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读后感范文800字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8-14 21:00:18 阅读数量:

[读后感模板]优秀读后感范文(740字)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后感模板]优秀读后感范文(74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一)

有一部作品在50年代,让女性在商品经济大潮中如何保持应有的尊严和发扬自立、自强精神。她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全书塑造了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灰姑娘”式人物,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

夏洛蒂·勃朗特有着不幸的遭遇,使她最后投身于文学,高贵的灵魂在命运的拨弄下痛苦不堪。夏洛蒂在现世所受的苦难几乎达到了人们所能承受的极限,她生活过,创造过,尝尽人生的痛苦,也体验了创造一篇篇“新人生”的美好。文学是她的另一个美丽的然他向往的人生。她用坚强来走过这段人生,使她的作品也主要是描写贫苦者的孤独以及反抗和奋斗。在《简爱》女主人公简爱身上也体现反抗,奋斗,坚强的精神。她从小忍受不幸的遭遇,但她坚强不屈将悲愤转化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获得了老师和同学的理解。

然而,承认的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巨大漩涡,但是个性极强的她任保持着个人的高贵无比的尊严,她在情敌面前落落大方,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无限的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给因为她是一位仆人,而不能受到主人的尊重。也因为她的正直、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别人的鄙视,使罗切斯特十分惭愧,对她肃然起敬,并爱上了她。但简爱得知罗切斯特的前妻还活着,便离开。但最终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身边。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的面前。”其实在人与人之间的确如此,人虽然有富裕和平穷之分,但却从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能以财富、权利等物质来看待或对待别人。每个人都是在一样的起跑线,然后去为自己的人生创造出精彩。不会因为出生于名门望族而于对方。“人人平等,平等待人。”就是这样的意思……

《简爱》告诉了我们人的价值=尊严+爱,其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小说的真实性和强烈的感染力,还在于小说以浓郁抒情笔法和深刻的心理米描写,展示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经典著作,是追求自由与平等的精神资源,是昂然矗立的女权图腾柱,世界上名个国家一代代的青年,常常都从拜读它开始踏入英国乃至世界文学的欣赏园地。

我们要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要奋斗,爱拼才会赢!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二)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增长不少的知识,明白很多的道理。《笑猫日记》就是一本这样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角是一只猫,他的名字叫“笑猫”,书的资料是经过日记的形式记录了“笑猫”的心路历程。“笑猫”是一仅有思想的猫,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在《笑猫日记》中,读了一篇篇感人的故事,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最伟大的!就像“笑猫”用爱感动了凶猛的母老虎,感动了脾气暴躁的公花豹,在历尽千辛万苦后,他成功为耳聋的虎皮猫采到了兔耳朵草,却不料,蓝色的兔耳朵草又被几只兔子给吃了。笑猫一遍遍的把故事讲给虎皮猫听,虽然虎皮猫的耳朵已经聋了。这个故事感动了枯树,让枯树绽出绿芽,感动了铁树,让铁树开花,最终感动了苍天,虎皮猫的耳朵又能听到声音了!这一切,记录了笑猫为爱所做的努力,他的爱心、执着和勇敢不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吗?这一切,不正是爱的力量吗?他比天高、比海阔,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受益匪浅!书中一篇篇充满哲理的故事,涤荡着我们的心灵。我们感动、流泪、哈哈大笑、用生命中最初的思考……来感受爱!拥抱爱!

让我们都读这本书吧!用爱来感动他人,感动社会。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三)

《我是猫》讲了一只可怜的小猫,好不容易逃出了恶人的魔掌,被一位好心人收留,但却得不到其他人的喜爱,受尽了折磨,最终还是死了,不过它死后反而得到了安息。

《我是猫》不在于描写故事的情节,它更着重于刻画小说中人物的特定心理。它不是一部以单一叙述情节取胜的作品,而是将无数妙趣横生的对话连缀起来,犹如一串串珍珠。作品对于猫类习性的刻画与人类弱点的刻画并重,颇具漫画色彩,其诙谐文风能让人一气呵成地阅读完全书,书中的每一篇章都会让你发出由衷的笑声……

这部作品是以一位穷老师家的猫的视眼来观察人类的心理,这是一只聪明、有见识、有正义感的猫,还具有文人气质的猫,但它到致死也不会捕捉老鼠。

我读完《我是猫》这本著作后,懂得了小动物们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无法用我们听得懂的语言来表达,它们也有生活的权力,人类没有权利去使唤它们,更没有资格剥夺它们的生命。我还懂得了不要任意伤害一只小动物,而且不要动不动就骂它们,也不要有气就对它们撒,小动物也有尊严,更不要出了什么事都责怪它们,我们都知道动物的行为都跟主人学,主人这么做它就认为是对的,所以不让它们犯错误的最好方法就是自己树立一个好榜样。让我们一起来爱护、保护它们吧,不要让它们像这只猫一样死后才能安息。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四)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是《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一本——题目叫《幸福的鸭子》。

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一只叫“麻花儿”的鸭子。这是一只幸福的鸭子,它的幸福感主要来自于它的丰富的内心世界。它也许并不算漂亮,但它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因此它因为可爱而美丽;它的嗓子也并不好,却天生有一种歌唱生活的激情,喜欢也敢于歌唱,它的歌声中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充满着乐观豁达,所以它的歌声富有感染力;它从不对生活有太高的要求,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辛,也总能从中找到乐趣,并把幸福感传染给每一个人……

看了这本书,使我深受启发,“麻花儿”的故事里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我们对生活的态度也应该象“麻花儿”一样,要热爱生活、珍惜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东西,真诚待人。遇到挫折或不顺心时,不要只会怨天尤人,怪社会对自己不公,而应多想想我为社会做了什么、应该为社会做些什么,要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以前我总在想“幸福”到底是什么,是丰厚的物质条件、优越的生活?还是取决于拥有丰富的内心世界以及对生活的正确态度?人们总以为幸福就是拥有无数的金钱,拥有快乐的一生。但是把幸福定义为金钱的人,就会把获得更多金钱作为最高目的,考虑问题、做抉择都会首先从金钱出发。他们会为了金钱忽视自己的身体健康,忽视子女教育,会与人结怨结仇,甚至违法乱纪。有些人为财而毁了自己幸福的家庭,有些人为财而葬送了锦绣前程,有些人为财而断送了青青性命;如果把幸福定义为快乐,一切跟着快乐的感觉走,也容易遭遇类似的悲惨结局。如果把幸福定义为斗争,就会到处埋下仇恨的种子,祸患就会接踵而来。从“麻花儿”的故事里我真正懂得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对于幸福固然有有基本的要求,但后者却更为重要。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更取决于我们的内心。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并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会,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就能感受到幸福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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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有感系列]野葡萄读后感(740字)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野葡萄读后感(74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野葡萄读后感(篇一)

一颗亮晶晶的,又大又圆,薄薄的皮,包着蜜汁一样的野葡萄,像成串的红玛瑙,在我眼前晃动。不,那不是野葡萄,是白鹅女亮闪闪的大眼睛。不, 那不是他闪亮的大眼睛,那是白鹅女纯洁、善良、美丽的心。我手捧着《野葡萄》这篇动人心弦的童话故事,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白鹅女的双眼被恶毒的婶娘弄瞎后,她渴望重见光明。猛然想起传说中的野葡萄,就到深山里找野葡萄。来到一座陡峭的高山前,经历种种磨难:一只老鹰、一头 老熊、一条巨蟒,她都巧妙地躲过去了。终于踏着溪水,在半山腰找到了甜津津的野葡萄。吃了它,啊!她立刻看到了蓝蓝的天,请亮的泉水,五彩缤纷的野花

最可贵的是,她念念不忘磨坊里瞎了眼的老爷爷、吹笛子的盲艺人婶娘的瞎眼的小妹妹她编了一个篮子,采满了满满一篮的野葡萄,让失明的人吃了也能看到这美丽的世界。

读到这里,我感动极了。不禁想到:白鹅女为寻找野葡萄,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她是多么勇敢顽强;当自己重见光明后,马上想到还未见到光明的人。她 的心像金子般纯洁,像水晶般透明,不含一点杂念。我被白鹅女善良的形象深深感动。我暗下决心,做人,就像白鹅女这样的人。

野葡萄读后感(篇二)

