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3-05-03 21:31:39 阅读数量:

《故乡》的读后感900字(精选3篇)。

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故乡》的读后感”。读书可以精彩我们的人生,让我们感受不曾体验过的生活,在阅读了读书感书名后,我被深深地吸引。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原模原样地照搬别人的模板。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故乡》的读后感 篇1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的读后感 篇2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走千千万万条路,但只有一条路,是人人都会走的路——故乡的路。无论走得多远,总会在某一时刻想到心头牵绊的故乡,忆起记忆深处的家。

什么是故乡?《诗经·小雅·采薇》中这么记载“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汉乐府民歌《悲歌》中这么抒写:“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唐代诗人王维这么表达:“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如是故乡,从古至今,虽表达的文笔不同,可那种对故乡的思慕之情,却是一样的。但有一部分人的故乡,却又承载着不同的情感与寄托,那就是作家的故乡,文学的故乡。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白话就是一片故土滋养着一方心灵,我对这句话以往没有多少感触,但是读过《文学的故乡访谈录》之后便深感赞同。

像是山东高育出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莫言又在此间滋养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丰乳肥臀》、《蛙》等明世之作;再有四川阿坝藏区育出了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阿来在这儿写出了《旧年的血迹》、《月光里的银匠》、《尘埃落定》、《空山》、《尘埃落定》等精彩文集。

但不管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阿来的嘉绒藏区、毕飞宇的苏北水乡,亦或是贾平凹的商州乡村、迟子建的冰雪北国、刘震云的延津世界,都有不用的文学定义,作文处于不同的地缘,作家们的风格和风骨各自独妙,与其说作家选择了土地,不如说土地选择了作家。他们每个人的作品,都有他们故乡的痕迹,他们将自己故乡的山河草木、四季变迁,记录在一部部作品中,可以说,故乡,是作家创作的原点。《文学的故乡访谈录》共记录了6位当代文学巨匠的故乡,每一位文学作家的故乡,都有着不一样的寄托,也有着不一样的风骨和节气。

因是故乡矗立在冰雪北国,雪野、白桦林,当冬季冰封了黑龙江和松花江,迟子建说:“我文学的根就是冰雪根芽”。“感觉山里每一粒雪花都在向我诉说

因是故乡盛开在山原,草地、森林、当故乡随着大地变迁改变地貌、植被,阿来说:“整个川西北高原——如果我不能说是整个藏区的话,我都把它看成是我的故乡”。

因是故乡隐藏于山势连绵的秦岭,山脉、河流,连绵不绝,贾平凹说“一条龙脉,横亘在那里,提携了长江黄河,统领着北方南方”。

因是故事停泊在汹涌奔腾的黄河边,黄沙、平原,一望无际,刘震云“故乡在我脑子里的整体印象,是黑压压的一片繁重和杂乱”。

因是故乡坐落在苏北盈盈的河网内,随风飘荡的菜花、随波逐流的水花,所以毕飞宇自称没有故乡,但他又说“只要我在那个大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称作我的故乡”。

你看,这些中国版图上的一处风景,便是当代文学版图里的一块支撑,也是作家们生活过的故乡,是故乡的文学表达方式。

《故乡》的读后感 篇3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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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精选


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读作品能使我们思考许多人生的问题。 写读后感要正面评价文章的优点,同时批判缺点。出于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为您搜集了以下内容:故乡读后感,相信您在阅读网页内容后有所收益!

故乡读后感 篇1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 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篇2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这段写作者对故乡的芦苇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怀。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这段写作者在故乡的,故乡的芦苇丛给了他很的回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一株花草树木都有生命,所以我们爱护这些花草树木。

我爱自己的家乡,爱家乡的一草一木,爱我身边的每一件东西。我们一起行动吧!一定要爱护这些花草树木和身边的每件东西。

故乡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小鸭子寻故乡》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记叙了小鸭子一出生就寻故乡的事。

小鸭子比其它鸭子都大,它老爱问问题。一天,鸭妈妈告诉它鸭子的故乡在一个叫“河”的美丽地方,小鸭子发誓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故乡,于是它趁鸭场管理员不注意逃了出来。寻找故乡的路上危险重重,它决定先找水喝。小鸭子发现了一小汪水,谁知这是一只老龟的领地,老龟招待小鸭子喝了水,送小鸭子上路了。小鸭子在途中发现工厂里都流出脏兮兮的水,再往前一点,小鸭子发现了一条“河”,它高兴的跳了进去,却又发现这不是河,而是黏糊糊的泥水,小鸭子马上就要陷下去了,它大喊“救命啊!”,一头大水牛把小鸭子救上岸来,大水牛听了小鸭子的遭遇和经历后,劝小鸭子回家,它的家乡已经没有了。小鸭子却倔强地摇了摇头,它想:我一定要把这一切告诉人类,让他们还我们美丽的故乡。

这个故事给我很多感想,希望人类不要再滥伐森林、开垦荒地,造成水土流失这种现象,也希望工厂里冒出的黑烟不再污染空气,流出的脏水污染清澈的小河了。请还动物们一个美丽的故乡,还给地球她原来美丽的容貌吧!

有关故乡心得精选


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故乡心得”。在我们从某件事情中受到启发的时候,我们要把这种认知写到我们的心得体会里。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拥有更好的思维能力,可以让我们的思想更加成熟,理性。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故乡心得 篇1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心得 篇2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心得 篇3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读后感故乡(模板3篇)


我们从写作品读后感中可以学习到什么?根据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可以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中我们要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实际情况,基于网友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读后感故乡。

读后感故乡(篇1)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读后感故乡(篇2)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平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读后感故乡(篇3)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精选


不会写读后感怎么办?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每个人在阅读过后会产生不一样的读后感,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因为阅读董老师推荐的《朗读手册II》才与我和女儿结缘的。朗读手册中有关于这本书的简介及部分片段,我和女儿都被这个故事所吸引。所以在女儿的要求下,决定购买阅读整个故事。故事象期待的那样感人。特别是最后一部分是我和女儿共读的,关于比利的两只爱犬与山狮搏斗,最终老丹为保护比利身受重伤而死亡,而小安因为老丹的离去因孤独绝食死亡,比利为两只爱犬建坟,立碑并刻上老丹和小安的名字,就是这样为主人献身的爱犬,是比利童年最深的回忆;而老丹和小安的坟头长出美丽传说中才有的羊齿草更为这个小说增加了一份神秘色彩,也许是上帝感动才让传说中才有的羊齿草长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头……

一部关于人与动物,以及动物之间诚挚的爱的故事,感动了我和女儿。女儿读完后,眼睛红红的。我问女儿读完有何感想,女儿说无法说出的感动!我想,女儿的这一句以表明女儿已被小说中比利与两只爱犬,以及两只爱犬之间的爱所感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2

星期天的早上,我和妈妈一起来到新华书店,在三年级寒假推荐的好书里,最吸引我注意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的家里很穷买不起猎犬。有一天,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比利每天到河边抓小虾和小鱼卖给钓鱼的人,他还到黑莓丛和山里去找野果做成汁卖给爷爷。经过两年的时间比利终于买到了猎犬。而我却没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

书中的两只猎犬忠诚、老实陪伴着比利抓浣熊,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书的结尾让我很伤心,浣熊猎犬和比利遇到了危险,勇敢的猎犬为了保护小主人,其中一只失去了生命,还有一只猎犬因为失去同伴也伤心地死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猎犬对人类是那么友好、忠诚,而猎犬之间也有那么深厚的友谊。这里的小男孩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只要有目标就努力追求,只有真诚地付出总有回报。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

