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旧事读书心得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17 21:00:27 阅读数量:

假期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心得分享五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在认真品味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从城南旧事中有哪些领悟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假期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心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假期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心得(篇一)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这本书是她童年的回忆,讲了她童年的几件趣事,描述了她天真快乐的在北京城南的童年往事,那也是她最开心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故事非常细腻的描写了作者林海音那天真烂漫的童年生活,我相信这是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的。

在这些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片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写了林海音小学毕业那年发生的点点滴滴,那年“我”小学毕业了,但是爸爸在医院中去世了,那年“我”想起了许多往事,包括宋妈走之前的叮嘱,还有妈妈、爸爸的叮嘱都证明了“我”已不再是小孩,“我”已经长大了,要帮着爸爸妈妈,管好弟弟妹妹。林海音回家看到石榴落下了树,而且厨师老高又告诉她她的爸爸去世了,所以我觉得这个题目十分有诗意,而且石榴就像知道爸爸去世了似的,它也从树上掉了下来。

我的童年也非常有趣,我经常动不动就要问爸爸一些问题,在我心中有事情就一定要仔细问一问,一定要解决掉,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而且有什么事就要去看一看,好像不看不行似的,一定要一看究竟,才能解决问题,在童年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中,玩在我心中是最重要的,凡是包含玩这个字我都要去问一问,看一看。

在作者林海音的笔下,她的童年是非常快乐、有趣的,她写得也很生动,读起她的文章,她的童年趣事就浮现在了我眼前,我还从她的笔下读出了她对童年无限的向往和热爱,由此体会出因为她不能回到她那快乐的童年而体现出淡淡的忧伤,我还从她的笔下读出了他对童年深切的怀念和多么想一直停留在童年。

假期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心得(篇二)

读完了林海英写的《城南旧事》,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古老的北京。

《城南旧事》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英子的女孩在经历风风雨雨,先后认识了妞儿、秀贞、兰姨娘、德先叔、宋妈这几个人几件事后开始长大成人,成人后便开始回忆童年,并写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

作者还在代序中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它们的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写它们的时侯,人物却不断地涌现在我的眼前,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

英子的童年是纯洁的,如一块无瑕的翡翠。而我的童年则是甜蜜的,如蜂蜜一般甜美。记得在一个酷暑难耐的下午,我和哥哥一边手紧握着捉知了的竹竿,一边兴高采烈地跑到林间小路,耳边满是蝉鸣声,把我和哥哥弄得团团转,不知所措。

终于,我们在一棵虽然不高大却很茂盛的桃树上发现了一只知了,于是我们就慢慢地、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活像一个小偷儿,近了,近了,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拿竹竿一粘,粘住了!我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看《城南旧事》这本书,心头总是漾起一丝丝温暖,因为在这个钢筋泥水的城市里,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了,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画面一幅画面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假期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心得(篇三)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读过后我深受感动,受益匪浅。

它总共有六个故事。他们分别讲的是东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我看完后便被主人公小英子所感动。从为秀珍,妞儿到最后他都一直以自己的天真,烂漫来观看老北京。

作者因怀念童年,而写了这本城南旧事。小学六年级语文课本上的那篇东阳。骆驼队。童年这篇课文就是城南旧事的前言。城南旧事被拍成电影很受欢迎。由此可见城南旧事这本书写的很好。

假期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心得(篇四)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所为题材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写了20世纪20年代,英子一家的故事。它从英子那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所有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她的善良、淳朴、富有同情心的本质,都已在我的心中伸根发芽;《我们看海去》中,蹲在草丛中与小偷的约定,又展现了小英子的质朴童真;《兰姨娘》中,聪明机智的小英子又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带给了她们母女快乐,减少了她们的烦恼;《驴打滚儿》中,宋妈的顽强精神与她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得肺病而去世了,小英子也就从此告别了童年生活,走向社会,走向生活。

书中,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花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永远的美好回忆。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渐渐消逝了,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童年的回忆,也就此慢慢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无忧无虑,最值得珍惜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人一样,充满了喜怒哀乐又似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尝到了人生的“第一步。”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第一步”,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充满着无限怀念。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了,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留下遗憾……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耍的伙伴;记住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记住童年动听的歌声,记住童年的一切一切……

假期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心得(篇五)

半个月的时间里,我都在阅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优美文字,给我的心灵很大的震撼。

这本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文章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时光如梭,眨眼间,英子已经小学毕业。可正当她兴冲冲地赶到医院中,想将毕业证给爸爸看时,她的爸爸已经去世了。回到家中,英子看到爸爸的花落了,她意识到自己已不是小孩子了。

是啊,无数时间在我们的身边流逝。但许多人,明知道时间的珍贵,还在大量的浪费时间。与其泡网吧、打游戏等做没意义的事,还不如多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文中的英子,也充分意识到时间的速度。因为时间,它匆匆的脚步,带走了英子对爸爸最后的告别。也正是因为爸爸的去世,才让英子明白自己已经长大了。

在生活中,时间也留下了它独特的足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妈妈那浓黑的头发间,冒出几缕白发;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看见,爸爸那舒展的眼角,多出几丝皱纹。

是啊,时间都去哪儿了?正如《偶成》中的话:“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珍惜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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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书心得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个好故事可以把人们领回童真的地带;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现实生活中,就有这么一本书像清水般折射我心中的太阳,你想知道它是谁吗?它就是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城南旧事》。在书中,我明白了旧的意义,看那古老的服装,老套的发式,古老的方言,老式的跨院,老旧的门匾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我们天真活泼的小英子,她的童年虽不像现在拥有如此高科技,但是她的童年充满了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在英子记忆的开始,都有过那么几个熟悉的面孔,像惨死在火车下的、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和她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不,妞儿,不,小桂子;如介于好人与坏人之间的不好不坏的厚唇年轻人;像爱笑漂亮的兰姨娘和四眼狗德先叔;还有爱开玩笑的宋妈和她的黄板牙儿丈夫英子之所以能成功地在离别中度过了整个童年和整个小学时代,是因为她不是用眼睛来看这个世界,而是用一颗心来对待世界,一颗天真的清纯的童心!英子的心像白雪般纯洁,被窝般温暖。终于,爸爸的花落了,英子也告别了童年
虽然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是那样的无忧无虑,可我是多么的羡慕英子的童年,羡慕她那精彩的日子,羡慕她那快乐的时光。不过,童年总是有始有终的,在英子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爸爸和童年就离她越来越远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阅读心得分享五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阅读《乌合之众》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优秀的《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乌合之众读书笔记阅读心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阅读心得(篇一)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阅读心得(篇二)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阅读心得(篇三)

“被越多的人证明的事件,往往错误得最荒谬。”

“越多的人”一定是数量的集合,数量会改变质量,或者说数量会导致错误和谬论?这个命题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是这样表述的:群体的证词毫无意义,他们只会撒谎。在怀疑和数量之间画上等号,看出来是古斯塔夫·勒庞对于群体研究的勇气,但是同样传递着一种并不严格的论述逻辑,甚至是和他之前所提出的“数量就是真理”的命题相悖,或者说,在他看来,真正的“数量”是赋予了一种“正义的错觉”,所以群体是靠不住的。

靠不住的群体会相信什么?“群体相信一切不可能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逻辑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合情理的事情,相信一切不存在的事情,唯独不相信现实生活的日常逻辑。”也就是说,群体是在正常逻辑和认知之外的,非理性的存在直接导致群体充满了神话特性,或者说所谓的谎言不停地被杜撰出来,从现实进行否定,从而否定时间内部的那些事实,甚至会杜撰历史,“历史变成了纯粹的想象”,在这个意义上,群体倒是在进行着颠覆,这种颠覆一方面是制造自己的神话,一方面又解构以前固定着的历史和神话,比华和新约的上帝,作为神化的形象受到质疑,而最后的落脚点是历史到底有多少是可信的?“历史才会最大程度地背离它的本源,呈现出光怪陆离的面貌。”这不仅是群体在质疑,同时也是古斯塔夫·勒庞自己的声音。

用古斯塔夫·勒庞的质疑开始群体的旅程,其实我完全是在检索作为心理学的群体研究在个体阅读中会带来多少惊喜。作为一部“心理学的经典名著”,《乌合之众》这个名字一开始进入我的阅读范围,就是这个标题所传达的可能歧义,或者说,我相信古斯塔夫·勒庞的研究是理性的,是客观的,对于群体的特征、心理、社会基础、表现形式等方面的论述一定是通过各种研究得出的,也就是说在充满浓浓学术氛围中横亘着一个叫“乌合之众”的定义,多少有些可疑,直接说,“乌合之众”所传递的贬义实在无法和我观念中也已形成的理性客观研究的“群体”搭上界,所以我会很小心地询问:我是乌合之众吗》或者说,我是乌合之众的一员吗?

当然,这种感受完全是浅层次的,也完全是在阅读之前形成的浅显感受。当进入古斯塔夫·勒庞的文本世界,其实我越来越发现了一种可怕的脱节,个体的阅读必须带着个体的特性和理性,甚至是某种思考的智力活动,是完全没有群体影响下的个体行为。而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却是一个不展示个性的群体,身体或者经历体验在阅读中几乎等于零,这就会造成我的理解对于古斯塔夫·勒庞所研究的群体来说,仅仅是一个理论可能。

个体之死。正是古斯塔夫·勒庞群体理论最关键的一个内容,“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做群体。”而在群体形成之后,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群体中的个人完全不同于独立的个人”。也就是当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之后,个体特征完全隐藏起来,这种隐藏也并不是个体的有意为之,而是群体特有的潜意识消灭了个体的差异,“表现出差别的异质化被同质化吞没了,最终是无意识品质决定了群体的智慧。”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改变个体的不光是个性,还有智力,在群体中,个体的只有很普通的品质、智慧和最基本的智能,甚至只具有最低甚至更低层次的智力,“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却被愚蠢的洪流所淹没。”不仅缺少个性和智力,甚至成为愚蠢的代名词,而在暗示和传染的作用下,进一步得削弱个体,是个体的存在成为群体的一种庇护,也就是说,群体掩盖了个体的错误,而成为道德的避难所,所有的约束和羁绊都不存在,个体“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以致泯灭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在这种没有谴责和审判的群体中,个体成为“无名氏”,无名氏就是不需要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承担责任。“因为无名,所以无由指控。”这个简单逻辑使个体在群体中变得越来越危险,他们相互传染,相互暗示,直到个体完全被群体性催眠,也就是“他沦为受催眠师随意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这种群体带来的迷信力量支配着个体的一切,个人变成了玩偶,成为“文明阶梯上的倒退”,在近乎“癫狂”中上演着闹剧和惨剧,虽然在旁观者和历史的维度来看,个体是身不由己,但是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个性泯灭和智力下降,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就会完全变成群体奴役者,而这种奴役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的心甘情愿,加上人格的脆弱,“被带入一种完全失去任何意识的状态”,这种状态便会成为偏执,而群体也成为“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群体是一个对文明一无所知却充满了破坏欲望的野蛮人。”