你有听说过野葡萄可以救治眼睛吗?相信这一定只是个传说罢了。可是就算是一个传说,也是一个女孩活着的希望。

有个女孩从小失去了母亲跟着父亲生活,后来因为父亲的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女孩,女孩的父亲只能另娶他人来照顾女孩。因为自己常年在外却不成想后来娶的这位妻子对女孩并不是非常的有爱。女孩家的生活也算是富裕,放鹅种地那都是家丁做的事情。但是后母不是特别乐意,因为她想和自己的女儿来享受家中的所有财产,她便让女孩去河边放鹅。她的女儿生下来眼睛就看不见,然而女孩却长着一双闪闪的大眼睛。有一次她去河边拿鹅蛋时,看着女孩坐在树底下乘凉又想想她自己的女儿看不见越想越气便把女孩叫醒顺手抓起一把沙子,往女孩的眼睛里仍,女孩的眼睛也看不见了。看到这一切的她,终于笑了起来。女孩因为眼睛看不见了,坐在河边大声痛哭,一直在问着,为什么自己要承受这么多。

村里的人知道女孩非常的善良,便告诉女孩一个可以治好眼睛的方法,那便是上山去找那野葡萄。因此女孩带着她的鹅上山寻找野葡萄,这一路可谓是惊险无疑。女孩淌过了溪流、走过了山地、也攀爬了树木。她走过了所有,终于在一处悬崖边发现了野葡萄,他便用树藤编织篮子,用篮子去装那些野葡萄。正在下山的时候,遇到了这守山的爷爷,这位爷爷并不希望他将这些葡萄带下山去。然而最后女孩还是将爷爷说服了,她提着篮子挥挥手,向爷爷告别。

她提着篮子向山下走去,并没有将那些野葡萄通通占为己有,而是一路走一路分给需要它的人。慢慢的又走回了家,然而却接到了后母去世的消息,听村里人说,是因为后母得了一种病不治而去,妹妹独自一人承受着。后来女孩将葡萄分给了妹妹,妹妹的眼睛也看见了,妹妹曾问她:为什么之前我那般对你,你现在还要这样对她我?女孩只是淡淡的一句:毕竟我们是一家人。仅仅是这一句话,却令妹妹以另一种态度去对待她。这次她们边踏上了无止尽的旅程,她们将葡萄分给需要它的人。

也许你知道野葡萄没有什么大功能,不过只是一个传说罢了,但女孩不放弃的这种精神,是我们都值得学习的精神。

野葡萄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刚读完《流金的翅膀》这本书,里面那一篇篇精彩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感染着我。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组“穿越远古的传奇”中《野葡萄》这一故事。她是童话家葛翠琳的作品。故事讲述了一位心地善良的盲女孩,名叫白鹅女。她为追求光明,克服种种困难,去荒山寻找甘甜的野葡萄,终于历经千辛万苦,不仅使自己的眼睛复明,还帮助了更多的人看到了光明……读完之后我陷入了沉思,那位勇敢善良的主人追求光明,爱洒人间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将我翩飞的思绪带到了前几天班级发生的事情中——

前不久,学校组织了校排球队,准备参加区级竞赛,我们班的小苏同学就是排球队成员之一,为了能在比赛中发挥出更佳水平,无数个课间,常常见到她在操场上挥汗垫球的身影。可是在一次练接发球时,小苏同学一不小心把脚扭了,去医院一检查竟然是骨折。需要在家休养几天,担心功课落下的她硬是让父亲背着来上学。消息一传开,班里的几位女生就主动承担起协助小苏同学日常料理任务:中餐时,依一和咪咪同学一人拿饭,一人拿菜端上三楼,亲自送给小苏同学,而当他俩自己再返回食堂时,饭菜都凉了,可她俩却依然吃得很香;课余时,面对行动不便的小苏同学,一个小小的搀扶、一句轻轻的问候和一声暖暖的鼓励犹如屡屡春风,袅袅地飘进小苏同学的心田……看到同学之间都能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班里充满着浓浓的爱意,我的心里更是暖暖的,这就是同学间无声的挚爱,它没有母爱的伟大,没有父爱的深沉,却能触及你的心,温暖你的心。

爱,无处不在;爱,快乐不已;爱,温暖人心。

野葡萄读后感(篇四)

经典童话:野葡萄

你喜欢葡萄吗?你听过野葡萄的故事吗?

秋天里的葡萄,水灵灵的特别甜。尤其是那些紫葡萄,一颗颗亮晶晶的、又大又圆、薄薄的皮里,包着蜜一样的汁。远远地望着,像成串的紫水晶球儿。所以,乡村里的人们,夸女孩的眼睛好看的时候,都说:像葡萄珠儿一样。

人们传说着:荒山里还生长着一种野葡萄,颜色是深红的,一串串就像那红色的珍珠。这样的葡萄,可不比一般啊!瞎眼的人吃了它,就会好起来。从前有一个小姑娘,瞎了眼睛,就是吃了这种葡萄又重新看见光明的。

那是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外边有一条大河,村里的人,差不多每家都养鹅。村东头有一个李妈妈,她家养鹅的年代最久,养的鹅也最多。李妈妈夫妇俩,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小女儿。这小姑娘说来真出奇,长得像鹅毛一样白净,一对闪亮闪亮的眼睛,人人见了都说:哎呀!看她的眼睛多美呀,像荷叶上的露珠儿一样。四乡八里的人知道了,也都说:那个小村子里出了仙女了!

小姑娘越长越聪明,越美丽,刚满八岁,就到河边放鹅。她常常在水浅的地方和白鹅一起玩水,捉小鱼和虾喂给那只最小的白鹅吃。一年的工夫,那只最小的白鹅,长得比所有的鹅都大,羽毛放着光泽,美极了。她这样爱白鹅,简直不能和它们分开;那些美丽的白鹅,也亲热地跟她生活在一起。因此,村里人都喊她白鹅女。

白鹅女长到十岁,爹娘先后都死去了。狠毒的婶娘霸占了兄嫂的家,就苦待起侄女来。小姑娘白天出去放鹅,夜里就睡在河边高大的柳树下,每日里只能吃到一块冷饼子。善良的白鹅,好像知道小主人的苦楚,夜里,都把翅膀盖在她的身上,守护着她。

那最小的白鹅,把头伸在小姑娘的肩膀上,跟她更是亲密。

日子就这样过着,本来还可以将就着活下去。

野葡萄读后感(篇五)

一颗颗亮晶晶的,又大又圆,簿薄的皮,包着蜜汁一样的 野葡萄,像成串的红玛瑙,在我的眼前晃动。不,那不是野葡 萄,是白鹅女美丽的、亮闪闪的大眼睛。不,那不是她闪亮的 大眼睛,那是白鹅女纯洁、善良、美丽的心。我手捧着《野葡 萄》这篇动人心弦的童话故事,心情久久难以平静。

白鹅女美丽乌黑的双眼被恶毒的婶娘弄瞎后,她渴望重 见光明。猛然想起传说屮的野葡萄,就毅然地往深山里去寻 找野葡萄。路上遇着一条河,她逆着往上游走。来到一座陡峭的高山前,经历种种磨难:一只老鹰、一头老熊、一条巨蟒, 她都巧妙.也躲过去了。终于踏着溪水,在半山腰找到了甜腻腻、带着醉人淸香的野葡萄。吃了它,啊!她立刻看到了蓝蓝 的天,清亮的泉水,五彩缤纷的野花,枝头累累的果实……她 快乐地喝起了歌。

最可贵的是,她念念不忘磨坊里瞎眼的老爷爷、吹笛子的 肓艺人、婶娘的瞎眼的小妹妹……,她用野藤编了一个篮子, 采了满满一篮野葡萄,让瞎眼的人吃了也能看到这美丽的世 界。读到这里,我感动极了。不禁想到:白鹅女为寻找野葡萄,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她是多么勇敢顽强;当自己重见光明后,马上想到还未见到光明的盲人。她的心像金子般纯洁,像水晶般透明,不含一点杂质。我被白鹅女善良的形 象深深地感动了,我暗下决心,做人,就做像白鹅女这样的 人。

当她挎着篮子迷了路,误入山神的界地.山神喜爱她要 收为女儿,许诺把满山的稀世珍宝都传给她,奇珍异宝无法 动摇她为肓人治眼病的决心,山神怒了,用狂风把她吹到半 空中又摔下来,她毫不畏惧,也不屈服.这一切感动了山神, 送她一根仙树枝,伴她飞速回到村子里。她用野葡萄真的治 好了盲人,包括狠毒的婶娘的女儿。

这是童话故事吗?不,不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 这样的事:有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用金钱来引诱别人,用权势来威逼别人……我想:人,要有人格,像白鹅女那样,什么也 不怕,什么也不贪,心,就像那透明的野葡萄,就像白鹅女的 心那样,甜、美、纯,心甘情愿默默地为他人作奉献,奉献……

[读后感模板]红楼梦读后感优秀模板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后感模板]红楼梦读后感优秀模板》,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红楼梦读后感(篇一)

最近看87版《红楼梦》,对照着人物关系图,看看停停,停停看看,忘记衔接处又从头来过,终于是看完了。

想起班上老师带我们鉴赏“黛玉进贾府”,那恐怕算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红楼梦》了,想来当时只是在老师的断续解说里看个热闹繁华,不曾想真正去读懂它。

我喜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妹妹,“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的凤辣子,还有湘云、刘姥姥、鸳鸯……更敬重黛玉、探春一辈的脂粉英雄,大观园里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在灵魂的写意中闪闪发光。

当然,红楼梦的创作寓意远比我现在所能理解的深远得多,对于这部断臂的维纳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像作者的开篇自题“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公笔下的金玉良缘,木石前盟,离合悲欢,盛衰荣辱令读者千回百转,不知道下次再看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呢?

