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11-24 21:31:47 阅读数量:

三毛石头记读后感

对于读后感的写作,其实需要结合社会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等,写出具体的心得、感受。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过程中,我有很多自己的思考。一篇文章,可以找出许多感点,我们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不拘束特定的格式。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请你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三毛石头记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三毛石头记读后感 篇1

初中的时候我曾经疯狂地迷恋过三毛,因为那时总觉得可以在她的作品中找到一丝与自己相似的情绪,可以去不尽地幻想与回味。原以为现在的我不会再迷恋她,因为自己似乎已经不会把梦幻和真实的生活搅混在一起了。然而当我重读《石头记》时,却有些惊讶地发现曾在自己心中徘徊荡漾的那种莫名的情感又再一次被掀起,而思绪,也久久不能平静……于是就觉得该说点什么,写点什么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三毛到港口去看船,无意间发觉一家小店竟然在卖画好的鹅卵石,样子美丽非凡。三毛看了很喜欢,就一连去买了好几颗。后来她索性去捡石头回家来自己画。有一次她到海边捡石头,差一点被海浪吞噬去。她说:“我不知不觉的一日复一日的沉浸在画石的热情里,除了不得已的家事和出门,所有的时候都交给了石头,不吃不睡不说话,这无比的快乐,只有痴心专情的人才能了解。……”

三毛画了很多,也丢掉很多,最后剩下十一块她自己最喜欢的石头,连拿出来给人家看都不舍得。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后来这十一块石头都失去了。根据三毛自己所说,这十一块石头里面,包括“一个流泪的瘦小五,一个环着荆棘的爱神,一整座绕着小河的杏花村,还有那个一直在叫救命的微笑小女孩”。看起来,这些石头的确是很可爱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当三毛发觉连其中的一块,都不再属于她的时候,她激动得“一直冲,一直冲,直到了海边,冲进礁石缝里,扑在一块大黑石头上惊天动地的哭了起来,哭了很久很久,没了气力,这才转过身,对着大海坐了下来。”

一般人,会有三毛这样的举动吗?

不,不会,即便有的话,也很少很少。她的那种清新脱俗,那种对生命的诚挚与热爱,是一般人很难拥有的。人们在这个空气被严重污染的城市里,每天就象是品茶一样不停地回味着痛苦与不快。浪漫?真挚的情感?似乎是上上个世纪末童话里才有的序曲。也很少有人会象三毛一样率直,善交,那样的富有同情心。她用那双温暖的双手写出一篇篇温暖人心的文章,给你引路,指点寻找快乐的方向。“她告诉朝阳把人们的希望驮在背上,让人们一眼就能看见;她把色彩涂满整个生活,将灿烂的阳光洒向每个角落,用真情的网把人们联系在一起,让人们不再寂寞。”

记得原先的我也曾因为看多了三毛的书,脑子里面便做起痴人说梦的古怪念头,幻想着有一个很爱自己的人喜欢环游世界,时不时从大沙漠寄拉一块骆驼的骨头,或者在某个群岛的海边弄来一个风蚀的贝壳。等到今天想想,发现那幻想早已被越来越复杂的的生活和现实变成了泡泡——就象爱迪生童话中的小美人鱼一样。而今天重读她的文章,心中却平添了更多的感动。似乎又闻到空气中那曾经熟悉的气味,那是自由;指尖与天边伸来的那双手相接触,摩擦出的火花,是创造;听见那牵着音符的手一起跳跃出来的,是欢乐;而那围绕在我周围的温度,是体贴。给我这一切的,还是那个曾令我感动得欲哭无泪的三毛。我仍是无论如何想象不出给我这种舒畅感觉的女子竟会轻生。也许在另一个世界,她在给我答案,让在悲哀与烦闷中的我找到解药——可以聆听到快乐的真谛与生命的真正意义,于是便更加细致地从那细腻的语言中体察她的内心。

“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字里行间,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那种灵动的色彩,如一只活泼的小麋鹿,在字里行间中奔跑跳跃着,有的时候,只是希冀——如果自己今后也有这样美丽的思绪该有多好……

有过不同生活经历的人都喜欢三毛,他们在她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出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种感觉,就象到了天涯异域,磨砺生光,沙漠里也有奇葩。她在“浪漫的流浪”以外,那一份对人性的悲悯,对生活真义的认知,以及对婚姻的洒脱(不是随便)。譬如她说:一个男人与朋友相处的欢乐,即使在婚后,也不应该剥削掉他的。谁说一个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时才可以快乐?听听看,有多少妻子是这样洒脱的?

她也是那样一个平凡的女人,她虽不落地,却也生了根,她变成了一个女子,能烤蛋糕,能洗衣服,能在沙漠中把陋室住成行宫,能把石头绘上最美丽的图画。她仍浪漫,却被人间烟火熏成最动人的斑斓的古褐色。她既有女人的自私和贪心,又有作家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及独特的理念,还有一颗不老的童心,更有让我为她折服的特殊魅力:平实生活中见真情。她与丈夫相处的默契,与友人交往的快乐,那赤脚踩在鹅卵石上,迎风看海的风度与气质令我惊叹:她是这世界上第一个与生活建立友谊的人。

说起三毛,就象说起自己曾有的一段回忆,太太了解她,因为曾经是如此地迷恋她。也许以后亦会如此。不再是单单沉迷于那无尽的幻想。而是试着用自己的心灵去品位她的语言,品位着她对生命的那份诚挚……她把自己凄怆的际遇,都能写得生气勃发,洒脱浑厚,她不是不知忧愁伤感,但在生命里还有比伤感更强的东西。

又一次从书柜的角落中抽出了曾经最最珍爱的她的散文集,发现自己从今以后,再也不必悲哀或是感伤……

三毛永远都是最最真实的,虽然现在她已消失……

三毛石头记读后感 篇2

读三毛的《石头记》一直为一种艺术的痴狂精神所深深的感动。三毛用一种超乎寻常的热情,用自己的丰满的艺术张力,神奇的想象力,赋予了这些千年寂寞的石头光彩夺目的艺术生命。三毛就犹如神奇古老的魔法师,可以看穿石头内心隐藏的秘密,读懂他们灵魂深处的对生命姿态的再现和复活的渴求,于是,她用神奇的手,成就了它们。当一个个闪耀着性灵之光的石头欢快的呈现出生命最具美感的姿态时,它们的灵魂也与三毛的灵魂融为了一体。

