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9-24 15:00:16 阅读数量: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四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完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红楼梦》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一】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情。”记得几年前初读《红楼梦》时,对于书中人物,除了我们那位多情的玉兄之外,印象最深的就是袭人了。这么说来自己也觉得十分奇怪,而此话叫大家听了自不免更加称奇了罢,莫不都要问:读罢“红楼”,不仔细记忆“十二钗”中的女子,反而对一个丫鬟念念不忘,怕不是也受了宝玉之染而犯了呆劲罢?然而当时我确实就是这样,只是“呆呆”地喜爱袭卿一个。

有些朋友听说我如此,总是要怀上一种同我辩驳的态度来对我说:“袭人那么讨厌,你还喜欢她,有毛病!”甚至有时还会因为这事同我争个面红耳赤,总之是要我“放弃”袭人、要我同他们一般地去厌恶袭人。但我却始终“固执己见”,从不曾动摇过分毫,闹到最后,此事在我与友人们之间也就不了了之。其实说到朋友们嫌恶袭卿的根本原因,我却也知道并且理解——那全是由于“高某人”之故,事情的根由,只是我们那时所读到的还都是百廿回通行本《红楼梦》(其时我也尚还不知“石头”的其他版本),在思想上大大受到了后面伪续四十回中“高兄”劣笔的“感染”。

说句实话,当我将百廿回通读过一遭之后,也曾多少对我以前的想法产生了质疑,觉得是否自己从前“看错”这“丫头”了?但由于我实在是爱喜她在先,而且爱得深、喜得切,所以,念头挣扎了一回,也就不再去理会袭卿后来的“大转型”了,只还将她当作心中的最爱。之后的几年,这等念想一直不改,无论旁人如何嗔谤于她。这或许就是我的“恋到痴处尽包容”罢。直到后来,我由于受了“红潮”的影响,也开始自行“钻研”(不过也就是自娱自乐罢了)起《红楼梦》,这才逐渐对它有了略深一层的了解,得知了它竟还有许多异本、晓得了“程高本”的伪劣之处。如此,我便更加确定了自家先时对于袭卿的看法与“爱恋”,我便更加不再“惧怕”于朋友们的争驳了。

记得最开始喜欢上袭人,还只是因为从书中看到她温柔贤惠、知事通理,处处都从宝玉一面设想,总觉同双儿(金庸先生《鹿鼎记》中人物)有些相似,但她又比双儿有过人的地方,便是她对于宝玉的一些“不是”总不会像双儿那样过分地去迁就,并非事事都大顺其意而行之。后来,在读到了附带“脂砚斋”批语的“石头”以后,通过那些夹杂在正文字里行间的小字,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袭人其女,她在我的眼中、心里似乎更渐清晰了,我竟好像是曾经同她终日相处过一般。

重读“石头”,我因了先前对袭卿的“恋”,对于书中有关她的文字就决意不再轻易放过,总都是反复读之再四,包括“脂批”。只觉得此女越读越能见出她的不平凡处,越“探究”得仔细就越感到她不像个丫鬟,以为她简直就该名列“十二钗”中才好,“十二钗”中无她,实在可惜!等到得见“脂批”点醒,被“告知”袭卿该是“十二钗副册”之首,我才略觉释怀——想她既出身丫鬟,自不好当真与“十二金钗”并列,但将她列于“副册”之首,却也再合适不过,试问舍她其谁?再想想袭卿于书中的种种行事,套用“脂砚”一话,曰:爱煞!爱煞,当真令人爱煞也!我只想再跟“批”一句:堪得此女为伴,夫复何求哉!若还有不能理解我者,且随我仔细回忆袭卿种种。

可还记得“枫露茶”与“奶油酥酪”两节文字,特别是后事,旁个丫头子对那李嫫嫫擅吃玉兄特为袭卿所留吃食时的态度如何?而后来袭卿自家却又是如何从中调停而过的?——她只说虽然爱吃那些,但因早前吃多了闹肚子,倒是不敢吃了,之后就要宝玉替她剥栗子,就此将事情揭过,恐怕宝玉再像“枫露茶”那回一般,一怒之下摔出什么东西来惊动贾母。“脂砚”则在此处批曰:通部袭人皆是如此,一丝不错。足可见,后文之中袭卿性情依旧这等温柔和顺,根本不是“高某人”所“续”那般的“招人嫌恶”!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二】

《红楼梦》这部巨著我一向想读懂,也试着一点一点的去看,但始终被里面的人物搞得一头雾水。这几天我又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学生版的《红楼梦》才对里面的人物有了一点明白,下头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薛宝钗:她是我目前最喜欢的人物。她大度大方,让人一看见就喜欢,要不贾宝玉怎样会觉得宝钗比黛玉“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呢。

林黛玉:她的性格很像我们当中的一部分小女生,有一点细心眼,当别人在指指点点说话时,就怀疑别人是在说她,就生气。可是她的性格跟薛宝钗恰恰相反,所以老太太没让她和宝玉成亲。

王熙凤:她漂亮、能干、善于管家、可是对下人过于刻薄些,就是因为贪婪被抄家了,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三】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文笔优美的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四】

“谁能许我佛桑花期,不弃亦不离?谁能许我长乐安宁,无忧亦无惧,梦一世欢喜?”

—题记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是一出爱而不得的悲剧,是一纸讽刺封建礼教的指控。初看不知其意,再看,却发现写的并不是爱情悲剧如此简单……

本书开头是一个神话,是为宝玉身上的玉埋下伏笔。神话里也写了宝玉和黛玉前世的纠葛,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是注定的。就当这神话是个前言吧。黛玉从小生活就很悲惨。六岁时丧母,父亲好不容易把她拉扯大,却又身染重病,离她而去,她只好投靠贾府。初见贾母,我只感觉贾母是个慈祥的老人,对她并没有什么恶意。后当凤辣子含笑前来,后又悲悲戚戚时,我感到这人是何等的虚假!再回过头来看,满贾府的人都似带了个面具,把所有情绪隐藏了起来。

看到《红楼梦》中部,时不时便会看到有人哭泣,惘然,或是发痴病。我感觉古人真矫情。不过,我对宝玉也有所改观。刚看此书,只觉宝玉就是一个登徒子,但看到后来,却发现宝玉虽然风流,但情绪总会被黛玉牵动。一回有人跟宝玉说黛玉要走了,宝玉一天都浑浑噩噩,茶不思饭不想。结尾是贾府被抄,黛玉去世,宝玉出家。一出悲剧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很悲凉,但也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启发。

其实我很不赞同高鹗的续写。我相信曹雪芹本意非此,可高鹗却偏这样做了。让黛玉流着泪,怀着深深的思念去世,不是很浪漫吗?可高鹗却让黛玉很庸俗的气极而亡。所以一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在高鹗笔下却变成了一个为情所困的俗世女子。

在红楼梦里,我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的神秘情感境界。书里的人物思想的深处都蕴含着不可逆的悲剧,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中的悲剧角色。回头看看,人生的小路上徒留自己苍凉可悲的脚印。我们有比古人发达的科技,更多的见识。但我们也许没有像古人一样至死不渝的爱情。

“多少红颜悴,多少相思碎,唯留血染墨香哭乱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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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优美的牡丹亭优质读后感范文大全四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完作者汤显祖写的《牡丹亭》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写好一篇《牡丹亭》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笔优美的牡丹亭优质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文笔优美的牡丹亭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一)

读《牡丹亭》留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那就是美,文字美、故事美、人物也美。《牡丹亭》是我国四大戏曲之一,对其后世的文学作品有深远的影响,如《红楼梦》。《牡丹亭》是其作者汤显祖在遭遇困顿后所作,而汤显祖人生的不幸却是中国文学史的大幸,也是我们普通读者的大幸。这可能也是一种“缺憾产生美”吧!

我认为,本书中的文字美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读书时,文中美的文字片段一个接一个涌入眼帘,让人应接不暇,美得使人窒息。当然纯粹的文字堆叠是不能打动人的,那只是一个虚有其表的空架子,是没有内涵的。真正优美的文字要建立在情、景的基础之上,要叙述一段情,要描写一片景,而本书的文字美正是如此。它的每一段文字都不是空写,而是有所表现的,空说无凭,简单的看一看“闺塾”一出中的一些文字吧。“闺塾”这出完全是用轻松的语气来表现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也正是文字运用的高超之处,美之处。书中的陈最良的迂腐,春香和杜丽娘的叛逆也都在此表现无遗。也许有人会问“杜丽娘如何表现叛逆的?"文中杜丽娘与春香形成鲜明对比,一个静,一个动,似乎杜丽娘并未叛逆,然而书中的杜丽娘确是处处偏袒春香,支持春香的行为,有一处更是表现了杜丽娘对陈最良迂腐的不满“师傅,依注解书,学生自会”,表面好像很礼貌,实际一个“自”字深切地表现了这一感情。有关文字美更有“游园”一出中一系列的描写,美得惊艳,表达出杜丽娘的内心,同时与读者发生共鸣,这些都令读者获益匪浅。

本书的故事情节也是极美的,美得就像一个梦。而本书之所以向高潮发展,正是因为两位主人公做的两个梦,柳梦梅梦见一座花园的梅树下立着一位佳人。杜丽娘从花园回房昏昏梦中见一书生持半支垂柳前来求爱。从此一段穿越时空的精神爱恋在两个素未相知的主人公之间发生了。这种情节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仅叫人拍案叫绝。而书中杜丽娘梦而相思,相思而死,死又复生,最终经历曲折与柳梦梅结为夫妻,更称得上是一段传奇,用《红楼梦》中的一句话来说“真是难为了他怎么想得出来?”同时书中男主人公的名字也是叫的恰到好处——柳梦梅。“柳”象征着男主人公,“梅”则指代女主人公,不管是柳梦梅还是梅梦柳,他们皆由一个梦所牵引,因此这个名字正好符合书中的整体情节。

