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指姑娘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8-23 15:01:10 阅读数量:

读拇指姑娘得到的感悟与收获(5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写拇指姑娘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拇指姑娘得到的感悟与收获”,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拇指姑娘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一)

拇指姑娘是一篇有趣的童话,是我最喜欢看的童话故事。

文中讲了一个老婆婆因为没有孩子,所以去问女巫,女巫给她了一颗大麦粒,说是只要把它埋在花盆里,你的愿望马上会实现。老婆婆深信不疑,高高兴兴地给了女巫三个金币。不久,花盆里长出了一朵花,花中坐着一个美丽的小姑娘,只有拇指般大小。老奶奶高兴极了,给这个女孩取了个名字,叫做拇指姑娘。

拇指姑娘的摇篮是个核桃壳子,被子是玫瑰花瓣,装饰漂亮极了!让我也想变成拇指姑娘,睡在摇篮里,那该是多么美好是事啊!后来的一天晚上,一只丑陋的癞蛤蟆跑了进来,这只癞蛤蟆又丑又大,浑身还脏兮兮的。它一直跳到桌子上,看见了睡在核桃壳里的拇指姑娘,便动了歪脑筋:让这美丽的姑娘做我儿子的媳妇该多好啊!这个癞蛤蟆真是太坏了,居然动了私心,让我都鄙视他。

后来,这癞蛤蟆还把拇指菇凉带走,带到了花园里。这个可怜的小姑娘醒来了,发现自己在花园里,不禁大哭了起来。鱼儿看见了,便叫她下来,拇指姑娘照做了,于是鱼儿们就把拇指姑娘带走,让她自由!

我喜欢这些鱼儿,讨厌那个癞蛤蟆,鱼儿是善良仁慈的,而癞蛤蟆是自私的,毫无疑问,这真是天壤之别啊。

后来,一只金龟子把她带到家里,引来了不少金龟子小姐与先生们观看。金龟子小姐们说她的腰太细了,她完全像是一个人;而先生们都觉得她长得不错。后来,因为小姐们的劝说,那只金龟子把这个可怜兮兮的小姑娘丢到了一朵小花儿上。秋天快要到来了,她冷得不像话,简直就是瑟瑟发抖!这个拇指姑娘啊,明明长得那么漂亮,却要遭受如此的命运,真是让我不禁黯然神伤,鼻子也有点酸酸的感觉。

我看着看着,很想接着看,却没有勇气看下去了,我不愿看到拇指姑娘可怜巴巴的样子,也不愿看到她会遭受怎样的悲惨命运。这个故事,实在是太让我感动了!

读拇指姑娘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二)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

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

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读拇指姑娘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三)

近来,我看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名叫《拇指姑娘》,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她很想要一个孩子。她去请教女巫,女巫说容易,便给她一粒种子,让她种在花盆里。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出生了,可是有一天,一只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鱼同情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

拇指姑娘跑到了田鼠家生活。过了几天,田鼠说:“鼹鼠就要来了,如果你和她结婚,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第二天,鼹鼠穿着的绒毛大衣来了。田鼠便叫拇指姑娘唱了一首歌曲,鼹鼠很快就爱上了她。鼹鼠正式提婚了。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现在,燕子要飞去另外一个国家,她便问拇指姑娘:“你愿意和我一起到另外一个国家去吗?”拇指姑娘答应了。燕子背着拇指姑娘飞呀,飞到了那个国,把拇指姑娘放到了一朵花上,上面有一个和自己一样大的美男子,他就是所有花朵的王子,他们俩结婚了,拇指姑娘便成了这儿的皇后。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一连串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苦尽甘来,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一定会成功。

读拇指姑娘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四)

从那天起,我逐渐学会面对现实,勇敢生活,因为潇潇比我勇敢!是丽丽唤醒了我的爱,对妈妈的爱,对自己的爱!因此我把这本《拇指姑娘》珍藏了起来,每当看到这本书,翻看着里面的故事,我仿佛看到了妈妈温暖的目光!顿时有了无穷力量!

丽丽已经3岁了,我经常给她讲我和她妈妈童年故事,在她的眼里,妈妈的童年是那么的幸福快乐!她也许还很羡慕她妈妈呢!今年,丽丽刚刚上了幼儿园,而且表现愈来愈好,这都是老师的功劳。现在丽丽特别喜欢听我讲故事,每次去她家都粘着我讲了一本又一本。

记得有人曾说过:有一种感受,如春露般滋润着我,总扣击着我心灵深处;有一种感受如波涛般荡漾着我,填满了我的思绪,这种感受时时袭上我心头,让我寂寞的心田感受到一种温馨,孤独的灵魂寻觅到自已的根,这就是读书的感受,是一种与书相依为伴的书缘,一种难舍的割不断的`书...

我相信,这些百读不厌的童话故事必定会一代一代传下去,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精神财富!

读拇指姑娘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五)

我暑假里,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拇指姑娘》。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位妇女,因没有孩子,便请教巫婆,巫婆给了她一束鲜花,其中一朵花中有一个如拇指般大小的女娃娃,妇女便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孩子,并给她取名——拇指姑娘。一天夜里,一只青蛙把她带到了一片荷叶上,大清早拇指姑娘发觉后仓惶而逃,历尽惊险,来到了田鼠家中,认识了一只大鸟,大鸟把她带到了一朵花中,花中有一个王子,和她一样大,他们便成立了新家,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拇指姑娘真可怜呀,离开了她的家,离开了疼爱她的妈妈,不过还好,遇上了大鸟,把她带到了能给她幸福的地方,真是有惊无险呀!哎,看来,想要得到真正的幸福,是要经过一番磨炼、一些挫折的。同时我想:拇指姑娘走后,她妈妈一定很悲伤,如果她知道拇指姑娘生活得很幸福,她也一定会很开心、很满意的,会在心里为他们默默祝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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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拇指姑娘读后的心得感悟汇编(5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安徒生写的拇指姑娘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拇指姑娘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童话拇指姑娘读后的心得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童话拇指姑娘读后的心得感悟【篇一】

近来,我看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名叫《拇指姑娘》,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她很想要一个孩子。她去请教女巫,女巫说容易,便给她一粒种子,让她种在花盆里。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出生了,可是有一天,一只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鱼同情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

拇指姑娘跑到了田鼠家生活。过了几天,田鼠说:“鼹鼠就要来了,如果你和她结婚,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第二天,鼹鼠穿着的绒毛大衣来了。田鼠便叫拇指姑娘唱了一首歌曲,鼹鼠很快就爱上了她。鼹鼠正式提婚了。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现在,燕子要飞去另外一个国家,她便问拇指姑娘:“你愿意和我一起到另外一个国家去吗?”拇指姑娘答应了。燕子背着拇指姑娘飞呀,飞到了那个国,把拇指姑娘放到了一朵花上,上面有一个和自己一样大的美男子,他就是所有花朵的王子,他们俩结婚了,拇指姑娘便成了这儿的皇后。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一连串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苦尽甘来,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一定会成功。

童话拇指姑娘读后的心得感悟【篇二】

我读过《拇指姑娘》这篇童话故事,作者是安徒生。这篇文章写了拇指姑娘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找到属于自己幸福的`故事。