刚看到书的封面,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在山里寻找浆果。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比利,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读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是,老丹却牺牲了。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最后,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在乡下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回杭州了,它便从它的“小房子”中走出来。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还摇摇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因为,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动物,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4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作文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5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6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中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还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书中令我最感动的,那就是比利那顽强的毅力。直到今天,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一个小男孩光着脚丫去采黑莓和浆果,手脚都扎出了血泡的画面。看到这画面,任谁都会心疼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小男孩,本该享受着充满童趣的生活,却为了自己的梦想选择了艰苦的生活,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来实现自己的梦想。这让我懂得了幸福不会从天而降,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得付出艰苦的努力。如果我们都能像比利一样拥有着一颗坚毅勇敢的心,朝着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那么我们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国也会越来越繁荣富强,我们的“中国梦”也一定能够实现!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7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课外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讲的是主人公男孩比利和他的两条浣熊犬的故事。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读后感·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8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9

我看到过许多的书,让我为书里的主角和情节牵肠挂肚,《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让我为猎犬的忠心而敬佩;《妈妈的爱在门后》让我对妈妈无私的爱所触动。而我今天要说说让我更为感动《生命流泪的样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辛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突然的变故让她恐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体会到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欣怡的小姨,先前她对欣怡妈妈呼来喝去、嚣张跋扈、且好吃懒做,可是在妈妈得病的日子里她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为了给妈妈治病而用光了家中积蓄的危难时刻她把自己辛苦积攒的钱全部拿了出来,还把之前像欣怡要的手机也还了回来。这个人虽然在生活中让人厌恶,可是在姐姐生病的关键时刻却让她恍然醒悟,重新认识了生命的脆弱和意义。

让我一起去领悟生命的珍贵,看看自己的家人朋友,如果没有了他们会怎样?会不会有很多很多的后悔和歉意?如果有那么就请你们怀着感激之情,去好好珍惜那份亲情和友谊,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10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在危难中的忠诚与坚守震撼人心。这个暑假,我读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的主人公男孩比利的愿望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两只浣熊猎犬。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家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一梦想,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两年。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美分,他都努力去做,毫无怨言,从不轻易放弃。苦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终于如愿以偿。我也曾想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却因为父母不认可就轻易地放弃了。可见比利对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多么地坚定、执着,真是一个勇敢而可敬的男孩。

男孩比利拥有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后,与爱犬形影不离,并成功训练了猎犬。他们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朝夕相处,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它们还在一次比赛中赢得了一个金奖杯和银奖杯,抓住了浣熊鬼,同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可惜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子,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小安因为失去老丹也不愿活下去、、、看到这我禁不住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老丹不顾生命保护了自己始终挚爱的小主人,与居高临下的恶狮子同归于尽,而小安在看到挚友离去也一起陪伴走了,这一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比利与两只猎犬之间的深情厚谊,真是震撼人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的中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

它们都能为自己的伙伴奉献自己的生命,天使为它们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愿它们越来越好。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比利的童年是多么地充满了回忆与不舍……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毫无疑问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本书。第一次读到它我就深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了冒险与爱意,并且又令人心醉。假如你错过它,你就错过了史上最伟大的励作。

精神的故乡读后感


精神的故乡读后感范文一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游行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平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习周国平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精神的故乡》读后感范文二

这本书很薄,才70页,再加上里面的插图很多,其实可读的内容十分有限。但是,在这区区20篇小文章中,探讨的却是灵魂、梦想、智慧、信仰、幸福、苦难等重大人生命题,作者把自己对生命的思考,分析、提炼、总结后,并结合中西方的哲学理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对于很多在思索生命意义的人非常具有启迪意义,可以认为这是一本初级的哲学书。全书实际上谈了两大问题:第一个大问题是精神生活在人生中的地位。第二个大问题是人类所追求的精神价值及追求的途径,其中包括:不朽、神圣、信仰、智慧,自我,幸福与爱,真、善、美和创造

我能感受到周国平先生对青少年的期待和厚望,感受到周国平先生对哲学和智慧的一片深情。和孩子谈哲学和智慧是有难度的,但正像编辑手记中所说的那样,他在努力用通俗的小故事讲述哲学的智慧。作者围绕着灵魂、信仰、智慧、无限、有限、独处、幸福、信仰、做人、困难、阅读、真善美和创造等21个哲学的基本问题,讲述了精神生活在人生中的地位,同时为人们指出了人类所追求的精神价值及途径。作者告诉我们,不用万里跋涉去寻找,一份丰富而美好的内心生活,就可以让我们如此接近神圣,接近幸福。古代著名的物理学家阿基米德面对强暴时说出的不要踩坏我的圆!;哲学家第欧根尼面对战功赫赫的亚历山大大帝时说过的那句话:不要挡住我的阳光!;伟大的艺术家梵高宁可穷困潦倒,也要去发现一个新的世界;苏格拉底因为一无所知而变得智慧,这些小故事无不给人启示和震撼。这些故事启示着世世代代的人不断的思考,我们究竟为什么活着

就像在成为你自己中,周国平说上帝把你造出来,就把那个属于你的特定的模子打碎了活在世上,最重要的事就是活出你自己的特色和滋味来。你的人生是否有意义,衡量的标准不是外在的成功,而是你对人生意义的独特领悟和坚守,从而使你的自我焕发出个性的光华

人的精神生活在人生中十分重要,使你可以成为独一无二的人,使你在面对困难痛苦时感受到强大的力量。因为人的灵魂在追求一些永恒的价值,比如:不朽、神圣、信仰、智慧,自我,幸福与爱,真、善、美和创造。一份丰富而美好的内心生活,可以让我们如此接近神圣,接近幸福!

牛虻的读后感精选3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牛虻的读后感精选3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牛虻的读后感 篇1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的读后感 篇2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己的良师慈父,而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

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直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么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只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

但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

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曾经让他无比伤心的地方,在此积极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己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

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只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助我们获得胜利。

亚瑟有自己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该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责任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曾经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曾经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

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己内心的声音,坚信自己的信仰!

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面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面对信任和依赖,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知道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现在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么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牛虻的读后感 篇3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8篇


下面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当我们读作品也是,需要对文章的细节进行多次阅读。我们不妨尝试将内心所想用文字体现出来,如何收集一些值得借鉴的作品读后感呢?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薄书显然谈不上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述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讲到,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孤立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孤独,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紧密,本质上却是异常孤独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能量要强大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还有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淡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还有,但长老的乏力,只是年龄大但发挥不出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保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绵延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伴随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显然感到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这句话我也不同意,中国自古就有:“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很薄,但是其中蕴含的知识和哲理却厚重深远。书中,费孝通先生从土地开始讲起,再到文字,社会关系,性别,权利礼制等,以一推多,层层递进。这本书本就是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授课时的讲义,道理深入浅出,配以案例,中西贯通,以小见大。在当代,当我们逐渐告别乡村,远离土地时,传统的华夏农耕社会仿佛离我们愈来愈远,但是数千年“小农经济”孕育下的民族生态仍旧有着自己独特之所在。我们在探讨乡土文化,农耕生活时,总爱把它放到一个历史的时间轴上去说,用理性的,变化的视角去看待人民和土地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却选择用朴素的横向视角,通过中西方文化,社会差异,社会建构的异同对比,从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去追溯华夏民族作为民族的独特性之所在,仿佛打开了新世界,颠覆了我对于传统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善于在旧有的成见中找到新的解读。如在“文字下乡”一章中,他谈到文字下乡,说“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在自给自足,安定不变的乡土社会中,群众之间的交往在熟人社会中的都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范,文字所起到的载体意义很小,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要。费孝通先生在这一章中还论述到,文字是利用外在的象征,借助联想作用,帮助人记忆。“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次,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这里,我联想到“表情包”,在现代社会中,表情包无疑已经成为语言形态的一种,在人们对表情包“编码”到“解码”的过程中,实际已经完成了对一门语言的掌握,当社会的发展扩宽了人们社会交往的空间距离时,人们意识到文字所传达的情感缺乏时,赋予动态,直面特征的表情包便承接了语言情感传递这一功能,无所谓发出者当时所处的心理状态,表情包所要传达的就是发出者想要对接收者传达的心理状态,以此来表示自己的尊重。文字之于乡土,如同高数之于我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真正能使文字在乡土之地大放异彩,就要在乡土中找寻文字存在的价值,好在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已经从供给层面解决了这一问题,互联网的发展也增强了文字在地缘乡土社会的运用。