乌合之众完全是迷信的结果,是被催眠的奴性,而在历史进程中,乌合之众扮演了可怕的角色,“整部十字军东征史,毫无疑问是历史上最严重的集体狂想。”是的,在历史上,群体给了一个无法接受的观念,,那就是:“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除了法国大革命之外,宗教改革、圣巴托罗缪的大屠杀、法国的宗教战争、西班牙的宗教法庭,都是受宗教感情激励的群众所为。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凡是怀有这种感情的人,必然会用火和剑去清除那些反对建立新信仰的人。”所谓的偏执,其实建立的是另一种信仰制度,而这种制度和宗教不一样,但是有着那种癫狂的性质,近乎疯狂地毁灭对立着的任何力量。

从个性和智力的泯灭,到群体对个体犯罪的庇护,直到最后群体奴役个体使其成为迷信的力量,个体完全变成了没有思想、没有主见、没有行动的个体,而在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群体间,必然会有一种信仰,会有一种秩序,会有强权,这就是领袖的诞生,可以说,领袖一定是在群体的个体出现癫狂中才会出现,拿破仑说:“群体永远都在渴望强权。”这种强权就是英雄,就是领袖。“有群体的地方,就有领袖。”那么,如何成为领袖?古斯塔夫·勒庞说:“只有最极端的人,才能成为领袖。”而这种极端的标准就是“最容易兴奋的、半癫狂者、神经有毛病的以及一切处于疯子边缘的人”,可以说,这样的领袖也是缺乏理性,或者说,这也正是群体的特征之一,他们的到来只为个体寻找统治的借口?“领袖之所以会有如此的权威,是因为群体的奴性心态。”也就是说,在群体是甘愿被统治,甘愿被强权,而他们这样做的唯一意义,就在于为自己寻找出路,“就是让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成为“乌合之众”完全是为了给如何成为领袖建立方法论,他在描述领袖的动员手段和如何建立领袖的名望上,提供了很多的方法论,先天的名望+个人的名望所组成的荣誉世界里,领袖也就有了资本,而在另外的论述中,古斯塔夫·勒庞也大量谈及了作为群体之一种的陪审团、选民、议会等,同时谈到了如何掌控陪审团、如何建设普选制度,如何在议会中建立名望,如此等等,看得出在群体研究中,古斯塔夫·勒庞更重要的是在思考群体行为的同时,为意欲有所作为的人们寻找一种捷径。所以通篇来看,在论述关于群体的特征、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等内容之外,很少论及个体如何会成为群体的一员,又如何甘愿变成群体领袖和强权的奴役,其实没有哪个个体加入群体,是为了去受奴役,为了把自己个体消灭掉,也就是,古斯塔夫·勒庞谈到群体的集体无意识,“无意识的欲念构成了没一个种族的先天秉性”,但并没有抛开这个心理学上的概念,而从社会学、历史学等诸角度来剖析个体之于群体的属性。

其实,在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分析中,很容易看出某种极端化的论点,比如“群体只能从事最低级的劳动。”“群体不具备任何道德。”“妇女和儿童是群体谎言最有力的坚持者,他们的话往往不可轻信。”如此等等,甚至会拿自己的民族来开刀,对于法国大革命历程中的民族特性进行了批判,尤其是拿破仑作为强权代表,完全是古斯塔夫·勒庞所否定和批判的,“由于法兰西民族性格特征,使得它的民众绝不可能忍受任何刺激,只要对他们稍加拨弄,他们就会因此而陷入极端。”甚至还谈到了中国:“它死气沉沉的固有习俗,使得整个国家没有任何改进能力。”

除了极端的批判,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理论中也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比如对于群体中的个体和领袖的作用时,一方面指出个体的奴性使得他们迷信于领袖,一方面又指出,群体中的个体具有极大的盲目性,把历史上的惨案罪因归于群体中的个体,也就是所说的“群众”:“任何一桩惨案,总是群众所为。”同时指出,“即使是握有最绝对权力的最专制的君主,充其量只是加快或延缓其显灵的时间。“也就是说,群众决定着历史的惨案的发生,而所谓的君主、领袖却不能阻止这种盲目的力量。另外,在群体道德方面,古斯塔夫·勒庞一方面说,“群体的力量却让人们摆脱了约束和羁绊没有什么理由再约束自己,更无法控制内心中的放纵与不羁”,也就是说个体犯错误,只要在群体之下就不会受到道德谴责,是庇护这那些罪责,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指出,“群体对于个人,存在着绝对的道德净化作用。”也就是说,群体一方面放任个体的道德败坏,一方面又净化道德。同时,在古斯塔夫·勒庞的论述中,并没有明显区分群体和民族、群体和种族之间的不同点和共同点,而是糅合在一起,有时候群体就成为民族的代名词,有时候又超越民族成为种族一种。所以,在最后《结束章:民族存亡的关头》中,完全抛开了群体理论,而重新唤醒了民族的忧患意识。在论述民族的出现过程中,他描绘了从民族的出现-种族摆脱野蛮-新文明的诞生-创造性工作-开始破坏的过程的“历史发展规律”,从而提出,“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也就是理想和才华消失之后,民族又变成了群体一种,生命循环过程就是使民族重新成为“乌合之众”。

“任何一个群体更像是一个原始人的乌合之众!”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其实又回到了一个理论的原点,里面有着他无法摆脱的悲观主义,“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我甚至觉得,在他身上其实就是对所谓群体的先天恐惧,对组成的那些消灭个性,泯灭智力,削弱智慧的群体的鄙视,甚至是一种革命性的”人民群众”的否定:“‘人民群众’是靠不住的,除非你想获得一个最愚蠢的结果而相信他们。”也就是说,群体带来的革命完全是盲目而极端的,完全是情绪化和低智商的表现,是野蛮人而已,而“创立偶像,塑造英雄”取代人民群众的“怀疑精神和独立意识”,似乎是古斯塔夫·勒庞真正要做的。从这个意义上,古斯塔夫·勒庞的政治意义才是目的,也就是通过对”乌合之众”的批判来构建他的“民族理想国”。想起《总统是靠不住的》那段话:“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似乎这就是对古斯塔夫·勒庞“民族理想国”的一个反喻。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阅读心得(篇四)

干柴,一堆干柴,几颗火星

历史上无数因为“一个馒头”而引发的血案,就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中,一再上演。甚至,连台词和背景都几乎不需要变换。

这个馒头,可能是某种宗教信仰、某种美好理性,或者只是一个疯狂的谬误,或者真的是一个馒头。落幕时分,只有一串串“无辜”殉难者的数字,似乎在冷冰冰得控诉着什么。

读着流畅的文字,浮现出一些对历史的记忆或者联想,在作者的断言和断言式的逻辑分析中,思绪不断地起起落落。很难想象,这是一部写于一百多年前的书。同时,这或许是一部在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都会似曾相识,甚至“亲切”的书。

尽管作者所举的例子,大多是历史上战争、革命、宗教,但是也提到了当时的时髦:民主与社会主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教育、对选举、对制度的深刻理解。

作者的态度,似乎在深刻的剖析中流露出一丝无奈:对于变革,作者列举的关键因素,除了民族特征,就是时间。作者的才智,似乎在指导实践时透露着一点嘲讽:在归纳演讲的技巧时,反复提及的就是“断言、重复和传染”,情感、形象,简单逻辑甚至无逻辑,察言观色。

在最后章,作者概述了文明的周期律。正是种种“谬误和幻想”创造了历史。当群体涣散成为乌合之众时,文明也就走向衰弱和死亡。

这种深刻的矛盾,既有对历史演变的哀叹,也有对自身命运感喟。个体生物的基因,在数代以后,几乎消失殆尽(1/2的n次方),但是人类文明的基因却依然野蛮生长。

谬误、幻想和人类文明。

是的,我们都不愿承认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阅读心得(篇五)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300字:读《城南旧事》有感


打开《城南旧事》,一股民国的味道便飘了出来,不管是勤劳的宋妈,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还是会唱戏的妞儿,个个都那么的纯朴。

尽管她们最后都离作者而去,但是在作者童年的记忆中却仍是那样难以割舍,对于当时才十三岁的小作者来说,我觉得分别总是让人很难接受。

当然,当我看到兰姨娘这篇故事时,却不禁一遍一遍的翻阅。因为不管怎么样兰姨娘依旧乐观,脸上总是挂着微笑,我喜欢这样的人,即使英子几次觉得兰姨娘和爸爸在一起时就冷落了妈妈。那西瓜灯的事就更有趣了,也不管英子的母亲接不接受,反正英子觉得自己和兰姨娘在一起比什么都好,都高兴。

显然,当时是一个混乱的社会,并没有解放,但是英子的眼光仍是那样清澈。虽然作者的童年并非想像中那样的美好,但是作者依旧十分怀念北平城南的景色和人物,也许冬阳下的骆驼队发出的越来越轻的声音,带走了时间,冲刷了北平不管童年是否美好,童年时的烙印却挥之不去。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600字


这周,我读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这是一本令人难忘的好书。它讲述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往事。每一个人物都有各自不同的性格特点: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事情。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

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很疼爱我,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什么东西都由他们替我准备好,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驼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800字


【第1篇】

童真·发奋·理想

——读《城南旧事》有感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海音抱着对童真的热爱与对现实的期待,写下了心血之作――《城南旧事》。

林海音五岁随父母来到了北京城南胡同里生活,一住就是25年。《城南旧事》所记述的便是这25年中的琐忆。在书中,“英子”(林海音)与惠安馆“疯子”秀贞、常遭毒打的妞儿、草垛里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因肺病而逝世的爸爸度过了富有戏剧性的童年生活。

秀贞常倚着惠安馆的门墙,对过路的小孩子总是投以灿烂的笑颜,只为了怀念幼年走失的小桂子。生活对秀贞从不心慈手软,她却在苦痛与悲伤中学会温柔对待世界,用怜惜回忆着伤疤。

“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正当英子满心欢喜地领过小学毕业文凭,挚爱的爸爸却再也抵挡不住病魔的侵蚀。随着石榴、夹竹桃的叶子片片垂落,爸爸的呼吸渐渐微弱,意识渐渐模糊,最终,他带着对英子深沉的父爱与对生活的留恋,向世间告别。至亲的人永远离开,仍是孩童的英子如何面对这跌宕起伏的人生?她再也看不见父亲慈祥的微笑,再也听不见父亲深切的教导,再也触摸不到父亲温热的手掌。英子也曾坠入谷底,撕心裂肺地苦苦求救,祈祷这只是生活的一个游戏,一场梦境。但现实总是无情,神灵永远都看不到人间的苦难。在悲痛中,英子还是重拾了对生活的勇气。因为她明白,如果生活不能总让自己热爱,那就让自己主动热爱生活,感恩生活带给她的磨练与伤痛。正是有这样的信念与心态,英子蜕变成了独当一面的“小大人”。

英子的童年有欢笑也有泪水。正如我们的孩童时期,有纠结也有笑语。

我们总是抱怨作业多,抬头与埋头所见的都是“语数英”;我们还埋怨老师严厉,呼喊着要寻求无忧无虑的童年。但我们何曾记得那一句句深刻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殊不知,读书,是获取智慧成本最低的方法。更何况,小学的课业较之漫长的人生之途,它根本算不上一道“障碍”。放眼未来,我们的学习生涯还很长,以后的知识未必容易消化。故此,我们应该向英子学习,积极乐观地去面对生活给予的挑战。等到我们老去,再回首,身后定是一片花海芬芳。

合上书,房间里似乎弥漫着淡淡幽香。我依旧沉浸在城南那些旧事,彷佛英子正坐在我的对面,写着她的故事,不时告诉我:“趁着年轻,趁着纯真,你要发奋学习,发奋读书,文字是有温度和力量的,只要多读书,你的内心才足够强大……!”我心里默念道:向英子学习,朝着理想进发!