我非常的喜欢这一篇文章,因为拇指姑娘刚出生时很特别,她是在一朵玫瑰花的花蕊上出生的,所以我知道拇指姑娘是一个很特别的人。我经常看这篇故事,我越看越想看,越看越喜欢。

从这篇文章中,我感受到:拇指姑娘的遭遇十分曲折,但幸运的是她最终找到了幸福。她的幸运源自于她的善良。她救活了冻僵的燕子,因此才会得到燕子的帮助逃到了南方。拇指姑娘的幸运还源自于她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这使她能够勇敢地脱离鼹鼠,寻找到自己的幸福。从《拇指姑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明白:心存善良、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另外,幸福生活还要在勇敢地追求中获得。

童话拇指姑娘读后的心得感悟【篇三】

前几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一篇故事:《拇指姑娘》。

这篇故事主要是说有一位妇人生不出孩子,去向巫婆要来一个麦穗,长出来花后,他便会有个小女孩。结果花里出来个拇指大小的女孩,就叫他“拇指姑娘”了。

后来拇指姑娘先是被癞蛤蟆抱走,跟小蛤蟆成亲,后来逃出来后,到了田鼠家中,又要跟最富有的鼹鼠成亲,再后来,她又在地道中救了只燕子。之后,燕子带着拇指姑娘又逃走了。最后,拇指姑娘遇到了一位花朵王子,便结婚了,成了这儿的皇后。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受万分。拇指姑娘虽小,但她却靠着自己的智慧和爱心,通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逃过了一个又一个的追求,终究寻得了自己的真爱。我们应该学习拇指姑娘她那不怕挫折和不怕困难的精神。

遇到较难挺过的困难时,不应该放弃,应该坚持下去,才取得真正的成功;失败时,不应该沮丧,应该进行自我反省,找出失败的原因,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童话拇指姑娘读后的心得感悟【篇四】

一个孤独的老奶奶,她很想要一个孩子,她去深林找女巫,女巫给了她一颗种子,种子开花了,花里有有一个像拇指一样大的女孩,奶奶高兴坏了,她大声喊着拇指姑娘,晚上睡觉时来了一只癞蛤蟆,它想让拇指姑娘做它的儿媳妇,拇指姑娘看到癞蛤蟆哭了,水下的鱼儿看见拇指姑娘哭了,咬断了睡莲的茎,带着拇指逃走了,蝴蝶也帮着救拇指姑娘。

一只金龟子飞来了,它抓走了拇指姑娘,它想让拇指姑娘做它的新娘,燕子救走了拇指姑娘,带着她向自己的故乡飞去,它把拇指姑娘放在了一朵花上,王子走过来,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新娘,拇指姑娘同意了,从此他们过上了完美幸福的生活。

童话拇指姑娘读后的心得感悟【篇五】

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的《拇指姑娘》这篇文章,故事说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女孩儿,在星星和燕子的陪伴下,她出生了。燕子给她取了个名字叫“拇指姑娘”。她们找来一个大核桃壳儿当拇指姑娘的床,一片最大最软的叶子当她的被子。可灾难似乎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先是遇到了大蛤蟆,让拇指姑娘给他的儿子当媳妇儿,大蛤蟆把拇指姑娘困在荷叶里,金鱼把她救了出来。拇指姑娘又到了田鼠家,她在田鼠家里救活了一只被冻昏的燕子,田鼠让她嫁给鼹鼠,这时,燕子飞回来救了她,把她带到了一个王国。这个王国里的人都和拇指姑娘一样大,这儿的王子向拇指姑娘求了婚,拇指姑娘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然后想到自己曾经怕过黑,不敢一个人睡觉;曾经听见打雷就吓得钻进妈妈怀里;曾经遇到困难就退缩;就不由得感到难为情。我应该向拇指姑娘学习她善良,勇敢,坚强,开朗,乐观的品质。我一定要改正自身的缺点,做一个像拇指姑娘勇敢、坚强、善良的人。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得到的感悟收获精选(5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明朝那些事儿》。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明朝那些事儿》,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面对《明朝那些事儿》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写好一篇《明朝那些事儿》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得到的感悟收获”,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得到的感悟收获【篇一】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谬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绝对不是。

历史原来也是很精彩的呀!

走进书中,前面的古庙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刚睡醒伸着懒腰。那不是朱重八吗;远处传来马匹的奔腾声,朱棣骑着马,威风凛凛,后面的笼里拉着朱允炆,那副手无寸铁,无用至极的模样闪现在眼前;把皇帝视而不见的胡惟庸又开始了自己的“皇帝生活”,蓝玉的骄兵悍将们又往北方奋勇杀敌……远处的夏言、徐阶、严嵩又在争夺内阁首辅的位置,万历(朱翊钧)还在厌倦地听张居正改革变法,放眼一眺煤山,崇祯垂头丧气,哭天喊地地上吊自杀,爱新觉罗皇太极浅浅一笑……

读《明朝那些事儿》吧,说不尽的政治争斗,权谋之术、战争之策、道不尽的人性善与恶,让人欲罢不能;读《明朝那些事儿》吧,斗争中隐藏的人物形象,权谋中显露出复杂的政治背景,战争中显示出中华民族的自强不息,人心中反映出善良难统天下,使你回味无穷……

是呀,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的精彩,仅以文字的魅力(全书没有一幅插图)就能深深地吸引读者,以足够有趣的笔法还原历史原貌,别开生面,《明朝那些事儿》就是典型。

历史可以是很精彩的,只要你走进书中,咬文嚼字,一定能找到历史的魅力。走进历史,去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得到的感悟收获【篇二】

这个暑假,我看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非常有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尤其是第一部,洪武大帝,在这部书中,我也了解了明太祖朱元璋这个人。他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我觉得他和曹操一样,是个思虑周全的人。

朱元璋是一个暴君,洪武四大案,蓝玉案,郭恒案,空印案,胡惟庸案,这四大案哪一个都是死了几百人,文官武官统统杀掉。但是也是因为朱元璋从小受到赃官污吏的陷害,不给他们全家发粮食,所以他的内心对赃官污吏非常憎恨,在这四大案中,他认为涉案人员都是赃官污吏,连丞相都杀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他带领将士们打下江山,安天下,安民心,安军心,让老百姓不再过那种让赃官污吏欺压的生活,他也算是贤君。

朱元璋死后,继承他皇位的孙子朱标的儿子继承了皇位,他的名字叫朱文,我个人认为他没有任何军事才能,他一继承皇位,让他叔叔朱棣这个在军中长大,还曾经和徐达李文忠等开国名将身上学有所成的人,朱棣再加上老和尚道眼的辅佐,让朱棣一举拿下明朝,成为皇帝。我觉得朱元璋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把皇位传给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这应该是因为他对朱标的喜爱,他想让朱标继承皇位,朱标的死让他颇感意外,于是他就糊里糊涂定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为太子。朱元璋是元朝的开国皇帝称洪武大帝,朱允文孝文帝是明朝第二皇帝,我觉得朱棣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他有野心要吞并天下,另一方面他认为朱允文无法治理好天下,等朱允文去世天下已经大乱,那时候他自己也许性命不保,所以他才篡位。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得到的感悟收获【篇三】