其次,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一系列篇章中,使我意识到当下乡土社会现实存在的空间虽小,但是千百年乡土社会的影响却是深重的,甚至影响到很多我们没有察觉的领域。关于“家庭”,西方家庭以生育为核心,中式家庭在历史上却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事业组织,二者的功能范畴有很大的区别。前者的主轴在夫妻之间,后者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后者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勾连起三代以上的家族成员。家族的延续依靠稳定的社会结构,夫妇二人之间联结的是两个家族,因此在中国,对于两性关系,我们很难做到和西方一样开放,总是慎之又慎。费孝通先生说“维系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因此在乡土社会中,两性关系并不以感情为衡量,两性关系的不稳定性也被乡土社会所不容许的。这也就导致出现“男女大防”等传统的两性观念的出现。而这一渊源在今日也在影响着人们,男女之间的界限虽然不像旧时乡土社会一样分明,但是也存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男孩和女孩之间总是羞于有过多的接触,人们普遍会选择在同性之间寻找合适的伙伴,男女之间天然形成两个群体,使得中国传统的情感偏向于同性方面。而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追根溯源是为了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让情感的砝码低于秩序,从而使得以家族为核心的事业组织稳定运行。除此之外,“人情”,“亲情”的过分看重是为了稳固家族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中国人看重血缘,人情社会,实则是为了在不成文的社会暗示中维护家族的价值。

在文中我感觉最新奇的一处是费孝通先生关于“礼治”和“人治”的解读,放在“乡土生活”这个框架中看问题,仿佛一切又有了新的发现。我们常理解的“法治”和“人治”,前者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后者是统治者高于法律治理国家,即“法管人”和“人管法”的区别。费孝通先生在开头就推翻了“法治”是“法管人”的概念,引申出“人管法”也是“法治”的一部分,把“人治”和“法治”的对立着眼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认为乡土社会中“人治”即“礼治”。礼即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工具不是权力机构,而是传统,即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依据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从而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判断,这一概念和西方探讨法律渊源时所提到的“习惯法”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一治理模式存在的依据是在社会的运行发展中,社会的变动很小,传统的规则理念在下一代依旧可以被挪用,如四时耕作。“礼治”重过程,“法治”重结果,前者是要在一个人的生长过程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固定社会生活把这些约定俗成的习惯传输给他,使其逐渐适应于这个社会的不成文规定,主动迎纳社会的规则,“礼治”的教化意义强于对社会的规范意义。我很喜欢“礼治”这个概念,“法治”是人最低的底线,“礼治”则是人最高的追求。当下我们过于强调法治,而忽略了对人本身观念的塑造,很多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也有很多“法无禁止不当为”的一些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人在社会进化中所追求的应不仅是物种的延续,应当还有精神的昂扬,固然很多传统理念已经成为旧病沉疴,被当下所鄙弃,但是传统“礼治”理念中对于人性真善美的倡导和追求应当被保留,社会应该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培养起社会对于高尚人性的倡导和尊重。

《乡土中国》整个是围绕“熟人社会”所展开论述的,也是老子所倡导的小国寡民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虽然上层统治阶级统治的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但是低下层劳动阶级所呈现的社会关系却是“小国寡民”中的熟人社会,自发规范的形式。在书中,熟人社会的形成依赖于土地,地缘和亲缘让一块土地上的氏族减少流转,代代传承。熟人社会的运转不依靠文字,而是依赖传统。“熟人社会”有着自己的运转规则,少变动和流转的宗族社会没有大革新的动力和需要,人们凭借经验处理社会关系,社会事务,千百年流转的社会让人们的朴素欲望和现实需要相契合,人们在适应社会经验中熟悉所处的社会,以经验为圭臬就导致长老统治和无为而治成为乡土社会的选择。为巩固家族的地位,延续“熟人社会”的生态,异性相离,同性偏向化为族群繁衍和稳定提供基石,差序格局——荡波式的传播路径串联起血缘族群里的每一个节点,最终呈现出“人情社会”,“帮亲不帮理”的乡土社会格局。

在两百年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受到变革的动荡,水泥森林的普及让我们觉得那个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乡土社会已经离我们远去。立足今日,以地缘为依据的乡土格局已经被打破,城市的扩张收缩了乡村的空间和居民,土地的流转和整改使许多乡民放弃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地缘社会的缩简,两代以内小家庭的流行,宗族里人群南北四散使血缘社会的联系也不再紧密,传统的“乡规民约”,“长老政治”已经失去了其支撑的土壤。但是,现实的变迁不代表观念的变革,中国人对于血缘亲情的重视,对于种植的执念,对于人情社会的处事原则依旧有着往日的遗风,依旧影响着我们当下的生活。

回望过去,才能更好的读懂现在。这本写于新中国黎明前夜的社会学书籍,今天看来,更像是对于历史的祭奠,费孝通先生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结所凝结成的这本著作,有着发人深省的力量,也含着脉脉的乡思情结。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我怀着对社会学的极大热情看了这本昂贵的《乡土中国》。看完之后,我感触很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地方社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这一问题的一种尝试性回答。这里所说的乡土中国,不是具体中国社会的草图,而是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一个特殊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叙述:乡土色彩、书写下乡、重写下乡、不同秩序格局、维护私德、亲情、男女之别、礼治、无讼、无为政治、尊长统治、地缘血缘、名实分离、从欲到需等。生动而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我们将分别阐述关于“地球”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很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轻蔑,但这种土气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含义是指土壤。

农村人离不开土,因为种地是农村最常见的谋生方式。诚然,在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于用土气、土气的举止看不上乡下人。但只有以种地为生的人才明白土壤的价值,土壤是他们的命根子,是高贵的象征,是朴素的感觉,是回归自然的踏实和沉重。我们的民族离不开土壤,光荣的历史就是从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土壤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什么不应该尊重故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风土人情和现代社会“我们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需要多说吗?”这种话是我们形成的地方习俗,却成了现代社会的障碍。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并不知道个人的所有细节,所以要搞清楚。乡土社会是从熟悉中获得信任,现代社会是要签一个字,签了字才能形成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我觉得这很明显。当我们走出故土,来到大城市北京,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我们会欣然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同意了,却没有遵守。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不熟悉,还是要笑得满脸都是。所以,我们会被人欺骗,被人伤害,被人说成愚蠢。然而,真的很蠢吗?只是我们的本土习惯已经不适合这个现代社会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进程不断被记录下来。回顾上个世纪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很多名字刻在人们的脑海里。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者的楷模,几十年来在学术生涯中一直为之奋斗,毕生致力于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学。可以说,他的作品是平等的,他的知识是深刻的;而他的代表作《乡土中国》影响深远,堪称经典。它仍然有益于年轻一代的学者,引导他们探索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探索中国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是我第一次看《乡土中国》,我会看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次都能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人生书的读后感(精选3篇)


你最近是否在准备作品读后感的撰写呢?阅读了作品后,我们能感觉到自己的想法在和作者进行交流。如果我们想表达自己,我们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请阅读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编辑的人生书的读后感。

人生书的读后感【篇1】

其实很早就想读一下这本书了,但是现在才翻开。我是一个有些拖延症的人,通常事情不急的话不到最后一步我肯定不会做的,如果现在我不是因为考研工作还有出去看世界等等事情追着、拖累着,我想我也不会如此坚定的打开并看完它。

我其实很羡慕安德烈,有一个好妈妈,愿意用这种走心的方式去和他交流,他的妈妈有耐心、有学问、有见识,可以在任何时候给他提供建议和帮助,对他们年轻人的文化试着理解和接受,儿子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也毫不回避地指出……一句话,对我来说她是个时髦的妈妈,是个过分开明的母亲。不像我自己的母亲,受了文化和能力的限制,在我人生的发展方面给不了我任何建议,通常她会说的话是:这些我们也不懂,你自己看着办吧。以至于我现在特别享受一个人在外求学的时光,因为每当我想和他们谈点什么的时候,往往听不到我期待的回答。当然,我并没有觉得我自己的爸妈有什么不好,我尊重他们,爱他们,理解他们。只是缺少灵魂和内心的交流,让我觉得我们的距离似乎渐渐有些远了。

