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鲸记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23 21:00:18 阅读数量:

【推荐】白鲸读后感汇编五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推荐】白鲸读后感汇编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白鲸读后感【篇一】

《白鲸》是19世纪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1)于1851年发表的一篇海洋题材的长篇小说,小说描述了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实为白色抹香鲸)莫比·迪克,最终与白鲸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营造了一种让人置身海上航行、随时遭遇各种危险甚至是死亡的氛围,是作者的代表作。1956年06月27日发行的电影《白鲸记》,就是改编自这篇小说。

在《白鲸》这部作品中,亚哈船长是一个行船经验十分丰富,并且敢于与世俗做斗争的船长,他有着几十年的航海经验,在他面前,无数条的鲸鱼被他高超的技术刺中,当面临危险和困难时,他仍然是勇往直前,同时,他还有着崇高的品质、有如大海一样宽阔的胸怀。所以,小说对亚哈船长的刻画,是以一个矛盾且多重的性格来进行刻画,赋予他一个模糊、复杂的形象特征,这个形象特征说明了,亚哈船长是一个美与丑、善和恶同时存在的个体,这个个体使亚哈的形象得以真实化。他一方面象征了海明威式硬汉形象,另一方面又表现了他的丑恶与龌龊,具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

白鲸读后感【篇二】

不知怎么的,最近总是喜欢看关于冒险的书籍,妹妹便跟我介绍了一本名叫《白鲸》冒险性的书籍。接下来,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部作品。

这部书的原名是《莫比迪克》(MobyDick),是美国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再距今一百多年前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不知在美国文坛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也成为世界海洋文学的代表作。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头恶名昭彰的白鲸莫比迪克经常在海上兴风作浪,因此夺取了无数捕鲸人的生命。捕鲸人都很惧怕在海上遭受到白鲸莫比迪克的猛烈袭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亚哈船长也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从此,他发誓不杀死白鲸绝不罢休。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实玛利因为缘分亚哈船长、魁魁格和斯达巴克相遇,结成好友并加入了捕白鲸莫比迪克的队伍中。通过向海洋的挑战,最终搜寻到了白鲸的踪迹,最后经过与白鲸的生死较量,裴廓德号沉入海底,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幸存

亚哈船长是裴廓德号的船长,为了追捕夺取几十格水手的白鲸,而航遍世界各海洋,是一位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独脚老人,也是因为如此,导致他的脾气变得很暴躁。他更是一位敢于挑战大自然的老人。以实玛利和船长与白鲸搏斗的青年。它本身是商船上的水手,但对捕鲸很有兴趣,于是转投入捕鲸这一行,他也是这次捕鲸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魁魁格十印第安人,是个酋长的儿子,也是掷鱼叉的好手。他机智,英勇,赢得全船人的敬重。莫比迪克就是被称为海上魔王的可怕的白鲸,他全身雪白,额头和背上满是皱纹,凶猛无比,夺取了许多水手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自己有了一个可以争取达到的目标或高度,在符合常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超越它,即使它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做到处事不惊,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们都能创造自己的奇迹。

白鲸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后让我明白了“没事别惹事”的真正含义,就是: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指一些无好处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然而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读后感【篇四】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平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白鲸读后感【篇五】

很久以前在限免里买的一本书,那时并不知道这是本名著…纯粹是被名字吸引的,之前看过两部动画《Re:从零开始的异世界》和《怪物之子》,里面的鲸鱼作为反派简直是BUG般的存在,所以对现实的原型也产生了兴趣(比较奇葩的理由…)差不多看完了才在中国日报双语新闻推出的名著排行中找到了它,被评为老外眼中“史上最难读懂的25本名著”第十名[嘿哈]难怪我说咋看的一脸懵逼觉得废话连篇,参考他人的书评后我又翻回去补读了一些章节,发现…….还是觉得废话好多,可能是我自己境界不够吧,说点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希望能给看到的人一些参考。

这本书按照类型来分析我认为很像叙事小说与百科全说的合体,如果还没读不用担心你会因为之前不了解鲸这类的专业知识而读不懂里面的内容,因为整本小说有超过一半的章节都在向我们普及各种相关知识,什么鲸的身体构成啊,怎么捕捉啊,怎么炼油啊,怎么宰杀啊,航线的地理常识啊等等,所以要是能耐心把它读完,还是能增加不少知识的,但如果你想把它当小说的话,你就会觉得作者写得太拖沓,因为书的侧重点很出人意料,并未放在与白鲸莫比迪克的搏斗上,而是大篇幅描述出海后所遇到的人和事以及作者借此引发出的思考,这其中有关于宗教的,有关于自由的,有关于追求目标的,有关于不祥预兆的等等。

我个人最喜欢的是作者描述亚哈对白鲸莫比迪克的看法,莫比迪克是导致他残疾的主犯,其强大一度让他丧失出海捕鲸的勇气。因此他将莫比迪克比作档住他向往自由的高墙,使他无法安静审视出海捕鲸的人生意义,为了尊严和解开自己的心结必须与白鲸决一死战,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种打着高尚借口的弱智行为,其实就是你被打输了你不服气一定要逞能打赢这个不可战胜的对手,这份任性和所谓对自由的向往是导致船队内乎全军覆没的主因。

当然了,如果作为小说来看我真正感兴趣的无疑是白鲸和人的搏斗,这个部分在最后两百页,然而全篇有1500页以上,只有那么一点内容我是真正感兴趣的,读起来肯定有一种好不容易等到高潮又戛然而止的遗憾感。

我曾在一个科普视频中简单接触过捕鲸历史,事实是,人类大规模残杀白鲸的时间大概约有200年,而有载的它们主动袭击人类船只的事故,几乎为零。如此的庞然大物,如果真的憎恨人类主动袭击船只的话,不用说小说中的小木艇,就算是现代的铁甲舰想对付都得费一番脑筋。白鲸就像是造物主派来的考验人类的使者,而他们的生命就是考题,他们平静地面临了那么多年的大规模残杀,基本没有想过抱负,只是在静静地等待人类的悔悟。而正如小说中与莫比迪克搏斗的描述一般,只要它在深海张开巨口,就可以把在大海中孤独漂泊的人们,扯入无尽的海底深渊。从这点精神来看,白鲸对“恕”道的理解和践行,比我们当中的许多人更为深刻。

因为据专家介绍这是一本比较难懂的名著,所以建议大家每个章节都认真读完,虽然你可能会不太喜欢作者那一言不合就要发点人生感叹的叙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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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读后感【篇一】

时间匆匆如流水,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的时候一去不返。这是我从著名的散文家朱自清写的《匆匆》得到的感受,他抓住了生活的细节描述时间的匆匆,如: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牵过去。他以细腻而独特的笔触,展示了日子在生活的不经意中来去匆匆。时间好不停留,他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拦挡不住,挽留不住,叹息也没有用,叹息本身也是浪费光阴。每当我读到“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一句让我深深的感受到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的是那么的快。

我们的成长也是如此,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成长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时间过得多快呀!眨眼间我们长大了,以前我只知道吃喝玩乐,对学习好像一点也没兴趣,上课开小差,下课了却像疯子一样乱跑,白白浪费了多少时光呀。当我学习了《匆匆》这课后,让我明白了时光一去不复返,我们不应该浪费时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过去由于某种原因浪费了时间,那么就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赢得明天。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吧!节约时间也就是使一个人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等于延长了自己的生命。

匆匆读后感(篇二)

早就听说朱自清的的散文最拿手,今日读了他的《匆匆》使我大饱“口福”,感慨万千。

人的生命好比一次旅行,人生短暂。当我们成年时,回想过去,我们是否因虚度年华而悔恨,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所以抓住少年时光勤奋学习,勇于攀登为自己的人生中增添一道永不消散的彩虹,这才是明智之举。

春夏秋冬,轮流替换。在这一替一换之间,时间从春流至到冬,每个人在这四季中间转来转去。无论我们的生命在长,对于世界来说,都是十分渺小的。只有把握住生命的人(时间就是生命),才是生活中的强者。把握住今天,才能把握住明天,不让一天在我们手中流失。一年过后,是否应想想,这一年是荒废了还是把握了。一切机会把握在我们的手中,只要你不抛弃时间,时间绝不会抛弃你。只要你合理安排时间,就可以成为时间的主人。如果你辜负了时间,时间将会使你抱憾终生。“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古今中外,多少人因浪费了时间而荒废了学业。有些同学以为放学铃声是最美好的音乐,仿佛从肩上卸下了沉重的一天。谁不知,今日一过,我们便缺少了一天!

车胤囊萤夜读,晚上,在家里挂起“萤火灯”都在读书,他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一直让后人敬仰与传颂。许多古人幼年时,家里虽然贫穷,但是仍然发奋读书。我们更应该学习他们,只要努力学,就会雨后见彩虹。

这就是我读《匆匆》一文之零星感受。

匆匆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朱自清的散文——《匆匆》,之后我便深深的自责。

多少时间过去了,我点都没有珍惜,天天都在浪费:会回家途中慢慢悠悠,玩电脑游戏,写作业时走神……我一天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好好学习,剩下的时间便白白逝去了。我现在有点讨厌钟表了,因为它把每秒都数给我,让我倍加自责。

就像文中说的那样:洗手的时候,日子从脸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如此这样,我现在就在浪费时间,无时不刻在浪费时间。

有一次,放假了,我玩电脑游戏,一不小心沉浸在了游戏的海洋里,竟然玩了四个小时。之后我就狠狠的拧了自己一下:怎么玩那么长时间,四个小时能做好多别的有意义的事,我却白白浪费了。

我们不止要珍惜时间,还要好好利用起来,做有意义的事。文中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上,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离开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句话我感触很深。

就算我们珍惜时间了,没有给世上留下什么,白走这一遭,这算什么啊。要让自己的名字流芳百世,才算没白走这一遭。首先我们要好好学习,给世上留下好的痕迹!

朱自清名声那么大,可还是觉的自己的光阴虚度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浪费时间呢?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要珍惜时间啊,时间一去不复返,并且要给世界留下好的“痕迹”,不能白白走这一遭!