最后提及人物美,男女主人公自是美的,春香也是可爱的,难道说迂腐的陈最良也是美的吗?说陈最良迂腐,的确如此,但这只是一个片面,他在本文后段,却也做了救国救民的大事,也算得上是一个英雄,因此说他也是美的。再以“闺塾”为例详细地分析杜丽娘和春香的个性美。不难发现这出中杜丽娘的语言远不及春香的抢眼,这也刚好以春香的口吻侧面表现了杜丽娘的个性。春香说“不是昨日是前日,不是今年是去年,俺衙内关着个斑鸠儿,被小姐放去,一去去到何知州家”。她对《诗经》无心的歪解,说杜丽娘讲衙内的斑鸠放飞,侧面表现了杜丽娘对自由的向往。因此说杜丽娘向往自由和对青春的觉醒并不是从游园开始,而是早已有之,游园只是一个导火索。再有陈最良说“古人读书,有囊萤的,趁月亮的”春香则说“待映月,耀蟾蜍眼花;待囊萤,把虫蚁儿活支煞”,春香才不管别人怎么读书,她只关心小动物的生死,这也表现了春香的可爱无邪和对小姐杜丽娘失去自由的深切同情。

本书中处处都是美的,每一出戏都可以拿来单独赏析,“游园”一出中写杜丽娘感叹韶光易逝,对此读者都应深有同感,借用一句歌词“年少轻狂的好日子,一懂事就结束”,因此作下文以记之。

碧杆托粉丹,冰清玉洁意微含,原是美人簪。怜心拆数瓣,玉骨冰肌,白鹭欲魂断。金屋藏,裙摆翻,玉殒香消散;银光闪,红泪流,只为心中的企盼。思幽幽,情漫漫,至死始恨。蓬头发乱。

断井残垣看遍,徒叹得这韶光贱。曾经茂林修竹,而今枯藤老树。往昔不复,与吾归者知何处?伤心处,泪如注,难觅归途;叹息间,愁似雾,迷离前路。孤独不苦,苦无孤独。但求化身破庙,留你片刻的驻足,风吹日晒受尽皆不顾;但求化身孤月,寒夜中将你守护,姹紫嫣红开遍,我不羡慕。

文笔优美的牡丹亭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二)

《牡丹亭》里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成为广为传唱的一句话和被后人勇于追逐爱情的“金科玉律”。杜丽娘有情,看起来这一份感情的对象是柳生,但细细思来,实则是爱己,或者说仅仅是爱情的本身。

作者笔下的柳梦梅只是将包括杜丽娘在内的万千女性形象投射到柳梦梅身上了而已。就像我们年少时期纯粹干净的喜欢上了谁,并不是那个人真的有那么好,只是我们把所有对于爱情和伴侣的最初的幻想一厢情愿的投射到那个人身上了一样。

杜丽娘身上的那种“至情”以至于整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以情战理”,那是一种超脱人世的感情。那样的感情纯粹虚幻却又最坚贞真实,它可以穿透现实与虚幻,超越生命与死亡。这样的感情已经不仅仅是爱情那样的简单了,这也就解释得清所谓“至情”两字。

在那样的时代,发出这样的声音已经是难能可贵,明代戏曲理论批评家沈德符在《顾曲杂言》中说:“《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西厢记》和《西厢记》相比更为大胆,甚至没有借助丫鬟等外界因素,就是这两个人大胆的去追求,甚至与生死相抗衡,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尽管最终的结局不是那么的“合乎常理”,但就这样又有何不可?留一份念想和美好在世人心中,留一份缠绵在世人心中而已。

文笔优美的牡丹亭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三)

有一本书最好是在静晚上读,那便是《牡丹亭》;有一首曲最好是在高阁上唱,那便是《牡丹亭》;有一段爱情最好是在生离死别中吟,那還是《牡丹亭》。

偷偷然折起最后一页的书角,我询问自身:梦究竟是什么?于丹说,梦只事关情结,只事关一个人心里的体会。汤显祖却道:梦里之情,何苦非真?天地岂少梦中之人耶?而我想说:梦非常简单,便是摆脱深闺大院,恍然间,见到哪个真实的自身,捡起那份遗落的本真。直言不讳罢,原先姹紫嫣红开遍,似如此附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哪家院!这便是我对《牡丹亭》深刻的怀想。

杜丽娘,这位生在官宦之家的深闺女眷,被《诗经》中《关雎》一章所叙述的爱情小故事所触动。梁梦里,见一书生柳梦梅持柳求爱,此后欢度良辰,幽会牡丹亭畔。殊不知天妒佳眷,杜丽娘因夜有所思,情无所寄,一病不起,抱憾终身。人死之后,其妈妈将她葬在花苑的梅树下,后移至梅花庵观,丫鬟春香将丽娘的自画像藏在太湖石底。当柳梦梅赴京赶考,留宿庵观中,拾得那幅画轴,忆起梦里佳人。他不管不顾开棺处死的风险,掘开杜丽娘的墓葬,让她起死回生。几经曲折,两个人最后兴得皇上赐予婚缘,此后相随相伴,相识恩爱。假若缘定三生,就算穿越重生存亡,教人惜得一缱绻。

《牡丹亭》与《长恨歌》不一样,它沒有皇家宫苑,沒有金盆玉石,仅有那芍药花开,杏花雨落,青桥青石板,满园春色,也有那一段梦回千转,相思不相负的爱情。也许假如丽娘不摆脱那深闺大院,沒有看到袅晴丝吹来闲院落,摇漾春如线的风景,这一段爱情是否会锁进封尘中,不容易出現呢?不,它会出現。因为它的身后有二颗脱去凡俗的心。这便是《牡丹亭》交给我非常幸福的美好。在哪个宋明理学抑制,封建社会胁迫的时代里,杜丽娘释放个性化,追求幸福,是福還是祸?我讲,是福。封建思想让她从唯唯诺诺越来越固执英勇,勇于为爱情舍弃性命,敢于在朝堂以上据理辩驳,慷慨陈词。仅有为随意,为信心拼搏的优秀人才会越来越至情至理。我想这至情至理便是本真,《诗经》中关关雎鸠便是丽娘找寻本真的刚开始。实际上,每一个人心中有缺少不上本真,缺少不上真实的自身。丽娘不应该甘于礼教,因此她超越自我,寻找幸福;林逋不应该求生在污秽的官场,因此它隐于湖畔,梅妻鹤子;严子陵不应该安于荣华富贵因此他逐梦青山绿水,无拘无束。请相信,人有时候会很微不足道,微不足道到眼瞳在清亮也会被别人当做冰穹,光辉立在身旁,却没法被庇佑,但人有时候会因为微不足道而强劲,要是他坚信自身,超越自我,实际上人的本真很强劲。

我想,我该再次打开第一页,由于爱情的小故事沒有终点,自身的完成沒有终点站。今夜,也是一静夜。

文笔优美的牡丹亭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四)

有一本书最好在静夜里读,那便是《牡丹亭》;有一首曲最好在高阁上唱,那便是《牡丹亭》;有一段爱情最好在生离死别中吟,那还是《牡丹亭》。

悄悄然折起最后一页的书角,我问自己:梦到底是什么?于丹说,梦只关乎情怀,只关乎一个人内心的感受。汤显祖却道: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而我想说:梦很简单,就是走出深闺大院,恍然间,看到那个真正的自己,拾起那份遗落的本真。直言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附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这便是我对《牡丹亭》最深的怀想。

杜丽娘,那位生于官宦之家的深闺女眷,被《诗经》中《关雎》一章所描述的爱情故事所打动。梁梦中,见一书生柳梦梅持柳求爱,从此共度良辰,幽会牡丹亭畔。然而天妒佳眷,杜丽娘因夜有所思,情无所寄,一病不起,抱憾终身。死后,其母亲将她葬在花园的梅树下,后移至梅花庵观,丫鬟春香将丽娘的自画像藏在太湖石底。当柳梦梅赴京赶考,留宿庵观中,拾得那幅画卷,忆起梦中佳人。他不顾开棺处死的危险,掘开杜丽娘的坟墓,让她起死回生。几经波折,两人最终兴得皇帝赐予姻缘,从此相伴相随,相知相爱。倘若缘定三生,即便穿越生死,教人惜得一缱绻。

文笔优美的《德伯家的苔丝》优质读后感范文汇编四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德伯家的苔丝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托马斯·哈代撰写,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写好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文笔优美的《德伯家的苔丝》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文笔优美的《德伯家的苔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一】

德伯家的苔丝故事很简单,作家毕飞宇对此书有高度的概括,我在这把他的概括归纳为“三三”叙述:第一个三为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第二个三是小说讲了三件事,罪恶、忠诚与宽恕。就是这么简单的人物和故事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会被写成名著呢?阅读后我收集资料并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人物,我读此书的时候感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来自对于人物塑造的反应,苔丝家庭的穷和无奈无数次拨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这种刺激,这种刺激是对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么美好的女子没有做错什么却偏偏得到了最坏的结果。克莱尔同样善良,但是非常愚昧,这种愚昧离不开这个时代对他的影响。而至于没落公子哥德伯维尔我则认为是一个卑鄙的可怜虫,卑鄙是由于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苔丝,可怜不仅是因为他最后的死,更是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苔丝的爱。就是这三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转合间推进了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以上帝视角看着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让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于故事,我想用毕飞宇的话来解释一下,毕飞宇说“作者把这三件事的理论道理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作者把每一天都写的很真实,很细致,才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哈代紧紧抓住了三件事的焦点,那就是苔丝的美丽。无论是忠诚、罪恶还是宽恕这三件事情都离不开苔丝的美丽,由于她的美丽德伯维尔和克莱儿都爱上了他,于是德伯维尔对苔丝的罪恶、苔丝对克莱儿的忠诚、克莱儿对苔丝的宽恕也随之上演。因此,要写出苔丝的美,写活苔丝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丽的布莱谷、在气派的德伯庄园、在温馨的奶场,哈代用心的刻画每一场景、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来衬托出人物的魅力。对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奶场哈代描写苔丝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个典型的夏季的黄昏。一片大气特别沉静,特别能传播声音……在全厂九十五条牛里面,特别有八条——矮胖子、华美、高个、烟雾、老美、少美、齐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顺利,苔丝挤它们的时候,只用手一触就成,虽然其中有一两条,奶头硬得像胡萝卜一样……挤奶的时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头正面靠着牛肚子,把眼一直看着牛奶桶。但是有几个女工——多半是年轻的——却把头的侧面靠着牛肚子。苔丝就老这样挤法:她老把太阳穴紧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着草场老远的那头儿,静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挤老美,就是这种姿势;那时的太阳,恰巧对着挤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红的长袍和白色带檐儿的便帽上,并且射到她的脸蛋侧面,把她的白脸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衬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显,好像花纹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过这细致的描写朴实美丽的苔丝跃然纸上。

