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读后感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11-29 00:30:36 阅读数量:

[精华读后感] 《史记》读后感(篇一)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华读后感] 《史记》读后感(篇一)”,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我非常喜欢《史记》这一本书,因为它不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史记》的作者是汉朝史官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谈最开始著作《史记》。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继续著作《史记》。但是有一次,因为李陵事件,汉武帝以侮辱皇帝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大牢,服了“宫刑”(割掉生殖器官)。受了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了著作《史记》!司马迁的事让我感到:“没有博大的胸怀,是不会有大的作为的!”如实记史。

《史记》是一本史书,记述的是自皇帝以来3000年的历史,共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有130篇,52万多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大禹治水》等等。

《史记》是一本在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史书,如果没有《史记》这一本书,估计没有《史记》,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原来的历史。

《史记》是一本举世闻名的史书,仍在传授着历史的往事!【Jzd365.cOm 迷你句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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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800字(一)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读后感3篇


《史记》读后感(1)

《史记》是司马迁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纪传体史书。上至古代传说黃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用,时14年,才得以完成

出自《史记七十列传》的韩长孺是个友好大度、为国分忧的人。

在窦太后责怪梁孝王不接见梁国使者时,韩安国用巧计将误会解除,于是韩安国受宠,名声也日益显著。但好事不长,他因犯罪被判刑。田甲侮辱他,但他也并没生气,等他恢复官职,也只是幽默地讽刺了一下田甲,最后友善地对他。

当公孙诡和羊胜要造反时,韩安国进宫见梁孝王,用感情牌让梁孝王交出他们,最后韩安国又因犯法丢了官。

当匈奴前来和亲,朝臣都觉得不答应而发兵攻打,韩安国分析了一下匈奴的利害,于是,皇上便同意和亲。可和亲第二年,匈奴用材去利用边地之民,于是皇帝派遣聂翁壹做间谍,可惜最后被单于识破计谋。

韩安国最后被渐渐排斥疏远,又因为领兵驻防被匈奴所欺,内心愧疚抑郁,终而吐血而死。

韩安国的一生也许算是幸运,但结局却不然,他有廉洁的品行和端正的行为,也有很多巧妙计谋为国分忧,可算是人才,可惜了一步错步步错,吐血而亡,可想而知内心多么惭愧于国,这是一个多么爱国的君子啊!

《史记》读后感(2)

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写了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的发展历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

《史记》作者司马迁为写此书经受磨难。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催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的打击。然而,当他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他不能轻易毁灭自己的生命,司马迁废寝忘食,耗尽心血,终于完成了《史记》这部浩繁的巨著。

著名人物像威风八面,叱咤风云的秦王;像骁勇善战,无敌一生的飞将军李广。

也恰当地评论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一心为民的,受到热爱和赞扬,反之则被唾弃,和我们常在电视上看的那些贪赃受贿的官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大相径庭。

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唐太宗也说: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史记为我们生动形象的展现了波澜壮阔的社会画面,还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让我们从历史中明白道理,揭露丑恶行为,歌颂高尚的品德。

司马迁也算有个性的人,在这样的话语之中,我们能窥见,进而理解他的传神之笔。例如,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有英雄相。就连当时的恐怖分子,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连李斯这样的奸人,也有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脑补一下,挺伤感的)。大人物跟小人物一样。

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都在《史记》中写的详细至尽。还有让我惊讶地就是在两千多年前的西汉时期,就已经诞生了经济学的雏形,有了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经验!司马迁在这时就提出了天下熙熙,皆为利写作业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明晰之言,一语道出千百年来芸芸众生世世代代真正追求的,真正的基础。一切梦想与空幻都要建立在那坚固宽厚的地基,就如搭积木不是从上往下放。

反过来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美好。不用担心发生战争,不用怕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环境中,我们更要努力学习。

《史记》读后感(3)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史记》读后感四篇


导语:读了《史记》,各位有怎样的感想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史记》读后感四篇,欢迎各位参考。

《史记》读后感一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史记》读后感二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读后感三

在许多本老师规定的海量阅读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史记》,因为它的里面有一个个能改变人心灵的历史故事。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汉朝的太史令,我很佩服他,首先是因为他能博览群书,归纳出这么多的历史故事,是很了不起的。其次是因为他能在富有哲理的历史故事后,加上那几句振奋人心的话,真是让人无法挑剔,赞叹不已呀!

在《韩信被杀》的故事之后,太史公写道:假使韩信能够谦恭退让,不夸耀自己的功劳,不自恃自己的才能,那就差不多了。我以前一直以为韩信是一个英雄,原来他也有狂妄的一面,让我重新认识了他。从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才能的人,既然已经显现出了自己的光芒,就不要太骄傲,不然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史记》里有许多这样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这本书振奋了我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启发了我的人生,还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的心灵!

《史记》读后感四

一直在想这是怎样的一位史官:文直,事核。洋溢着油墨的书香让我无法想象那些刻入竹简的坚韧,但那不虚美,不隐恶的文字仍向我展开历史的长卷.那些封沉的记忆在摇曳的光影下若隐若现,跨越无限的时间和空间我看见了英雄项羽的懦弱,瞧见了小人刘邦的伟业,了解了将军的小肚鸡肠,倾听了易水的萧萧哀鸣。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记忆中那些闪耀的光芒,在此处早已褪去了圣洁.这里没有十全十美,只有一位位站在历史浪尖上的伟人。“人”一个多么难得的称呼.向所有的人呈现“君权神授”的可笑。在他的《史记》里,没有皇帝,没有将军,有的只是刘邦,李广。或许刚才的话错了,这《史记》本身就是十全十美,完美的无懈可击。因为它有司马迁的秉笔直书,因为它有司马迁的坚持真理。他做到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我看到了那位长信灯旁紧紧抱着孤单用心写下文字的身影。

听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那最亮的一颗会是司马迁的眼睛吗?我抱着《史记》走进两千年后的历史。

史记读后感(3)篇


文章不全,少了很多列传,所以不能给满分。比起史记原文,此书文笔上自然要逊色一些,不过也更让读者便于好理解,也弥补了一些我原先对人物的理解不足。

好久没读书了,再翻开史记的时候我竟似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史记里收藏了太多先人的智慧,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也正是中国历史长河中最精彩的一部分,乱世之中,诸侯林立,英雄辈出。那些敢爱敢恨的相国,君子,刺客,让我很容易联想到近代流行起来的侠客思维,我猜想或许正是这些真实存在过的英雄给后世的作家以启发。

唐太宗曾为魏征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看到过很多笔者对这句话津津乐道,但我想说史书存在的意义可能远远不止于此。简单来说,我在史记里学到最多的是两个字:做人。做人的智慧,做人的勇气,做人的坚韧与隐忍,做人的霸气与豁达,我都能里面找到典型的代表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是我所崇拜的英雄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当然,里面也有一些反面教材,但教育意义也更深刻,比如吴起杀妻求将,韩信卖友求荣,商鞅不知感恩,他们都为人中龙凤,但也都为他们做人的不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感谢司马迁写下了这本旷世之作,不愧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霸王乌江自刎,不免英雄气短。

仲尼周游列国,虽不得志,最终却能乐安天命,随心所欲,终成至圣先师。

豫让漆头吞炭,斩衣复仇,士为知己者死。

伍员倒行逆施,大破郢都,只为鞭尸平王,或是快意恩仇。

公孙忤臼与程缨择难之事,前者献出自己的生命,后者献出自己儿子的生命,只为赵氏孤儿?

勾践卧薪尝胆,尝粪理疾,知耻而后勇。

陈涉一介草民,以鸿鹄之志抗暴秦,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范雎惨遭陷害,假死偷生,远交近攻,成秦帝业。

屈子忧国忧民,却遭贬斥,宁投鱼腹,也不愿与世俗同污。

……

一篇篇传记读下来,心湖荡起波澜,是那些古人一一掠过。

太史公司马迁不惜选择遭受腐刑苟活,也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最终写下了这本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有幸得以一窥古人之一二,他们或忠义,或忍辱,或用舍行藏,或满腔热血,或敢爱敢恨……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史记》,二十四史之首,在中国是知名度最高的史书,上至耄耋老翁,下至总角垂髫,家喻户晓;太史公司马迁则是最伟大的史官,将史书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打开这本书,是带着非常高的期望。

本书主编用白话文基本为原文做了注解,选取了《史记》中的本纪、世家、列传中的部分,为读者降低了不少阅读难度。相对来说,如果是对历史年表和春秋战国时期有一点了解读本书趣味性要大一点,阅读难度也要小一点,可以节省不少时间。读本书最大的乐趣,即是与印象中中学时代课本上的经典历史事件作对比。书中不少章节是中学语文课本的文言文,以前是以学生视角,现在则可以换一种方式,感受一下异同。

如果有时间,可以与原文比对阅读,想必又是一番情境,本书的翻译基本来源于原文,还是保留的不错。好好读一读原文,一是揣摩一下太史公下笔时的视角与心情,二也可以体会一下中华民族这些流芳千古的帝王将相的平生事件与高尚情怀。

穷天人之际,通古今之谈,成一家之言。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精华篇】


第一章 伊甸园

这本书是梦和智慧的世界,它唤醒了我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以及对人生终极意义追求,同时也映射了个人生命的短暂和来不及珍惜与伤感。

首篇---伊甸园,直面你是谁!你从何处来!无从回答的拷问,让我也陷入思索!我思故我在?我存在吗?还是在这个特定的空间的相对存在?多年以后归于湮灭,曾经渺小的我,又存于何处呢?前天有人说过缘起缘灭,终究空无,我异常不愉,终究想有点价值的存在过,好比雁过留声,人过留痕,该留哪种声音?哪种印痕?回望30多年过去了,几乎都泡在西湖里,沉浸在西湖龙井的茶味里,早已是井底之蛙。2016年我该去看看这个真实的世界了,要像苏菲那样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一下我自己,去发掘吧一下我还有那些潜能,重新认识,重新出发!