江山如画,历经千年如故。昔日舞榭歌台灰飞烟灭,往日风流人物暗淡逝去。我翻开明朝的历史,品读临末朝亡的心酸。

他姓朱,名由检,庙号思宗,谥号烈皇,后世称崇祯皇帝。他是明朝的第十六代皇帝,也是明朝的亡国之君。当年,他身穿锦衣,俯看天下人家,叹一世悲欢离合,那时的大好时光犹在,他何曾不眷恋这纷扬繁华人世间?但这毕竟也是个乱世,先兄早逝,把大明王朝这个烂摊子丢在他的手中。他无奈地接过皇帝大印,穿上哀伤流淌过的龙袍,手握狼毫点江山。当他登上皇帝大位那一刻,他就已经下定决心重振大明,恢复江山。他勤于政务,清除乱世奸臣,平反冤狱,起用良臣猛将。但只可惜,大旱不断,数瘟疫接连爆发,外有强敌,内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纵横千里间,白骨满地,人烟断绝,状况惨不忍睹。但他不肯放弃,他知道大明不能没有他。

但命运已经倾倒而下,等待他的只是边关告急,将士投降。直到兵临池下、血溅白纱那一刻,他在宫中饮酒长叹:“苦我民尔!”忍心把爱女砍伤刺死,流泪叹息道:“为何生置帝王家?”但他没有逃,随后便登上万寿山,远望京城外战火连天不休,徘徊无语。最终吊上白绫,自缢而亡。那时,他才度过了三十三个春秋,仅此而已。但他临死前犹记百姓性命写道:“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黄泉之下的崇祯,还好吗?如果生命能够重选,我相信,你一定不会选择诞生于帝王家。只可惜你生来就处于勾心斗角的繁华宫廷处,无法逃脱束缚你的幽暗空间。势去时衰,零落如飘草,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只叹生不逢时处皇室,即便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你却再也看不到这般繁华景象。愿远在天际的你,能安息忘却尘世喧嚣。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得到的感悟收获【篇四】

书读得不多,《明朝那些事儿》是读过的史书中比较另类的一本。该书语言流畅,时不时调侃一下,真可谓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只是书中没有引经据典,也未注明出处,是否完全符合史实,咱也就没法考证了。好在它说的事儿,跟我这些年东鳞西爪地积攒起来的明史都对得上,我也就认为它是真的了。

《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部从明太祖朱元璋出生写起,直到永乐帝朱棣登基为止。算是一部朱元璋传和半部朱棣传。

朱元璋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因此痛恨官员的腐败。做皇帝后,对腐败官员大肆杀戮,却没有止住大明王朝的腐败。这大概就是当今社会对腐败官员大开放生之门的历史依据。

朱元璋有个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靠着这样的逻辑,天下一点一点地被他收入囊中。他是成功的,他的逻辑也被很多人信奉着。

朱元璋为了保证天下是自己的,也是他的继承者的,精心、刻意地做了许多的安排,夺兵权、杀异己,却无法保证天下从他的继承者手中被夺走。

看来,无论你多么强大、多么精明,你可以将别人的东西巧取豪夺过来,却无法阻止他人又巧取豪夺走。皇帝如此,官员如此,商人如此,所有强者皆如此。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而历史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书写的,因此应该是生动活泼的,而我们以前面对的事枯燥的叙述和总结,根本无法引起我们的阅读欲望。下面是我认为的一些有哲理的话。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得到的感悟收获【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系列的书,叫做《明朝那些事儿》。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明朝历史的书。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第一卷。第一卷讲述了明太祖朱元璋开国的艰苦过程。朱元璋与陈友谅的鄱阳湖大决战,火光冲天,气势非凡。更有徐达、常遇春这些常胜将军帮助朱元璋打败张士诚以及大明最大的对手——北元。他们不仅是武力的较量,还有谋士刘基帮助朱元璋出谋划策,更彻底的打败了元朝。

因为在朱元璋小时候,他的父母就是被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害死的,所以在朱元璋当皇帝的那段期间,贪污的人都要严惩,甚至处死,每次有了一个新的大案件,都要处死很多人。正因为这样,许多官都不想做了,但是这又是造谣朝廷,罪加一等。于是有人开始装疯,特别在洪武四大案的期间,装疯的人更加多了。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骇人听闻的洪武四大案:

胡惟庸案件:因为朱元璋借口说胡惟庸谋反,所以把胡惟庸以及他的同党还有未经过证实是胡惟庸的同党的一些好人全都杀了。

空印案:朝廷每年都要到各个省对账,而对的帐错了一个数字就要重对,还要盖上印才有效。因此,大家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盖过印的空白文册带过去对。朱元璋发现了,又杀了很多人。

郭恒案:郭恒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私吞了;他私吞了浙西秋粮四百五十万石中的二百多万石;他在征收赋税时,创造性的多征收了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算出来,他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这次朱元璋杀了三万多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蓝玉案:朱元璋说蓝玉要谋反,共杀了一万五千多人。

在整本书的最后,是朱棣不满朱元璋把皇位封给了朱允炆,发起的靖难之役,最终夺得了皇位。

 

读完傲慢与偏见得到的感悟与收获五篇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得到的感悟与收获”,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完傲慢与偏见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一)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在学校任务与自身好奇的驱使下加入了读书人的行列。阅读了不算多的五本书籍,在其中,我还是想说说看完《傲慢与偏见》之后的想法。

《傲慢与偏见》写于现实主义小说作家简·奥斯丁笔下,被毛姆列入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傲慢与偏见》的主线为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简·奥斯丁最富于戏剧素材也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文章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的家庭是以一个顾家、温文尔雅却又不愿被麻烦事缠身的乡间老绅士为父亲和一个只想着叫女儿们嫁个有钱人家为母亲以及性格个性均不相同的五姐妹组成的,大女儿简·贝内特是一个乐观、思维缜密、温柔、漂亮、善解人意却又比较内敛的女孩,深得大家的喜爱,二女儿也就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是一个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且会为他人考虑的女孩,是老绅士贝内特一直最喜爱的孩子,三女儿玛丽深深扎住在学习的海洋里,四女儿凯瑟琳与小女儿莉迪亚经常在一起,所以她们有相同的观点和想法,而小女儿由于从小不受约束,养成了放荡不羁、贪慕虚荣、轻信盲从的不良性格,并且这种性格导致了她失败的婚姻。

读完傲慢与偏见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二)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

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读完傲慢与偏见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三)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种产阶级层的农场主人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见钱眼开的母亲一见到富家公子宾利与达西入住附近的纳塞菲尔德庄园,便立刻安排女儿们去参加宾利先生家的舞会,温柔善良、美丽可人的大女儿姬安与性格软弱的宾利一见倾心,可宾利的姐妹却瞧不起愚笨的柏纳特太太与其他几个女儿,便几次阻挠宾利与姬安。

