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宁传记读后感600字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07 18:00:29 阅读数量:

[读书心得借鉴]杨振宁读后感通用版三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读书心得借鉴]杨振宁读后感通用版三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杨振宁读后感【篇一】

杨振宁是家喻户晓的名人,他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一个在34岁就获得诺贝尔,他一路经过风风雨雨走来的。先是有获得诺贝尔奖的愿望,然后就是当上科学家,最后就 真的 获得诺贝尔奖了!原因是 一九五七年,他和李政道合作推翻了爱因斯坦的宇称守恒定律,获得诺贝尔物理奖学金。他们这项贡献得到极高评价,被认为是物理学上的里程碑之一。所以才 获得诺贝尔奖的!我从中学到的道理是要勇于尝试,才能有新发现 。杨振宁竟就因报纸上只写了李政道 的手搞,就终身心病!杨振宁在晚年做了另一件惊世骇俗的大事,那就是与翁帆的爱情,他们年龄相差50多岁,对于这桩婚姻,人们对他的关注程度远远地超过了他获得的诺贝尔奖,说三道四的、辱骂的、嘲笑的,样样都有。

杨振宁还有值得我们学习的有三个优点,1、杨振宁的科学成就,在他的人品面前,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啊,我们尊重他的科学成就,但是,更鄙视他的人品!!!

2、知道强调杨的科学成就,殊不知杨的负面影响早就把他的科学成就抵消的一干二净。

3、在国内的教授,无心学术,就知道泡女学生,甚至拿成绩相威胁,难道跟杨振宁不无关系吗?我对他的崇敬之情早已不言而喻。

杨振宁读后感【篇二】

我要比洋人强。这句话是我国着名物理学家杨振宁小时候立下的承诺。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天,小振宁家来了几位客人,他们问小振宁长大想不想做大官,而小振宁却说他不想做大官,还说:我要比洋人强!原来小振宁一天在大街上捡树叶时看见一个车夫正在很努力的拉着黄包车,而车上的洋人却破口大骂车夫,还用皮鞋蹬车夫的脊背。小振宁看后很生气,很愤怒;还有一次,小振宁看到几个持枪的洋人正在欺侮一个佝偻着背的盲人乞丐。从此,小振宁就立下承诺:我要比洋人强。后来小振宁发奋学习,1945年,他前往美国深造,受到费尔米教授的高度评价。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从我要比洋人强这句话,从中我体会到杨振宁从小就有爱国的精神,他宁愿自己不做大官,也不能忘记自己是中国人,这种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像杨振宁这样爱国的人士很多,徐悲鸿就是其中一个。徐悲鸿年轻时就在法国巴黎徐梁画院和巴黎国力高等学校学习绘画。他在画院向一个外国学生挑战,看看谁是人才。从此,徐悲鸿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学好绘画,为祖国争气,为中华民族争光!他经常到罗浮宫,凡尔赛宫和巴黎各大博物馆去临摹世界名画,一去就是一整天。最后,徐悲鸿用他自己的努力为中国人争了一口气。

你们看,徐悲鸿和杨振宁这两位爱国人士为我们祖国争了多少口气啊!但是也有部分中国人不知道爱国,不把爱国放在第一位,只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出卖祖国利益,这真是中华民族的败类。例如日本侵略中国时有些人为了身存,竟然投靠侵略者,去和日本小鬼子并肩作战,他们还配得叫中国人吗!

今天看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同时,我告诉大家:作为龙的传人,我们一定要把爱国放在第一位!

杨振宁读后感【篇三】

杨振宁是家喻户晓的名人,他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一个在34岁就获得诺贝尔,他一路经过风风雨雨走来的。先是有获得诺贝尔奖的愿望,然后就是当上科学家,最后就 真的 获得诺贝尔奖了!原因是 一九五七年,他和李政道合作推翻了爱因斯坦的宇称守恒定律,获得诺贝尔物理奖学金。他们这项贡献得到极高评价,被认为是物理学上的里程碑之一。所以才 获得诺贝尔奖的!我从中学到的道理是要勇于尝试,才能有新发现 。杨振宁竟就因报纸上只写了李政道 的手搞,就终身心病!杨振宁在晚年做了另一件惊世骇俗的大事,那就是与翁帆的爱情,他们年龄相差50多岁,对于这桩婚姻,人们对他的关注程度远远地超过了他获得的诺贝尔奖,说三道四的、辱骂的、嘲笑的,样样都有。

杨振宁还有值得我们学习的有三个优点,杨振宁的科学成就,在他的人品面前,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啊,我们尊重他的科学成就,但是,更鄙视他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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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的旗帜读后感通用版(6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光辉的旗帜读后感通用版(6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光辉的旗帜读后感(篇一)

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90年的光辉历程。共产党的领导人他们走到井冈山,走过2万5千里的长征,迎来了新中国的解放。

在深圳的街头矗立着邓爷爷的画像。是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让我国走上改革开放,使人民的生活从温饱过渡到小康。

作为我们生活在幸福的家园里,我们应该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做一名真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们的日子过得太舒适了,这里没有长征,这里没有枪林弹雨,正应了一句话,‘’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珍惜身边的一切,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依赖别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品德高尚,助人为乐,做个顶天立地的人,做到这些事的人才是共产党真正的接班人。

我爱我的祖国就像爱我的生命一样,我会珍惜每一天,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我从心里感谢敬爱的毛爷爷,周爷爷,邓爷爷等各位前辈,我将这面光辉的旗帜永远刻在我的心里,好好爱它,好好珍惜它,直到永远。

光辉的旗帜读后感(篇二)

五年级读后感题目:《光辉的旗帜》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光辉的旗帜》的书,我觉得我们少年儿童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要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贡献出自己的一切力量,我们要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实际行动来接下这面光辉的旗帜。

***烈士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为我们带来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用什么行动来表达我们对党的热爱呢?首先我们要深入了解中D的历史,寻访优秀党员,宣传他们优秀的事迹,以实际行动把党的光辉闪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祖国利益高于一切这一神圣的理念激励着无数的D员,为祖国的发展呕心沥血。李四光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经历艰险,回国效力,急国家之所急,奋战在科学研究和国家建设的第一线,为我国的地质石油勘探和建设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我们也要向李四光爷爷学习,以国家的需要为第一位,将科学的光辉旗帜扛下去。

雷锋用自己短暂的生命诠释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美德,徐虎用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家的精神,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雷锋之歌,李素丽在平凡的岗位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真诚热情地为乘客服务。我们应该在雷锋精神的感召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有益社会的人。

读了《光辉的旗帜》这本书,我深深知道了有中D的领导,祖国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我将会更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光辉的旗帜读后感(篇三)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光辉的旗帜》读后感600字。这篇读后感作文只是想表达我对中D领导中国人民建设国家,让国家富强的一种无上的感激之情。

在江南的风雨中,南湖的湖面上,飘荡着一只小船,一群仁人志士、热血青年在灯光下,讨论着一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至此一面由红色的旗面和黄色的锤子、镰刀构成的旗帜被高高举起,对全中国乃至全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面旗帜被中D高高的举起,在她的下面一批又一批仁人志士、热血青年,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前赴后继、舍生忘死。从南昌城头到井岗山上,这面旗帜高高飘扬;从大渡河到雪山草原,这面旗帜任凭风雨吹打;平型关大捷、百团大战,这面旗帜让法西斯胆寒;三大战役、攻克南京,这面旗帜让全体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光辉的旗帜带领一个苦难深重的民族走出了黑暗。

但命运的考验并为就此结束,苦难深重的民族又踏入了迷途,我党十一大的拨乱反正、十三大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又将这面旗帜高高举起,引领中国走出了迷途,迈上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

今天中D现在是一个拥有6500万党员的大党,是一个掌管着960万平方公里国土、13亿人口国度的执政党。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中D是新时代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新时代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抗击洪水、金融风暴、收复香港澳门;抗击雪灾、抗震救灾,***的旗帜在新时代里飘扬。

经历血雨腥风的考验,还有什么能让旗帜倒下;经历曲折道路的考验,还有什么能让旗帜偏向。这更加坚定了我加入党组织的信念,我坚信拥有13亿人民支持的、伟大的中D,将继续高举着光辉的旗帜,引领着中华民族去取得更加辉煌的胜利。

光辉的旗帜读后感(篇四)

《光辉的旗帜》是一本告诉我们为中国共产党成立而牺牲的战士,还有一些些古老的历史,每当我想起牺牲的战士们时,我就泪流满面。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到现在已经走过90年的光辉历程,90年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约的武装斗争,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民族的命运,写下了彪炳千古的光辉诗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赶上了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开创了宏图伟业,是中国共产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让黄土地不断创造奇迹,让世界惊叹中华巨变我们凝望党旗,在心中筑起一道新的长城。那就是,树立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跟着伟大的党,信心满怀地迎接灿烂的明天。

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我们国家的强盛!就没有人民的幸福安康!我们少年儿童,是共产党的接班人,要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献出自己的一切力量!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烈火中永生这一课,文中写道:1952年10月11日,志愿军在391高地的反击战打响了。邱少云和战友们趁着夜色埋伏在距敌军只有60米的草丛中,等待进攻。12日中午,突然飞来四架敌机,在埋伏区投下几颗燃烧弹有一颗正落在邱少云身边。四散飞迸的燃烧液溅到了邱少云的腿上,他顿时成了一个火球。邱少云身后就有了一条水沟,他只要后退几步,在泥水中打滚,烈火就可熄灭,但他深知,这样会被山顶上的敌军发现,暴露目标。为了不暴露部队的行动意图,也为了战友的生命安全和整个战斗的胜利,邱少云忍着剧痛,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在持续燃烧的烈火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读在这儿,我咸动得流下了泪,心想:您是一级英雄,我向您致敬。邱少云守班纪律,一声不吭,纹丝不动在烈火中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杨根思和邱少云一样:1950年11月29日,杨根思率领全排先后打退了敌人在飞机、大炮掩护下的8次疯狂进攻。当敌人发现第9次进攻时,阵地上只乘下杨根思与两名伤员,危急关头,他抱起最后一个炸药包,毅然冲入敌群,与40多个敌人同归于异尽,用自己的血肉之身区保住了阵地,完成了切断敌人退路的阻击任务。

科学证明中国有储量丰富的油气。这名话是我国杰出的地质学家李四光,在国家在需要石油时,而李四光找到了石油。李四光历经艰险,回国效力,急国家之所急,奋战在科学研究和国家建设的第一线,为我国的地质、石油勘探和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我深受李四光爷爷精神感召,立下了誓言,向李四光爷爷学习,以国家的需要为第一位,将科学光辉的旗帜扛下去。

新中国成立后部分重大科技成就:1964年,中国第一颗原子弹装置爆炸成功。1970年,东方红一号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1973年,袁隆平培育出杂交水稻南优二号,并研究出整套制种技术。2007年,我国第一颗绕月探测卫星嫦娥一号发射成功,并进入预定轨道。2008年,神舟七号航天员首度实施空间出舱活动。我真为我国感到自豪,我相信,我国今后会更加美好,更加繁荣富强。

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我们国家的强盛!就没有人民的幸福安康!我们少年儿童,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要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献出自己的一切力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里唱道: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产党辛劳为民族,共产党他一心救中国,他指给了人民解放的道路,他领导中国走向光明,他坚持抗战八年多,他改善了人民生活,他建设了敌后根据地,他实行了民主好处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我们不会忘记,面对铡刀,15岁的共产党刘胡兰视死如归,大义凛然在喊出了:怕死不当共不党!我们不会忘记,年仅19岁的共产党员,解放军战士董存瑞手举炸药包高喊:为了新中国,前进!李大钊说过:一颗赤心,坚定不移跟党走;一份爱心,传递温馨暖人间;一片热心,服务社会传文明,过丹心,报效祖国建家园。在许多抗日英雄里,他们救亡真理,前仆后继,英勇杀敌无私奉献的人。比如:王珠,1943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敌人又来扫荡,当时王珠在村头的山上观察敌情。他发现敌人后迅速扳倒消息报树,敲响铜锣大喊鬼子来了。得消息后,乡亲们在民兵的掩护下开始转移。敌人包围过来,为了拖住敌人,王珠没有跑。敌人逼他说出八路在哪儿,村里的粮食在哪儿,他说,跟我来。不一会儿,他就把鬼子引到村外埋有地雷的一处萝卜里,当场炸死了两个鬼子。气急几坏的敌人残忍地杀死了他。左权为了掩护八路军等机关突围转移时,在十字岭战斗中壮烈殉国。名将以身殉国家,愿拼热血卫吾华。大行浩气传千古,留得清漳吐血花。这是朱德为左权写的一首诗,潘冬子爱薄分明,不畏艰险,机智勇敢的做人。我被他们的事迹感动着,我被他们的爱党之情感动着,我更被他们的勇气激励着。九十年的风风雨雨,九十年的历尽沧桑,九十年的励精图治,九十年的灿烂辉煌,换来了祖国繁荣昌盛,换来了人民幸福安康,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伟大的党,就没有国富民强!我们把美好的梦想层层堆砌,让高瞻远瞩的目光投向时间的前沿,审视昨天,展望未来,沿着金光大道,一步一步,接近我们心中向往的地方。让我们畅想美好的昨天,走向美好的未来。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血可以留,泪可以洒,但头不能低下。这就是中华名族的本色。中国人的血脉流淌着顽强不屈的精神!多少荣辱,多少艰辛,多少奋斗,多少牺牲,我们的先辈用血,用汗,用宝贵的生命铸就了东方大地不屈的中华魂!我们用知识加汗水,以满腔热情,拥抱希望,迎接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吧!