简单的几十封书信,其实也是两代人,甚至是两种文化背景的人的集中表现。我没有权利去评价他们,我只能去感受每一个母子间犀利问题的现实价值、每一次回答的良苦用心。倾诉、隐忍、坦白、怀疑、质问、挣脱、探讨、告白……大概这就是最真实的亲情。

人生书的读后感【篇2】

以前的我,没有阅读的习惯,看专业以外的书纯粹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因而整个人显得无趣呆板。但幸运的是,外在环境的影响,比如说董卿朗读者节目中小说散文的真情表白、身边同学朋友的热烈推荐等都推着我去广泛读书。最近一段时间读了几本书,语言平实,道理真切,让我开始初尝到了阅读的喜悦。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我终于体会到了董卿老师所说的一日不读书就跟没有洗澡一样,或是跟没有健身一样,总感觉缺了点什么,让人不舒服,不自在。读书,广泛的阅读,让人体会个体所不能体会到的,影响其三观、认知的形成,从而影响其实践,导致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各不相同。因此,想要进步,必须先改变认知!阅读的影响不止于阅读者本身,而是会影响到一片人,进而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就这本书来说,作为母亲的龙应台学识渊博,通晓古今中外的历史,塑造着她的认知,从而影响她的处事方式,尤其是子女教育(很羡慕能跟自己的母亲如朋友般的交谈)。这样的教育方式,与正面呵斥训责相比,可能花了更多的时间,却能取得非常好的效果,比如说与孩子建立朋友般的关系、母亲心性的塑造以及教育目的的达成。写到这里,想到自己活了23年,没能从小培养一种阅读习惯,没能不断修正自己的认知,感到非常的惭愧。但是,我又能怎么办呢?时光不会倒流,不会回到我六岁或是十二岁的时候,让我能将阅读融进我的体液,从而拥有不一样的人生。但是,人生不就是那样吗?正是因为差异而有了生活,我的生活开始的比别人迟了很多,但那是我的,现在还一样来得及!

人生书的读后感【篇3】

龙应台的三部曲都看完了,目送是大学的时候买的,我一直觉得他最好看,不过亲爱的安德烈也许更加适合我们这一代人看。那天和我妈聊天,聊到我上学的时候每天早上五六点都是自然醒,没有人叫,还有她不厌其烦每天早上都给我做早饭,她却说还是你小时候好,我说我现在多好呀,知冷知热的。她说小时候天天在身边呀,长大了就不怎么在家。所以这句话让我难受了好几天,我的矛盾点也一直在这里,年轻的时候真的不知道怎么样的日子才算好,自己二十几岁是不是很小,父母五十多是不是老了,该怎么去平衡这些才不会在以后的时光里有遗憾,也许没有人能知道。中国人不喜欢表达,特别是对父母,所以很多时候会不知道父母的想法,有的时候我姐特别宠爱孩子,我总说你的孩子有的是时间宠,你应该宠你爸妈,也许因为我还没有孩子,只知道每一个当父母的都不容易,一代代前半生努力为了父母,后半生努力为了孩子,我以后一定会是这样,希望父母懂,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人生有很多可能,爱也有很多表达方式。

精选经营未来读后感900字精选7篇


栏目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经营未来读后感,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很多情节都可以引起我们的共鸣。写一篇读后感将内心的感受抒发出来分享出来。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1

最近读了《经营未来》这本书,李明博在书中第一句话便说:“我在风中行走。”诚如李明博先生所言,他的一生便是在风中行走。这本书作为李先生的自传,详细讲述了他的奋斗史,读罢此书,感慨颇多。

从一个只能卖苦力学生,到管理多人的学生会主席,再到作为作为现代集团的最高经营者,带领现代集团成长为韩国最优秀的企业,后成为首尔市长,最终当选韩国总统。他的一生可以完美地用经营未来四个字概括。在同学都享受着自由自在的校园生活中,他不动声色地经营着自己未来的生活,不断培养自己的能力,一步步规划自身发展。这种眼界和格局,有几人拥有呢?所以他的成功,离不开自身的提前规划,精准定位。

我认为通过这本书,向我们传达一种精神,是李明博先生对待任何事情都全力以赴的态度。我最喜欢李明博先生的一句话是: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

在李明博先生的一生中,他经历了重重困难和磨难,无论任何事,他都会拼尽全力;无论任何困难,他都是迎难而上……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在今天的社会尤为可贵。许多人怕苦怕累,喜欢捡轻活儿来做,累活难活就互相推来推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成功,大多数人只是庸庸碌碌度过一生的原因。

所以,要想在尘埃里开出花来,你需要做的就是做自己的`主人!工作,不把它当成是为老板或者客户服务,而是应该把它当成自己的跳板。用心对待每一个工作,在工作中积累经验,让自己快速成长,掌控自己的人生,经营自己的未来。

李明博先生的成功难以复制,离不开他的个人因素和时代机遇,但他在书中所写的一个个真实故事,告诉我们:环境虽然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改变自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以后的人生漫漫路,我会让自己在风中行走!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2

看了《经营未来》后感触很大。李明博先生的人生可以用当下的热词——“逆袭”来形容。在韩国,李明博先生算得上是一名富有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从一个清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再到作为现代建设的最高经营者并带领现代集团腾飞为韩国最优秀的企业,然后到成为首尔市长,最后到当选为韩国总统,创造了一个“工薪族神话”。无论做任何事,李明博先生都会竭尽全力;在任何危机、挑战面前,李明博先生都会毅然迎上前去。这种奋斗的姿态,正是韩国人在几十年时间内实现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核心和灵魂。

作为普通的职场人,在职场中摸爬滚打数年后,日复一日的工作磨平了我们的棱角,也磨掉了我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但是李明博先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都没有轻易放弃,总是拼劲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不能被磨平。现代职场很少人有这种敢为天下先精神的,总是把握“明哲保身”的信条,将自己置身事外。没有站在自己是主人翁的角度来积极看待问题、有效处理问题、主动解决问题。

我们渐渐缺乏斗志,缺乏战胜困难的决心,缺乏把握时机的果断,因为我们始终没有把自己当成经营者来对待自己的工作。“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当我们遭遇困难时,要坚定自己的意志,即使暂时遇到挫折也不要太过担心,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能渡过难关。我想只要大家都团结的在一起,学习李明博先生无私无畏、锐意进取、直面挑战的精神,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强大的团队,一个充满竞争力的企业。

“虽千万人吾往矣”是一种开拓者精神,李明博先生正是靠着满腔建设发展他的祖国、改善人民的生活经济条件的热情不断地开拓进取。在面对保守派的质疑和劝阻时,总能当机立断、力排众议成就了一个个奇迹式的创举。

庄子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只有忘我贡献才能恩泽一方。最喜欢李明博先生的一句话: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把握现在,经营现在,也就是为你的未来开拓,经营未来!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3

看了《经营未来》有很大的感触。李明博先生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作为现代建设的最高经营者带领现代集团成长为韩国最优秀的企业,到成为首尔市长,再到当选为韩国总统,创造了“工薪族神话”。李明博先生在现代韩国是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无论做任何事,李明博先生都会竭尽全力;在任何危机、挑战面前,李明博先生都会毅然迎上前去。这种姿态,正是韩国人在几十年时间内实现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核心和灵魂。

我们都只是普通的职场人,在职场中摸爬滚打,磨平了我们的棱角,磨掉了我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但是李明博先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都没有轻易放弃,总是拼劲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不能被磨平。现代职场很少人有这种精神的了,总是把握“明哲保身”的信条,带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将自己置身事外。没有将自己做为“自己的主人”、“良心的主人”和“事业的主人”来看待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我们为什么不能成功?我们为什么只能在流逝的岁月中蹉跎?我们为什么不能创造第二个、第三个“工薪族神话”?因为我们缺乏斗志,缺乏战胜困难的决心,缺乏把握时机的果断,因为我们没有把自己当成主人来经营自己的工作。不管有多难,心中都要怀有希望,只要有希望能就不能放弃。遭遇困难时,要坚定自己的意志,即使暂时遇到挫折也不要太过担心,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能渡过难关。我想只要大家都团结的在一起,学习李明博先生无私无畏、执意进取、直面挑战的精神,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强大的部门,一个强大的集团。