匆匆读后感(篇四)

这星期是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好多同学还沉浸在春节快乐的回忆中,但是既然开学了,我们就应该调整一下,马上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去。

这不,星期四的语文课,我们学习了大散文家朱自清的一篇很有名的散文----《匆匆》。

文中,朱自清虽然没有用到“无奈”、“着急”、“伤心”等词语,但从字里行间,我们不难看出,他对时光匆匆流逝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着急,真不愧于“大散文家”这个称号!

我从《匆匆》这篇课文中学到了很多,我认识到了时间是不可挽留的,它会在你的不经意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我认识到了我们应该抓紧我们所度过的、正在度过的、将要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我还认识到我们应该向朱自清先生学习,学习他的对自己要求十分高的生活态度,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十分精彩、有意义。

学了这篇课文,我觉得我实在是太对不起悄悄溜走的时间了,因为当我回想起以前的我是否做过一些有意义的事时,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当然,我也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利用现在和将来的时间,认真学习、天天向上,争取长大了之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匆匆读后感(篇五)

人生很短,短的好像一转眼就可以到耄耋之年。一路上,为了追赶别人,我们的脚步总是匆匆,生怕稍停一刻,就落了后。

“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花谢了可以再开,杨柳枯了,可以再绿,但日子却一去不复返。

时光本就匆匆,如果你的脚步也匆匆,只顾赶路,忽略了路边的风景,那么,这千篇一律的日子是不是太过无滋无味无趣?

有一天,我和妹妹比赛走路,我们飞快地走路,谁也不吭声,不仅看不清路过的风景,而且还越来越感到无聊和疲累,只想回家睡觉。第二天,我和妹妹有说有笑,慢悠悠的去散步,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事物,心情特别欢快,走起路来也不费劲了,不知不觉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一点儿也不觉得累。

时光匆匆,说不好谁在某一天就突然消失或不在了,但我们却总认为来日方长,总是有时间的,总是说着“忙完这段我再慢慢走”这样的话,但,并不是,有的人拼命的向前跑,忽略了人生的很多美好,到最后,想停下来,却没有了以后。

想到这些,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澿澿。

感慨之余,让我们来想想:能不能不要那么着急赶路,让自己的步子慢下来,多陪伴亲友,多看一看沿途的风景。生命本应多彩,不要因太过匆匆而留下遗憾。

想说的话,我们细细说;长长的路,我们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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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读后感(篇一)

首先,我们要清楚自己的能力界限,对于超出个人能力外的力量,我们需要抱有敬畏之心。人贵在自知,我们需要明白自己能力的边界,在自己边界内最大化自己的收益,才是积极的人生态度。

其次,我们要学会止损,不能为了弥补一个小的失误,造成更大的损失,这样会使原本局部的小问题,引发一个个接踵而至的厄运,最终形成一个厄运链。然后我们要学会提高工作效率,效率的高低不取决于开始了多少工作,而在于完成了多少,很多人试图在短时间里完成很多工作,但是很难办到,我们唯一能控制的就是少做一些事情,拒绝伪工作,思考到底哪些工作我们看上去非做不可,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

接下来,我们要学会和智者做朋友,对于智者,我们可以对他们的行事方式、一言一语格外留心,力争将他们的智慧变成自己的智慧,并且在行动中一点点改掉我不良的思维方式和做事习惯,久而久之,我们会发现自己在见识和能力甚至运气上,都提升了一个等级。在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掌握好节奏,大多时候越忙略反而会让我们离目标更远,所以不妨尝试着,在忙乱时退一步,思考一下最初的目的,这样能让我们更快的接近目标。

最后,我们需要学会把握时代,把握住不变的道理,使用正确的方法,做那些能让自己不断获得可叠加式进度的事情,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优秀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叫作《郑人买履》。里面说有一个郑国人要买一双新鞋,于是他先在自己的家里量好了脚的尺码,然后把量好的尺码放在了自己的座位上,等到去集市上买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忘了带尺码来。看着手中的鞋子,他遗憾的说自己忘了带尺码。于是,又急急回去取尺码。可是等到他取得尺码,再度返回的时候,集市早已散了,自然,他也没能买到新鞋子。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用脚试试鞋呢?” 他说:“我只能相信尺码,脚却是不敢相信的”。

看完后,对于固执的郑人,你会是一笑而过吗?

这则寓言故事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做事不能拘泥于形式,要注重实际,不要恪守成规、死守教条,要灵活且懂得变通。

其实,在日常的生活中,也还有这样的“郑人”。譬如说我吧:老师为了让我们从小培养好的书写习惯,规定我们不得用水芯笔写作业,只能用钢笔。可是有一天晚上,我忽然发现书包里没有了一支能用的笔——在我的摧残下,它们都不能为我服务了。这时,时间已经较晚了,妈妈拿出了一只水芯笔,要我今晚先这样用着。可是,我坚决不同意,摆出一副没有钢笔就不写作业的样子。妈妈气极了“这么晚了我上哪儿去给你买?放学那么早,为什么都没听你说起?你再这样我就要打人了啊!”虽然害怕挨打,可我还是坐那儿不动。最后,妈妈没有法子,只得给姚老师打电话,最后在老师的圣旨下,我才接过水芯笔开始今天的作业。

像这样的一些事,还有很多。妈妈说:我就是那个郑人!就是一头不知变通的牛!

我们有很多东西需要坚守,但是,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却需要做到灵活机变,以其更好的完成自己的目标。希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能够更好地体会、运用这些,不再做那个固执、别扭的“郑人”。

优秀读后感(篇三)

两个帅气阳刚的男子汉带着对草原的憧憬和敬畏向这里走来。他们只带来了支撑精神世界的食量。而热情好客的蒙古人送给他们的见面礼就是捍卫生命和财产的防狼棒,这更激起了他们对这片未知领域的求知欲与新奇感。

无知者无畏的陈阵不听阿爸的嘱咐,抄了小路,不料却与狼群狭路相逢,危急关头想起阿爸的话,拿起脚蹬子用尽全力敲击,刺耳的声音响彻山谷,惊走了狼群。死里逃生的陈阵半天缓不过神来好像灵魂出窍,恍然隔世。他开始重新认识草原,他的灵魂从那一刻起也真正的走进了草原,他开始敬畏长生天,敬畏放了他一条生路的草原狼…

说起狼,人们立刻就会想到黑夜里散发绿色寒气的光,让人瞬间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但对于陈阵来说,狼,并不恐惧,非但如此,反倒对狼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开始观察、了解、研究草原狼…

有一次冰天雪地阿爸陪同他一起用望远镜匍匐在高处看狼捕食,那一次陈阵真的被狼征服了…远远望去,狼群有条不紊的布署,居高临下观望,伺机而动,它们各司其职,只听狼王一声令下,狼群全速前进,围攻驱赶猎物到事先侦查过的冰洞,不费吹灰之力,已为狼仔们准备好了开春的口粮…

对草原狼来说此次行动收获颇丰,对牧民来说又何尝不是呢,一部分野黄羊被牧民们装上了车,还留下一部分是给草原狼的,若是草原狼没有食物,必然会去骚扰牧民圈养的羊群,食物链,留余地,不能赶尽杀绝,这是长生天意…

陈阵亲眼目睹了草原狼在枪声中一一倒下,被追逐的草原狼为了捍卫尊严跳崖自杀。他的心在滴血,恨不能让时光停下,让这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停下,他不能,在那个时代,他没有办法…

他以为他会留下,草原会成为他的家,可如今他心中的那个家已成为痛心疾首的童话,草原对他来说已了无牵挂,如果有的话那就是那只在重重阻力和压力下,省下自己的口粮喂养长大的小狼仔,将成为他对草原永远的牵挂和永不磨灭的神话…狼图腾,是信仰,是敬畏,是规则,是灵魂…

优秀读后感(篇四)

非常幸运地参加了快乐妈妈读书会组织的诵读描摹《孝经》活动,我的初衷是想让孩子静下心来,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同时能知义明礼,让这个寒假里过得充实、有意义些。

之前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是虎头蛇尾,不能坚持,这次活动直接建了一个群,挺好的,无形中也督促了我们。和往常一样,头几天孩子兴致很高,过完春节就不行了,但每天看到群里面的家长和孩子发的图片和视频,我们还是坚持下来了,这是我和孩子一起第一次把一件事情做到底,说到这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以前总怪孩子不够听话、不够努力,其实是我做的不够好,总想着“腹有诗文气自华”,让她多读点书,我没有时间和能力带她走出去看外面的世界,总想把世界搬回来让她通过读书去认识和了解,可孩子并不领情,真可谓是“不读书时母贤子孝,一读书就鸡飞狗跳”,读书非但没给她带来乐趣反而成了一种负担!

都说孩子是家长的镜子,这次我从孩子的身上真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平时对自己或孩子要求都有点苛刻,以至于现在孩子和我一样做什事都不自信,她读书时的语音或视频从不让发到读书群里,她总感觉自己读的没别人好,怕别人笑话(其实我也没把我读书时的语音发到群里)。此时才发现造成这样的结果,很大的责任在我,是我这个榜样没做好,这次看到群里面有好几位家长,她们每天不论早晚都坚持读书,很值得我学习,有这样的家长、这样的家庭环境、孩子每天耳濡目染一定也会爱上书的。和这些家长比起来,我真的很惭愧,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和大家一起读书!虽然参加这次活动的结果离我们自己订的目标还有些远,但我相信,从改变自己开始,努力坚持下去,我的孩子也会爱上读书的!

今天写这些偏离主题的感悟,同我对《孝经》内容的感悟一样深刻,只有先学会读书,爱上读书了以后,才能更深刻的体会到书的内容,才能践行于生活!