光辉的旗帜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光辉的旗帜》,里面写了许多关于战争时期的光荣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像一颗闪烁不停的小星星,永远闪耀在我们心中。

本书有许多优秀战士的动人故事,比如:王二小,雷锋等人。还有许多红色箴言。比如李大钊的: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还有:一颗赤心,坚定不移跟党走;一份爱心,传递温馨暖人间,一片热心,服务社会传文明;一寸丹心,报效祖国建家园每一句名言都这么富有哲理,启迪人思考。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那一个个充满坚强斗志的故事已经挤满我的大脑和心,脑海里时时浮现着每一个画面。是呀,共产党以前留下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包含着很多人的心,直到现在这些故事还是那样激励人们奋发向上。虽然那些革命英雄已经不在人世,但,他们爱国的精神却时时被我们讴歌。

讴歌我们的历史,有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迸发出生命的光芒!

我们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听过这些诗歌吗?这些诗歌被誉为红色歌曲,在我们儿童音乐教材上最为常见。虽然我们中国现在已经日趋强盛,但这些红色歌曲时刻提醒我们:不要忘记中国东亚病夫耻辱的帽子,长大以后也要成为国家队栋梁之才。我们就是国家的希望。从现在开始,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镰刀斧头旗,你高高飘扬在我的心头上,高高飘扬在中国人的心头上;鲜红的党旗呀,不管什么时候,都没有人会把你忘记。我们要让你永远飘扬在世界的东方。赤赤中国,必将昂然于世!

光辉的旗帜读后感(篇六)

读完《光辉的旗帜》这本书,我顿时心潮澎湃,感慨万分。心头不时跃动着这样一幅画面:在雾松沆砀的南湖湖面上,飘荡着一支小船,一群仁人志士、热血青年正激烈地商讨着一个国家的前途与命运,终于一面由鲜红的旗面和金黄的锤子、镰刀构成的光辉的旗帜被高高举起,在祖国的上空久久飘荡着

翻阅祖国那不同寻常的历史,追随到九十年前的脚步。从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光荣成立的那一刻开始,列强侵略、军阀混战、政府腐败、民不聊生的中国,获得了前进的新起点。从此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为国为民的中国共产党!!带领着中华民族勇敢地在黑暗里不断探寻,点燃每一个人心中希望的火花,温暖每一个冰冷的心灵,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从那惊天动地的南昌起义到井冈山星星之火燎原之势;从艰苦卓绝的长征路途到气壮山河的百团大战无不是每一位中华儿女,用自己的青春热血,挥洒下的彪炳千古的不朽诗篇呀!他们在血与火的考验下,在战火连天的战场上前赴后继,英勇杀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新中国成立了!这一喜讯骤然风靡全球,此时作为中国人,谁不会热泪滚滚,谁不会激情飞扬。中国人艰苦奋斗、努力前进,欣喜地开辟了社会主义道路上振兴中华的前景。瞧!回顾共和国90年辉煌历程,有许多令人刻骨铭心的历史时刻、精彩瞬间、经典片段中国人民用聪明才智和汗水,以满腔热忱,甩掉了贫穷帽子奔向了美好的小康社会;面临那重重灾难汶川大地震、玉树泥石流等,勇于担当,不辱使命、无私奉献、团结互助的共产党,总是活跃在抗灾抢险的第一线,这时中华儿女的心再次紧紧凝聚。他们将不屈不挠地站在风雪中,中国将永远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伟大的共产党,将继续举着光辉的旗帜,引领中华民族取得更加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国将重新站在一个新发展的起跑线上。让祖国母亲的伟大复兴之路的接力棒转接给我们新一代吧!

编辑推荐: 红与黑读后感通用版4篇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参考范文]《金锁记》读后感通用版6篇


《金锁记》读后感(篇一)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后感【篇二】

《金锁记》通过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折射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攀附权贵。七巧出身卑微,嫁到公侯人家,他的大哥是高兴的,而可怜的七巧以身相许的却是一个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的残疾人,即使这样公侯姜家老小上下全然不待见她,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抑着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的病态人性和悲催的命运深埋下伏笔。

多舛的生活熬过十年后,糟糕的丈夫和强势的姜老太太相继过世,十年的青春终于换来属于自己些许的物质上的补偿,但却没有换来被压抑情欲的解放。身体结实的小叔子精心设制骗局,通过爱情阴谋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当她明白一切后,万箭穿心,“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于是她对钱财狂热地膜拜,为了得到金钱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枷锁的奴隶。

继而,七巧走向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不仅她做了情欲的俘虏又疯狂转型成了情欲的刽子手,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毁掉一双儿女的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

“三十年后,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唉……家本是心灵的港湾,母亲又是家庭温馨气息的重要制造者,可七巧做主的家里处处充斥着她的抱怨、不满及无尽的欲望,拧结成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亲人窒息,家庭支离破碎。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没有悲壮,只有苍凉。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人呀,时代变迁,命运归己,境遇无常,向上希望犹在,向下深渊莫测,一上一下注定幸福与悲催。

《金锁记》读后感(篇三)

曾今百家讲坛里有一段很火的话,你恨谁就把自己的女儿培养得很坏,然后把女儿嫁给他,然后他们家起码三代不得太平。虽是稍显夸张的玩笑话,但是却也不无道理。

在大多数中国的家庭,母亲对子女教育上的影响远远比父亲大得多,其实在搬出姜家的时候,七巧完全可以重新开始,好好教育子女,乐享天伦,然而她却一步步把子女推向深渊,自己也因为抽太多的鸦片病死了。

无论是前阵子看陈果《最好的孤独》还是弗兰克尔的《活出生命的精彩》都讲了心灵的富足的重要性,逃避现实或者伪装坚强都不能让自己真正的强大,要让外界都伤害不了你,自己正真强大才是正解。

《金锁记》读后感【篇四】

《金锁记》,实在不负傅雷的盛赞,当真是“文坛上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刻画了卑劣扭曲的人性。七巧嫁给姜家残废少爷,被压迫,因出身被姜家人欺辱。三十年的折磨扭曲了她的性格,使她的行为越发乖戾霸道,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作者是张爱玲,一个玲珑剔透,极具才华的女子。我很少看她的书,因为忍受不了作品的悲凉。她的心是冷的,笔是冷的,笔下的文字透着残酷的理性。

她曾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许正因为她看得太透,所以即便在描写最善变的人心,最丑陋的人性,最扭曲的欲望,她的笔触仍是冷的,美的,无悲无喜。她以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冷静地揭露华美完满下的黑暗。这也许是她的悲悯吧,不是如观音般普度众生的慈悲,而是一种包容,一份理解。

《金锁记》也同样看得人心里发凉,而这与作品中有关月亮这一苍凉意象的描写是分不开的。文人骚客笔下,朦朦胧胧的月色像一袭飘逸轻纱,牵起人一腔的柔情似水。对故乡亲友的思念,对恋人的眷恋,对美人的赞叹思慕就在月色中发酵……

张爱玲则不同,她的笔下,月亮从来都美得苍凉,冷得瘆人。在《金锁记》中她写月亮写到了一种极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看到的月亮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仅用月亮反映时间的流逝也表现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变化,同时渲染气氛。主人公七巧就像是一轮月亮,少女时明亮动人光芒四射;刚嫁进姜家时处处被排斥侮辱,光芒开始黯淡下来,但到底还是带着温情的;到最后她一点点被染黑,被扭曲,变得阴冷瘆人。芝寿眼中“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月亮圆满,她的心中却是惊惧绝望的,强烈的对比反映了一种悲剧性。再写“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似是在预示着姜家这一封建贵族的没落腐朽又似是暗示七巧这一轮月亮命运的悲剧,渲染了凄凉气氛。

《金锁记》中同样让人惊艳的是服饰及色彩描写。在她笔下,服饰和色彩仿佛都有生命,有其隐喻性。她曾说,衣服是一种语言,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所以《金锁记》中就连服饰都能撑起一场戏,能够告诉你人物的性格,暗示你人物内心怎样变化,环境气氛如何。实在让人惊叹!

曹七巧刚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显得与众不同。强烈且突兀的色彩搭配生动又引人注目,一个热烈且尖刻泼辣的曹七巧形象跃然纸上。分家产时,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揉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白与黑的搭配,香云纱衫的飘逸,胭脂似的脸色,曹七巧内心的快乐根本无法掩饰。“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这是长安听到七巧在恋人面前挑拨生事时候的绝望悲哀。

除了描绘服饰,张爱玲在《金锁记》中也极喜欢用繁复鲜明的色彩来刻画人物及环境。明明是没落腐朽的封建贵族,她却偏偏用着艳丽的色彩来描绘。但也许正是因为色彩鲜艳缤纷到了极致,反越让我觉得处处充满了诡异、冰冷和苍凉,毕竟盛极必衰啊。

从结构来看,《金锁记》极是巧妙。文章可分为两段。上段详细写七巧在姜家一天受尽欺辱压迫的生活,中间以“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这几句过渡跳跃到十年后。可以想象七巧是怎样“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被姜家排斥厌恶,物欲被压迫的日子啊!正是因为这样巧妙的处理,所以文章下段中七巧分家后的转变才显得合情合理。

从文学作品的主题出发,四十年代的文学大多以同仇敌忾,抗日救亡为主流。然而就像张爱玲的伯乐柯灵说的那样,“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放不下一个张爱玲”。相对于新文学的启蒙话语与革命话语,张爱玲更喜欢写住在里弄,石库门中的新旧市民,即所谓小市民的话语。

读《金锁记》,我也确是没读出什么红色爱国革命精神来,最多也只是新旧时代交替下的混乱对小市民的精神冲击罢了。比如七巧执意要为长安裹脚,惹人笑话;比如七巧约见童世舫时的混乱搭配:身上穿着旧式“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现代产物“大红热水袋”;再说童世舫其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却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不安。感情受伤后,就想要找旧式温顺女子。他夹在新旧时代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为难。

除此之外,我认为《金锁记》的主题更多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七巧是可悲的。她小家小户出身,许配个普通人家,也许夫妻俩凑合着也能和顺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她被迫“飞上枝头”,嫁给大家族残废的少爷。即便是这样,姜家仍认为是她高攀了。她的正常情绪被压迫,封建礼教叫嚣着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庸,逼她妥协,退让,服从……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在姜家的七巧知道,顺从只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她开始所谓的“反击”,尖刻泼辣的话语下是她挣扎求生的卑微,是她厚厚的保护壳。金钱能带给她安全感,能满足她的物欲,是她付出青春,受尽三十年折磨才换来的。也因此,一旦抓住了她便再不能放手。是社会在逼迫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过多地责怪她呢?

那个时代的女子都很可悲。出身大家族的女子,从小就被要求三从四德,被当成“商品”,成年后“被估价”“卖“到婆家,接受所谓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就像兰仙,得不到季泽的宠爱要忍,面对季泽的风流也要忍,她何尝不是个悲剧呢?

新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能够接受教育,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许是被压迫得太久,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七巧,理解她对金钱偏执的掌控欲,因为她实在太害怕失去,害怕一切回到原点。

不得不说,《金锁记》在现代社会仍具有社会意义。曹七巧被金锁锁了一生,毁了自己,毁了亲生骨肉,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被锁了呢?“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不知快节奏高压力下的城市又会出现多少个“曹七巧”?作者:阿一

《金锁记》读后感(篇五)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金锁记》读后感【篇六】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三十年前,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凄凉的月,悲惨的人,注定是一场伤感的结局。每次读七巧,总不免想起《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个尴尬人,嫌隙人。一朝嫁入豪门,外人眼羡,只道安享荣华,实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婆婆、妯娌皆出身名门,再怎么平等对她,总不免有大家闺秀盛气凌人的做派,而她始终无法融入她们。在偌大的家族中,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守着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只能在鸦片中放逐自己。更绝望的是,在那个以夫为天的社会,残疾的丈夫就像垮塌的天,只能她用自己瘦弱的手臂苦苦支撑。决绝而激烈的人往往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她不得不竖起全身的刺去攻击身边有任何潜在威胁的人。

尽管七巧像一只乱蹿的刺猬,似乎所有人都是仇敌。可哥嫂上门求助的时候,她并没有拒之门外。对于钱财,她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母狮,凶狠而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次,她却淡然了。虽然她的哥哥就是她婚事的撺掇者,她一切不幸的缔造者,终究还是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证实其天性未泯。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平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平,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热]边城的读后感通用版(6篇)


边城的读后感(篇一)

看完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在赞叹作品的精妙华美之余,一直在想作者究竟想写出什么?就象描摹一个人除了他(她)外部的健康、美丽之外,灵魂又是怎样的呢?作品中的翠翠,一个小女孩,她:“简单、善良、孝顺、乖巧、勤劳、朴实、执拗、坚强、追求。”这还不够,作品似乎还有更多的承载,更大的容量。在行云流水的字里行间,在巧夺天工的山水画面,在栩栩如生的众人相中,在恰似一台恢宏大气的舞台艺术剧里无不流淌着“忠孝礼义廉耻”这中国儒学的魂。

小黄狗对主人的忠,翠翠对外祖尐父的孝,茶峒小城人的温良恭俭让之礼,翠翠外祖父去世后,小城乡亲几乎倾城出来帮助女孩发丧,办完丧事后且留下了老马兵继续照料翠翠和渡船的义。

而廉耻便是:自尊、自信。翠翠拒绝了茶峒乡亲们的怜悯、同情,以为外袓父守坟为由,坚持继续在茶峒小溪上一边摆弄渡船为乡亲们服务,一边等待着他心里深爱着的船总顺顺的老二的归来,表现出一个山村乡镇女孩对人情、人性、爱情极其单纯的执著的追求和极大的自尊与自信。

而这些,正是今天我们许多地方,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缺失掉的!