而不善言语的达西对伊丽莎白一开始很不礼貌,后来却发现伊丽莎白身上独立坚强、不图富贵是的可贵品质便生爱慕,几次求爱终于成功。宾利也在朋友的帮助下与姬安再次相见团聚,冲破门第观念,结成眷属。生性轻浮的.丽迪娅主动追求外貌漂亮,但生活放荡,好赌博、赊账的军官威肯,最终导致一段失败的婚姻。

在书中,我可以明显感受到不同阶级地位的双方有着一条无可回避的鸿沟。有身份、有地位的小姐们瞧不起地位低等的人,在背后恶意中伤他人来少激起意中人对别人的厌恶。讽刺了以女主人公的母亲为例的那些人,一个个势利眼,见钱眼开,只要一有关于有财产的单身汉的消息就马上开始打起自己的如意算盘。

拥有美丽外表的人会让人惊艳,拥有才华的人会让人敬佩,而丽迪娅虽然十分美丽,但却缺乏智慧,才会跟了威肯,造成了一生的悲剧。

一段真正的感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界限的,达西与伊丽莎白;宾利与姬安,这两对年轻人之间有着他们看不见的地位的鸿沟,可是他们并不在乎,他们追求自己的爱情,打破了英国当时的社会习俗和传统观念。

读完傲慢与偏见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四)

本篇小说是简·奥斯汀在英国的巅峰时期写的,她写的这篇小说,趣味不失,却又讽刺了乡村人的势力、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扭曲看法。她用自我与众不一样的文笔,表述了两种不幸与幸运的婚姻。

小说围绕着柏纳特太太如何让把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故事。其中以二女儿的婚事为主线。男主人公达西富有、高贵、但却十分高傲;二女儿伊丽莎白年轻、任性且聪明活泼,对达西心存偏见。感情在两人之间忽隐忽现,步履维艰,但最终还是打破了这种傲慢与偏见。小说在两人幸福美满的婚姻中落下帷幕。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很好的表现了当时乡村社会的女性:大女儿简温文尔雅,心地善良;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主见,对事物有着自我独特的看法;三女儿玛丽相貌不突出,但知识渊博,品行端正;排行第四的凯蒂和小女儿莉迪亚,个性浮夸,整天不务正业,只顾贪享玩乐,不知天高地厚,莉迪亚因为单纯愚蠢,被一点利诱就骗上钩。

奥斯丁认为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景,一种是伊丽莎白的闺蜜夏绿蒂的婚姻,她因为总是担心自我的空世不好,怕自我老了都嫁不掉,所以嫁给了一个没有教养、行为粗鲁,但比较在钱的男人,夏绿蒂为了过上较好的生活,不惜每一天夜晚无耐地忍受这个满身恶习的人。还有一种是莉迪亚的婚姻,她因为年纪轻轻而愚昧无知,只因为一个男人外表俊美而内心虚伪,深深地迷恋上了他,最终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结婚后,当明白丈夫整天沉迷于赌博,充当无业游民,心里必须满是后悔与无耐。

这篇文章用两个主角的感情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被第一印象所迷惑了。伊丽莎白一开始对达西的也有偏见,达西一开始也瞧不起伊丽莎白,有一段时时间伊丽莎白也被一虚假的人和事物蒙蔽了双眼。之后,伊丽莎白才发现达西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达西也发现伊丽莎白是个端庄、美丽的女孩。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表面,要看他做的事、他说的话,他的一举一动,才会发现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这篇关于婚姻的著名小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简·奥斯汀用有详有略的写法叙述了四组奇异的婚姻。道理与生活的奥秘深藏其中,等待你去挖掘,思考,品味,你就能够体会。

读完傲慢与偏见得到的感悟与收获(篇五)

书中人物众多,但作者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刻画的真实,让我们可以清楚的区分每一个人,大小姐简是一个温柔天真的人,贝内特太太是一位自私的人,女主角伊丽莎白是一位真实的人……这些人让我们可以从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读快乐王子收获的思考与感悟(5篇)


《快乐王子》是一篇非常出名的童话,我们看完这个故事后依旧意犹未尽,可以把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写下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那么《快乐王子》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快乐王子收获的思考与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读快乐王子收获的思考与感悟【篇一】

《快乐王子》这篇文章写了你自己快乐别人不一定快乐,快乐王子就是看到别人不快乐自己也不快乐、别人快乐自己就快乐的人。

这个故事说了快乐王子在一个很小的小镇上的生活。小镇上的人用石头做了一个快乐王子的雕像。快乐王子是一个帅气的人,他的两颗眼睛是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镶着一颗红宝石,他的心是铅做的。快乐王子先遇到了一只燕子,他看到燕子很冷,就把燕子放到怀里,燕子渐渐地苏醒了。燕子看到一户穷人家,告诉快乐王子,快乐王子把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那户穷人家,燕子感到很高兴,快乐王子也感到很高兴。当燕子又看到一个文学家在黑夜里坚持学习,快乐王子把他的一只眼睛——就是那颗蓝宝石送给了那个文学家。最后快乐王子遇到了一只流浪猫,它身上脏脏的,快乐王子就把另一只眼睛——也就是另一颗蓝宝石送给了那只猫。那只猫突然变干净了,快乐王子也突然高兴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看到别人快乐了我们才能更快乐,如果别人不快乐我们自己就不会快乐。应该多帮助别人,让别人快乐。

读快乐王子收获的思考与感悟【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快乐王子》这一本书。这是李福根出版的他向我们介绍一个会救人的雕像,就是快乐王子。它心地善良, 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救了其他人。

一只燕子飞来,要在王子的脚下做窝,他看见远处的小街上有一对母子,孩子病了,没钱看病。王子让燕子把剑上的红宝石给那一对母子,小燕子就照着做了。他又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前写作,但冻得写不下去了。王子让小眼睛给他,燕子不愿意,可王子非让燕子做,燕子只好照做……

读完这篇故事后使我感受到了,要乐于助人,因为帮助他人,他人快乐,自己也很快乐 。

读快乐王子收获的思考与感悟【篇三】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是一座城里的雕像,他站在高高的圆柱上,全身都贴着薄薄的金叶子,眼睛是用蓝宝石做成的,腰间的剑柄上还有一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让我感动的不是他的漂亮,而是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当他看到很多穷人受苦却又没办法帮助他们,他难过得流下了眼泪。后来他让他的朋友——一只飞翔的小燕子帮忙把自己身上的宝石、金叶子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上。虽然快乐王子变得难看了,全身伤痕累累,但他看着人们幸福地生活,心里感到无比的安慰。

如今,玉树人们面临着地震带来的灾难,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快乐王子”一样,献出爱心,帮助玉树的人们重建美好家园。

读快乐王子收获的思考与感悟【篇四】

我津津有味地读完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感动。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本来身上缀满了薄薄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逃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清苦是我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破烂不堪了,最后被拆除了。虽然他们最终死了,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给别人快乐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我从快乐王子身上,不禁想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老师在桃李满天下时是最快乐的,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顽强拼搏后得到冠军,不仅给祖国和人民挣得荣誉,自己也流下了快乐的泪水。我经过5年的勤奋练琴,终于通过钢琴七级考试的时候,也是最快乐的。