在品读的过程中,不觉走进去的我,彷佛看见了那些闪耀着性灵之光的石头,看见了那块三毛最爱的有着梦幻般美丽的伊甸园的石头,看见了那份神秘的美丽,看见了那些洁白的飞鸟,看见了树下赤裸而坐的两个幸福的人儿,还看见了这两个幸福的人的漂亮的脸孔,那是英俊的荷西和美丽的三毛。三毛用艺术的翅膀在梦幻天堂里自由的飞翔,最终选择在这块石头上寄托自己的梦想。这块梦幻之石是三毛的最爱,因为它完美的演绎了三毛心中想往的伊甸园,属于她和荷西的伊甸园。

也许,幸福到了极致,艺术也会开出美丽的奇葩。这朵朵梦幻的艺术之花,开在这一块块普通的鹅卵石上,也开在三毛的生命里。它们见证了一个才情女子一段生命中最巅峰的时期。卓越的艺术天分,幸福的婚姻,专注的美丽,让三毛的灵感充盈饱满,让三毛的想象神奇而美丽,让三毛的文字开出一朵朵绚丽的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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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癸酉本石头记》有感


读《癸酉本石头记》有感

《红楼梦》是千古一文,其格局文笔,思想性艺术性完美融合,是古典文学的巅峰,放眼世界文坛,无出其右。少时看老版电视剧,深爱之。高中时得红宝友相助,第一次系统的读了全书,是程高通行本,大为震撼,尤其是读到黛玉去世时,天空中似乎隐隐传来哀乐,当时也心中大痛!到北京后多次到西山脚下的黄叶村曹雪芹故居去过,那种萧索悲苦,令人感慨万千。

这段时间老友小马哥推荐,读《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刚刚看了两回,有点不喜。为何?看着宝玉一会为了这个妹妹悲伤,一会为了那个丫鬟流泪,基本没有点正事,纯粹一个纨绔子弟,哪有什么正道?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觉得女子清灵,应该让宝玉修修白骨观不净观,他就知道红粉骷髅了。不过仔细想想,红楼梦的重点不在于此,而在于封建王朝大厦将倾的悲鸣,曹雪芹吴梅村都是春秋笔法,微言大义,还是耐着性子好好看看吧!

读完了全本,情绪莫名,这样的结局,也太震撼了。偌大贾府,一点点囊里淘尽了,最终死的死,逃的逃,作鸟兽散。元春被皇帝杀,贾府被抄,贾赦流放死在途中,贾政被儿子贾环杀死,贾琏被砍头,王熙凤死在狱中,史太君病死,王夫人被鬼吓死,邢夫人被杀,贾环赵姨娘贾蓉贾蔷柳湘莲冷子兴薛蟠等率领流寇在贾府中杀来杀去,几进几出,基本杀绝了,也都不得好死。黛玉上吊自杀,宝玉湘云沦为数十年的乞丐,宝玉风雪孤独中跳海自杀,宝钗嫁给贾雨村为妾,最终却死在贾雨村当年欺凌的门子手里,妙玉惜春虽然遁入空门,但末世中庙庵也不得清净,妙玉被和尚欺凌,沦落风尘,鸳鸯司琪等成为恶奴,尤其在原版中为贾母自杀陪葬的忠奴鸳鸯,于此却最恨主子,与外敌窜通,致使黛玉屈杀小红,逼得黛玉自杀,贾府彻底沦陷……曾经风华绝代的荣宁二府,只留下李纨贾兰,多少有点念想。

一个家族如此,国家亦然。皇帝先是被流寇推翻,又有戎羌杀来,立了新朝,这就是活脱脱大明王朝末年的景象了。李自成起义军杀进北京城,最终却是满清夺了江山。书中多次出现王朝覆灭,汉人心中不甘为亡国之奴,戎羌也要屠尽前朝余孽。封建王朝的倾颓覆灭,终究是不可阻挡。这短短28回,从个人到家族到国家,一个个零落成尘,再也不复荣华景象!

我不是红学家,也不敢妄议这突然出现的《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是否是曹雪芹真笔,既然是吴氏本,也有人说是明末吴梅村所写,或者是别人写的交到吴梅村手里,到清代又转到了曹雪芹手里。如此种种,与我等无碍。但我个人感觉,这个版本,写的太悲惨,太直白了,矛头又直指清政府,曹雪芹毕竟出身贵族,而且曹家和满清皇族曾经走的很近,在当年文字狱盛行的年代,曹雪芹断不会如此幼稚。而在原版中,是没有明确的朝代概念的,这就更能指向两千年的封建王朝。

中国文学的精髓,最要中正平和,得之中道。红楼梦的地位,很大程度在于曹雪芹的春秋笔法,所谓哀而不伤。虽然程高本有这样那样的不足,结局也还圆满,不至于太悲惨。这是红楼梦能够保存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这癸酉本,还是过于直接了。在这个版本中,宝玉黛玉也没有往日的清灵俊逸,动人心魄,黛玉小性子太狠,宝玉还爱男风,更别提宝钗见异思迁,心狠手辣了。一部文学作品,如果都是阴郁厚黑,没有一丝温暖,虽然往往是事实,却总是不让人爱之深的。

此外,文字功底上,这个版本还是差了些,略显粗糙。加之又有很多议论,尤其是黛玉,很多对国家世事议论,有很明显的末世微言特征,虽然讲的很好,却不一定符合黛玉的性子。尤其是92回,93回,96回,黛玉的言语,确实讲的振聋发聩,"天地之间,最尊贵的是人,人代上苍辖理方地,使之风调雨顺。若人间昏庸,或泰极丕来,盛极必衰。天厌世人,当可以洪水,地震,狂风等天灾减摧人口恒之,人有何资质夺天之权行凶霸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人人皆可死,他们为何不死?管他八大王,九山王的,迟早会有报应,真真人若无知可以祸国殃民矣!"这里的八大王,不就是张献忠吗?

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个版本才是曹雪芹真迹。也附录于此,共勉。

《红楼梦》遗失的部分终于出世了

——读《吴氏石头记》后二十八回有感

李晓鹏

昨天熬夜读完了《癸酉本石头记》(又称《吴氏石头记》)后28回,非常确信这就是红楼梦遗失的后二十八回原作者所著真本。多少年的疑惑全都解开了。结局太惨了,惨不忍睹。

我不是红学专家,但是《红楼梦》前八十回庚辰本和甲戌本也各读过四五遍,从胡适到俞平伯到周老先生等大家的一些研究红楼们的代表作也读过,网上各种探轶闲聊也颇喜欢参与。这28回我只读了一遍,没有去做任何考证对照。里面有些地方要想挑刺是能挑的出来的,比如林黛玉在危难关头与贾府家人激辩男人应该怎么样才算是男子汉之类,似乎有些现代口语的痕迹,有后人传抄修改的可能。但我仍然非常确信这是原著,因为《红楼梦》作者的那种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那绝不是能模仿得来的,这后28回整体来说文字之好、构思之神是超过了前八十回的。