边城的读后感【篇二】

生存是运动的,图画是运动的。生存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乡村山城是一幅运动的图画。千年万年稳定。生存外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位置可以疏忽不计。但是画中统统于画外的人永久充溢向往。

东晋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纪录:问今是何时,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些无论魏晋的人的生存在他人眼中倒是恍然大悟,地皮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怡然自乐。

沈从文也有文《桃源与沅洲》说:"千百年来念书人关于桃源的印象既不怎样改动,以是每当国力弱弱发作事故时,想做遗民的必多,这文增加了很多人的梦想,添加了很多人的酒量。至于住在那边的人呢,却无人自以为是遗民或神仙,也从未曾有人遇着遗民或神仙。"

乡村确实只是得志人酒后的谈资或空闲人的雅兴。至于生存在那边的人呢,却无人以为本人是神仙和遗民。他们生活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满与汗青的厚重。他们无法解脱如画般运动的运气与生存。这潜伏活动的喜剧运气。

《边城》里那一种繁重陈旧运动的边城景色,以及边城大人物的生存情况,如画。而画中的人物呢?

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旭日西沉,小船收渡。这生存有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旧道西风瘦马。这意象与滋味。

它们沉淀了广大沧桑,寂静凄婉的悲壮。

作为图景,有永不褪色的观赏代价,浓重的乡洋气息。作为真实,却有它无法承载的厚重。作为生存此中的人更是另种悲惨,无法。

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就早去世去,父亲她刚降生起就远去。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想。成年累月感觉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河风。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眼珠明朗如水晶。天然长养她且教诲她,为人灵活生动,到处俨然一只小植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鼬一样,从不想到残暴事变,从不忧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景色。她生存在这亘古稳定的图画里。

风和阴沉的气候无人过渡,竟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返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许多年前的和平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舟子。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登缆索让船慢慢过来。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反转展转船上,把船接近近家的岸边。单独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打扮新娘子…...

宁静,陈旧而祥和,天然朴素。

但是翠翠倒是敏感软弱,孤单难过的。

倘若爷爷去世了…吊脚楼上的曲声与这幽怨的心思绝对应。倘若爷爷去世了,会有户人家等着她?这是她独一透破这图画的路?引出了翠翠心中秘密昏暗的一段恋爱故事。笔触岑寂平庸,语句没有任何宣染美丽。白描淡淡的不克不及再淡。但是白描中仍看到后果的厚重。秘密难过的是他们的恋爱没有开端就消逝。翠翠不做声,心中只想哭,但是没来由可哭。祖父再问下去,便引到了翠翠去世去的母亲…老人说了一阵,缄默了…...

原来来做媒的是为老大。而站在对溪高岸竹林里为她唱歌的倒是老二。老二想做云雀,老二有墨客性情。翠翠喜好老二不喜好老大。笔墨总在二总是为要一座碾水房照旧一只渡船着游动,在渡船上爷爷重复讯问中连续。老二爱翠翠,喜好翠翠,他在碧溪阻为她唱了一十七个早晨的歌。他认定本人掷中便是个撑船的。翠翠觉得生存平静凡了,感触心中有些薄薄的苍凉,想在一件新的人事上攀住它…翠翠梦见在梦中被一团体的歌声浮起来,上悬崖摘了一把虎耳草。

而先说媒的是老大,老大却去世去了。翠翠还不知怎样回事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老二由于家庭的阻力,舍弃翠翠下桃源去。翠翠的恋爱幻灭。爷爷去世了,她仍与黄狗来弄渡船。

整个只在一幅宁静沧桑的的图画中。给人无以接受的悲呛,无以承载的分量。画外几多人对这种白描的图画不感兴味?不会想象那边是个世外桃源?但有几多人真正去过文中所表叙的生存?生存不是图画。生存需求活动。

到了冬天,谁人塔了的白塔又重新修睦。但是谁人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魂魄悄悄浮起的年老人,还未曾回茶峒。苍凉质朴,难过完毕了。

一切心思浮动,一切山水日月平静入画中,固结画中。堆积它厚重的配景:世外桃源照旧小山城?小山城是世外桃源,可那种生存却不是想象的。所谓无论魏晋的人从不知本人是神仙和遗民。生存差别图画。

边城的读后感(篇三)

在沈老先生的眼里,“城市”是民族文化的歧路,“现代化”是人类退化的根源。因此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文字为都市人呈现另一种生活、另一种人情;乡下古朴、自然的人性和人生,才是民族理想的精神和人生状态。

当走进《边城》时,那种最本真的自然文明将冲击着当代这种物欲横流的物质文明,当走进那个湘西小镇时,那种情不自禁的感叹将顺着这湘西的水慢慢延伸着,然而当走进那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而宁静的人生时,那种表面上的平静将随着翠翠、老船夫、黄狗的一言一行而澎湃着,因为这是《边城》中的爱。

翠翠,每天帮着爷爷摆渡,静静地听着人们谈话,黄狗忠诚的陪伴,对热闹的向往,对邻家女孩的羡慕,少女的心被山那头一晚的歌声弄得蠢蠢欲动,与大老从未开始却早已结束的爱情,等待着二老没有归期的爱情,以及爷爷的撒手人寰,这一切所编制出的翠翠人生,都让我们想象着《边城》中的爱。

黄狗,陪着爷爷,陪着翠翠,陪着翠翠去看赛龙舟,保护着翠翠,亲近这《边城》里的人们,因为这是《边城》中的爱。

这些让人躁动的内心而倏然平静的景与人的和谐,会让你产生对自然的感怀、会让你对至善至美的人情以及和谐宁静的理想境界充满想象;这些让人平静的内心怦然心动的爱,也许在现实的生活中难以想象,但当你渐渐走近时,你会有一种灵魂的洗礼,你会感到一种精神世界的充实,你会不选择这样的爱但同时也跟着享受着这种爱。

边城的读后感【篇四】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与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与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与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与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边城的读后感(篇五)

白塔之下,渡船焉在

一座白塔,一个老人,一个孙女,一只黄狗。这就是沈从文笔下的边城。

很多人会把这座僻远的山城看作那遥远的桃源乡。边城的山是青墨色的,边城的水是秀丽的,边城的人善良,纯朴。

那白塔属于边城,那老人和孙女也属于边城。合上扉页,亲身感受,我仍然会想起那位撑渡人,那个执拗而幽默的老头儿,那位慈爱而善良的祖父。

他爱孙女翠翠,宠她爱他,想一辈子守护她。翠翠是祖父一手拉扯大的。爷孙两相依为命已经十多年了。他带翠翠去看端午赛龙舟,为翠翠吹起悠长的唢呐,了解翠翠细看新嫁娘的心思。他是位好祖父。

他一辈子都在撑渡,已经干了50年了。尽管他也不知道自己虽然渡人但是否能渡己。每天无论风吹雨打他都守在岗位上,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他也知道,渡河人的焦虑和无奈。已经70多岁了。老船夫似乎还保留小孩儿的心性。在坚定拒绝了商人的钱后,又玩笑似的留下一枚钱币给翠翠,为了向翠翠呈现自己还不老,他故意紧握拳头,尽量让那只苍老的手看起来更年轻。他是位好撑渡人,一位有趣的撑渡人。

撑了一辈子的船,在他心里,船就是他,他就是船。

明媚的阳光下,老船夫的笑脸像一朵历经沧桑但依然灿烂的菊花。但又有多少人知道,笑脸下的悲伤?

翠翠的母亲,也就是老船夫的女儿。爱上了一位军人,最后为情而死。留下年幼的翠翠。翠翠渐渐长大了,但他额。其实他很清楚,自己已经没办法再守护翠翠。他也担心,翠翠母女俩会拥有相同的命运。这一切,孙女士不知道的。就像是那天晚上在渡船里谁也不知道另一个人的记忆所止处。

然而悲剧还是发生了。天宝死了。傩送走了。顺顺不接受翠翠成为他的儿媳。老船夫操了一辈子的心,但现在,心累了,心碎了。

在那个暴风雨的夜晚,白塔倒了,船飘走了,老船夫死了。我想他一定还有太多的不甘,太多的牵挂无处申诉。然而,他还是走了。

因为《边城》毕竟不是一篇童话。它是一部小说,一部真实的小说。因为真实,所以悲哀。

边城的读后感(篇六)

清澈蜿蜒的河水,碧蓝碧蓝,澄明如练的天空,群山环抱的民风淳朴的山村,慈祥善良的摆渡老人,以及他乖巧伶俐的孙女。“一道斜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是谁的歌声绕过远处隐没在黄昏中的群岚,透过轻纱柔曼的暮霭,氤氲融化那苍劲的青松与冷杉的凛冽,呜咽婉转,缭绕在江边,久久不肯散去……

《边城》就是以这样清新的场景在我眼前展开,在淡淡的叙述中带我走进一个吟着忧伤牧谣的童话。

翠翠和她的爷爷靠摆渡相依为命,一直长到15岁,俨然如活泼的小兽。明净的眸子里没有悲伤,也看不见忧愁。每天编蚱蜢,摆渡,唱渔歌,吹牧笛。这样的生活如一潭平静的湖水,澄明似练,却没有丝毫波纹。直到15岁时的端午节,她在黯黯的江畔遭遇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一个让她彻夜难眠的人——傩送。

如一粒石子落入潭中,激起圈圈涟漪,她生活的平静被打破。她依然每天编蚱蜢,摆渡,唱渔歌,吹牧笛,只是她的心里藏一个秘密,一个连爷爷也不能说的秘密。古朴的青瓦,飞转上扬的阁角,檐下有古旧的风铃随风轻响,那声音好像撞在心上,一下,一下……

人生就是这样,因为一个人的离开或一个人的到来而划出一条界线,从此与他无关,或与他有关。

两情相悦的人却最终都没有说出口,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翠翠,要娶她回家,而傩送则被父亲要求娶一位富家千金。故事出现转折,而后是兄弟俩相约唱情歌,可老船夫误以为是天保打动翠翠,孰知那天保生来不擅唱歌,是傩送一人在唱,再后来天保为成全弟弟出船送货不幸身亡,傩送伤心欲绝离家出走,而爷爷也因操劳过度,怀着遗憾去世,只剩翠翠独自在江畔等待,等待她不知何时才能回来的傩送……

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生从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率直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语言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这般深沉才孕育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参考范文]《桂花雨》读后感通用版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参考范文]《桂花雨》读后感通用版6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桂花雨》读后感(篇一)

早晨,阳光穿过窗户,洒向我的房间,窗外,鸟儿在鸣唱,我坐在书桌前,翻开了那一本《桂花雨》。

读了《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们那种最原始的淳朴善良。书里的婉灵是个善良的小女孩,他给我的印象很深刻,虽然村子里的小孩都说不出原因的离她远远的,村里的大人也都视她为不详不洁之物,但是她每天身上都干干净净的。人们都觉得她不能摇花,但是婉灵总是默默地接受,依然保持内心的善良,没有一丝怨言,这一切都是因为外婆的善良影响了她,每当村里人向外婆和婉灵投来冷漠、不屑的目光时,外婆什么也没有说,没有和人争辩、解释,只是平静地笑一笑。

还有一个人让我印象很深刻,长腿二鬼,他和婉灵在村子里的待遇是同等的,一样的不能摇桂花,但他想报复村子里的人们,就一心想要烧毁桂花树。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怀着一颗善心去做。但是许多人已经忘记了这种善心。

爸爸妈妈每天为我们付出,给我们吃好的,穿好的,买我们喜欢的东西,在我们写作业时,怕我们累给我们送水,送水果,可是一到爸爸妈妈提一些建议时,我们却只会反驳。当我们碰到需要帮助的人时,只会看他一眼,就离开了。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善良吗?

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人。有的人,一见到垃圾,就会自觉地捡起来扔到垃圾桶里,这种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后来,长腿二鬼点燃了桂花树,当婉灵不顾一切地去救火时,大家才明白是他们错了,可是婉灵和外婆已经要走了,他们奋力挽留也没有留住婉灵。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献出一份善良,这社会将会多么美好啊!