快乐是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你得到的快乐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

我的收获:向王子一样,学会付出,即使最后死去,仍然有快乐。

读快乐王子收获的思考与感悟【篇五】

听到《快乐王子》这篇文章的名字,或许大家想到的是一个真正快乐的王子,我开始也这样想,但读完这篇课文后,并不是这样。

以前生活在无愁宫的王子是快乐的,但死后被他的臣子高高地立在城市的上空,让他看到城市的一切丑恶与穷苦,它就变得不再快乐。市长的贪婪、市民的穷困让他伤心,在小燕子的帮助下,他把身上的所有珍贵的物品都送给了穷人。

我被王子和小燕子的精神打动了。快乐王子用自我牺牲的精神换来了他人的幸福,是那么无私、高尚、善良,它同情穷苦的人,并倾其所有地帮助他们。我们应该向快乐王子学习,要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我们要远离漠然的可耻行为。

故事里的小燕子纯真、活泼、热情,也同样善良。它在快乐王子的自我牺牲精神的感召下,成为替不幸的人带来快乐的使者,它错过了飞往埃及的时间,冻死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生,却给人们送来了幸福、温暖。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想:如果大家都无私一点,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学会奉献吧!让世界充满爱!

经典童话《拇指姑娘》的读书感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阅读《拇指姑娘》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安徒生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一篇属于自己的《拇指姑娘》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经典童话《拇指姑娘》的读书感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经典童话《拇指姑娘》的读书感悟(篇一)

寒假里,我看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

“很快几长出了一朵郁金香的花骨朵。‘多漂亮的花啊’妇人吻了一下花瓣,花开了,花蕊里坐着一个拇指那么大的小姑娘。”这一句给我留下了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印象,我的眼前好象就有那么一个拇指姑娘,她是那么的小,那么的可爱,瞧,她正在朝我微笑呢。啊,我希望我也有这样一个美丽的拇指姑娘。接着看下去,拇指姑娘在鼹鼠的洞里救了一只冻僵的燕子,这让我想到了老师说的爱护小动物,拇指姑娘真有爱心,我要向她学习。

经典童话《拇指姑娘》的读书感悟(篇二)

一个孤独的老奶奶,她很想要一个孩子,她去深林找女巫,女巫给了她一颗种子,种子开花了,花里有有一个像拇指一样大的女孩,奶奶高兴坏了,她大声喊着拇指姑娘,晚上睡觉时来了一只癞蛤蟆,它想让拇指姑娘做它的儿媳妇,拇指姑娘看到癞蛤蟆哭了,水下的鱼儿看见拇指姑娘哭了,咬断了睡莲的茎,带着拇指逃走了,蝴蝶也帮着救拇指姑娘。

一只金龟子飞来了,它抓走了拇指姑娘,它想让拇指姑娘做它的新娘,燕子救走了拇指姑娘,带着她向自己的故乡飞去,它把拇指姑娘放在了一朵花上,王子走过来,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新娘,拇指姑娘同意了,从此他们过上了完美幸福的生活。

经典童话《拇指姑娘》的读书感悟(篇三)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的故事是《拇指姑娘》。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从前有个特别渴望有个孩子的女人,向仙女祈求到一个拇指大的孩子——拇指姑娘。可是没高兴多久,她就被癞蛤蟆捉去当儿媳了。不过,故事的结局还是很不错的,拇指姑娘虽然历经磨难,却还给予了别人帮助,当然她也得到了花儿天使王子的爱情,成为了花儿天使的王后。这真是善有善报呀!

我非常喜欢这个拇指姑娘,别看她人小,但是心地却非常善良。她事事为别人着想,她知道自己要是走了,老田鼠会因为失去伙伴而伤心,所以,她第一次才没有跟燕子走。她还知道知恩图报,春天燕子给她唱歌,当严冬时,她不顾寒冷救助了燕子。虽然老田鼠救了她,但是我觉得老田鼠很坏,因为它不给机会让她说出根本就不想嫁给老田鼠的邻居,等婚姻订好了才让她说话,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拇指姑娘还是一个样貌可爱的人,像她这样心灵美外表也美的人,谁又能不喜欢呢?可是生活中会有一些,外表光鲜行为丑陋的人,所以我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千万别一不留神成了反面的典型呀!

小小拇指姑娘,却让我懂得了一个大大的道理:事事为别人着想,时时帮助他人。希望我们班的每个人都能成为善良懂事的好孩子!

经典童话《拇指姑娘》的读书感悟(篇四)

我看了一个动人的童话故事,名叫《拇指姑娘》,是安徒生的'童话作品,这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

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来临了,拇指姑娘跑到了田鼠家生活。过了几天,田鼠说:我们这儿最富有的先生鼹鼠就要来了,如果你和她结婚,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第二天,鼹鼠穿着黑天鹅的绒毛大衣来了,因为他是一个瞎子,看不清拇指姑娘的容貌,田鼠便叫拇指姑娘唱了一首歌曲,鼹鼠很快就爱上了她。不过,鼹鼠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很谨慎。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一连串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苦尽甘来,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一定会成功。

奇迹男孩的感悟与收获精选(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奇迹男孩讲了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奇迹男孩的读书笔记了!有关奇迹男孩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奇迹男孩的感悟与收获”,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奇迹男孩的感悟与收获(篇一)

这是一本绝佳的教育之书,多重视角看来看待发生的所有事情。关于长相,关于善良,关于命运,关于友情,关于成长,我们都能在书中得到思考和答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烦恼,每个人都会陷入困境,每个人都在同生活苦战并且永不放弃,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奥吉,我确信,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

关于长相

以貌取人是人的天性,但真正的美藏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在这个看脸的时代,有时候,多花一些时间去了解别人的内心,或许会有不一样的发现。我们每个人的脸上,都会或多或少的有疤痕或皱纹,这是一张展示我们过往经历的地图,而这样的地图,从来,从来都不会丑陋。就像那个温柔聪明,但因为脸部畸形,而又敏感脆弱的奥吉,从心底里觉得他酷呆了,你一定也会被他感染的!

关于善良

当你不知道如何选择时,选择善良,总不会错,而奥吉一直都是这样做的,就连欺负他的七年级大孩子,他也不忍心让之受到伤害……图什曼校长给杰克的信,也让我感动,他说,亲爱的威尔同学,我执教20年总结的一个经验就是,每件事我们都要看两面。其实,我能想象打架的起因是什么,殴打同学绝对是没有理由辩解的,但我知道,友情值得捍卫!这是一位多么睿智的校长,有时候真的会因为这样一个有力量的师者,而爱上以后未知的一切,至少我是这样的。

关于命运

生活不会厚爱任何人,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生活的本质就是一个困难接着一个困难,在解决这些困难的过程中,我们的能力得到锻炼,我们的性格得到磨砺,我们的心性得到提升,真正的勇者,永远只属于那些看透了生活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勇往直前的人!

关于友情

只有付出真心,方能收获友情!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其实很奇怪,我们总是会用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打碎的镜子无法重圆来形容不能挽回的友情,但是友情却可以用真心来修补,奥吉和杰克是,维娅和米兰达也是,他们用真心修补过后的友情更加坚固!那些看清你,却依然喜欢你的,才是真朋友,值得珍惜一辈子,不是吗?