红楼梦读后感(篇二)

今年的寒假可真是特别,开学时间延迟了一次又一次。正闲着不知道干什么,便拿起存放在书架已久《红楼梦》。

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也有人说她写了一个凄惨的爱情故事;还有人说学习到了其中凤姐的为人处事……而我只读到了一个字“空”。

为什么说“空”呢?因为书中贾府里再多的荣华富贵,也会随着家族的没落而随风而逝,留下的只有空,空无一物。人的生命也一样,正如宝玉所想林黛玉的花容月貌,将来亦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这段话正说到我的心里去了,我也经常想这些类似的问题。

在平时生活中,我晚上辗转难眠时,往往会这样想:自己长大后会去哪?自己的东西在未来会怎么样?……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结论,那便是空!在我看来,未来是迷茫恍惚的,就连自己人生中的下一秒都不能确定。正如宇宙如此浩瀚,地球则是如此渺小,人类终有一天会灭绝,而我们几千年的文明终会因为人类的不存在而消失,人类灭绝大约一亿年,将会出现新物种,而人类的所有痕迹也会消失。即使人类通过移居他星,继续生存,但也会用完宇宙中的所有中子,继而无法生产出新的能源,人类从此灭绝。再者,人类可折跃至更高的维度的世界,但也终有灭亡一日。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一切所有概念都是虚无的,包括现在我所写的这些字!

生来贫贱贵与否,

终是虚无梦一场,

纵汝终有千万钱,

到头也是一场空!

红楼梦读后感(篇三)

人间浊世,何为正,何为邪?大奸大恶之人这世间少有,多的便是那亦正亦邪、善恶一间的平凡人类。

贾雨村在第一回出现的时候,容貌不俗,为人处世洒脱不羁,才华横溢;但又贪恋女色,思慕甄家的丫鬟,与她私下遇见时,不仅不回避,反而一直盯着她看,还“时刻将他放在心上”。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或说是“伪君子”的贾雨村,却说出了一番“宿慧”之言。

文中冷子兴告诉我们,贾宝玉抓周时“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他的“政老爹”恼道“将来酒色之徒耳”,而此时,偏贾雨村慧心一颗,赞宝玉,说“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语毕,他又细细解释:“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他曾举“尧、舜、禹、汤”等应运而生者,大赞其修治天下、清明灵秀之功绩;也曾举“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等扰乱天下者,抨击其残忍乖僻之劣行。他道:“成则王侯败则贼。”此一番大智,读来可谓是令人茅塞顿开。

可我认为,这“正邪”可不应当分得太过清楚。就拿他所提的“秦始皇”,可就不应妄下断论。公元前221年,始皇一统天下,他虽残暴,可他为统一六国,为中华民族之间文化传播,为华夏文明的传承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他为秦朝定下极严谨的律法,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开创了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制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他使秦盛极一时,在滚滚历史长河中也掩不住他所显现的光芒。我觉得,他不应只是在书中被抨击为“暴君”,不应在贾雨村的“正邪两赋论”中被当作反面例子。

当然,贾雨村能够说出他的“正邪两赋”,也再次丰富了他的形象——饱读诗书,见解独到,独具慧眼。这番见解虽然给人启示,但也值得人深思。

红楼梦读后感(篇四)

这个妹妹我似曾见过。

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那是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那是一个腐朽的封建世界,那是一个错杂的大观园,那是一段青色的岁月,那是一段灰色的过往,记得那一声这个妹妹我见过引起的那一世挥不去的情。多少人,穷尽一生,想要抵达那座繁华的红楼,我亦如此。我想走进那个爱恨交织,情意绵绵的地方;看群芳会宴,互争诗书;看黛玉对窗哀叹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想看那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爱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黛玉原是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仙草,有赤瑕宫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岁月延久。幻化人形。神瑛侍者意欲下凡历劫,仙子便也随他下了凡。他既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泪水都还给他,也算偿还的过了。那神瑛侍者便是宝玉,在宝玉看来,黛玉是他前世结下的旧盟,是他今生愿把所有情意所许之人,他从来不信什么金玉良缘,他只认木石前盟,他厌恶八股文,讨厌一切世俗,只有黛玉理解他,因为他们都是追求自由,追求纯真的人。他们不屑红尘,却只能生活在红楼之中,他们耗半世华年,想摆脱,却无能为力。

她为潇湘妃,住于潇湘馆,人说她孤傲清高,目无下尘,可真是如此吗?她只是个柔弱的女子,她双手捧起落英,指尖抚着凋零的花瓣,回想起自己悲痛的人生,泪珠滴落,和着花瓣尽是伤悲。冷月葬花魂,花魂是谁,自是黛玉,她似早已预见自己的未来,如同那满地落花,绝美却惨淡凋零试问这世间除了她,有谁会如此怜情?她不惊世,不扰人,她的世界,除了几卷诗书,便是宝玉。她这一世所求,也只是与所爱之人,相伴一生。奈何这世俗,身处这富贵堂皇之中的人,却有这般辛酸与无奈。

此阴司泉路,你寿未终,何故至此?

适闻有一故人已死,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

故人是谁?

姑苏林黛玉。

红楼梦读后感(篇五)

假期时老师留了阅读《红楼梦》的作业。要说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真得静下心来用下心来慢慢品读。本来里面的文字是就文绉绉的文言理解不好的我囫囵吞枣匆匆扫过一遍,结果懵懵懂懂的连故事人物的关系也理不清楚。只得耐下性子来看。

下面是我阅读的前三回“甄氏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贵妇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托内兄如海荐西宾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的一些感受。

红楼梦前名《石头记》原来并不是 无稽之谈,跟神话女娲补天竟还有渊源。女娲无材补天的那块石头竟然出现在宝玉出生时的嘴里。真是对应了第一回的“此回中凡用‘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在我看的相关书籍中有这样评价红楼梦的第一节的“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甄英莲——真应怜,霍启—祸起,娇杏——侥幸”为了更好的看懂剧情我还查阅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人物关系真是亲上加亲,门当户对啊。可是这在现代是罪不可赦的。

红楼梦的灵魂人物林黛玉一出场就带着一袭悲苦色彩,从小体弱多病不说,他的师傅也是个羡慕权贵,尔虞我诈的小人,就连母亲也在她年纪轻轻的时候去世了。而贾宝玉的出场也和他一生的性格与安排有很大的关系,从出生时含着的彩玉到周岁时抓的女孩子的脂粉相信都与后面的故事相呼应。

贾母史太君的出场让我首先感到她是一个心怀慈悲,处事大方善良且有权威的老人她对外甥女关怀备至对孙子宠爱有加。

泼皮辣子户王熙凤刚刚入场时就给人留下了泼辣飒爽的形象不说在众人丫头面前大声说笑,就连在老祖上面前也肆无忌惮的。

他们性格迥异,圣灵活泼。不管是老的少的这几个重要的人物在前三回中都以独特的开场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范文热搜:《匆匆那年》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范文热搜:《匆匆那年》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一】

你有深潭的眼眸,

你有固执的臂弯,

你曾是少年。

在听好妹妹乐队的《你曾是少年》。

总觉得少年是很美很美的一个名词,就如同我们的青春年华,有着任何人生阶段都无以伦比的美好。陈寻与方茴的遇见,便是在彼此人生最美好,最纯粹的年华。

果说相遇是偶然,相识是偶然中的偶然,那么相恋应该说是宿命,那相离呢?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故事这么难以释怀。看完以后,我上豆瓣一篇篇的看别人的评论,每一个人都说很真实,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青春的影子,方茴过,陈寻过,乔燃过,赵烨过,林嘉茉过,沈晓棠过

九夜茴的《匆匆那年》,其实从文笔和勾勒方面来说,都很平淡,但是刻画的是那么的真实与细致。这也让我明白了,最打动人的文字,不是要文笔有多优美,故事情节有多曲折离奇,而是要真情实感,可以让读者把自己的经历往上套,那便是一种成功。