第二章 魔术师的礼帽

我没水平写《苏菲的世界》的感悟,要回到苏菲的的世界哪个单纯的年纪,想象着她对世界和宇宙那困惑般的眼神,着实是困难的。生活在马克思毛泽东的哲学体系里,正确与否的评断本身已经支离破碎了,何况对西方哲学更是一知半解。半百的人生,与芸芸众生的凡人一般,在梦想和现实来回穿梭,一旦接近现实,梦想如华丽的肥皂泡破灭得很快。思想变成了奢侈品,目前也所剩无几了吧!

今天拜读第二篇《魔术师的礼帽》,才知道我早就被桎梏在狭小的空间里,失去了探索宇宙真相的思维。记得看《星际穿越》时,我曾激动地感觉到与主人公一起走进子五维空间,看见他的小公主满负疑惑但十分坚定的等待着天外星空传输拯救宇宙的奥秘。那段电影情节如迈克杰逊唱的巜颤粟》,激动并震撼。在苏菲看来,宇宙就像是一只被魔术师从帽子里面拉出来的大白兔。大白兔不知到自己是什么,可是却不经意地感染了苏菲要沿着兔子毛皮中的每一根细毛往上爬,才能见到魔术师的真面目,大部分的普通人早就深入兔子的毛皮里层,躺在最舒适安逸的地方享受着面包牛奶,终其一生。到今天为止,如何选择?我与苏菲一样,同样需要哲学的思辨,好奇地往毛尖的方向爬上并亲睹魔术师的真容。有两个结局等着:顶峰的真容只在表相,浩瀚的宇宙还有更多问号去寻求,而那个令我梦随牵绕的魔术师会对苏菲和我展开怎样的面容?另外的结局更悲催,爬不上坠入深渊,连中间安乐舒适的暖窝都被人占了位置。做惯了多少年的凡人的我,那有资格做少女的苏菲,每天醒来,都在处理着与生活工作情绪等相关繁琐的事物,偶尔还要与闺蜜们喝茶、吃饭,矫情的发发牢骚。苏菲的好奇此刻在我心里泛起涟漪。重拾重读,我应该再去探索怎样的结局,做怎样的白日梦,也算是苦中作乐一番。

合上电子书本,还是感悟到了苏格拉底哲学思维:世界上的真理存在于人们的内心深处,有时只不过人们把它忘了,需要助产一下,当然助产士不能替别人生孩子,所以要获得人生的真谛还得靠自己。西方世界大多认为追求人生真理是生命的终极目的,所以自由为前提,自己独立思考为手段,当然不走前人路很容易付出代价,值得吗?而对中国传统文化来说,人类作为一个个体的利己天性与身处社会中的生存矛盾,需要权衡利弊的。我暂时也只能臣服在权衡利弊下。

第三章 神话 - 民族精神

阅读量不大,希腊神话对我来说是很模糊的,至多也就是带着翅膀的天使在云顶里飞翔而异,没有更深的了解,以至于读着有点小困难,脑海里出现是宙斯,诸神之战电影镜头,写不出,搁笔。今日,在联合银行等候一个多小时办事之际,突然想到中国的神话,浮想联翩后,有了感觉。

中国的神话故事最经典的有后裔射日、牛郎织女、 梁山伯与祝英台、许仙与白娘子、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从故事的形式结构上、语言的叙事表述上、思维的想象拓展上、思想的内涵容量上,古代人民用大胆、解放、丰富的想象力,创作了如此美妙的神话故事。每一代人都又掺融进自己的思想情感、虚幻想象和希望寄托,使神话故事随着时代的变迁更具有合理性和存在的现实意义。

神话传说的本质是具有历史的传承延续和鲜明的民族性。汉族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和蒙古族的阿力布神话故事是决不会混淆在一起的,因此,神话是民族精神的凝聚力。神话传说决定着民族风情,而民族风情又决定了民族习惯,民族习惯贯穿于每一个民族的思维与生活的铁链,很积极的起到了思维定势与生活模式的固化作用,它从不喜欢任何人对它不礼貌的触摸和改变它的形状。神话传说本身也是一个民族情结,它歌颂善良、崇尚勇敢、同情弱者、仇恨邪恶、赞美爱情和向往美好生活,这种潜移默化的教化之下,每个民族的人民也都十分喜爱自己民族的神话传说。

放眼世界,任何一个强国或者正在成为强国的国家无一不是民族精神强盛的国家,更多的还是源自于民族精神文化底蕴。民族精神文化底蕴虽然离不开历史的传承与积淀,可至关重要的却是及时汲取外来精神文化之精华,大胆改革自身历史积淀和传承之中的弊端,做到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用它山之石,工我喜爱之美玉。我想汉族一定会振兴的。

第四章 - 自然派哲学

泰勒斯,古希腊第一位自然哲学家,认为水是万物之源,是一切生物生存的物质基础。地球上几乎所有生物的体内都含有水,都会因缺水而死亡。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讲,生命就是水,水就是生命。

第二位哲学家安那西美尼其斤认为,这个世界的本源是气,这点跟我们中国人的看法非常接近。在《黄帝内经》里中医最早就认为这个万物是气,因此我们到今天讲人体还是只讲两个概念---气和血,所以可以看出古希腊早期哲学家追究世界本源的这个想法跟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接近。

第三个位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则认为这个世界的本源是火,所有事物都是流动的,没有任何事物是静止不变的,因此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恩培多克里斯哲学家认为世界不是一种物质构成,而是由水、火、土气四种物质构成,他是唯物反映论的鼻祖。我们的感知是一个类似于真空的管道,外物直接投射进来就行,他甚至认为知识就是这些流射通过我们的感官进入血液,然后在心脏搅拌以后形成的就是知识,与中国人说心里想是一模一样的概念。

而同时代另外一位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也认为世界不是由一种物质构成的,但也不相信是由恩培多克勒说的四种物质构成,他认为这个构成这个世界的本源叫种子,就像一粒种子撒在土壤里可以长成大树一样,那么这个世界本源一定也有一颗种子。

直到自然学派最后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德漠克利特提出了原子论,认为这个世界的本源或本体根源是由原子构成的,才被科学认证后得到认同。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精通的,大师们在教苏菲以哲学的方式去进行思考,我也在阅读中感同身受。

第五章 - 命运

我好奇,14岁的苏菲怎么能消化巜命运》这样的主题,至少我已经历了欢乐和挫折,体会过命运的变奏,稍有感悟,翻阅此书还是需要时间的,苏菲怎能塞的进这说不清道不明的幽幽?

冷静回忆逝去的半生,犹如上溯一条绵长的河流,半百的我仍然对《苏菲的世界》这本充满好奇与惊喜。不是经常听到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不是都认同性格决定命运之类?不是经常有人去算命,更有宿命论的命中注定等等。被命运捉弄时的我,基本的选择是小喜爱地退缩与逃避,不是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毕竟不能拿鸡蛋碰石头;满足安乐时的我,又相信感恩带来的好运 ,更加笃信命运的好坏与自身的努力有着莫大的关联。不长的生命过程,演绎粉无非悲喜两剧,一片喧哗,终归淡然。如何经营盈亏得失,需要知识、技术、手段,每个人都是亲自操盘着。我悟性晚开了,认为:生命不过是上苍借你一用的资本,不在于长而在于精。碌碌无为肯定不行,积极进取彰显自我价值的人生才算精彩。可是马上发现,那些没有精彩人生的一样走过来,现在又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健康的赛事,这又怎么解释呢?前面已经清零了(积分有的),到底谁是人生赢家还真不知道,没有答案!

一盘棋,下错了,至诚的悔意还可以重下一盘。人生短短几十年,谁也逃不过命运的安排,这盘棋选择认真下还是随遇而安?估计口是心非的答案一箩筐吧!那么命运又是什么?是我的追求?我追求过什么?一份彼此相爱的家庭结构?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一份难忘的经历?有不追求金钱和名利的人吗?没有权力,又怎能为理想奋斗?是什么,才能让我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在心中对自己说:我追求过,我没有后悔过我的追求,这就是人生吗?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它又是万万不能的。这是什么话在激励我走向终点?权利的诱惑在人之初性本善面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那颗鲜红地心悄然与不经意之间,被一层薄纱轻轻地蒙上了。 这是错?什么才是正确的?至少,苏菲的脑海塞不进这些!如果苏菲到中国来生活会有怎样的结果,这位单纯的14岁女孩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不妄测了,真实过好自己的每一天吧!

[精华]红与黑读后感合集四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华]红与黑读后感合集四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是于连执着追求幸福的热烈的心,而黑则是残酷的现实和社会。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了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马蒂尔德)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级阴谋的牲品。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而且,我也不认为他完全是个利欲熏心的人,于连有一颗深邃的心灵,他不爱财富,否则他就会接受好友傅凯的提议去做一个木材商人,那样的话对他这个草根出身的人无疑是发财的最佳途径.他的奋斗,归根结底是为了证明自己.

有人人认为,于连完全在利用侯爵小姐,我不这么认为.若仅仅是利用,他何不答应俄国的柯拉索夫亲王,与他的表妹结婚,她岂不比侯爵小姐身份更显赫?在后期侯爵小姐不爱他时,他如果丝毫不伤心,以他的头脑难道发现不了欣赏他的元帅夫人只要动动嘴便可让他得到梦寐以求的主教之位?