林清玄读后感汇编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清玄读后感汇编五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林清玄读后感(篇一)

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玄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林清玄读后感(篇二)

林清玄的散文中的奥秘不比的之前的两位作家的散文显而易见,但细腻的程度却与之前的两位作家不相上下。

父亲给我买的是少年版的,是林清玄专门写给孩子们的。他说:我并不期许我的孩子在课业上得第一,但我期许他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能在这浑浊的世界,能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世界,拥有快乐。

这本自选集是他对少年的期许,不止是写给他自己的孩子的,还是写给世界上所以的孩子的。他希望世上所以的孩子可以永远拥有这四颗心。

我在这本自选集中最喜欢的散文是《软枝杨桃》,是选自天真的心。散文大概的意思是:作者在乡下看见了两棵野生的软枝杨桃树。杨桃树的盛产使作者吃惊,因为不使用肥料,杨桃树竟然可以如此高大、结如此多的果实。更让作者吃惊的是,这么好的杨桃却没有人采收、也没有人愿意吃,任其凋落一地,作者十分困惑。当作者站在杨桃树下一看,就明白了。这两颗杨桃树由于没有使用过农药,所以杨桃比一般的小,而且表面多少有虫鸟咬过的痕迹。所以没有人会吃这样的杨桃。这就让作者想起他的一位明堂表哥曾对作者说:我们人自以为聪明,其实比虫鸟还笨。那些没有喷农药的水果外表虽丑,虫鸟都喜欢吃;而那些喷了农药的水果,外表虽美,虫鸟的不会吃,知道吃了有害健康。人只注意外表的美丑,虫鸟却看见了更深的内在啊!

读完这篇散文,通篇没有华丽的语言却有深层的含义。

这片散文使我顿悟:我们不论看人或者事,都不能只看表面,而应该注重内在。虫鸟爱吃的杨桃由于相貌不扬被我们拒之门外;虫鸟不爱吃的杨桃由于相貌美丽是我们敞开大门。这是我们的短时近利所造成的。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只重视表面的好看,而忽视内在的毒素时,真正清净的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我们应该多注意实而不华的事物而不是华而不实的。

林清玄的散文就是如此,一件小事对于林清玄而讲都有不同的道理,在他神奇的笔下,每一个道理都需要你慢慢发掘……

林清玄散文的风格是细腻、温暖、深入人心的。与他那粗犷的相貌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你未看他的资料就阅读他的散文,那么你定会认为林清玄是位秀气的女作者。

他的散文的道理是你发现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去描述的,这个只能慢慢的研究,琢磨了。可当你回过头品味时,你可能就会领悟到人生了。

林清玄读后感(篇三)

当这本林清玄散文递到我手上的时候,这朴素的封面中包裹着的内容便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从书中了解到林清玄老师是一位热爱生活,信仰佛教的人,他的文章和他本人一样阳光,并充满了人生的智慧。翻开这本书,我走进了一个非凡的美文的世界。

在书中,有些文章加入了许多佛教元素,作为一个初中生,想要理解透彻,有一定难度。可我却偏爱阅读这种文章,慢慢钻研,细细品味,总能在文章中挖掘出一些平凡的道理。又有些文章,大白话似的,让人一读就懂,我喜欢挑战有难度的文章,也喜欢一读就懂的文章。总的来说,林清玄老师的散文太对我的品味啦!让我拿着就不想放下。

金翅鸟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金翅鸟是佛法中天龙八部之一,大而美丽,浑身长满金灿灿的羽毛,而它的食物更是不可思议,竟是游走在天空中来无影去无踪的神龙!它就像作家的灵感一般,一天不吃一些,就无法展翅飞翔了。假如我们的心中住着一只金翅鸟,那么在多狭窄的世界里都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读完这篇文章,我希望我的心中也有一只这样的金翅鸟,带着我的理想在心中天空上翱翔,在浮云上的浮云,蓝天上的蓝天拥有一片自由的领地。又有时候,我希望自己就化作金翅鸟,展翼飞翔——在人们的天空上。

噢,在我的这本书中,夹着一张精美的书签,它总夹在一处,翻开书面,这篇文章叫做总也不老。我喜欢读这篇文章,它太贴近我的生活了,文中作者举的例子都能在我的生活中找到。这世上不会老的东西很多,但人却会老,这是人生的悲哀,许多人想要长生不老,却又无力与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抗衡,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在这世上多留下一些总也不老的东西,为这个世界,也为自己多增添一份光彩。读了这篇文章,我自然地联想到席慕蓉老师的贝壳,这两篇散文所蕴含的读后感哲理是相同的,简单说就是用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价值。

读了林清玄老师的散文,我觉得有些像雾霾一样的东西在我的心中散去了,像拨开乌云见到阳光一样,有种明亮的感觉,我想我应该带着这样的好感觉好好地欣赏摆在我面前的生活。

林清玄读后感(篇四)

生活里的很多记忆像是一个个小小的旅店,而人像乘着一匹不停向前奔跑的驿马。

每次回头,过去的事物就永远成为离自己而去的小小旅店,所有的欢乐与悲痛,所有的沉淀与激情,甚至所有的成功与失败都在旅店里,到当天傍晚我们就要投宿到另一个旅店了。

每天的睡去,是一个旅程的终点。每天的醒来,是一个旅程的起点!

身如流水,日夜不停流去,使人在闪灭中老去。

心如流水,没有片刻静止,使人在散乱中活着。

我也愿意学习蝴蝶,一再地蜕变,一再地祝愿,既不思虑,也不彷徨;既不回顾,也不忧伤。

在我们不可把捉的尘世命运中,我们不要管无情的背弃,我们不要管痛苦的创痕,只要维持一瓣香,在长夜的孤灯下,可以从陋室的胸中散发出来,也就够了。

如果内心的蝴蝶从未苏醒,枯叶蝶的一生,也只不过是一片无言的枯叶。

但它从内心中苏醒,造就了又一个生命奇迹。人生亦是如此,今天比昨天慈悲,今天比昨天智慧,今天比昨天快乐,这就是成功。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内心更加完美,强大,坚定。这便是成功!!!!

内心完美的人,对顺境逆境都心存感激,让自己用一颗柔软的心包容世界。柔软的心最有力量。在匆忙地通过斑马线的人群中,我们通常不会去注意行人的姿势,更不用说去注视行人的脸了。我们只是想着,如何在绿灯亮起时,从人群前面呼啸过去。

上一刻,我们可能幸福地流泪;下一刻,我们可能悲哀地哭泣。但,路,总是不断地,河,总是不停地,向前穿行。

人生里退后一步并不完全是坏的,如果在前进时采取后退的姿势,以谦让恭敬的方式向前,就更完美了。

前进与后退不是绝对的,假如在欲望的追求中,性灵没有提升,则前进正是后退;反之,若在失败中挫折里,心性有所觉醒,则后退正是前进。

当我知道每一个我,每一个自己都是稍纵即逝,下一个自己是全新的。这想法使我充满了启示,总使我有更深沉的感激,更非凡的勇气,去建造未来的自己。

改变是可能的!开悟是可能的!

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谁见过人蓄养凤凰呢?谁见过人束缚月光呢?一颗流星自有它来去的方向,我有我的去处。

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但你要做你自己,因为别人都有人做了。

对未来真正的慷慨,是把一切都献给现在。

于岁月,我们走过了许多春夏秋冬;于人生,我们经历了许多冷暖炎凉。

我总相信,在更深更广处,我们一定要维持着美好的心,欣赏的心,就像是春天想到百合,秋天想到芒花,永远保持着预约的希望!

林清玄读后感(篇五)

落落的芒花,承载的是母亲付出的一生,飘入儿女的心田。滋长出一份温馨。文中的母亲温和、能吃苦,把全部的爱倾注给自己的孩子,却有很少顾及自己。这也便是天下母亲的共同点吧!

年轻的母亲与孩子在岑寂月光下河翩翩芒花相随;与孩子在溪畔野地采摘野花;芒花的轻软伴随着点点滴滴,如同母亲的爱。而逝去的岁月,同时也把纯白的芒花化作了母亲的银丝。

但母亲也是会生气的。母亲要教育孩子,让孩子懂得大人的劳累。文中母亲与孩子在路边的相偎相泣,也让一种浓浓的情感愈发浓烈,在欲来的火车声中,静静的释放。

也许我的妈妈与文中的母亲处在不同的时代,但是共性都是会用心守护孩子,时刻!

我的妈妈在我心中如一缕浅蓝色的细烟,淡雅,让我的悲伤随它而去!

手指不知疲倦的划着一堵颓败的墙,一遍遍,身体的一半处于近似抽象的阳光,另一半在黑暗中彷徨。每次伤心时,我总会做同样的事情,而妈妈所扮演的角色边事用温暖的手指勾着我的衣角,把我从悲伤的漩涡中拉出。

我的妈妈,熟悉我一切的人。

她喜欢静静的望着我,眼里游离的是一种幸福。

我,却是最不了解妈妈的人,那种爱的含义太深 。只有时间才会了解。

笑颜流露于芒花,心的温暖吻着孩子的心。天下所有的妈妈,谢谢你们最原始的情感,最真诚的爱。后记

编辑推荐: 女神读后感汇编6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辑推荐: 女神读后感汇编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女神读后感(篇一)

读郭沫若之诗集《女神》,想其在1949年之后的一举一动,《女神》时的浪漫大胆、热烈与自由在其身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堕落之快,如乘神七。

《女神》收入作者1919年到1921年之间的主要诗作,连同序诗共57篇,多为诗人留学日本时所作。其中代表诗篇有《凤凰涅磐》、《女神之再生》、《炉中煤》、《日出》、《笔立山头展望》、《地球,我的母亲》、《天狗》、《晨安》、《立在地球边上放号》等。在诗歌形式上突破了旧式诗歌的束缚,创造了雄浑奔放的自由诗体,为“五四”以后自由诗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天地,成为我国新诗的奠基之作。可惜后来的女神不再重生,凤凰不再涅盘。

晚期郭沫若的诗篇已成为政治的图解,不但毫无诗意,而且多吹捧与谀辞,这种翻天覆地的大变化令人震惊亦令人深思。“特立独行”、“淡泊明志”等知识分子的传统风流在1949年之后已成文化之恐龙。一切让人怀念的人格风骨都随着改朝换代的新社会逝去了。不过细读文本,发现1949年之后的郭沫若在早期的《女神》诗篇里仍有其发展脉络,倒不是凭空变形。不过,一切被放大到极致,看他晚年诗歌,真真是不忍入目。

女神读后感【篇二】

读了郭沫若的《女神》,准确的说是根本没看懂,从网上找了很多资料,这才有些了解。

《女神》是一部浪漫主义诗集,主要特色是浪漫主义精神。浪漫主义重主观,强调自我表现。《女神》是“自我表现”的诗作,诗中的凤凰等,都是诗人的“自我表现”。诗中的“自我”主观精神,是强烈的反抗、叛逆精神,是追求光明的理想主义精神。喷发式宣泄的表达方式。