除此之外,我还比较认同汪家明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个背景主题的阐述,该书正如他所说存在着两大主题:一是,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落寞农村的现状。二是,欧洲国家的宗法制度,在书中有一段苔丝给自己将要死去的儿子做洗礼的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宗教对当时农村人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苔丝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让《德伯家的苔丝》成为世界名著,让简单的人物和故事变得不简单,可见要写出一个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种因素,这就需要作者拥有以下三种能力: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对社会的深入思考、以及运用文字的神来之笔,或许还有遗漏,但此三种能力个人认为是必须有的,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对如何写好小说的一点点思考,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文笔优美的《德伯家的苔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二】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文笔优美的《德伯家的苔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三】

《德伯家的苔丝》里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可能就会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甚至会做出和自己平素追求截然相反的事来。这一点我深以为然。

小说中的安基克莱和苔丝是彼此深爱的一对情侣,且容貌出众,起初,苔丝因自己不堪的遭遇,不肯接受安基克莱的爱,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但最后还是被安基克莱的真诚和热烈的追求所感动,就在两个人结婚的当晚,彼此向对方坦白了自己曾经的过错,苔丝当即就理解并原谅了安基克莱的过错,但是,当安基克莱听到苔丝不幸的遭遇后,不但不同情她,反而觉得自己上了当,认为苔丝告诉自己太晚了,不肯原谅她,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但彼此内心还是深爱对方的,这让他们都非常痛苦。在与苔丝分手后,安基克莱在极度迷惘痛苦中,遇见在牛奶厂一起挤牛奶的另一个女孩儿,安基克莱并不喜欢她,但他知道这个女孩爱自己,就想让她陪自己一起出国,以缓解自己的痛苦,后来又改了主意。还有主人公苔丝,她是一个极其美丽善良纯朴勤劳的好姑娘,当她深爱的丈夫,安基克莱终于想通了从国外回来,原谅苔丝,再次来找她的时候,世事变迁,苔丝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又和之前的仇人同居了,当心爱的安基克莱出现在她门口,说原谅她的时候,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这个平素连个小虫子都不舍得伤害的姑娘,把哄骗自己再次上当的仇人亚雷用刀杀死。

这些看似荒谬的做法,实则真实反映了人的内心需求。当一个人长期处于极度迷惘,痛苦,焦虑中,不得不负重前行,又不堪重负时,无边的痛苦得不到宣泄,就会令人窒息而死,就像掉进无边的深渊,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改变困境,在无边的黑暗中,眼见着被吞噬,被淹没,……

这个时候,任何的一些理解,一点援助,一点希望,一点光亮,都是救命的稻草,这个时候的不够理性,不够严肃,不合情理,都是在自救,都是在给自己喘息的时间,不然,就会丢了性命!所以,这个时候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可厚非的。即使局外人不理解,可不必在意,人,在爱别人的同时,也要有顾及自己的时候。即便事后觉得不应该,甚至荒唐,也不必悔恨,因为,我们不能以事后的`心境去评判,去要求当时身处困境中的行为。那样,不公平,也不客观。

文笔优美的《德伯家的苔丝》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四】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文笔优美的《双城记》优质读后感范文合集(4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双城记》,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双城记》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文笔优美的《双城记》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双城记》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一)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文笔优美的《双城记》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二)

第一次看《双城记》是在高考前几天,而且是书虫系列的(意思是极简版)。虽然文字简略,却已经足够把故事的大致情节讲述清楚。

这本书在当时深深地使我感到震撼——这种震撼因为卡尔顿牺牲的结局而多包含哀伤,以至于高考前几天我的心情愈发低落。

前段时间把完整的《双城记》借来看了。完整版的内容比较多,且我找不到和以前一样的翻译(主要指人名),因而看得迅速。

但此时,我沉心思考了一年多前那般震惊的原因。

首先必须告诉各位,《双城记》的背景是法国大革命的过去时和现在时。还记得高中的历史课本如何评价这场革命吗?“将启蒙思想发扬光大”“否定了封建主义”“宣扬自由、平等、人权、法治”“推动民主化进程”……清一色的好评。

唯一有提到的“局限性”,也不过是老师口头的一句“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封建势力的强大,使法国大革命漫长而曲折”。但这算是负面影响吗?大概不算。毕竟这种“局限性”几乎可以说是我们为过去很多革命作评价的常规性描述了。即便说到“砍去路易十六的头”(我们并没有提及还砍了其他人的头),也被我们认为是“必须的”“符合时代需求的”。

《双城记》注释:

据历史记载,这次屠杀的实际人数达966名。

由此看来,初高中历史课本为我们描绘了一场,拥有十足的进步性的、仿佛全然理性的革命。

《双城记》中的法国大革命是什么样的?

我看见一个城市的“羊群”,他们举起双臂高呼“共和”,可以因为曾被关押在巴士底狱的马内特医生的一席话赦免可怜的夏尔,也可以因为德法日太太翻出的一封陈旧的信(哦,天哪!那可是十年前的东西!)将夏尔抓回来,且把他送上断头台。

我看见仇恨充斥了双眼的魔鬼混迹人间。他们煽风点火,挑起愚蠢的庸众的愤怒,把恨意宣泄在无辜之人的身上——只因他们曾是贵族。祖先的罪孽被强加给后人,他们还要求这些可怜人用鲜血偿还,恰如我们如今还颇为盛行的,“父债子偿”的糟粕思想。

我其实很害怕。

法国大革命造成的伤害,在人类历史上是唯一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群众是那样容易被煽动,在铺天盖地的疯狂之中,理智一文不值。某些振臂呐喊的人自诩“正义”,在别人眼里却是实打实的笑话;我们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审视历史,告知当代人不要重蹈覆辙,自以为做到“万无一失”,然而千百年之后的人们或许也将看到我们所处时代的污点。

文笔优美的《双城记》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三)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文笔优美的《双城记》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四)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文笔优美的最后一片叶子优质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了《最后一片叶子》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最后一片叶子》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笔优美的最后一片叶子优质读后感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文笔优美的最后一片叶子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一】

读完《最后一片叶子》后,令我最惊讶的并不是贝尔曼画上去的那片叶子奇迹般地是琼珊“复活”了,而是贝尔曼先生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为了挽救琼珊的生命而完成了自己人生中总是提到却一直拖欠着的那一幅杰作。

文章开始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语言对贝尔曼的形象加以修饰来作为铺垫,甚至还写到了他对琼珊的几句讽刺这与结尾形成了很大的转折,告诉我们,平时评价一个人不能从某一个角度,一时的语言或行为来断定,表面毒舌的人,也许内心却是很温暖的,就如同贝尔曼一般。

琼珊病重时,把自己比作窗外常春藤上那些日益凋落的叶子,在她看来,当那最后一片落下之后,自己也就死了,所以每天都以消极的状态活着,如同等待着死亡。过了几天,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了,她以为第二天自己就死了,当第二天醒来时却惊喜地发现,经过一整夜风吹雨打的“最后一片叶子”并未落下,由此,琼珊也渐渐恢复了。

原来,最后一片叶子早已掉落,琼珊所看到的,只是贝尔曼画在墙壁上的而已。作者没有将他完成“杰作”时的场景描写出来,或许贝尔曼是带着一种“使命感”完成杰作的,那种“使命感”即是使琼珊变得乐观起来;又或许他是忍着病痛的折磨,那是心中只有一件事,就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最后一篇叶子”。

如果从美术鉴赏的角度来看,贝尔曼的“最后一片叶子”并算不上杰作,但从心灵的角度出发,它又何尝不是一幅伟大的杰作?

文笔优美的最后一片叶子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二】

读完欧.亨利的《最后一片叶子》,我被深深地感动了,禁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这篇小说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患了肺炎的琼西姑娘把窗外墙上的常春藤叶子当作自己生命的守托。看着叶子一片片飘落,她绝望地想,那最后一片掉下来,我也要去了。同样患肺炎的老画家,善良的贝尔门在那片仅剩的叶子落下去的晚上,顶风冒雨在墙上为琼西画上了珍贵的最后一片叶子......

贝尔门老人最终与世长辞了,只留下了他这最后的杰作——一片常春藤叶子。它原本就不是一片叶子,也算不上一幅画,可它却远远超越了叶子和画的含意:它像一位神医,治愈了琼西的肺炎,给了她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它又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贝尔门老人善良的心灵,反射出伟大的舍己为人的精神光芒。

在整篇小说中,作者对贝尔门的描写并不多,大都采用侧面烘托,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门画叶子的镜头都没写,但我仍然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贝尔门火一样的热情的舍己为人的精神。。我可以想象到,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老人是怎样拖着调和黄色和绿色,在墙上施展他从未能施展的艺术才能,同时毫无把保留地奉献了他的生命......不过,琼西的康复仅有贝尔门画的那片叶子是不够的,还需要靠她自己的力量来战胜病魔。在琼西患肺炎的时刻,医生为什么既不判她死刑,又不肯定她可以治愈,而说要看她自己呢?就是因为在这生与死的抗争中,只有自己树立信心,作出努力,才能获声胜。后来,琼西果然完完全全康复了。由此我想到: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关键是看自己有没有信心,能不能去面对它,克服它。琼西也曾陷入失望的低谷,但在贝尔门用生命换来的最后一片叶子的鼓舞下,她重新振作起来,直至康复。她是一位战胜了困难的胜利者!