《桂花雨》读后感(篇二)

《桂花雨》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读的,因为文章里包含了深刻的道理。

《桂花雨》文中写道:“桂花树不像梅花那么有姿态,笨笨拙拙的。不开花时,只是满树茂密的叶子,;开花季节,也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桂花不与繁花斗艳,可是它的香气味儿真是迷人。”这句话表面上似乎是说:桂花没梅花美。是的,桂花很小,在百花丛中,桂花确实是小得可怜,甚至是微不足道。但是,《桂花雨》又继续写道:“桂花不与繁花斗艳,可是它的香气味儿真是迷人。”是啊,桂花不像月季、牡丹那样炫耀自己的花朵,它只是凭借自身浓郁的香气来美化人们的生活。这让我联想到社会上有些人能说会道,但缺乏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精神,做一点事情就自以为了不起,整天像蝉一样叫。而有些人,虽然不善于言谈,却一心关注事业,苦干、实干,成为有用的人。

《桂花雨》这篇文章中所揭示的哲理就是提醒我们不要做华而不实的人,而要做一个不图名利、对社会有用的人。

《桂花雨》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曹文轩说故事-桂花雨》。

这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淡淡的思乡情和故乡美好的回忆。我们没有看到过桂花雨,但看到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的情形。

同学们,你们见过桂花吗?我见过桂花,是在我们小区的公园里。桂花也称木犀科,常绿乔木,高度可达15米,树冠卵圆形,叶对生,椭圆形至卵圆形,花簇生叶腋式或聚伞花序,黄色或白色,特香。每年中秋节前后就开了,到时你只要一进小区的大门,就能闻到桂花的香味。

桂花的香气飘香十里,特别迷人。桂花树的树枝枝叶繁茂,桂花更是幽香而不露,秀丽而不娇,清雅高洁,香气浓郁。

这篇散文告诉了我们“只要仔细观察每一个事物,就能写出好文章”。我想起了一首诗《桂花》:独占三秋压众芳,何夸橘绿与橙黄。自从分下月中秋,果若飘来天际香。我想:看到作者把这篇文章里的桂花写活了,写的惟妙惟肖,我心里不禁流出了对桂花的欣赏。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向作者一样“摇桂花”。

《桂花雨》读后感【篇四】

在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写的《桂花雨》。

这是写的一篇散文。书里写了:婉灵是一个善良而又单纯的小女孩,不知为什么村里人都离她和她的外婆远远的,而婉灵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依然保持着一种善良的状态。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外婆的善良与伟大的爱传染了她。在她孤独的时候外婆陪伴着她,在她没勇气的时候外婆鼓励着她。同样不能摇桂花树的是长腿二鬼,名字叫魏浩然。为什么叫他长腿二鬼呢?因为他跑的飞快。为什么不叫他的名字呢?因为村里大部分人没有记住。就是因为他跑的很快。长腿二鬼一年四季季,不分春、夏、秋、冬,他头上总戴着一顶草帽,脚永远光着的到处乱跑,脚非常脏。

有一次长腿二鬼放火烧桂花树,想报复雀芹里的家人时,是婉灵救了桂花树,可大人们有一种不相信的神情,他们也想:可能是她自己放火的呢。这时婉灵看着他们的神情哭着跑回了家。当真相大白时全村的人都向她俩___外婆和碗灵道歉……

最终婉灵靠自己的实力踏上了接桂花的席子。故事传说一直在陪伴着人类,故事传说推动了人类的文明进程。我很喜欢,希望你们也能够喜欢。

《桂花雨》读后感(篇五)

上星期,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课文的名字是《桂花雨》。

这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淡淡的思乡情和对故乡美好的回忆。我们没有看到过桂花雨,但看到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

同学们,你们见过桂花吗?我虽然没见到过桂花,但是我在书上看到过桂花。桂花也称木犀。属于木犀科,常绿乔木,高度可达15米,树冠卵圆形,叶对生,椭圆形至卵状椭圆形,花簇生叶腋式或生聚伞花序,黄色或白色花,特香,你们听懂了吗?你们喜欢桂花吗?

桂花的香气香飘十里,特别迷人,桂花树的树枝枝叶繁茂,桂花更是幽香而不露,秀丽而不娇,清雅高洁,香气浓郁。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只要仔细观察每一景物,就能写出好文章”。我想起了一首诗,《咏岩桂》亭亭岩下桂,岁晚独芬芳。叶密千层绿,花开万点黄。我想:看到作者把这篇文章里的桂花写活了,写的惟妙惟肖。我心里不禁流出了对桂花的欣赏,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向作者一样“摇桂花”。

《桂花雨》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桂花雨》。

《桂花雨》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浓浓的思乡情和对故乡美好的回忆。我没有摇过桂花,但读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眼前出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

读了这篇课文,我也喜欢上了桂花。桂花的香味真是迷人。俗话说“桂子花开,十里飘香”,那股迷人的香气直往人心里钻。不信?到了八月份,你可以去县政府广场转一转,总能闻到一股迷人的香味。桂花还不与繁花斗艳,有一种谦让的品质,更让我喜欢。

桂花树的样子笨笨的,它没有野菊娇小可爱的模样;它没有玫瑰万紫千红的颜色;也没有玉兰引人注目的美貌;更没有腊梅顶天立地的气节。可在万花之中,作者却还忘不了桂花,因为桂花是她童年时代一道不可抹去的风景,所以桂花雨一直埋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虽小,但永不磨灭。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母亲常常说:“外地的桂花再香还是比不得家乡旧宅院子里的金桂。”字字都饱含着母亲对家乡的热爱与怀念之情。难怪诗人李白说:“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是啊,金家银家,不如自己的穷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谁能不爱自己的家乡呢?

[必备]《窃读记》读后感通用版5篇


《窃读记》读后感(篇一)

《窃读记》这篇课文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它记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小作者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她喜欢在顾客多的书店中读书,因为那样容易把自己隐藏起来,而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另外她还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去书店读书,因为那样她就可以利用下雨这个充足的理由留在书店里继续读书了;当隔壁的饭店飘来屡屡饭菜的清香时,小作者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她还要忍受着巨大的诱惑继续留在书店读书。

读完《窃读记》这篇文章后,我有很多感触,我不禁把自己和文章中的小作者进行比较。每年的暑假、寒假和节假日的时候,妈妈都要带我去天津市图书大厦选购书籍,而我却总是在图书的海洋里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每当看到适合自己的书籍时,妈妈就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回家,但是回家后,这些书往往又被我束之高阁,遗忘在书架上。从这一点来说,我与小作者又有多大的差距呀!

自从学习了这篇课文后,我下决心从明天起,不,从现在起,用《窃读记》精神鞭策自己,多读书,读好书,使自己的学习成绩稳步提高。

《窃读记》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窃读记》一文,从文中我感受到作者林海音对于小时候是那么我们热爱学生读书啊!

这篇课文告诉林海音小时候,因为没有钱买书,他只能放学后冲到书店,下雨天看书。 这表明了她对阅读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想起了我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每次我做完作业,我就说”我做完作业了,我出去玩了”或者”我今天才抄完作业,没什么好看的”我父母因为工作没时间照顾我,而且我小时候成绩也不错。直到我读了《秘密之书》这篇文章,我才意识到我所做的是错误的,我的理解力正在提高,所以我开始对阅读感兴趣。现在我每天至少要读两篇文章。有时甚至我妈妈也向我求助,只要我手里拿着一本书,他们什么都不在乎。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当我走到半路,看到拥挤的书店,我心想:我喜欢的书来读的最多,未发现很多书店买的,书店都会有吗?所以我决定去碰碰运气。我正在写一吃奶的力气挤进去,在这本书的眼睛急切地寻找丰富多彩的行。什么!找到了,终于找到了!真的那本书,幸好我及时赶到,否则有被买走。买吧,不买就没机会。但买了一本书,我没钱买食物。怎么做?我犹豫了很久,我决定买回来的最好的。所以我把我妈给我买食物的钱的老板,收回本心爱的书。

我兴高采烈地回家去,已经可以完全没有忘了我此行的目的。回到家,妈妈他们问我:“菜买到问题了吗?”菜?对了,我是要去解决买菜,我小声地说:“没买。”妈妈非常生气地说:“那钱呢?”我急忙说:“我在半路上看到了中国一家网络书店,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书,所以我们就把一个买菜的钱买了书。”妈妈总是听我设计这样学生一说,只好通过轻声说:“爱读书是好事,可是也不能因为这样,做事方法不能三心二意,应该团结一心想要一意地去做任何一件事,懂吗?”说完,妈妈工作只好选择自己去买菜了。我却早溜进房间,去看我刚买的书啰。

每个人都应该享受阅读的乐趣,只要细心口味,你会觉得这本书的魔力,吸引你拥有的股份。这是真正的“黄金书的房子,预定一个美丽的女人。”

《窃读记》读后感【篇三】

开学初,我学了林海音的《窃读记》。今天,我也要写写我的窃读经历。

在一天晚上,天上打着轰隆隆的雷,我吓得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雷挺止了它的怒吼。反正那时候才两点,叫我马上入睡是不可能的。

就在这时,我看见床边有两本书。我拿起第一本书,正好这本书包了书皮。一打开书,发出了声音,就把妈妈吵醒了。

妈妈醒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妈妈看我偷偷摸摸的样子,觉得有点怀疑,于是就过来查个一清二楚。

“这么晚还看书,你是不是不想要你的眼睛了……”书,被老妈给没收了。

我闭上眼睛,心想,这该死的书皮,都是你害了我。害怕我继续看书的老妈,把灯关了。我猜想,老妈会这么想:灯都关了,看你还怎么看书!

灯关了怎么看书?哈哈,这可难不倒我!我找了个借口,去房间拿手机。待确定爸爸妈妈已经深深入睡得了。我便又捧起书来,津津有味地开始看书。

我开始暗喜:虽说姜还是老的辣,可你老娘再怎么英明,也斗不过睿智的我。

这就是,我那有惊无险的“窃读”经历。

《窃读记》读后感【篇四】

在这段时间里,我学习了《窃读记》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使我受益匪浅,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窃读记》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本文叙述了作者童年时代“窃读”的过程,说明了读书时她最大的乐趣。她看书时,为了隐藏自己,不被书店老板发现而被驱赶,就常常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是小女儿,有时还借助倾盆大雨而在书店躲雨看书。她这种如饥似渴,追求读书的渴望之情令人感动。作者还用细致入微的动作来描写表达自己的感情。

当我读到:“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时,我的体会是: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于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还读到: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的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时,我的体会是:作者趣味地写出“我”为雨天能够有个充足的理由读书而高兴无比,更加表现出“我”对读书的喜爱。我最喜爱的也是看书,妈妈叫我看一会儿,歇一会儿,不要伤了眼睛,可是,我却没听,一看就是看几个小时,根本不会休息。记得有一次,我看了一个下午的书,晚饭都忘了吃,妈妈下班回来骂了我一顿,虽然我被挨骂了,但是我一点也不难过,因为我又学到了不少的知识。

现在,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可是,有些同学却不爱读书,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让我们开阔视野,不用出门就知道天下事,还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只要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就可以增强许许多多的知识!

《窃读记》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窃读记》,我深受启发。

课文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就去书店“窃读”。读书的时候,怕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只读书、不买书。晴天的时候她把自己隐蔽在一个大人的身边,雨天又要装着十分着急的样子给老板看。书店没有地方坐,时间一长,腰酸背痛,饥肠辘辘。但作者却不怕辛苦,坚持读书。让我感到作者对读书的喜爱。

课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作者将满怀渴望读书的自己比作一只饿狼,一页页贪婪地读着,感受读书时的快乐和“狼吞虎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让读者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喜欢读书的心情。

看书,有的同学是走马观花,简简单单看一看;有的同学是只看头、不读尾;还有的同学是书买回来后,连翻也不翻;甚至有的同学是家长逼着看书,我们与作者的差别多大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我却不怎么爱读书。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读书才可以进步,要喜欢读书才可以读懂那本书,要读懂那本书才可以进步。

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得真不错啊!“吃饭长大”指的是身体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要学习作者,渴望读书,和爱读书的精神品质!

最新! 可怕的科学读后感通用版3篇


可怕的科学读后感【篇一】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漫画之类的书籍。十几本《可怕的科学》,每一本我都爱不释手。我一有时间就会拿起一本,细细品读。我之所以爱看《可怕的科学》系列丛书,是因为它的内容并不只是枯燥乏味的科学知识,它还时不时地会有一些幽默的语言,让我们开怀大笑,它还设置了一些悬念,让你情不自禁地想继续看下去。

《魔鬼头脑训练营》涉及到六个方面的内容,如危险的医学、可怕的物理学、混乱的化学、恐怖的天文学等等,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是《可怕的物理学》了。它主要介绍了令人恐惧的力和令人震惊的电。从这本书里,我了解到了电和力影响着我们大自然,若能充分利用它们,就能造福于人类;不了解它们,有时就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如:核电是环保、清洁的能源,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如果没有有效控制核燃料的使用会导致泄漏,给大自然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改变世界的科学实验》它写的是各种各样的实验,有关于医学的,有关于生物的,还有关于化学的。这些实验都是非常著名的。有一些实验是我们平常不能做的,例如“给树称重”,而有一些则是轻而易举的实验,例如“手指摆动”。我也根据书上的步骤做了许多实验。通过这些实验,我在实践中得到了知识,也让我的动手能力更强了。

读了这本书,我更理解了“天才=1%的灵感+99%的汗水”这句话的含义。书中介绍的大量科学知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受益匪浅。

可怕的科学读后感(篇二)

科学对于大部分人来讲认为是高深而有趣,但是可怕的科学你听说过吗?有一套书就叫做《可怕的科学》。

《可怕的科学——身体使用手册》,这本书十分有趣,虽然叫做可怕的科学,其实并不可怕,甚至让我觉得还很好笑,在喜剧的冒险里知道了有关身体的知识,能让我更好的保护身体。

有一些数据真让人可怕又吃惊,“人的一生要脱落47。6千克皮肤,相当于1000层皮肤,如果人的一生不剪指甲,那么指甲的长度可以长到28米;人的一生有10年在说话,有3年半在吃饭,走了22500千米(每天走上1900步,脚也不会掉下来。”还有一些能让我们更好的保护身体的知识,如:不能把结痂扣下来,脓里面是白血球和病毒的等。

当我读了为什么不能揭去结痂的原因后,我再也不敢去揭了,因为痂是用来防止病菌侵入的。书里面还有一个叫弗兰肯斯坦男爵,他是个十分疯狂的人,就像植物大战僵尸的疯狂戴夫一样,他切开过心脏,脑袋,听着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他还会告诉你一些很恶心的事,说一些十分奇怪的话,同时也十分的搞笑,如:将一小罐蠕动的蛆倒在伤口上,可以清洁感染的伤口。但是有些年轻人却会将伤口上咯吱咯吱的死痂揭下来吃掉!还有“欢迎观看我们的新展览屎!有件很恐怖的事:有个邮递员把自己的身体切开想看看自己的身体里有什么,结果他彻底完蛋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更多的科学知识以及怎样更好的保护身体,借用书里一句话:“嗯,你是得好好看看!”