【第2篇】

采一拮清香,赏一段好句,呷一口清茶,品一个好词。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这是歌德所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仔细品读更是妙不可言,在众多的书中找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有时也是一种享受,而在这众书之中我找寻的这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记述的是英子小时候所发生的事。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正直、讲义气的一个小女孩。她敢同大家所说的“疯子”秀贞做朋友,她因为分不清“坏人”和“好人”而没有向人们举报偷东西的陌生的他;她敢把家里的金镯子拿给秀贞当作是找思康三叔的盘缠,她帮助妞儿和秀贞相认。英子所做的事,充满了儿童的童真、单纯。

在书中,我觉得秀贞是大多数母亲的写照。她对孩子的不舍,即便是被告知“早已扔到齐化门”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仍没有放弃寻找,但她的种种怪异现象却被人们议论纷纷,被人们视做疯子,在这时,她也仍没有放弃。她为孩子缝制了许多衣服小心地安放好,只为孩子回来时能穿上她所做的衣服。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母亲都像秀贞一样,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去寻找。每一个母亲在孩子面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

兰姨娘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乐观、不受约束、向往自由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兰姨娘的一生跌宕起伏,不过好在她拥有乐观的心,到最后走向幸福,遇见对的人。每个人都应有追求自由的心,在面对挫折和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曾看过也听过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的故事,他们中有的是学生,凭着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他们中有的是追逐梦想的人,凭着一腔热血实现了愿望;他们中有的是平凡的人,凭着对家人的爱坚强的活着;他们中有的是......意外固然可怕,但他们却为我们诠释意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乐观的心。

受兰姨娘也受坚强的他们影响,我觉得我也该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在一时的失意面前敢于抬起头来,不要再被恼人的成绩所打压。嗯,乐观是面对困难的最好武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他们乐观开朗的性格,喜欢他们的处世之道,喜欢这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书。

与书同行,用炽热的心倾听书中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阅读完海底两万里的笔记心得分享五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阅读完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一篇属于自己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阅读完海底两万里的笔记心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阅读完海底两万里的笔记心得(篇一)

这次春假期间,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的书名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两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小说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让书中人物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凭着坚忍的意志力与过人的智慧,终于克服了所有的困难。经历了难已想象的海底冒险。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并且勇敢地和大章鱼作战,设法从南极冰壁间脱险。还有很多很多新鲜、刺激的遭遇等着我们去领略。来吧!我们一起去探索!

阅读完海底两万里的笔记心得(篇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其中,令我映象深刻的一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

读《海底两万里》,我看见了现代科技的发达。在1866年那个年代,海上出现了一座“暗礁”,当人们还以为这是什么鲸鱼时,阿罗纳克斯教授,他的仆人孔塞伊和捕鲸手内德·兰德偶然地来到了这个“怪物”上面。其时,这不是别的,而是一艘潜水艇,一艇永远不上岸,坚固无比的潜水艇。这艘潜水艇长约3海里,宽约1海里,面积为1010。45平方米,体积为1002立方米。它可以下降到海底一万六千多米的地方,轻而易举。哦,对了!这艘艇就是——“鹦鹉螺”号。

读《海底两万里》我看见并了解这个深不可测,但又美丽绝伦的大海,它给了我们许多宝物。在维哥湾海底,有许许多多让你目不暇接的珍珠母。维哥湾并不深,那些捞珍珠的人们就是在这儿发了财的。他们虽然发了财,但也活不了多久,因为他们在水下憋一分钟就会溺亡,最高纪录也只有五十八秒。还有“鹦鹉螺”号上面用的纳、电、铁……都是海洋提供的。怪不得说海洋是个“聚宝盆”呢!原来如此,大海里,不愁吃也不愁穿,随处可以捞到各种各样的鱼,只要你有足够的氧气,你可以在海底呆一辈子,永不上岸,就像“鹦鹉螺”号的呢摩艇长一样,与世隔离。

我也很想拥有一艘“鹦鹉螺”号一样的潜水艇,如果我有了,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环游海底世界,亲自去看一看美丽的珊瑚,五彩缤纷的鱼儿和凶猛的鲨鱼,多有意思!

虽然我不知道“鹦鹉螺”号最后的命运——它被那个迈尔大旋流怎么样了?但我仍然祝福它和尼摩艇长。

真想去一次海底!

阅读完海底两万里的笔记心得(篇三)

今天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被作者儒勒·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深深地震撼了。故事开头,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先介绍了一件事: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作者从这件事入手,又介绍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阿龙纳斯在捕捉的过程中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和一名捕鲸手尼德·兰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被“海怪”所救,后来却得知这只轰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船,此后他们便被尼摩船长软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开始了在海底的奇幻环球旅行。最后,他们在挪威海岸附近设法逃走,重回陆地。这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四十八小时……在将近10个月的漫长旅程中,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等许多危险。作者通过巧妙的构思和引人入胜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甚至有些古怪和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人仿佛身临其境。

整本书花了大多笔墨来刻画尼摩船长,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似乎经历了无尽的痛苦,我不明白这样的一个天才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我总想探个究竟,不过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作者还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要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奋不顾身的去营救有危难的朋友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在这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处于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处于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人物命运扑朔迷离,整部小说悬念迭出,其内科学知识丰富详尽,而且细节逼真。令我完全沉浸在了这个奇幻的故事里。

阅读完海底两万里的笔记心得(篇四)

《海底两万里》描绘的是人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上天入地、自由翱翔的梦想,体现了他们具有社会正义感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

文中彼埃尔·阿龙纳斯是个生物学家,博古通今,乘潜艇在水下航行,让他饱览了海洋里的各种动植物,他还把在海洋中见到的种种奇观,娓娓道来,令读者大开眼界。

康塞尔是阿龙纳斯教授的仆人,他从不大惊小怪。总是那么为人随和。遇到什么事总是认认真真,一本正经地将它们分类。

尼德·兰是个比较原始的人,他的脾气暴躁,总是计划逃脱,文章最后讲:如果没有他,他们最后不可能回到陆地上!

而主人公尼莫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物。他虽如大海一般热情、冷酷、和善、温和、暴躁,但他却能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艇。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在这海底两万里的探险中,不是顺风顺水的,但是他们的不畏艰险,不怕任何困难的精神,我们值得学习!同时我也相信,对待自己的理想,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阅读完海底两万里的笔记心得(篇五)

读完这本书,我真想随尼摩船长一起探索海底的所有秘密,可惜没有阿龙纳斯教授那么的好运。

故事起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还有很多船因此而沉没。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上战船“林肯号”追逐怪。谁知与同伴一起落入海中,尼摩船长告诉我们这是一艘潜水艇叫“鹦鹉螺号”,他的外壳是用钢铁做的,它的一切来自电。鹦鹉螺号与外界毫不相干,它里面有许多奇珍异宝。教授阿龙纳斯、鱼叉手尼兰德、以及仆人和尼摩船长在海底漂流冒险。他们在海底狩猎过、被冰层盖住过等等等等许多稀奇的事。 我真佩服作者,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作者的想象力也是非常大的。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

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造出这样惊天动地的船来的。

城南旧事的阅读心得体会收藏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林海音在城南旧事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城南旧事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城南旧事的阅读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城南旧事的阅读心得体会【篇一】

熟悉的歌声萦绕耳畔,“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听着,听着,脑中又浮现起那本厚厚的书——《城南旧事》,翻开洋溢着书墨香每一页找到那一段——“英子唱欢送毕业同学离别歌,她还不懂这歌词的意思,但是她唱时很想哭的,她不喜欢离别,虽然六年级的毕业同学她一个都不认识。在这同时,小英子这五彩斑斓的童年,也在这歌声中流逝了。

《城南旧事》像一个使者,带领我们一步一步在林海音笔触下成长的那个风水温暖的城南中流连、徘徊——我们先步入那个熟悉的椿树小胡同,那儿有热闹的惠安馆,有排着队儿的井窝子,还有快乐屋西厢房,我在那认识了梳两条辫子,聪明伶俐的主人公英子,认识了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土地庙买的小狗的尾巴的妞儿,还认识了梳着油松大辫子的“疯子”秀贞……我们再走向像一把汤匙的新帘子胡同,那儿有闹鬼房子的墙,有新华街城墙打通的兴华门,还有清香清香的马缨花,在那认识了冬天穿着一件藕荷色的旗袍,周身镶了白兔皮的边,赶时髦的韩老师,认识了藏在草堆里的厚嘴唇偷儿,认识了有圆圆扁扁的脸儿,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牙,笑时左嘴角向上一斜的兰姨娘,还认识那个瘦瘦高高,爱花的英子爸爸……

《城南旧事》的文笔不像其他的那样绚烂多姿,有许多修饰,它,没有华丽的语言,反而字里行间都朴实无华,以一个孩子——英子的眼光去看这个真善美的世界,小英子用“真”的目光去看世界,别人眼中的“疯子”,在小英子眼中,她非但不疯,还是和善的,美丽的,充满慈爱的,是一个高尚母亲的花生,别人都躲着她,小英子却以最“真”的一面和她成了朋友;小英子用“善”的目光去看世界,妞儿在家里被当做赚钱工具,还被打被骂,小英子和可怜她,在她找到亲生母亲时,用一颗“善”的心把母亲的金镯子拿出来给这对失散多年的母女做盘缠,还在大雨中晕了过去,仍无怨无悔;小英子用“美”的目光去看世界,别人眼中低贱的小偷,在小英子眼中,这是为供弟弟上学,供母亲生活的青年,他偷窃,并不是不好的举动,这是孝心的举动,于是,这又是小英子以自己“美”的目光,“美”的心,博得的另一个厚嘴唇好朋友!

《城南旧事》是一首曲,一首喜怒哀乐的曲,谱出童年的童趣;《城南旧事》是一篇文,一篇回环曲折的文,道出童年的难忘;《城南旧事》是一首诗,一首悲欢离合的诗,悟出童年的飞逝!

“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这是小英子美好童真的梦,会伴随我的童年,《城南旧事》,这记录着一份如同日阳光般温暖美好的童年的书,更会陪伴我一生。让我谨记——童年难忘,但更易失,小英子的童年是懵懂的,有美好,也有悲伤,而我的童年要我自己把握,紧紧守住这份美好!