关于成长

成长,就是敢于选择自己走的路,这使得成长注定是一件痛苦但却饱含意义的事情。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无数次的心理地震,对我来说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对别人而言却可能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除了我们自己,甚至都没有人察觉到我们今天都遭遇了什么,这使得我们不得不独自面对成长的痛,但,请不要错失成长的勇气,勇于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为之努力,永不妥协!

奇迹男孩的感悟与收获(篇二)

一开始,我对这本书并没有很大兴趣,只是想随便看看而已。可是,当我随意地翻看了几页后,却立刻被它吸引住了,一看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它不仅仅是一本有趣的书,更是有一本很有意义的好书。

《奇迹男孩》的作者是R·J·帕拉西奥。这本书是她的处女作,她的灵感来自于娜塔莉。莫森特的《奇迹》。

《奇迹男孩》的主人公是奥古斯特,他是一个,嗯,畸形儿。他从一出生开始就患有一种遗传病,这种病的名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个遗传基因是101。他们一家人都是这个基因的携带者,但只有在奥吉(奥古斯特的另一个名字)的脸上,才体现出了这个疾病。奥吉有一张严重扭曲的脸,所以他不能去学校上学,因为每一个还不习惯奥吉的脸的人都会被他的脸吓一跳。可是,奥吉除了长得比较奇怪以外,其他的地方都很正常,甚至,他比其他的孩子还要更出色一些。他幽默、开朗、写字工整、成绩优异。除了那个天生的不足以外,他表现得都很优秀。

说真的,我并不能很真切地体会到奥吉的感受,因为我并没有长着那样的一张脸,但是我知道那一定是很难受的。

我有时候一不小心做了一个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的动作,哪怕只是那么一瞬间,我都能感受到别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更何况是奥吉长着那么一张异于常人的脸呢?米兰达说得对,“这个世界对奥吉并不友善”。但是,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也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奥吉的那一扇窗就是疼爱着他的父亲、母亲、姐姐维娅和她的男友贾斯汀、维娅的朋友米兰达,还有一位女孩萨默尔和一位男孩杰克,萨默尔因为和奥吉做了朋友而失去了进入超级人气圈的机会,而杰克因为和他做了朋友却被同学们孤立了。他拥有这些亲人和朋友也是他的幸福。

书中有一句话:“世界眷顾它所有的鸟儿们。”奥吉也是鸟儿们的其中之一,他也是得到上帝眷顾的。正因为有了真心待他的朋友们,正因为有了疼爱他的家人,奥吉并不孤独,这样,他才能更好的战胜自己,创造奇迹!

奇迹男孩的感悟与收获(篇三)

 同名电影正在热映,虽未有机会观影,但可以想象最吸引观众的一定是造就奇迹的那份勇气、善良与关爱。

作者尝试从不同孩子的视角来讲述奇迹男孩的成长,如同译者所言,每个读者都会在其中找到自己在看待弱势群体时的影子。

10岁男孩奥古斯特因基因缺陷导致面部发育畸形,奇迹不仅体现在现代医学使他有了接近常人的生活,更体现在敏感的心灵如何在亲情、友情和社会文明的滋养下变得强大并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毫无疑问,奥古斯特是勇敢面对苦难的小英雄,但从弱势到强大的过程永远不是个人秀,能够真正融入社会更多源自亲情的关爱、友情的支撑和社会的容纳,而这恰恰是实现机会平等的根本之所在。

对奥古斯特而言,这是你的奇迹;对奥古斯特身边的人而言,这更是你们的奇迹。

本书对孩子是将心比心的成长引导,对父母则是滴灌心灵的情感塑造,值得亲子共读。

奇迹男孩的感悟与收获(篇四)

今天我读了《奇迹男孩》这本书,主角是奥吉,大名叫奥古斯特,他是一位“特别”的小男孩,说他“特别” 奥古斯特一直到五岁,已经大大小小做过了二十七次手术,他才可以呼吸、可以说话.....他十岁之前没上过学在家里他的爸爸、妈妈教他语文 、数学、英语......

奥古斯特到了十岁,他的父母决定送奥古斯上学。由于他有学习基础,所以他从五年级开始上。开学的前一天,父母带他拜访了校长图什曼先生。图什曼先生对奥古特十分友好,特意安排三个同学带领奥古特参观学校,奥古特害怕别人嘲笑他的脸,就一直躲在妈妈身后不敢离开。在妈妈鼓励下,奥古特才跟随三名同学去参观学校。但没想到三名同学一路上谈论的全都是他的脸,这让奥古特很伤心。第二天开学,奥古特带上了宇航员的头盔,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的脸了。到了学校门口,妈妈却摘下了他的头盔,告诉他要勇敢面对困难。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之后,奥古特学会了面对,还交了很多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要嘲笑他人的缺陷,要关心弱势群体。遇到困难要勇于面对,不要逃避。

奇迹男孩的感悟与收获(篇五)

 如果你可以做一切正常人可以做的事情,比如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能跑能跳,能融入群体,走在街上不会引来别人异样的眼光,能每天健康的做自己的事情而不用为身体带来的疾病和缺陷所困扰,那就应该感谢生活了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群人,我们每天做的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弥足珍贵而又不可求的事情。 是美国作家R.J帕拉西奥的作品,自2012年出版以来,是连续三年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的精彩小说。 讲述了一个面部有缺陷的小男孩如何进入普通的学校,在经历了别人异样的眼光以及言语的打击之后,如何获得真挚的友情,获得大家的认可,重拾自信,积极的面对生活的故事。 当别人面对自己的严重的面部缺陷所做出的惊讶表情或是无意的言语时,那其实并不是容易接受的,何况还会有人恶意的讽刺辱骂,这对于一个人的心理来说,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

而书中的小主人公奥古斯特做到了,他也痛苦,他也害怕,但还是勇敢的开始了自己新学校的生活,面对大家的异样眼光和一些学生的讽刺,他最终没有退缩,慢慢他收获了真正的友情和大家的认可。

quot;无论他们怎么说,你仍然如此美丽,流言蜚语不能把你击倒

无论从哪方面,你都无懈可击"

这个美丽,不是说一个人的外表,而是从内心里真实拥有的善良,是面对生活选择的善良,和勇气。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受到的是一种温暖,爱奥古斯特的爸爸妈妈还有姐姐,还有最后死去的黛西(他们家的狗),还有奥古斯特在学校里交到的好朋友,他们没有像别人一样害怕嫌弃奥古斯特,而是给了他更多的温暖和爱。

还有感受到的对于生活的一种真实写照,好好生活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总会被各种烦恼所缠身,而忽略了本该好好珍惜的事情和人。

