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02 03:05:05 阅读数量:

经受生死考验 读《热爱生命》有感(精选范文)

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读后感简单的说,就是看完书之后的感触写下来的文章。写好读后感,让阅读更有意义。大家一般写的读后感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热爱生命》(精选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杰克·伦敦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贯穿其作品的则是伦敦对生命的永恒的热爱以及对生命意义的无尽的探索与追求。正如高尔基所说”杰克伦敦善于刻画有毅力的人”。《热爱生命》就是杰克伦敦的著作之一.

在这本著作中,写了一名淘金者被同伴抛弃后,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荒野中,面临着场场生死危机,接受着种种生死考验,最终战胜艰险获救的故事。书中的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活着才是痛苦。”也许一个人的一生将面临很多悲苦,得不到之苦,已失去之苦,名落孙山、壮志难酬;食不果腹、疾病缠身。是的,人生皆苦,但是呢?你会如何面对?是就此消沉还是重振旗鼓?有个词语叫“苦尽甘来。”前人用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不经历痛彻心肺的苦,如何品尝来之不易的甜?冬天,这名淘金者拖着受伤的双腿,艰难地走在雪地,一阵阵狂风卷着雪花向他吹来,就在他最虚弱的时候,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病狼一直尾随着他,淘金者不甘被一只病狼吃掉,与病狼勇猛的搏斗,对死亡的恐惧激发了他的潜能,最终战胜了病狼,喝下了狼血,终于坚持到被救。这就像是漫漫人生旅途中无处不在的陷阱,在你偶尔的失利时,是放松警惕,松懈下来?还是严加防范,再接再厉?淘金者选择了前者,你呢?

这是一个坚强,而又有尊严的的淘金者。淘金者在看到比尔的尸体后,没有捡走比尔装金子的袋子,他不想在死人身上发财,在没有任何食物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吃比尔的肉,喝比尔的血,因为他不想侮辱他的兄弟。一个人一定要有信仰,而故事的淘金者同样也很有信仰。在被比尔抛弃后,淘金者却依然坚信他的好兄弟会在不远处等着他。在这种悲壮的背景中,杰克伦敦将人们最好的一面显示得淋漓尽致,也许绝境真的是人类最好的镜子。人生就像了一场艰难的旅程,时而一帆风顺,时而挫折连连。你度过了挫折,也许就会是永远的一帆风顺,反之亦然。

人的生命是多么脆弱,随时都有可能化为乌有,当然它也可能非常强大,强大到整个世界都只是它的陪衬。一个人想死很简单,一把刀,一瓶药,或者是一把枪,如果你死去了,生命的意义又何在,创造你的意义又何在。“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我选择遭遇困难时,坚强面对。

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深刻的启示:一个人想要成功,就要和前进道路上的所有艰难险阻进行生死搏斗,在困境中的主人公也想过死,但他不甘心,不甘心被一只快要病死的狼给吃了,不甘心,不甘心,内心充满着不甘心,最终激发出了他的斗志,最终活了下来。凤凰浴火才能涅槃,人生亦如此。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让我们读书吧,让阳光照耀我们,让清风轻拂我们,让我们的生命散发出无限的七彩光芒,照亮自己,照亮别人,让我们的生命充满意义!

【第2篇】

我在杰克伦敦的笔下,读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淘金者,在穿过一片荒漠时,扭伤了脚踝,被他的同伴比尔,抛弃在了这森林中,四周是危险的天网,突破它们才能得救。他为了活下来,别无选择,只能带着受伤的脚踝,沉重的行囊,忍着剧烈的疼痛,步履蹒跚翻山越岭,而命运往往又是这样的捉弄人----他为了那可笑的金子,竟吃光了所有食物,脚掌又因长途跋涉而磨出了血,有的仅仅是一袋沉重而累赘的金子。在饥饿与疼痛的双重考验下,他选择了坚持原则,带着伤,拖着血,忍着饥,翻过一座又一座小山,穿过一片又一片丛林,一路行来,有风有雨有雪,惨境中就连太阳也被乌云遮住,照射不到大地。终于一艘捕鲸船的轮廓出现在了他的眼前,生的曙光就在前方,可偏偏就是这个时候,一只病狼出现了,就这样,一场残酷的生存悲剧上深了,一人一狼,两个为了填饱肚子的病体,在荒野上追逐着对方的生命,与狼的拼搏中,他胜利了,同时他也耗尽了力气,只能爬着前进……之前扔下他的比尔,战胜不了被狼吞噬的命运,金子最终还是落到生命力超强的人手中,但这些身外之物又何足持齿?当被救起时,他失云了意识,只有生命里潜藏的意志力,让他拖着自己的身躯,极其缓慢地移动,也下是因为此,才让他获救。