敏感,脆弱,忧郁的方茴,遇见优秀,扎眼,阳光的陈寻。陈寻被方茴身上别致的气质吸引,而方茴在最开始,是远远的在陈寻的世界之外的,她说,有那么一种人,身上会散发光芒,在这种光芒下面会感觉温暖而舒适,但距离太近的话,就会有些刺目了。耀眼的陈寻,只会让方茴觉得自己更黑暗。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所以乔燃错过方茴,陈寻得到方茴,而方茴最后失去陈寻

陈寻与方茴在一起了,从他在黑板上偷偷写下方茴喜欢陈寻开始的筹谋,从电话那头传来是开始。方茴是逃不掉陈寻的追逐的,因为那个少年,是那么的美好。

方茴说,在一开始的时候,比起耀眼的陈寻,其实她更可能会喜欢安静的乔燃,但是陈寻长驱直入她的心,并占据的满满的,她就不能再贪心了。所以在高中毕业宴会上,乔燃要出国了,她连一个拥抱都吝于给乔燃,因为她怕这个拥抱会玷污了他与陈寻之间爱情。方茴在得知乔燃已经在国外之后,对乔燃深感愧疚,最终在空气中拥抱了他。那个时候的她,以极度虔诚的态度深爱着陈寻。

然而,流年辗转,只因年少。

我们终究输给的不是任何,而是时光。

大学后,安静,敏感的方茴终究失去了陈寻。高中局限的生活模式,再明耀的陈寻,也被掩盖于书堆中,所以陈寻与方茴始终可以在同一个世界里平行前进。但是到了大学以后,一切都变了,陈寻身上扎眼的光芒,注定了他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他平凡不了的。而方茴呢,依旧沉溺于两个人的世界,细心灌溉着他们的爱情。

想起了阿桑的《一直很安静》里的一句歌词:

我们的爱情

像你路过的风景

一直在前行

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停

方茴的敏感、脆弱、哀愁无疑是让陈寻离开的主要原因,但是我们似乎忘了,这也是陈寻一开始被方茴吸引的地方。

当初怎么赢得的他,最后也怎么的失去了他。

很多人说,方茴怎么就不与时俱进呢?但如果改变了,她就不是方茴了,就不是当初陈寻喜欢的那个样子了啊。她的懦弱,胆怯,猜疑使陈寻慢慢地走向了沈晓棠。

方茴对陈寻说过:如果那天我们分开了,你也不会后悔曾经和我好过,这就够了。

但是她做不到说的那么洒脱正如阿桑唱的那样以为自己要的是曾经,却发现爱一定要有回应。

陈寻爱上了另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笑靥如花,明媚动人,她拥有开朗的性格,爽朗的笑容,使得陈寻一步步的沦陷。她带给陈寻的快乐是方茴从未带给过的,他们有一样的兴趣爱好,所以聊起喜欢的摇滚乐时,陈寻眼里满是倾慕;她开心时不加掩饰的笑,比起方茴安静地低眉浅笑,似乎更打动他。拿吴婷婷的话来说,沈晓棠应该没有那一个男生不喜欢吧.

方茴就像是一首安静忧伤的曲子,陈寻静静的听了三年,但是他是一个摇滚迷啊!

他们分手了。一句以是开始的爱恋,在365天后,也以一句是结束。陈寻曾信誓旦旦的对着方茴说,《匆匆那年》是为你写的,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然而,流年辗转后,陈寻已经忘记了那个誓言,也忘记了婆娑月光下,回望时,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

只为你浮生的一笑误我的匆匆那年。

方茴说,他曾经那么那么的爱过她,她那么的默默无闻,可是陈寻依旧喜欢她;每天给她打电话;送她毛绒河马和写着他名字的石头;为了跟她考上同一个大学,物理最后的13分大题,硬生生的没有做。

陈寻曾经也以那么真挚的方式爱过方茴,那个时候的他所说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心实意的,他也真的觉得可以跟方茴永永远远的走下去。

太美的承认因为太年青。

一切都在那个炎热的盛夏后改变了。

沈晓棠问陈寻,有多喜欢她,他说,喜欢得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众叛亲离。但即便如此,他也还是做了那样选择。

他对方茴说,你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人。

但是方茴不想要当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她想当一辈子被他爱着,一辈子都陪在他身边的人!

方茴自虐般的爱着,分手后,她每天站在楼顶窗口望着那俩人出双入对,看那熟悉又陌生的笑容绽放在别人面前,那宠溺的笑容曾经完完全全的属于她的啊!

在得知沈晓棠与陈寻同居以后,方茴一个人在他们住的租房下待了一个晚上,看到灯灭的时候,她对陈寻所有的爱也随之熄灭了吧。

她绝然的离去,瘦削的背影预示的是一个让他们再也回不去的悲剧的上演。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只是因为她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滋味,为什么陈寻可以跟沈晓棠做,而不能跟她做?她只是不明白,怎么她就凛然的被排除在陈寻的世界之外了。

方茴问他:如果我们曾经做是不是就不会分手了,如果我们现在再做,是不是来不及了?这一刻,方茴终于知道这个人是不再爱自己了,他们已经彻彻底底的回不去了。

方茴堕胎的那天,阳光明媚。器械的冰冷同钻心的疼痛,使得眼泪模糊她的视线,在短暂的眩晕中她说她好像看见了F中的那棵树,树下几个少年笑闹着环绕在一起,其中一个笑着走向她说:先别走啊,一会我骑车送你回家!

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方茴说,如果这个孩子是你的就好了。

陈寻答,除了孩子我们什么都有了。

那是陈寻最后一次见到方茴。

2002年非典来临,每个人惊恐不已,闻风丧胆。然而当非典的势头终于被控制住的时候,方茴离开了,绝然而去了。她曾静悄悄的出现在他们四个人的生命里,一起走过一段最美的时光,最后却干净决绝的离开了,她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感伤的机会,把所以的美好与疼痛,都带到了陈寻不知道的地方。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电影里的片尾曲曾是他们最快乐时光的见证。

在方茴和林嘉茉抱头痛哭说再见后,却是再也不见。

后来,陈寻说,以前曾经天天呆在一块的同学,做同一道题,走同一段路,遇见同一个场景,但是后来大家就只剩下听说了,听说他怎么怎么样了,她又怎么怎么样了。然而方茴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人生中。看到这里,猛然地想起了刘若英的《听说》,哀伤的旋律,惆怅的歌词,刘若英完美地吟唱了爱情与光阴的无奈。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情感这东西也许会凭空而来,却不会凭空消失。如果找不到出路,也许就会困死在心底里,永世不得平静。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即使在爱情里,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但是方茴不曾后悔,即使重来一遍,她说她也是做出那样的选择。近10年过去了,她一直活在回忆里,我总觉得不是她不能走出那段伤害,而是她不愿意,她愿意带着那段刻骨铭心的爱与痛一直走下去。

记得在微信看一篇短文的时候看到过一句话走不出来就走不出来吧,因为我就喜欢那样。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谁也不能怪,因为说不上谁对谁错,但是我们就是会心疼方茴,那个傻傻地认真地爱着的女孩。

走出那个故事,似乎我们不再只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爱情里,谁对谁错,似乎真的不那么重要了。所以最后方茴和陈寻能不能够继续在一起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了。能遇见那个让你的青春闪闪发光的人,就已经是一个奇迹降临在你的身上了。起码对于我来说,方茴的青春,真的是美不胜收。

爱过一个人和与她过一辈子,是两回事。终于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说,跟你结婚的那个人,未必是你最爱的人。但你最爱的那个人肯定是一个,不管经历多少个匆匆那年,依旧在你回忆里,闪闪发光的人。

不悔当初,不枉此生。

音乐调转到林宥嘉的《心酸》

十六岁的夕阳

美得像一个遗憾

青春兵荒马乱

我们曾相爱

我曾拥有你

真叫我心酸

方茴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们在F中的操场跑步,她对张楠说,真希望就那么一圈一圈的跑下去。

我真的想过和你一起到老的,你也想过的,对不对?