读了这则小故事后,让我感到深深的触动。有时候,一个人,最难的是战胜自己。但在绝望之时,一片小小的叶子,竞也能够让人对生命充满希望。

文笔优美的最后一片叶子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三】

《最后一片叶子》描写患肺炎的穷学生琼西看着窗外对面墙上的常春藤叶子不断被风吹落,她说,最后一片叶子代表她,它的飘落,代表自己的死亡。贝尔曼,一个伟大的画家,在听完苏讲述完室友琼西的故事后,在最后一片叶子飘落,下着暴雨的夜里,用心灵的画笔画出了一片“永不凋落”的长春藤叶,编造了一个善良且真实的谎言,而自己却从此患上肺炎,去世了。

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依然留在古老的墙面;琼西也绽放出了往日的笑容;伟大的画家贝尔曼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冬天一定会到,树上的叶也一定会落尽——藤叶也不例外。不要以为这是树木斗不过天,它是无能的,也是无奈的。因为这恰恰体现了树木的一种智慧,为了明年春天的萌发,它实在没有必要死守着最后一片叶子,苦苦地挣扎,为此耗尽了最后一丝力量。

因为,叶子落尽并未表示生命的死亡或者希望彻底地成为泡影;反之,这是一种大智的等待,重新萌生的希望——在它落尽最后一片叶子时,新的希望,也就在叶子落下的叶柄处悄悄地孕育了,萌生了。然后是静静地、静静地等待。此时的静静也就像沉睡的火山,一旦春天到来,它就以不可阻挡之势爆发出来了。

文笔优美的最后一片叶子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四】

吴青青

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在秋风中一片片地掉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人生能够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再难的事情也会有成功的可能。如果你在努力之前就放下了希望,如果你在失落之后就遗弃了希望,那么你将一事无成。相信自己,并给自己希望。相信自己是创造自己奇迹的那个人,相信只要自己相信就必须会顺利、完美的生活。相信我们的生活充满希望,相信希望能够实现你的梦想。憧憬着完美的希望,并坚定地相信,为其用心的努力和拼搏,那么一切的一切都将如你所愿。不怕你不行,就怕你不信。期望是我们人生的一盏闪耀的灯火,灯火不灭,光明就会一向照亮你的整个心灵。

试问哪个人的心中没有一盏属于自己的灯火?哪个人不希望自己的灯火能够照亮一切?让自己的家人、亲人,同享这温暖的灯火、幸福的时光。有希望就有动力,有动力就有信念,有信念也就有了实现希望的动力。加油吧!无论你身在何处,境遇如何,请你相信你的完美希望必须会实现。请你不要放下自己的信念,因为当你想放下的那一霎那,失败已慢慢的走向你。努力吧!相信吧!大胆的希望吧!

让幸福、成功离我们越来越近,常伴身边。敢于应对你怕的事物吧!因为它可能是你前进的绊脚石。努力去挑战它、征服它,让它不再成为你的忧愁和顾虑,让它成为你走向成功的奠基石。当你不再害怕时,它就会成为证明你自己能行的最有利条件。

加油吧!带着满心的期望,加油吧!带着坚定地信念!与失落说永别,与成功紧紧拥抱。加油吧!有期望之处,一切奇迹皆有可能!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虽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但却用最朴实的语言描绘出了最感人的故事。文中对贝尔门先生的描写虽然只是寥寥几笔,但文章最后笔峰一转告诉人们就是他,贝尔门先生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姑娘!令人震惊!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创造出了一幅最美的、最耀眼的作品,那一刻,他奏出了生命的最强音!

贝尔门先生的生命充满了深深的悲哀和壮丽,但他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的绝唱,让那一片叶子成为了永恒他,才是这一篇文章的主角!他无私的爱闪耀着高贵的光芒。如果说贝尔门是那堵松动残缺的砖墙,那么琼西就像那依附在上面的藤枝;如果说贝尔门是那株极老极老的常春藤,那么琼西就是那藤上的一片叶子贝尔门是琼西生命中的一个指引者。

人生可以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希望是人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价值。有希望之处,生命就生生不息!

文笔优美的最后一片叶子优质读后感范文【篇五】

《最后一片叶子》早在小学时就已经读过,但却一直不知是谁所写。直到买了《麦琪的礼物——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才知道它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写的,让我感受到了大师笔下的传奇和经典。

亨利的短篇小说构思精巧,风格独特,语言幽默,以表现美国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结局出人意料而闻名于世。他的文章以含泪的微笑打动世人的心,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

《最后一片叶子》主要讲了:华盛顿广场西边有一个小区,那里十分混乱,却有逃账的优越性,不少画家就来到这个老格林尼治村来,最后这里成为了艺术区。苏和琼西合租在那里,但11月,肺炎袭击了艺术区,琼西也不幸染上。药物是很难治好了,有1/10的希望,但要靠自己的信念,许多人因此死去。琼西也觉得自己不行了,没有活下去的信心,数着树上越来越少的叶子,当叶子落光时,生命也就完结了。苏为了让琼西活下去,她请老贝尔儿门画了一片叶子,晚上挂在树上。接下来的几天,琼西因为那最后一片叶子活了下来,但贝尔门却在挂叶子时淋雨,被肺炎夺去生命。

这篇小说让我感受到了很多,我体会到了肺炎的绝情,它让许多穷画家失去生命,虽然医生说还有有1/10治愈的希望,而且只要心态好、乐观,痊愈的希望便大大增加,可病人们却十分消极,想着死亡。苏十分重友谊,当医生和她讲了情况后,她哭湿了餐巾,每天都照顾着琼西,多么希望她好啊!他只是不久才认识的朋友,而苏却冒着被传染的危险,尽力保住琼西。当苏看见琼西正荒唐的数着落叶,表示自己将走时,苏惊慌失措,乞求老贝尔儿门画一片叶子,老贝尔门与这两位年轻人更没有关联的,而他却可以用他的画笔,他最完美的杰作以及他高贵的生命去拯救琼西。“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老贝尔门是那常春藤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他在那个风雨之夜无声无息地落下了,没有人觉察,但他无私奉献的精神却会永远激励着我们。

一片小小的假树叶却能拯救一个人的生命?听上去十分不可思议,但其实也有道理。琼西之所以能战胜肺炎,正是因为她看见了树上最后一片叶子没有落下,所以有了活下去的信念,最后坚定的信念战胜了肺炎,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这个奇迹也是老贝尔门先生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为了两个无关紧要的陌生姑娘而献出了自己的珍贵的生命,体现了人间的温情,人间的温暖。

一片叶子在风雨中飘浮着,她掠过重洋,拂过百年。你可知这叶子承载着多少生命的重量?当它飘进我心中,聆听到它撞击我心灵的声音时,我便收益良多。

文笔优美的最后一片叶子优质读后感范文【篇六】

今天哥哥买了一本书,里面有很多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片叶子》。

《最后一片叶子》讲的是几位画家之间温暖而又凄凉的故事。

琼西不幸患了肺炎,她伤心失望,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她还说窗外最后一片叶子落下的时候自己也会离开这个世界。

但是,琼西最终坚强的活了下来,因为最后一片叶子始终牢牢的抓着藤条,没有落下。

她被那片叶子那坚韧不拔的精神鼓舞着。

琼西安全的度过了危险期,这让我很高兴。但是,一想到可怜的贝尔门爷爷为了琼西,在夜晚冒雨爬到高处画画,并因此患肺炎去世时,我的心里就很难过。

贝尔门爷爷用自己的行动把希望传递给了琼西,使她重新获得了生活的勇气!

我认为贝尔门爷爷送给她一份礼物,一份像生命一样珍贵的礼物。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通用5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红日》,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读了《红日》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红日》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一)


在暑假里,我读了《红日》这本书,

它讲述了我军歼灭了国民党王牌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激昂、壮丽,充满了理想主义的热情。描述了我军由弱到强,最终胜利的历史进程,揭示了人民战争的规律,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共产党的坚强斗志。

《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而努力,多么崇高的工作!就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而使国民党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团结与不团结,

人们常说"团结就是力量",真是一点也不假。就像老师常说的那样"一个人也许会有很多缺点,而一个团队就有可能是完美的",意思就是许多人在一起,互相帮助,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因为有的人的优点你没有,他没有的你有,互相弥补,团结友爱,这么多人联合起来,力量就是完美的。生活中,同学们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互助。有的同学有道题不会,但是你会,那你就应该帮助他;有的同学没有带上课用的工具,而你多带了一把,就应该借他。团结起来的力量一定是跟一个人拼了命的努力所做出的成绩所远远不及的。一个人奋斗太孤独、太寂寞,力量也太单薄了,可是如果有一群人的话,那么,每个人只要出一点力就可以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都知道,朋友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不只是语言所能表达出来的重要,而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他与你共同奋斗,与你分享秘密,陪着你,逗你开心,一个永远为你着想的人,不一定总把"重要"挂在嘴边,而是放在心里,却比那些总把"最宝贵、最重要"说在口头上的人更关心你。但如果你不为别人着想,不为集体着想。却总是单独行动,那你就不会有朋友。只有团结,你才会拥有朋友,才会一直有最重要的人在你的身边陪伴你,与你分享快乐。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二)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XXX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当时,国民党集中兵力,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三)


静静坐在窗边,细细品读《红日》,激起了我心中的满腔爱国情,我

不由得开始喜欢上的《红日》这本书。

《红日》是一本红色书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秋末初冬,国民党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进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的莱芜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甫死于孟良崮的故事。其中,作者着重地写了张灵甫这个匪徒,张灵甫是国民党蒋介石手下的一员健将,有丰富的反革命战争的经验才智。他十分猖狂骄纵、冷酷矜持、虚伪狡诈,因此更让我对这个反动人物的丑恶嘴脸记忆深刻。

《红日》中每个人物小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第十五节中军官们交谈中的“‘烂葡萄’没吃头!我同意,再敲一下‘硬核桃’!”,让我深深感受到共产党将士们不畏强敌、勇往直前的精神;从第三十二节中黎青给沈振新写的信、做的蒸咸菜,以及将自己心爱的背心拆掉又织成青色围巾送给沈振新,让我体会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战友情……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万千,心情变得凝重。不禁感叹我们今天幸福多彩的生活来之不易,不禁对往日在风里、雨里、炮火纷飞里苦战恶斗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共产党英雄战士们肃然起敬。让我们一起学习《红日》精神,继往开来共创美好的明天。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四)


继杜鹏程的《保卫延安》以后,吴强的长篇小说《红日》4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较好的探索。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作者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发奋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述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