只有以最重要的事情为导向,我们才会看到什么是我们该珍惜的,什么是我们不该多为此浪费时间和精力的。

这本书,很值得一读,那些自卑,对于生活充满抱怨的人,都可以看一下。能会发现,每个人都不易,不是只有你,才是最惨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得到的阅读收获(5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得到的阅读收获》,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霍乱时期的爱情得到的阅读收获(篇一)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霍乱时期的爱情得到的阅读收获(篇二)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得到的阅读收获(篇三)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霍乱时期的爱情得到的阅读收获(篇四)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得到的阅读收获(篇五)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读完自卑与超越的收获与感悟汇总(5篇)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阅读完阿德勒写的《自卑与超越》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一篇优秀的《自卑与超越》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完自卑与超越的收获与感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读完自卑与超越的收获与感悟【篇一】

如果你问一个人“你自卑吗?”多半别人可能会说“不,我不自卑。”可是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会有一点自卑。可能不是在现在,是在过去。也可能只是针对某一方面。但这种情结不会伴随一生。人非常聪明,会寻找方法让自己摆脱这种自卑情结。寻找自己的优越感。

我的自卑感是从上大学开始的,这种自卑源自于对比。来自小县城,一心只知道读书,在见识到了广阔的天地时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别人会讨论自己从来没听说过得名牌衣服、会用自己从来没见过的护肤品、会讨论各种自己不知道的时事要闻、会在讲台上自信满满的用英文演讲、会在辩论会场上激情澎湃、会嘲笑我带着东北口音的英语发音、会第一时间把院系的各大要闻,各种关系打听的清清楚楚。这对一个每天只知道学习,完全没有抬头看过世界的高中生来说是巨大的冲击,可这只能是冲击。

我凭借多年学习积累的自信笃定自己可以很快赶上。我用了整整三个月像刚学英语的孩子一样纠正每个发音。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去河边读英语。找各种机会练习英语交流。参加口才艺术课程,参加辩论赛彻夜准备。制定一年的提升计划。泡在图书管理看各类之前没听说过的书。听VOA,参加社团,积极投身其中,学习法语。军训时也不放松。一切都那么充实,一切都在像好的方向发展。

就在我觉得一切变得越来越好时一件事情发生了。我恋爱了。这种从未体验过得感觉让我放弃了一切计划,每天沉浸其中不能自拔。一年后一件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我失恋了,这次打击是致命的,让我对自己彻底失掉自信,在自卑中苦苦挣扎了六年。直到六年后我才找回了当初那个阳光自信,积极向上,永不服输的自己。我愿意分享着六年苦苦挣扎的经历,以及慢慢找回自信的过程。

这件事之所以会产生致命的打击是因为它第一次让一个优等生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事情努力就会有结果。终有自己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的事。例如自己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跟自己谈恋爱的人还要跟前女友勾勾搭搭。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前女友有足够的底气给自己打电话叫板。我当时给自己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不爱我,并且渐渐的意识到让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爱上自己是不可能的。这种关系过于消耗人的能量,只能果断舍掉。

关系是舍掉了,但是这段关系给自己留下的影响和印象却如影随形。1它让我产生了深深的无力感,让我觉得有些事情你再努力都没有用。2它让我觉得自己不可爱,让我觉得任何了解自己的人都不会喜欢自己。不敢在别人面前展现真实的自己,生怕自己哪句话说错了别人就会讨厌自己。

自卑感的获得是一瞬间的事,但是把它驱逐出去却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不会因为别人告诉你你很棒就变得自信。也不会因为看了一些鸡汤和道理就能重得自信。他是一个一点点建起的过程。就像建一座房子,需要一块砖一块砖的垒上去,直到有一天自己抬头发现自信的小屋已经建起来了。这里的每一块砖都各不相同。有的砖代表你做成功的一件事,有的砖代表你跟好友一次愉快的出行,有的砖代表家人的理解与支持,有的砖代表别人的肯定与表扬。可能开始有很久都垒不起一块砖,也可能有一天突然明白了很多事,垒了很多砖。

对我来说你最初的自信重建,环境很重要。在一个相对平和温暖的环境里一点点的建立自信。从刚开始的听别人说,自己不敢插话,到渐渐的成为其中一员。慢慢给自己定位,同时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专业和业务能力,确保言之有物,至少做到准确,专业。让自己一点点的,从小的困难克服到大的困难。是打怪升级的过程。幸运的是又遇到了一个引我上路的人生导师。渐渐的这段自卑的经历就这么过去了,而我也对自己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定位,不会因为某个人的话和态度对自己产生怀疑。

自卑是一种经历,克服自卑是重新认识自我的过程,是超越的过程。相信每个人都能克服内心对自己的不认同,接受所有人都有缺点也有优点。没有人是完美的,相信即使不够完美,人生也可以很精彩。

读完自卑与超越的收获与感悟【篇二】

这本书在我读大一的时候,老师曾向我们推荐,我尝试阅读了很多次,但却由于其文字枯涩难懂而逐渐失去了阅读的兴趣。通过线上聆听该书的解读,我愈发冷静的开始思考自己的生活本质,自己的成长历程。

每个人心里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自卑情结,难以启齿。这些自卑的心理存在我们的生活中,体现在每个言行举止里。也许这会变成一种苦难压垮和摧毁一个人,也许这也会成为一种升华和造就。关键之处就在于个体如何对待自卑情结,寻求超越的'方法,合理化自己的自卑情结。

这本书是阿德勒所著,他曾追随弗洛伊德,但二者在理论上的分歧却十分明显,纵使他们一并被划入经典精神分析流派。精神分析流派强调于人成长的背景,儿童时期的创伤容易导致性格的缺陷。在自卑的时候,我们会感到无助,没有安全感,无法准确的认识自己。这种种都可倒推回我们潜藏于内心深处的记忆。只有清晰的认识了自己,理解到自卑的根本原因所在,才能够超越自卑。

日常生活中,自卑的体现往往可见于为人处世之际,拼命寻求优越感,合作能力很差,无法与他人和谐共进。超越自卑,就需要改变,重新认识世界,解读问题,与社会连结,努力创造自己的价值,建立信心才会给自己带来安全感,从而建立自卑的屏障,超越自卑。

读完自卑与超越的收获与感悟【篇三】

《自卑与超越》的三条主线:社交、职业、、婚姻,也正是每个人的一生当中所无法脱离的三个圈子。阿德勒说人类生活在“意义”的领域中。这种意义因人而异。儿童从小就受到了来自家庭的影响,学校的影响,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使他们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继而决定了他们对社会、对职业和婚姻的态度。

在《生活的意义》这一章中,阿德勒提到三种孩子:一、因先天因素或疾病而造成缺陷的儿童;二、被骄纵惯坏的儿童;三、被忽视的儿童。这三种孩子会赋错误的意义于生活。他们所形成的错误观念也会随着他们的成长逐渐渗透到社交、职业和婚姻中。在与社会接触的过程中,这样的孩子会更容易犯罪;在对待职业方面,他们或许会将收入看做唯一的目的,或者总是找不到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工作;另外在婚姻上,他们会因夫妻间无法做到真正的平等而无法拥有美满的家庭。