浪漫主义以直抒胸臆为主要表达方式,诗中的直抒胸臆表现为喷发式的宣泄,《凤凰涅盘》等诗最典型地体现这一表达特点。奇特的想象和夸张,如从民间天狗吞月,想象为天狗把全宇宙都吞了,“如大海一样地狂叫”等。这种极度夸张的奇特想象最能表现强烈的个性解放要求和对旧世界的反抗、叛逆精神。形象描绘的方式上,具有英雄主义的格调。语言方面,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的色彩。一些描写自然的语句中,染上诗人当时的主观感觉。

《女神》常使用比喻、象征的手法,借助某一形象来寄托、抒发自己的感情,使感情能够得到淋漓尽致的表达,这是郭沫若诗歌浪漫主义的主要特征。在《女神》中,无论是古代神话、历史故事中的人物,还是人格化的自然景色,其形象的选择都十分巧妙、恰当、新颖,与要表达的感情内容相一致,山岳海洋,日月星辰,风云雷电,也都唱的是“郭沫若之歌”。

在诗歌形式上,突破了旧格套的束缚,创造了雄浑奔放的自由诗体,为“五四”以后自由诗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天地,成为我国新诗的奠基之作。

女神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完了郭沫若的《女神》,也想起了早些时候,我到郭沫若故居的情景,乐山沙湾古镇沉浸在一片寥峭寒雨之中,我对郭沫若仿佛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对他的作品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当下,我为一个笃信文学的迷茫人,独自徘徊在沫若故居后花园里,在灰蒙蒙天空之下,望不见远处的美人山,仅有冬树的寂寞,屋檐水的滴落,沫若儿时读书的绥山山馆毫无声息地旧,好衰时哟。

鲁、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这位在旧版《现代中国文学》上声名赫赫的中国现代文人,此时此地,在自己的故乡连同自己的故居,都成了历史的一颗琥珀,一颗栩栩如生而被尘封遗忘的文物。

当我跨出沫若故居门槛后,蓦然回顾,惊讶这故居竟然为这乐山沙湾古镇最后的瓦房民居了,那个旧时代最后的残梦了。

远山无影,寒气笼罩着沫若故居老屋,真个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叫人也无从寻寻觅觅了。

多读读这些文人的作品,多走走这些文人走过的地方,感受一个文学的世界。感谢郭沫若让我对文学燃气热血。

女神读后感(篇四)

《女神》是郭沫若的第一部诗集,这部诗确立了郭沫若作为中华新文学浪漫主义诗人的崇高地位。它的横空出世地震撼了当时的文坛和许多青年人的心灵,成为五四运动时代精神的集中代表和象征。

当我读完郭沫若的这一部诗集之后,被其中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深深震撼了,当我又联想到如今社会中一些人的行为,又感触到了很多。

《女神》对当时的旧时代大加诅咒,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祖国热情地歌颂,对正在崛起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给予厚望。郭沫若曾说过:“五四以后的中国,在我的心目中就像一位很葱俊的有进取气象的姑娘,她简直就和我的爱人一样……《炉中煤》便是我对于她的恋歌。”在《炉中煤》中以煤自喻,表示甘愿为祖国献出全部的光和热,而古老的中华民族则变成了一个“年轻的女郎”,作者以真挚、炽热的爱情主义精神,把祖国比喻成了心中的恋人,甘愿为她燃烧。

是呀!当祖国面临危难,我们就应该不顾一切地献出自己所有的力量,承担起我们应有的责任。同时,我还要提醒大家,爱国还要有理智。

前不久,中国和日本因为xxx事件弄得剑拔弩张的时候,一些人的爱国行为做的却很不理智。

在南京,一辆本田车停在路口,一个男子将其砸得面目全非,然后丢下一百万转身离去;还有一些人号召人们应抵制日货,把所有日本的东西销毁,并袭击一些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和日本人在中国开的商店……

看到这些行为我们不应该反思吗?在《女神》中,作者以浪漫主义风格表达自己的爱国主义精神,那是诗歌,那是艺术;他用他热情的诗歌表达对祖国的无限爱恋。在现实生活中,作者自己,并不是疯狂地燃烧自己,去打去杀日本人或者其他东洋人西洋人,作者的战斗是非常理智的,一介书生,用的是手中的笔,而不是棍棒或炸弹,燃烧的是热情,但不是毁灭。我们现在的一些人,想用手中的木棒来证明自己是爱国的。这样真的好吗?

爱国,并没有错,但你用错误的方式来证明你真的爱国,这就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了。所以,希望大家能从《女神》中学到点什么,要做到正确的爱国!理性的爱国!

女神读后感(篇五)

学习了《提灯女神》一文后,我被南丁格尔的光辉事迹深深感动。情不自禁的赞颂她,我能够想象她为病人掖被子、换药的情景,我仿佛看到了她满脸的疲惫,但她却仍然尽职尽责的工作,一心为伤病员战士们着想。真可谓是巾帼英杰呀!

文中讲述的是一个贵族小姐南丁格尔,在家人的反对和人们的鄙视下,毅然决然地当上了护士,这是她的理想,尽管当时的护士是被誉为没有文化、出身卑微、低贱的妇女。从这里,我就能深深感受到南丁格尔倍受的艰难,被别人鄙视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然而,她一心为人民着想坚决当一名护士,并且还组织了护士队,去前线帮助受伤的战士病员。那里的环境十分恶劣,粗鲁的叫骂声不绝于耳,满地都是污渍血渍,但南丁格尔却不厌其烦的为伤病员治疗。晚上还提着一盏小油灯为伤病员掖掖被子,因此被大家称为提灯女神。看到这里,我不禁热泪盈眶,啊!南丁格尔这种一心为人民着想的精神真令我敬佩!她的所作所为仿佛让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明、冰窟里的火光、人性中的光芒!

学完这篇课文后,我改变了我的理想,我决定像南丁格尔一样当一名为病员服务的护士,如果有机会,我想到南丁格尔创办的第一所护士学校去学习,我想那里应该有她的塑像或者画像,真想看看南丁格尔是长什么样?仿佛自己就看到了一位贵族小姐愿意放弃一切,当上曾被人鄙视的护士的情景,她的精神,永远在我心中闪耀!南丁格尔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长大也要像南丁格尔一样做为人民奉献的“提灯女神”。

啊!《提灯女神》一文,让我学会了要一心为别人着想,让我看到了人性中最美的光芒,是南丁格尔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它们永远像星星那么明亮,在地球上熠熠生辉!

女神读后感(篇六)

一天就把郭沫若先生的《女神》给看完了,看到精彩处的时候不自觉的朗诵起来,强强也受到我的感染,和我一起朗诵。今天下午的时光真是幸福啊,呵呵。

郭沫若,原名郭开贞,号尚武,沫若是他留日时根据故乡四川省乐山县的两条河流——沫水(大渡河)和若水(雅河)而取的名字,诗人的思乡情怀由此观之。

他的诗充满活力,诗中运用了大海、波涛、地球、太阳、万里长城、金字塔等豪迈壮阔的青春的意象构成了阔大雄浑的意境。闻一多曾评论《女神》说:“若讲新诗,郭沫若君的诗才配称新呢,不独艺术上他的作品的旧诗词相去最远,最要紧的是他的精神完全是时代的精神——二十世纪时代底精神。有人讲文艺作品是时代的产儿。《女神》不愧为时代的一个肖子。”

他感到大自然“到处都是生命的光波,/到处都是新鲜的情调,/到处都是诗,/到处都是笑”(《光海》);他在“崇拜”太阳、山岳、海洋、江河的同时,又“崇拜偶像破坏者,崇拜我”。他礼赞太阳,要太阳把他的生命“照成道鲜红的血流”;他同时也反映了自己的自我意识“我是一条天狗呀!/我把月来吞了,/我把日来吞了,/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我把全宇宙来吞了。/我便是我了。/我是月底光,/我是日底光,/我是一切星球底光,/我是X光线的光,/我是全宇宙底Energy底总量!”(《天狗》)。

《凤凰涅槃》中,凤凰“集香木*”体现了彻底破坏旧世界的精神,“复从死灰中更生”则是创造意志的写照。《女神之再生》中,他借女神们高唱:“我们要去创造个新鲜的太阳。/不能再在这壁龛之中做甚神像!"表现出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创造意志。《立在地球边上放号》中,“力的绘画,力的舞蹈,力的音乐,力的诗歌,力的Rhythm哟!”表现出与中国传统温柔敦厚的人格理想截然不同的现代性格。

总之,《女神》中的优秀诗篇,都活跃着一个个性鲜明的抒情主人公形象。他是一个充满青春朝气、热情洋溢,对自我的力量充满自信、对光明的未来充满向往的五四青年,他厌恶一切陈腐的事物,厌恶平庸无为的生活。憎恨现实生活的黑暗和残酷,赞美一切新鲜的生命,崇拜一切具有旺盛生命力的伟大事物。诗人的诗思在整个宇宙和整个世界自由驰骋,从而又显示出想象力极为丰富,跳跃迅捷,奇丽壮观的特点。诗歌的语言上,可以明显看出古典诗词在节奏上的影响,排比、叠句、反复等修辞的运用,词语的两两对应,平仄音韵的协调,使诗句既能挥洒自如,又朗朗上口,甚至个别字的粗糙也没能减损诗歌激荡的节律和摇滚乐般的震撼力。

2022读后感推荐 香菱学诗读后感范文汇编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2022读后感推荐 香菱学诗读后感范文汇编五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香菱学诗读后感(篇一)

这个星期我们学习了《红楼梦》中的故事《香菱学诗》,四大名著除了《红楼梦》其他的三本我全都看完了,我不看《红楼梦》是因为我觉得我看不懂,可是当学了这一课我觉的我应该向香菱学习。

说起香菱的身世,实在是可怜,她嫁给了呆头霸王——薛蟠,而薛蟠并不懂得怜香惜玉,香菱还要照顾薛蟠,有事说不定还会被毒打一顿,一次薛蟠外出做生意,香菱就被宝钗带进了大观园,从此香菱的命运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当她在大观园时,非常羡慕黛玉她们能吟诗作对,所以就让黛玉叫她写诗。黛玉先让她学会读诗,只有把诗读好才能写出诗,香菱第一次做诗给黛玉看,林黛玉说她被措辞不雅,被缚住了,要放开胆子去作诗。