“溪流汇江河,江河汇大海”,再弱小的力量加在一起也会强大,当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怀有努力进取、遇事不放弃的信念时,每个人就是一个坚强的堡垒。

最喜欢李明博先生的一句话: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把握现在,经营现在,也就是为你的未来开拓,经营未来!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4

《经营未来》一书,李明博用并不华丽的文笔记述了他的不平凡之路,书中所体现出来的一些精神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做事情要有分析、有规划。纵观李明博一生的发展,可以说是涅盘重生,在半工半读的贫苦学生——学生会主席——现代建筑掌舵者——首尔市长——韩国总统这条路上,走得很稳很有节奏,这是因为他在每一步都做了分析和规划,确保自己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是在正确的道路上努力,所以才在每一步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所谓方向不对,越努力越窘迫,我们在做某一件事情之前,要先搞清楚我们的方向对不对,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把砍柴的刀磨快,砍起来就轻松了。

做事情要直面挑战、全力以赴。李明博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而李明博的选择是直面挑战,全力以赴解决问题,以锐意进取的精神击退困难,也击败了竞争对手。作文成就的大小和遇到并解决掉的困难的多少是成正比的,换句话说,也只有有能力遇到大的困难,才有机会取得大的成就,所以有困难其实是好事。我们面对困难时,只要有进取之心,不轻言放弃,坚定自己的信念,困难就变成了磨刀石,会将自己磨成一把披荆斩棘的锋利尖刀。

做事情要有胸怀、有格局。李明博是有大胸怀、大格局的,在他的人生之路上,不仅仅是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更是考虑了周围人的需求、社会的需求,而他能取得如此高的成就,也和他这点是离不开的。能力可以慢慢锻炼,但胸怀和格局不够,最终即便是取得自认为很高的成就,也难以对社会有很大的帮助,甚至有能力却没有胸怀和格局的人,反而可能会成为社会的隐患。

想要经营好自己的未来,既要做好每个阶段的分析规划,也要有直面困难、全力以赴的决然,而如果想取得比一般人更高的成就,更要有足够大的胸怀和足够高的格局。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5

《经营未来》是韩国总统李明博的自传,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感触良多。李明博先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都没有轻易放弃,总是拼劲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一直萦绕在我心中。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说是历经磨难着,但多多少少,人生这条路总是不平坦的。很多人,在遇到苦难时,就缺少迎难而上的勇气,反而知难而退的人大有人在。可是,如果我们没有战胜困难的勇气,那么我们只有被困难打倒的份。面临困难与挫折,我们更应该的是摆正心态,越挫越勇,不要害怕得到,因为跌倒了才是你前进的脚步,那才是你成长的印记,这也印证了“失败乃是成功之母”的道理。

正如去年,在忙碌的生活中,突然接到通知说要上一堂公开课,时间紧迫,我也没有准备充分,再加上本身教学经验尚浅,心里一定底都没有。顿时感觉压力很大,一时间不知所措。但是转念一想,虽然这是一个“大难题”,但是确实是一次难能可贵的锻炼及成长的机会。于是乎,在摆正心态的同时,我时时督促自己要振作起来,我能力不强,但若我有一颗勤奋刻苦的心,秉着这一份意念,笨鸟先飞,我定能战胜困难,上出一堂较理想的公开课。时间转瞬即逝,在正式上课前,试上效果非常差,可我并不气馁,一遍遍地对教案进行修改,从容地面对这即将来临的一切。终于,在上公开课当天,我交出了一份较为满意的“答卷”。

万事开头难,不过我们要学习李明博那种不怕困难有多大,都不要轻易放弃的决心。相信自己,一份耕耘,便会换来一分收获,把握现在,也就是在经营未来,让明天更美好!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6

最近我看了韩国总统李明博先生的《经营未来》,感触颇多。

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的是一种信念和精神,怀揣着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依旧不放弃,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

李明博先生的一生仿佛是一个奇迹。一个出生在贫苦人家、没有背景、没有金钱并处于社会底层的孩子,他没有自甘堕落,没有颓废沉沦,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奋力拼搏去挑战自己的人生,最终通过努力成为了一个国家的最高领袖。现如今,我们很多人会觉得那是遥不可期不切实际的,但是李明博先生用他的亲生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未来,一切便皆有可能。

李明博无论做任何事,李明博先生都会竭尽全力;在任何危机、挑战面前,李明博先生都会毅然迎上前去;他从不认命,与境遇顽强斗争,勇于克服自身的缺陷;他有着独立的思考和面对压力的胆魄,忠于自己的工作,有主人翁意识。

我们在职场中摸爬滚打多年,时光磨平了我们的棱角,岁月侵蚀了我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然而李明博先生“不管困难有多大,我都没有轻易放弃,总是拼劲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却越发闪亮。如今有这种精神的人越来越少,人们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希望可以“明哲保身”就足矣了。没有将自己做为“自己的主人”、“良心的主人”和“事业的主人”来认识问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

我们为什么不能成功?我们为什么只能在流逝的岁月中蹉跎?我们为什么不能创造第二个、第三个“工薪族神话”?因为我们缺乏斗志,缺乏战胜困难的信心、决心与耐心,缺乏抓住时机时的果断。其实不管有多难,心中都要怀有希望,因为只要有希望就会有实现的可能。遭遇困难时,要坚定自己的意志,要相信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能渡过难关。

最喜欢李明博先生的一句话: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把握现在,经营现在,为自己经营出一个辉煌的未来!

经营未来读后感 篇7

最近我看了韩国总统李明博先生的《经营未来》,产生了良多感触。李明博先生的一生给人一种奇迹的感觉。一个在贫苦人家出生、没有背景、处于社会底层的孩子,竟然能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挑战自己的人生,最终成为了一个国家的最高领袖。在今天,我们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李明博先生用自己的亲生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未来,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在书中,李明博先生给我最深的印象有下面几个:

一是不认命,与境遇顽强斗争。

李明博先生出生在贫苦人家,他最初的境遇和很多贫苦人家一样,需要努力干活,补贴家用,由于家境困难,学业都几近无法完成。但是他边打工边挣学费,念完了大学,这使他开阔了思维,有了发展的基础。有时候我们容易被眼前的困难牵绊住,于是就被迫停留在低处,失去了攀爬的信心和勇气,但是如果能不屈不挠地顽强前进,越过障碍,就会达到一个新的平台。

二是勇于克服自身的缺陷

作为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常年艰辛的生活,大多会成为一个沉默、内向的人。但是可以想象这样的李明博居然会去参加学生会主席的竞选吗?这需极大的勇气来挑战自己,更重要的是,一旦决定克服自身的缺陷就要认真对待,他最终竟然以自己的真诚和实在,成功竞选为学生会主席了。

三是忠于自己的工作

有主人翁意识李明博在现代公司工作,在做底层财务职员时,就能面对暴力,奋勇保护公司财产。因为他把公司看做是自己的公司。在担任职业经理人期间,社长给他的评价是:什么事交给李明博,他总能很好地完成。因为把公司看成是自己的公司,所以每次谈判,他都会尽百分之二百的努力,他每天睡觉不超过5小时。这种精神,使现代企业从一个小公司成长为跨国大公司,也使自己的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坐上了社长。

四是有独立的思考和面对压力的胆魄

在现代公司工作几十年,并成为社长,在上级要建立政党开始从政并要求李明博一起参加的时候,李明博面临了很大的压力。但是他善于独立思考,有自己的见地,与上级产生分歧时,他又果敢地辞职,走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而在从政以后,每次的决策也会有多方的意见和很多的阻力,但是李明博还是有自己独立的思考,立足真正的现实需要、克服重重阻力,精彩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事业。而我们面临很多压力的时候,往往会妥协,面对大多数并非正确的意见时,往往容易随波逐流。但是如果我们也拥有独立思考和面对压力的胆魄,我们的人生可能会有更多的精彩。