重温这篇故事,心中不禁出现一个大问号,是什么让主人公在弹尽粮绝时,在身伤友弃时,在极端环境下生存了下来?是勇气,是毅力,也是理智,更是对生命听渴望所迸发出的力量。面对艰难,他有过放弃、犹疑,但潜藏在深处的生命的力量告诉了他,活着才有生的希望……正如书中说的“只要他体内垂危的生命火花开始闪动,然后他微弱地燃烧起来,他就会慢慢地向前走,他已经成为不再像一个人那样努力地抗争了,那是他体内的生命力,不情愿死亡,在驱赶他一直向前。”

对生的渴望所迸发出的生命的力量,是一个人最强大的力量,可以让人无坚不摧,无孔不入,对生的渴望,不仅仅是人的本能,更是世间万物的本能,为了生存,骆驼刺不得不扎根于地底几十米去汲取水份;为了生存,老鹰不得不经历痛苦的重生,再次称霸蓝天;为了生存,蜜蜂不得不放弃尾刺,来保护全巢的安全……

文章的标题《热爱生命》已不再是一个苍白无力的口号,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呼唤。“失去一切,仍有所坚持----我们活下来,经历了命运的抛掷,这就是人生最丰富的恩赐,即使全部赌注已随风飘逝,可我们仍不放弃对生的渴望,因为我们----热爱生命……”

【第3篇】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猎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书中一个画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面对着同伴死去后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却选择了丢弃它。是啊,虽然这袋金子可能价值不菲,但对于生存来说,它只是一堆烂石头。同时,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为破产而自杀的一些商人,他们的确失去了金钱,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那生命难道只值区区几十、几百万?没有生命,其他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第4篇】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第5篇】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是啊,尽管那个淘金者在遇到这样的苦难后,只怀有一丝希望,但在这样的逆境中,那一丝希望如火焰般璀璨、珍贵。比起他来,在同学面前身为“女强人”的我,也显得那么脆弱。在我上幼儿园时,我一直是很文静的,从来没有磕过。但在我即将成为一名小学生时,我磕了一跤。由于失诊,我的右胳膊在两年后被查出“陈旧性孟氏骨折”,我做了三次手术:第一次,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手术后,我被迫插上了氧气管,身边还有一个测试心率的机器,我一晚都被疼痛折磨着没睡,眼泪有时也不自主的落下;第二次,我的手术成功了,在之前,医生曾告诉母亲,我的手术有可能无法成功,我偷听了他们的对话,用眼泪发泄除了我对死亡的畏惧;第三次,我在手术时由于是半麻,我听到医生说“刀”、“针”时,心里总会有一丝丝恐惧。

人在逆境时,恐惧总会出现,坚强,亦是如此。

更多读后感800字延伸读

热爱生命读后感 800字


热爱生命读后感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奥德赛的悲惨人生

——读《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有感

《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生死场》(精选)