从中,我们可以看见对生活的意义的正确理解是多么重要,它会影响人的一生。我们怎样使心灵拥有正确的思想,并使我们的肉体去正确地执行呢?书中,阿德勒多次提到“兴趣”与“合作”。人类总习惯于把过多的兴趣放在自己身上。现代的教育也证实了这点,人们太注重个人的成功,太强调我们能从生活中获得什么,而不是我们能付出什么。在家庭教育中,母亲会对孩子说:“乖乖地把饭吃完,你就可以出去玩。”而不是“乖乖地把饭吃完,其他小朋友就可以和你一起玩了。”在学校的教育中,教师会对学生说:“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你就可以考上大学,以后就能找一份好工作。”而不是说:“现在努力学习,将来社会有用得到你的地方,你就可以以此来实现你的人生价值。”我们的教育培养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现在夫妻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不否认,其中,有的夫妻在一起的确是个错误,但,更多的是,夫妻或夫妻的一方发现自己并没从这桩婚姻中得到自己想要的(金钱、归属感、共同的语言等),于是就决定了离婚。这些都可以说是我们把太多的兴趣放在了自己身上,我们太在乎自己,而忽视了别人。把更多的兴趣放在别人身上,但同时又不迷失自己,这与阿德勒所说的生活的意义就是奉献是一致的。

另外,“合作”,学会合作是人生的必修课。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社交中的合作,可缓解生活压力;工作中的合作,可使社会进步;婚姻上的合作,使人类得以继续繁衍。这里,我尤其认识到了婚姻上合作的重要性。现代人的恋爱结婚自由有点让人担心,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更让人忧虑。失败的合作导致失败的婚姻,失败的婚姻有可能导致问题孩子的出现,问题孩子的出现便会给社会带来不幸。而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夫妻可以克服婚姻生活中的种种摩擦,合作的结果是意见一致,并创造出美好幸福的家庭。我目睹过父母间的种种不和,每场争吵最终以提出“离婚”来结束,但之后,一方的退让或双方的商洽和互谅总可以是他们和好如初。我把它归功于合作。之后,我查过他们的星座,双子的父亲和摩羯的母亲并不适合,,我这一举动似乎有点可笑。但是不管怎样,合作的力量似乎打破了这种玄幻的说法,因为我父母的婚姻关系已经快三十年了。我相信,良好的合作是社交,工作和婚姻成功不可缺少的秘诀之一。

相信掌握“将更多的兴趣停留在他人身上”和“学会合作”这两个技巧的人类会更好地发展。

 

读完自卑与超越的收获与感悟【篇四】

之前整理书单的时候,偶然看到一本名为《自卑与超越》的书,于是我便顺手将其加入“我的书单”里,而今总算阅读完毕了。每天我都会利用一点琐碎的时间,在手机上翻阅着这本引发我好奇之心的书。

与此同时,我最近正在写一篇虚拟故事,故事的内容也与自卑相关。谈及“自卑”一词,我想,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拥有一颗自卑心,我也不例外。

那么,你是否在某个时候,因为自卑,整日胡思乱想过呢?你是否也在某个瞬间,因为自卑,羞于与他人说话?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因为自卑,我们总表露出许多的“不敢”。

不敢在与他人交谈的过程中自然地对视着,也不敢在老师提问问题时踊跃举手回答,更不敢勇敢地做最真实的自己,抑或总认为自己低人一等……。当然,这里的“不敢”并非指“敢”恣意妄为的对立面,也不是说一个人敢胡作非为就是不自卑的表现。恰恰相反的是,一个人越是为非作歹,不满的心态越是在他们心里作祟着。而那些不满,多半源于自卑。

书中也说到,有严重“自卑情结”的人,不一定都表现得安静、顺从、内敛,与世无争。自卑情结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由此可见,一个看似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也许他的心里正潜藏着不为人知的自卑情结。

然而,想要跨过自卑这道坎,宛如攀岩一座陡峭的山峰,但是,当我们到达了山顶之后,放眼一看,将会是一览纵山小。

每天都能多一些正能量,少一些负能量,对我们克服自卑心理也会有些许帮助。虽然我们无法将这样的心理一并清除掉,但我们可以从此多一份警惕,不让其一直干扰着我们的生活,学习,工作……。

很多时候,自卑往往是在负面情绪的影响下产生,自卑情结与负面情绪结合在一起,而后所带来的将是不可预想的结果。

其实,在我看来,一旦我们发现自己有自卑心理,最主要的办法就是能直面它,而不是采取逃避的方式解决。因为,愈是逃避,就愈难以克服;所以我们应该正视它。

除此之外,我们也不应该把有自卑心的人当成异类来对待,毕竟有些自卑心的出现却是合乎情理的。谁都想做得很好,谁都想成为一个很棒的人,当别人比自己棋高一首的时候,或者自己没有任何优势可言,我们往往会自卑起来。

既然如此,在看到自己不足的一面,能择其善者而从之的话,从而循序渐进,日后也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进步。

抛开“自卑”谈“优越”,倘若一个人自信过度,他将会迷失自我,甚至认为整个世界的中心就是自己。

我曾读过木心先生的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是:

“没有自我的人的自我感觉都特别良好。”

因此,除了直面自己的自卑感,亦不要让自己持有过分的优越感。

读完自卑与超越的收获与感悟【篇五】

最初知道《自卑与超越》这本书是因为一篇公众号文章,文章作者在文中推荐大家去看。当时我看到这个书名,特别好奇,对于一个深知自己有自卑情结的人需要如何超越呢?于是,我翻开了这厚厚的200多页。

整体看下来,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本书的内容不复杂,但是思想还是到了一定的高度,认真读下来,心胸会变得豁然开朗起来,不会再纠结于一点不放。这于我的确是有帮助的。

但要说超越,我也说不上来。因为整本书并没有什么体系可言,它包含了很多方面,比较松散。我在读每一个方面的时候会将书中的理论往自己或身边的人身上套,似乎如书中所说,似乎又不完全是这样。

比如说童年记忆,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到很多有分析意义的童年记忆。或许有部分人童年记忆深刻,很有参考意义,可是对于记忆没那么深刻的人又该如何解析呢?

书中还列举了很多被惯坏的孩子的例子,我也想到了亲戚家不愿读书不愿出门的孩子。父母的娇惯和放纵,学校老师的忽视,使得孩子的社会兴趣和合作精神极度缺乏,从而变得不那么正常。当然,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并不仅仅只有这些,阿德勒还列举了青春期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影响等。

由于年代久远,阿德勒的一些思想与现代的思想必定存在差异,但是把这本书当成现代某些鸡汤文的集锦是万万不可取的。就拿他提出的男女在婚姻中需合作,互助互爱的观点来说,这在现代也是不过时的。

其实总体看来,阿德勒是想把自卑当作一个核心,然后用设法去补偿,但书中提到自卑的地方并不多,对一些个体的分析也不是那么严谨。不过整本书的思想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很多观点都具有启发性,方法论也总是积极向上的,应当算得上是一本好书。

 

读野性的呼唤得到的收获与思考大全五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在读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得到的收获与思考》,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野性的呼唤得到的收获与思考【篇一】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读野性的呼唤得到的收获与思考【篇二】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读野性的呼唤得到的收获与思考【篇三】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读野性的呼唤得到的收获与思考【篇四】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读野性的呼唤得到的收获与思考【篇五】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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