于连执着的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只是他用错了方法,也没有真正理解幸福的含义,在他被送上断头台前,他和德瑞纳夫人在一起的一段日子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实际上,在生活中,没有追求是不可能的,只要在执着追求的过程中不时的驻足停留,欣赏一下路边的风景,就是幸福;又或其实在追求的过程中,保持一种平和的心境,那就会感受到幸福了。切记,在追逐的路上,我们不能迷失了自己。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精华]《雪国》读后感(5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华]《雪国》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雪国》读后感【篇一】

许多书,尤其是经典的书,你肯定不能只读一遍,因为只读一遍是绝对不能完全体会其中意味的。川端康成的《雪国》和《湖》都是这样,起码对于我是如此。川端康成告诉我,不光是有情节就能够叫小说,虽然《湖》绝对不缺少情节。

不知道其他日本作家是否也是这种风格,比如我早就听说的夏目漱石。我清楚,川端康城这种写法,是我无法驾驭的。无论《雪国》还是《湖》,都有一种清冷清冷的感觉,让我头脑里不断出现冰雪覆盖的富士山,请原谅我对日本这个国家知之甚少。

一开始接触到银平这个人物,以为他真的是个逃犯,而且是个有些变态心理的逃犯。不过,这只是受作者亦真亦幻写法的误导,这种写法在后来描写银平心理时,多次出现。我不喜欢银平,虽然我曾跟随作者的叙述试图理解他,却只是同情,而且很短暂。我想,作者如果知晓,怕是难免失望吧。银平投入过爱恋的女人,弥生、久子、宫子(只是跟踪过一次,算是爱恋过吗?)和后来的町枝,都只能是他可望不可即的,所以他只能意淫、只能跟踪。从这一点上来说,银平是悲哀的,也是卑贱的。这几个女人中,久子是爱过他的,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愈发地觉得银平猥琐。如果银平和久子的感情被我知道,相信同久子的好朋友恩子一样,我会极力劝阻的。我不一定会告发,但一定会死谏,一定很想保护久子。后来才知道,恩子在久子的问题上表现得这么强烈,是有自己的目的。恩子的家境不怎么样,希望得到久子家的资助。但是我,仅仅是不希望这种感情的发生。内心里,我也不是接收不了师生恋啊,就是觉得银平和久子的感情很畸形。因为久子是豪门小姐,银平只是个高中国语老师?似乎不是的。也许因为久子家境优越,真真是纯洁善良,爱的时候认认真真毫无保留,可是银平是个有不堪过往的人(当时我并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后来的确是印证了,他和娼妓有私生子,却很随意地抛弃了。),那样的银平配不上这样的久子的感情。

还有一段感情,我也觉得不堪,自然是宫子和野田先生的。相差很多岁数的老少配,的确在我的接受能力之外。但是,康成为什么要把野田对年轻女人和年轻女人的身体的依恋描写得那么仔细呢?看得我真的觉得恶心无比。老男人真的是可恨,可是年轻的女人能够容忍的原因是什么?真的仅仅是钱吗?

我不得不说,川端康成其实是讲故事的高手,哪怕《湖》并不需要以故事取胜。整篇小说,围绕着银平展开,但是其中银平和弥生、银平和宫子、银平和久子、宫子和野田、水野和町枝、银平和町枝…这么多条线有平行有相交,川端康成处理的游刃有余。我很害怕去阅读线太多的小说,《湖》读下来,一点儿都不觉得杂乱。作者真是高明!更难能可贵的是:你以为只是这两个人的故事,其实竟然还有别人的故事在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原来这个世界真的很小!而当你以为谁和谁还有故事、还有交叉时,其实是你想多了,这个世界虽然小,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终其一生,很少能踏出这个圈子。

《雪国》读后感【篇二】

《雪国》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川端康成的作品,《雪国》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风景如画的北国景色与主人公的内心融为一体,《雪国》整体给我的感觉是平缓而抒情的,但《雪国》里有一个地方给我的冲击力特别的强,也是我认为整部中篇小说的高潮,便是叶子在一场大火中逝去生命,驹子那悲痛欲绝的神情,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叶子的死亡预示着一种幻想的美好人性的破灭,川端康成笔下的叶子是一位善良又洁身自好的女性,其实叶子和驹子在小说里面临着一场相同的生活处境,但叶子从始至终也没有沦为艺妓,显然作者把叶子和驹子进行了对比,驹子是“实”的,那么叶子便是“虚”的,面对那样恶劣的生活环境,叶子又怎能独善其身,洁身自好呢?这只不过是作者对比驹子产生的美丽幻想罢了,因此川端康成对叶子的描写其实并不多,用了一种淡化的处理方式,你可以感受到这个人物的存在,但又不能过多的了解,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虚无飘渺的感觉。

驹子是《雪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驹子从一位社会底层的乡村女子,最终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完完全全的沦为了一名艺妓,驹子以其说是为未婚夫沦为艺妓,还不如说是生活的压力,把她一步步的逼上了这条路,如果像叶子那样生活,可能只能是提前的死亡。驹子渴望“正正经经”的生活,渴望美好而真正的爱情,希望找一个爱自己的丈夫。她对岛村是有一种期待的,而这种期待在驹子身上表现的越来越强烈,但驹子的这种愿望破灭时,最终便是驹子人性的毁灭,驹子的刻苦学习,勤奋练习三弦,读小说等等努力,都是徒劳无获的,不能让她的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岛村虽然对驹子的遭遇有着同情心,但早有妻子的岛村无法实现驹子的愿望,虽然驹子热烈般的爱着岛村,但岛村最多把驹子当做是朋友罢了,只是他在旅途中无聊消遣的玩伴,在驹子身上展现了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渴求和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岛村身上展现出一懒散、懈怠悲哀着生活在虚无中,岛村和驹子对于生活的态度是完全的不同的,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也从侧面烘托了驹子身上所具有的美好的人性。

川端康成在《雪国》中运用了西方的现代主义和日本传统文学的多种艺术手法,创造出了一种悲中有美、美中有悲的独特意境。

《雪国》读后感【篇三】

川端康成是日本现实主义文学的一员,他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特质。其作品《雪国》是一本讲述日本寻常人家在一段旅行中发生的普通平常的事。通过这样的故事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微妙的关系和复杂的内心情感世界。

在《雪国》这部作品中,描述了一位自由撰稿的舞蹈研究家岛村在一次机遇中认识了当地的一位艺妓后的情景,那时所谓的艺妓就是平时在家里做些平凡的家事,过着极为普通的生活,待到被召唤时就立刻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地道的艺妓,有的时候她们在客人的旅馆内一起歇宿,大家坐在火盆旁闲聊一些家常,很自然地同客人们熟悉起来,而后,当她们看到男人们穿着棉睡衣就寝或起床时便会给予精心的料理,驹子就是这种地方艺妓中普通的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逐渐的熟悉起来,并且经常见面。

这部小说重点在于其文字的感染力的成功。通过岛村和驹子之间的对话及其之间的关系的演变,极其丰富的表现了其文字的浸透力。在这样普通的生活场景中,充分的显现了日本的民族特色文化,将这些特殊的食物连接起来,组成了一个个唯美的画面,给人以丰富的想象力,甚至还会有情感的共鸣。

作者通过“雪”这样的事物,来表达在日本所说的美学的体现。从这些文字中我可以看出作者的一种平静的心情。人物中岛村对于叶子的印象比驹子还要深刻。叶子的出现和逝去,那是一种从静美的状态跌落到凄美的情景。

总而言之,这部小说是川端康成对日本传统文化的担忧,即营造了雪国这样一个唯美的环境来寄托自己对日本文化及其传统美学观念的情感。整部小说都体现了川端一种孤寂的心灵,表达自己的一种终极理念。

《雪国》读后感【篇四】

《雪国》这部作品以他独有的那种清清淡淡,含含蓄蓄的情感,或是暗暗的哀伤,或是羞羞涩涩的爱慕,或是淡淡的凄凉,深深地打动着我们,而且这种打动是一点点,一丝丝,静静的,轻轻的,流入我们的心田。看完《雪国》掩卷沉思,慨叹驹子和叶子命运的不幸。

如若初见,便不如不见的好,驹子与岛村的相见便是如此。初见时,刹那间便是永恒。驹子为岛村的见识与明朗所深深折服,从此心中的爱慕之情便油然而生。岛村因欣赏舞蹈艺术而与驹子成为知己,驹子的热情也为岛村心中的凄凉阴影带来了一丝温暖,犹如冬日之骄阳融化冰雪一般。

驹子是雪国里悠悠飘零的雪花,在半空,这般冰艳动人,带着寂寥的哀伤让人怜爱不已。可是雪花永远只能是雪花,她的身份是艺妓,她的命运已经定格,纵然努力去摆脱,却也只是徒劳,正如小说里写的:驹子的生命是徒劳的,你只能看着这哀艳美丽的雪花悠悠地飘到你的眼前,于是你忍不住心动,用手去接,然后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在你手中慢慢地消融,而你却什么也做不了。岛村是雪国里独自飘零的孤叶,在风中,这般孤寂凄清,历尽人世沧桑和炎凉世态,养成了一种孤独沉默的性格,对于世事采取漠然的态度。纵然及力去追寻内心,然而却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总体来说,《雪国》的情节并不复杂,主要围绕三个人物驹子、岛村和叶子来展开。尽管如此,川端康成的语言却给人一种凄凉无奈之感。驹子的无力,令人伤感无奈。驹子的存在就是这样微不足道,在岛村的心里是,在雪国也是,从这个意义上看,她代表着雪国。其实,驹子的形象随着叶子的死去而幻灭,她悲凉的喊叫声意味着最后的挣扎,但却依旧无力。她——注定不能摆脱命运,雪国的凄冷已成宿命。

《雪国》读后感【篇五】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下。岛村已经到达了雪国。

回想起自己好长时间的一段忙碌似乎也要停了下来,接下来就要从肢体的忙碌回归到灵魂的活跃中,以后长达半年的时间应该可以同书籍为伴,为此感到很喜悦,特意在网上买了七本书籍,希望这些书籍带领自己的灵魂走在路上,或许此时的我也在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到达的是另一片国度。

雪国的开篇就将我引到了清洁、寒冷且孤寂氛围里,这样的氛围易于使自己安静下来,头脑开始组织画面,一片白茫茫的雪地。这本书不像一本通俗的读物,读的不是很懂,很难体会人物的心里情结,似乎和以前读过的《百年孤独》很像,虽然不是很懂,但读时心里却特别的安宁,或许读书除了获得思想的东西外,这种安宁的氛围也是另一种体验。

书中主要讲述了岛村和驹子故事,驹子是岛村到达雪国后认识的一位艺妓,驹子很美,尤其是在这纯洁的雪国内,或许这是一种艺术的结合。一个人到达一个优美的自然环境中,当你欣赏美景时突然出现一位美丽的少女,你是否感觉这个女子更美,这时你是否将女子之美融入到自然之美,又将自然之美融入到女子之美,两者的融合构建起更美的艺术品,真是愈来愈美。

岛村有一段时间特别痴迷西方舞蹈,但他从来没有看过,不过他却常常评论,后来他写了这么一段话:描写没有看过的舞蹈,实属无稽之谈,是地地道道的纸上谈兵。可是,那是天堂的诗。虽美其名曰研究,其实是任意想象,不是欣赏舞蹈家栩栩如生的肉体舞蹈艺术,而是欣赏自己空想的舞蹈幻影。