香菱听了连房都不入了,就在池边、山石上坐着,一会皱着眉,一会又含着笑。香菱学诗真的很认真,早上五更天起床就去找黛玉,当宝钗到林黛玉那时,看了那首诗,边说:“这首诗跑题了,不是写月了写的而是月色了。”而林黛玉又说她这首诗太穿凿了,听了这样的话让香菱很难过,但她并没有抱怨和放弃,只是她觉得很有信心的诗被林黛玉说成这样觉得很难过。

当晚上时,香菱至三更以后上床卧下,两眼鳏鳏,直到五更方才朦胧睡去了。天亮了,宝钗醒了,听了一听,发现香菱已经睡熟了,宝钗想:她作了这么久应该做好了吧?当她去看香菱的时候,发现香菱嘴里说着一首诗宝钗连忙找到黛玉,而其他姐妹听到香菱作出了诗,都连忙去听。

读完了这篇课文,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做一件事,只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才能将它做好。

香菱学诗读后感(篇二)

从《香菱学诗》课文中,我的感受颇大,从中我也学习到香菱那样不耻下问,废寝忘食的精神。

虽说香菱在三岁拐卖嫁给薛蟠做妾,被人欺辱,但她却心态乐观,笑着面对生活,在一次偶然间,香菱被黛玉带到大观园,见那些姐姐们各个知书达礼,香菱在这样的艺术熏陶下自己也被感染了。于是她就拜黛玉为师,黛玉很乐意帮助她,起先,黛玉教她作诗也是一遍遍修改,一遍遍揣摩,正是因为香菱对诗的那种执著坚持不懈的精神,最终取得成功。

我自己也有这样的亲身经历,记得有一次老师叫我们全班写作文题目是《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因为我以前是学习写作文的,这点简单的题目对我是小意思,可是当第二节课上课的时候,全班同学只有一个人没过,我想应该不会是我吧!全班同学都念到了,就我一个没念到,这时,老师发出声响:罗莹莹,你需要打回头重写。一道雷电从我面前划过,顿时我僵住了,旁边的同学叫了我一声我才反应过来。我接过作文本,老师当场指出我的错误作文素材不好太死板没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这时心里就有些不满,随后,我撂下一句话,老师有没有搞错,为什么叫我重写。可能我身上还有很多不足点需要修正。所以我一个人慢慢在那思索,去请教别人,看看哪个句子那地方用词不当,再回头看看别人是怎样写的,终于我苦心钻研还有同学的帮助下,我很好的把这个篇作文完成了。

还有一次,老师找我回答数学问题,我没有回答出来,老师当场就打了我一下。并告诉我下次还找我回答这个问题,只要你肯下功夫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于是我就日日想夜夜想但是就是想不透,然后我就去请教数学成绩好的,他跟我说:这布骤是怎么来的这得数是怎么来的。哦!经过他这么讲解我好像明白了。

通过以上事例我明白只要你对这个它感兴趣,那么它也会对你感兴趣的。只要努力付出,一定会有收获。

香菱学诗读后感(篇三)

叔本华曾说过:“世上的每一朵玫瑰花都是有刺,如果因为怕扎手,就此舍之,那么你永远也不能得到玫瑰芬芳。”红楼梦中香菱学诗就很好地说明了一个道理:采花莫怕刺,这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习是个很好的榜样。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香菱之所以想学诗,兴趣是她最先的出发点,平时,她也爱看些诗集,如上贾府在这个特殊环境里,文学氛围浓厚,更是增加了对诗的兴趣。表面上看,人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真正做到的却寥寥无几,你不见那草草学子被师大胁迫着学这种特长,那种特长,而他们真正的兴趣所在却被早早的扼杀。最后,少数人站在了人生的领奖台上,而更多的人却成为人们惨痛的教训,正所谓“吃草的骆驼莫喂肉。”

香菱为了采花,在满是刺儿的玫瑰花丛中勇敢前行,黛玉吩咐她要多读,于是向灯下一道一道的读,宝钗连催他数次睡觉,她也不睡,中学生若能如此勤奋,即便是笨马,也有先飞的一天,读书,不仅仅用眼更要用脑,边看边思,才能有所得,香菱读诗便是例证,她读诗后对诗的感悟,宝玉也称赞,并说:“可知‘三昧’你已得了”,对于一个初学者,能有这么快的进步,也不能不让人赞叹。

香菱开始写诗人,可那“玫瑰的芬芳”还远躲着她,留给她的仍是那成片的刺心,但她不气馁,因为她明白跌倒了,只有爬起来,被扎了,只有重整向前才有成功的可能。于是,在前两首诗都通但是后,便继续努力:“她便要思索起来了各自散后,香菱满心中还是愁诗香菱梦中笑道但是有了,难道这一首还不好?”最终,她的诗博得了众人的好评,都争着要诗看。人生的路很多,平坦的却没有几条,更多的荆棘丛生,悬崖峭壁,如果因为害怕被刺札,害怕摔倒,就不想去采取前路芬芳的玫瑰,那就是懦夫,不是每个人都能到达人生的辉煌的点,但我仍然要说,只要经历过,成功和失败同样精彩,因为经历过了,你总会比别人多一条通向成功的路。

香菱学诗读后感(篇四)

《香菱学诗》来自于曹雪芹的《红楼梦》,这篇文章讲得是黛玉师傅教香菱如何做诗和香菱如何学诗的事。

《红楼梦》中有许多诗词,这是今天读者的阅读难点之一。许多人草草看过,以为作者无所用心,这是可惜的。书中诗词,往往是与故事情节融为一体的,每个人的诗作都有自己的特点,表现了不同人物不同的思想性格。有些诗作,还点明了人物的处境与命运归宿。如上引香菱诗第三首中的精华欲掩料应难,实际就是在说香菱目前的情况。因此,仔细品味书中诗词,也是欣赏《红楼梦》的乐趣之一。

曹雪芹借写香菱学诗,还表达了自己对诗艺的一些看法。他特别强调诗要有新意,要寄情寓兴,不能以词害意,这是一种通脱明达的认识。从课文中,读者还可以了解到作者比较欣赏唐人诗作,如王维、杜甫、李白等都是曹雪芹心仪的优秀诗人。

香菱要学诗,不拜身边的宝钗为师,却去找黛玉,这也是合乎小说情理的一笔。宝钗博学多才,诗也写得不错,但她并不看重这个,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而且,宝钗生性沉稳,不喜欢太麻烦的琐事,所以香菱是不便向她学诗的。黛玉虽然生性孤僻,喜散不喜聚,却也有热情大度的一面。她指导香菱不厌其烦,循循善诱,而且言简意赅,所以香菱才能很快悟入门径,获得成功。黛玉的这种表现,是她性格中另一侧面的反映。从某种角度说,黛玉比宝钗其实更容易相处,也更同情弱者。

课文中写到的其他人物,如探春、湘云、宝玉等,着墨不多,都是陪衬人物。但作者轻点淡染,也颇见精神。如写湘云健谈、探春机敏,就符合她们一贯的表现。

香菱学诗读后感(篇五)

这首诗是成功的。除首联外,句句都似非写月,但句句与月相关。用词典雅含蓄,设意新奇别致。尤其是颔联,对仗工稳,言浅意深,堪称精妙。它最大的优点,是切合香菱自己的身世,借咏月而怀人,流露了真情实感。这样,诗就不是空洞的而是有内容的了。香菱的成功,一方面说明了她自己的聪明与优雅素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即小说四十九回写众人看了她第三首诗所说的“无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此,香菱住在大观园里更为名正言顺,她做副册第一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红楼梦》中有许多诗词,这是今天读者的阅读难点之一。许多人草草看过,以为作者无所用心,这是可惜的。书中诗词,往往是与故事情节融为一体的,每个人的诗作都有自己的特点,表现了不同人物不同的思想性格。有些诗作,还点明了人物的处境与命运归宿。如上引香菱诗第三首中的“精华欲掩料应难”,实际就是在说香菱目前的情况。因此,仔细品味书中诗词,也是欣赏《红楼梦》的乐趣之一。

曹雪芹借写香菱学诗,还表达了自己对诗艺的一些看法。他特别强调诗要有新意,要寄情寓兴,不能以词害意,这是一种通脱明达的认识。从课文中,读者还可以了解到作者比较欣赏唐人诗作,如王维、杜甫、李白等都是曹雪芹心仪的优秀诗人。

香菱要学诗,不拜身边的宝钗为师,却去找黛玉,这也是合乎小说情理的一笔。宝钗博学多才,诗也写得不错,但她并不看重这个,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而且,宝钗生性沉稳,不喜欢太麻烦的琐事,所以香菱是不便向她学诗的。黛玉虽然生性孤僻,喜散不喜聚,却也有热情大度的一面。她指导香菱不厌其烦,循循善诱,而且言简意赅,所以香菱才能很快悟入门径,获得成功。黛玉的这种表现,是她性格中另一侧面的反映。从某种角度说,黛玉比宝钗其实更容易相处,也更同情弱者。

课文中写到的其他人物,如探春、湘云、宝玉等,着墨不多,都是陪衬人物。但作者轻点淡染,也颇见精神。如写湘云健谈、探春机敏,就符合她们一贯的表现。

编辑推荐: 皇帝的新装读后感汇编6篇


皇帝的新装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买了一本新书叫《趣味故事》,其中读到了《皇帝的新装》一文,这个故事不仅有趣,而且还告诉了我简单而重要的道理。

故事的主人公作为一个国家的皇帝,居然被两个骗子骗了。这并不是骗子有多高明,也不是皇帝傻,完全是骗子利用了皇帝爱面子的心理,让皇帝不敢承认自己是看不到漂亮衣服的笨蛋,让这个骗子得手。而皇帝的手下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装作自己是聪明的人,全都说谎蒙混过关。最后是整个国家的老百姓,都在夸耀皇帝的新衣如何漂亮,整个国家陷入了一场谎言中。最后,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说出了真相。