前八十回的写作水平有目共睹,所以很多人读到程高本就不往下看了(我也是这样),因为程高本后四十回写作水平就掉下去了一大截子。读一百二十回本就好像走路走着走着突然从悬崖上跌下去一般,是没法读通顺的。还有一些好事者像什么刘心武之类的续,那就不说了,我捏着鼻子也读不下五百个字。

我自己也写过一些书,非常理解作者构思一本书的那种思考过程。作者写一半之后,若后人想要来续,难度极大。齐白石跟学生们说过一句话:"学我着生,像我者死".文学艺术领域的顶级大师是无法模仿的。若有些人想要故意模仿红楼梦,写出来的东西一定是蹩脚的。若要把红楼梦基本不漏破绽的接上,而且文字水平又不输前八十回,而且还要保持原作的语言风格。那么这个伪作者的聪明才智恐怕须得是原作者才智的两倍以上,方能胜任。前八十回已经堪称中国古典文学的巅峰之作了,难道原作者死后世上竟然会有文学才能倍之的人为之续书而自甘于不留名字默默无闻吗?我是不相信的。

我个人写作水平未必怎么好,但对文字本身是非常挑剔了。单就小说来说,基本不读翻译过的外国名著,当代小说也很少看,只读中国古典文学,此外也就是金庸了。核心问题不是故事,主要就是觉得文字读着无法忍受。像莫言、高行健之流写的那些个东西,简直就是文字垃圾,用来侮辱中文的,得一千个诺贝尔文学奖也是无用。

这个二十八回本我只刚读了一千字,就已经很确信这跟前八十回是一个作者所写了。只是显然前八十回是经过精心修订的完成稿,而后二十八回还有些粗糙,但那种文学巨匠鬼斧神工摄人心魄的才华,是一以贯之的,绝无疑问。不需要再考证了。

昨天晚上虽然有很多事,但仍然毫不犹豫的放下一切,连夜读完,一直读到凌晨三点过。今天中午起来就早饭也不吃开始写这篇文章。

只有读完这后二十八回,才能理解前面八十回。之前包括俞平伯和周老先生在内的红学专家们的各种分析跟这二十八回相比,都显得非常小儿科了,就是文学天才和文艺工作者的区别。它的很多情节发展是让我这种读过多遍前八十回的人不敢相信,但是读了之后又不能不相信,无法不相信的。仔细思考思考之后,才发现前八十回确实是那个意思,只不过未读这二十八回之前自己想不来而已。

像宝玉的婚事。看了前八十回的判词等暗示,都知道宝玉和黛玉是结不成婚的,而宝玉是和宝钗结婚的。所以有人就推测这是贾母死后王夫人力主促成的。因为王夫人和薛姨妈是亲姐妹嘛。而黛玉是贾政妹妹的女儿。一般外婆(贾母)疼爱外孙女是天性,而嫂子(王夫人)和小姑(黛玉之母)则往往没有什么亲情。但这二十八回本里面,贾母去世以后,贾政提起宝玉的亲事,王夫人一开口就是黛玉,没有给贾政任何选择,完全没有提包括宝钗在内的任何替代人选。

这个看起来突兀,但细想之下其实必然如此。因为王夫人就宝玉一个命根子,这个亲儿子的幸福是比什么都重要的。宝玉每天干了什么,她肯定是天天盯着有人给她汇报的,很多事她嘴上不说但心里知道。像宝玉只喜欢黛玉这么明显的事情,当妈的会不知道?如果强迫宝玉娶宝钗,会有什么后果,她肯定翻来覆去想过。此外宝钗还有薛蟠这么一个到处闯祸的哥哥,将来保不定会出事连累到宝玉。这些事情她必然早想好了。娶黛玉,然后找个懂事的袭人来帮衬着。站在当妈的角度来看,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而贾政竟然也没有提宝钗,却说的是妙玉。一方面是担心薛蟠,一方面似乎也对宝钗的人品有些意见。宝钗在同龄人中算早熟有心计的,但这点心计在贾政王夫人这样的过来人眼里还是不难看穿的。这一点上贾政和王夫人完全一致,都没有把宝钗列入考虑的范围,初一看颇为惊讶,细想之下也是理该如此。妙玉其实是贾政早安排好的人选,因为他跟妙玉父亲关系好,早年把她接到大观园来住就是为的这个。对于宝玉对黛玉的感情,贾政常年在外不太了解。他更多的从黛玉身体不好、性格冷漠这些比较浅的方面来看待宝黛关系的,而不像王夫人那样心细。后来王夫人意外去世,贾政在跟宝玉谈了之后,对自己的意见作了修正,让妙玉为正,黛玉为副,两个都嫁给她。宝玉竟然同意了。但妙玉经过反复思考,知道他这是被逼所为,遂偷偷离开贾府独自远游去了。贾政也就同意了宝黛的婚事。

后来宝钗的表现较为恶劣,设计害死了黛玉。而且这个计策是非常恶毒的。这是一大想不到。黛玉死后她和宝玉结婚,天天逼着宝玉读功名,宝玉无法忍受遂离家出走多年不归。在这种情况下,宝钗偶遇贾雨村,觉得贾雨村才是一心功名、有雄心抱负的男子汉,喜欢上了这个老男人。当时贾家薛家都完全败落,贾政、王夫人、薛姨妈和薛蟠都已死,宝钗竟然甘心嫁给雨村作了妾。后来她命运还可以,雨村正室死后就把宝钗扶正了。二人感情很好,对于经济仕途的学问有说不完的共同语言。贾雨村也一直步步高升,宝钗当了几十年的贤内助,这段时期应该是她十分幸福的时光。虽然后来贾雨村犯案抄家,她又跟着他被发配东北,最后死在那里,但相对于其她女孩儿来说,已是最好的结局,毕竟享受了多年幸福的家庭生活。

若单看前八十回,虽然觉得宝钗功利了一些,但绝想不到她对宝黛这样无情。可细想之下,前八十回仔细描写"冷香丸",说她的冷是娘胎里带来的寒毒,其实已说的颇为刻毒了。而贾政王夫人完全不考虑宝钗,对金玉良缘的说法不屑一顾,看似奇怪,实则必然。这些说法,在前八十回没有回应,是应在后二十八回的。

参与害死黛玉的人里面,还有鸳鸯。这也是一奇。因为她在前八十回里面扮演的是受迫害被逼反抗的正面形象,同时对贾母十分忠诚的。但其实她作为贾府里的底层奴婢,对整个贾府上层一直怀恨在心。不仅仅是恨一个贾赦,除了贾母外几乎所有的人她都恨。贾赦说她想嫁给宝玉,她是非常愤怒的。宝玉逗她玩儿,在宝玉看来是亲昵的举动,在她看来则近乎于侮辱,不过不得不强颜欢笑罢了。贾家败落以后,她一直想找机会报复并且占据一些贾家财产。只不过一直没找到机会。后来参与害死黛玉,有被逼的成分,也有自愿的成分。