这三次战役中,解放军有败有胜,各具特点,作家的描述也有略有详,各有侧重,在叙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体现了其在小说结构上的匠心。作品采用先抑后扬的方法,先以涟水撤退来表现当时国共双方力量的悬殊和解放军面临的严峻形势。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 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家将它一开始就展此刻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共同关心的焦点。而且,作家透过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既形象地表现了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强弱比较,为解放军的最终胜利造成强烈比较,以说明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家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述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名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为过渡,最后以集中描述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到达高潮,三次战役虽有主有次,却浑然一体,作家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共名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最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作为一部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红日》在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中更重要的贡献还在于:在应和时代共名的同时,小说在战争观念和小说美学上体现出来的创新性和探索性。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于毛主席的军事思想,不禁钦佩于人民战争的巨大威力。那是要多团结的军队才能做到啊!战士们,你们在枪林弹雨中坚守阵地,真不愧是惊天动地的英雄。你们在战争中逐步克服缺点,不断前进,为中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你们是人民的骄傲!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五)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5篇)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在阅读了《镜花缘》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镜花缘》所深深折服,《镜花缘》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在读了《镜花缘》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一)

《镜花缘》是清代小说家李汝珍的代表作品。鲁迅先生曾这样高度评价这部小说:“论学说艺,数典谈经,连篇累牍而不能自已矣。”书中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除此之外还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一说到古代女子,可能我们都会想到“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然而在作者这本书中百位仙子个个聪慧机敏,明艳动人,才气可比过男子。女子形象稍有差异,但都是至孝且有才气。武则天旁边的官员上官婉儿对花中“师、友、婢”的一番话更是让人敬佩不已。作者理想中以女性为中心的“女儿国”:“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女子的智慧、才能甚至更胜男子,从皇帝到辅臣都是女子。在这里作者歌颂了女子的才华,也反映出作者对女子和男子拥有同样社会地位的美好愿望。书中林之洋因被女儿国国王纳入王妃,在宫中被迫缠脚,学习礼仪。让男子体验旧时女子痛苦,真可谓作者巧思啊,这也是作者对一些腐朽落后的观念的批判。

合上书本,我回味良久,那些书中的女子确实很有才华,当今这个时代也是一样,学识丰富、见解独到的女子比比皆是,作者在《镜花缘》里描绘的男女平等的理想社会,而今已经成为现实。如今的女子不再像旧社会的女子那样无法读书,只能做女红,而是像男子一样可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诗词大会上武亦姝的不凡表现给许多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诗词底蕴十分深厚,“飞花令”对她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可以一连串说出许多诗句,令观众评委们都赞叹不已,最终她不负众望,一举夺得诗词大会第二季的冠军。女子地位也不再低下,可以做总理做总统管理国家。在二十一世纪,政治领域中涌现了一大批女强人,如: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德国总理默尔克、英国首相特里莎梅等等,她们凭借自己的实力为自己国家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值得我们钦佩的。

《镜花缘》里那瑰丽的想象,幽默的笔调,特别是那独特的思想令我流连忘返,真是一部文学佳作。李汝珍在嬉笑怒骂中书写世间百态、社会万象,更是耐人寻味而深思悠长。那些博学多才,德行并重的有才女子更令我崇敬,而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更加公平的时代,我将倍加珍惜所有的机会,努力提升自己。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二)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自嘉庆二十三年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备受到各方的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都给予了它很高的评价。国外一些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工作,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目前《镜花缘》已经被译成英、俄、德、日等多国文字。

《镜花缘》是作者在海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及古迹史乘,“消磨三十多年层层心血”而写成的,是古海州地区直接产生的一部古典名著。该书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多个方面。

《镜花缘》共计一百回,故事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为开端。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一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但是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都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及其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来揭示的当时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风格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作者的.丰富想象力,以及思想机的警和语言的幽默风趣。

但是另一方面该作品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无力;后半部分大谈学问,比较累赘。但是这部作品从整体上来说,在我国文学史上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在宁静的午后,手里捧一杯暖茶,静静翻开书本,细细品味清隽的文字,幸福,由书中来……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三)

《镜花缘》,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唯一的一部融幻想、历史小说、讽刺小说,游记小说于一体的长篇神魔小说,作者是清代作家李汝珍。小说中勾勒出了一个个奇异的画面,让人眼界大开。大人国的人脚下云色随心而变,黑齿国的人浑身漆黑、学识渊博,白民国的人穿戴儒雅、毫无学问……这些也使我们心有所触,掩倦深思。

开头部分,百花仙子等仙女去参加王母娘娘的生日宴会,掌管人间文章兴衰的魁星夫人以花容月貌的女性姿态出现,嫦娥、风姨,织女等出场人物都是女性。文中尤其写到了武则天这样非常有影响力的女性,所以我觉得这本小说中,女性的形象是不可缺少的。

接着写了一百位花仙被贬入凡间,而寻找流落海外的十二名花,成了唐敖到海外游历的任务。这十二名花,一个个本领高强,品行高尚,令人钦佩。比如,黑齿国里的红红与亭亭两位女子,竟在学问方面,把很有学识的多九公问得张口结舌,羞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不得不佩服这两位女子知识渊博,能言善辩。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作者身处封建社会,却有这样赞扬女性的思想,实在是难能可贵。

小说的结尾部分写到,有一百位女子参加科举考试并名登黄榜,更体现了作者希望女性也拥有和男子同等社会地位的思想。

本领要靠自己来练就,机会要靠自己来把握,自尊、自立、自强,是做人的根本,这是这部小说给人们的启示。这部小说中的女子渊博的知识,非同寻常的本领,都是自己练出来的,是在逆境中发奋图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才拥有了过人的本领。

所以说,这部小说作者“借海外奇景异事,褒贬身边百态人生”。用语诙谐幽默,是《镜花缘》最突出的语言艺术特色,也表达了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现象,以及对种种恶俗的不满与憎恶。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四)

《镜花缘》讲述的是一段野史,大约在武则天掌权至唐中宗复位的时期。既是野史,其中自然少不了若干神话、传奇。故事大致可以分为四段。首先写仙界嫦娥和百花仙子结怨,武后怒贬牡丹,百花仙子下凡为人至主人公唐敖周游海外诸国。第二段写唐敖在小蓬莱出世为仙,其女唐小山寻亲。三是寻亲归来,唐小山与众位才女赴试及试后游玩活动。最后写文氏弟兄伐武勤王,中宗复位。其中第一部分最为精彩,人物的形象也体现得最为丰满。

书中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在于用离奇、甚至有些荒诞的情节,来展现现实的社会,或赞或讽均入木三分。书一开始便写武后残冬令百花奇放,而牡丹独迟。这一段故事现在广为人知,不知是否出于此处。书中的牡丹仙子也给人一种不趋炎附势的形象,宛如那些有骨气的读书人。后面写到书生唐敖放弃功名,与船商林之洋,多九公等人遨游海外,遇到种种奇闻佚事,时而令人瞪目结舌,时而令人捧腹大笑。例如一日众人来到东方小国“君子国”,目睹国民赶集买卖,“讨价还价”的过程。只见买家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这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便是不肯赏光交易了。”卖家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于是买家不肯降,卖家不肯增,争执不休,最后还靠一位路边老者了事。我等读者看了,也随唐敖在一边惊叹不已。

还有几个小国也给人深刻印象。如“黑齿国”,其人浑身漆黑,面相丑陋,然而饱读诗书,记性超群;与之相对的“白民国”,则是一个个人面白如玉,美貌非常,但腹中无物且傲气凌人。“淑士国”中,人人能文,出口成章,边酒店中的小二也“请教先生,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菜要一碟乎?两碟乎?”不仅如此,而且穷酸成性,吃的所有东西都带一股醋劲。“无继国”内无男无女,人们不必生育,死后尸体不朽,一百二十年后仍可重生,所以对生死大事看得特别透彻,对名利色权特别淡泊。再有什么“翼民国”,“聂耳国”之类,都是奇形怪状,闻所未闻。这些描写虽属想象,但视为对社会上各种人群的影射,又有何妨。作者把这些人从社会中拉出来,让他们自成一个国家,然后让我们作为游客,欣赏别人的,抑或自己的荒唐可笑之处。

唐敖游至小蓬莱,就在那儿出世为仙。书的主角转到他的女儿唐小山身上。同时书的主题,也从像《山海经》那样记载海外轶事转变为对一群聪明伶俐又多少有些不幸的少女们的描摹,她们曾是上界的百花,托生为人。说起写女性的书,当然首推《红楼梦》。它的光芒太耀眼,使得看过《红楼梦》的读者,更容易看到其他书的不足。《镜花缘》描写女性,既有其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笔。书中形象最丰满的是唐小山,为百花仙子托生,通文墨,学问好,能使羞辱了多九公的两位黑齿国姐妹拜服,能在短时间里写出《天女散花赋》那样的文字。由于书整体的价值观是儒家的,这位主角因此是一位不远千里寻找父亲的孝女形象。在人群里,我们也能时常发现她的稳重、识大体等的优点。其他几位,像骆红蕖、阴若花、颜紫绡等人,或者有一些武功、神勇,或者明道理,讲事非,都是各有其经历与个性。然而总体观之,这一百位女子,其美貌、聪明,大体都很相似,甚至有些人本身就是某家的五姐妹、六姐妹,除了名字以外几乎分辨不出来,简直就是同一张脸孔。这样的描写多少给人乏味之感。正如一般的观点认为《水浒》前半比后半好,因为前面写的都是个人事迹,像鲁智深、武松等人的形象能写得那样的生动鲜明;而后面写宋江大军东征西讨,笔墨主要花费在写主将如何英明、布阵如何巧妙,先前的那些好汉似乎都没了什么个性,不能不算作一种遗憾。

前面说过,整本《镜花缘》的价值观是儒家式的,它歌颂父慈子孝,君明臣忠,让有学问的读书人都在故事中得到尊敬。同时,它也描写了一群同样具有那些良好品质的少女,通过她们在才女考试中的表现说明女子也能承担像男子那样的任务。就作者的时代来看,这样的观点无疑是进步的。然而少女也像老学究那样谈《礼》、谈历史,终究是缺少了一些年轻人的灵性。除此以外,作者借书中人之口,对通俗化的儒家提出质疑,像奢侈的婚葬礼仪、讲究排场的宴会、是非不明的诉讼等。质疑之余,作者又树立起那些海外的“理想国”:君子国、轩辕国。这种思考和探索的精神,是值得称赞的。

这本书很大的一个不足,在于宿命论、果报论的色彩过于浓重,这一方面与我自己不相信转世投胎之类的说法有关。书里的好人都有神仙庇佑,逢凶化吉,而恶人都是注定受苦难,下一世要做禽兽的。每次考虑到将来之事,最准的永远是天象、卦象,而且从来没有算错过。固然,正史上的星象和市井童谣也遍地皆是,也是一个比一个准,但我宁愿相信是有智慧的人根据现状判断将来,而假说成是天象以让人信服。本书中常有这种宿命的巧合,仿佛都是注定一般。不过我们大可不必吹毛求疵,即使在今天,不也有相信那些星座之类的说法的糊涂虫么?