可怕的科学读后感【篇三】

《可怕的科学》是半年前妈妈给我买的一套书,之前我一直没有读过,但是在寒假时由于疫情爆发,无事可做的我就随便拿起一本来读。从那以后,我便对这套书爱不释手。

这套书最大的益处在于,它能把枯燥无味的说教式科普变成幽默有趣的科学知识,使同学们在愉悦中就能吸收到科学知识。此外,里面还配有生动有趣的图片,让读者不光阅读文字,还能享受图片带来的搞笑与幽默。

这套书不仅让我受益匪浅,而且读起来会令人感触很深。我就有一些感触很深的地方,令我惊叹不已的是女海盗安妮波尼和玛丽瑞得,让我第一次知道了世界上竟然还有女海盗而且是公认为最危险的海盗;令我捧腹大笑的是,一位伦敦非常著名的外科医生在去尼斯湖时拍了一张以假乱真的照片,连湖都是P上去的;令我黯然神伤的是,被人们称为“真正无畏”的探险家费迪南德麦哲伦,因为一场与原著民的战争而丧生,让我非常伤心。然而,也有一些令我疑惑不解的感触,比如在英国的尼斯湖里,有一些人老是拍一些以假乱真的照片,也有一些人在湖底用声纳扫描时会断断续续出现一些物体,使我一直搞不明白湖底到底有没有水怪。另外,在撒哈拉附近地区来探险的欧洲探险家为什么要穿阿拉伯人或者当地人的服饰?

我疯狂地痴迷上了这套书,里面有许多我未知晓的秘密,一下子打开了我心中对于科学的心结,也希望将来我能为我们国家的科学发展献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实用]摆渡人读后感通用版5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实用]摆渡人读后感通用版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摆渡人读后感(篇一)

有很多人向我推荐过《摆渡人》这本书,因为好奇,就买来看了看,谁知,本书实在太吸引人了,让人放不下它,想要一口气读完。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迪伦的女孩,在去找亲生父亲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她从火车残骸逃出时,世界变成了一片荒原,只有她孤身一人。在这里,她遇到了一个神秘男孩——崔斯坦。在摆渡人崔斯坦的引领下,他们穿过重重困难后,迪伦走出了荒原,重获新生。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迪伦渐渐喜欢上了崔斯坦,在她安全后,又冒着生命危险,二次进入了荒原,寻找崔斯坦,并带他来到了迪伦的世界,开始了新的生活。

故事情节惊险刺激,引入入胜,把读者的心抓地紧紧的,也让我们知道了爱情与信念的强大力量。

看完后,我开始深思,为什么要用“摆渡人”来做题目?崔斯坦作为迪伦的摆渡人,把她领过荒原。崔斯坦更是迪伦心灵上的摆渡人,把她带向成熟,使她更加勇敢、坚强。迪伦更是崔斯坦感情上的摆渡人,用她的真心,使他从冷漠与置之不理,变为了一个开朗的人。他们两人相互成长,相互成就。

在书的背面,有一个问题:“当我们面对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迪伦选择了爱,为了崔斯坦,她甚至可以用生命去赌。崔斯坦也用生命去赌,去现实世界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洗涤,让我们懂得了真心与爱,这是一本令人深思的好书!

摆渡人读后感(篇二)

居然是硬着头皮读完的书,感觉还是有点营销过度,最后的内容,有点味同嚼蜡。

(以下内容有剧透,强迫症慎点)一开始,女主乘火车去见生父,中途在隧道发生车祸,灵魂脱离肉体来到了一片荒原,遇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这个设定,倒是新奇。两个人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要在安全屋之间穿行,期间如果走得慢了,晚上还有恶魔来吃灵魂。两人就在路上、安全屋中,暗生情愫。摆渡人的设定是变成灵魂最容易接受的样子,女主对男主的喜欢,顺理成章。男主作为一个灵魂摆渡人,居然也对女主产生了好感,这与摆渡人的设定不符,在这里,作者借男主的口说女主的灵魂是纯洁的,女主还会设身处地为男主着想,这是以前的灵魂所没有过的,OK,勉强能接受。到了摆渡的目的地,男主的责任和感情,天人交战,他欺骗了女主,好一个因为爱,然后去摆渡下一个灵魂。女主到了那边,感觉几章的内容写了几个龙套,然后不顾一切重返荒原,要去找男主。

两人的再次重逢,就牺牲了一个无辜的灵魂。之后为了“赎罪”,作者安排了一个剧情,女主贸然跑出安全屋,用自己来吸引恶魔,来救她看不见的其他灵魂。这样子,有什么意义?

还有,不知是原文还是译者的原因,行文略单调,快走永远是“大步流星”,形容第二天早上的壁炉永远是“木炭上飘着的青烟”等。

鉴于此,给了我微信读书的第一个三星。

或许是最近的心情影响了看法吧,如果以后有不同观点,再补充。以上。

摆渡人读后感【篇三】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不得不佩服文中的迪伦被恐惧和孤独包围时还能穿越荒原让灵魂与肉体重逢。然而这一切如果没有崔斯坦,我相信就不会拥有奇迹。是崔斯坦的坚持,鼓励,不放弃造就了迪伦的重生。刚读完这本书感叹于他们俩爱情的伟大,可是工作后我再读这本书,深深的对摆渡人这个角色有了更深的理解。

摆渡人引领着无数个灵魂,为每个灵魂不断变换自己的容貌,带着他们长途跋涉穿过荒原,保护每个灵魂让他们安然无恙,然后看着他们消失穿越过去,完成他的使命。而身为教师的我们即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摆渡人,我们迎接着新生,用知识丰富他们对世界的认识,用耐心和鼓励他们坚持向前,直至学段结束,我们将转身迎接下一批学生。尽管我们对学生不依不舍,也只能挥手道声珍重,如此强烈的情感产生是因为在这趟旅程中我们也被学生摆渡着,他们的可爱,单纯,感恩环绕着我们身边,久久不能散去,致使我们对自己的职业感到自豪。

愿你的生命中出现尽可能多的摆渡人,勇敢的摆渡人会带着你战胜恶魔,别人可以是你的摆渡人,你更可以是自己的摆渡人。作者:夏雨薇

摆渡人读后感(篇四)

马丁说:“每一个强大的人,都曾咬着牙度过一段没人帮忙、没人支持、没人嘘寒问暖的日子。过去了,这就是你的成人礼,过不去求饶了,这就是你的无底洞。”

在人生的河流里,如果你不想随波逐流,那就拼命逆流而上;如果你想要抵达梦想的彼岸,那就勇敢地渡过河流。

当你指望别人的时候,你就输了;当你学会了靠自己,你就赢了。这个世上,成为弱者很容易,只要你躺着不动,你就越有弱小了;成为强者很难,甚至你努力了很多年,也无济于事。不管怎样,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人生目标,走完了是路,走不完就是坎。

真正的摆渡人,是强大的自己。你不强大,软弱给谁看?

摆渡人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个写给世俗的童话。

在单亲环境下长大的迪伦怀着激动与期待的心情坐上了与父亲初次见面的列车,却不幸遭遇意外,成了过隧道时唯一的牺牲者。灵魂出窍之后她穿越了隧道,遇见了崔斯坦—保护她穿越地狱荒原的摆渡人。一路上他们面对困难和危险,迪伦一次次从蜂拥的凶残恶魔口中虎口脱险,渐渐地对崔斯坦形成了依赖,一对欢喜冤家相互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感。

故事讲到这里,大都会进入爱情小说的白热化阶段,诸如男女主角互诉衷肠、共浴爱河,或者是第三者出现让他们的感情险些出现裂痕之后患难真情更加珍惜彼此,大多数少男少女间的青春故事都是这样的,不是么?可是克莱尔想要塑造的并不是一个简单枯燥的故事,毕竟这不是千篇一律的偶像剧,他们体会的甚至不是人间情愫的心路历程,因为他们面临的考验是灵魂层面的抉择:对迪伦,是与同甘共苦的挚爱冲破“摆渡”的束缚,冒着魂飞魄散的风险寻求相伴一生的天伦之乐,还是渐渐遗忘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恋,把短暂的美好尘封在回忆里,像老妇拉克尔一样安逸地生活在天堂里无止境地等待—即便是一个近在咫尺却永远无法再触及的摆渡人—然后她终于做出了决定,勇敢地打开了回到地狱荒原的大门,在那个危险地带寻找着消失的爱人。

然而当他们终于重聚时,崔斯坦却不得不直面命运的选择题,是迫使所爱可能遭遇被恶魔撕碎的危险大胆挑战自己本无权选择的使命,去做一个有血有肉敢爱敢恨的人,然后摆渡爱河、共赴希望的彼岸,还是放她去拥有本来的幸福,在天堂等待亲人们有朝一日来团圆,然后继续自己灵魂摆渡的周而复始,成全所爱的她、不再奢求自己“不配拥有”的温暖—只当一切是一场虚无缥缈的美梦,迪伦只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灵魂,一个过往的渡客。可是当迪伦凭着“爱”的力量、信念坚定的独自攻破了恶魔的防线几乎回到了原点,有情人翻越重重艰难再次相见于安全屋,崔斯坦再也无法逃避自己的心了,他知道迪伦对自己的感情是同样炙热而真实的,发现自己有了受伤和感受疼痛的能力,而且不会在下一个渡客面前改变形象和名字,他成为了真正的崔斯坦,因为他学会了爱,心里有了迪伦。

童话总是过程玛丽苏而结局美满的,所以我也只能表示无力吐槽。但于《摆渡人》,我心甘情愿接受这一课关于爱的教育。的确,崔斯坦的形象和荒原的环境都取决于迪伦的臆想,取决于她意识里的喜爱和恐惧,但是是否继续呵护这颗为爱萌芽的种子取决于崔斯坦。就像我看过的一句很动人的话“我欲渡你成仙,却被你渡成了人”。现实地讲,这样无关功利世俗的爱情恐怕只能在虚拟世界里才能圆满,我们本就不该奢求太多,或许我们固执地等来了那个能渡我们的人,可他不能陪我们走到最后回到我们原来的人生;如果倾尽一生去追随那个有生之年无缘亲临的乌托邦,恐怕只能孤独终老。

推荐!红楼梦读后感通用版5篇


红楼梦读后感(篇一)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是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后面的章节是由高鹗续写的。不得不说经典名著必须读原著,改编过的失去了原有的味道,故事情节也不连贯。不过,这本儿童出版社的《红楼梦》,对于小学生接触了解大概的主线还是有所帮助的。

书中人物的关系网,给了明确的分析。孩子们读起来会容易很多,要不然这种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肯定会读的云里雾里,不知谁是谁的谁。

由一块石头引起的故事,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封建社会的思想,最终害了一对有情人,有时人生就是如此:花开花落随风去,缘起缘灭天注定。题外话,放在当今他们也不能结婚,亲表兄妹啊。有时间再读一下原著和看一下电视剧,名著真的值得反复品味。

红楼梦读后感【篇二】

造物何当作主张,任人禀受福修长。画蔷亦自非容易,解得臣忠子也良。贾母的命令贾政不敢不听,溺爱是害人的。小孩子还是要打的,长记性,有的道理说不明白,就得打。

宝玉的一番“歪理”辜负了宝钗的劝导。宝黛都是追随自己内心的人,他们的地位让他们可以做到不为外界而改变自己,多么羡慕的生活。凤姐这个时候怎么糊涂了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凤姐说他们不知足,想得到自己有多贪吗?大约凤姐会想:他们哪里能和我相提并论?