城南旧事的阅读心得体会【篇二】

“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这话是著名诗人余光中说的吧。我很纳闷:一个城市怎么会属于某一个人呢?

就在这个惬意的寒假,我读到了林海音的一段文字,内容大致是说,夏去冬来,又见到悠悠前行的骆驼队,作者却无限感慨自己的童年一去不复返了,而童年时住在北京的那些景色和人物着实让自己想念。于是便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用文字将自己逝去的童年重现于心头。

这是我读《城南旧事》的一段导语,读着读着,心绪随着漂移的目光走进了林海音心中那个尘封已久的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脉脉的古道,走进了满地落花的老城。

这是一本自传体的短篇小说集,作者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地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垂落的枝条,瓦砾里隐藏的叶片,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披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揭开书页,就如轻巧地推开一扇历史的门扉。走进了,望见的全是另一种遥远而新奇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一个干净的符号,是一份对纯真年代的念想。书中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纷纷浮现脑海。还有小英子和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处的宋妈,以及最终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仿佛就呈现在我身边。最后,爸爸的花儿落了,小英子的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我却羡慕小英子的童年。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却很真实、淳朴,那样的纯净、淡泊、温馨。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一曲骊歌尽述挥别童年时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都是这样匆忙而逝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小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竟让我恍惚以为:这就是我的城南旧事,就是我的心灵童年。很暖很暖,足以滋养我阳光风雨的一生。

城南旧事的阅读心得体会【篇三】

读完了《城南旧事》,我合上书,默默地把书中所讲的内容重新在脑海里过一遍。一个七岁名叫英子的女孩,从与疯子秀贞和唱戏的妞儿结识,到因为秀贞认了妞儿这个女儿并带她找她的爸爸而与他们分别。再从搬到新家认识了一个经常蹲在草丛里的人,再到那人因犯了法而送去枪毙。又从兰姨娘住在她家而与她的爸爸发生了私情,到她把德先叔和兰姨娘牵到一块让爸爸死心。最后到爸爸死去和与宋妈分离。她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生离死别,但,这让她幼小的心灵早早的接触了它们,以至于下一次又遇见它们时,不会摔倒的那样惨。

我们的眼睛还是刚刚珊珊学步是那样的纯洁吗?我们的心灵还是牙牙学语时那样的无暇吗?不,我们接触的事情越多,就越坚强。如果我们现在还是像小时候那样,那我们将永远长不大,即使我们拥有一个大人的躯壳。人是要学会坚强的,越退缩,就越害怕,说不定那时已经没有了退路,往后一步都是悬崖。可是有一点,那就是尽量用一个孩子的眼睛看这个世界,用大人的思维感受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那样,才能达到人生的高等境界。

就像秀贞一样,别人都将她当疯子,可她自己呢,却不当她自己是疯子。因为她只不过是老提起小桂子(妞儿)的事情和讲这些事的时间不对罢了。所以说,别人的话语改变不了你自己。要做就做真正的自己,何必用一副伪装的嘴脸给人家看呢?

读了这本《城南旧事》,真的给了我太多太多的启示,在读这本书时,我哭过,笑过,生气过,愤怒过……可读完了呢?心里很平静,总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情感在心中飘荡。我建议大家去读读这本书哦,说不定会有和我一样的感觉呢!

城南旧事的阅读心得体会【篇四】

半个月的时间里,我都在阅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优美文字,给我的心灵很大的震撼。

这本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文章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时光如梭,眨眼间,英子已经小学毕业。可正当她兴冲冲地赶到医院中,想将毕业证给爸爸看时,她的爸爸已经去世了。回到家中,英子看到爸爸的花落了,她意识到自己已不是小孩子了。

是啊,无数时间在我们的身边流逝。但许多人,明知道时间的珍贵,还在大量的浪费时间。与其泡网吧、打游戏等做没意义的事,还不如多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文中的英子,也充分意识到时间的速度。因为时间,它匆匆的脚步,带走了英子对爸爸最后的告别。也正是因为爸爸的去世,才让英子明白自己已经长大了。

在生活中,时间也留下了它独特的足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妈妈那浓黑的头发间,冒出几缕白发;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看见,爸爸那舒展的眼角,多出几丝皱纹。

是啊,时间都去哪儿了?正如《偶成》中的话:“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珍惜时间吧!

城南旧事的阅读心得体会【篇五】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每当我的耳畔响起这首歌时,我总会想起《城南旧事》里面那年幼的林海音,那粉红色的夹竹桃……

主人公英子是一个胆大、聪明、善良的小女孩儿,她喜欢帮助别人,还为惠安馆痴傻的女人秀贞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女儿,尽管其他人都对秀贞有偏见,英子却不觉得,反而是尽全力去帮助她;她的父亲,是一个外表严格、默默无闻,却对孩子们表现出无尽父爱的爸爸;英子的奶妈:宋妈,是一个纯朴的乡下女人,她却非常不幸,唯一的儿子溺水身亡,女儿也被卖掉,只好含泪离开。

就在英子小学毕业典礼的那一天,英子的爸爸病倒在了病床上,无法看到自己的女儿代表全体毕业生致辞。毕业典礼刚刚结束,医院就传来了噩耗——父亲去世了。英子急急忙忙跑到医院,看到年幼的弟弟妹妹和大哭的母亲,终于明白了长大的意义。

不仅英子学会了成长,我也明白了长大的意义:生命和爱的条件是勇敢和承担,也是人必须长大的真正意义。

父母亲对孩子的爱,都是无价的,更是伟大的。就像英子的爸爸,对孩子们严格要求,却把爱表现在方方面面;虽然不善于表达,却让英子感受到了爱的温度。年幼的林海音,已经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家里失去了顶梁柱,而她身为家里最大的孩子,也必须要承担起责任。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自私自利,什么人都可以与她成为好朋友。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一切都是美好的。

童年时期美好、天真,但如果我们长大了,就应该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不能再对父母撒娇;不能再任性;不能再乱发脾气;不能再乱买东西……我们要帮助父母干力所能及的家务;为他们除去烦恼,不要让他们操心。

英子所具有的美好品质,是可贵的,是值得人去学习的,我们应该像她一样善良、懂事、无私。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700字:《城南旧事》读后感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城南旧事》,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一本经典自传体小说,真本书以朴素的写实风格展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北京的风土人情和生活百态,具有独特的魅力和永恒的价值。

作者林海音小名叫做英子,她以刻骨铭心的相思和沉甸甸的怀念,写下了她在北京的童年生活。北京形形色色的人给她的童年带来了喜怒哀乐。在英子家的门前,她看到了骆驼队,这使她对骆驼充满了好奇;在惠安馆里,她遇到了疯子,为什么那个人叫疯子呢?其实她本名叫秀贞,因为她一生下来的孩子就被人抱走了,受到刺激,精神失常,导致她常常不出门,所以人们就称她为疯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英子在城门下认识了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没有名字,英子就称她为妞儿,后来她们成为了好伙伴。在一次玩游戏时,英子无意中发现了妞儿脖子上的胎记,就怀疑她是疯子的女儿,她带着妞儿去见她的母亲,她们母女相认,英子为她们感到非常高兴。

五年前,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坐在台下看着毕业生上台领奖,为他们唱《骊歌》,五年后,我小学毕业了,并作为毕业生代表上台领奖,致谢词。但是这时爸爸却不能看到这一幕了,我在参加毕业典礼时,脑海里总在闪现爸爸的画面,回忆了和爸爸在一起的温情画面。感受到了爸爸对我深挚的父爱。我从爸爸身上学到了可贵的人生品质。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随着爸爸的逝去,我迅速成长起来,只是成长伴随着伤痛的记忆,充满了苦涩的味道。英子对爸爸深深的爱和怀念感动着我。

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有快乐,有悲伤,有痛苦,有成长。我们要学习英子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敬佩她是因为爸爸离去而悲伤且又迅速成长的精神。比起英子的童年,我的童年无忧无虑,要什么有什么,但却没有英子的多姿多彩。

童年时一去不会回来的,所以请大家好好珍惜我们的童年。

汤显祖《牡丹亭》读书心得分享四篇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在读了作者汤显祖写的《牡丹亭》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牡丹亭》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汤显祖《牡丹亭》读书心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汤显祖《牡丹亭》读书心得(篇一)

《牡丹亭》是汤显祖的代表作,也是我国戏曲史上浪漫主义的巅峰之作。此剧通过对杜丽娘和柳梦梅之间至死不渝的爱情的展示,表达了饱受封建教条束缚的人们突破封建思想与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与解放的朦胧愿望。

从剧情上来看,《牡丹亭》表达的是一个“古老”的主题,那就是爱情与现实的矛盾。不过在此剧中,它所反映的现实具有特殊的意义,即是为明代统治阶所极力倡导的宋明理学中的思想枷锁和封建礼教制度。杜丽娘对美好爱情的向往是一种天性,尽管她身居闺阁,但仍会不自觉地产生强烈的思春情愫,并最终获得了自己的爱情。此剧的意义就在于用形象化的说法肯定了人之爱的合理性,并对理学枷锁和礼教制度提出了批判,并特别突出了人之情与教之礼之间的冲突,表现出了理学枷锁和礼教制度的不合理性。

从思想性上来看,《牡丹亭》一剧表现出了以往戏剧所无法匹及的思想高度和社会特征,它不再局限于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范畴之内,而是明确地提出了要求思想解放和个性解放的口号。所以剧中的男女主人公可以为爱而生,也可以为爱而死,这便赋予了爱情不可战胜的力量,可以超越生死。因此,剧中的杜丽娘才成为我国文学史上一个光辉夺目的人物形象。她的死即是当时社会男女道求爱情的结果,同时也是当时社会青年男女摆脱理学、礼教束缚的方式。

汤显祖《牡丹亭》读书心得(篇二)

《牡丹亭》里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成为广为传唱的一句话和被后人勇于追逐爱情的“金科玉律”。杜丽娘有情,看起来这一份感情的对象是柳生,但细细思来,实则是爱己,或者说仅仅是爱情的本身。

作者笔下的柳梦梅只是将包括杜丽娘在内的万千女性形象投射到柳梦梅身上了而已。就像我们年少时期纯粹干净的喜欢上了谁,并不是那个人真的有那么好,只是我们把所有对于爱情和伴侣的最初的幻想一厢情愿的投射到那个人身上了一样。

杜丽娘身上的那种“至情”以至于整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以情战理”,那是一种超脱人世的感情。那样的感情纯粹虚幻却又最坚贞真实,它可以穿透现实与虚幻,超越生命与死亡。这样的感情已经不仅仅是爱情那样的简单了,这也就解释得清所谓“至情”两字。