《生死场》读后感900字读完整本书,尤其是其中呼兰河传这一部分时,忽然发现原来是老早就与作家萧红见过面的,呼兰河传中的几章选入过我们的课文,至于是哪一年级,不记得了。首先不得不说不愧是鲁迅先生的门徒,萧红笔下透着的也是那冷眼观世界的文风。记得第一章是王阿嫂之死,形容最贴切的一段说,王阿嫂和那些妇女们向麦苗一样,风一到伏下去了,地主一走,又直起头聊起来了。王阿嫂总归是死了,但也只是生死场里不起眼的一例而已,这样的死亡司空见惯,萧红看似平淡的描述里似乎要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再接着是看风筝,刘成仍是这大生死场里的一位过客,他死了,却是为了革命而死,“我”是在看风筝的路上看到他的,亦如我在牛车上听闻那赶车人和路人的辛酸,我不是讲述者,“我”也和你们一样,是位看客,也同我们一样冷漠和后知后觉。在接着是主篇生死场,这回是一个大的村庄的生死,三户人不同的辛酸和生死印证了生死场这三个字,孩子一个个生着,大人怀着各自的苦难和不幸死着,谁都不记得谁,谁都那么渺小,生着有其欢乐和苦难在前方,而死者也不是永久的解脱,他们还在东桥下呐喊哭泣,似乎永久得不到安宁。“我”有二伯死了,歪脖子磨倌的老婆死了,团圆媳妇也死了,每分每刻都有人死,而“我”只是他们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悲亦不喜,这大的生死场,他带走了“我”可爱的祖父,可恨的祖母,然而“我”只是看着。团圆媳妇死的那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开头我还骂着那胡老太太的假仁慈,后来我才发现了莫大的悲,不是那老太太,是所有人,是所有人的麻木和冷漠,是所有人的假仁慈害死了团圆媳妇,我和他们一样是看客,也是把她按进滚烫热水的一份子,我没有阻止,我即有份,团圆媳妇呢,她也有罪,她像是在看别人一样看自己:“看着吧,一会有人要洗澡了”,团圆媳妇眼睛大大的,笑呵呵的说(摘自原文),这是一个人人不自知的生死场,人们冷漠到连对自己都是那般冷漠,这是封建社会最大的悲。祖父理应是很善良可亲的,但他也只是说二月份要让他们搬走,哪有这样虐待孩子的;抽贴的理应是个有良知的,但他也只是受了一百吊钱走了,谁来救团圆媳妇呢,连团圆媳妇自己都不想救自己。打梆子的人还在彻夜的打着梆子,“我”有二伯还在叫嚷着上吊,他是怕死的吗,不是吧,不是吗?“我”只是客观的存在和记录者,“我”不说对错,亦如我们一样叹着可悲却也只是叹着。

读《鱼鹰》有感(精选范文)


在小学,我曾读过几篇曹文轩先生的文学作品,记得有《细米》、《草房子》、《青铜葵花》等等等等。它们吸引我的绝非是作者华丽的语言装饰,而是那质朴却细腻的字里行间。在今年暑假,我又有幸捧起了曹文轩作家的作品选《鱼鹰》,再次领悟那有关孩童世界的喜怒哀乐。

天真活泼的皮卡、淳朴能干的锄瓜、敢于尝试的树村、有羞耻心的劫桩儿、永不放弃的麻石和森仔,还有那位爱憎分明的护秋者,足够让我进一步了解了曹文轩先生笔下的风格与特点。看似普通的记叙小说,却真的能在细节之处打动人心。其中所占篇幅最长,也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皮卡的童年了。

刚过半岁的皮卡,被父母送到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爷爷、奶奶、大姑、二姑、三姑、四姑对皮卡都是无微不至地关爱。在油麻地,皮卡度过了自己最自由,最闲适的童年时光:看云彩、大声尖叫、收集蜻蜓……合上书本,我都会对刚才的情节意犹未尽。皮卡在五岁那年回到了北京,开始了新的家庭生活。只不过,他还是家中的活跃分子罢了,即使有时也会引起爸爸的愤怒,但仍然更改不了什么,因为他是皮卡。

作品《古堡》是所占篇幅最少的一篇,但同样让我记忆犹新。麻石和森仔爬上高山,探寻那心怀七年的神秘古堡。登上山后,饥饿、干渴、炎热是他们怎么也卸不下的包袱。有时,冷眼相待的他们会因困难而互相推卸责任,以拳相待,但不一会儿就会和好如初,因为他们都有共同的梦想。