这二十八回和前八十回的判词和脂批是完全对得上的。但是它不是那种感觉——根据脂批去编故事。而是浑然天成,既合理又奇妙,不是通过探轶考证能想出来的。看了之后就知道,一定是这二十八回故事先写成,脂批和判词再来根据它来写的。

全书原本是明末著名诗人吴梅村所作(也可能是别人所作而吴梅村保存的),后来到了曹雪芹手里。他看了之后估计是很激动,联想到自己家族败落的经历,对全书的悲剧性情节特别有感悟,于是用毕生精力对其进行增删润色,基本完成了前八十回,后二十八回没修改完就去世了。作者前八十回就是在拉弓,后二十八回是在放箭。前八十回竭尽全力描写了一个世外桃源一般美好的世界,年轻富贵的男孩和女孩们在大观园里嬉戏打闹。外面世界的险恶虽然偶尔会渗透进一些到这个桃花源里,不过都是伏笔引线,不影响整体安静祥和的美好气氛。读完之后是一种十分舒适悠闲的体验,适合在一个阳光美好的下午,泡上一杯清茶,在一个窗明几净的地方细细的品读。里面有些不祥之兆难免让人为未来担心,但也不会影响阅读心情。

然而这一切原来都是作者狠心的安排,把这些写的越美好,后来撕碎了给人看,才能越显得惨烈无情。作者撕碎的不仅是那么一个大观园的美好生活,还有就是很多前八十回看起来还不错的人的人性,让人产生一种更深刻的绝望。最后的悲剧不是以曹家犯事被抄家为背景来展开的,而是以明朝灭亡的大背景来展开的。曹雪芹不过是根据这个大悲剧,结合自家的家庭遭遇来对原稿进行补充修改罢了。原作者的立意比曹雪芹更高,不是写的自己家庭的悲欢离合,而是深刻的亡国之恨。所以他才能这么狠心,把这些的美好写的那么惨、那么痛。前八十回的王熙凤判词"凡鸟偏从末世来",只有看了二十八回才明白,它真的是写的末世,一个国家一个王朝的末世,不是写的家族衰败。这似乎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它会失传数百年。程高本有可能不是高鹗出于兴趣续的,而是满清贵族让他们补上的,以替代原来的二十八回本,不希望它流传。程高本和这个二十八回本之间,有些内容是重合的,应该是高鹗从这个本子上抄了一部分过去。加上这二十八回之后的红楼梦,是比之前的八十回本更伟大更深刻的文学作品。中国古典文学的最高成就如果由八十回本来代表,我觉得是分量不足的。只有加上这二十八回之后,它才配得上中国古典文学史巅峰之作的桂冠。

向三毛学习——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看了几页我就被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三毛太可怜了,他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但三毛却依然能够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有一颗金子般的心,让我深深地佩服着他。

三毛在陌生的城市里四处流浪,他把垃圾当食物,把报纸当被子,把送垃圾的板车当成床,生活是多么地艰苦啊!可是当他捡到钱包时,还主动还给失主,失主感激地送钱给他,他竟然拒绝了,最后只收下了最需要的旧棉袄。这是多么难得的拾金不昧精神呀!

三毛为了能吃饱,有地方住,小小年纪的他不得不去拉黄包车、擦皮鞋、卖报纸、到印刷社打工、卖杂耍处处受到别人的欺负、打骂,却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看作文到这些情节,我气愤地握紧拳头,为他愤愤不平,也为他坚强乐观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三毛还常常饿肚子,甚至不得不用绳子勒紧肚子。可是,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毫不犹豫地把仅有的一个饼,分给老人一半,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仅咬了一口的一半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他又是多么的善良啊!

遇到这么多困难,三毛都没有被打倒,看到需要帮助的人他会尽力去帮助;遇到困难和坏人他也会勇敢地面对。与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拥有爸爸妈妈的疼爱、老师的关爱、同学们的友爱。在这爱的环境中成长,我更要好好珍惜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善良的、快乐的、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三毛新生记读后感


三毛新生记读后感范文一

《三毛新生记》是一本儿童读物,也是我爱看的一本书。那本书里的三毛是一个可爱的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他天真可爱,经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比如,有一天三毛起床太晚了,他抓起衣服就往头上套,可怎么也套不上去。三毛一看,呀,原来那是裤子!连早饭也不及吃,背起书包就往外边跑,结果,鞋子和袜子都忘记穿了,真是越忙越乱啊!《三毛新生记》的图画很生动、有趣,比较逗人。我觉得这本书很好,希望和大家一起分享,请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三毛新生记》读后感范文二

《三毛新生记》虽说是一本漫画,但它却能教育人,培养人,感化人。这本书的作者是张乐平,他是个漫画家,他画的这本《三毛新生记》已经是现代社会的三毛了,三毛已经是一个有教养的小孩子,已经懂得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了了,同时他也是班上的佼佼者,爱动脑筋,爱学习,多次受到老师的表扬。

三毛是个小党员了,他深知时间的宝贵。他经常用业余时间来组织大家进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这其中有合唱小队,他们一起练习红军抗日时唱的慷慨激昂的歌曲;有书法小队,他们把红军长征时一些伟大领袖写的诗词临摹下来;还有见义勇为小队,他们专门上街去替老人孩子帮忙。就这样的一支小小新中国的少儿小队,却为大家带来了更加幸福安定的生活!在这本书中,小三毛已经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小雷锋,他做好事不留名,有小孩把三毛画成了一个丑八怪,贴在后背,而他却不计前嫌,仍然无私的为大家奉献呢!这些漫画中,我最感动的是这一幅:三毛见一个老爷爷坐在轮椅上十分孤独,便发动了几个小伙伴一起推着老爷爷上公园去玩,但有一个小伙伴嫌辛苦,便在后面指挥着他们。谁知,在公园里,他们巧遇了记者,记者大为感动,便示意要为他们拍张相。三毛知道以后,把那位小朋友推到前面,自己却躲在轮椅后面。相片登出来了,人们却发现轮椅后面多了一个屁股,不禁哈哈大笑。

不久,三毛爱上了体育,当春暖花开,阳光照的人身上暖洋洋的,不想动弹时,三毛在坚持锻炼;当烈日炎炎,伙伴们在吃雪糕乘凉时,三毛在坚持锻炼;当金风送爽,伙伴们在嬉笑打闹时,三毛在坚持锻炼;在寒风刺骨时,三毛仍然在坚持锻炼。就这样,在这一届的运动会上,三毛得到了第一名。这样的一幅小小的漫画简单的就告诉了我们一个大道理:一份耕耘,一分收获,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记住,贵在坚持!