这种空想是有西方的文字和图片产生的,仿佛憧憬那不曾见过的爱情一样。我感觉这句天堂的诗写的特别贴切,就像学生时代畅想未来,儿时憧憬爱情很像,虽然现在知道那都不是现实,可当时却沉浸过,那些包含了自己的向往和想象,是内心世界最真实最想得到的东西。

很多时候去一个旅游景点,当时并不感觉很美,可不知什么时候当自己偶然想起时,却感觉很美。过往的生活在当时我们并没有太多的体验,可事后在回忆中却发现对它的留恋,因为我们有灵魂活动,只有将现实的美加以升华才能成为天堂的诗。

[精华]《在人间》读后感(7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华]《在人间》读后感(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人间》读后感【篇一】

在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这本事中阿廖沙的许多做法和心里所想到的,使我感触很深。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为了生活,与外婆贩卖野果,做过绘图师的学徒,在船上做洗碗工,在圣像坊做学徒等人生经历。在人生的道路上,他饱尝生活的艰辛,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任务打交道,并在此期间阅读了大量书籍。书籍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充实了他的头脑。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能为环境所屈服”。怀着这样的信念,阿廖沙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进入大学,走上了坚定的人生之路。

阿廖沙真的让我有所感动。他那么小就独立生存,并不害怕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坚持将自己的生活走了下去。他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他为了挣钱,仅仅十一岁就出海,在船上做洗碗工;在荒山野林里捡果子,为了生存,他什么都做过。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没流一滴眼泪,甚至暗暗发誓要养活唯一亲她爱他的外婆。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怎能不使我感到敬佩呢?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虽然我的生活条件比他好,但我却不如他。他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而我却选择退缩。我总是选择简单的事情来做,有时也会做的一塌糊涂,一旦失败便流下眼泪。可是阿廖沙呢?从头至尾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且努力奋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但我却没有,经常偷懒。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读了整本书,我明白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大人来帮忙,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完成,就是自己不努力。我们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才是自己的目标。我们要学会坚持,而并不是偷懒。从小学会吃苦,长大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加油吧,总有一天会成功!

《在人间》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第二部自传《在人间》。使我明白了人为什么要活在世界上。

这本书讲的主人公阿辽沙少年时代以及青年时代的故事。少年时,他并没有上学而在鞋店打工,由于长期重复着一件事,没有自由而一头撞在玻璃上到医院抢救。他的祖母怕再出意外就没让他继续干,回到了农村。而后回到农村并在森林里度过一段日子,磨练自己。后来他又决定到别人家学画画,却没想到,总被老妇人骂,那个恶毒的女人龌龊至极。最后,他又回到了家,后来,他又饱尝了世间的痛苦,从而激发了正义和对真理的追求。并决定上学。

当我读到了他去学手艺,却屡屡遭到别人的挖苦、讽刺的时候,我恨不得跳进书里,对富人家里的每一个人大吼一声。

他同时也遇到了所谓的好人:船上的厨师,裁缝妻子、皇后、西塔莫夫……他们都用书籍与真理解决问题。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厨师。当主人公阿辽沙来到船上当杂工的时候,他遇到了第一个正义的人——厨师。他总想可怜所有人,却被别人嘲笑,所以,他不得不对每个人发火。阿辽沙在他眼里是一张白纸,所以,他决定将阿辽沙教成一个有教养的孩子。

我恨透那些故意刁难清白人的人,他们总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人活在世上要有意义,不能整天受龌龊人的压迫!要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要为人类付出,去干自己应该干的事情。我也希望那些幸灾乐祸的人能够换位思考一下。

只有人与人之间都产生友谊,不幸灾乐祸,同别人成为朋友,这样,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

《在人间》读后感【篇三】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完美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好处。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务必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可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能够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应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明白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取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下的心,就能够实现自我的梦想。在那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下+勤奋=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我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所以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我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取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我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在人间》读后感【篇四】

《在人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在人间》读后感【篇五】

走向灿烂的明天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主人公阿廖沙那对知识的渴求和对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此刻我的脑海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是俄国近代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作品中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生刻而生动地描绘出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形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童年的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面包工、佣人等。十六岁时,他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各个阶层个性是最底层,与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还不忘学习,抓紧一切空余时刻学习、读书,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能够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向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我似乎对这本书着了迷,一连读了两、三遍。这时我想起了自己。

我的家庭条件是不错的,父母不仅仅能让我吃饱穿暖,还能满足学习国画、古筝的额外要求。另外,高尔基的父亲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从小就少了一份父亲和亲情。他,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大孩子,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负,令人怜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而感动。我好好地反醒了自己,无时无刻心中都在对自己说:“如果想让自己有个完美的明天,务必像高尔基那样付出行动——多读书,勤奋学习,有坚定的信念,遇到困难不气馁。我坚信付出发奋展此刻眼前的将会是我渴望的灿烂的明天!”

《在人间》读后感【篇六】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

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里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可憎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她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1岁时,由于外祖父的家业破产,无法教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委屈。可是,书籍使他找到慰籍,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

在16岁那一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新的生活。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的太远了,我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关心,爱护我,是“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也不主动,对此比起来,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了光明。我的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向阿廖沙一样好好学习,将来为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想多彩的阳光,让我走向繁华似景的征程。

《在人间》读后感【篇七】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精华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范例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精华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范例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今天朋友来我家玩,给我带了一本书名字叫《红与黑》,我早期就听过这本名著了,听说非常的好看,我朋友说这本书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我当时想有那么神奇吗?我就带着疑问的心情就读那本书!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于连先生,他是一个性格复杂而矛盾的人物,他所做的事我都深深的佩服着他,他具有真与假、美与丑的二重性格,呵呵,是不是作者司汤达先生为了讽刺当时的社会所用的啊?

我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现在的'社会中的有些人,这些人自私自利。

感谢司汤达先生,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真实社会的写照!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史记读后感700字:《史记》读后感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并对丑恶现象进行了披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曾任太史令,他把修史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可惜壮志未酬而与世长辞。司马迁子承父之志,继任太史令。太初元年,他开始了《太史公书》及后来称为《史记》的写作。但是,事出意外,天汉三年,李陵战败投降匈奴,司马迁因向汉武帝解释事情原委而被捕入狱,并处以宫刑,在形体和精神上给了他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他忍辱含垢,继续写作《史记》。前后经历了14年,《史记》的写作已基本完成。

《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

作为中华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0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读这本书时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精华读后感]《春》读后感简单五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精华读后感]《春》读后感简单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春》读后感(篇一)

她兰心慧质,饱读诗书,却因为父兄卷入党争,籍没入宫,宫中辛者库为浣衣奴。他是满清第一才子,繁华似锦、侧帽风流,却有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隐痛。他是八岁御极,除权臣、定三藩、文才武略、睿智过人的一代帝王。一曲箫簧合奏,引出一段盛世……琳琅——山月不知心底事当年,天为谁春?那一首“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纳兰,或许忘记彼此是你们最终的宿命,莫负那首《画堂春》,你与她是过客,匆忙间的复华金缕打乱了命定的签。宫中的生活是无味的,直到他的出现使琳琅忘记了当年的梅园之约。

本以为自己过尽千帆会采到那多幸福之花,可是盛衰开谢,悲欢离合且是轮回之道。你共我,怎么躲得过?繁华一梦过后,落地成霜。花开花谢的相国府,华丽深邃的紫禁城,换来的是清梦泪两行。玄烨——寂寞空庭春欲晚“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那首《春怨》所写的宫女之怨君恩之情,琳琅,你可曾愿过,或曾怨过?十年光阴,我听从了皇祖母的话,负了我们的誓言,让你在深宫中度了十年,花细委地无人收,你去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尚无了颜色,数十年来,我无一刻不想着你。遥记当年,你还是侍茶的宫女,初见,那天真无邪的笑容,那一幕幕,一件件萦绕于心……可是这寂寞空庭中有只看不见,摸不着的手,我突然想起了纳兰,当时,我知道你与纳兰的故事时,可谓心字成灰,可虽知是涵妃使隙,却无力回天,一切自有天定。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那首纳兰的词。纳兰容若——不如不如倾城色“不如不遇倾城色”是写汉武帝与李夫人的,而如今,命运竞玩笑般的落在了我们身上。我有平常人想要的一切,家世,权力,事业,金钱。唯一所缺一样就是“情”。当年,梅园之约我亦记的,而你,是否同我一样,我无法忘记……

《春》读后感(篇二)

是谁为大地披上了一层彩色的花毯?是谁为春天披上了一层特有的芬芳?是春花。

在散文家,诗人朱自清的笔下,春花的色彩更为绚丽:“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春花散了遍地,在大多数人眼中并不足为奇,也不曾细细观赏它。但是,朱自清先生用他所观察到的春天,为我们展开了一幅五彩斑斓的春天画卷。春在何处?

在“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在“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

冬去春来,一年四季不断的交替,轮回。让我们从今天起,做一个生活中的有心人,与大作大家朱自清先生俯下身来,观察春天的脚步。一草一木皆为春,让我们将自己瞳孔里煜煜发光的春天描绘下来。

“万紫千红总是春”。要观察春的步伐,不妨先观察处处吐露的春花。读起朱自清先生的《春》,让我不由的追忆起记忆中的春天,放逐梦想与希望的春天!

作者朱自清用动人的笔触来描绘他所看到的春天,为我们呈现春花,春草,春风,春雨,春勤的画面。

除了春花,就是满山遍野的春草。它有破土而出的坚韧,以及勃勃生机,活力,作者笔下的春草更俏皮活泼,如:“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

在我们欣赏朱自清先生的生花妙笔的同时,又不由的感叹春天的美好,给人带来活力,希望和力量,而春草,又将活力与力量充分的展现。这是一种艺术与自然的完美结合。

时间在一点点溜走,不要再等它消散,赶快,换上一件绿色的衣服,投身到春天的怀抱!