总的说来,《镜花缘》还是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启示,发展了我的想象的空间。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自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所在,就不用我多作评论了。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五)

自古以来,历史上就出现了许多才女。可在这本书中,却是百名才女一同欢聚,一片盛世景象。

这本神怪的《镜花缘》主要讲了一百位花神被贬红尘,成为才女的事。却先写了唐敖、林之祥与多九公出海游览的故事,在海外各式各样奇艺的国度中游玩。作者却运用讽刺手法,将白民国教书先生口中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改成“切吾切,以反人之切”,令人嗟叹他的不学无术,却也警示着世人。

而后五十回的才女齐聚一堂的内容更加使人惊叹,涉及吟诗作赋、琴棋书画、三传四课、斗草对花、猜灯谜,可谓是妙趣横生。其中我记忆深刻的人是紫芝,她口齿伶俐,反应极快,说话幽默还带着书卷气,真实作者所谓的“个中人”了。

《镜花缘》全书阐述了衣蛾主旨:男女平等。在女儿国,男女衣装调换,地位身份也调换了,反映出作者对女人同男人能有同等社会地位的良好愿望。

讽刺的手法在全书中随处可见。淑士国的穷酸书生,翼民国人好听奉承。最淋漓尽致的是两面国,UI儒巾绸衫者和颜悦色,对破旧衣衫者则话无半句,人们一旦揭开面纱,就能看见那张丑陋的面容。充分讽刺了当今世人嫌贫爱富、欺软怕硬以及两面三刀的特点。

本书经过作者丰富的想象与幽默的笔调,创造了结构独特、思想新颖的长篇《镜花缘》。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推荐5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一】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二】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三】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五】

我真是一个悲观的读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名字看,这本书说的就是爱情,看完整本书,真是稀奇古怪的爱情。有让人厌恶的、让人唏嘘的、让人崇敬的,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爱情都符合人性。有一种“看啊,这就是人,这就是男人,就是女人。”的感叹

阿里萨在被夺走了爱情后,与无数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仍然说他为自己的爱情守住了忠贞。

菲尔米娜就像所有现在那些17/8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无论是18世纪还是21世纪,小姑娘的想法永远是一样的。通过信件的沟通,看到了自己幻想的、虚构的爱情,并未这个想象的虚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当家人。而在时隔多日后,由于再一次看到自己真实的恋人,所有的幻想崩塌。

让我再一次思考,灵魂和皮囊,哪一样更重要。很多人说,没有好的皮囊,谁会关心你的灵魂。但是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当你充分理解并且喜爱某个人的灵魂,也认同自己的灵魂与之契合。当发现皮囊没有配上这份灵魂的时候,一场爱情也必将是失败的。比起这种幻想,那些阿里萨看上的寡妇来的更为真实。而她们都不是菲尔米娜。

再说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一开始我把他当做男主角的人。在抓一只鹦鹉的时候,以81岁高龄离世。他是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有素养的医生,他对菲尔米娜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然对于一个医生,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这种情愫,是非常不专业的。这也为之后他中年后的不忠埋下了伏笔。是的,就如乌尔比诺医生这样的绅士。可以用任何的优美的褒义词描述的人,仍然会不满足于家庭生活,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所谓的爱情。但他纠结于自己的名声、家庭的束缚,他也不敢去追求这段爱情。

乌尔比诺医生和菲尔米娜之间是不是有爱情。我觉得可能在他们刚结婚那段时间,有身体的关系后,是存在爱情的。但是结婚之前,并没有。用现在的话说,他馋她的身子。而她只是由于适当的时间出现了适当的人。或者闺蜜的争抢,让她突然起了好胜心。或者父亲的推波助澜。也就是说促成一段成功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因缘。

书中最后,阿里萨等待了53年。这是很令人钦佩的。而他在这段时间内,也有过无数的“爱情”。由于他的顽皮害死了有夫之妇,那个为他而死的14岁少女,那个船长的情妇,那个唯一没有上过床,但是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灵魂伴侣。他的爱情太多了。而他认为,这些只是一种消遣,不是爱情。他的爱情只有菲尔米娜。而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执拗。

如果年少时的书信是热情的、羞涩的、炽热的,那么垂暮之时的他们,是坦荡的、三观契合的,一种灵魂交织在一起的感觉。这是书里所表达的。

我看到最后,并不觉得这本书里面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爱情。夫妻之间是习惯,情人之间是肉欲,等待53年是求而不得的执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只是阿里萨的执着胜于常人。

所以爱情真的胜利了吗?像霍乱或者任何疾病一样,只会被生活消灭。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 【收藏】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我们该如何去写《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一)

假如你即将失明,上帝给你三天时间,你会怎样去度过?

海伦·凯勒,这个名字相信所有人都熟悉,凯勒在出生后19个月的时候就因为猩红热而导致失聪失明成了个聋哑人,但她却创造了奇迹,这奇迹,她虽然不会说话,也看不见这美妙的世界,但她却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文字,她以顽强的精神考上了哈佛拉德克里夫学院。这是何等的毅力和坚持啊!

三天,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如果你现在站在生命的终点,生命的火花即将灭亡,你会怎么想,怎么做呢?在这最后的三天中,你有什么想做的,想说的,是否会将自己的一切都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人啊!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呢!为什么总要如此的贪心,不去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却渴望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某一天,你睁开矇眬的睡眼,你是否意识到,一天已经过去,新的一天即将来临。仅仅是这微不足道的一天,却组成了人生一个个的片断。也许,你会认为,父母现在给予我们的,都是理所当然的。可你有没有想过,当某一天,你拥有的东西,甚至生命,都将失去,你会是怎样?

朋友们,珍惜生活吧,一起享受这光明,尽心享受这美好的世界!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出生在一个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小镇——塔斯咯姆比亚。在十九个月时因患猩红热被夺去了视力和听力,海伦·凯勒即是聋子也是瞎子,由于失去了听觉,不能矫正错误,她说话也含糊不清。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世界是一片黑暗和寂静,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学会读书、写字、说话,没有强大的记忆力,简直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海伦·凯勒没有向困难屈服。他为了能清楚发音,用一根小绳系在一个金属棒上,刀在嘴中,另一端拿在手中,练习手口一心,写一个字念一声,最后,她终于学会了说话。海伦的一生都是在黑暗中度过,她多么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哪怕是“三天的光明”,光明对于我们健康的人来说是再普通的不过的东西了,我们可以看到各种颜色的事物,听到来自世界的各种声音,我们却毫不在乎,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假如只给我“三天光明”,三天之后,我们再也听不见,看不见身边的事物和声音,我又该怎样度过这宝贵的三天时间呢?我进入了深深地沉思。

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要珍惜自己的所拥有的一切事物,海伦·凯勒坚持不懈的精神永远的铭记在我的心中!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三)

在上学期的紧张繁忙中,我抽出空来向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似波涛汹涌的浪涛,平静不下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盲聋哑人海伦·凯勒的一生,她的一生当中只有十九个月的声音和光明,在老师的帮助与关爱下,海伦·凯勒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哈佛学业,获得了学士学位,最后成为了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海伦·凯勒虽然只是一个聋哑人,但是她却没有放弃自己的人生,反而更加地努力,去面对黑暗的世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第三天,我要在现实世界里,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人们中间度过平凡的一天。”这是海伦·凯勒在光明的世界三天所想做的事。我们拥有的比海伦·凯勒多得多,但是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的顽强,遇到挫折,不要害怕,要勇于面对。

但是我呢,我却和海伦·凯勒不同,我在生活中也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我却没有像海伦·凯勒那样,比如:有一次,我在做作业的时候,遇到一道难题不会做,就空过去,妈妈看见了,生气地说:一点难题就不去思考,哪能就这样空过去,不做呢?”是啊,怎么就这样空过去呢,我回头冥思苦想,一会儿,就想到了。

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我们要想办法解决,就可以成功,就像海伦·凯勒那样。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四)

当我再次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卷,心灵还是被莫名震撼。虽然书里的情节依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但却又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的确,海伦·凯勒那“不平静”的人生及她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奋斗的力量。作为正常人的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失语的人,可以用心去感知天地万物,海伦就是用心灵倾听着世界上最美的声音,看见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捧起这本充满感知力量的书,我忽然想起一年前我刚读起这本书的时候。

“妹妹,我给你讲讲‘海伦·凯勒’的故事吧”

“海伦·凯勒?言行小说家?黑客?富翁?还是明星?”

“不,她是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伟人”

“那有什么好说的呀,不如说说周杰伦的最新消息吧”

看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人应该都知道她的不幸。在一般人眼里,如此不幸的人生,还会有什么人生意义呢?然而海伦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不但考上了哈佛大学,而且一生中写了14部著作。她还多方奔走,在全美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实,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与海伦相比,我们许多人可能都会感到惭愧。因为我们虽然拥有比她健全的身体,却常常如她所说的那样,犯那种“有视觉却看得少”的错误。或为“已失去”的东西痛苦不堪,或为"得不到"的东西百般烦恼,却偏偏对实实在在“拥有”的东西不知珍惜,不懂得好好把握。

从没有遭遇过多灾多难,从没有体验过不幸,甚至从未领悟过挫折的弟弟妹妹们当然不会思考人生,他们只有享受快乐。他们是那么的年轻,聪明,令人艳羡。沉浸在快乐中,在一览无余的光明中,我们失去了对光明的感知能力,失去了对快乐的体验能力,失去了对幸福的感悟能力,也失去了对人生的思考能力和对人生未来的忧患意识。仿佛人生一路轻歌曼舞,精彩世界任我逍遥。

要快乐,就快乐得如醉如痴,在快乐中升华;要感受生命之最烈,要体验人生之极限。要感受这光明呀,就算人生百年,也只有36500天!好好算着吧,假如还有30年光明,假如还有3年光明——假如还有三天光明!你感受到光明了吗?