随着时代的继续发展,科学也一步步发达了。小三毛学会用科学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了。他还学会了废物利用,学会了看日蚀,学会了自装电视机有一天呀,小三毛来到井边,突然发现一个小妹妹在哭,原来是因为她把一把菜刀掉到井里了,聪敏的小三毛就开始转起来了。他找来了一个电磁铁,一吸,菜刀就被吸上来了,仔细一看,不知还有谁掉了一把水果刀呢!

同学们,我们是新时代的儿童,是祖国的希望,现在的我们,要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争做新一代的小主人!

读《三毛漂泊记》有感


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三毛流浪记》读后感范文,更多读后感尽在小编。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

三毛是我们上海,江苏地区最熟悉的一个人物。一个一生坎坷不平的小孩,一个那么多人臭骂、毒打,那么多生活的挫折、打击的小孩子,可没有一点社会经历的三毛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坚强的面对坎坷的人生。

三毛是一个十分有爱心的好孩子,他是那么旳乐于助人,读完了《三毛流浪记》我的眼眶不惊红了。最令我感动的是一次三毛去抢饭好不容易有了一小碗饭,他很高兴。他忽然看见一个老奶奶抱着一个身体瘦弱的婴儿,三毛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饭给了老人。多好的孩子啊,可是天意弄人啊,本来应该是一个小少爷可是他却没有衣服可以穿暖,没有饭可以吃饱。哎真是令人心酸。

三毛常常一个人流浪在大街上好几天,到了晚上没有被子就拿报纸盖盖自己。每每读到这样的场景,我又会情不自禁流下心疼的眼泪。有时候三毛给警察打,给小伙伴欺负,给老板剥削,给房东打骂。三毛在流浪的生活中做过报贩,卖口红,帮人擦皮鞋,当学徒,他真受了很多很多的苦,但是他没有放弃继续生活的勇气。

三毛有时候也幸福,但是好景总是不长。在我映像中一个吹号的老爷爷,他对三毛真的很好很好,但是老爷爷还是逃不过死亡。三毛只能继续落魄的生活,直到他找到爸爸感动了爸爸之后三毛才又幸福。他的命运真的好凄惨,每次看见三毛给人打给人骂心中的怜悯之情便油然而生。小孩子很傻很天真的说三毛是活该,可是长大了再看我都会为三毛祝福希望三毛可以早日找到爸爸,可以早日过上幸福的生活。

《三毛流浪记》看完了后,我才直到自己生活是多么的美好。想想三毛,比比自己。三毛没有衣服穿暖,我却嫌这件嫌那件;三毛没有饭可以吃饱,我却挑挑拣拣的好吃难吃;三毛总是没有父母呵护,可我却厌烦爸妈的唠叨;三毛没有安定的生活,可我却总是不好好学习。如今基本都是小康社会,国家的面貌和人民的生活都比从前好了几百倍,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像三毛看齐!

《三毛流浪记》(精选)


【第1篇】

暑假里,我读了台湾作家张乐平写的《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的主人公三毛,出生在解放前,是一个孤儿。他整天吃不饱,穿不暖,睡在大街上,也不能上学,到处流浪,好几次快要饿死在街头。为了生活,他来到上海,给人打工,受尽别人的欺侮,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苦难的生活并没有让三毛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让他更乐于助人,不向困难低头。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与三毛的差距。我生长在优越的环境中,有爸爸疼、妈妈爱,吃得好,穿得暖,每天开开心心去上学,还经常出去游玩,从不为生活担忧。但我不珍惜眼前这美好的生活:不听爸爸妈妈的话,有时还浪费粮食,不合自己口味的饭菜不愿吃,经常耍小聪明。

记得一个周末,爸爸从电脑上给我打印了两套试卷,让我自己在家做。他要加班,叮嘱我认真做完,他回来检查。爸爸前脚走,我后脚就出去玩了,把爸爸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快到中午了,我忽然想起试卷还没做,自作聪明地找好朋友替我做,最后让爸爸看出了破绽,狠狠批评了我。

我还想到自己平时遇到困难就躲着走,做习题碰到稍难点的就不愿动脑,或者找家长帮忙或者问同学要答案,再次遇到这种题还是不会。我缺乏的是三毛的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三毛流浪记》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的许多不足,我要向三毛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改掉自己的坏毛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作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2篇】

这学期,我读了张乐平的著作《三毛流浪记》,使我深受触动。这本书讲述的是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在日子。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

看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三毛在成长中有泪有笑,有社会的冷酷无情,但同时又有着人性光明的温暖,同情和爱。三毛是一个意志坚强的孩子。在流浪期间,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还当过学徒,受尽苦难,但他却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一直没有放弃求生的勇气。三毛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顽强品德非常值得我去学习。想想自己,有时在遇到一点困难的时候,就不肯动脑筋、不肯动手。我今后也要象三毛一样,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多运用智慧,勤于动手,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三毛虽然自己生活得很困苦,但他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却能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渡过难关。有一次,他看见一位老爷爷不小心摔倒了,旁边的人不去扶老爷爷,还在一边看热闹。三毛急忙走上前去扶起那位老爷爷,他看老爷爷很饿,就拿出一半的烧饼给老爷爷吃,后来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己却饿的肚子“咕咕”叫。三毛除了帮助过老爷爷,还奋不顾身地救过落水的小孩。三毛这种助人为乐的品德也非常值得我去学习。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要积极伸出援助之手,主动地去帮助别人,大家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爱的世界。

联系生活实际,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朗朗书声;我们在家中,享受着家的温暖。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多幸福啊,我们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心爱的礼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成长,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社会,回报所有关爱我的人。

【第3篇】

自从看了《三毛流浪记》后,我的眼前一直浮现着三毛孤单流浪的样子,总是在不经意间想起他。我心里想,要是他能生活在现在多好呀!我和我的朋友一定会帮助他,带他到我家里和我一起吃饭,一起上学,我的爸爸妈妈也会喜欢这个勇敢坚强的孤儿。不过,三毛虽然很不幸,但他的身上却有着许多闪光点,是既让人心疼又让人佩服的孩子!

三毛他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当他看到一些大孩子欺负小孩子的时候,他总会奋不顾身,第一时间站出来,二话不说一拳把欺负小朋友的那个人打得“四脚朝天”。看到这里,我就会为三毛的勇敢叫好。这时,他在我眼里不再是个可怜的孤儿,而是让我佩服的小英雄!