《春》读后感(篇三)

一首好诗,必须包含有深刻的感情,诗请越深,则诗味越浓。我国古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的《春望》就是一首充满忧国思家感情的好诗。

这首诗写于公元757年3月,当时正值安史之乱,诗人在景色明媚的暮春三月,目睹百姓被叛军屠杀、抢劫的种植凶矗锌蚯АI胶右谰桑锸氯朔牵构懿菽拘佬溃∪胧搜壑械娜词锹科嗔埂R虼耍瞬唤⒊隽耍“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感叹。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几句诗,把国事家事紧紧联系在一起,生动地写出了战争带给人民的灾难和诗人憎恶战争、关心国家安危的爱国精神。

回顾中国的历史,就是一副长长的战争图画。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到明清两朝,历代的统治阶级为了争当权利至高无上的帝王,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人民饱受战乱之苦。

到了近代,则更是内忧外患,战火连绵,人民得不到安宁,国家得不到发展。

二场片战争,我国不仅失去了最大的艺术瑰宝——圆明园,而且还割地赔款,失去了大片宝贵的土地和无数金银珍宝。

抗日战争,虽然是一场捍卫国家民族尊严、保护领土完整的正义之战,但同样也给人民带来了无穷苦难。日本强盗在中国实行的“三光”政策,使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啊。好不容易赶走了日本侵略者,蒋介石又发动了内战,八年抗战再加三年内战,中国真正变成了一个满目疮痍的贫困国家。

只到改革开放的这二十年,国家才真正得到了发展,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地耸立起来,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得到了巨大的改善。这一切,都只能是在没有战争的和平年代里才能做到啊。

《春》读后感(篇四)

不知道要添加什么样的标题,似乎这最自然最迫近的就是最真实,最感动的。开始看起来,并不顺当,感觉像是什么的后传,交待的内容总是我跟不上的。这个人那个人,怎么都是这么陌生的人?

但当你读下来,便自然的融入了这个陌生的家庭。他们的生活让我想起了曾经在农村生活的`属于我们的纯朴,现在想来一点都不好看的各种事物被当时的我视若珍宝,城里孩子鄙弃的东西我们觉得好看,也认为得那样自然,那样理所当然。无知者无畏,就像那个满手廉价戒指,为了不脏了衣服走亲戚的姑娘!

还有那个6岁的孩子,人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环境绝对的能锻炼人,他可以自由自在的享受童年,毫无压力,恣意玩耍,却也懂事得照顾幼小的弟弟,帮大人劳动!没有看过电视,却能将那战斗演绎得像模像样,该是羊儿教给他的吧?

马儿落沼泽那一段,真如作者说,我能做的,也只是远远的着急害怕,却使不上什么力气,无法玩笑的经历,说他们不善良?怎么可能,“对于所有将死的事物不能过于惋惜和悲伤,否则这片大地将无法沉静、永不安宁”。真的无法做到那样洒脱,只有生活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的人,才能够拥有那样宽广的胸怀!羊儿母子见面那一章,我就没敢看,刚做了母亲的我,玻璃心泛滥,真的承受不了那份重量!别离,总是让我不堪重负。

牧场的生活,牧民依心而过的生活,仰仗自然的日子,哲理就在他们心中,就在他们手里。那里的人们依赖着蓝天和大地,流水和空气,他们有着本真的情义,他们与自然融为一体。没有与世隔绝,却保持着纯朴的本心。喜欢他们身上的品质,吃得苦,熬得住,跑得远,飞得高!

也喜欢作者的这份勇气与文笔,文字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当你倾注情感,他便呈现你要的样子,作者近水楼台,近距离的观察,深入牧民的生活!文字的流淌,不在乎学历的高低,不在乎辞藻的华丽,一直喜欢那种身随心走的旅行,和文字,也只有身心合一的程度,才能写出令人舒心的文字,有勇气去那里与牧民一同生活,那些发生在草原上的故事,发生在羊群身上的故事,马儿,狗儿…

深深的记得那个美丽的镜头,马背上的摇篮里,并排放着一个婴儿和一个羊羔,当掀起摇篮盖,伸出两个头儿!多么动人的画面!若想来看看,便看吧!

《春》读后感(篇五)

幽香的腊梅盛开之后,春天就不远了。张林岚把他那本由上海百家出版社新出版的回忆录取名《腊后春前》,似在反映他在年复一年的腊梅开放之时,期待着新的春天带来新的希望。如今已是耄耋之年的他,像中青年时期一样,依然坚持着这份愿景并努力着,尤加可贵。今年是张林岚进新民晚报工作以后的第60个年头,我认识他已有50多年了。曾记得上世纪50年代初,在新民晚报社的一次会议上,当他忆述抗战期间虽到了西安却被国民派势力重重设阻而没有去成他理想中的圣地延安,难过得泪水涟涟,此番情景一直存在我的记忆中。这次读了张的回忆录《腊后春前》,更知详情。抗战初期,还是中学生的张林岚就在浙东家乡参加了党的全国性外围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

1938年秋,他和一些同学经浙江、江西、湖北、河南、陕西,长途步行1。4万公里到达西安,参加了战时干部训练团,并等待机会奔赴延安。张林岚在西安多次受到国民派势力的怀疑、审讯和监禁,未能如愿,1945年他去了重庆以后,也曾千方百计找党倾吐衷情……终于在1978年和1981年腊梅花盛开之后,先是上海新闻出版局党委推翻了他的冤假错案,对他的历史作出复查结论,张林岚在结论上签字之际,还由衷地写上——“我的政治历史已审查清楚,现重申前请,要求批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终于迎来了他宣誓入党的这一天。张林岚以“一张”为笔名散见于国内主要报纸上的评论,以《月下小品》《月下霜天》《月下三叹》等书名出了4本集子,共90多万字;还撰写了30万字的《赵超构传》并荣获全国优秀传记文学奖;此外,他主编了50多万字的《飞入寻常百姓家——新民晚报史》,这两本书都由文汇出版社出版。人民日报出版社付印了他的散文集《怀萝草》,即将结集出版的还有《红毹道故录》和《人间漫画》等……

【精华】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简单 5篇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一)

家喻户晓的寓言故事《刻舟求剑》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这则故事讲了楚国有人坐船渡河时,不慎把剑掉入江中,他在舟上刻下记号,说:"这是我把剑掉下的地方。"当舟停驶时,他才沿着记号跳入河中找剑,结果可想而知。读完在这个故事大家都会觉得故事中的这个人十分的愚钝,那这则故事到底向我们讲述了什么道理呢,不只是讽刺哪些愚蠢而又拘泥的固执,不知变化发展的人。小故事,也是可以悟出人生大道理的。对于不同的来说,这则故事又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国家栋梁来说,这则故事告诉他们要明白世事在变,若不知改革,就无法治国。而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就相当于死读书,只记固定的问题和答案,却不知变通,不明白其中的含义。这种行为是万万不可取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物,总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不能凭主观做事情。人不能死守教条。情况变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也要随之变化,否则就会失败。告诫人们不能片面、静止、狭隘地看待问题。在做事之前一定要认真思考,仔细分析,想好了再去做。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二】

从前,有个楚国人坐船去办事。船行到江心时,一个大浪打来,楚国人不小心随身携带的宝剑掉进了江里。船夫一看,停下船,帮他把宝剑捞上来。没想到,这个楚国人却拦住了船夫,说:“不用着急”。说着,他拿出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刻了一个记号,就催促船夫赶紧开船。船夫无奈,只好照着他的意思办了。船靠岸后,楚国人立刻从他刻记号的地方跳进江里,搜寻起来。岸上的人都觉得非常奇怪,问他在干什么。这个人把事的进过向大家说了一遍。人们大笑起来:“你的宝剑是在江心丢的,在这儿怎么能找到呢?可是,我明明在船舷上做了记号啊?楚国人不解的说。

听了这话,人们笑得更厉害了。其中一个人对他说:“船一直在前行,而你的宝剑却沉入了水底不动,你只在船舷上做了记号,可船在水里的`位置早就变了,用这种办法你怎么能找到你的宝剑呢?”说完,众人都笑着离开了。只剩下那个楚国人呆呆的站在那里。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三)

《刻舟求剑》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楚国人要乘船渡江,不小心将剑掉到江里。于是,他就在船上刻了一个记号。等船靠岸了再去捡,结果捞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愚蠢而又拘泥固执,不知事物发展变化的人。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常常出现这样事情。就拿我来说吧,记得我在四五岁时,妈妈带我去乡下的姥姥家。在我快要离开之前,我把我最喜欢的小珍珠埋到了离姥姥家门只有八步之远的小土坑里。回到天津时,我一直惦记着它会不会被人挖走,我的心一直悬着。终于在我九岁那一年,妈妈又带我去乡下姥姥家玩。刚一到那里,我首先做的就是挖土坑找珍珠。我仍然迈了八步,可是怎麽也找不到,于是我坐在板凳上左思右想。突然我想起来我现在长大了,步子也大了。原来是八步,现在就该是四步了。我试了试,果然挖到了。

朋友,在做事之前一定要认真思考,仔细分析,想好了再去做。否则,就会闹出和刻舟求剑的人一样流传千古的笑话哦。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和爸爸共同阅读了《刻舟求剑》的故事,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故事中说的是从前有个人在坐船时,他把宝剑放在船边,一不小心把宝剑弄到大海里了,船上的好心人都忙着帮他捞剑,而他却不慌不忙地说:“你们这群人也太笨了吧!用这样的办法永远也捞不上来。”帮他捞剑的人听了都生气的说:“难道你有什么好办法吗?”那个人不以为然的说:“用刀子在掉剑的地方刻一个记号不就行了。”说着他就拿出刀子在掉剑的地方刻了一个记号,船到岸了,他就顺着记号去捞剑,可是他忙了半天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剑。

爸爸说:“你感觉故事中的人怎么样?我说他的想法太愚蠢了,还不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做错了事情要及时改正。爸爸夸我讲的好。

刻舟求剑的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刻舟求剑”的寓言故事,我明白了假如你在车上或者别的会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掉了一些东西,不要像刻舟求剑故事中的人那样,因为你掉的的东西停在那原地,而交通工具会一直在行驶,所以如果你等到停顿下来后再去找,你是找不回来的。还有一点,我发现我们做错了事,就得及时改正。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如果他在掉剑的一瞬间就跳下去捡,可能会找回剑,船夫肯定会等着他回到船上来。我们发现错误及时改正了,以后就不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精华]《倾城之恋》的读后感四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精华]《倾城之恋》的读后感四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一)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