读到这里,我想,如果我是那个小孩,我会不会说出真相?很有可能我也会像别人一样,也假装看见了那件漂亮的新衣。因为我怕别人真的看见了,而我没有,这样,我就是那个唯一的笨蛋。但是,我又想,如果现在每个人都和我这样,岂不是我们都要被骗子欺骗?只要我们都是个朴实、没有虚荣心、诚实勇敢的人,我们就不会被被骗子得逞。

故事告诫我,不要盲目追求虚无缥缈的华丽,人最美的是心灵,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皇帝的新装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则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国王非常爱美,喜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能织出不但漂亮而且能够看出哪些人是笨的或是愈蠢的人的衣服。为了表示自己的聪明,大臣们都装作看见了。于是皇帝给了骗子好多的金银财宝,骗子离开了皇宫。皇帝穿着这件“衣服”出去了。百姓们都夸皇帝的新衣服,可是有个小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作为一国之君的皇帝、大臣们和百姓为什么都被骗了呢?骗子又为什么得逞呢?这都是人们的虚荣心在做怪,虚荣心人人都有,但我们要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了一颗真诚的心。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要诚实对待任何事情。

皇帝的新装读后感(篇三)

我看了《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里面讲的是,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穿好看的新衣服。他为了要穿得漂亮,把所有的钱都花到衣服上去了。每天都有许多外国人来到这。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他们是织工。皇帝听到那两个骗子说的衣服,皇帝想,要是我穿上那么美丽的衣服,我就可以辨别哪些人是聪明人,哪些是傻的。

皇帝就叫他们马上开工,皇帝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们,他们拿出两架织机来,装做是在工作的样子,可是他们的织机上什么东西都没有,两个骗子说衣服造好了,两个骗子把衣服穿在皇帝的身上,皇帝穿着这样的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大家看到皇帝身上没有穿衣服,但不敢说实话,因为这样就会暴露自己不称职,或是太愚蠢。只有一个小孩子说皇帝没有穿衣服,最后大家知道皇帝真的没有穿衣服。

我们要象小孩子一样,敢于说实话,不要自欺欺人。

皇帝的新装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篇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故事的内容使我深受感悟,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要为了自己的品质而说谎。

故事主要讲述了,有一个国王非常注重衣着,每天都要穿漂亮的衣服。后来京城来了两个骗子,自称能编织出一件特别漂亮的衣服:“只有聪明人才看得见的衣服,愚蠢的人都看不见。”于是皇帝给了两个骗子一大笔钱,并让他们为皇帝制作新衣。当官的为了怕被别人说他愚蠢,个个都说非常漂亮。皇帝就这样光着身子去参加游行大典。围观的老百姓也怕自己被别人说愚蠢,也跟着撒谎说:“国王的衣服是多么的漂亮呀!”到了最后,一个小孩再也看不下去了,便说国王的身上根本没有穿衣服。国王很尴尬的说:“我就是看看你们会不会说出来。”其实国王自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皇帝的新装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皇帝他每天的每个钟头都要换一件新衣服。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谎称自己能织出无比漂亮的彩布给皇帝做新衣,还说凡是不称职的大臣或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件衣服。于是两个骗子装作在织衣,但织衣机上连一根线都没有。他们接二连三地请求皇帝发一些最好的生丝和金子给他们,还把这些东西都装进自己的腰包。他们假装在那两架空空的织机上忙碌地工作,一直忙到深夜。

皇帝派了两个诚实的大臣去探个究竟,结果他们也什么都没有看见。为了不被皇帝误认为是不称职或愚蠢的人,他们也假装在说这块布不同寻常的美丽。最后皇帝决定自己亲自去看看,结果也和大臣一样什么都没看见,却还说这块布非常美,还让骗子帮他穿上新装去参加游行大会。在大会上皇帝还装模作样的走着,这时一个小孩忽然叫道:“可是他什么也没穿呀!”于是老百姓议论纷纷并齐声叫道:“他没有穿衣服!”皇帝气的浑身发抖,因为他似乎觉得老百姓所讲的话是对的。不过他自己心里却这样想:“我必须把这游行大典举行完毕。”因此他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

这个童话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

皇帝的新装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又重新看了一遍安徒生的童话《皇帝的新衣》。这篇童话主要写皇帝很爱穿漂亮的新衣服去炫耀。两个骗子为了骗取皇帝的钱财,所以骗皇帝说他们织出的布做的衣服可以分辨出聪明人和笨人。皇帝、老臣和随从他们去看那块布,为了怕别人知道自己是不聪明的人,不敢承认自己什么也看不见。最后,皇帝穿着新衣游行的时候,一个小孩子叫了起来说皇帝根本就没有穿衣服。

从这篇童话让我懂得了,不能像皇帝那样的虚荣心,也不能像老臣和随从那样的不老实,要像小孩子那样诚实。更让我清楚之前总是喜欢向父母要钱买新的、特别的东西是不应该的,因为虚荣心是无法满足的,要学会勤俭节约。还有喜欢说谎话是我的坏习惯,以后我要向小孩子学习,实事求是,改掉坏习惯,做个诚实的好孩子。

范文推荐: 麦克白读后感汇编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推荐: 麦克白读后感汇编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麦克白读后感【篇一】

《麦克白》在莎士比亚的悲剧中占有独特地位。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的主人公都是代表真、善、美的高尚人物,《麦克白》所写的却是一个野心家、阴谋家。

麦克白是苏格兰一员立过赫赫战功的大将,野心驱使他觊觎王位,他和夫人合谋把来家作客的确国王邓肯杀死,又嫁祸于其侍卫,篡夺了王位。即位后他整日寝食不安,惊恐疑虑,深怕别人知道他弑君之罪,于是不断杀戳臣下,迫害他们的家属,实行血腥挑战。最后邓肯的长子马尔康率领苏格兰将士回来,战场上麦克白还想垂死挣扎,但这个人早已丧失了当年大将的英雄气概,因众判亲离而被杀。

莎士比亚为什么把这样一个反面人物作为悲剧的主人公呢?原来他塑造麦克白这一形象是具有深刻意义的,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政治理想和人文主义思想。

麦克白读后感(篇二)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被称为“时代的灵魂”。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大悲剧——《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讲述了一位战争英雄在妻子的挑唆下沦为懊悔无及的罪人的故事。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据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和邪恶。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推翻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杀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平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

麦克白读后感【篇三】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麦克白读后感【篇四】

读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麦克白片面听信女巫的所谓预言,利益熏心,残忍地将国王杀死,到头来他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莎士比亚在剧中说麦克白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当上国王。麦克白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他看到比他强大的人都意外的死去,加上他的利欲熏心,盲目地听从妻子谗言,谋杀了国王,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国王,成为暴君。麦克白到后来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当他获得权力之后,胡作非为,失去民心,百姓把他看成“夏桀、商纣、杨广”之类的昏君。

麦克白丧心病狂的举动如其说是不得已,倒不如说是多年利欲熏心而所为。不可否认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益熏心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必须学会加强自身修养。

麦克白读后感(篇五)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勇士逐渐沦落为残暴嗜杀,毫无人性,被人唾骂的暴君,最终走向灭亡。

《麦克白》能够说是一部十分经典的悲剧,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当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是一位爱国将领,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可谓是一位勇士。有野心不是错,任何一位勇士都有野心,关键在于控制。因为女巫的煽动,麦克白野心膨胀,谋杀了好国王邓肯,登上王位。他曾为谋杀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曾后悔,他说:"我已深陷于血泊中之,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同样使人厌倦。"因为他的残暴昏庸,国家衰落,人民痛苦,而命运最终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着,甚至梦游中不断的洗手,最终精神负担超出心理承受极限,默默死去。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终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我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最终一点人性也消失了,浑身充满邪恶的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帮凶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泯灭的推动者。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比较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必须。麦克白黑暗的人格构成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他死后,还会有多少麦克白出现呢?

麦克白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白鲸读后感(3)篇


欲望与征服 

(木生林 感想汇集)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征服的欲望迟早要还的。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生存下来的不一定是最强大的,说不定是最弱小的,最适应的是或然率最高的生存者。既然向往惊涛险阻的重洋和天边荒野的异域,那么就要具备适者的内心与体魄来应对恐惧、危险、困境与死亡。

作家笔下夸张的语言往往孕育着创意的想象力与令人不易察觉的生命气息。

描述严峻沉重的场面,旁敲侧击,轻描淡写来一下诙谐,在让人大气不敢喘的轻叹中,令人不安的画面感便凸显出来,就好比死寂的荒野,不知道从哪里倏然窜出只油葫芦的鸣叫声。

《白鲸》的文字生动有趣,好像坐过山车,突然拐弯的一瞬间,心被抛了出去的刹那间又被收了回来,神经被不轻不重给戳了一下,令人激动的劲头拖了一个尾巴。

读小说就好比听故事,卖关子,埋悬念,引猜想,吊足胃口,这个是作者的看家本领。从以实玛利偶遇鱼叉手隗魁开始,出场人物,诡异,神秘,恐怖,角色一个比一个狠,读者的头颈愈伸愈长,眼睛愈睁愈大,焦急不安,翘首期待大魔兽的出场。

《白鲸》叙述语言的第一个特色是海洋味道。咸咸的,涩涩的,诙谐,幽默,每个段落的最后来一句总结性的嘲讽,潮潮的。好像相声里的捧哏与逗哏,捧哏说了一大堆话,关键时候,逗哏冒冒失失插上一句,承上启下,出其不意,夸大效果,一针见血。

本小说叙述语言的第二个特色是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在茫茫的大海里航行,与天斗,与海洋斗,与狂风暴雨斗,与波涛汹涌斗,与海兽斗,与生死斗,剩下的便是与孤独斗了。与孤独斗最好的方法便是自言自语、自说自话。以实玛利,隗魁,大副斯达巴克,二副,三副,他们自言自语、自说自话的本领远远不及亚哈船长。

本小说的第三个叙述特色是海洋课程。作家麦尔维尔不太会讲故事,悬疑小说的惊心动魄,侦探小说的荡气回肠,不是本书具备的特点。想要把一部捕鲸经历的海洋小说,枯燥无味的海上漂泊生活,讲述得趣味盎然,他挖空心思动用海洋课程来为故事的结局做铺垫。灰色幽默是它叙述的语言特点,苦涩嘲讽是它独特的海洋风味。海洋课程分二部分。一部分是知识型的,另外一部分是情节型的。海洋课程始终贯穿在海洋味道与自言自语、自说自话之中。所以,《白鲸》是一部海洋百科全书,开创海洋文学的先锋。