三毛他乐观积极,善良纯真。许多次,总会有些好心人家收养他,但是好日子总是过不了多长时间。这期间,有一家人让三毛去上学,他说会好好珍惜机会,努力学习,还下定决心,每门功课都要考满分,但又总是因为各种小错误被同学误会,学校最终还是开除了他。大部分时间,三毛是在大街上流浪,

每天晚上,他只能露天宿地,把天当被子,地当床。有时还拿报纸盖在自己的身上,当做被子,经常冻得瑟瑟发抖。就算是这样,在冬天的时候,三毛见到一些挨饿受冻的可怜人,还是会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给那些人穿。他见到老爷爷在路边坐着,肚子很饿,他就会掏出一块烧饼,掰成一半,把多的留给老爷爷。看见老爷爷还是不够吃,就把自己所有吃的都给他。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但我却忘不了里面生栩栩如生的三毛形象!想着他吃不饱,穿不暖,我就为他的不幸难过,再想想自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是太幸福了。想着三毛的勇敢善良,又不禁心生佩服,他是我心里的小英雄。夜里,我梦见三毛来到了现代,他穿着漂亮的衣服,面带幸福的微笑,走进了我们的课堂……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600字: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600字 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他笔下的三毛头顶有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家、没有爸爸妈妈,他是一个孤儿。桥洞、空油桶、垃圾车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稻草、报纸是他的被子。为了谋生,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檫过皮鞋、卖过艺虽然三毛吃尽了千辛万苦,但是他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他的悲惨遭遇不禁让我潸然泪下。

三毛虽然过着艰苦的生活,但是他却很善良,乐于助人,而且很勇敢。他曾经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落水男孩;他还自己饿着肚子,把食物让给了饥饿的兄妹俩;他还曾经帮拉货车的老大爷拉过车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敬佩。

现在的我就像生活在蜜罐里,不愁吃,不愁穿,整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不管我要什么,只要向爸爸妈妈开口,基本都会得到满足。记得有一次,我在商场看中了一套芭比娃娃,我就缠着妈妈给我买,妈妈看了一下价格对我说:太贵了,而且你已经长大了,玩这种玩具也没什么意思了,玩一阵你就会不要玩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很生气,明明是舍不得嘛,我带着哭腔缠着妈妈非要买,最后妈妈还是妥协了。

读了《三毛流浪记》后,我为那天的行为而感到羞愧。爸爸妈妈辛辛苦苦地赚钱,供我吃穿、上学,我现在应该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不应该整天都想着玩,还给爸爸妈妈提过分的要求。我想对小伙伴们说:大家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读书,不辜负爸爸妈妈的一片苦心,不辜负老师的悉心教导,要像三毛那样,勇敢地去克服一个个困难,这样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我和三毛比童年——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我和三毛比童年——读《三毛流浪记》有感

今天,我又看了一遍《三毛流浪记》。我记不清自己已经看了几遍,总之,三毛深深地吸引着我。

三毛大大的脑袋上可怜得只有三根毛,无论什么时候都光着脚丫。大冷天拿报纸当被子,用标语当褥子,睡在垃圾车里。三毛不但穿不暖,更是吃不饱。饿了喝糨糊,啃树皮,看了真让人同情,小小年纪,过着苦难生活。虽然生活十分艰难,但三毛却有一颗善良上进的心,他帮助别人,他想往上学……

三毛的经历十分坎坷,为了生存,他当报童;看别人打扇挣钱,他也给人打扇去;又想另谋生路,去干擦皮鞋的活儿,不料被警察没收了工具,钱也被偷了。虽然三次有家,但最后都散了。

三毛骨瘦如柴,衣不蔽体,吃不饱,穿不暖的形象和我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啊。我有一个自己的小房间,一张舒服的床。打开我的衣橱,皮夹克、羽绒服、棉大衣、牛仔库……应有尽有。爸爸妈妈还经常带我去饭店品尝各色美味,带我到全国各地旅游。

想想自己,连学习都要让爸爸妈妈、老师操心,真不应该啊,我吃穿不愁,应该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名好学生、好孩子。


三毛百趣记读后感


【篇一:三毛百趣记读后感】

愉快的暑假即将结束,在假期里,我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学习和参加体育锻炼外,每天还都坚持读书,让自己增加一些知识,了解外面的世界。

读的书很多,其中有一本是漫画版的《三毛百趣记》。说真的,刚开始我并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觉得自己长大了,看漫画书是小朋友的爱好。但是,当我静下来翻看这本书,却被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故事,就像是在自己的身边曾经发生过。《三毛百趣记》是用漫画的形式,体现了三毛的童真。三毛是一个可爱、顽皮,而又聪明和正义的孩子。他帮助小猫对付小狗;他爸爸请客不愿意付钱,三毛掏出了他爸爸的钱包等,体现了三毛的正直。同时,他爱模仿,好奇心很强;爱动脑动手、爱助人为乐。他经常好心办坏事,水管里没有水,用暖瓶里的热水浇花;给妞妞用铅球拔牙等等。这些故事既好笑,又很真实。

《三毛百趣记》让我觉得,每一个小朋友,在以后的成长中,应该永远保持童年时的纯真和善良,简单并快乐的生活。

【篇二:三毛百趣记读后感】

在暑假,我看了许多本书,其中有一本书令我回味无穷。那就是《三毛百趣记》了。

三毛是个可怜的流浪儿童,晚上只能和一些穷苦的孩子睡在漏雨的棚屋里,为了不淋湿衣被,大家只好端着铁罐、破盆子接雨。滴答,滴答,雨一点也不见停,可他们太困了,只好把铁罐放在自己身上一边接雨一边勉强睡觉。每次吃饭前,小男孩的爸爸给三毛和每个孩子一根绳子,让他们学着自己的样子,用力勒紧肚皮。这样吃饭的时候就可以少吃点了。瞧,饭桌旁,大人孩子一大群,可是桌上只有那么一点点,少得可怜的饭菜,怎么够吃呀?