《倾城之恋》

这是在这篇文章甚至说在张爱玲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仿佛有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的情况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有她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呢?这种相依相偎是不是又是真正的爱情呢?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两个人的交易。

流苏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畸形的生活环境里,选择了出逃。她大胆地顶着众人的唾弃与前夫离婚,这是她的勇气。可同时,她始终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逃离的方式只能是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于是她必须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却又让她这份简单、真挚的情感徘徊在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之上了。但这又怎能怪她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是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说到柳原,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青年时期同样有着一段不愉快回忆的他性格怪癖,无意于家庭。对于爱情他根本无法驾驭,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也许或者说一定,他曾经只是把流苏看作是那很多个里面的一个,新鲜过后,各拍两散,责任不需要,爱情只是调剂,而流苏也自然知道这一点,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的心中,自然是知道柳原的,她也明白只有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才成全了她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为流苏和柳原带来的却是一场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抛却了所有,让他们从捉迷藏式的精明走到冲破一切的结合流苏得了名份,柳原也甘愿担起了责任。战争让人变得真实。死亡下,忽然感觉瞬间的变化即是烟消云散、阴阳相隔,容不得你有半点犹疑,因为生死只在顷刻,金钱、权利、美色等等都不重要了,能抓住的只有现在,只有身边尚存气息的他(她)。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两个人之间那一丝丝的温情,在一瞬间,让时间成为永恒。这一刻交织的情感该是幸福存在的道理吧。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那么就算是吧。可我更觉得这是一种悲凉。假如没有战争,两人将依然活在自己背负的壳中慢慢前行,谁也不会为对方付出真心。他们会按自定的生活轨迹走下去,看似丰盛,却是苍白悲哀。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是为了成就这样一段恋情,代价未免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几近为零。

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童话中存在。

一个有着圆满结局但透着悲凉的成人童话,体味生存于人世的艰辛和命运的荒谬无常。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二)

住在一座意大利式的建筑香港爱丁顿公寓,张爱玲在浓厚的文艺气息下创作出《倾城之恋》。除了环境的好氛围,大学生时代的她经历太平洋战争,也给了她创作动机的一部分。因为战争给张爱玲带来残酷、无情、卑微、懦弱、利己的乱世,她不禁感怀身世,开始体味人在世上活着的真谛与价值。她悟到:人到死,还是离不开爱。

张爱玲在故事有写到上海女人的风韵,当地建筑的风格,还有着重描写人情世态。在此,我选择柳白从相识到相爱的一段进行概述。故事在上海与香港两地间辗转。白流苏陪着白家七小姐宝络相亲时,第一次遇上范柳原。范柳原对白流苏的印象深刻,到了香港也念念不忘,于是,范柳原委托徐太太邀请白流苏到香港。白流苏选择应邀,她有在心里盘算着,即使知道前路茫茫,也不能再选择旧路,不可以选择回到唐家,也不可以选择留在白家。来到香港后,白流苏与范柳原交往。情人间总是喜欢玩角力的比赛,他们也一样。范柳原很迷恋白流苏,当她是一位情人,正因为这样,白流苏反倒觉得范柳原没有给她承诺,拒绝当他的情人。随后,范柳原对白流苏忽冷忽热、又爱又恨,还故意在白流苏面前对印度公主大献殷勤。白流苏因为家事要离开香港返回上海,当晚,范柳原致电白流苏却不发一言,白流苏坚持原则也不肯低头。情人异地分开,范柳原越发思念白流苏,工作变得消沉,他拨通电话要白流苏回来香港。两人再次相见,感情升温不少。白流苏确确实实爱上范柳原了,不在乎他对她的承诺,两人如胶似漆地相爱着。故事最后,太平洋战争爆发,面临生死边缘,范柳原在炮火中大声向白流苏求婚。

故事的经典一句: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可能,这是张爱玲对时代狡黠的睥睨。有人曾评论过,别的作家揭破美丽的虚假是为了直面人生,而张爱玲却在领悟苍凉后仍抓住美丽。战争让张爱玲见识人类卑微而懦弱的利己主义,然而,爱给了张爱玲更广阔的空间与思维。

全文是张爱玲惯有的文字特色,充满苍凉的渲染。惊心动魄的战火现场,上演轰烈的爱情。不难看出,比起以往的写实求虚,这次多了轻狂的遐想。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三)

这两天花了点时间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以前没留意中国的文学,一直比较多的关注外国的文学。

《倾城之恋》里面描述了流苏和范柳原的一段爱情故事,一直影响最深刻的爱情故事是《傲慢与偏见》。

中国式的爱情是否和外国不同呢?毕竟中国的一些观念和以前,特别是外国的以前不同。

我受到很大的冲击,虽然故事不长,但话里往往有话。

1、爱情观

古典爱情,重视结果;现代爱情,重视过程

两者有正反面。古代爱情是一种执着的追求,追求平淡;现代爱情没有父母过多的干涉。古典爱情,需要门当户对为前提;现代爱情来匆匆去匆匆,留不住人们长久凝视的眼光。

即使爱情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但不要认为我们就必须按照规则办。为了区别,两种观念放大了其中的的区别。(中西方也有区别)

《倾城之恋》放大了其中的一些影响。面包与爱情?面包往往在现代生活中不需要过分重视,反而现代生活中的人却过分重视面包。

《倾城之恋》在故事的前半部分强调的是爱情,后半部分强调面包。辩证的分析两者的关系。

我们在过程中的时候全心体验过程,以最终结果为目的,那大概是古典爱情和现代爱情的圆融结合。

精神爱恋,注重的是结果;现实爱恋,偏重的是过程。

如果现代爱情是感情快餐,吃完就走,这样的感情是不负责任的。虽然人生是个试错排错的过程,但是一旦认定了一种关系,就拥有这个关系带来的愉悦。生活不仅是由正面组成,认识它的反面是应该的。

2、感情与现实

不难发现,在范柳原在三次打电话给流苏后,流苏已经爱上了范柳原。流苏也知道范柳原的爱是精神爱恋,需要的是肯定的是范柳原是一个有承担的人。(似乎范柳原有风流史)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一些手段递进的。比如说话技巧,心理琢磨。感情是否需要这些额外的因素来组建?虽然我认为不需要,并且觉得这是虚华。而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手段成了必须品。

最后,他们认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在战火之后。他们在战火之后把对方看做是唯一。我很疑惑,如果没有战火的发生,那么这段感情是否有变淡的可能性。如果变淡的,他们的轨迹就发会有很大的不同。

用事情来证明一段感情,是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么?流苏是的——我这么认为。要知道一个人的有没有肩负,是否一定需要一些手段,或者说一些事情?也许在我的意识里,太多童话或者片面。我认为最直白的沟通,是最好的方法。

感情,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感情的存在不需要证明,因为感情不是一门充满理性的学科。

3、感受

我读完了《倾城之恋》。“传奇里的爱情大抵如此”是否总结了整文?人们之间的感情加入了非常多的其它成分,最终也不过回归到最简单的感情。

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倾国倾城的情况,感情依然存在。

还是那句话:绚丽归于平淡。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篇四)

《倾城之恋》是个很美好的故事。

白流苏:历经沧桑的成年女子,眉目清秀姿色尚存,结束了一段不如意的感情,经受着世俗的冷眼,哪怕是家人,亦有轻视,认为她不再有翻身的可能性,极尽冷嘲热讽。她亦无谋生的资本,只好忍耐着生存,心里有着卑微亦有自尊,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明天在哪里,只因不愿意将就那个不爱自己的人,面对看不到尽头的生活,没有逆来顺受,选择了一条较勇敢的路。

范柳原:放荡公子哥一样的存在,但在文章中并不是从正面描写,而只是太太小姐们如此传言而已。太太们想把女儿许配过去,小姐们想搭上这位钻石王老五,如此趋之若鹜,所以凭添了他的自傲。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太太小姐们未达到自己的目的,未免气结,说话有口不择言的可能性。

流苏成天郁郁寡欢,陪妹妹去相亲,本意作陪衬,这一陪衬就衬出了一部倾城之恋。

范柳原看上了她,一次舞蹈,念念不忘,请徐太出面,将流苏诳到香港。

一位是感情失败,有几分清醒,更多的是无奈与无力,封建落败家庭的小姐,“近三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嫩”。一位是留洋归来,几分精明,几分放荡的青年。

这样的两个人相遇,步步为营小心翼翼,互相试探互相远离。明明已经起了意,眉目流转之间皆是情,却还是忍耐着不表露声色,互相贬损奚落。他对她时而一本正经一往情深,时而又游荡不羁。谁都无法跨出一步,像少年人样敞开心扉去爱,所以互相气恼互相折磨。

流苏想要一份生活的保障,离开大家庭窒息的环境,她开头根本也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找个可靠的男人生活,这样的思想也是人之常情。因为她知道自己,既没钱又没有养活自身的本领,虽颇有几分姿色,但再美的容颜亦如昙花一现,很容易就过气,所以她对自己不敢抱希望。而范柳原有着几分精明,几分玩世不恭,不想用婚姻束缚了自己,但他对流苏也有着那么一点深情,在香港刚见面,就敢于对流苏说,我在这儿等你呢。是不是有点轻浮了,但又未尝不是真情实意。

幸运的是,因为一座城池的倾覆,成全了他们的爱情。在生死天灾面前,所有的算计,计较暂且放入一边,只想好好爱,尽量爱,城池的倾覆,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范柳原表面上放荡不羁,放浪形骇,没个正经,比方他说“我不能想像你穿着旗袍在森林里跑,不过我也不能想象你不穿着旗袍”,是不是油嘴滑舌很流氓?但同时,他也有着西式绅士般的优雅,风情。内心善良脆弱,纤弱敏感,当他对流苏说,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时,是那样的固执哀恳,无助孤单。

而他对着一堵墙,却想起地老天荒的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只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 ,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他对流苏是喜欢的,他对她讲,“你知道么?你的特长是低头”。而徐志摩在《致沙扬娜拉》中有写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诗句极其传神的道尽了女性的柔媚与羞涩。或许在范柳原眼里,流苏的低头,亦是风情万种,娇柔妩媚。

