叫做《红日》的书吸引了我。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他成功的塑造了高级指挥官沈振新、梁波的形象。《红日》主要讲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消灭了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故事。使我感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是纸上的一个个名字,而是一群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在眼前一样。

我们的祖先经过半年的苦斗,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中午,把蒋介石最大的一张王牌七十四师,彻底毁灭了。他们抛头颅、撒热血,为的是把红旗插上孟良崮的顶峰,为的是让全中国人民摆脱蒋介石的统治,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今天,我们不仅过上了幸福安康的好日子,而且还有了读书的好机会。可是,有许多人不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各种不良习惯在他们身上出现,比如说: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好好写作业、着迷网络游戏。我只能说他们没有珍惜这个读书的机会,可是,祖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机会,我们怎能不珍惜呢?

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珍惜祖先为我们争取来的读书机会,以后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地努力读书,不辜负祖先对我们的期望!

红日读后感 篇3

有一位圣人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行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书给人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给人们铺好前进的道路;书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美好的记忆,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假期里,我读到了一部经典的著作,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介绍这部红色书籍《红日》,它堪称我们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的书籍。

《红日》讲述的是我军与蒋介石匪军300万军队的诛死搏斗,最终,我军成功得歼灭了强敌王牌军74师,孟良崮山头终于恢复了以往的平静。这段不朽的历史将会永远记在我们心中,这本书把每个人每件事都描述得生动形象,栩栩如生,字里行间里流露出战士们对敌人的无比憎恨之情。

这本书一共分为十六个章节,其中我最记忆犹新的是第七章节,它讲述的是我军与敌军36师的战争,这次站役被称为莱芜之站。这场战役是本书中描写得最激烈的一部分,英勇善战的革命战士们将敌人的营地一步步地攻破,敌方残兵败将统统歼灭,给予敌人最沉重的打击。我方战士们作战勇猛,但损失也很惨重,他们拥有着舍生忘死,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最终,敌军五六万人被我军俘虏,有八万多人被我军歼灭,并活捉了师长李仙洲,迎得了战争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她永远是我们中国人最坚强的后盾。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人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它是伟大的共产党员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的血,牺牲了那么多的生命,我们应当铭记历史,砥砺前行。

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面临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更应该勤奋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我们的肩上扛着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红日读后感 篇4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状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国民政府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但是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小米加步枪,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将军,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红日读后感 篇5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非常敢于打仗。比如:参谋长说:“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又叫我们留下来!”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先走后走不是一样!现在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他时刻希望能冲锋在前。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国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副军长也在这里!”“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我非常感谢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战壕,什么是刺刀。“战壕”就是打仗用的地沟,“刺刀”就是装在枪头的用来格斗的兵器。我还知道了现代军队中的指挥员有: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真是收获不小啊!

我们今天的幸福时代,幸福生活都是用烈士们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我曾是个军人,所以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今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情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大量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况还有多起……今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集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己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只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天,我们大家能在一起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美好。

关于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精选7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关于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精选7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1)

巴克被狠狠地揍了一顿后,这里又运来了其它的狗。一个一个都被那个矮胖子收拾了一顿。许多够都被别人带着,轮到巴克了。一个身材矮小,形容枯槁的男人把巴克带走了。巴克看见钱在佩罗和那个爱胖子转手时,就知道自己又被交易出去了。从此,巴克有了新主人:佩罗和弗朗索瓦。

巴克和新来的够柯利去看其它狗。一个是伪君子斯皮茨,一个是闷闷不乐,愁眉不展的戴夫。戴夫只知道吃和睡,对其它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当它们坐的船“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像着了魔似的颠簸起伏。这样的情形让巴克和柯利都吓得发狂,但戴夫只是眼睛挣开了一下,打了个呵欠,又去睡觉了。

在迪亚海滩的第一天,巴克很诧异,它已远离了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这里,到处都是野蛮的争斗,一点也不安全。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从此,巴克必须改变生活习惯。这里的够充满了野性,一不小心就会丢失性命。巴克的野性慢慢复苏。我想,巴克面对着狼一般的'狗,会逃避?会攻击?不过巴克总有一天会野性大发,到那一天,巴克的命运一定会改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2)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 “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 荒野生存 规律和竞争规律的 雪橇犬 ,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习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 · 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3)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句话的含义,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

狗的祖先是狼,狼属群居动物,单独行动是做不了任何事情的。而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首领,所有狼会对它绝对服从,也不会自相残杀。狗也一样,它潜意识里把自己的主人当做自己的首领,因此对主人的朋友,亲人也会友好,把他们当自己人。而狗的防范意识也很强,决不允许陌生人闯入自己的领域,在自己主人受到威胁时连陌生的狗狗也会攻击。这是它的天性。

巴克从小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但在它四岁时,被家中的一位仆人偷出来并卖掉了,沦落为人类赚钱的工具,从此,它的一生命中注定要坎坷……

巴克从“国王”变成了拉雪橇的狗,在棍棒下忍受疼痛的它,懂得了应该服从现实,它渐渐变得狡诈,它的野性也开始慢慢复苏了。同时,它也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艰难的工作中,巴克也凭着自己的能力,占领了领头狗的位置,而它的野性也在不断被经历所唤醒。虽然巴克在狗队中是领头,但在人类严重,它并没有地位,没有关爱。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的出现。

在巴克生命垂危的时候,是桑顿救了它。他们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使他们感情加深,两人互相关爱,互相照顾。巴克与桑顿就这样结成了好朋友。巴克一边陶醉在桑顿给它的幸福生活中,一边向往着森林中无拘无束的生活,它?在两边徘徊着,犹豫着,可命运还是帮它做出了选择,它最终走向了狼群……

像巴克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重重困难,该面对的,我们绝不能逃避,因为逃避就证明我们懦弱。只有勇敢面对,生活才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4)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花了4天的时间看完,我的感触特别深。这本书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狗,是以它的视角展开描述,让我们可以很好的了解动物的内心世界。

布克它是法官米勒家的狗,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后来被狗贩子卖去成了一条被奴役的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中布克和其它队员们同甘共苦,最终成为一条优秀勇猛的雪橇犬。在布克危险时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桑顿被害了,布克替它报了仇。最后它听从内心的生活步入狼群。

在这本小说中布克经历了好多主人,有让它过上养尊处优的,有让它拉雪橇的,有拿铁棒残暴毒打它的,也有帮助它的。看到这里,我想放声对那些帮助它的人说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也会回报你的;对那些伤害它的人们我想说动物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我们不能这样对它。布克它从养尊处优到回归荒野成为群狼首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只要像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5)

在这个暑假我和妈妈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吧!首先我要告诉大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犬,他从小在米勒法官家长大,它从前的生活过的很开心,后来,米勒法官院子里的园丁把巴克卖了,然后巴克被一次次的转卖,后来巴克成了雪橇狗,佩罗和佛朗索瓦是巴克的新主人。在那里,巴克与同伴们生活的很快乐,有是也会发生一些战争,比如巴克与斯皮茨的战争,最终巴克赢了,它取得了领头狗的位置。自从巴克当了领头狗,这让佩罗和弗朗索瓦大吃一惊,巴克的表现非常出色。有一次。巴克它们被卖给了一个毫无经验的人。它们的新主人要去冒险,就是去快要融化的冰面上走路,它们的冒险没有成功,就陷入了水里。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桑顿就被收养了巴克,最后巴克的主人是桑顿。巴克和桑顿过着快乐的日子,最后巴克与一个狼群接触,之后成了狼群的领袖,过着快乐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要学会坚强,战胜自我,像巴克一样努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6)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7)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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