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未来,同一个人也会用不同的未来,如果我们想掌握自己的未来,就要善于经营它,向自己向往的方向,一步一个脚印迈出坚实的步伐。

[精]阁楼上的白云读后感(精选3篇)


读后感,是一种要求边读边思考的写作,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都深深的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充分透彻地理解作品。下面编辑为您呈送了“阁楼上的白云读后感”主题的相关内容,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阁楼上的白云读后感【篇1】

你的心里有没有一朵白云?有没有令你伤心、倒霉的事?没关系,今天,我就为你送去那朵神奇的云。

在这本书里,作者讲述了他那童年的种种不幸。他小时候家里穷,住在一个狭小的三层阁楼里。房子又小地板也差,走一步响一声,整个房间只有一个老虎天窗。作者在以前唯一的娱乐就是看灰尘跳舞。上学了,也因为学费不缴,衣服破烂,被老师数落,被同学看不起,就连放学时也有乌鸦在头上叫。因此作者变的很伤心,感到很倒霉。但在九岁那年,出现了转机。

那天,作者的父母外出,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家。他看着天窗,忽然发现了一朵白云飘过,像是在向他招手。于是他爬上了屋顶,感觉自己一下子变成了国王,一下子有了无比广阔的天地。云告诉他,他的天地很广阔,不要整天不快乐,你看,连在你头上的乌鸦都不能对着你叫了。然后作者对着乌鸦“哇哇哇”的叫,之后,心情愉快了很多。

是的,每个人都有烦恼,但当你碰到不顺心的事情时,不妨也像作者一样,望望天空上的白云,大声喊出:“我不相信什么事能令人倒霉,因为我也能到乌鸦的头上,朝它大叫三声,我也能改变我的生活!”

这就是我给你的阁楼上的白云,希望你以后遇到不顺心的事能想起它,之后你的心胸便会开阔,脸上便会泛现微笑。

阁楼上的白云读后感【篇2】

我知道,大海,是无边无际,一览无余的。它似乎随时都是那么赏心悦目,无论是水天相接,还是碧海蓝天,都是那么耀眼,那么令人心旷神怡。

可是,我却见不到大海。但我们能够一直看到的是云。那是大海永远的伴侣。他们是那样的般配,那样相像。这也正是我喜欢它的那一点。所以,当我看到它的名字时,我立马就喜欢上了它《阁楼上的白云》。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回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本书写的会是一大长篇关于云的描写,但我却明显想错了,这个故事内容写的是一个怪人跟白云说的话。

故事里都说那个小男孩是个怪人,其实并非如此。会被别人指为怪人,是因为他家里穷,就是因为他的衣服裤子,鞋子,都是补丁叠补丁的,所以老师和同学们根本就瞧不起他,总是骂他笨。老师一看到其他有钱人家的孩子,就笑嘻嘻地把他们搂在身边,用一种甜蜜蜜的声调和他们讲话。但一看见这个小男孩,就用她那两根长长的指尖提着我的衣服,把小男孩拉到她身边,用一些挖苦的话骂他,数落他。

当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不由得燃起一丝愤怒,为那个小男孩感到怜惜,为小男孩打抱不平。但是,在作者他们这个年代,缺的就是钱,人们能为钱做出任何事。在他们那个年代,金钱就是一切,它甚至可以让人变得恶毒,不讨人喜欢。

而这个男孩也因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学校里都会被人嫌弃,而感到伤心,沮丧。于是他慢慢变得沉默寡言,见谁都不爱答理。

虽然我讨厌这个时代,可是,我因为莫名的吸引力而读了下去。但是,最后让我欣慰的是,男孩并不会因为自己被叫成怪人,或自己被人讨厌而封闭自己,而是跑到了他小时候最喜欢的阁楼上面,看出去,天地是那么广阔,他能看到很远的地方,仿佛成了童话中的国王,一下子就拥有了全世界。

他会经常跟白云说话

白云问他:你很开心,是吗?

他抬头对白云说:是的,我现在真的好开心!

白云说:你的天地会很广阔,不要整天不开心。

他说:我想我总是会倒霉一辈子的,因为乌鸦老在我头顶上叫。

然后,那朵云就笑了,笑的那么可亲可爱,她说:乌鸦平时不总在你头上飞吗?不在你头上叫,难道还能在你脚底下叫吗?你看看,现在乌鸦在哪?

他们两朝那棵大梧桐树看去。远远地,大梧桐树显得不那么高大了。乌鸦们盘旋在大树边上,就像在他眼皮底下飞。

对的,只要人们都往好的方面去想,一切都会合情合理;加入你往坏的方面去想了,就会让你一直生活在阴影里。

于是那一天,那个小男孩为这屋顶以外的广阔天地,他为他头上的这朵亲切有趣的,好心关怀着他的白云而高兴,而自豪。

从此以后,我总觉得那多白云一直飘在我的头上。当我碰到不顺心的是,碰到种种烦恼,我总会抬头望望天空,望望白云,就像故事里那样抬头望那朵飘在我故居阁楼上的白云一样。

于是,我的心胸便会开阔,我的脸上便泛现微笑。

我会快快活活地应付一切。

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忘记,朝着阁楼上的那朵白云,微微一笑。

阁楼上的白云读后感【篇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阁楼上的白云》,这是一本冰心获奖的精品书系,《阁楼上的白云》就是其中一本。你的心里有没有令你伤心、倒霉的事?没关系,我今天就像阁楼上的白云,为你打开心中所有的困惑!

在这本书里,作者讲述了他那童年的种种不幸。他小时候家里穷,住在一个狭小的三层阁楼里。房子不但小而且地板也很差,走一步响一声,整个房间只有一个老虎天窗。作者在以前唯一的娱乐就是看灰尘“跳舞”。上学了,也因为学费不缴,衣服破烂,被老师数落,被同学看不起,就连放学时也有乌鸦在头上叫。因此作者变的很伤心,感到很倒霉。但在九岁那年,出现了转机。那天,作者的父母外出,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家。他看着天窗,忽然发现了一朵白云飘过,像是在向他招手。于是他爬上了屋顶,感觉自己一下子变成了国王,一下子有了无比广阔的天地,海阔的天空。云悄悄告诉他,他的天地是很广阔的,不要整天闷闷不乐的,你看,连在你头上的乌鸦都不能对着你叫了。然后作者对着乌鸦“哇哇哇”的叫,之后,心情愉快了很多。变的性格开朗起来!

是的,每个人都有烦恼,但当你碰到不顺心的事情时,不妨也像作者一样,望望天空上的白云,大声喊出:“我不相信什么事能令人倒霉,因为我也能到乌鸦的头上,朝它大叫三声,我也能改变我的生活!”这就是我给你的阁楼上的白云,希望你以后遇到不顺心的事能想起它,之后你的心胸便会开阔,脸上便会泛现微笑。

[荐]乡愁读后感精选


我们总能从书本中汲取力量,在阅读了作品之后,让我感受到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记录下来,写成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整理有关作品的读后感呢?根据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搜集了一些内容:乡愁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愁读后感【篇1】