凤姐猜对王夫人的心思了吗?好几家都收了礼,给谁也不合适。凤姐应该是猜到了王夫人的选择,他们爱送我就收,反正最后送礼的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没法分辨争论什么。凤姐一句“夫人定了的事,我也没法”就完了。

王夫人是不大管事,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权威,不时的过问,你必须得答上来。对凤姐来说还是轻松应答的。王夫人非正式地把袭人提升到姨娘的地位了,凤姐也早已认定袭人会成为宝玉的妾。

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夹批: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恨,宝玉罪有万重矣。

“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王夫人是真心疼袭人,比宝玉省心、安心十万八千里。是有人打小报告给王夫人,抱怨几句,这才问了许多。凤姐岂是好惹的。蒙府侧批:问情问景,随便拈来,便是佳文佳语。夏日的慵懒光阴,是让人怀恋的时间。宝钗和袭人关系是很好的。

红楼梦读后感(篇三)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她亦是心善却无闻。唯以绿色之和顺,柔和了这曲折分合的红楼美梦。

——题记

黛玉葬花,这抹蓝色敏感、细腻得令人心疼;凤姐泼辣,那抹红色精明、狡黠得让人佩服……几抹亮色鲜明地夺人眼球,光芒之下掩去了无数平淡素色,可精心细读、几度畅游于此红楼美梦之中,方悟出绿色的和顺魅力——属于平儿的温柔善良。="background:yellow;">

王熙凤的泼辣爽利、手段毒辣自是读者们有目共睹,可却难以想象平儿能够在她的身边安然处世,依旧存留着最初的善良。也许正是就此积下了福德,护佑着她在这场“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之戏中独善其身。

她只是一介丫鬟之身,偏偏又处于最危急之境地,可却正如其名——“平儿”,亦“屏”也,柔和、制约着贾府错综复杂、利益纠葛的人际网。她是忠心为主的,贾琏变心她便首先告知了凤姐,无助的巧姐儿也是她悉心关照着;她也是心存醇厚的,尤二姐被虐时她没有火上浇油,更是在其吞金而死后偷偷操办丧事,已尽同情之心;她更是头脑清晰的,大事当前总是少不了她对凤姐的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是她的宽容大度与王熙凤一生无法达到的成训。="background:yellow;">

“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琏凤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这是书中宝玉对平儿的赞赏,难掩平儿的艰难处境和卑微地位,移易她的善良本性却也着实不易。

绿色美于平和,美于不争,只是默默地柔和着世间尖利色调。她朴素得让人在鲜明色调中无处寻觅,但仍为之温柔魅力而倾倒。

红楼美梦,一朝破灭,眼中只剩和顺如碧的她恬淡、真诚地笑。

红楼梦读后感【篇四】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题记

青绿色的封面,复古的“红楼梦”三个字泛着隐隐白光,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画面上一男一女清晰可见。翻开书籍,文章更是别有洞天……

多少文豪赞叹:一曲《红楼梦》,将人世间哀情道遍;一首《葬花吟》,把无尽落红悲声唱完。的确,这本书实为千古名作,值得所有人细细品读。小说描绘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迈向毁灭的历程,如同一曲交响乐,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故事构成了一个个音符,但它不是欢快的,而是哀婉凄凉的,诉说着一段段凄美的亲情与爱情故事。小说原名《石头记》,“石头”正是宝玉出生时嘴里衔着的那块玉,但那块通灵宝玉上有一个缺陷,也注定了贾宝玉是不会幸福的。小说充满了悲剧性,因为迷信,因为封建的思想,活生生地使一个原本其乐融融的大家族一步一步走向灭亡。对,也许这就是一个梦,一个虚幻但又极其真实的梦。

小说最大看点便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凄凉的爱情故事,他们俩从小青梅竹马,前世就已有了一段姻缘。正所谓“剪不断,理还乱”。林黛玉像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一如碧玉般盈澈,她诗情画意,灵秀慧黠,最让人叹息的是她多愁善感,红颜薄命。贾宝玉的思想性格却促使他背叛了他的家庭,他是叛逆的,对封建正统思想很不满,他和林黛玉一样追求自由,向往安静的生活。这两个人如同沙漠中的仙人掌,不仅在逆境中顽强地生活着,而且自身也带着锋利无比的尖刺。我不是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梦断红楼。那个留在古典的梦中,是多少香魂终逝,家亡人散。红楼梦,一个梦,一个谜,又有谁能将它解开?

红楼梦读后感(篇五)

在这半个月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红楼梦》,我之前读过只不过是看一遍就过了,也不知道写了什么内容,也基本都忘完了,刚好我的同桌问了我关于《红楼梦》的问题,所以我又从以前的书堆里扒出这本很久没有看的书,看看里面的内容,再回答我同桌问的问题,刚好我也有很多疑惑的问题,需要解答。

当我翻开《红楼梦》,就看见一个个人物出现在我的面前。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精明能干到王熙凤.....特别是林黛玉和贾宝玉这两个人物的故事深深地映入我的脑海里。

这两个人本来有一个幸福的结局,但王熙凤的掉包计,把本该嫁给贾宝玉的林黛玉换成了薛宝钗,从而导致后面的结局,林黛玉泪尽而亡,贾宝玉有喜转悲,生一场大病,薛宝钗独守空房,这些原因都是由王熙凤掉包计惹的祸。

通过这次阅读让我解开了很多疑惑的问题,也让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悲惨的爱情故事和当时社会的现状的无止境的贪婪和欲望,王熙凤的悲剧就是对金钱权势的追求而导致的。

大观园里那些可爱的女孩应该都有好的结局,但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让那些大观园里可爱的女孩个个都没有好的结果,就连宁荣二都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堂”的巨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居安思危,即使在优越的环境中也应该时时警醒,上进!而不能一味地挥霍和坐享其成!不然迟早会一无所有!

参考范文--川端康成《雪国》读书笔记通用版(4篇)


川端康成《雪国》读书笔记【篇一】

《雪国》一书主要写的是主角岛村与驹子之间的故事,以及对雪国那里奇特美景的描写。主要人物岛村是一个研究欧洲舞蹈的富家子弟,他在去雪国是遇上了年轻美丽的艺妓驹子,驹子是一个很出色的艺妓,不仅会舞蹈,三弦,而且还有记日记的好习惯。在岛村的眼里,他们的关系只是艺妓与恩客的关系,驹子却仰慕者有才华的岛村。在明白岛村的心意后,只能央求他:一年来一次就好,带夫人来也欢迎,这样才持久。在岛村第二次来雪国时,他遇见了叶子。叶子在他眼里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他多次向驹子问起叶子的情况,但驹子都含糊其辞,不愿多说。在岛村第三次来雪国时,叶子为了救剧场里的孩子从二楼掉了下来死了,但是岛村对于叶子也只是表以同情,并没有什么其他表现。倒是驹子,抱着叶子的尸体发疯的叫喊。

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驹子是一个很矛盾的人物。在面对岛村时,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一个痴心希望能等到爱情的女人,但是在面对叶子及行男时,她又是一个似乎很无情的人。她对于岛村的痴情书中有这样一段内容:“你在数什么?”他问过之后,女子仍旧默默地屈指数了好一阵子。“那是五月二十三日。”“是吗,你是在数日子呐?七、八月连着都是大月嘛。”“哦,第一百九十九天。正好是第一百九十九天。”“你怎能记得那么清楚是五月二十三日呢?”。这里讲述的是驹子在岛村第二次来雪国时,向他说他离开这里有多久了她还记得。从这段话中我们似乎可以体会到驹子对于岛村离开那么久所表现出来的幽怨之情。但是在行男快要死的时候,她却宁愿在候车室送岛村,也不想回去见行男最后一面。驹子为什么不回去见行男,据她自己所说是害怕看到死人。其实在我看来驹子在这部小说中是一个挺悲剧的角色。她为了师傅家的儿子去当了艺妓,在无奈和无趣的艺妓生活中,她遇到了岛村这样一个具有才华的男人。在她爱上岛村后换来的却是一年来一次的央求。在等待中,她发现自己都快疯了。

在小说中还有一个穿梭其间的人物——叶子。作者似乎没有用多少笔墨来写叶子,但是我却能在很多地方感觉到叶子的存在。岛村对叶子好奇的询问,旅馆老板娘对叶子的评价,还有叶子经常去行男的墓地,她在整个小说中似乎是一个很完美的人物。连最后她的死也是那么凄美。显然在现实生活中这样完美的人是不存在的,这个人物形象很可能是作者想象出来的。回头看看叶子短暂的一生,在行男患病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让旁观的岛村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再是后来行男快死的时候,驹子又不肯回去看他,向岛村苦苦哀求的场景令人同情。最后就是叶子为了救失了火的剧场里的孩子而从二楼摔下来的场景让人起敬。她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我只护理过一个人,而我再也不要做护士了。她因为自己照顾的第一个病人死去而把责任归咎在自己身上,而且经常去行男的墓地为他上坟,并且下定决心不再当护士了,如此善良的人,最后的结果却是在救人过程中死去了,实在让人感到惋惜。

在几个主角中我最不看好的就是岛村先生了。原因有好几个。首先,在我看这部小说之前,我看过关于这篇本书的简介和人物分析。在众多的简介中都说岛村先生是一个坐吃祖业而且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虽然他也研究欧洲舞蹈,但是不足以说明他是一个积极上进的人物。随后在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发现岛村是一个个性不怎么让我喜欢的人。在岛村第一次来雪国时就让驹子去帮他找艺妓,而且在驹子说找不到艺妓时,岛村一脸的死缠烂打,一定要她帮他找。在岛村第二次去雪国的路上,他遇见了叶子,明显岛村又对叶子产生了好感,在后来他经常向驹子打听叶子的事。他知道驹子很喜欢她,但是他还向驹子打听另外一个女人的事情,这是存心让驹子伤心。在岛村第二次来雪国时,当他看到驹子穿着艺妓的衣服时,他自语道:她还是当了艺妓了。这种语句在我读来就有那么一些看不起的情绪在里面。就算岛村对驹子以前就没有好感,那对叶子他是有好感的,但是在叶子从二楼摔下来的时候他却只是感到同情,仅此而已。这就直接表明了岛村这个人的薄情。在与外面的女人寻欢时,无所不至,在回到家时,又摆出一副好好先生的嘴脸,对妻子孩子感到愧疚。让我感到他很虚伪。

在我看完小说后,我又看了电影版的《雪国》。在电影中故事有一些不同,表现的方式更加的直白。在读小说时我对于小说人物之间的微妙关系有一些不理解,但是看过后,我就对这个故事有了更近一步的理解。

驹子和岛村的关系中,驹子是很喜欢岛村先生的,由于他的性格,由于他的才华。但是岛村只视驹子为雪国的玩乐伴侣,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没有交代人和人的归宿,但是我们都可以猜出这两个人是不可能有结果的。

在岛村和叶子的关系中,他们总是若即若离的关系。岛村对叶子有好感,但是有没有更进一步的追求,只是会有时问问驹子关于叶子的事情。在驹子含糊其辞时他也没有怎么去深究。在叶子为了救人而从二楼摔下来时他也只是看着驹子和叶子抱在一起,对叶子感到同情,没有什么太多情绪流露。显然岛村对于叶子只是有一些好感而已。

在看小说是我就一直在想驹子和叶子之间的关系,为什么驹子不愿意提到叶子,对于叶子似乎充满了敌意。看了电影,我发现驹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岛村对叶子的好感,而不愿与叶子交流。在驹子从岛村口中得知叶子求岛村好好对待驹子时,相信驹子对叶子的想法也改变了。这也应该是驹子在明白岛村的心意后发现叶子又从楼上摔下来死去崩溃的原因吧。在驹子的亲人相继离世后,叶子已经是她最后的亲人了,可是现在连最后一个亲人都要离她而去,这也难怪驹子会崩溃。

川端康成《雪国》读书笔记【篇二】

在《雪国》这部小说中,如果错过了那些描写风景的文字,就是一种遗憾了。我们可以来欣赏一下这雪国到底是怎样一个美法。

“这是原野尽头唯一的景色。淡淡的晚霞把整个山容映成深宝蓝色,轮廓分明地浮现出来。月色虽已渐渐淡去,但余韵无穷,并不使人产生冬夜寒峭的感觉。”,“岛村仿佛坐上了某种非现实的东西,失去了时间和距离的概念,陷入了迷离恍惚之中,徒然地让它载着自己的身躯奔驰。单调的车轮声,开始听的时候像是女子的絮絮话语。”。这两段话是岛村在火车上看到的雪国风景。在坐火车时,我会觉得窗外的景色从眼前闪过的时间过快而不去观察,但是作者在描绘雪国风景时感觉是在写一幅静止的画,月落迎晨,寒意料峭,像是失去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一样,迷失在了这种美妙的感觉之中。

在最后一章中也有一段关于景色的描写。“茫茫的银河悬在眼前,仿佛要以它那赤裸裸的身体拥抱夜色苍茫的大地。真是美得令人惊叹不已。岛村觉得自己那小小的身影,反而从地面上映入了银河。缀满银河的星辰,耀光点点,清晰可见,连一朵朵光亮的云彩,看起来也像粒粒银砂子,明澈极了。”这是岛村在叶子死前看到的景象,美丽的银河,在叶子死时,在他眼前,在他心里倾泻而下,这种壮观的场面,让我们震惊,也为叶子这种无谓的牺牲精神而震惊。

不管外界怎么评价《雪国》这部小说,我认为它在我理解的写作意义下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也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映象。

川端康成《雪国》读书笔记【篇三】

我之所以读《雪国》这本小说,就是在看到前面的简介时说作者川端康成在这本小说中有很多描写雪国的绝美片段,这大概也是吸引我这本小说的动力吧。

川端康成,对于我是一个不陌生的日本作家,他的《伊豆舞女》和《千只鹤》都为大家所熟知。他是一位新感觉派作家、著名的小说家。196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因祖父母和姐姐相继死去,自己有飘无定所,心情忧郁成疾,逐渐形成了感伤与孤独的性格,在后来的创作中就形成了一种阴郁的特色。在他早期的作品里,主要是反映一些社会想象,但是由于后来受日本古典文学和禅宗思想的影响,逐渐脱离现实,而头脑中的封建主义思想开始有所发展。《雪国》这部小说被认为是他前后期思想的分水岭。

热烈般的爱着岛村,但岛村最多把驹子当做是朋友罢了,只是他在旅途中无聊消遣的玩伴,在驹子身上展现了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渴求和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岛村身上展现出一懒散、懈怠悲哀着生活在虚无中,岛村和驹子对于生活的态度是完全的不同的,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也从侧面烘托了驹子身上所具有的美好的人性。

川端康成在《雪国》中运用了西方的现代主义和日本传统文学的多种艺术手法,创造出了一种悲中有美、美中有悲的独特意境。

在我看完小说后,我又看了电影版的《雪国》。在电影中故事有一些不同,表现的方式更加的直白。在读小说时我对于小说人物之间的微妙关系有一些不理解,但是看过后,我就对这个故事有了更近一步的理解。