好好的把握现在吧,珍惜美丽的生活。

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往事如歌。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再回首,一切都在昏暗中消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知道哪一天会突然离开这个世界,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好好地让生命活得精彩,即使会有挫折,会有风暴,也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就像海伦·凯勒一样,以生命之画笔,谱写生命的传奇!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五)

手捧着散发墨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不禁掩卷沉思。

本书主要讲了:一场大病致使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使海伦凯勒有了新的转变,她变得开朗起来,最终成为一名作家。

读着读着,我想:海伦凯勒在三天中想看些什么呢?我继续向下阅读。原来她在第一天想看莎莉文老师的脸庞;第二天观看黑夜变成白天的美丽奇观;第三天即最后一天,海伦还想看看初升的旭日。海伦凯勒的愿望是如此简单、有条理。光明对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声音也不是欲不可求。而海伦凯勒并不是这样,她在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世界上艰难地生活,但她却有一颗健康、积极、乐观的心。她正是凭着这颗心走上了“光明之道”,从逆境中挣脱出来。

海伦凯勒是我学习的榜样:她在黑暗中无限遐想,张开了理想的翅膀。是谁给予她光明的力量呢?怀着疑问继续向下阅读。是安妮莎莉文老师。正是她用充满爱的方式,让海伦的眼界更加开阔,学习有了巨大的进步,生活充满了绚丽的色彩。海伦凯勒的成功离不开莎莉文老师的谆谆教导,是莎莉文老师那颗善良的心为她插上了理想的翅膀,使海伦凯勒有了一颗美好的心灵,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海伦的成功道路正是莎莉文老师的心血!因此,莎莉文老师这无私奉献的精神令我惊叹不已。

你想成功吗?对待困难你怎么看?如何走出逆境?读者,你若想成功,想战胜困难,走出逆境,请翻阅海伦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吧!你的心灵之光将由此被点燃!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阅读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那么《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一】

鲁滨逊是一个热爱冒险的英国人,他从不畏惧那前方未知的重重危机、叠叠险境,他的理想是环游世界。

有一次,他在乘船前往非洲的途中遭遇了风暴的袭卷,他的伙伴全部葬身海底,只有鲁滨逊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得以幸存。面对困境,他消沉了一阵,又很快振作了起来,在浮于海面的大船上拆木做筏,运输船上物资,救下两只猫,还有一条狗主动跟随他来到岸上。

鲁滨逊择了一块有水源、在高处、可攻守、可求救的良地,搭了一处陋室定居下来。

他每天要么擎枪带犬在森林里打猎,要么到海边浅水处捕鱼,要么捉山羊畜养成群,常饮羊奶、吃羊肉。他搬来的物资里有一些被鼠啃过的麦子,他将其随意丢撒在地,不久后竟然长出嫩芽,后来又结了穗子。他反复种收,终于在第四年吃上了自己精心灌溉而成的米粮。他已然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

苍天,端详着苦难之后平静如水的日子,或许就会投一颗石子下来,加点一波三折。

很多年后,鲁滨逊在沙滩上发现了野人的踪迹,他惊恐万分,担心野人会吃掉他,采取了各种防御措施:插杨柳枝作围墙,分地圈养山羊等。忐忑不安的两年后,他发现那野蛮宴会留下的痕迹:焦黑的木柴和满地的人骨!

凡事总有例外。

又过了几年,有一次,他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当天的日期:“星期五”。“星期五”成为了他的得力助手。他们辛勤耕耘,生活得非常愉快,鲁滨逊几乎淡忘了回归文明社会的想法。

几乎只是几乎。

有一天清晨,鲁滨逊与“星期五”解救下一个遭遇水手叛变并绑架的船长,船长欣然答应带他们去英国。于是,鲁滨逊终于重返故国,结束了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二】

《鲁滨逊漂流记》是由美国的丹尼尔笛福剑作的。一般来说,我对外国的文学都不太感兴趣,因为语言的不同,翻译过来的版本总觉得语句不通顺,情感太生硬,不过《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感受。

鲁滨逊出身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因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海上风暴,只身一人漂流到了荒岛上,开始了他长达28年之久的孤岛生活。其实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不过这个与世隔绝的人名叫苏格兰,他被扔在荒岛上,孤自生活了四年多,后来被一个航海家救了回来。

无论是鲁滨逊还是苏格兰,能在荒岛上生活,就已经是超出非人的,如果是我身处于一个荒岛上,光是“空无一人”就已经可以打败我的心理防线。

在荒岛之上,鲁滨逊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建起住所,驯养家畜,甚至于制作器具,把荒岛从真正意义上变成了“桃花源”。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心里无不是震撼的,身处一个了无人烟的荒岛上,谁会想过在这里建造一个新世界?人们在种种困难面前,如果低了头,那么我们自己也就放弃了自己。大胆地想像,然后大胆地去实现,才能够生存于绝境之中。

《鲁滨逊漂流记》无疑创造了一个神话,给了我们一个想像的空间,“如果换做是我”,我想这句话,只要是看过这部小说的人,心底里都曾经这么问过自己吧。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影响。未来是不可预知的,谁又能知道自己会不会经历这些,然后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地活着呢?

每一本书,明里暗里都会透露出人生哲理,这本书也不例外。一个人在历经种种磨难,这些磨难不但是在磨练你的身体,同时也在磨练你的意志,最终,你会发现,你会顽强地生存下来。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人生启示。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三】

打开《鲁滨逊漂流记》,此书的扉页上写着“献给那些依赖父母、依赖他人的青少年。”我想,身在21世纪的我们,真得应该认真仔细地阅读这本书,读完后大家一定会被书中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所吸引。

试想一下,假如我们是鲁滨孙,会有多少人能够在这座孤岛上生活下去?有多少人能够挑战挫折?又有多少人能够改变那时的环境呢?当我们在家里逸的看电视时,鲁滨孙正在饱受野人的威胁;当我在各种饭店穿梭时,

鲁滨孙正在为食物而焦急;当我在享受幸福快乐的生活时,鲁滨孙却在忍受孤独无助的日子;因此,我们要懂得知足安命,要学习自信、自立、自强。

想要生存,要学会自信。在生活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有坚定的信心。如果鲁滨孙没有生存下去的信心,那么他能在这孤岛上岗生活26年吗,因此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必胜的信心。

想要生存,要学会自立。在平时生活中,我们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服自己洗、自己的房间自己收拾。不但如此,我们还要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想要生存,要学会自强。要有别人能做到,自己也能做到的决心。我们要勇敢超越自己,不断学习。作为学生,刻苦学习,应该是我们的追求:“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更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人的生存环境虽然受到约束,但我们要做环境的主人。生活中有许多坎坎坷坷,但我们不能惧怕磨难,要相信:“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四】

四处细看,仔细寻找,无意间看到《鲁滨逊漂流记》。小学时,我看过此书。但感觉也就只是看了一个古老的历险故事。不如高中,我越来越觉得,这本被称为经典的小说一定会有深刻的内涵,或者有深刻的时代性。抱着如此的想法,我再度翻开了这本书……

本文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因出海遭遇灾难,先被海盗攻击,再到种植园,最后漂流到无人荒岛,并坚持在岛上生活,最后回到原来所生活的社会的故事。

鲁滨逊在困境中经历了迷茫,绝望。然而他却在绝望中依靠自己的意志,自力更生,磨练了自己的生活技能。

接下来的阅读,我发现, 除了主人公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们更能从中看出当时的社会状态。

作为英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其创作出的年代,正是资本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小说的第一章简要叙述了丹尼尔·笛福当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英国,交代了一下当时小说写作的历史背景,通过对英国当时的社会变革和英国早期的殖民扩张的介绍,使读者对当时的社会有所了解。第二章分析了《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的殖民活动,阐述了鲁滨逊的殖民条件、动机和其新教思想。第三章剖析了鲁滨逊的殖民者的形象,鲁滨逊具有一个早期殖民者所必须的特征,他是一个真正的殖民者。第四章讲述了殖民者鲁滨逊对野蛮人星期五的文化改造,并分析了星期五丧失文化身份之后的困窘,从而体现了殖民者的殖民手段。第五章探讨了《鲁滨逊漂流记》中对非洲、美洲土著者的妖魔化,将非白人的文明视为“他者”加以异化是殖民者的殖民统治策略。

《鲁滨逊漂流记》不仅为殖民形象和理想的交流传播提供了渠道,而且构筑了帝国文化与帝国权威之间的关系,以文学特有的形式肯定帝国的扩张、侵略和殖民。

对于我们来说,除了这些,本书对于当代也有深刻的意义。

童年的我们,何尝不像主人公那样,渴望冒险,渴望脱离家庭的“束缚”,去寻找自己的自由。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们会遇到各种生活上的困难。文中的主人公看似获得了自由,然而他接下来被困于荒岛,被生活所累,为了火,为了食物,为了淡水,这些原本他可以伸手可得的东西而拼命。他被困荒岛,无人可与他交流,这不仅是地理上的隔离,更是与社会的隔离,这正是追求“自由的结果”。这表明,个人的理想,行为,也要符合自身的能力,社会的需要。象征着“殖民”的航海,遇上能力不足,心智不成熟的少年,结果便显而易见了。

文章的结局,算得上是喜剧,也算得上是悲剧。站在悲剧的角度来说,作者没有获得什么财富,自己的生命似乎也被荒废了,最后的他似乎一无所得。站在喜剧的角度来说,他的“自由”可喜地贯彻了他的生命,他的体能,他的生活技术,都得到了提高。至少,他获得了能在社会中生活的能力——坚韧不拔的意志。