心酸过后,就大步大步往前走吧,在下一个匆匆那年里,遇见那个陪你看细水长流的人。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二】

换了新工作,我反而闲了些,忙得时候不抱怨,闲也要闲的有价值,

看书看电影追电视剧,绝不说无聊。

最近一直在看小说,关于青春,关于回忆,关于最初最真的感情,那些回不去的过往,我从别人的故事中体味着。现在的我们,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来不及思考,甚至没有时间往回看。一睁眼,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年轻的人们标榜奋斗,买车买房娶老婆,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寻求立足之地;中年的人们标榜责任,赚钱养家,孩子老人一起抓;在这样的快节奏下,停下脚步冥想一会对有些人来说的确奢侈。不过对我来说,发呆的时间还是不少的。刚看完小半岛介绍的《匆匆那年》,真心觉得好。作者九夜茴,北京的80后,本人恰好也是,方茴过去的回忆让我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虽然我比方茴小几年,但没有代沟。

我们一样吃过小豆冰棍吃过雪人导弹,也吃过哈根达斯喝过JOHNNIE WALKER用过信用卡,我们穿过棉衣棉裤白球鞋,也穿过ONLY耐克阿迪,我们读过《雷锋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读过《神雕侠侣》《幻城》,我们学过唐诗宋词,也自学过三毛席慕蓉,我们看过《渴望》《我爱我家》《新白娘子传奇》,也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浪漫满屋》《越狱》,我们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也玩过PSP,我们喜欢过四大天王林志颖,也喜欢过周杰伦谢霆锋东方神起超级女生。

她所经历的青春校园生活,我一样经历过,出过板报,编过手链,送过贺卡,庆祝1997年香港回归,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我脑中一直有。青少年犯罪的探讨警示则更深刻,那时的校园环境不比现在,老师还可以随意打骂学生,学生打架更是家常便饭,见血也是窸窣平常,甚至书中李贺的死,在我的身边就有真实的一例,熟悉感一直有。这部被称为“80后的血色浪漫”,以独特的视角真实记录了80后的成长轨迹和他们富有时代感的印记,让人心酸,发人深省,令人回味。

书中有着地道地京片子,读起来很是带劲,用诙谐的语言讲述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方茴、陈寻、乔燃、赵烨、嘉末……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定格在了回不去的匆匆那年。

初恋是纯美的,那时的陈寻纵然光芒万丈,但他心中的花只为方茴绽放,篮球场上所有人的欢呼只有方茴的注视才能让他雀跃,为了能和方茴在一起,他不惜和发小翻脸;为了能和方茴念同一所大学,他放弃了一道原本可以拿分的大题,他这么努力地想要和她在一起,谁曾想年少的坚定换不来永远。

方茴爱陈寻,她的执拗,她的坚定把这份爱深入骨髓。她如此专一,甚至吝啬对乔燃的告别拥抱,可她不明白陈寻的爱何时不见了,为什么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坚守,明明说好永远,为何敌不过一瞬间。陈寻的移情别恋彻底摧毁了方茴,她近乎自虐地在伤害自己。没有陈寻,她不想过的快乐。这种失去,无异于将她的灵魂掏空。

席慕容有段话正好做这个总结:让女人念念不忘的是感情,让男人念念不忘的是感觉。感情随着时间沉淀,感觉随着时间消失。终其是不同的物种,所以——谁又能明白谁的深爱,谁又能理解谁的离开。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三】

偶然地,从学校的内网上看到这部小说的,就顺手下载到了手机里。搁置了好久,一天无聊时翻开了她,便再也不能罢手……

作为当代一部当代文学作品,她也许并不像很多名著,鸿篇巨制,波澜壮阔;然而作为一部青春文学,她已然成为80后共同记忆的代名词。她不仅仅被当做一个故事来读,更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子。书中描写了那样一群真诚的面孔他们相遇或离开,最后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有人沉默了。嘴角上的名字,转身就成为永远不被提起的回忆。在本不该经历的时候,经历了注定要经历的故事,让原本可能平静甚至平淡的人生,充分享受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匆匆那年》像一个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遥远的青春,凝视着在未知面前踌躇回应的少男少女,是不是像极了曾经的你、我、他。

方茴,遗落在春天的侧影。可能看过这部书的人大多数都会为方茴的爱而心疼,而落泪。心疼她被陈寻欺骗后的心酸,心疼她被陈寻抛弃时的决然,心疼她在陈寻离开后的偏执。世上本就不乏方茴,甚至比方茴还要可怜的女孩。因为说到底,她是个傻女孩。面对爱情,有的她,在失恋之后苦苦哀求;有的她,折磨自己以换来他的同情;有的她,放低连自己屈就他;有的她,甚至拿生命当筹码……失去了爱的信仰,大多数女孩也曾如方茴般溃不成军。我想不管你现在恋爱与否,女孩们,总是会傻过一次,才会丢掉少女的爱情幻想,蜕变出女性睿智成熟的一面。

陈寻,那个寻不回的白衣少年。我想在每个人经历过的青葱岁月里,都曾有这样一个光辉少年吧。他们不一定如流星花园里的道明寺,但却一定是真实存在的。成绩不错,体育很好,家境良好,风度翩跹……从来都不缺乏喜欢的他,也一样会去喜欢别人。总是会有人为方茴不平,而记恨陈寻。在我看来,陈寻最真最纯的感情一定是给了方茴的。塞在笔袋里的纸,写在黑板上的字,高考放弃的题目,都是认真到极致的喜欢。而后的背叛虽然残忍,却也不能否认曾经的用心。只是光阴太过残酷,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依然站在原地,而你却不见了。

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一开始就那么明显地存在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知道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互相妥协着,以至于到互相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注定的渐行渐远。

还有乔燃,那个温柔沉静的少年。《一朵丁香花》的故事,像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暗恋一样,单纯的情思弥漫过每一个校园,她静静地发芽、静静地生根、再静静地枯萎。也许很多话,一直到最后也没被发觉。乔燃在方茴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人比方茴更清楚。方茴在乔燃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什么比之更刺骨吧。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去确定过什么,等到可以确定的时候,彼此早已悄然远行了。

更有如花一般的嘉茉……高中的时候,嘉茉喜欢苏凯,苏凯喜欢郑雪;到后来,嘉茉喜欢陈寻,陈寻喜欢沈晓棠。明艳聪慧如她,并不缺乏追求者,却偏偏选择了这样的爱。而面对方茴,残忍是真的,但也合情合理吧,年少时的喜欢本就毫无来由。我想对方茴来说,怨恨也好,释怀也罢,匆匆那年早已融化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故事里一半绚烂一半寂寞的就是赵烨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吵着嚷着要干嘛,总是没心没肺的开着玩笑,总是他先站出来,不管好事坏事。热闹得紧,整个青春都绚烂无比。然而他对嘉茉的喜欢,让我们着实看到了那粗犷背后的纤细情思。在别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候,他也是寂寞着的吧。

年少的时候,他们安逸的在一起,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可以这么一直下去,其实青春终散场,只是一直躲在不远处,安逸地不想看见它的到来。

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也老是忍不住去看见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的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一定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一定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现在。走过了高中时代,在那年毕业的暑假里,尽是伤感。我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知道曾经暗恋的那个男孩是喜欢过我的,遗憾吗?也不算是。当他变成记忆中无法泅渡的彼岸,当回忆仅仅变为回忆时,也无所谓遗憾与否。从那之后我终于肯承认,年轻时的誓言,虽然真诚却也未必长久,只因流年暗换,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终将过去,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执著着自己的梦!

像他们一样,我也曾经想把那些过去的岁月,像对待一颗颗透明却又流光溢彩的水晶珠子一样,用一根细细的线,小心地、轻轻地串起来,一生珍藏。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也让他们散落成那些花儿,空气中还有存在过的芬芳,而我们已经各自奔天涯。而那些曾经晶莹剔透的青葱岁月,那些在岁月中深深爱过也深深伤害过的人们,终于在悠悠的时光里,落地成灰。

《匆匆那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而我们的青春会有结局吗?