我想:现在我们在家里都是小公主、小王子,家务活之类的事都是父母提前帮我们做得妥妥的,就连最简单的洗自己的衣服、刷碗都不会,甚至有些小皇帝连穿衣戴帽这些小事,都要张口喊爸爸妈妈。可你看人家三毛,小小年纪什么事都是自己做,有时还能帮助大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所以,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旧社会苦难生活的小朋友们,要多看这些书籍,才能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懂得要好好地珍惜。只有无数的前辈们辛勤的耕耘,才有我们今天美好幸福的生活。我要趁现在有优越的条件,继续努力地学习知识,帮助更多穷困的人们脱离苦难的生活,不要再有像三毛一样的孩子流落街头。

【篇三:三毛百趣记读后感作文】

早就听闻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三毛很有名,这不,爸爸就给我买了三毛系列的全套书,我最爱看的当然是《三毛百趣记》一书。

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三毛这个可怜的、聪明的、顽皮的小男孩,而《三毛百趣记》里描写的就是顽皮的三毛、新旧三毛和三毛的新生活三个部分。看过三毛系列图书的同学对三毛的第一印象就是旧社会那个衣服都没得穿,饭也吃不饱,常被人欺负的三毛,这是早期的三毛。后来,张乐平爷爷为了符合现在生活的丰衣足食,人们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创造了三毛新生活。描写了一个有知识、善良而又调皮的三毛人物,和之前吃不饱穿不暖的三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对比呢!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悟就是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爸爸妈妈的爱,有一个非常棒的学习环境和和蔼的老师,可以学习各种知识,感受知识的润养。要知道在旧社会,别提那些对知识充满了渴望的孩子有多悲惨,甚至街上遍地都是衣衫褴褛的孤儿们呀!其次,我读这本书想到的就是对那些蛮不讲理、欺负三毛、冤枉三毛的人的憎恨。他们贩卖儿童,让他们做脏活累活。甚至虐待他们,毫不把他们当一个孩子看待。他们会想到在冬天给树木扎干草过冬,却完全不理会可怜的三毛大冬天的还没有一件过冬的衣服,他竟然不如一棵树。

社会在不断进步,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从我做起做一个善良的人,尽己所能让世界充满爱、让世界更美好!

【篇四:三毛百趣记读后感】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三毛百趣记》。张乐平爷爷的书《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我都读过,也很喜欢,但这本百趣记我却没有读到过。爸爸说他小的时候也没有读过这本书。哈哈,原来也有爸爸不知道的呀,我决定把读到的有趣的故事讲给他听。

《三毛百趣记》有三个部分,分别是顽皮的三毛、新旧三毛、三毛的新生活。

顽皮的三毛说的是一个滑稽幽默、调皮淘气的三毛,他闹出了许多笑话。有次三毛去河边钓鱼,突然鱼线动了,他特别激动,心想一定是条大鱼。他用力拉,好不容易把鱼拉出水面,仔细一看,原来是只乌龟。我说就像三毛钓乌龟,原来努力了也不一定能成功呀。爸爸告诉我,谁说努力了没有成功,不是谁都能钓乌龟上来呢,你养的小乌龟可是花钱买来的,人家三毛自己就能钓上来,多棒!

新旧三毛里有个故事,有天晚上三毛和几个穷孩子一起刚刚睡着,突然下雨了。破败的棚屋马上就漏雨,这个麻烦了,他们只好抱着铁罐接雨。滴答滴答,雨根本就不肯停,他们只好就这样勉强睡着了。爸爸说,他小时候住在乡下,如果屋顶上的瓦片坏了,碰上下雨天也会漏水,然后也会拿杯子啊碗啊什么的接水。原来我现在的生活是这么幸福啊,和三毛比,爸爸的童年肯定比他幸福,但我比爸爸还要幸福,我一定要珍惜。

三毛的新生活说的是三毛在新社会里成长的故事。有次他在草地上放猪,看到地上猪拉的粪便,连忙跑回去拿锄头和簸箕把粪便收集起来,这可是种庄稼的好肥料。食堂里服务员把剩饭剩菜都收集起来,三毛把这些剩饭剩菜拿去喂猪,不但节约了粮食,还让猪长得又肥又壮。在新社会里,三毛不再调皮捣蛋了,也不再住漏雨的房屋了,他不仅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还懂得了珍惜来之不易的新生活。我要向三毛学习,好好读书,我有我的幸福生活。爸爸摸了摸我的头,笑了。

【篇五:三毛百趣记读后感】

《三毛百趣记》写的是中国解放后,三毛过上幸福生活的内容。当然也有解放前,三毛无家可归,衣服和食物都没有的辛酸生活。他的朋友小拉里也是这样的。

我读完后,躺在床上睡着了。梦里,我梦见三毛和小拉里来到了二十一世纪,他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关爱。他们来到街上,发现这里变了许多,比如街上摆着的流动铺子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家干净漂亮的小店面。小拉里对三毛说:三毛,你看那里有一家小吃店,我们去要点吃的吧!好吧!三毛说。三毛和小拉里跑过去,发现食物里装在柜子里,刚准备问服务生要的时候,服务生微笑地向他们走过来。对着他们说:三毛,你好哇!是不是饿了?三毛愣了一下,摸摸头回答:你认识我吗?我怎么不认识你啊!服务生笑笑地拉着三毛的手说,你不认识我,但是我们这里的人都认识你,知道你以前吃过很多的苦,现在好了,新社会了,你就不会再吃苦了。我带你们去买好吃的吧。说完就领着三毛和小拉里一起到街上买了好多吃的,玩了好多的地方,还给他们买了好多新衣服。晚上了,还带他们到宾馆里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天亮了,三毛还躺着回味着昨天发生的一切,乐滋滋的。

起床啦!起床啦!我被惊醒了,原来是妈妈在叫我起床。我揉揉了眼睛,这才明白是一场梦啊!心里想:好有趣的梦啊,三毛要是真的生活到现在,那跟我们过的一样幸福,安逸。

三毛历险记读后感


三毛历险记读后感范文一

今天我看了一个电影《三毛历险记》。这个电影是说一个叫三毛的小孩,他从游戏世界来到了童话世界,在童话世界里认识了一个叫小魔女的小女孩。三毛和小魔女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三毛历险记》一共有多少集我不知道,已经播出了十六集,可是我只看了三集。我最难忘的一集是第三集,名字叫〈苦笑不得的大哭比赛〉。可是我不是笑着在看,而是伤心地哭着在看,因为太感动了。那为什么叫哭笑不得呢?笑能把伤心的哭给停住,那么笑是因此有点好处的。可能是因为在比赛中第一百二十一号比赛者是用笑戏来装哭的原因吧?这一幕让我很难忘,让我想起了我的小时候。

我为什么这么难忘呢?那是因为我在幼儿园时也有这样的经历。那时我从幼儿园升学到小学来前,我很舍不得幼儿园的老师和小朋友。我们恋恋不舍的唱着离校歌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多么神气,眼泪只想冲出我的眼睛,但是我忍住了没有哭,而是笑着和老师、小伙伴告别。

我以后一定要热爱生活,珍惜每一天!