意犹未尽地,我决定有时间再多研读它……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五】

天空微雨,我捧着《鲁滨逊漂流记》,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

鲁滨逊从小就向往着自由,一直梦想着要去航海探险。他不顾家人反对,带着无限的憧憬,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可不幸的是,船只触礁遇难,鲁滨逊只身漂到了一座荒岛上。但在危险面前,他没有退缩,而是依靠自己的双手在岛上开辟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他种植庄稼,驯养鹦鹉和山羊,将自己的生活安置得井井有条。之后,鲁滨逊又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作为朋友和仆人。他总会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生活更舒适、更丰富:他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造了一艘大船;他尝试着去酿酒……事实上,鲁滨逊尝试做的事儿,无论有没有成功,都无形中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乐趣。

丹尼尔·笛福在书中说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的,危险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在困境中,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将会成为英雄。而鲁滨逊,就是这样一位具有远大理想和不畏惧危险精神的英雄。

再想想,这本书又教会了我们什么呢?坚持追寻梦想,大胆地探索,坚持不懈,善良勇敢,有勇有谋……

此时,已经放晴,蓝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我心中也好似乌云掠过,此时已是雨过天晴,洒下了一抹一抹的阳光……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那么《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一)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二)

群体虽然智力低下,但有时会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月惨案”,一群店主、泥瓦匠等普通市民聚集在一起,在爱国主义的鼓动下,在巴黎城内展开了大屠杀,在无意识的狂热氛围中,这些市民丧失了理性,认为自己的屠杀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甚至在杀人后还前往政务要求请赏。但杀人的同时这个群体又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凌迟犯人时,他们非常绅士地遵循了女士优先原则,把最好的观看座位让给女士。这种道德和罪恶一样,都来源于群体极端而偏执的情感,并且都是无意识的。

而这种“高尚”的道德也在其他领域有所体现。

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律师遭到百姓的指责与谩骂,在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中尤其明显,伴随着市民的无数抗议电话与对律所官网的攻击,没有律师愿意为主犯赵博士辩护。因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法律,只知道你身为律师“为恶人说话”,那么你也是“帮凶”。主犯赵周斌的确罪大恶极,所犯罪行也没有任何洗白的余地。而辩护并非洗白,另一方面也是在捍卫司法尊严与公正。如今不再是那个存在“陶片放逐法”的年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有律师也是不能逃离应有的制裁。掩藏在欢呼与正义的氛围下,皆是腐烂与臭味。这不是那些人性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司法溃烂成这样,就是他们所说的“正义”吗?

本书虽然没有进行科学研究全凭经验总结,但是精准描述了群体社会种种问题因此极具现实意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们,在这个群体汹涌的时代,我们要时时警惕,不断反思,保持清醒,理性思考。跟风没有错,错在于盲目跟风。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三)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四)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

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

“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在勒庞看来,当人们融入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我觉得这是因为个人融入群体后会有一种依赖群体的情绪,就像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制,因为在集体光环的庇佑下,个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责任感降低。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个人失去了从集体中平均获利的途径,不得不依赖个人劳动力,而且要想获得比人更多的粮食,个人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种竞争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新品种也增加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群体的智力确实低于个人。

不仅如此,群体中的个人也会因为群体数量上的势不可挡,做出平时不可能做的狂暴举动。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可能会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就如今而言,公众情绪力量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勒庞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公众情绪力量的最初最集大成者可以说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这个广州大学生莫名其妙地在收容所中葬送性命。许志永律师凭借着公众情绪的支持和媒体的力量,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了,孙志刚事件也成为了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这是媒体和公众力量挑战长期行政法规的典范。此后的“躲猫猫”、“70码”事件等等,正是由于公众的持续关注与公众情绪的反应强烈,对相关部门造成一定压力,使得相关机构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最后不得不正面回应,这对事件的调查有着正面影响。公众情绪正以自己的方式展现着力量。

但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力量的过度放大,都会模糊背后的真实。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世界,危难时刻中国社会各界掀起赈灾热潮。万科董事长王石得知汶川地震的事情后,当即做出万科捐款220万的决定。而此举却被认为是“抠门”,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平息而论,作为企业家,王石的做法是理性的。但是在公众情绪处于高度敏感时,当感性成为公众情感的主流时,企业家的这些理性逻辑,刺痛了公众敏感脆弱的心。他对自我财富的捍卫,在公众眼中就会显得那么可恶。勒庞曾经说过:“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当公众情绪遭遇商业理性,王石触犯了众怒,可以说彻底栽了个跟头。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对这一事件普遍的恶评,其实是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这样的声音的出现,应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意见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五)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在认真品味卡洛·科洛迪写的《木偶奇遇记》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写《木偶奇遇记》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希望对您有帮助。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一】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有《草房子》,有《朝花夕拾》,有《爱丽丝梦游奇境》,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为了纪念他,意大利曾设立了“科洛迪儿童文学奖”。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老木匠杰佩托把一个会哭会笑的木头做成木偶,当作自己的儿子,并给他取名叫做“匹诺曹”。匹诺曹经历过种种遭遇:狐狸和猫骗走了他的钱;在玩乐国他和灯芯都变成了驴子;农民捕捉了他,让他当看门的狗……但经过他不懈的努力,他最后终于成为了真正的男孩子。

书中的匹诺曹努力学习、辛勤劳动、诚实善良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最令我佩服的是匹诺曹遇到这么多困难,他居然不害怕,而是一直的反抗,直到别人放了他。他这坚持不懈和勇敢坚强的品质是非常可贵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了一项小实验,可是我怎么也做不成,我有些泄气了,就不想再做这个实验了。妈妈见了,鼓励我说:“别泄气啊,坚持做下去一定会成功的”。我又恢复了信心,最后,这个实验终于做成了。我这个简简单单的例子,说明了深厚的含义:只要坚持、努力、永不放弃,不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的。

匹诺曹诚实善良而又勤劳,我喜欢书中的这个人物,感激他在我遇到困难时帮我解决,《木偶奇遇记》值得每个人去阅读,希望你读完它,能够获得勇气和力量。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二】

你读过《木偶奇遇记》吗?这本书是意大利儿童文学家卡洛·科洛迪写的一本童话著作。它想象力丰富,情节曲折有致,语言生动幽默。

故事是这样的:皮诺曹是个木偶孩子,他能说能唱,能走能跳,但他有很多坏毛病。在他的身上,发生了很多故事:“误杀蟋蟀”“课本卖掉了”“腿烧没了”“变成驴子”“抓贼立大功”……后来,他终于变成了一个爱读书的真正的孩子。

特别是“课本卖掉了”这个情节让我感到特别难受:小木偶没有课本读书,杰佩托用自己的上衣换了四元钱,用这仅仅的四元钱买了识字本,供匹诺曹去上学,尽管自己受冷也要给匹偌曹幸福,多么伟大的父爱呀!而匹诺曹却辜负了他爸爸的期望。

虽然匹诺曹也一直想做个好孩子,但因为贪心,受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它们吊死;因为贪玩,结交坏朋友,变成驴子等等。我们在成长中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错误,而老师和父母亲就是我们的蓝头发仙女,他们总是耐心地帮助教育我们,我们一定要做个好好学习,听话的好孩子,不要像之前的匹诺曹那么调皮、贪玩,禁不起诱惑,要学习匹诺曹身上的优点: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缺点。在遇到困难时候,不能被吓住,要坚强面对,勇敢地往前看,最终成为一个诚实、勇敢、乐学、自主的好学生。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木偶奇遇记》。它的作者是意大利儿童文学作家卡尔洛·洛伦齐尼。这个作者要写这篇文章是因为他想全世界的小孩都能诚实。

有一个木匠做了一个木偶,木偶的名字叫匹诺曹,有位蓝仙女先把木偶变成自己会动的木偶,并对他说:“你要诚实,不撒谎,我就把你变成真的人。”

匹诺曹很想变成真正的人,可是,他禁不起玩的诱惑,去了那个欢乐国,被他们变成了驴子,而老木匠在找木偶的中途被大鲸鱼吞下了肚子里,匹诺曹为了救爸爸就逃出了欢乐国,到海底救出了爸爸,蓝仙女就把木偶变马了真正的人。

从此,匹诺曹和爸爸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要比匹诺曹做得更棒!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四】

《木偶奇遇记》的故事是家喻户晓,它讲述了一个任性、撒谎、懒惰、不爱学习、经不住诱惑的坏孩子经过种种磨难,并在磨难中接受了教训,变成一个诚实、勤劳、勇敢、好学的好孩子的经过。

在皮诺曹身上我一次次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也希望能找到一方奇迹田,在那儿不用费力就能种出许许多多的金币。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不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收获到的一定是幻想。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没有平时扎扎实实的基本功,靠走捷径,临时抱佛脚是不行的。

以前我也爱贪玩,一玩起来就把自己该做的作业都丢在了脑后,如果有人来邀请我去玩具城玩,我也许也会像皮诺曹一样跟着他走。到底学习比游戏要枯燥得多。现在我知道了,玩要有个度,尤其是外出游玩前,一定要得到家长的同意,并按时回家,不让爸爸、妈妈操心。妈妈说,我们每个人这一生都不是平坦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每一个孩子就像一棵小树苗,如果想让它长成一棵又高又直的参天大树,必须时时修剪它的侧枝,不让它走上歧路。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五】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故事的情节曲折生动,深深地吸引了我。小木偶匹诺曹刚开始是一个捣蛋、调皮、不学习、爱说慌的坏孩子,他又不懂事又不听话,为了让他读书,他的爸爸把自己仅有的一件外衣卖了,因为他家里穷,没有钱买书,而且还是在大冬天,虽然匹诺曹当时很感动,但他第二天去上学的时候却经不起马戏团表演的诱惑,竟然把自己的课本拿去换了戏票,他的行为真是很可耻。

从那以后,他遭遇了许多,其中有一次,他因为听信了坏朋友的谎言,逃学去了玩具国,结果被变成了一头小驴子。从这我学到了对朋友的识别:不要以为好朋友就是带你去玩,给你东西的人,就像小木偶的朋友一样。真正的好朋友是能和你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和睦相处的人。

后来,蓝发仙女出现了,她一直在帮助小木偶,并给他忠告。最后,经过改正,小木偶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了,还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我从当中体会到:不管多坏的人,只要肯听别人对你的劝告,认真改正自己的错误,最终还是能成为一个好人的。小木偶不就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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