在那样的时代,发出这样的声音已经是难能可贵,明代戏曲理论批评家沈德符在《顾曲杂言》中说:“《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西厢记》和《西厢记》相比更为大胆,甚至没有借助丫鬟等外界因素,就是这两个人大胆的去追求,甚至与生死相抗衡,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尽管最终的结局不是那么的“合乎常理”,但就这样又有何不可?留一份念想和美好在世人心中,留一份缠绵在世人心中而已。

汤显祖《牡丹亭》读书心得(篇三)

前不久,网上流行了这样一句话:“这个年纪爱你,不因为你有车有房,只是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我爱的衬衣。”初读,便觉得这才是美好的爱情。而当下的社会是物欲横流的,已然成长的我们所期待的那种纯洁无暇的爱情,却也再是难觅了。

所学的元曲里有很多爱情故事,但是汤显祖在《牡丹亭》的题词中说“如丽娘者,乃可谓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一句话就成全了内心所对爱情的全部希冀。也许在他看来,至情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东西,有至情之人才是世间最可爱之人。《牡丹亭》是一部爱情剧,但剧本通过杜丽娘和柳梦梅生死不渝的爱情,歌颂了男女青年在追求自由幸福的爱情生活上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表达了挣脱封建牢笼、粉碎宋明理学枷锁,追求个性解放、向往理想生活的朦胧愿望。我觉得在当下也是很有社会意义的

或许爱情不是万能的,就像《裸婚时代》中那个残酷的结局一样,应了那句“贫贱夫妻百事哀”,纵使有一颗“爱你到老的心”,仍然拯救不了爱情。但是如果没有爱情,那生活就太现实、太无趣了。或者有一天,我们可以期待着张爱玲所描述的爱情:“于千万人之中你遇见了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以说,惟有轻轻的叹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柳梦梅和杜丽娘在梦中遇见了。这便是真的传奇。“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从《游园》开始,杜丽娘就明白,她的青春,她的美貌,终有一天也会雨打风吹去,付与那断井颓垣。她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她咏叹着,生怕自己稍一草率便辜负了这绝美韶华。但是柳梦梅出现了,虽终究南柯一梦,奈何她却决心等下去,即使是死了。“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杜丽娘葬在了花园的梅树下,等着柳梦梅的发现,一等就是三年,而活在现实中的我们,再真挚热烈的感情也不一定能战胜距离和等待。等到岁月把爱情熬成了伤口,我们就各自挥手。在想,现代生活中,假设如果有谁为情而死如丽娘者,必然遭到众人惋惜之余的批判,因为现代人们更爱的,是自己的生命。虽然我们每天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异性,却难以心动。人类发展到现在的时代,我们或许悲哀地发现,我们爱的方式没有进步,爱的能力却仿佛在退化。像杜丽娘那样的至情,不只是文学作品的虚构,而且变得更加遥远。在“为情而死,感情而生”这几个字面前,我们很快就会止步于前四个字,或者还有人为自己找借口说:“既然明知死而不能复生,为何要为情而死?”是啊,痴情如商小玲者,香魂一去再无返。纵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更架不住人生苦短,珍爱生命才是真理。因此,我们终究成不了他人羡慕的情侣,因为纯真无暇的爱情而今只能去书中找寻。

汤显祖《牡丹亭》读书心得(篇四)

爱情,一直以来都是人生永恒的主题。“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最美也最悲凉的一句祝福,天下有情人,有多少能此生不渝,相伴白头偕老的?无论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中国的梁祝化蝶,都只开了爱情的花,来不及经受现实生活中风吹雨打的考验。他们的爱情,也因之而永恒。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恐怕是古今所有爱情故事最深刻的一条主线。《牡丹亭》中更是如此。爱情,能让生者为之死,死者为之生,何等壮阔的情怀。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

现实生活中有没有永恒的爱情呢,当然是有的。但粗糙的现实生活总会使爱情之火渐渐熄灭。虽然爱情是男女两个角色共同分担的,但主角却往往是女性。女人为爱而生,这话不假。也因此,爱情的悲剧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女人在爱情中艰辛成长,最终,实现真正爱情的,也往往是女性。

看过《胭脂扣》的人大概都会被如花的痴情所打动。她与十三少,相约死后重逢。然而,五十年过去了,依然是她一个孤魂野鬼。她的十三少在人间混迹,潦倒不堪,也早把她忘记。对爱情的信仰让如花最终如愿见到了她朝思暮想的昔日情人。然而她看到的,却是一个邋遢的早已忘却他们之间惊心动魄的爱情的陌生人。当如花心碎地离开,她该知道,爱情,只是她一个人的一场执着梦。里尔克曾谈到爱,“女人对爱无限投入,而从不或是几乎从不要回报。”

爱情给予女人的,女人反过来哺育爱情。她们令爱情荡气回肠,地久天长。

阅读伊索寓言的感悟心得分享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伊索寓言后,我对伊索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伊索寓言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阅读伊索寓言的感悟心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阅读伊索寓言的感悟心得【篇一】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书,令我深有感触的是《伊索寓言》。《伊索寓言》被誉为寓言的始祖,它的出现奠定了寓言作为一种文学题材的基石。

我觉得,《伊索寓言》是做为人们生活体会和经验的结晶,它不仅仅寓意深刻,并且极具魅力,平易近人。它虽然篇幅短小,结构也比较简单,但它形象生动,蕴含的寓意也极其深刻。《伊索寓言》大部分都是动物寓言,它采用拟人化的手法,让它们像人一样思考、运动和交谈,从而构成一个活生生的世界。

《伊索寓言》里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与牧羊人》,说的是:从前有一只狼早就对山下的羊垂涎三尺了,为了能够吃到羊,狼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这只狼每一天老老实实的跟在羊后面,做羊的守护者。刚开始,牧羊人一向都提防着狼,时时刻刻警惕着狼。可是,日子久了,牧羊人发现狼不但没有想吃掉羊的意思,还经常挺身而出,帮忙他保护羊群。渐渐地,牧羊人不在防范狼了,并且认为它是一只十分老实、忠厚,能够信得过的“牧羊犬”。就这样,狼取得了牧羊人的信任,并成为了他的朋友。直到有一次,牧羊人因为有急事需要出去,情急之下,他把羊交给狼守护,狼很爽快的答应了。牧羊人走了之后,狼便咬死了所有的羊,拖进山洞里慢慢享用。牧羊人回来后发现一只羊也不见了,四周都是血,他明白自我上当了。

我读过这个故事后,懂得了:凶狠险恶的人很难改掉他恶劣本性的。我们千万不要被他偶尔的善良和温顺所蒙蔽,因为那里往往隐藏着玄机。

阅读伊索寓言的感悟心得【篇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使我懂得很多道理的好书:《伊索寓言》。

这本书有很多很多的故事。比如:《狼与马》告诉我们:那些本性恶劣的人,尽管向人报告美好的消息,也是别有用心的,千万不要相信他;《狼与老太婆》让我明白了:有的人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鹿和海》告诉我们:世界上事情是复杂多变的,看上去是祸,可能是福;看上去是福,说不定是祸。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则寓言是《母猴与小猴》。寓言讲了母猴生下了两只小猴。可母猴只疼爱弟弟,整天把他抱在怀里,不让他爬树,怕树枝刺伤她;也不让他上山,生怕凶猛的野兽伤害她。最,猴弟弟因为得不到运动而死了。

另外,《红牛、黑牛和黄牛》也令我明白:只要团结一致,再大的困难也会被打败!

啊!这真是一本好书!

阅读伊索寓言的感悟心得【篇三】

这几天,我读了古希腊作家伊索写的《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的每个故事都蕴含着极为深刻的道理,就拿《狼来了》这则寓言来说吧:一个牧童为了自己的快乐而大叫:"狼来了,狼来了。"而那些村民每次赶来的时候,都只能看到牧童哈哈大笑的脸。一次又一次,他们已经认为牧童的话是不可相信的,与此同时,狼真的来了,牧童连忙大喊:"狼来了,狼真的来了!"可在这个时候,哪里有人再听牧童的话,没有人再次浪费体力大老远的去抓"狼"了,就这样,牧童喊破了嗓子,也没有人去抓狼了。这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一贯说谎的人就算说了真话,也没有人相信。

《伊索寓言》,它有着千古不朽的艺术魅力,无论时代如何改变,它都有办法满足任何时代的任何人。

阅读伊索寓言的感悟心得【篇四】

我最最喜欢的一个经典作品名字叫《伊索寓言》这本书是一个奴隶写的,这本书是孩子必读的书,而且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伊伊索寓言》里每一篇文章都是由一个故事引出一个道理。里面有故事可以帮助于孩子们来理解故事后面的意思。

例如《伊索寓言》这本书中的《云雀望病》这篇文章主要写写,从前,有一个年老的隐士住在森林里,和他在一起生活的是一只云雀。一天,有两个使者来求这位隐士和他们一起去他们的主任那儿,因为他们的主人生了一场重病。隐士跟随两个使者来到病房,有几个医生悄悄的说︰“这两个使者的主人快要死了”,这句话被隐士听见了,隐士说︰“两个使者的主人还没快死”,有一个医生说︰“乡巴佬,你懂什么!你又不是医生,你怎么能断言呢!”过了一会儿,两个使者的主人醒了,脸色也一点点好起来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惊叹不已。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使者的主人康复了,就去森林里看望隐士顺便道谢,隐士说︰“不要感谢我,应该感谢云雀,云雀在病人面前,看病人还有得救,就看着他;看病人没得救,就不看他。”

这篇文章的最后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患难才见真情,它就像一点灯光,在夜里最黑暗的时候,照耀得最光亮。”读《伊索寓言》里得每一篇文章,我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感想,这次我的感想是真正的朋友或好人,它会在你最黑暗的时候帮助你,教你怎么做。

阅读伊索寓言的感悟心得【篇五】

我看的一本《伊索寓言》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老鼠报恩》。

故事主要讲了:在狮子睡觉的时候,一只小老鼠把它吵醒了,狮子生气的要把小老鼠吃掉。小老鼠害怕地说:“只要你放了我,我就必须会报答你。”狮子轻蔑地哈哈大笑,它虽然不信小老鼠的话,可是还是把小老鼠放走了。

过了不久,狮子被一个猎人捕到了。它十分悲痛,但没一个朋友来就它。就在它绝望的时候,小老鼠却来了,小老鼠把网住狮子的大网给咬断了,救出了狮子。狮子万分感激,小老鼠说:“你的恩我此刻报了。”然后匆匆地走了。

我认为故事中的这个小老鼠是一只懂得感恩的老鼠。我们应当学习它知恩图报的精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你多强大,也不要骄傲自大。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大家要互相学习对方的长处,要弥补自我的短处。大家应当团结起来,互相帮忙,共同提高,学会感恩。

林海音城南旧事读后感500字五篇读书心得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鲜活形象,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妞儿,有藏在草堆里的小偷,有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每一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让我有了不一样的感悟。

这本书讲述了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英子稚嫩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却又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当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创造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子。于是,我便成了他们的掌上明珠。我说饿了他们立马给我做好吃的饭菜,天气冷了就立马给我换上暖和的衣服,我不开心了他们能第一时间发现,我想买玩具了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给我买来。记得在小时候,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爷爷家,因为在那里不仅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而且犯了错妈妈也不会责怪我。

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林海音创作的小说——《城南旧事》。

作者通过回忆童年时代在北京城南生活亲身经历,用非常普通的语言描写了当时人世间的真,善,美,丑。酸甜苦辣,读后让我深受教育。

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善良,聪明,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的感动了我。她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力。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两人还成了好朋友。当她了解到秀贞和妞儿的身世及不幸遭遇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同情之心,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实现了母子相聚,它还把把自己的生日礼物——手表送给了妞儿,把妈妈的金手镯送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一个六岁小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不值得我们对照英子,找出自己的差距吗?