生命的代价是尊贵的,也是奢侈的。

作者用宿命观来论述为未来命运层层渲染,广阔、沉闷、阴郁、恐怖、神秘与死亡,涂上薄薄的一层底色,貌似笔调轻盈、信手拈来,却令人产生凝重、深沉、诡异、窒息感。

鱼叉手在兜售人头骨,出售死亡,这个东西可是古董,历史悠久。喜欢的人收藏它,并把它作为古老的意志传下去。

大鲸客店是由鲸鱼骨打造的,嗅到一股毛骨悚然的气息;炼锅客店是由蛤蜊鳕鱼大杂烩打造的,嗅到一股茹毛饮血的气味。

穿梭在渺茫无垠的大海里,置身在波涛、风浪、残酷、冰冷、黑暗与恐怖中与生命抗争,往往需要的是一点点的温暖,这一点点的温暖让生命的险恶变得可爱起来。

爬上桅顶的瞭望者是谁,这个非常重要。诗人看到的是蔚蓝的海天与远方;哲人看到的是幽深魂灵的意象;数学家看到是经纬度的数值;海洋学家看到是生灵与罗盘;政治家看到的是海域的疆界;船长看到的是欲望与征服;水手看到是海兽与风浪;我看到是神秘与恐惧。

海洋代表大自然的力量,先进的科技代表人类的力量。厄运的降临其实并非大自然有意算计加害人类,人类丧失了原本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正因为人类是这么想的,才会产生丧心病狂的报复之意,才会引发征服之心。厄运的降临恰恰是人类本身的欲望与征服所造就的。

麦尔维尔告诉我们,人类与地球唯一的主题是和平相处。

亚哈船长的两条腿所发出来的响声,一真一假,扣击着生与死的门槛。

人类为了餐桌上的山珍海味,身上披的奢华的皮毛,肩上搭的奢侈皮包,脚上蹬的锃亮皮鞋,手上无不染上残忍杀害动物的淋漓鲜血。

欢乐与忧愁,希望与恐惧在一个人的心灵里被捣碎成灰粉,不近人情,丧失人性,这种痛快,不有人灾,必有鬼祸。

海风多么柔和,多么柔和呀,天色多么柔和呀。“当我们听到钢铁般意志的人说出如此柔软的话语时,仿佛触动灵魂的软弱,令人深受感动,仿佛微风轻拂饱经沧桑的脸颊。刚强是一股力量,柔和何尝不是一股力量。刚强与柔和构筑我们生命的两股不可或缺的力量。

生死是一根线的两端,生死线,生惦记着死,死惦记着生,我们生活在生死的线上;善恶是一根线的两端,善恶线,善惦记着恶,恶惦记着善,我们生活在善恶的线上。生死一线牵,善恶一念间。当我们超越生死、超越善恶,生死与善恶合为一根线,我们超越自我、超越生命。不再惦记着生死、不再惦记着善恶。

亚哈船长喃喃自语,生得寂寞,死得孤独!

读完《白鲸》有几天了,读完后的想法太多,不知从何说起,所以就想沉淀几天,看看脑子里还能留下什么。现在再捧起这本书,我最先想到的问题是:一个人活了很多年、经历了很多事后,他将是个什么样子呢?可能无外乎两类吧,一如古罗马皇帝奥勒留,选择与世界和好,一如《白鲸》中亚哈船长,愈挫愈奋,一往无前,无畏无惧。大概多数人都可归于这两类,只是程度不同,而这两个人达到了极致。

《白鲸》是一本非常特别的书,我好像从未读过一本与它类似视角的小说,连语言都不一样,带我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仿佛登上了他的船,跟着他亲历了一场不为捕捞而为征服的捕鲸之旅。它涉及了那个问题:我该如何生存。我想我不会像亚哈船长那样选择,但十分理解和敬重他,他让我想到无数死在航海、登山途中的发烧友们,那远航、那攀登、那征服的愿望,那最后的归宿,也许很多人不理解他们,但再给他们一百次重来的机会,他们还会那样选择。所以我觉得,他们是幸福的,至少他们比很多人活得明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白鲸就如自然界中不可抗拒的力量,它是山,是海,温和时山明水秀,暴怒时就是灭顶之灾。它就在那里,怎么看它、怎么与它相处是你的问题。这涉及信念、信仰、欲望、意志、哲学、宗教等诸多问题,十分发人深思。感觉十分幸运读到《白鲸》,读小说即使很多年,遇到这样一本好书的概率并不大,书读到最后,我有点恋恋不舍,不舍得读完,故意放慢速度,一页一页、一行一行、一字一字地读,因为,感觉很再难遇到这么特别的人、这么喜欢的书了。

白鲸莫比·迪克,可被看作大自然无常力量的象征,它不像其它鲸按照季节和自身规则出没在某个水域,白鲸违反了鲸类的一般规律,它是没有线索的,是未知的。所以白鲸的存在,无时无刻都在给捕杀它的人们带来宿命般的恐惧与哀伤。

在这样无数的矛盾之中,无数的冲突产生了。莫比·迪克充当着自然界的酋长,自命为自然的守护神,因而捕鲸船船长亚哈和白鲸莫比·迪克的冲突不可避免。在自然与人类的冲突中,结局的胜负是事关重要的,它影响着世界的前途,自然也决定着人类和自然的命运。最终亚哈和莫比·迪克同归于尽了。人类和自然谁也征服不了谁,他们就像是地球的两个极一样,互为依靠,互为补充,维持着世界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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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小学生学习时间比较宽裕,可适当地读一读课外名著。多读书可以让小学生开阔视野,扩大阅读面,增长知识。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小学生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编推荐:金色的脚印读后感汇编(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金色的脚印读后感【篇一】

迎着耀眼的朝阳,狐狸的脚印闪着金色的光芒,一直延伸到密林深处。

两只大狐狸带着小狐狸走进了森林,森林深处有一条幽径,幽径尽头有一座小房子,狐狸妈妈,狐狸爸爸和小狐狸走进了小房子。狐狸妈妈拿起已经生锈的铁锅洗了又洗。狐狸爸爸拿着篮子来到一棵参天大树前,树下是一大片蘑菇,采完了小伞兵似的蘑菇,狐狸爸爸又来到一棵野果树前,蹦着跳着摘果子,不一会儿狐狸爸爸就拿着盛满蘑菇和果子的篮子回来了。狐狸妈妈把锅洗的冒金光,小狐狸把它过生日时爸爸、妈妈给它买的巧克力、棒棒糖以及好多好多好吃的拿了出来,看来他们在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狐狸妈妈把他们剩下的以前储存的食物拿了出来,还有一块羊肉,它做起了手抓羊肉,狐狸妈妈把羊肉炖得十里飘香,狐狸爸爸把摘来的果子和蘑菇拿到泉水里洗了又洗,洗完后把水果放在了水果盘里,狐狸妈妈把蘑菇倒在锅里炒了起来。小狐狸急急忙忙向山坡上跑去,他来到一户人家,这正是慈祥的、有善良心怀的正太郎家。听到狐狸夫妇设宴请他,于是他穿上过年才穿的新衣服,受宠若惊的向森林的幽径跑去。

狐狸妈妈已经把手抓羊肉做好了,狐狸爸爸又拌了几个凉菜。这时狐狸妈妈看见了正太郎,高兴地迎了出去。晚餐开始了,狐狸一家和正太郎吃着、说着、笑着,其乐融融。

看到这和谐的一幕,我想保护动物不仅是一句口号、也不仅是一种号召,而是一种每个人都有的责任。我还要告诉大家:人与人之间有爱,动物与动物之间有爱,动物与人之间也有爱,让我们保护动物,让动物别失去自己的亲人,让我们共同度过这美好的时光吧!

金色的脚印读后感【篇二】

看了这篇《金色的脚印》,真的明白了父母之爱的伟大。正文自然的第4—15段都是关于老狐狸和小狐狸之间的事情。老狐狸咬了链子,咬了木桩,在地板下筑巢,这让他瘦了很多,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不仅人,动物也有母爱,他们的爱甚至大于人。当孩子需要帮助时,他们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救他们。是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促使他们去救孩子。以前我一直认为父母对我的爱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不知道如何体谅我的父母。我总是“吃饭的时候张嘴,什么事都让爸妈帮我”。从现在开始,我必须做好自己的事情,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从正文第16—18段,我感觉人和动物是平等的。本文中,正太郎关心老狐狸,让老狐狸在他跌落雪崖时救他。尊重一定要换来尊重,拯救一定要换来拯救……要让别人开心。如今,许多人不注意保护动物,把动物放在饕餮的桌子上,残忍地杀害人类朋友,并将一个物种灭绝。我们一起生活在同一个家里,为什么不能和动物和谐相处?如果有一天,地球上只存在我们人类,我们会幸福吗?

金色的脚印读后感【篇三】

说起狐狸,我想给每个人的印象就是狡猾,再没有第二个词形容了。读了《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我改变了对狐狸的看法。让我改变的没有别的,只是坚持与爱!

老狐狸为了顺利救出自己的孩子,为了全家的团聚,不顾自己的安危,在光天化日下,拼劲全力营救小狐狸,它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看到这里我记起,有一天我在记英语单词,有个复杂的单词我总也记不住。正当我准备选择放弃时,奶奶走过来对我说,做事贵在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听了奶奶的话,我坚持背下去,一遍两遍三遍……我终于记下来了!

文中曾多次提到正太郎,他被老狐狸对小狐狸无私的爱深深地打动,是爱让正太郎动了恻隐之心,在危急时刻还把小狐狸归还给了它的父母。而我,又何尝不是被这感动的呢?老狐狸一次次营救的背后是爱在支撑。换做我,我也会像正太郎一样,放了小狐狸,让一家团圆。

我们的父亲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对我们的呢?付出一切,无怨无悔。记得有一天,爸爸来接我,走到半路突然下起了大雨,为了不让我淋雨,爸爸把外套脱下,披在了我的身上,可他自己却一直在淋雨。生活中这样的事儿数不胜数,可我却不曾在意,越发的得之泰然。爱是平凡的,更是深沉的。

爱,让我收起偏见,重新认识了狐狸。爱,使我改变了看问题的角度。爱,更让我审视自己,让我懂得珍惜!