他半夜打电话给流苏,“从你的房间看出去的月亮是怎样的呢?”读到这儿,我不由得又想到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爱情名句:今晚的月色真美!其实后面接句是:我想和你谈恋爱。只是当事人含蓄内敛,羞于直白表达,只能说前半句。当时的柳原,也是这样的心情吧。

而他对着流苏念着“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却很是悲凉,大概人真的喜欢上一件事物时,会产生不真实的,患得患失的感觉吧。

哪怕有这许多的喜欢,甚至是有一点爱了,他亦没有正式想要订婚成亲,只准备去英国。虽然他给流苏安顿好了住所,吃喝不愁,可是对于流苏来说,名分真的是很重要,流苏无奈得甚至已接受自己这尴尬的不明不白的身份。然后,天下乱了,河山颓了,冰河铁马,流弹枪雨就落了下来,在生死面前,他卸下了所有的防备与放荡,留下来与流苏组成了一个家。是为倾城之恋。

张爱玲祖奶奶真是毒辣啊,每篇文章中都有流转至今的名言,在这篇中,例如: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稀罕的。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一般的男人,喜欢把好女人教坏了,又喜欢感化坏的女人,使她变为好女人。

你们男人就是这样,当面何尝不奉承着她,背后就说得她一个钱不值。

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一个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

根本你认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一个女人上了男人的当,就该死,女人给当给男人上,那更不好,如果一个女人想给当给男人上而失败了,反而上了人家的当,那是双料的淫恶,杀了她也还污了刀。

总之,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的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

近三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嫩,一转眼就憔悴了。

[精华读后感]《白痴》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精华读后感]《白痴》读后感七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白痴》读后感【篇一】

《白痴》读后感300字:

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本《白痴》,前前后后用将近一个月时间,60万字的篇幅塑造了当时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俄国社会的一角。我对于故事的主人公梅诗金公爵没有那么喜爱,他太理想化与圣人化,让人生不出好感。反而是那些围绕在公爵身边个性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能把两天前看到的报纸上的新闻当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闻讲给别人听的吹牛大王。身患肺病马上就要死去发表长篇大论后自杀未遂的青年。

最让我深深着迷人物是娜斯塔霞。她充满了疯狂气息且性格鲜明。娜斯塔霞把罗果仁买她一夜的10万元打捆扔进燃烧的壁炉里,扬言如果加尼亚肯伸手进火里把钱扒出来就把钱给他,贪财的加尼亚经受了灵魂的考验,最终晕倒没有去火里扒钱。

娜斯塔霞从小被人蹂躏,她深深的厌弃自己,却又靠着自我折磨痛苦的活着。公爵想要用自己的理想主义去拯救他身边的人,对娜斯塔霞公爵充满了悲悯的爱怜,愿意为了救赎娜斯塔霞和她结婚,却完全没有成功。

娜斯塔霞在和公爵举行婚礼前逃跑了,最终走向死亡。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悲剧,想要救赎却走向死亡。

《白痴》读后感【篇二】

读完《白痴》这部作品后,感慨良多,本来以为主人公梅斯金会是一个真正的白痴,没想到他也是一个和港剧《笨小孩》中的笨小孩相似的角色,心地善良,但是却又因为不谙世故而遭到社会的淘汰。白痴和笨小孩的相似的悲剧命运让我们不得不对社会对人性重新进行一番深刻的思考

梅斯金公爵是《白痴》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竭尽全力塑造的理想的正面优秀人物,他由于患有癫痫病从小离开祖国,在瑞士一个封闭偏远的山村长大,这样的隔绝让他身上有一种超凡越俗的孩童般的天真,就像他自称的那样,完全是一个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婴儿。 他也是背负苦难的人,不仅是因为他身世坎坷、不够世故常被欺负,更重要的,是他有非常严重的癫痫症,到达被人取笑为白痴的地步。但是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真的孩子,却有着圣徒般的胸怀,他以不避利害、不求回报的怜悯心对待世界,对待一切人,甚至同样对待伤害自己的人。他具有一种特质,就是能让人倾心吐意,他有异于常人的接纳与宽广,并对人的心灵 有敏锐的直觉。通常,很易看透他人内心世界的人,总是给人一种威胁感让人想远离,而梅斯金最不一样的,是他能从邪-恶行为中看见当事者的良善,因而使被唾弃的、被厌烦的、自暴自弃的人感动莫名。人人锱铢必较、梦寐以求的金钱,在他身上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他像个散财童子一样把自己的钱分给所有想得到的人。他念念不忘的事情就是想用自己的爱 、用自己的献身搭救被男人们欺辱的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当梅斯金把一桩外表邪-恶的行为看透,却看见邪-恶行为背后某些让人同情之处,因而为邪-恶者做出解释;他一方面就被某些是非分明正义感强烈的直率人士讥为虚无主义、愚昧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也遭受因心怀鬼胎而自惭形秽的人的毁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主人公梅斯金一直的默默无闻的付出,他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他尽全力去帮助她们,他做每一件事都是以不伤害任何人为出发点,可就是这样一位圣徒般的赤子,这样一个最优秀的正面人物,在这个羊狠狼贪的龌龊的世界上终于还是一事无成,他不但搭救不了任何一个别人,他甚至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他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陀思妥耶夫斯基以此来揭示社会弊病和人性的缺失,我们人类不能什么 事情都是奉行利益至上,如果是这样,我们不如回归动物的单纯的本性,难道人类在进化的同时就一定要伴随着这么多的弊病吗?我们不可以像梅斯金那样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保留着孩童般的天真吗?其实人世间是有真爱的,我们要心地善良,我们要看到世界的美好,不能因为暂时身处某个黑暗的角落就放弃对光明的追求

《白痴》读后感【篇三】

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白痴》,看完了。这是一部满厚的书,一直听说他的书写得好的,很好奇,就特意找他的书来看了。但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这作品的风格,很啰嗦的描写:人物之间的细节,聚会时都有什么人参加,谁说了哪些话,琐碎,絮絮叨叨,不大气。而且,故事的结局也很不好,每个人都没有得到善终。女主人公娜斯塔西娅,应该说她的形象塑造得相当丰满,她性格刚烈、情感丰富,但心灵扭曲、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我感觉她自己似乎都不知道要如何活着,一会儿跟爱她的罗果仁跑了,却不嫁给这人,一会儿要跟男主角结婚,结果结婚仪式前又跟人跑了,很是混乱。最后死于爱她的人之手,很悲惨。而男主角是作为正面人物的梅什金公爵,作品展现了他的善良与纯洁,使小说透出光明的色调。故事中的他陷于两个女人之间,不知所措,他想要充当救世主的形象,却谁也没救了,甚至害了她们。第二女主角也因爱生恨,被他间接的羞辱了,转而匆忙间嫁错了人,十分郁闷。而梅什金公爵,也因癫痫再度发作,而基本被废了,到外国继续去养病。所以,我想,书名叫白痴,是否也暗示了他不幸的一生和结局呢?当然,是我不会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根基不够啊,不要紧,先看我感兴趣的书籍吧,书有很多很多呢。

《白痴》读后感【篇四】

《白痴》读后感500字!

公爵、娜斯塔霞、阿格拉雅三人是如此不同又如此相似,公爵憨直善良的透着傻气,而娜斯塔霞则是那么浓郁激烈,阿格拉雅又如此纯真美好,他们与身处的周遭世界似乎都格格不入,天真的如同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却又都无比深刻的洞悉着人心,所以他们才能发现彼此的美好可贵,惺惺相惜的错以为是爱情。(爱情是什么呢?也许其实质就是一种“错觉”吧。)

曾经,我天真的举杯庆祝“愿我们永远天真”,天真的想要知世故而不世故,天真的在30岁生日时大言不惭的说要“从心所欲不逾矩”,随心恣意真性情为自己而活……兜兜转转磕磕绊绊,事实是,今天我依然天真的向往着天真,虽然异乎寻常的可笑,如同“白痴”……

“昏头昏脑的蠢事做得够了,该清醒过来了。所有这一切,国外的全部生活,你们的整个欧洲——通通都是一片空幻。”

最后的最后,无论小说还是事实往往是天真的人们掩去怜悯,抹杀激情,隐没纯真,作为“白痴”活着,一个真正的白痴,麻木混沌的活着,永远活在这世上。

最后,陀受难和忍受顺从的宗教思想,顽固而可怕的如同他的癫痫病症。

另,读荣如德先生的后记因他最后那段话深受感动,感谢他精彩的翻译,更感谢他为每一个读者保留无限的思想驰骋空间。

《白痴》读后感【篇五】

《白痴》读后感1500字!

犹如一面镜子,反观自我。

《白痴》是我接触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第一部作品,在4月底的时候读完了这本书,通过五一假期的时间,读了多数友邻的总结,不停得提问、沉思、自省,才逐渐把自身融入了小说人物所在的世界。

先说说几个主人公。

公爵几乎是我们所有人最初渴望成为的人——善良、宽容、博爱,满怀一颗赤子之心的热爱别人,热爱生活。可是回归现实生活,公爵这样的品性几乎会被所有人认定为“白痴”,因为他占据了上帝视觉,几乎是为引渡众生而存在的,而我们都是凡人,“正处在第三匹马及黑马的时代骑在马上手里拿着天平;因为当今一切都要称分量,都要按合同办事”,“人人一心谋着自己的权利”,过多为他人考虑反而会被嘲讽单纯。但是我们为什么依然会为这样一个超脱现实生活的人所感动,或许人纯洁的心灵是我们都渴望的吧,有谁不渴望自己和以及身边的人都是一群真诚、善良和可爱的人呢?