作者对人物,景色以及老北京的风土人情,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如秀贞对思康叔和小柱子纯真的爱描写的亲切感人。对骆驼的神态,细嚼慢咽的特点,可以直立的棉裤筒,毛茸茸的小油鸡,树上的虫子,草丛里的皮球等。都写的真实生动,的确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一幅幅场景描绘了英子眼中的老北京,也让我们看到了,老北京的画面,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作者还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贫困老百姓生活的艰辛,教育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自己锻炼成像英子那样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南旧事》确实是一本教育人的好书。我真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最近,最让我痴迷的书是林海音奶奶的《城南旧事》。林海音奶奶希望把童年时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记录下来,希望把心灵里童年永存下来,于是就写成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最令我感动的就是《惠安馆》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个叫秀贞的“疯子”,大家都认为她疯了,其实事实并非如此。秀贞只是找不到自己的女儿而着急,让大家误以为她疯了。最后,在“我”的帮助下,秀贞找到了她的女儿,而她们那迟到的天伦之乐是那样的陌生、苦涩并且短暂,因为车祸,秀贞母女一起倒在了血泊中,她们像流星一样成为了时间的过客。结局是那样的令人痛心惋惜,我想,对于她们来说,这也算是一种“团圆”吧。

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她们母女相认时的情景,妞儿并不知道那是她的母亲,她很害羞,她们之间也很陌生。当妞儿知道真实情况后,母女俩相拥而泣。这个片段的描写,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我多么希望秀贞可以找到妞儿的爸爸,她们一家三口团聚,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啊!可是,秀贞和妞儿却永远也找不到爸爸了……

“那条船,慢慢儿往天边上挪动,我仿佛上了船,心是飘的。”我相信,妞儿和秀贞就坐在那船上,去往在那遥远的天边,而我的心也跟随着她们一起,飞向那天边……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我童年比故事里的妞儿幸福很多,我衣食无忧,我无比快乐,我坐在干净的教室里读书,我享受着爸爸妈妈无私的爱。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今天,我读完了小说《城南旧事》。

《冬阳,童年,骆驼队》的最后一小节读完后,我的心里只剩下静默,是一种伤痛的浪涌过之后的寂默。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什么是人生的不如意,不是一时的愤懑,而是原以为自己会拥有的人,会拥有的快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却都突然全部失去的那种深深的痛。对英子来说,随着长大,给过他快乐的人,妞儿、秀贞、厚嘴唇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甚至爸爸,全部离开了她。

然而,在感悟的同时,我更钦佩她一次一次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和那颗远离封建思想、持久保持的一颗纯洁坚韧的心。

“我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就像分不清海和天一样”,这句纯真的话让我想起一部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的一句话,“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有标准答案吗?”,这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生活中有一个疯子,或者是小偷,敢于亲近他们的人是没有的,但从书中,我们透过英子,却发现了他们的苦衷和温和的心。

岁月会蒙上双眸清澈的一角,当别人都在说他坏时,我是否有勇气自己判断他的真善丑恶?

最后,我想提一下书中说到的“我们看海去”,我觉得英子想去看海,不只是想分清海和天,也是对所有朋友一起看海的模糊构想,是对幸福的向往。一排英子不想失去的人牵着她感受海涛的声音,回忆一起走过的故事,应该是对她来说最幸福的事情吧?

最近我看了一本很有名的小说《城南旧事》。

这是作家林海音最有名的作品,汇集了她童年的往事和趣事,书中以她为原型塑造的主人公英子,有血有肉,性格鲜明,一个个故事围绕着英子和她周围的人物展开。有些故事悲伤,读来凄然泪下,有些故事有趣,读来乐不胜收。一悲一喜,或浓或淡,令人意犹未尽。

在这所有的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就是《我们看海去》。

英子和小伙伴玩的时候,球掉进了废墟草地里,她去寻找时碰到了一个人,正在杂草地里藏一个袋子。他主动跟英子聊天,就这样他们结下了一段友情。他给英子讲自己的故事,英子给他读在学校里学的诗《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

恰巧在那时候,镇上很多人家东西被盗了,英子想起她那个朋友一些可疑的地方,但是想起他对她很友好,他很努力,养眼瞎的老娘,供弟弟上学,又觉得他是个好人。过了几天他们又见面了,他看到藏的袋子被人动过,痛苦地说他马上就要离开了,并把他一向很珍惜的象牙佛珠送给了英子,在夕阳下匆匆地告别。不久后,警察抓住了小偷,正是英子的朋友!

大人们都说他是坏人,小小的英子却很困惑,她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就像分不清金色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起,还是从蓝色的天空升起。她决定,长大了要把这件事写成一篇文章,就叫《我们看海去》。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

宝葫芦的秘密阅读心得分享大全(5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读了作者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宝葫芦的秘密阅读心得分享”,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宝葫芦的秘密阅读心得分享【篇一】

寒假生活中我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小学生王葆,爱吃零食,又爱幻想,希望自己能得到一个像宝葫芦一样的宝贝,可以不费事地获得一切。一天,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拥有一个宝葫芦,心里想要什么东西,那个东西就会出现在他眼前,要什么便有什么。可是他并不开心,反而增添了不少麻烦和苦恼。

书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王葆的老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靠自己”,还有王葆的爸爸常说“不要把小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看完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只有脚踏实地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宝葫芦的秘密阅读心得分享【篇二】

姑姑送我了一本书,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拿到书后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故事很有趣,也很有寓意。

故事讲的是小学生王葆在一次钓鱼中偶然钓到了宝葫芦,他就“幸运”的成为了宝葫芦的主人,宝葫芦真是个好宝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有个秘密条件,就是不能让世界上第二个人知道,否则就什么用也没有了,王葆好得意,可烦恼也来了,如他想要书,书就来了,他跟同学下棋,想把对方的马吃掉,马就到了他觜里,宝葫芦给他变了架塔吊模型,可在同学面前模型摔坏了,同学们叫他重新装好,可他不会,好没面子,趁同学没注意他偷偷地溜了,考试的时候,宝葫芦用王葆同学苏鸣凤的试卷来冒充自己的试卷……由于这样,他渐渐脱离了群体,同学们不再相信他,都不和他玩了。最后刘老师找他长谈了一次,他顿时醒悟,发奋图强,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重新成为同学们的好朋友。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管做什么都不应该贪心,不能投机取巧,也不应该依靠别人,要凭自己的努力,去完成自己的心愿。同学们可千万不要学王葆哦!

宝葫芦的秘密阅读心得分享【篇三】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部电影《宝葫芦的秘密》。这部电影的主人公叫王葆,他是一名小学生。他的成绩很不好,学习不努力,还总是想不劳而获。他有一个爱好——钓鱼。有一次,他在河边钓鱼,不知怎么钓上了一个土黄色的葫芦。这个葫芦可是个宝贝,有眼睛、嘴巴、手和脚,你想要它变什么他就能变什么。王葆就让宝葫芦帮他达成心愿。有一次王葆考试作了弊,被老师发现了。他很伤心,就发誓再也不要宝葫芦了。他努力学习,成绩很快就提高了。他还刻苦练习游泳,报名参加了游泳接力赛。在接力赛中,他们队顽强拼搏,得了地一名。

其实,有时候我也觉得学习很枯燥,还有考试的压力。但是,我也体会到把学习当成乐趣,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学习就会很轻松,考试也会变得简单。 王葆的老师说:“没有天上掉的馅饼。”正如俗话说的: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

如果农民伯伯春天不播种,夏天不耕耘,只做白日梦,怎么会有秋天沉甸甸的收获?所以任何不劳而获的心理都是不对的。认真对待生活,生活就会回报你;认真对待学习,知识也就会爱上你,这也是我的老师经常对我们说的话。

真正的宝葫芦是我们自己的大脑。做一个爱动脑筋,善于学习,独立自主的人,才会真正拥有自己的宝葫芦。

 

宝葫芦的秘密阅读心得分享【篇四】

《宝葫芦的秘密》中的王葆是一个不爱动脑筋、不愿费力气的孩子。他梦中得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要什么就有什么,想什么就来什么”,可是,反而使他出尽了丑,还给别人找来了许许多多的麻烦。比如他和同学下象棋,他想把对方的马吃掉,那棋子却跑到他嘴里去了;他和同学玩儿扑克牌,刚拿起牌,就发现别人的牌跑到他手里去了;想做飞机模型,可还没动手,就做好了,什么事也做不成,真没意思。

我由王葆联想到了自己,我不是和王葆一样,不愿多出力气,光想不劳而获吗?数学作业总是让妈妈去检查,自己也懒得再去看上一遍;我值日就只干分给自己的活儿,再多一点儿也就不干了;我被选上参加运动会开幕式的武术操的表演,练基本功时,我希望有一个小人儿来钻进我的身体里,替我把筋伸拉开来;平时,常常让爸爸妈妈替我干这儿干那儿的……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靠自己动手做,想靠别人是不行的。如果任何事都想不劳而获,人生就没有奋斗的意义,也学不会任何的本领,不仅自己过得不快乐,对社会也无法尽到自己应负起的责任。所以,从今以后,我要以王葆为鉴,改掉懒惰、坐享其成的坏毛病,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人生。

 

宝葫芦的秘密阅读心得分享【篇五】

今天,我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很让我震惊。

书的主人公名字叫王宝,是一个很爱玩的学生,并且不怎么爱努力学习,什么事都想着不劳而获,在听了奶奶讲的宝葫芦的故事后,就想着自己也有一个宝葫芦帮助自己完成自己所谓的心愿。终于有一天,王宝如愿以偿了,他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并且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是经过几次后,宝葫芦给自己的帮助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王宝也开始讨厌宝葫芦了。书的最后以戏剧性的结尾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寄希望于宝葫芦的,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梦罢了——王宝的梦醒了,同学们,你们是不是还在这样的梦中呢?

掩卷沉思,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我由于贪玩,不爱学习,总想着以后会学会的,且不知自己浪费了好多美好的时间,以后真该好好努力了!