曾经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日子终于结束,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模糊。

当已经不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了曾经在一起朝夕相处的时间时,他们也慢慢由我生命的全部而渐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正所谓“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四】

最近又重新看了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我又在想曾经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方茴不和乔然在一起呢?如果方茴和乔然在一起了会不会结局就不一样了呢?如果我是方茴会那样执着于陈寻吗?我不知道方茴有多痛彻心扉,不知道如何可以痛到这么麻木。在叙述过去那些快乐时,没有一滴的泪水,在现实面前,总是回忆最心碎。而且总是快乐,总是回不来挥不去的快乐最心碎。

他们是如何深刻到,在伤痛没有过去,还在流血的情况下。一字一句地说出他们在一起的过去,她想起来的时候,想到青春这样一点一点像流沙消失,想到快乐的他们将来的分道扬镳。

或许这是九夜茴的一个缺憾,或许她比我更加了解她塑造的角色。或许打从心底里我就是一个脆弱的人,我宁愿不去经历那些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快乐。因为害怕伤害。

我不知道方茴想的是什么,我只是觉得,如果有个少年在我和一个男生相恋的环境下,说出了不管以前、现在、还是以后我都不希望忘记的人,是你这样的话。我会热泪盈眶,这样默默的送出一朵丁香花,我希望你快乐,我也希望你能得到幸福,或许那个送给你幸福的人不是我。

乔燃要出国的时候,他希望方茴拥抱他一下的时候。流水线条的剧情还是捉摸不透,在看之前我觉得,如果一个愿意把一朵丁香花的香气沐浴在自己身上的人,无法让自己爱上他,却连一个拥抱都无法给予。不公平,尽管方茴从来没有答应过许诺过要回抱他吧。

可是乔燃就像是慢慢融入黑夜的人,在一片伤感的乐章中离场。而且是,我们不断不断的远离才会让他无可奈何地离开自己的世界。

可是方茴流着眼泪她跑开了,乔燃在那片空地里,又是孤单一人。

后来,很久之后,方茴她对陈寻说:我觉得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乔燃,他走之前想要一个拥抱,可是我都没有给他,因为我不想玷污我和你之间的关系。

可是如果她早知道她和陈寻的结局会不会当初就不那样傻,那样执着了呢?终究是她舍不得陈寻,那样的喜欢过、那样的深爱过,直到最后她却只能选择原谅。我个人来讲比较喜欢乔然,至少这个温文儒玉的男子不会给方茴带去那么大的伤害,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这就是贴近我们而演绎他们的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五】

开始,是丹丹姐推荐我看的~是一部记录属于另一些人的青春成长小说。廖丹说她哭了,我还笑她没出息。。。。可是我看完,连哭都没有冲动了~不知道是为什么。廖丹说,咱们的青春也能写一部小说,我还接茬说要是咱们能演就好了。。。。但看完结局,我觉得还是不了,经历过的伤痛,根本没有办法再重拾!我看这部小说也是因为丹丹姐说我特适合里面的一个角色,林嘉茉~女二号,人长得漂亮,开朗。当时就是好奇这么一仙女怎么就沦为了女二号。。。。。然后我就在刚刚把这个故事看完了。

他们的高中也是我们的高中,他们是80后,咱们是90后。看完才发现,我,没有方茴过,但却林嘉茉过:没有赵烨过,也没有乔然过,但却陈寻过。。。。看着小说,刚刚还是笑着,马上又会一点都笑不出来。“当电梯门关闭的那一刻,我知道咱们都回不去了”——致咱们高考前的青春!就是这句,让我呆呆地看这屏幕楞了多时。也没有缘由,就是觉得这故事太过真实,总觉得有太多人能让我对号入座。之所以写这一篇毫无结构的文章,是因为舍不得他们的青春,放不下我们的故事!

现在想想,周遭的一切都是通过你们才联系起来的。小妍妍人缘最好,她的朋友虽说跟我也是朋友,但也不足以让我理直气壮地当她面说,那个某某某是我的朋友。孙丹,异性缘最好的那个!我就是不能像她那样跟别人相处,我也尝试过,但是很笨拙,感觉跟人之间还是很生疏。丹丹姐,虽然不是广交朋友,但是总是让人莫名的想仰视她,打心眼的把她放在更高的位置。我呢,也就只能跟你三个联系在一起了。其实我觉得自己有时怪像方茴的,我很慢热,真正能走进我的世界,和我做知心朋友的没几个。。。说得自负一点,就是门槛高着来~哈哈!有那么几个同学聚会喊我去,我都拒绝了!其实想去又不想去,去是因为我只跟你玩得好,不去也是因为只跟你玩的好!

匆匆那年,没感觉自己的的高中有着小说中的满满的青绿色,倒是多了份压抑。从初中报道就对自己说过:“从新开始”!到转学,再到上高中再到转进文科班,我貌似一直都有说:“重新开始”!不过现在,该对准大学生的我说:“重新开始”!

看完小说,才真真觉得约定不可靠,誓言太廉价,最后只剩下忘不掉也放不下,什么狗屁青春,最后不也都淡然了!最让人记忆犹新的只有那篇《一朵丁香花》。

你们也看看这部小说吧,心情很沉重地说,哭不出来了。

优秀读后感模板:《我们的节日》


为大家准备了优秀读后感模板:《我们的节日》,希望同学们的写作水平更上一层楼。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最隆重,也是最热闹的民族传统节日。按农历计算,正月初中一年级是一年中的第一天,也就是春节的开始。但是春节又不仅仅是这一天,而是由很多天组成:一般来讲从正月初中一年级开始到正月初五为止;有的地方要过到正月十五;有的地方甚至过到正月底。在这期间,有关节日的活动特别丰富!

同学们,你知道这些我从哪里摘录的吗?告诉你吧!我从妈妈给我买的书里知道的,名叫《我们的节日》里摘录的。这本书里,有传统节日和现代节日,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儿童节、建军节、教师节、妇女节它不仅有传统节日、现代节日,还有外国节日,又如:感恩节、圣诞节、狂欢节、母亲节、情人节、愚人节。它会告诉你每个节日的起源,每个节日的习俗,它也会告诉你节日的一些传说。书里,也会有一些思考题,让我们仔细地思考。

读了这本书,描写节日的知识,都牢记在我的头脑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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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优秀儿童读后感模板


为同学们搜集整理了两篇优秀儿童读后感模板,供大家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1)班叶镇杰

我读了《阿基米德的智慧》故事。是讲阿基米德怎样算出皇冠的体积,还有算出皇是用纯金做的阿基米德在平时生活中都可领悟到一些细微的事情。他的智慧令人叫绝。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智慧的力量是多么巨大呀!而只要用心学习和善于观察思索的人,才能拥有智慧。

《太阳与鸡的故事》有感

这故事是讲在很久以前,因为没有钟表,人们都不知道时间。常常误了春播秋收的在好季节。太阳神急了,把各动物都召集选出一个勤快的动物在黎明时把人们叫醒,动物们都争先恐后要担当工作。到了第二天的黎明所有的动物都在睡大觉,只有公鸡站在田野上高声呼叫。太阳神就对公鸡说:从今以后,清晨唤醒人们的工作就交给你了。

从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要想有一个美好的人生和生活,就应该像公鸡那样勤奋,每天迎接新升朝阳,去开创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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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书籍里蕴含的道理是教人受益终身的。小学生属于学习的最佳时期,多读读课外书籍是不错的。培养小学生的阅读习惯,有助于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在阅读书籍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那么,小学生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推荐】精卫填海读后感优秀模板》,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卫填海读后感(篇一)

古代神话《 精卫填海 》中说道,炎帝的小女儿女娃游东海溺死后,为了报仇,便化做精卫鸟,“常衔西山之山石,以堙于东海”。后来,一只海燕飞过东海时无意间看见了精卫,他为她的行为感到困惑不解,但了解了事情的起因之后,海燕为精卫大无畏的精神所打动,就与其结成了夫妻,生出许多小鸟,雌的像精卫,雄的像海燕。小精卫和她们的妈妈一样,也去衔石填海。直到今天,她们还在做着这种工作。

乍看这个故事时,我觉得精卫之所以有这一举动在于,她痛恨大海的无情,夺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一心要报仇雪恨,精卫完全是在为自己做这件事情。后来又细细想想,精卫能够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乃至自己的子子辈辈都肩负着“填海”这一使命,是为了防止有更多无辜的生命葬身其中,她要用自己的力量来征服自然,改变自然。正因为有这善良的愿望和宏伟的志向,精卫和她的孩子们才能够意志坚决,锲而不舍地进行着,虽然前路坎坷艰难,但只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意志就一定能成功。

看完后,我被精卫这种精神所震撼。它告诉我们,人只要怀有愿望和志向,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永不放弃,相信会有成功的一天。

精卫填海读后感(篇二)

传说中国古代的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叫女娃。一天,她驾着父亲给她的小船想度过东海。东海多么宽阔啊,一眼望不到边。可女娃下定决心一定要到东海的另一边去看一看。别看女娃是个小女孩,可很有毅力,她摇着小船已经过了大半个东海了。恼羞成怒的东海不允许一个小丫头穿越自己,就掀起了狂风大浪,把女娃的小船打翻了,无情的蒋女娃埋入了海底。就在东海得意洋洋的时候,一只头上长着花纹、有着白色大嘴和红三色爪子的海鸟突然从海里冲了出来。这是女娃不屈的灵魂啊,她变成了精卫鸟。精卫鸟痛恨东海的狂妄,决心要把东海填平。精卫鸟每天都要到西山去衔树枝,在扔进东海,想把东海填平。而他的后代也一直坚持着这个信念。

能拥有持之以恒的决心是多么可贵啊!