《乡愁》,是余光中写的一首诗,余光中多年来写了许多以《乡愁》为主题的诗篇,这一首就是其中情深意长,语音动人的一首。余光中虽然离开家乡,来到台湾,但是,他是一个只爱祖国的中国诗人。他的《乡愁》写出了他的一颗眷恋祖国的心。同时,也写出了台湾人民对大陆家乡的怀念和挚爱!《乡愁》一诗,写出了余光中离开故乡的思念,那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和那弯浅浅的海峡都表现出作者的思念家乡的心,然我们感受到作者思念家乡的一片芳心。《乡愁》这首诗能表现出作者对祖国挚爱,那么我们更应该挚爱祖国,即使身在他乡也不要忘记我们是中国人。余光中有首新诗《乡愁》我十分的喜欢,它读起来余音袅袅,韵味十足,它脍炙人口、广受欢迎,在平淡之中见真味。朗诵起来的时候可以将潜在我生命里的激情被激发起来,这就是最吸引我的地方。诗中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具有普遍性,与中国诗歌史上的乡愁主题诗歌在情感内涵上完全吻合的。这首诗具有单纯而丰富的美,寄托着异乡游子对家乡的思念与眷恋。从诗中我们可以提炼以下四个词:邮票、船票、坟墓、海峡,并与时间来了个递进:小时候、长大后、后来呵、而现在。表达了作者漫长的人生经历和对祖国的绵绵怀念之情。第一节中写的是母子生离之愁,鱼腹雁足,此愁尚可聊加慰藉。第三节中写的是母子死别之愁,阴阳路殊,此愁已是永恒的憾恨。不管生离抑或死别,游子乡愁的核心都是指向对母亲的思念。而《乡愁》中的爱情是如此缠绵悱恻,美丽动人的。

乡愁读后感【篇2】

就像书的序言所说!如果您也像《乡愁》书中的主角佩特一样,曾经有过真挚纯洁的友情和爱情,有着丰富的人类爱,读完本书后,将会使您深陷前尘往事的漩涡中,掩卷沉思久久……

我们会沉思一种种朋友,我想那是一种介乎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感情,你会在偶尔的一时间默默地想念他,想起他时,心里暖暖的,有一份美好,有一份感动。在忧愁和烦恼的时候,你会想起他,你很希望他能在你的身边,给你安慰,给你理解,而你却从没有向他倾诉,你怕属于自己的那份忧伤会妨碍他平静的生活。

也会因为一首歌曲,一种颜色,想起他,想起他的真挚,想起他的执着,想起他那曾经一起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朋友,我们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生活,因为我知道他希望你过的很好,他希望你能好好的照顾自己,再见面时,他希望你能告诉他你很幸福。

那些世俗的观念,在你的心中,因为他的存在而变的苍白无力,你只是在心底深处为这个人设置了一处小小的空间,静静地固守着那份美好的回忆,从一开始你就知道,在你们之间不会有什么爱情,似乎谈起爱情就亵渎了这份情感,这只能是一种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你想了许多年,却始终没有头绪。

我们很少联络,在这长长的一生中,我们相聚的时光也许只有几万分之一,但是在彼此的心中都保留了一份惦念,一份嘱咐,就算他去到天涯海角,就算过了许多许多年,就算再见面时,早已是人非物亦非了,我们仍然会那样深刻的记着这样一个人,这已经足够了。

生活有时候平静的会像一口枯井,也许我们也会掉进这口枯井里去,也许我们没有什么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也许华发早生、满鬓苍白,但是有了这样的一位朋友,在你的生命中就会有些许涟漪,些许色彩,你想着他。默默的记起他,也许此生此世都不会忘记了。

我们很感激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他不在你的身边,他也并没有为你做些什么,你却希望,他会过的很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幸福安康……

我们也很高兴有过那样的一份感情,纯净而又绵长,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中,有这样的一个朋友,值得你去祝福,去思念……

乡愁读后感【篇3】

“看了第一集《芙蓉镇》,第一感受好美啊~”“很难相信,倘若没有《记住乡愁》摄制组的艰辛打捞,任凭他们淹没、流失,对中华民族来说,将是何等的损失”……点滴评价或许只是《记住乡愁》第四季的缩影,但“《记住乡愁》品牌”的确立已是不争的事实。

为让观众感受更为浓厚的乡愁文化,《记住乡愁》第四季继续围绕“忠孝勤俭廉,仁义礼智信”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展开。豆瓣用户“KaYA”评价道,“在《记住乡愁》第四季节目中,我看到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故事,远比在任何一部小说中读到的精彩。”

如《芙蓉镇》中,从一根“铜柱”说起,讲述了这一湘西名镇最易被人忽略的精神——吃得苦,霸得蛮;如《伯延镇》中,这一有着崇实传统的古镇,虽然平凡却不平庸,岁月无声洗涤,它脱去厚重的盔甲与壁垒,留下的是求真务实的品格;又如《万安镇》中,这个始建于三国时期的古镇,精益求精的精神世代流传,成为万安人不变的生存智慧……各个古镇遗留的精神宝物,被当地人代代传承,而朴实的记录,画面的唯美,纯朴的文化,一同探索着民族文化精髓,充满着浓浓的生活气息。

在第四季《记住乡愁》中,每一处古镇都有着自己的主题,主持人的出镜讲解和采访总能唤起当年的种种,所言的乡愁,更多实则是前人留下的精神。一席方圆之间,古镇人们的纯朴与友善、诚信与团结、爱国与担当一一显现。

每一期节目都有着海内外华人记忆中共同的乡愁,每一座小镇都有着自己的精神内核,每一帧画面都能勾起人们的思考。第四季《记住乡愁》中的每一个片段,都让人们感受到,中国这样一个有着人口众多的国家,正是因为有了这样把朴素道理运用于生活之中、坚守底线的普通人,才可得以平稳发展。

数据显示,自2017年3月30日至2018年1月30日,《记住乡愁》全球网络总点击量已达到23。55亿人次,其中,网络舆情数量达3。4亿次,官方微博传播4432万次,官方微信传播3170万次……也正是随着该节目影响力的持续提升,以及传统文化内核与生活的紧密衔接,《记住乡愁》节目被编入2017中考基础题,同时,还进入一些中小学校,被老师当作补充教材。可以说,当一档节目化成一堂堂“微型历史文化课”时,它也通过电视媒介改变着课堂教育和生活现实脱节的现象,给了孩子们一个鲜活的世界,唤起了学生们自主学习中华文化、关注社会与生活的激情,润物无声地将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元素植入人心。

乡愁读后感【篇4】

应该说,余光中在大陆出现不久,就凝固成了一个文化形象:携一缕乡愁,听一袭冷雨,浅浅海水那边的月下孤影,苍老泪滴。啊,退回唐朝,这分明就是李白的对影三成人,杜甫的凭槛泪泗流。如果仅从这样的文化符号上来读余光中,显然对他是不公平的。

最初,余光中作品传入大陆,也就是诗歌《乡愁》,散文《听听那冷雨》等极有限的几篇。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其鲜明的逆旅异乡的愁思永昼,故园依稀的梦魇,乡愁的文化附庸,越来越像一种工具,一种政治的需要。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乡愁》,却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或谱曲,或传诵,就不太奇怪了。如果按照诗歌的真正的质地来比较的话,洛夫的《边界望乡》要比《乡愁》高出很多,无论意境和语言。

余光中创作的指称有很多,什么四度空间、艺术上的多妻主义、左手为文,右手为诗等,但这除了说明他的涉猎的领域宽广之外,和他的创作成就好像关系不大。只要认真读过余氏的人,应该都能领会。

余光中的诗歌,除了它的主题能满足一些需要外,似乎找不到什么经典之作。像那首《乡愁》就不必说了,还有《风铃》、《等你,在雨中》、《连环》、《算命瞎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等都只能说是及格水平。倒是有几首,像《碧潭》、《五陵少年》、《问烛》、《永远,我等》等还有些意境,但比起同是宝岛的诗人洛夫、郑愁予、商禽还是要逊色许多。老余的诗歌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太注重音韵和节奏了,这样大概容易害义,往往流如一般的歌词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余更适合当一个出色的词作家,真的那样,台湾的庄奴怕是要掉饭碗了。余光中还有一点和南朝的谢眺类似,就是诗中的佳句很多,而整体的效果平平,像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回去夹在唐诗里/扁扁的,像压过的相思(《满月下》),黑蟠蟠的松树林的背后/那一截断霞是它的签名/从艳红到烬紫。有效期是黄昏。(《山中传奇》)等等,很多。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估计与老余较高的古典文学修养有很大的关系,从炼字到铸境都是那样的雅致,古风浩荡。

如果这样的古典修养,加上西学的穿凿,用之于散文的写作上,必定会自成一家。

因此,我一直认为,余光中的散文创作成就远远高于他的诗歌,高于他的其他两度(翻译和评论)。早期的《逍遥游》、《听听那冷雨》、《南半球的冬天》、《山盟》等,八、九十年代的《催魂铃》、《我的四个假想敌》、《山色满城》、《日不落家》、《何以解忧》等一些,文情挥洒,琼思玉想,妙语天成。特别是在新世纪,余氏的如掾之笔更是炉火纯青,像《萤火山庄》、《思蜀》、《金陵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弟江湖客》成了散文的终结篇章。如此厚学,至情至性的文字,估计能与之比肩者寥寥。大概香港的董桥还有点可比性,但董桥过份的掉书袋,占故纸堆,显得性情不足,旧文人的痕迹太重。董桥的学识绝对不输老余,只是他们走的路线不同罢了。

唯一有点可惜的是像余光中、董桥一类的文人好像在慢慢消匿,一种轻佻颓废的文风正在养成,散文也能写得读不懂,只知道诗无达诂,没想到散文也要去诂,祸兮?福兮?