阅读亲爱的安德烈教育心得分享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作者写的《亲爱的安德烈》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写好一篇《亲爱的安德烈》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阅读亲爱的安德烈教育心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阅读亲爱的安德烈教育心得【篇一】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整本《亲爱的安德烈》,其中《给河马刷牙》《两只老虎跑得慢,跑得慢》这两章令我感触颇深。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觉得自己普通平庸。可是“你真的平庸吗?”其实要看你站在哪一条跑道上。设想一个跑道上,有人正在跑五千米,有人在拼百米冲刺,也有人在做清晨的散步。那跑五千米的人,看见那跑百米的人会全身紧张、满面通红,心里会‘颤抖’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跑五千米的。那清晨散步遛狗的人,看见那跑五千米的人气呼呼地追过来了,他会因而恐惧,觉得自己要被‘淘汰’了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来散步的。

世界上本来就存在着大树和小草,小草就平庸吗?书中举了个提摩的例子:他从18岁开始失业,到41岁还在失业中。那么大了还没有工作,因为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每个家长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跟他一样。为什么害怕呢?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意义。每天为了钱的数字起伏而紧张,而斗争,不如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与其为了金钱和名声成为工作的俘虏,不如找一份能充分体验生活的工作。

龙应台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很多读者回信说自己就是在被迫谋生,我相信我身边很多成年人也都不得不被迫谋生。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活的自我而有意义呢?

不跟别人比名比利,而是要寻找自己安适之所在,那还谈何“平庸”?“平庸”是跟别人比,我们的终极负责对象是自己,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平庸”与否,不是在于你是否有成就,而是在于你做的是否有意义,是否快乐。这样看来,小草平庸吗?答案肯定是“不!”了。

阅读亲爱的安德烈教育心得【篇二】

作为父母家长,作者对成年孩子的感情态度和足够的理解尊重值得每一位家长学习。非常赞同的地方是学校教育应该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更应该培养人格的养成。就人格的养成来说,两兄弟都有自己清晰的思维方式和表达自己想法的欲望和手段,有洞察世事和努力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为自己和别人的权益发出强烈呐喊的行动,这都归功于母亲一向主张的民主和给够的自由。唯一我觉得不太完美的地方,就是母亲本身的政治偏见。为了民主而呼吁民主,没有充分了解大陆的背景。她忽略了民主要建立在理性的高素质和自律的法治精神之上,否则有可能就是灾难。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个自立自强的独立国家,不然,在别人操纵下的看似民主,怎么看都是闹剧。作者总是以西方的价值观来比对中国的文化,明显就是对中国文化的不自信。没有咖啡馆就没有文化了?咖啡对中国就是个舶来品,为什么中国的作品没有在咖啡馆里产生就没文化了?

菲利普反而是比另外两位更客观,观察也更仔细。中西文化差异大,龙代表的却是西化的东方价值观,不足以代表东方文化。

阅读亲爱的安德烈教育心得【篇三】

在我的阅读感受里,龙应台是个令人热血沸腾的名字。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我接触到龙应台的杂文集,即被“龙旋风”犀利深刻、颇具独立性、充满民主权利意识的文字深深折服,十分认同她被誉为思想界不让须眉的铁骨金刚、女斗士。

《亲爱的安德烈》是龙应台与安德烈的母子书信集,书中收录了她与长子安德烈的36封往来书信。母子俩以通信的方式进入了对方的世界,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

相信更多的读者是被龙应台的文字感动着的。她是一个温情的母亲,用所有母亲都具备的关爱来关心儿子的饮食起居,譬如叮嘱儿子不要在踢球之后吹冷风、不要喝太多啤酒。但她又不仅仅是一个温情的母亲,她在信中谈得更多的是深入、知性的问题。她谈自己的青春岁月,谈价值观差异,谈对民族、国家、文化、道德的看法。这些从容的文字,一如我印象中的深刻、独到、优美,但少了咄咄逼人。也许,是她把儿子当朋友来理性地交流;也许,岁月沧桑、丰富阅历已略略磨平了她的棱角。

《亲爱的安德烈》已红遍大江南北,频频登上各大图书排行榜的领先位置。我想,每个人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共鸣,不管你是别人的父母,还是别人的儿女——这本书一定能勾起你对人生的思考,以及顿悟。

而我,就像是做了一回龙应台的“粉丝”那样,把自己写过的关于我女儿刘源源的几十篇文章,放进了电脑里的一个新文件夹,起名《亲爱的源源》。

阅读亲爱的安德烈教育心得【篇四】

这几个星期的阅读真的是收获惊人的,我感觉到了我的问题,我感觉到了如何进行心与心的沟通,所以我有话跟您说。

一开始,我抱着应付的态度去读,可后来慢慢沉浸在安德烈和他妈妈龙应台的通信对话里。

看着安德烈在信里和他妈妈龙应台说,他心目中的“Kitsch排名前十大清单”,其中母爱就在里面,我其实也好烦妈妈的关心。我现在越来越叛逆,总是喜欢和妈妈对着干,有时候还乱发脾气,我也好想和妈妈有些交谈,可是一开口就是学习,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有时候还能扯到我的朋友身上。书信,我也想过,可是妈妈每天六点钟左右回来,一回来忙到七点多,吃完放八点多,做完家务睡觉,完全没有空闲的时间。

每次我试图和她交流,没一会又扯到学习上了,说什么现在不好好学,以后会怎样怎样。一开始,我觉得没什么,反正唠叨一会就结束了,可是后来越来越烦,就和妈妈越来越少交流,我想,我和安德烈的遭遇差不多,我甚至有些羡慕安德烈,他的生活是自由的。

直到我在《亲爱的安德烈》里看到了《给河马刷牙》这篇文章,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妈妈是不是也希望我以后可以自己选择工作,而不是被工作选择,我一直不懂妈妈为什么一直工作,不和我玩,我还埋怨过她,我到现在才知道,妈妈努力赚钱,是为了我以后生活能轻松点。

妈妈,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在我小学一二年级的那段时间,你每天都来接我,我每天都会和你说我在学校发生的趣事,一直滔滔不绝地讲到家,而你,会笑着听我说话,时不时插上两句。周末,我窝在沙发里看书,你帮我准备午餐,餐桌上,又在计划明天去哪里。

直到你帮忙外公做生意后,你完全不在家。每天我一个人放学回家,一打开门就是空旷安静的客厅,你回来后,我和你说着我们班同学的事,你要不爱理不理,要不就是扯到学习上。

手指在计算机上飞快地动着,我安静了,你沉默了,整个客厅只响着计算机“噼里啪啦”的声音。

妈妈,我想进入你的世界,可你不愿对我说,你想进入我的世界,我跟你怄气,不让你进来,我想说的是:妈妈,我不是千金小姐,不要总认为我什么都干不成;我不是大嘴巴,不要以为我什么都会说出去。妈妈你有什么事可以告诉我,我会尽力帮忙,不要总是放在心上,看到你的白发一天天增多我也心疼,妈妈,为什么不把我当做你的倾诉对象呢?

阅读亲爱的安德烈教育心得【篇五】

在图书馆兜了两年,每次瑟瑟去检索学校网站检索,永远都是“已借出”状态,没想到最后是微信读书让我圆梦了,感恩~

安德烈,习惯了德国自由的生活,真切体会了liberal,很欣赏他,完全独立的思想,还有自己的喜好,听歌消遣。而MM则是从历史从现实中走出来的时代智慧女性。很喜欢龙应台的文笔,每个对生活小细节的刻画都让人能真切体会到彼时彼景。

看完这本书,我最想说的反倒不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交流,我庆幸我有一对善解人意的父母,而站在父母的角度想,可能我是一个可以让人放心的孩子。有时候也觉得放荡不羁也要有度吧,毕竟人生活在这世上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indivisual,而是别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或深刻或浅痕,都存在过。

看过1988的人可能会比较能理解做父母的不容易吧,德善排行老二,她不喜欢吃黑豆,她也想吃鸡蛋,但是每次都那么刚好只有两个煎蛋,她没有跟姐姐弟弟抢,因为她知道爸妈难做,但是有一天她还是忍不住了,总是被忽视肯定不好受,她爸爸过后跟她说“对不起,爸爸也是第一次做爸爸,有了你们也是第一次经历,所以希望你能包容”。

鼓起勇气,好好生活吧。你若不负生活,生活便温柔待你。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属于自己的这个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一】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二】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反复回味这段荡气回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后,其实还有很多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

1费尔明娜为什么会突然拒绝阿里萨?

年少时期两人互通书信,甚至已经在信中确定了婚期。但他们始终都没有发现,两人心中的对方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完美的形象。或许福音花园那位一直默默守候的骑士在那个闷热的下午送去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少女被他的这种年少的鲁莽和勇气折服,并渐渐迷失了自我。但幻想出来的形象终究没有照进现实。正如当费尔明娜去“代笔人走廊”闲逛时,阿里萨心中想的:这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而费尔明娜也曾说过,阿里萨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一直存在的影子,并不真实。所以当两个人再次相见时,费尔明娜的梦破碎了,她不想也不能将眼前这个如同影子一般的人同自己心中幻化出来的那个为他演奏小提琴曲的少年视为一人。

2费尔明娜和医生的婚姻真的幸福吗?

毫无疑问,这对夫妻在旁人的眼中无疑是幸福的典范。丈夫出身名门,医术高超,受人尊敬。妻子美丽大方,个性十足。但其中的心酸只有两个人自己才清楚。

其实当费尔明娜答应父亲要嫁给医生的时候,并不是出于爱。一部分是出于对父亲的屈服,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阿里萨的逃避。而医生娶费尔明娜也只是单纯的觉得她漂亮,对她并没有很深的感情。

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之间也逐渐培养出了默契,仿佛一切也不是那么糟糕,就像医生的人生信条一样:婚姻最重要的是稳定。但费尔明娜不这么觉得,她是个浪漫的人。因而当知道医生出轨的时候,她几近崩溃。很多人都说当医生最后放弃的其他人,又重归费尔明娜身边是因为爱,可我不这么认为。医生只是在追求自己所谓的稳定,在他最意乱情迷的时刻,他也没有想过要打破这种稳定,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不被其他人发现的继续欢愉。

但是当最后医生去世之前,看着费尔明娜的眼神,我相信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在说:我爱你。但是这种爱是医生认为的爱,而不是费尔明娜最向往的爱。所以当你问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充斥着各种争吵、出轨和问题之后真的幸福吗,我的回答是:他们是幸福的,但不是浪漫的,是没有激情的。

3阿里萨的等待真的算是等待吗?