精卫填海读后感(篇三)

今日,我在家读神话故事的时候,读到了精卫填海这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太阳神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女娃,是太阳神炎帝最喜爱的一个女儿。

有一天,女娃驾着小船,去东海玩。突然打来一个波浪,把小船打翻,女娃溺水而死,永远回不来了。太阳神炎帝很想念自身的小女儿,但却不能用自身的光和热使她的女儿死而复生,只好独自伤心。

女娲不甘心自身的死,他的灵魂化作了一只小鸟,名叫精卫。精卫长着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大小有点像乌鸦。精卫常常到西山衔一粒石子或者一根树干,去填平东海。

大海说:“小鸟儿,你为什么这么恨我呢?”

因为你当年夺去了我年轻的生命。精卫回答。

精卫成年累月的工作,到了后来精卫和海燕结成了夫妻,生了许多小鸟,小精卫和他们的爸爸妈妈们一直工作到现在,人们很同情精卫,也很钦佩精卫,把它叫做“冤禽”等……还在东海边上立上了个古迹。

我非常钦佩精卫,我们要向他学习。

精卫填海读后感(篇四)

今天早上,我在大语文书上读到了精卫填海的这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太阳神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女娃,是他最钟爱的女儿。有一次,女娃驾着小船到东海去游玩,不料起了风浪,把小船打翻,女娃就淹死了。女娃永远也回不来了。太阳神炎帝还在想着女娃,但是却不能用自己的光和热让女儿死而复生,只好独自伤心罢了。

女娃不甘心自己的死,她的灵魂化作了一只小鸟,名叫“精卫”。精卫长着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大小有点像乌鸦,住在北边的发鸠山上,她恨无情的大海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因此,她常常衔一个小石子,或衔一根树枝,展翅高飞,一直飞到东海,她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把石子投到大海里去,想把大海填平。

大海露出凶恶的牙齿,咆哮着说:“小鸟儿,算了吧,你这工作干上一千年,一万年你也填不平大海的。”

精卫在高空答复大海:“哪怕是填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就算是到宇宙的尽头,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

“你为什么这么恨我呢?”

“因为你夺去了我年轻的生命,如果我不把你填平,你将来也会夺去许多无辜的生命。我要永无休止的干下去,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填成平地。

精卫飞翔着,鸣叫着,离开大海,又飞回山里衔了一些小石子,或者一根树枝。然后又飞到大海,去填平大海。过了不久,精卫和海燕结成了夫妻,海燕生出一些小鸟们。雌的像海燕,雄的像精卫。海燕和小海燕还有精卫和小精卫,他们一起干,直到把大海填完。

人们同情精卫,钦佩精卫,给她起名叫“鸳鸯”……

我很同情精卫,像这样永不放弃的人,一定能成功!

精卫填海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中国寓言故事》,其中有一篇《精卫填海》,我很喜欢。

太阳神炎帝的女儿叫女娃,她很喜欢大海,但还是被残酷无情的大海淹死了。她的灵魂变成了一只小鸟叫精卫,精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衔小树枝和小石头填海,却被人嘲笑。但她毫不在意,最终感动了大海,大海从此变得风平浪静。

这个故事使我想到了我平时不管干什么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最后我还是什么也没结果。读完这个故事启发了我们不管做任何事情,我们都要以一种坚毅不拔,不畏艰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如果我们都像精卫填海一样怎能不成功呢?

最新精选:《目送》读后感优秀模板530字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最新精选:《目送》读后感优秀模板53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目送》读后感(篇一)

目送,是为了再次聚首

最开始,先回忆一番。

第一次闻及龙应台这三个字是在高三的某个课间,隔壁桌的同学说了一句龙应台的格言,而我却哑然不知这位华人世界里颇有影响力的一支笔,深感惭愧。

看的第一本龙应台的书正是《目送》,现在还在当当的销售榜上,书是从小伙伴那里借来的,在某个暑假里看完,当时的情感至今仍有几分印象。书中谈到死亡,衰老和孤独,触及脆弱的敏感神经,几次尴尬落泪。还记得是在家里的客厅沙发上,蜷缩着身子,看得入情入味,在母亲走出厨房门的时候,假装无意地抹去眼泪。当时读到的正是作者对其母亲的描写,平平淡淡的文字中却有着一股让人心生悲伤的强烈情绪。

给文字赋予情感,它就是拥有了灵魂的存在。

再一次接触龙应台这三个字,是在读书会员的书单上,于是我便再一次重拾目送,决定细细品味一番。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我们都到了独当一面的时候了吧,小时候渴望长大,觉得长大就有了自由,却不知越是长大,越会被现实圈住。成长的自由是相对的,大手拉小手已经成为模糊的记忆,一个人走,需要更多的勇气。

【人在天地之间终究是无所凭依的孤独。你真能面对生老病死,就真的明白,在这世间,没有什么可以附着依托。】

人,终究是孤独的,你会有家人,会有伴侣,会有朋友,但是更多的时候,你只有你自己。你才是你自己的全部,在这世间,所有的依附都只是暂时的,你所得到的一切都只是身外之物,你的情感和思想,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东西。

《目送》读后感【篇二】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心里是沉重的。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在书里,那位母亲轻声的呼唤——雨儿。我不停地在问自己,谁目送了我,我又目送了谁。隔着一条马路,当我回头的时候,是谁在那里,是谁在哪里轻声呼唤我。人们常常说,三生,可是真的有三生吗?如果有的话,今生的我在不停地被谁目送,来世我又会目送谁?“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真的是如此吗?许多年已过去,第一天上班的早晨,我是否也是在母亲悲伤的目送中消失在拐角处?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

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目送》读后感【篇三】

文/潘俊宏。在一个惬意的午后,我走进了龙应台的《目送》,书里每一个不同人的故事、每一个不同人的感悟,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目光看向已近黄昏的窗外,我却陷入了深深地思考中。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书里讲述的关于父女间的离别、亲人的逝去、长大成人的故事,我不禁陷入沉思:什么情形时要一个人走呢?是爸爸抱歉只能用面包车送孩子上学吗?是父亲用背影告诉孩子不必追吗?还是妈妈却永远只记得当年的女儿呢?

人啊,永远是孤独的。人的一生中总会遭遇很多,我们会面临生死离别,在漫长的成长道路上,我们要学会一个人走。

回忆翻到青涩的小学时光,依稀记得被撕坏的日记本,被翻乱的书包,风把书页吹得沙沙作响,它们跳跃着好像在开着玩笑。妈妈依旧只关心我的学校犯的错误,那时没有人知道我怎么想,没有人知道我有多难过。我内心的呐喊是:一点儿也不想长大,想要一切都如意,没有难题和烦心事,想要妈妈温柔的安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上天像作弄一般,硬是和我反着来。老师的有色眼镜、与同学相处的不愉快,一时之间都让我束手无策。还记得妈妈当时耐心地开导我:“要学着长大,即使不喜欢也要学会面对,成长这条路只能靠你自己走。”

学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离别,学会如何为人处世,学会冷静面对每一件事情,学会受到委屈勉励自己,也许在安静的夜晚会流泪,但在一个人的道路上一定会越挫越勇。挫折,困难,总有不能与朋友分享的东西,只能靠自己。

不仅仅是成长,人生这条路也是要自己走。即使是全世界都在对立面,所有的不平等和委屈都对着你,你只有一个人,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读后感(篇四)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人生总是在不断的相遇,又离别,就像是一辆不断前行的列车,每到一站,有人上车,就会有人下车。小时候的玩伴,上学时的同学,工作时的同事,现在的战友,成家后的爱人和孩子,还有一直为我们付出的父母。每个人,都不能陪我们完整地走完一生。我们或许不能控制生离死别,但我们可以在有限的时光里,多一些陪伴,少一些后悔。

我们记忆中的父母总是无所不能,可是当我们忙完一年回到家,却突然发现,母亲的头发白了,眼睛也花了,父亲的臂膀不再宽广了,后背也开始佝偻了,他们已经没有力气把你像小时候一样抱起来了,你开始嫌弃他们啰嗦,思想跟不上潮流,和你没有共同话题,他们在你的面前甚至变得拘谨,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子,他们也不是你认为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了,他们,老了。

我们慢慢长大,他们在却已变老,“父母在,人生尚有来路,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有时间,多陪陪他们吧,哪怕一个电话,一封短信,陪伴他们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少,不要真的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去后悔。

《目送》读后感(篇五)

一直决心好好读书,却都因为忙于工作中的琐碎不能坚持。20xx年伊始,决心借助外力监督,让自己不好意思找理由。1月7日,收到西城团区委快递来的《目送》,打开看见外包装,就有一丝欣喜,淡绿油画封面设计,套上半透明的硫酸纸书封,忽然就那么走进自己心里了。