说到余光中,有一事不说,心里有点堵。不久前,学者赵稀方一篇文章《揭开余光中的另一面》,使文坛上下开了锅,一些无事生非的家伙开始蠢蠢欲动。文章的中揭开的,又是国人很感兴趣的历史问题、政治问题,竟而质疑余氏的人格问题。我想,不敢是谁,只要摊上了这个敏感的问题,你大概就会百口莫辩了。不敢余氏早期的文章中有没有政治问题的思想,那终归是历史的问题,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政治氛围中,谁能保证自己不陷入困境,与统治者同调呢?历史的问题就留给历史去审判吧。还是回到文学话题上来解读余光中,余氏既不是神话,也不存在什么神话的破灭,给海峡游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余光中一点宽容吧。

乡愁读后感【篇5】

为何总是把路边的灯调成昏黄的暖色?

大概是为了慰藉思乡的人吧。

时间在人的一生中穿梭,它不会给你比旁人多的时间,所以人们怨它冷酷。可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它把温情留给了童年。可惜,所有的时光都是被辜负被浪费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

我不相信阳光可以这样刺眼,就像我不相信眼前被拆得七零八碎的房屋是我的家乡一样。风吹走了年少时的反骨,那个只想逃离这一方天地的少女,终究逃不过回忆的束缚。

瓦片散落看不清形状,唯一留存完好尸骨的就是那犹如半百老人的灯。它静静地站在我的身旁,两盏灯罩,一盏尘落,一盏布痕。我们孤独的站着,像迷途的大雁,不知此去何从。

记忆中这盏灯饱经风霜,由于供电不足以及接触不良等原因,它时常黯淡无光,甚至直接就不亮了。这时年幼的我就会率领小伙伴们进行“医治”活动,给它一顿踹。晚饭前,一群摇摇晃晃的小萝卜头们经常偷偷溜出来围着这盏灯踹个不停。或许是我们一丝不苟的态度让这盏灯感动,它真的亮了。圆圆的灯罩挂在群星中间与月亮并肩,奶白色的光晕染成了这个童年的底色。踹着踹着,童年走了,我们散了。

长大啊,是我们曾经最渴望的事之一,可是长大啊,又是每一个离家的孩子的遗憾。掉头一去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斑驳成伤。欢也零星,悲也零星,化作空中点点萍。碎片似的童年一点点溜走,似流星滑落,刹那间,成为记忆中的永恒留恋。

对于作者来讲,乡愁便是一碗牛肉炖粉条。对于我而言,乡愁便是那一盏黄昏处的灯。乡愁也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乡愁是一个人一生不断的根,她生生不息,距离她越远,那个根就扎的越深。乡愁也是一根剪不断的丝,时时刻刻将你与她连接,乡愁还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我想,此后我便成了思乡的人,那盏立于时光洋流中的灯,也成了思乡的灯。

乡愁读后感【篇6】

读一首好诗,如饮醇酒,其味无穷,久而弥笃。重读余光中的《乡愁》,我才真正体会诗中那浓浓的乡愁。

对于一个常年漂泊海外的游子,“乡愁”便是他们心中永恒的主题。

几笔平素的语言中,渗出的是浓浓的乡愁。小时候,一张小小的信笺寄去了对母亲的问候,带去了一份乡愁。长大后,一张窄窄的船票,那是与新娘的相聚,载去的是一份离别的乡愁。后来啊,一方矮矮的坟墓,是那割舍不下的心,是那深厚的情愁!游子的心,谁能读懂,这简练的语言中又浓缩了多少的情感!从小时候的乡愁到现在的乡愁,同样的乡愁,不同的心情!从思乡、思亲升华到思念我们伟大的祖国。那一湾浅浅的海峡,隔断了大陆和台湾,但是它又怎能隔断两岸深情的呼唤、企盼和守候呢?那一声声从心底发出的呼唤,对大陆、对祖国母亲的呼唤,对渴望祖国统一的呼唤,将怎样震撼着中华炎黄子孙的心啊!

《乡愁》,短短的四小节,反复地咏叹,道不尽的是乡愁,凝聚的仍是乡愁。

余光中用《乡愁》这首诗来聊以慰藉,让我感到诗人那种“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的悲壮,那种“思念故乡,郁郁累累”的沉重心情,这正是一颗游子的心哪!

读《乡愁》,是中国人与中国人在用心说话,在用心交流。读了《乡愁》,游子的那颗火热赤诚的心便会呈现于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心里。那是一个游子的乡愁,那是一个渴盼祖国统一,与亲人早日团聚的游子的乡愁。他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更思念祖国。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游子能真正理解游子的心,同是中国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忍受着同样的痛,有着一样的心情,也有着同样的乡愁,因为我们中国人有着一颗同样的中国心!

乡愁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乡愁读后感【篇7】

乡愁读后感范文-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愁读后感范文-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愁》,篇幅虽短,所折射的情感却连绵不绝,一点一滴的思绪与相思凝结成不朽篇章,余光中影响了一代人,不!严格的说应该是他所表达的情感。

母亲与儿子,丈夫与妻子正如大陆与台湾,我很想知道难道真的什么东西能分割两者。作为文人墨客,余光中毫不含糊,诗人的《乡愁》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乡愁在新的时代新的地理条件下的变奏,具有以往乡愁所不可比拟的广度和和深度;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及其文化传统的中国人,余光中更是无可挑剔,从诗文中可以体会得到他所表达的深厚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诗文描述了一个青年从小到大一生的经历,从小背井离乡,小时有的虽然仅仅是一张小小的邮票,粘连的`是与母亲之间深深的思念,还有那不尽的乡愁!当青年长大的时候,按理说,在这个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之时,理应无忧无虑斗志昂扬拼搏向前。但乡愁又化作一张窄窄的船票,他在这头,妻子却在那头,带来的只有无尽的相思!无尽的愁苦。最后那青年老了,父母也去世了,乡愁唯一给他留下的是那座矮矮的坟墓。再看看我们自己,虽然与家人仅仅只隔数里地,想到沧桑的父母还是不免有些伤怀。想到这,我想诗人的乡愁里的伤感多多少少的与我们的情感还是有粘连的。

诗人余光中以自己的个人情感感悟联系到祖国和民族,将其感情升华至另一个更高的层次,撩起无数爱国人士的爱国之情。该诗情真意切,既抒发了自己愁苦之情,将乡愁写的淋漓尽致,又渴望祖国统一。他将台湾与大陆紧紧地联系到了一起,乡愁就是现在分割大陆与台湾的那条浅浅的海峡,表达了他期盼祖国统一的强烈愿望。我能清楚的感觉得到乡愁以其强烈的抽象情感在引领者我们,这也正让我们知道了我们前方是光明的。诗中表达了何其壮大的爱国情感,不禁又让我联想到的屈原!哎,他们可说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乡愁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他的浓重的归属感,渴望回归“母亲”的回抱。当然在诗中不可掩埋的有一种历史的沧桑感,即使在耄耋之年也不忘落叶归根回归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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