在岛村和叶子的关系中,他们总是若即若离的关系。岛村对叶子有好感,但是有没有更进一步的追求,只是会有时问问驹子关于叶子的事情。在驹子含糊其辞时他也没有怎么去深究。在叶子为了救人而从二楼摔下来时他也只是看着驹子和叶子抱在一起,对叶子感到同情,没有什么太多情绪流露。显然岛村对于叶子只是有一些好感而已。

川端康成《雪国》读书笔记【篇四】

一口气读完了川端康成的《雪国》,颇有感触。雪国以驹子和岛村的爱情为主线,以驹子、叶子和行男的故事为辅助,主要描写了日本那个时代艺妓的生活,感人的是尽管驹子生活艰难但充满热情和希望。面对四年的艺妓契约,她没有垂头丧气,而是说,很快的半年过去了,四年很快会过去的。她为了给师傅的儿子治病,自己做了艺妓,还有那个可怜的叶子为了照顾既不是亲人,也并非恋人的行男,耗费着美好的青春年华。值得一提的是驹子的爱情观颇不值得提倡,既然是徒劳又何必呢俗话说:百步之内必有芳草,何必为了一个有妇之夫而让费大好年华呢。

推荐!麦克白读后感通用版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推荐!麦克白读后感通用版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麦克白读后感(篇一)

《麦克白》在莎士比亚的悲剧中占有独特地位。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的主人公都是代表真、善、美的高尚人物,《麦克白》所写的却是一个野心家、阴谋家。

麦克白是苏格兰一员立过赫赫战功的大将,野心驱使他觊觎王位,他和夫人合谋把来家作客的确国王邓肯杀死,又嫁祸于其侍卫,篡夺了王位。即位后他整日寝食不安,惊恐疑虑,深怕别人知道他弑君之罪,于是不断杀戳臣下,迫害他们的家属,实行血腥挑战。最后邓肯的长子马尔康率领苏格兰将士回来,战场上麦克白还想垂死挣扎,但这个人早已丧失了当年大将的英雄气概,因众判亲离而被杀。

莎士比亚为什么把这样一个反面人物作为悲剧的主人公呢?原来他塑造麦克白这一形象是具有深刻意义的,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政治理想和人文主义思想。

麦克白读后感(篇二)

读了《麦克白》之后,我的心情沉重下来。

《麦克白》写的是一位叫麦克白的功名显赫的爵士,为了能登上王位,杀死了国王和好朋友,最后被人杀死的故事。

麦克白功名显赫,本来获得许多荣誉,本来能安度一声,只因为三个女巫的预言,便使得自己落得了凄惨的结局。真是因为他遇见了三个女巫吗?不,女巫的预言只是一根导火线,真正的原因是他内心的欲望。

女巫说他会成为未来的国王,他便不择手段地想要成为国王。内心的欲望之火,却被女巫一句话点燃了。于是,欲望之火愈烧愈烈,最终,玩火自-焚,他被自己的欲望杀死了。

麦克白之死,告诉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欲望。自身的欲望能成为自己积极向上的动力,也能成为悬在头顶的一把刀。有的人想要升职,想要高官厚禄,便努力奋斗,最终达到自身的所想;有的人想要金钱,便铤而走险,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欲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通过正当的努力和奋斗来实现,也能通过罪恶的手段予以放任。谁都会有一丝贪婪,都会有一丝邪念。对于这种不好的欲望,我们必须立刻拔除,否则,养虎为患,终为虎害。

我又想起了一件事例:《三国》中关羽之死的一个关键因素《便是少了刘备义子——刘封的支援。孟达劝刘封不去支援,因为关羽骂过他。刘封便按兵不动,结果还不是被刘备斩了?刘封何尝不知他不去支援的恶果?只是孟达一句话,心中的邪念便迅速成长,使他向邪恶妥协。孟达不正如女巫,刘封不正如麦克白吗?

不要让欲望占据你的心灵!它能为你提供动力,也能把你推入无底深渊!每个人都会有欲望,但不要让它占据你的心灵!不然,麦克白和刘封的旧辙,又将被人重蹈!

不要让欲望占据你的心灵!

麦克白读后感(篇三)

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麦克白读后感(篇四)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被称为“时代的灵魂”。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大悲剧——《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讲述了一位战争英雄在妻子的挑唆下沦为懊悔无及的罪人的故事。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据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和邪恶。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推翻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杀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平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

麦克白读后感(篇五)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麦克白读后感(篇六)

读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麦克白片面听信女巫的所谓预言,利益熏心,残忍地将国王杀死,到头来他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莎士比亚在剧中说麦克白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当上国王。麦克白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他看到比他强大的人都意外的死去,加上他的利欲熏心,盲目地听从妻子谗言,谋杀了国王,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国王,成为暴君。麦克白到后来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当他获得权力之后,胡作非为,失去民心,百姓把他看成“夏桀、商纣、杨广”之类的昏君。

麦克白丧心病狂的举动如其说是不得已,倒不如说是多年利欲熏心而所为。不可否认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益熏心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必须学会加强自身修养。

麦克白读后感(篇七)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勇士逐渐沦落为残暴嗜杀,毫无人性,被人唾骂的暴君,最终走向灭亡。

《麦克白》能够说是一部十分经典的悲剧,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当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是一位爱国将领,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可谓是一位勇士。有野心不是错,任何一位勇士都有野心,关键在于控制。因为女巫的煽动,麦克白野心膨胀,谋杀了好国王邓肯,登上王位。他曾为谋杀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曾后悔,他说:"我已深陷于血泊中之,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同样使人厌倦。"因为他的残暴昏庸,国家衰落,人民痛苦,而命运最终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着,甚至梦游中不断的洗手,最终精神负担超出心理承受极限,默默死去。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终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我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最终一点人性也消失了,浑身充满邪恶的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帮凶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泯灭的推动者。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比较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必须。麦克白黑暗的人格构成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他死后,还会有多少麦克白出现呢?

麦克白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优文推荐】人间草木读后感通用版(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优文推荐】人间草木读后感通用版(6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人间草木读后感【篇一】

“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它们很温暖,我注视他们很多很多日子了。”这句话是汪老写在人间草木前的一个题记,虽然我没能有幸看到那些花儿,但也能感受到温暖。一果一蔬,皆是人间至宝;季节供养了人间万物;游遍东南西北,写下七篇小记,包含人间百景;西南联大虽小,却也有着数不胜数的师友与汪先生的九页趣闻;从从容容的面对衰老与死亡,平平静静,无喜无忧,无欲无求而终。

走过昆明、四川、福建,游过泰山、桃花源、岳阳楼,再了解一下美国,四方游记就写完了。七载云烟,亲身经历一遍联大的生活,感受金、沈、吴、闻几位联大名师的课堂,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就散了。

一定要爱着点儿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汪老爱着人间草木,从容而安,他是这平凡人间的一位草木作家。世间万物皆有情,难得最是心从容。作者:和姝妤

人间草木读后感【篇二】

成长并不代表长大,而是对生活的多一分热爱。仔细品尝生活,你可以发现不同的美丽。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毫不起眼的栀子花被民俗的口语描绘得如绅士一样有高洁的品格也如粗汉一样的豪放。静静地让自己沉醉在书中,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昆明的雨季是漫长的,几乎时时都能见到雨,我们对这平常的雨已经是习惯了,并不会在意他,但当你去倾听雨,你会发现它是活泼可爱的,有个性的。雨在你将要出门时降下,但你不要着急,像汪曾祺所说去去观察雨,漫漫地你会安静下来,用沉稳的心态去面对一切你将会收获意料之外的惊喜。要是这时候你开始享受雨滴的亲吻,那么这将是多么惬意。不要去埋怨雨阻挡了你出门的脚步,有时候慢下来是为了加快脚步。

人间草木读后感【篇三】

《人间草木》是一本散文集。

文章分七辑,每一辑内容都不同。作者汪曾祺先生是个真性情的人,单单从目录就能看得出来。每篇文章的题目都很直白,朴素、平凡但是带着点诗意。人间草木这个题目只是其中一篇散文的题目,但是作为整本散文集的名字,却很恰当。每篇散文的语言都很朴实,简单,内容也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情,普通得真的就像随处可见的草草木木。不知是题目烘托了文章,还是文章烘托了题目?

汪曾祺先生也是什么都能写,而且写的有趣。卸去了华丽辞藻的文章读起来让人颇为心安和舒服。从回忆家乡的一花一草一木,到各种各样的小吃,再到在联大的生活、相识的老友、亲人几乎都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汪曾祺先生笔下却别有魅力。其中有篇《葡萄月令》,五页的文章,把葡萄从一月到十二月详详细细地描写了下来,但读着一点也不使人厌烦。这便是魅力,或者说是魔力。

零零碎碎的小事太平凡了。散文是拿这些小事入文,能抓住人心的就是好文章。即使是他人的经历,《人间草木》这本散文集读起来仍旧是温暖的。有人对散文不感兴趣,认为它无聊,没有跌宕的情节,像一杯白水。其实生活就是白水,只是喝的人心境不同罢了。

汪曾祺先生的生活,一定是担得起这八个字的温和从容,岁月静好。

人间草木读后感【篇四】

《人间草木》还描写了作者在联大上大学的一些岁月,他和几个朋友总是爱泡茶馆,而且一泡就是大半天,作者的一些优秀小说,散文,都是在泡茶馆时写下的。啊!作者真是不同凡响。

在联大那时人们穿的衣服也是风格迥异。但大多数衣服都是非常破旧,还有人穿的鞋露着脚趾,后跟烂了。虽然那时联大的师生破衣烂衫,但每天孜孜不倦的作学问,穷且益坚。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学习。

在联大的那段岁月中,对于作者来说,还有一些激动人心的事情—跑警报。抗战时期,一有警报就要往外跑,真是激动人心啊!那时自然也死了一些人,毁了一些房屋,意在吓唬昆明人,施加威胁,使人产生恐惧,但是昆明人是不会被威胁到的,中国人都是坚强的,我们青少年也是坚强不屈的。

沈从文、金岳霖先生、闻一多先生都是作者在联大对作者有深远影响得人。事隔多年,作者回想起来,仍历历在目,真是耐人寻味。

人间草木读后感【篇五】

《人间草木》这本书叙述,很散。但我认为,它是真正的形散而神不散,整本书都给人一种很放松的感受。读上几页,你会感到十分的舒适,那是一种愉悦的感觉。

我以前似乎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的书:大到泰山、天下山水,小到一份小吃。这本书就像我们的另一双眼,带我们领略乐山大佛、泰山、伊犁等名胜古迹。又让我们洞悉了人间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果……

整本书读完,竟觉得意犹未尽。似一杯清茶,回味无穷。这本书不像漫画书,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而是一种淡淡的风味。读《人间草木》像是外出进行了一次旅游。

我在想:为什么叫《人间草木》?作者写的,绝不仅“草木”二字吧。但为何只有草木?他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人,写了食物。又为何是人间之草木。

记得有一句诗,是写草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字里行间,我似乎感受到了生命的张力。由小及大,无一不是如此生生不息。“草木”二字,不就是生命的代表吗?

人间有多少美好?说不清,也数不清。有一句话打动了我的心:“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间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如今的人间尚存许多美好:一根野草,一朵小花,一坎山丘,都是人间的馈赠,生命的火把。世界上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美的眼睛。

误入世外桃源处,人间春风揽草木。走进自然,有的人会感到心旷神怡,悠然自得,正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有的人却会感到乏味。这是因为他们缺少发现美好的心灵。

《人间草木》告诉我,人间草本皆可令人动容。一花一木一果,都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让人心生向往。一座山。食一味果,嗅一丛花,离自然近一点,眼的美好自然会令你动容。

人间草木,是简单的,是无华的。走进自然吧!那时,你会像那轻盈的芳草,被春风吹拂,随风摇曳。高楼大厦的冰冷,无法阻挡我对人间草木的挚爱。人间的春风,总会拂照草木,吹进我的心中。

人间草木读后感【篇六】

那天夜里,下着小雨。随手合了书本放在桌前,伴随着思慕人间草木的雨的情怀,我在窗边大梦一场。

一位少女,清逸出尘,入我梦来。“缅桂花是雨季的花。”她说。雨帘密密的叩击着房瓦,水雾把她的发髻都沾湿了,窗棂边滚下几粒水珠,我倚着栏杆去听雨声,思绪飘远。

初春的雨,没有洋洋洒洒,也没有润泽大地的意思,就突然降临了。石阶下,藤架旁,满园新鲜,雨声作响。不由得想起书中昆明的雨,明亮,丰满,易使人倾心,也极易萌生向往之情。

雨声听得倦了,再把书合上时,雨季的花儿,雨季的菌子,雨季的婀娜多姿,也就全数煎进了茶汤里,细细的啜饮了,甜到心坎儿里去。

细看书名,就胡思乱想着参悟,就解读些世事。懵懵懂懂的雨季中懵懵懂懂的灵魂,蹒跚前行仿佛孩童。古人云,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那草木真的无情如此吗?