娜斯塔霞,这个人物让我深感她的孤独。她是浸在万恶的现实生活中,却依旧出淤泥而不染,尽己所能保持纯洁心灵的人。遇到公爵前,她很孤独,身边全是一群对她有所企图的人,没有一个人真正的尊重她,也没有一个人真正的懂她;遇到公爵后,她依然孤独,她深爱公爵,却望而不得。然而她比任何人都渴望幸福,多次逃离罗果仁去到公爵身边,然而善良的她“深信她是世界上最堕落、最邪恶的人”,她不忍将公爵至于一个被人议论和嘲笑的处境,所以她纠结到死,哪怕最终决定留在公爵身边,善良的内心却也没能饶恕自己,而后疯癫走向了毁灭。

阿格拉雅,一支温室里的花朵,蛮横傲娇却又不乏善良可爱。每次读到有关她的情节,总是不由得想到司汤达《红与黑》中的一句话——“乡下佬的狡黠胜过了有钱人的狡黠,因为后者不依靠狡黠也是可以过活的”——我并非认为有钱人尽数善良(比如罗果仁),穷人尽数狡黠。阿格拉雅身处一个毫无后顾之忧的家庭,有一个控制欲强却敢爱敢恨的母亲,或许在多数人眼里,她所拥有的的是众人不可企及的幸福,但是她想逃离,就像一个天真的小孩子,总是对另外一种生活有所期许。她真的被保护的太好了,稍稍浑浊的世界于她都显得格格不入,这位傲娇善良的公主,或许还未真正理解爱情,就任性的爱上了公爵。可是我觉得她并没有完全懂得公爵,因为她向往美好,所以她爱上了善良的公爵;但是她对恶的认知,或许才刚刚开始,对待恶或许还不能全盘接纳。

罗果仁,一个可怜人。我之所以不想说他是一个恶人,是因为他是众生的影子,他的爱是自私。试问有多少人的爱是无私的?只要对方幸福,你真的就满足了吗?当你全心全意的爱着对方甚至感动了自己,他却毫无留恋转身离去,你会第一时间坦然的祝福对方吗?我爱你所以希望你幸福,但我希望这份幸福是我给予你的,或许这就是自私。无私是否只是存在于理想中(公爵是否理想化)?或许罗果仁很自私,但不能否认他对娜斯塔霞世俗的爱。

陀翁对于众多小人物的塑造,阅读过程中一度瞥见身边许多人的影子,有些甚至就是隐匿于内心真实的自己。将军夫人的敢爱敢恨,列别杰夫的贪婪,伊波利特的阴郁,加尼亚的平庸……这些小人物影射了绝大多数的世人。

其中,最想谈谈加尼亚。陀翁把他归到“‘聪明的普通人”的行列,这类人“把自己想象成旷世奇才,可是在自己心里总保留着一条怀疑的蛆虫”,而我很不幸的也属于此类人,深知平庸却不忍平庸,所以把平庸怪罪到“一切束缚了我手脚”的人与事的头上,“他们确实一辈子都无法肯定,他们渴望做出的创举究竟是什么,他们毕生准备完成的伟业究竟是什么”,所以不停的折腾,“一方面深刻地、不断地感到自己缺乏才华,另一方面又不可遏制地想要证明自己是个最有独创性的人”,现在的我不就是这样吗?深刻反省,或许自己比起加尼亚只是多了一点善良,少了一些手段,但终究还是如他一样艰辛地生活。

这部作品初读却已决定重读,因为生活总是苦难重重,总会让人充满绝望,走入陀翁的作品,走向所有的苦难者,与他们共同经历,哪怕救赎失败,过程却也能感受到无尽的关怀与爱。

《白痴》读后感【篇六】

《白痴》读后感400字!

一棵棵高大的、苍劲油亮的古松,山顶的悬崖上有一座古老的中世纪城堡,断壁残垣,一片废墟,我们那座小村就在远远的山脚下,隐约在望,阳光明媚,天空一片碧蓝,静极了。

我常常觉得,老有什么东西在召唤我到什么地方去,我老觉得,如果一直往前走,不停地走,一直走出那条线,走出天地交接的那条线,到那边就会豁然开朗,整个谜底就会呈现在您面前,您就会立刻看到一种新生活,比我们的生活强一千倍、热闹一千倍的新生活,

不远处有一座教堂,大礼拜堂顶部的镀金的屋顶在灿烂的阳光下闪耀。他记得,他紧盯着那屋顶和屋顶上放射出来的光芒;他无法让目光离开这光芒:他似乎感到,这光芒就是他新的本体,再过三分钟,他就将与它合为一体……未来的不可知以及对于这立刻就要到来的新状态的憎嫌,令他不寒而栗;但是他说,当时再没什么比他不绝如缕的一个想法更使他沉重的了,他在想:倘若不死又怎样呢!倘若能挽回生命又将怎样呢……多么无穷无尽啊!而这一切都属于我!

《白痴》读后感【篇七】

“白痴”与“正常”!

《白痴》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之丰富,对人性、人的心理、社会问题等有很多深入的探讨,很多地方发人深省。唯独爱情部分不是很合我胃口(现阶段),情绪太饱满了,每个场景都是声嘶力竭的舞台剧。

关于公爵是“白痴”这一点,除了因为公爵患有癫痫,似乎大部分都是在别人的价值体系里得出的结论。我们太经常以自己为中心,以自己的标准,用“正常”这个词去衡量周围的一切。同样,我们也太经常在别人的标准里被评价,虽然大部分人都不喜欢被别人评价。唐寅的《桃花庵歌》:“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看破红尘,非常洒脱,令人歆羡。而《白痴》中的人物却都是在人世间,红尘里的。他们纠结、挣扎,时而清醒、时而如在梦中、时而不愿醒来。痛苦是有意义的。

我很早就知道,我们越真心地歌颂、赞扬的东西,往往是我们缺乏的东西,这和得不到的最珍贵是两回事。反过来,为我们所轻视、鄙夷的,可能也只是在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评价体系里的不太“正常”。“正常”并不一定是一个好词,人与人应当是有低劣、平庸和高尚之分的。

读后感大全:《史记》(项羽篇)读后感


重温历史

《史记》(项羽篇)读后感

谁哀歌?谁流泪?谁敲起了战鼓?青冥剑向左,悲伤向右。

谁舞剑?谁挽弓?谁摊开了卷轴?灭神钺向前,繁华向后。

题记

一本书,包含着历史的尘埃,浸透着勇士的鲜血,弥漫着人民的呐喊。它见证了烽烟四起的朝代更替,勾心斗角的官场黑幕,以平凡的文字,倾诉着一个有一个悲伤的故事。历史的片刻洒落在它的上面。

它就是《史记》。

讲述了春秋末期,吴、越的争霸,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洗雪国耻;平原君赵胜要从三千食客中挑选文武全才二十人出使楚国求救,毛遂的自告奋勇等等,印象最为深刻的莫于有关项羽的故事了。

乌江畔,西风怒号,江水拍打着江岸,如森林中野兽的怒吼,令人心悸。帐篷已不知被风卷向何处,只剩下空空的支架立在那焦土上,旁边还有一杆大旗斜插在地上,那个残缺的楚字在风中猎猎抖动。鲜血染红了江水,翻滚着透骨的凄凉。年轻的将领伫立在江边,目光凛冽。淡青色的披风宛若一面旗帜,右手牵着那匹心爱的乌骓,左手紧握着悬在腰间的天子剑。面前是一叶扁舟在滔滔江水上左摇右摆,身后是横尸遍野的战场。

他就是项羽,西楚霸王!可如今,他败了,败在了刘邦手下。

小时的项羽就立下了远大的志向。年少的你看见秦始皇南巡的威风凛凛时,只是抛出不屑的彼可取而代之这是何等的豪气,何等的霸气。然而当刘邦看见秦始皇时却臣服道嗟呼,大丈夫当如此也!由此足见你远胜刘邦十倍万倍。

李清照说得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称项羽作千古英雄决不过分。项羽是真诚的,他不善伪装,不懂得用人为己,难道不比刘邦在别人替他立下了汗马功劳后绝情杀害更仁义?他作为一个男人,他成就了一代霸业;作为一个丈夫,他爱危难关头宁愿放弃性命也不忍抛弃虞姬;作为一个领袖,他与战士并肩作仗从不退缩,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打得漂亮,士兵受伤细心抚慰令人尊敬;作为一个江东人,富贵不忘衣锦还乡,走投无路时深感有愧于江东父老,选择死亡而不愿苟且偷生给家乡人丢脸。谁道他不是大丈夫,真英雄?在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使眼色让你杀了刘邦以除后患,但是你没有。范增感叹竖子不足与谋以至于后世之人骂你妇人之仁,他们可曾理解你重情重义,遥想当年你与刘邦结义一起同仇敌忾并肩诛暴秦伐无道,你哪里狠的下心对往日的兄弟痛下毒手。然而杀刘邦的机会又何止鸿门宴这一次,你的大义又岂是鄙陋的人能够理解的。楚汉相争也是你最不想看到的。你用刘邦的父母兄嫂威胁他投降不就是不想看到手足相残血流成河吗?可是刘邦呢,这市井之徒却笑容满面说烹食了他们父亲不要忘了分我一碗羹喝。如此无情无义泯灭了人性之人你为何还念故交?因为你身怀情谊,身怀诚信,所以你远远不可能战胜刘邦这个攻于心计的险恶小人。

当然,易受挑拨,轻信亲戚,不懂得利用别人为自己服务是一个领导人致命的缺点。但是,正如一场滑铁卢无法磨灭拿破仑的功绩一样,一场垓下之围,又怎能折损项羽的高大形象?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过不去的,是项羽的良心底线;是对给无辜百姓带来战争纷扰的亏欠了;过不去的是情义热血。树立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的丰碑。

你,一身正气曾是气吞残虏。

你,怜惜美人,唱出了虞兮虞兮奈若何的悲歌。

你,君子之度,岂料成全了刘邦的阴谋诡计。

你,征战沙场多年,未曾败北。

在乌江畔,在四面楚歌中,一叶轻舟前,在生于死之间,弥漫着无奈、悔恨、不干那一叶轻舟如何能载得动他心中这许多的忧和愁?只得望着那滚滚幽咽的乌江水裹着它们奔向远方。

一件黑色的大氅、一柄乌黑的的君子剑、一匹骠壮的乌骓、一头黑发、一腔热血。这是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西楚霸王在乌江畔留给我们的永远回忆。

无疑,项羽是一个英雄,一个有爱有恨的赤血英雄!!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此时,历史的那悲伤的一刻,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挥散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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