我相信在最初的几年中,阿里萨是真的想为了费尔明娜保持童真的。直到最后悲伤的情绪过度的放大,导致了他的放荡。但其实归根结底,是对费尔明娜的念念不忘。这颗种子种的太深,已经肆无忌惮的遍布在他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在他得不到她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迫切的需要一切其他的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缺。于是他开始寻欢作乐,企图用其他的肉体来填补自己内心精神的空缺,但往往都于事无补。每每激情过后,剩下的是对于费尔明娜更深的思念。可“性”这个东西就像一个恶魔一样,一旦沾染便不可收拾。不可否认在阿里萨与他众多情人私会的片刻,他的内心是被她们占据的,但这都不是阿里萨认为的“爱”。他的爱是浪漫的,是孤注一掷的,是感动自己的漫长的等待。为了让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减轻,他试着去“爱”其他人,但之后又发现任何人都不可能代替费尔明娜。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认为他在精神上是一直在等待的认为他是在等待的,但不是那种眼中皆是你,四下不他人的清冷,而是一种几近病态的对自己的折磨。因为太爱却又求之不得,只能通过不断的放纵自己,从而得到片刻的喘息,因为在阿里萨的心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和费尔明娜相比,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或者最普通的问候在他的心里都能激起千层了浪花。他的等待是他自己的精神世界的等待,除了寄给费尔明娜的信,他从不向任何人袒露心声。

对于我而言,我觉得他的这种等待,一方面半个多世纪的紧闭内心,只为了一个人而敞开,是极度浪漫的;另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是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是极其残忍的。

4最后他们为什么在一起了?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坚持和隐忍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相信,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种种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这其中疗愈她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被阿里萨的成熟气质,以及深刻独到的思想见解所折服。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阿里萨心中的白月光终于在历经了半个多世纪后,洒在了他内心平静的水面上。他们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最终驶向了心中平静,浪漫的远方。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并不是单单只有激情和性,在多巴胺逐渐退去的年岁里,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生命的力量。我们可以说男女主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他们的世界中,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浪漫的灯吧。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三】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四】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精心挑选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分享【篇五】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高中课外书籍品读《资治通鉴》读书心得分享(5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资治通鉴后的心得体会。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资治通鉴,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要真正地理解资治通鉴,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有关资治通鉴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现“高中课外书籍品读《资治通鉴》读书心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高中课外书籍品读《资治通鉴》读书心得(篇一)

最近,我读了司马光这位北宋大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写的一本书,那就是——《资治通鉴》。《资治通鉴》绝对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因为它有可以教会我们的成千上万的大道理。我今天就先来说说礼教和品行吧!

在开头第一篇,司马光就提到了要维护礼教,由次可见礼教的重要性。而礼教最重要的是匡正名分,不能乱了辈分。比如说:父母和孩子的辈分。古往今来,只要有道德的人都知道,一个最重要的事就是——要孝敬父母。我们应该知道是父母培养我们长大成人,这样的恩情是比山高,比海深的;这么大的恩情,儿女绝不能把它当作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要从点点滴滴做起回报父母——帮父母做点家务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秦朝,他们不重视礼教,推广法律,加重刑法,可还是有很多人触犯法律,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刑法并不能让人们彻底从心里觉得偷盗、抢劫是一件不对的事情,再加上秦朝的暴政让人痛苦不堪,很多人为了生存,只好冒险去犯法。而现在的社会比以前好多啦!——正在推行礼教。可现在还是比较侧重法律,所以时常有一些不文明的事情发生——坐汽车、火车逃票,见到老爷爷、老奶奶摔倒却不扶,更不敢送他们去医院,都怕赖上自己……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逃票主要是那些贪小便宜的人做的:“他们主要是想省一些钱,觉得这些钱很少,没关系,到这里我又要反问他们,既然钱很少,你又为什么要做这些出卖自己良心的事情呢?”再说你每天积累一点点儿,时间一长,就会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犯下了天大的罪恶。只有他们明白了这些礼教的道理,他们才不会继续做这些不道德的事情。见到有人摔倒不扶主要是他们担心赖上自己。其实是有些人很恶毒,自己不想付医药费,便想出了一条毒计——说别人撞了自己,要别人承担费用,还索要赔偿金。据统计,全国老年人摔倒案件有百分之八十的都是敲诈的,这非常恐怖,所以礼教在这时是非常重要的,礼教可以让他们觉明白这是一件特别可耻的事情,还可以让他们痛改前非……

接下来讲的是仁厚,也就是品行。晋国的君主立继承人的故事,君主想立智瑶为继承人,大臣智果听说后,便前来苦口婆心地劝君主说:“智瑶虽然有美而高大,精于骑射,才艺双全,能写善辩,坚毅果敢这五项长处,但是他的人品却很差。如果立智瑶为继承人,他就会用这五项长处来制服别人,变得无恶不作,那智氏宗族的人一定会灭亡的。”可君主根本不听劝说,最后,因为智瑶的昏庸无道,晋国被韩、魏、赵三国打败。所以选择人才,不仅要看他的才能,更要看他的品行。

《资治通鉴》这本书,可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高中课外书籍品读《资治通鉴》读书心得(篇二)

《资治通鉴》是北宋著名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和他的助手刘攽、刘恕、范祖禹、司马康等人历时十九年编纂的一部规模空前的编年体通史巨著。记载了从战国到五代共1362年的史实。

《资治通鉴》记载了从周威烈王到后周世宗显德,前后共1362年,全书记载了十六个纪,即:周,秦,汉,魏,晋,宋,齐,梁,陈,陈……

全书记载从周纪开始的政治,军事开始的历史故事,讲述了历史的传奇。

全书记录了每个朝代的建立繁荣,强盛,争斗,叛乱,衰落,灭亡,记载了一个又一个从强盛转向灭亡的过程,相当于是一本警示世人的书。

通过阅读《资治通鉴》,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原本我认为历史是枯燥的,乏味的,但自从我阅读了《资治通鉴》,它让我与历史拉近了距离,让我明白了历史的神秘与长久,历史是一段神奇的故事,它让人类探索,探秘这一段神奇的故事。

其中我最熟悉的当然是三国时期了。当我阅读时,却发现历史与三国演义中描绘的大不一样。原来《三国演义》是罗贯中根据历史记载而编写的,自然与历史不大相同。

《资治通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历史是只有一个的,探索历史的神秘是要揭开历史被时间掩埋的面纱,探索历史的真相。

高中课外书籍品读《资治通鉴》读书心得(篇三)

《资治通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春秋战国时期,晋国人豫让,因主公智伯被赵襄子等人杀害,心里气愤不已,便道:我一定要为他报仇,为他而死,我只有尽忠尽义,才有脸对他。

这是他发下的誓言,他也去做了。在第一次刺杀行动中,他被发现了,但赵襄子因为看豫让是个仁义之人,便放了他;在第二次行动中,他又被发现了,在临死前,他要求刺赵襄子衣服几下,完成心愿后,豫让便拔剑自杀。

豫让的这一举动多么令我震惊,他为了义气,可以牺牲自己,为义这一字添加了光彩,为朋友报仇而放弃生命,重义轻死。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要为朋友尽忠、尽义、尽能,豫让的义气让我感慨万千。

在现在,人们为了金钱和利益,可以放弃一切,重利轻义。“义”这个字早已消失在许多人的字典里。

那这样看来,豫让的精神,和为义、为忠、为情的做法,不是更加值得我们学习吗?

虽然,我们现在不需要那样,做出为朋友之情、之义、之忠牺牲自己的大事,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和朋友交往时,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和朋友相处时,我们要真心相待,不欺骗;在朋友有困难时,我们要义无反顾的伸出援助之手,有难同当;在我们有快乐,记得和朋友分享,要知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这虽然不可说是为大义,但也是小义,也是一种义,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时刻义字当头,多做义事,又何不为君子之行呢?

高中课外书籍品读《资治通鉴》读书心得(篇四)

《资治通鉴》乃我国现存编年体史书最大者。它记录自周到五代一千三百多年历史,成书二百九十四卷,另《考异》三十卷,《且录》三十卷,总三百五十卷,三百余万字。其引用各种史料三百种,从历史中得到“兴邦之远略,善俗之良规,匡君之格言,立朝之大节; 叩函发帙,靡不具焉。”该书传承九百年,与《史记》并为华夏文化遗产双璧,名蜚海内外。 该书作者乃北宋司马光。原书名《通志》。因神宗以其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赐名《资治通鉴》。司马光未如太史公遭李陵之遇,幽于缧绁,亦以泥守旧制而离朝廷,投闲置散,由居庙堂之高,转处江湖之远,仕途困厄,政治失意,方专注以治史,得以蔚然成就《通鉴》。

该书中我最喜爱故事是“韩信以少胜龙且”。

公元前203年,韩信东征讨齐地; 齐王向项羽求救。项羽派龙且率二十万大军前救齐。但龙且轻视韩信,自恃兵强,没有听从谋士的“深壁以待,无战而降”的策略。十一月,双方对峙潍水。韩信夜间令部堵塞河水上游。再率兵渡河击龙且,佯败而跑。龙且大喜,追韩信。韩信的兵马渡河回来; 龙且也跟着渡河,上岸后,跟随龙且的部队只有三两千人马。韩信下令决堤,一泻而下的河水隔绝了龙且的大军,龙且的大军不能渡河,龙且的三千人被韩信的三万人包围,最终被全部歼灭,龙且阵亡……这时,河那边的龙且大军溃散逃走…… 这是一场经典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这个故事中,韩信足智多谋,龙且的志大才疏得到深刻的反映。他告诉人们统兵之道在于计谋,而不是军队多少。也告诫统治者不要骄傲自满。 当然,这只是《资治通鉴》的一个故事而已。

《通鉴》记人则神采飞扬,呼之欲出; 叙事则词章纵横,河慢伏流; 抒发情怀则大言小言,清风沐浴,长声慷慨,短音辛婉; 渲染战争恢廓场面,奋其意气,推波助澜,一泻汪洋; 其文

辞简约洗练; 华采呈少于齐梁,宏壮可追两汉。读诵诸篇,如鼓瑟奏曲,势若江河,或若清风凉日,月明星稀,每使人畅快淋漓,欲扬抵几,呼天喝地。可请鹰扬文苑。

毛泽东曾言,历史不可割断。从孔夫子到孙中山,当总结之,以承继此份珍贵遗产,其对于指导今世,帮助匪浅。《通鉴》即在此珍贵遗产之列。

高中课外书籍品读《资治通鉴》读书心得(篇五)

自从第一次读这本书,就好像让我着魔似的迫不及待往下看……

这本书叫《资治通鉴》。是北宋的著名的史学家司马光著作的,是一个史学巨著。有“网罗宏富、体大思精,为前古之所未有”的美誉。“资治通鉴”这个名字是宋神宗赐名的。意为“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光是知道这本书的简介,就让我等不及了。

仔细看完这本书,里面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尤其是里面的商鞅。这个人呢可不简单,因为才华横溢,就被秦孝公看中,为国家献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使秦国富强,让百姓安康。里面的荆轲也是一模一样。为了阻止暴虐的秦始皇嬴政,不顾危险,为了兑现他对太子丹的承诺,十分有信用。可是最后却没有抓住机会,落到了秦王的手里。华佗也是同样,他医术高超,为百姓造福,深受爱戴。可被曹操安排在了身边,再也不能为百姓服务了,后来雪上加霜,又被关进了监狱,可依然没有忘记百姓,但被曹操残忍杀害……像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这些个性分明的人物,正是见证了华夏一步一步的足迹,公元前403年一直到公元前959年。多少感人,气愤的事迹在这里发生,正是这些人们,为华夏填上了一点光彩。

慢慢合上书,书中的情节还在我脑中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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