不是的。不是的,她说。草木本来就是至情至性之物,至少在此间如此。那隋唐盛世的琼花,为了不让昏君观赏而自行败落:严冬中的牡丹,违抗女皇而被迫迁入洛阳。相比之下可是世上有情之人的楷模。

“你讲的那都是传说,草木既不能动,又不能语,怎个至情至性法?”我笑道。无甚道理。她有些恼了,声音就盖过了雨声,像细碎的木香花。

你看那竹林,自顾自密密的长起来,可曾阿谀奉承?那腊梅,大雪中朵朵的绽将开来,她是弯腰了,还是低下头?我又不同你顽,草木的精气神可远远超过你们的所谓正人君子,自成你那“世间”,也说不定。

自成世间的草木?虽然荒谬,到也真实。我心不在焉的叩着栏杆,看着雨幕渐渐停了。满园春色也都醒过来,绿起来,葱葱茏茏,草木人间。

人间草木,写着草木人间,人间本是嘈杂的喧闹着,草木的干净又平添一笔清香。这是游离于世外的香味儿,也许我们缺的就是这点儿清净罢。

栀子花头的纯白呵,有款款清香自花架间飘荡下来。一缕阳光从玻璃窗间划过,我睁开眼睛。终归是又回到了人间罢,梦里人间草木,那般超然,大概也只有汪老先生可以成全并倾注于作品中。

枕边是一朵开得正盛的缅桂花。

怀念母亲读后感通用版100字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学习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我知道妈妈生病,爸爸出差,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叫《怀念母亲》。

读完了这篇课文后,我想到作者很怀念母亲,很关心母亲,很疼母亲。作者有两个母亲,一位是祖国母亲,一个是亲生母亲,作者对着两位母亲怀着同样的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的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了作者对自己的生母亲永久的怀念,对组国母亲不变的爱意。为什么作者在想到故乡老朋友时,心里感到凄凉,却是甜蜜的呢?因为作者在异国他乡长大,作者感到了自己与生母亲和祖国母亲的距离很远,也和老朋友远,作者心中十分悠愁,所以,好友的点点滴滴,心中自然甜蜜。

作者有时对着自己的亲生母亲怀着关怀的情感,作者的心中一只有着母亲身边,到母亲的怀里时,作者也想到,但到也到不到母亲怀里。作者在泪里在夜里,幻出母亲的面影,幻出慈祥的样子,醒来却不见了。

作者希望再看见母亲的样子。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季老,一位因为失去母亲而悔恨,离开祖国而怀念的著名教育家,生前悔恨和遗憾一直充满心头,他读大学而年级时丧母,而后到德国留学,不仅仅只怀念母亲,还增添了祖国母亲,对两为母亲的爱,他时时感到欣慰。

由此让我们想到自己,如果我们失去母亲,我们也会悔恨吗?如果我们离开祖国,我们也会怀念吗?不,我们不会。我们只会感到一股恐惧油然而生,感到寂寞,感到孤独。“抱终天之恨”更是我们意识不到的,我们会埋怨上帝的不公平。不,你错了,在你怨天尤人的时候,你是否想到自己?

你前对母亲好吗?你为她做过什么吗?你出国留学,不是你的愿望吗?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了许多,费尽毕生心血,你回报她了吗?

一次,我坐飞机去日本游玩,坐车去旅馆时,看见一面飘扬在天空的鲜红的五星红旗。

当时我心中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不时在回想故乡的生活场景,那些亲朋好友更是在我眼中不断出现,我热泪盈眶,思念故乡。

写这篇文时,我就有种感觉,这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只能够细细聆听,聆听心灵深处的触动。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语文书的第六课,是作家季羡林的《怀念母亲》。

这篇课文说在季羡林六岁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就弃养了,只活了四十多岁,这件事让季羡林非常伤心,使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从他失去母亲那一刻起,一旦想到母亲,就流泪不止,数十年如一日。他在德国留学之后,一直想着他的亲生母亲和祖国母亲,在他1935年11月的日记里,让我读出他对亲生母亲和祖国母亲的敬爱,让我明白每个母亲都是喜欢自己的孩子的。在那之后,他写《寻梦》这篇散文里,就让我们知道他对两位母亲的情感。

读了这篇文章,我一定要向季羡林学习学习,我有时跟母亲吵架,有时偷懒不听母亲的话,没有努力学习,而季羡林小时候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亲的呵护,他依然坚持学习,考上博士,在德国留学,在哥廷根的时候,一直想着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作文中,他说:“我这一生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父母!”在这之后,我要多读书,多学习,要向季羡林一样,考上博士,报答父母。

[参考]《活着》读后感通用版(130字)


《活着》读后感【篇一】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活着》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活着》读后感【篇三】

首先,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全程好像有一只手在按压着我的心脏。生命总是这么无常,像有庆,像二喜,像苦根,像保大却还是没了大的凤霞。

温情总是片刻,苦难却一直如影随形。生命却也如此的顽强。富贵的双手,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从死在粪坑边害怕被人看见的父亲,到被豆子撑死的苦根。

经历了三代人的离别,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命运交着手,枕头下放10块给自己收尸的辛苦费,至死方休。

我的人生经历尚短,见识尚浅。但《活着》之于我的意义,是在每一个自觉生活太苦,人生太难的夜晚和瞬间,想到那个裤裆像水袋一样耷拉着的老人,活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其次,这本书以一个青年的第一人称讲述开始,遇到福贵后,便由他接盘小说主体。福贵一生毫无作为,只是在解放前后的大环境中颠沛流离,子孙后代尽数夭折。

如果以结果为导向,福贵一生毫无意义,但是这位青年却能耐下性子,听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并且听得饶有兴致。

我回头一想,才明白余华以这样的方式写下这部小说正是挑明了他的立场,生活的意义是以过程为导向的。准确地说,活着的意义,于旁人来说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于自己来说是以过程为导向的。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大富大贵的地主家的儿子到输光所有家产,变得一贫如洗。这成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行为、思想都开始慢慢转变,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现状,并且用尽全力去改变它。他开始学习种田,开始为以前对待妻子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肩负起家庭的责任,开始一步步走向成熟。但是,生活所迫,福贵一家为了让儿子有庆念书商量着把凤霞送出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想着要是我生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这样的遭遇。这种情节太真实了,所以才感到特别痛心。

最后,这本书的作者余华用简洁质朴,冷静却并不冷漠的文笔讲述了老人富贵的一生,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由人间悲喜堆砌的故事,悲恸之后流转出温情,而后又骤然悲伤。

读完之后,仿佛是亲自在田埂上听完了富贵讲述自己饱经命运摧残的一生,有悲伤,有叹息,有无奈,只道是命运早已注定,多少人能如此千钧一发,而后从自己的生命里开出坚强的花。

日暮时分,佝偻的富贵跟老牛的背影,应着黢黑大地的召唤,缓缓地消失在炊烟和夜幕之中了。

《活着》读后感【篇四】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

地主家的儿子福贵嗜赌成性,肆意挥霍家中的财产,最后一贫如洗。然而祸不单行,接二连三的大灾难降临到他的头上。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孙子相继离世,命运多舛,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伴终老。

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 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道禅思想中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

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

《活着》读后感(篇五)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小时候是个富家公子,因为年轻时吃喝嫖赌,将家产全部败光。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富贵坎坷的一生告诉我们很多人生道理,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的坎坷和挫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可以被打压,但是不能被打败,要努力,勇敢的活着。或许,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自身而活,而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如果要说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为自己而活,并且活的精彩,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余华

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余华

检验一个人的标准,就是看他把时间放在了哪儿,别自欺欺人;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

——余华

[精品范文]兵猴读后感通用版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理,书籍里就蕴含历史。小学生学习时间比较宽裕,可适当地读一读课外名著。多读书有助于小学生在阅读中积累语言知识。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小学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品范文]兵猴读后感通用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兵猴读后感(篇一)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习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兵猴读后感(篇二)

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兵猴传奇》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是分六个小故事来讲的,读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整本书的开篇是一个有关鹰的感人故事,虽然不长,其中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故事是这样的:梅里山鹰有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殖期都会产下两枚卵,孵化出两只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就会爆发一场决战,他们之间壮的会把弱的挤下悬崖,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对于故事中的主角母鹰金蔷薇来说,她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孩子,于是,她救弟弟蓝灿于水火之中,并一同养育,出于母爱,她总是把食物多给瘦弱的蓝灿一点,但是,一件事情突然打破了她的做法。那一次,她出去觅食,蓝灿可能是受基因遗传的问题,突然向哥哥金追发起攻击,金追虽然是哥哥,但是在金蔷薇的哺育下,蓝灿比哥哥更强壮,上一次的故事再一次发生,金蔷薇又救了金追一命,并从此公平喂养,后来,金蔷薇采取三种方案来消除兄弟俩之间的“深仇”,并得到了一些效果。接着是一场暴风雨,两人被逼无奈,为了生存,只能互帮互助,又过了一些时日,两只鹰都到了飞行的时候了,他们学会飞之后的第一场狩猎目标就是一条退了几次皮的双尾蝮蛇,两兄弟的完美配合让蛇没有一点还手的机会,首战告捷,而金蔷薇也开创了一个奇迹。

第五个小故事就是兵猴传奇了,讲了一个兵猴为了整个猴群,不顾自己安危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以一位老人的口吻诉说,十分感人,故事是这样的:傣族人们用一种大陷阱来捕捉象,一次,有一位傣族老猎人和一只有孕在身的马鹿误入进了捕象陷阱里,而就在这不幸的时候,又有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陷阱中有一只老豹子,而老人的短刀也丢了,手无寸铁,豹子当让不会知道不攻击手无寸铁的人这个美德,就在这关键的生死存亡的时刻母鹿为了生存竟让通了灵性,给老猎人这个马鹿克星跪了下来,猎人也起了善心,与豹子厮杀起来,最后,与马鹿一起致豹子于死地,而母鹿也产下了一只小鹿,然而,老猎人偶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一棵三叶藤,无奈,老猎人踮起脚尖距离三叶藤还有一米的距离,够不到,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母鹿站在三叶藤下面,呦呦的呼唤着老猎人,老猎人踩在马鹿的背上,才爬出了陷阱,并把小鹿养成了大鹿,给它取名为“召光”即“鹿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以及动物之间的亲密感情,知道了动物也是值得尊重的道理。

兵猴读后感(篇三)

《兵猴》让我感触最深!正如沈石溪先生说的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所以具有一定的阅读价值,富有一定的哲理!

小说的开头介绍了整个金丝猴群体系,极像以前的封建社会。从年轻猴生性好动,喜欢热闹,对任何异常动静都有抑制不住的好奇心说明动物也像人呀!有着人类一样的喜怒哀乐!接着介绍了大白牙,因为它的牙齿洁白而锋利,因为它在多朗猴群的入侵攻击下的勇一猛表现,故而被猴王封为兵猴,即最勇敢善战的猴也!负责保卫猴群的安全!

到了晚上,萨满猴群一个个来到高黎贡山,但山顶的绿头乌雕却阻止了猴群向上的步伐,也在猴群的头顶上遮了一层死亡的阴霾。而大白牙在蓝蝴蝶的鼓励下敢于挑战乌雕!正可谓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有无缘无故的爱,因为它是兵猴,它爱着它的集体,爱着蓝蝴蝶,它骄傲,有自尊!所以它带着使命,和乌雕同归于尽!这只普通的猴子有着不平凡的勇气!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扫除了猴群头上的一层阴霾!这些难道不是有着正义的人类的写照吗?

沈石溪先生说的真好:色彩斑斓的动物世界,也展现了错综复杂的人类关系。热爱集体,热爱同伴的大白牙,最后为了猴群奉献了自己的生命,真可谓舍己为人!唯有懂得爱的人才会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真是令人赞叹的动物传奇,可歌可泣的生态赞歌!

想想自己,有时为了一些小事就会和同学发生争执,有时不能为集体着想以后,我要学习大白牙舍己为人的精神,多为他人着想,多为集体考虑!希望世界上有越来越多的大白牙!

兵猴读后感(篇四)

勇敢顽强的精神,创造生命的奇迹

——读《兵猴》有感

在读完沈石溪写的《兵猴》后,我觉得主人公大白牙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它出生的时候不同凡响,死了也重于泰山。在大白牙刚刚断奶时,它的妈妈便被一只金猫给叼走了。没了妈妈的大白牙,过起了强盗的生活。它曾因抓伤过王子,却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中立了功;也曾受过其它猴子的打骂,在悲惨的童年中,它锻炼了自己的筋骨。

有一天,突然飞来了一只专吃猴子的绿头乌雕。这只雕越来越频繁的捕食萨蛮猴群。迫不得已,猴王金氅只好让兵猴大白牙去进攻绿头乌雕的两个小宝宝。在任务完成后,绿头乌雕突然回来了!它本能地想逃跑,却发现猴王出卖了它!在它绝望时,却看见王后蓝蝴蝶在看着它!它立刻扑向绿头乌雕,最终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深有感触。大白牙没有爸爸,又失去了妈妈,只靠自己,度过了不堪回首的童年;而我们,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即将度过美好的童年。但大白牙,凭着自己的实力,成了猴群里死得最惨烈、贡献最大的兵猴;可看看我们,自己为父母做了一件小事就得意忘形。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和大白牙的生活相距甚远,它的种种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除了当强盗),难道不是吗?我相信,同学们读了这本书之后,肯定会被大白牙感动的。所以,让我们克服困难,奋勇直前吧!

兵猴读后感(篇五)

妈妈从电脑里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作品,其中一本《兵猴传奇》让我看了爱不释手。

这本书分为几个小章节,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仇恨》等。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梅里山鹰》。它主要写了金蔷薇和它的儿子金追和蓝灿之间和经历。哥哥金追和弟弟蓝灿从出生开始为了夺取母亲的爱互相伤害母亲金蔷薇为了俩兄弟能和睦相处费劲心思,终于在一次与双尾蝮蛇的争斗中,俩兄弟齐心协力终于收为囊中之物。成为了一家三口的丰盛晚餐,也让母亲付出的巨大心血终于有了可喜的回报。

这篇,《梅里山鹰》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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