《三毛历险记》读后感范文二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毛历险记》这本书,妈妈一边给我读还一边给我讲解,读完后我知道了三毛他很可怜的孩子,他不知道爸爸妈妈在哪里,他捡过垃圾、给别人擦过皮鞋但是他很坚强,遇事很有主意,乐于助人,从来不害怕困难。与三毛相比我真的是太幸福了,我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有美丽的校园,有可敬的老师和可亲的好伙伴。我一定要听爸爸妈妈老师的话,做一个乖孩子。我也一定要珍惜时间好好学习,与每一个同学都做好朋友,做一个乐于助人,不怕困难的孩子。

三毛闹学记读后感


三毛闹学记读后感

从《闹学记》中,似乎可以窥见一个生性开朗活泼、为人亲切大方的三毛,她的个性让她的生活充满了乐趣,斑斓如七彩云霞。这一次,三毛来到西雅图,在一个简单的国际语言班里学习。做学生是最辛苦的,却也是最单纯的,单纯地汲取知识,单纯地结交朋友,没有那层利益的冷色,到处洋溢着温暖。正如三毛在过境时,海关关员问她:你为什么要来到美国?三毛说:我来等待华盛顿的冬天。多么诗意的心思呀。

读着三毛的《闹学记》就会想起自己已经走过的那些刻骨铭心的求学过程中所发生的点点滴滴。

那时年少,有时间僵持,没时间原谅。一直好喜欢这句话。很真实的反应了我们在学生时期的性格特点。那时年少,还记得在课间使,我们为一道数学题而争论得面红耳赤吗?还记得我们因为彼此的误会而伤心落泪吗?还记得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语言而笑的没心没肺吗?还记得多么幼稚却又美好的日子,现在时常会回想起那段日子,虽然有时过的磕磕碰碰,倒也是最真、最纯的一段日子。时常在想如果每天都能像初三那年一样美好就好了,但是时间过了就过了,有些事有些人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振作起来,向前迈进吧,加油。

那时年少,有时间僵持,没时间原谅。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在当时就不僵持,就原谅彼此,珍惜彼此。为什么有些事有些人非要等到失去以后才会懂得珍惜,为什么当时我们不可以后退一步去原谅、去珍惜。因为年少时的倔强,我们不肯低头,我们不愿原谅,可是最后还是会后悔。多少美丽的错过是因为年少时的倔强,虽然回忆美丽,却让人心酸心碎心疼。所以,年少时,少一点倔强,多一份宽容;少一段僵持,多一些原谅,也许,凄美的故事就会少一些,圆满的结局就会多一些。这样的回忆不是更美好吗?

那时年少,有时间僵持,没时间原谅。珍惜每件事,珍惜每个人,认真过好每一天,这,就够了。

《 三毛从军记 》读后感


《 三毛从军记 》读后感

王旭兵

一个故事可以让人回味无穷,一本书可以让人终生难忘,一个道理可以让人感慨颇深。如《三毛从军记》 一书,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对新中国有了新的感悟。(抒情+开门见山开头,引出下文。)

《三毛从军记》主要讲了名叫三毛这个小男孩儿的故事。他看上去十来岁的年纪,穿着又肥又大的军服及(极)不合身,由于长期吃不饱穿不暖,他的身材长得非常矮小,一眼看去只有八九岁,大大的脑袋,只长了三根儿头发,一张鹅蛋脸上长着大大的眼睛,这就是大家叫他三毛儿的原因吧!

在那个万恶的旧社会,三毛为了能够吃饱穿暖,就当了兵。(原文逻辑混乱,已经做了调整。)因为他年纪小,所以当了勤务兵,其实只是伺候连长一家人的小当差,脏活累活儿都要干。还要背长官的胖儿子,长官的儿子长得虎背熊腰的,三毛却长得弱不禁风,三毛背了一小会儿就累得满头大汗。三毛实在背不动了,心想:“我们俩都是孩子,为什么我要背他呢?都怪这个万恶的旧社会。”长官见三毛走得慢,狠狠地踢了三毛一脚,三毛强忍着泪水和痛,艰难地向前走着。(所举事例典型,为下文做铺垫。)

这是张乐平先生画的一个小人物,但却画出了在那个万恶的旧社会成千上万可怜儿童的缩影。

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阳光下。爸爸妈妈没让我们干过一点活儿,受过一点儿苦。相比三毛而言,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要感悟到今天美好的幸福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是我们勤劳勇敢的中华儿女不畏艰苦,奉献自己的智慧和青春取得的,是他们送走了寒冬和黑暗,迎来了春天的黎明。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不愁吃不愁穿,在党的阳光雨露下,像盛开的朵朵鲜花!茁壮成长,愉快的生活!(对比议论,升华文章主题。望你假期多看老师空间里的优秀范文,在描写技巧和论证技巧上苦下功夫,你会有所借鉴的!)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以优秀的品格,高尚的道德, 优异的成绩来报效祖国,奉献祖国!(感召结尾。)

《脂砚斋评石头记(全集)》读后感_700字


《脂砚斋评石头记(全集)》读后感700字

慵懒假期,今春日长。红楼前80回庚辰本兼脂评依依不舍地读完。

重读红楼,让心静下来慢下来。品评细节思考深意感受内心碰撞,慢慢体会,乐享其中。

此番我喜欢:

贾母的雅致和仁慈。贾母是个不折不扣的生活家,她知道有一种纱叫“软烟罗”并且只有四种颜色,她懂装饰懂戏文,她赏月要去山顶要配笛声,她听戏要隔水流;她对贫苦大众有悲悯之心,无论是刘姥姥、小道士、傻大姐还是穷亲戚,待之宽厚,她是个有大智慧、见过大世面的贵族。

平儿的聪慧和宽厚。平儿有最不好伺候的主子——风流贪婪的贾琏和专横嫉妒的王熙凤。她是贾琏的妾,却仍是凤姐最信任的心腹,办事得力周旋自如,即便有两个会闹意见的“领导”也考不倒她;更难得她没有恃宠而骄一直保持本真宽厚,在凤姐迫害尤三姐的时候暗暗照顾三姐,是三姐生命里最后的慰藉。

黛玉的深情和有趣。以前好像不大喜欢黛玉,总觉得她过于任性和矫情;现在却觉得那是来自对一个人的一往情深。整个大观园里只有黛玉是真正懂宝玉的,她从不会去劝宝玉读书走仕途,帮忙抄大字作业她走心模仿宝玉的字迹,只有她会和宝玉一起看“禁书”拥有共同的小秘密。她懂独处,她自己赏花写诗流泪,她在意着深情着,她的幽默和有趣都有深厚的才情做底,其实很可爱。

此外呢,

喜爱宝钗的周全却不免太过理性,喜爱探春的干练却有些锋芒毕露,喜爱湘云的洒脱线条却过于粗放,喜爱袭人的和顺却显心机沉重;

而迎春的弱、惜春的冷、妙玉的傲、晴雯的骄、凤姐的横、王夫人的狠、邢夫人的刁和赵姨娘的市井…………怎么着,还是都不要有罢。

红楼里人物繁多,我有喜爱的,但没有讨厌的,不喜的只是ta身上的个别特性。曹公下笔皆宽容,读红楼也是读爱,爱是慈悲爱是接纳爱是疼惜。

是为记,4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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