目录中看到三部分73篇散文,加上自序《你来看此花时》,共74篇。翻开正文,每篇中都配有相应主题的照片,感觉一下子拉近了自己和作者的距离,更难得可贵的是,很多张照片都是作者自己拍摄的作品,不由更加佩服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和行动力,想想自己在很多时候,空有想法,总不能落实,时间久了,具体的事情淡忘了,留给自己的却是越来越多的惆怅和落寞,是对自己的不争之恼,时间长了,直接影响到自我效能感的提高。如此,在这个年关前,在述职测评慰问考核等常规工作忙不开身加上民主生活会更忙死人的情况下,决心有个不一样的开始。

全书名为《目送》,开篇也是《目送》。读完,觉得这篇所述是全书灵魂,像一根线串起了全书,奠定了全书的调子。虽然,目前我还只读完了第一部分,但已经找到很多共鸣,有些是感情上的共通,如《目送》中作者与孩子一起手牵手第一次上学,那种母子之间的依恋我相信是大家共有的。而此后,孩子大了,仅剩下母亲自己的守候。也是很多家长在孩子长大些后落寞的共感。

作者最后从这些回忆起自己和父亲之间的过往及现在。进而告诉我们她的所悟,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如此,短短的一千余字,把为人父母与孩子从小到大互动的心路勾勒清晰,也把为人子女从小时与父母强烈的依恋到青少年时对父母的不屑,到自己成为父母后养儿方知父母恩的感悟写得很到位。但是,作者最让我钦佩的是,她不仅写到位了,而且悟得很透,所以她不偏执,她告诉我们,面对父母子女渐行渐远的背影,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篇六)

看完这篇,我强烈感觉到要活好当下,当父母子女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要在缘分中尽自身可以尽的职责和任务,当他们需要独立可以独立的时候,我们要能放下,明白不必追也追不上。这点,对现在孩子尚小的父母而言,尤其更为重要。

生活中,总有很多父母爱替孩子包办很多,不舍得让孩子尝试很多第一次,觉得这样才能体现父母的爱,才能让孩子留在自己身边,其实,可能适得其反,在该做什么的年纪没有能够得到相应锻炼的孩子自我效能感会较低,与周围孩子比较会让他没有自信……

如此下去,他们不仅不会感激父母对自己的“厚爱”,连与父母间正常的缘分关系恐怕也很难保持,新闻中常看到的母亲给儿子下跪,晚辈要杀长辈,虽然是极端,虽然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我想,和最初父母没有处理好与子女的关系应该是有关系的。如是,今后更要时时提醒自己,别假以“爱”的名义去包办孩子的事务,以避免自己的失落。

实用范文:《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优秀模板(6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实用范文:《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优秀模板(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在纽约的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整天衣着奇怪,游游荡荡,学校里的老师和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盼望他有一天能出人投地,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却不愿读书,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是谈女人,发酒疯,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4次被学校开除。而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和同学打架,在旅馆里和混子在一起。他曾经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但周围的一切却又让他如此的失望与无奈。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霍尔顿生活在美国的五十年代(一个相当混乱的、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的时期,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了这本小说,感触很深: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年代,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何去何从,我们的理想是否能帮助我们立足于这个社会?毫无疑问,我们应该有霍尔顿的精神让我们的理想在现实的考验下坚决地保留下来,同时为了避免产生霍尔顿的悲剧,我们要在生活中不断地锻炼自己,让自己更加强大而不是像霍尔顿一样因为讨厌身边的人和事而放纵自己,让自己颓废堕落。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二】

秋日里的阳光照射了整整一片麦田,那诺大而温饱的珠粒里隐藏孩子们的欢笑,而你——站在麦田里守望,如稻草人一般。如若得此生活,此生,你已足矣。

从星期六到星期三,你一个人在那虚情假意的城市里,竭心尽力地寻找生命的出口,可是却无功而返。为什么你不寻求他人的帮助,不,我应该说,他不知道向谁寻求帮助。

期待尚存的柔和

你以为,你以为内心足够坚强,心灵就能够敞亮;你以为下压猎人帽的前檐,就可以眼不见为净;你以为逃避别人的言语,就可以过自己的世界。不,你错了,即使这样,你依然在彷徨与苦闷中度过每一天。然而,你期待有一天这浑浑噩噩的生活会从你的世界中剔除掉,可是这根本无法实现。

于是,你拉起了旅行箱,毫不犹豫,毅然转头,半夜三更,悄无声息……

此夜的霍尔顿在等待阳光的来临,可惜连月亮也吝啬得不愿探头。一个人,一条路,随着“咕咕”的声音,他的内心却有着无比的孤寂,不知该走向何方?

用青春的刺包裹起自己

你的青春——就是怀疑、偏执、荒唐、颓废、麻痹的总和,这样的生活毫无意义可言。所以,你决定封锁自己,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逃离父母的束缚,去外面流浪——即使穷愁潦倒,他自己依然甘愿如此。

这样的霍尔顿也许是叛逆的,但是他对修女的慷慨捐款,对妹妹菲比的爱护却是最朴实和最真诚的。只是面对外界的虚伪和欺骗,用青春的一种叛逆的、任性的方式埋藏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他不愿受到伤害,更不愿伤害别人,故一直被别人伤害。他用一种胆小怕事和不屑一视的刺包裹起自己,用嘶哑的喉咙向青春宣誓。

耳濡目染,渐行渐远

“我虽然生活在这个世界,但却不属于这个世界。”我想这就是霍尔顿想表达的,那几天的敏感生活与他的思想行为方式是那么格格不入,致使思考之后的他想去远行。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妹妹的出现,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的决定让我明白,因为家人的不舍,束缚了他的自由,我更明白是因为两个字——在乎。

如果说霍尔顿想守护麦田里的孩子,我想他最想守护的应该是他的妹妹。

品读至此,我的心里不知为何有种莫名的伤感,却无法用坚定的笔杆写下,或许是因为他的反抗,让我想到了萧红的绘影,或许是因为他的不被理解让我想到了梵·高的内心世界,或许是因为他的逃避让我想到了海伦·凯勒的直击风雨。

一切的一切,都沿着思绪奔流而来。我记得书里有那么一句话:某一类人,他们在人生中这一时期或那一时期,想要寻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

我想,霍尔顿就是这样的,他在寻找——寻找属于自己的一寸方田,守望方田里纯洁的天真。

那天,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头戴鸭舌帽,穿着风衣的高大的人,我以为那是霍尔顿。不,他不是——他应该要比霍尔顿幸福。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三】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四】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里的坏小孩,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哪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的好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的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更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上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小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出人头地,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他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还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离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的“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战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有些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五】

凡高,一个将画视为生命,甚至超过生命的人,一个真正用灵魂的色彩来绘画的人。可当他放下画笔时,却拿起枪结束了自己被人世束缚的生命。

他生命的热情,像是飞蛾扑火般的冲动,像是美人鱼起舞般陶醉。他的色彩,跳跃着疯狂迷醉的舞蹈,奔放地随意旋转着,令人目眩。又似一首激昂的舞曲,想要跳出世俗的束缚。

他桔红色的发须是张扬还是落寞,那纠结的眉头总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忧伤,他的《自画像》让人心疼;他总是充满幻想,却游走于极端,他总在绘画中与自己苦斗。他执着地爱着《向日葵》,他用抒情的笔调充分展示着那黄金般的绚丽色彩,一朵一朵绽放的花如同火焰,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爱的最强光。”

他的画面,是永不熄灭的篝火,如同那激情似火的向日葵,按捺不住内心强烈的欲望,正奋力摆脱花瓶的束缚,奔向太阳。他的感情过于炽烈,总是因现实的黑暗而绝望,他的灵魂过于纯洁,总是因世人的污浊而叹息,他对梦想过于执着,魔鬼称他为上帝,上帝叫他为孩子,人们称他为疯子。

他说:“我是以向日葵的姿态活着,而不是以束缚的姿态活着。”看凡高的画,第一眼看到的是耀眼的光华,第二眼看到的是太阳恋上雪花的矛盾,第三眼感受的则是雪花在太阳狂吻下的无奈与消亡。

画如人生。当你被那金灿灿的麦田吸引时,你可否注意到画面角落里的阴冷,是否注意到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送葬队伍?凡高的绝笔画面,仿佛就是他自我生命的写照,是他宿命的遗言。灿如黄金的麦田之上,一群乌鸦飞过,也许,他觉得自己就像那个被束缚的稻草人,希望在阳光下沐浴却又无法忍受乌鸦的啃食。他选择了简单的方式让自己解脱,谁也不知道在中弹后的几天他是怎样度过的,是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还是在等待死亡。

凡高,一个渴望自由的麦田守望者,一个天堂里的快乐狂人。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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