……

曹文轩先生笔下的童年都是丰富无穷的。哪怕会有大人们的约束与管教,哪怕有时不经意间一个动作就会闯祸,无论怎样,它们都是丰富无穷的。儿童的世界,乐无边界。这时,我又不得不敬佩曹文轩先生的作品极强的感染力,他,就是一个对生活有足够细致和热爱,对童年有满带留念之情的人。

到这里,不禁勾起了我对童年的记忆。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那样,每件快乐的事都好像经历于昨天,无法忘记。和书中的小伙伴们不一样,我的童年没有渔歌、麦田、蛐蛐的环绕,取代的是朗朗上口的儿歌、有趣的玩具、诙谐的动画片和我所热爱的汽车。我喜欢坐在凉爽的地面上,听着儿歌的播放或是动画片里的经典台词,手上拿着玩具汽车,让它们自由滑行……随着年龄的变化,我开始接受教育,学会礼仪,了解知识,感悟道理……就是这样,时间过得飞快,童年已经成为了我的回忆。时不时回忆回忆自己的童年,也是一种乐事。

此刻,《鱼鹰》这本书不再像是一本普通的小说集,它已经变为唤起我对童年记忆的一把钥匙。品读完小说的最后一页,脸上还能洋溢着笑意,这就是童年的心声吧。这一切,来源于曹文轩,更来自于童年。

读《长征》有感(精选范文)


书是良师,能教导我们健康成长。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读后感,其实可以说是读书笔记或者观后感,写自己的感想体会,写读后感可以分享自己的看法,从中带来思考。关于读后感我们应该怎么样动笔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读《长征》有感(精选范文)”,仅供您参考。

翻开这本著作,是历史课以后。刚刚学完长征,心里带着崇敬和感动看了这本书。

由于博古和李德的错误指挥,长征就在这种背景下开始了。四渡赤水河,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突围敌人的包围圈,用着简陋的装备,在艰难的旅途中,长驱两万五千里,完成了世界震撼的浩荡史诗!

虽然学过这方面历史知识,但是《长征》给了我更大的震撼,更为具体的再现了长征的每一个细节。这一段的峥嵘岁月,它带来的伟大意义,他给我们后人的激励,都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里。雄关漫道真如铁,红军一共爬过18座山脉,渡过24条河流,经过14个省份,占领过62座大小城市,突破10个地方军阀的包围,打败敌人派来的中央部队。它们用坚强的意志,严明的纪律,坚定的信念和顾全大局的胸襟带来了长征的胜利,粉碎了国民党消灭红军企图,保存了基干力量,使中国革命转危为安了。

对于红军来说,长征一定是一段难捱的离骚,但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的命运化难捱为动力,舍弃了尘世的情感,用无怨无悔的气概,奋不顾身的勇气,为理想而奋斗的信念为新中国谱写了最壮美的乐章,它响彻了每个中国人心灵的最深处!

回眸历史不仅仅是为了歌颂历史,更为了从历史中找到更高洁的灵魂,从历史的背影中找到它留给世人的一抹光亮。看完长征,有人哭的梨花带雨,有人会沉思半天。这是长征的力量,人们可以为它不朽的精神感动落泪,愿意因它开始思量现状。是啊,长征带给我们荡气回肠的震撼,它告诉我们一种精神,困难面前永不低头,肯吃苦,要有奋不顾身的奉献精神,乐观的革命主义精神。

长征是一段注定被历史铭记的伟大时刻,它的精神影响了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我愿意做一个歌颂者,缅怀革命先驱,赞扬他们的品格和精神。我更愿意做一个有这样长征精神的中国少年,寻着历史背影里的光亮,走向更灿烂的明天。

孟子说“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红军吃过草根,野菜,最终不是成就了一个奇迹么?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要在生活和学习中保持这种长征精神,生活像不规则几何,我们不知道何时相交平行,我们也不是能预知未来的使者,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红军爬雪山过草地的艰难,就用这种精神激励自己吧,我们作为中国少年,一定可以像这些给了我们美好今天的英雄一样,挑战自己,勇往直前!用这份宝贵的中华之魂,洗礼自己的心灵。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我作为一个中学生,再次回眸历史,对比昨天与今天,从历史的背影里寻一抹光亮,沿着光亮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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