金色的脚印读后感【篇四】

这篇课文《金色的脚印》,讲的是老狐狸给被抓的小狐狸喂奶,为了救小狐狸在正太郎家地做窝……赞美了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帮忙、和谐相处的完美关系,也展现了动物与人的浓浓亲情。

在三只狐狸和一个男孩之间,发生了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细细回味,正太郎的纯真善良让人感动;老狐狸的爱子深情让人感慨;狐狸一家的团聚让人欣慰。是啊,大自然是人与动物共同的家园,当人类施惠于动物时,它们会全力报答人类的爱护和尊重;当动物对人类流露感情时,这份情意更值得我们呵护和珍惜。

和人一样,动物也有自己的爱憎,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情怀。这篇课文向我们讲述了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展示了动物丰富的情感世界,令人难以忘怀!

印着耀眼的朝阳,狐狸们的脚印闪着金色的光芒,一向延伸到密林深处!

金色的脚印读后感【篇五】

读了《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了狐狸并不是没有良心的,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就比如文中:路上,正太朗一不小心,踩到了崖边的积雪上和雪块一起头朝下栽了下去,失去知觉。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正太朗得觉脸蛋热呼呼的。他费力地睁开眼,朦胧中看见一只大狐狸正不停的舔他脸颊和嘴唇。另一只蹲在他的胸脯上,温暖着他那疲倦身子......它们懂得知恩图报。

其实我在找资料中得知,狐狸要是不狡猾,猎取食物就很难得手,就有可能活活的被饿死,那么就有可能灭种。但有篇短文让我有些启发:

在森林中有一种会编织的鸟。它的巢编很复杂,像罐子一样吊在树上。可当小鸟下蛋以后就得想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后代,因为这个地区喜欢食鸟蛋的动物很多,什么猴子,野猫,蛇等,它们都很善于爬树,这样对鸟蛋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小鸟有它的好办法,它将自己的巢和黄蜂的巢吊在一起,黄蜂对自己的近邻和睦相处,而对那些不速之客,就毫不留情了。森林的动物都知道黄蜂的厉害,虽然对鸟蛋垂涎三尺,但只能望洋兴叹了。

瞧,聪明的小鸟用的不正是狐假虎威的妙法吗?为了保护自己不受别人的侵犯,使用这个方法,怎么能算狡猾?

在动物界中,有许多动物为了生存也会和小鸟一样。再例如,狐狸善良的一面,怎么,你不服气?要是不服气就再听听我下面的例子吧!

一只小狐狸被人抓到正太郎家中,正太郎和父母见都很喜欢,所以给它做窝喂奶,可小狐狸不肯喝奶。一晚,老狐狸为了救小狐狸,就去把正太郎家中的秋田狗引开。另外一只老狐狸则去救小狐狸,可小狐狸被铁链拽住了,这铁链怎么咬也咬不断,于是它就卧在地上,给小狐狸喂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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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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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百味杂成,各种思绪念头涌了上来,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本书以三代女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即女主人公梅吉,她的母亲菲,以及她的女儿朱丝婷,讲述了交杂着爱情,友情,亲情,人性与命运的三代人的故事。

从梅吉与教士拉尔夫见的第一面起,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注定发生了。然而拉尔夫在70多岁的爱着他的卡森夫人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巨额遗产和名利的诱惑下,背叛了梅吉以及克利里家族。而后梅吉嫁给了长相颇似拉尔夫的剪羊毛工人卢克,当然,这段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唯一使她幸福的是后来拉尔夫去找她的时候她从拉尔夫那“偷”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属于他们的儿子。也许是命运,上帝将梅吉从他那偷走的东西要回去了——他们的儿子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人,死于海水中。53岁的梅吉冷静理智地处理了一切,将所有的痛苦深埋于心。用荆棘鸟来比喻她的一生,我想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当拉尔夫选择了巨额遗产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面对着相同处境的时候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然起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可能会选择自己所爱之人,但我又是理解拉尔夫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事业与名利的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个教士,他不肯也不可能背叛上帝与梅吉在一起。即使后来情感战胜理智,他和梅吉上床,之后却仍然是痛苦而虔诚地忏悔。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对前途的追求,是如此矛盾却又统一在拉尔夫的身上。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将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物放于公共媒体中,估计会有大批女性斥他为“渣男”吧!然而在那样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拉尔夫又似乎别无选择。

而梅吉,她聪明能干,优雅又坚韧。但我不认同的便是她嫁给拉尔夫神父的替代品——工人卢克。也许是因为作为一名现代女性,我认为即使不嫁,也不能委身于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何况卢克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守财奴。这一嫁也注定了那几年梅吉远在他乡且只能不停工作,身边连回家的钱都不够的凄惨孤独的生活。而后她对卢克的孩子,也就是女儿朱丝婷的冷漠也是我不认同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我仍然幼稚,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当然在心灵深处,梅吉和她的女儿都是互相爱着的。

除了两个主人公之外,我最喜欢的角色还有斯图尔特,梅吉的哥哥之一。在读这本书前我做过了一些功课,因为描写他的内容不多——他在二十几岁时就死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人对斯图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他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角色,他孤僻、沉默却又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小说中他对母亲的爱让我印象很深,尤其是最后描写他被野猪压死的片段——“这种时刻也是他早就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没有过希望、梦想和计划,只是坐在那里,沉迷于生气勃勃的世界,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痛苦悲伤的原因。”即使是当他的心脏爆裂的时候,他心中想着的依然是无法再陪伴母亲。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落泪了,斯图是早熟的,他看透人世,敏感细腻,让人觉得他不适合在德罗海达那样粗犷辽阔的黑土高原生活。他或许更应该做一个诗人。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还萌生了一些对宗教信仰的思考。尽管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在于这些,但毕竟梅吉和拉尔夫之间唯一的阻碍便是拉尔夫是一位教士,而梅吉与卢克的婚姻,菲与帕迪的婚姻也都因宗教问题而有过矛盾冲突。我的家庭也是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便会唱一些诗歌,会背诵一些祷词。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地相信科学并怀疑存在与否,但我明白的是宗教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慰藉人们的心灵,劝诫约束我们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一种精神寄托。所以我对家乡的一些所谓宗教歧视一直很不理解,我的表姐和她交往两年多的男友,因为一家笃信而另一个家庭则是不信,于是双方家庭都坚决反对,迫于无奈也出于孝顺,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亲人。但这件事情却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文明开化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是我一直认为相对开明的母亲,在我未来伴侣必须依附xx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退让。但不同宗教的存在意义本是相通的呀。

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出的一点就是对于女性价值地位的变化,由一开始帕迪决定家中一切事情的父权家庭到后来女权意识极强的朱丝婷,跨越了三代,体现了作者对于女性主义的思索。在书中,作者揭露了男权的独断专行,批判其压制女性的一面(在卢克身上尤其体现),宣扬了女性意识的提升,提倡和谐的两性关系。女权问题不仅仅是书中所表现的,更是当代我们所有女性需要争取的,性别歧视的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解决这个问题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零碎地表达了一些自己尚不成熟的观点,感觉不太像一篇读后感。总而言之,《荆棘鸟》将是一本我会再三拜读的书,不仅仅是由于其凄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它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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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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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飘》一样,《荆棘鸟》是我最爱的一本书,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创作的一部家世小说。全书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感情纠葛为线索,从梅吉四岁生日起笔,描写了一家三代人的故事,而这样的时间跨越了半个多世纪。拉尔夫,向往着神圣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少女梅吉,为了他一心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梅吉,一位普通的少女,也是一只引人注目的荆棘鸟,拉尔夫就是她那根最尖最长的荆棘。此后的几十年中,梅吉也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失去了曾珍惜的一份感情。

“鸟儿胸前带着荆棘,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刺扎进胸膛。”

这是文章的最后一段话,似乎在嘲笑梅吉一往情深的可笑,又似乎是在讲述书中数十人可悲的命运。然而,“人都是复杂的”也同样在书中得到了证实。

我们常用黑白来分明一切事物,简单地给生活随意标价,却不经意间违背了事实与命理。有时黑与白难以分辨,渐渐模糊,混合,复杂,也成为了一种不能为世界所看清的颜色,但人性一样复杂,以至于从来没有人探究与反驳,只当视而不见。或是一种更深的谴责,逃避。比如拉尔夫·德·布里萨卡特,他想追逐更高的权力,更大的舞台,得到肯定认同,但在那时,梅吉从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也正是因为她,拉夫尔找到了寄托精神与爱的中心,那痛苦也在不久后来临。拉夫尔必须面临选择。看到这许多人指责他的无情与自私,认为他为了野心,放弃了爱情,负了梅吉的青春。但他似乎已没有退路,只好做着这种斗争,以致自己伤痕累累,但又是为什么呢?当拉夫尔不能两全其美时,他已经拥有了金钱,权利,地位,却无时无刻不遗憾和渴求着梅吉的爱,无法遏制,也无法停止。

梅吉,毫无疑问,她是最引人注目的,也是女性角色里最为鲜明的。她的一生,其实非常简单:家人,拉尔夫。但渐渐地,她将重心移到了拉尔夫身上,把他当作自己的初升的太阳。同时,这也可笑,这太阳并不能送走她生活中的所有晦涩与阴暗。是不是像《白夜行》中所说:“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将黑夜当成白天”?她等得有些痴狂,有些盲目,但这一切又像是顺理成章,毫不犹豫,于是,怀着这种心思,她一等就是几十年。最终以自己“失败”告终,然后妥协。梅吉深知命运无法重新轮回,好在她满意着拉尔夫给她的人生。她不去回避,而是,坦然又焦虑地过着平静的生活。

所以,在俩人最后一次相遇,又最后一次分别之后,梅吉也又一次坐在院子里,看着春意盎然,放下女儿的电报,把那捧了一生的“荆棘”放入心中,踏过最后一次的选择,她又该去向何方?考琳·麦卡洛,用他们的爱情与信仰演绎着生命,只因一段不完整的爱无法诠释命运对人生的戏弄。而树上那只荆棘鸟,在灰飞烟灭的最后一秒,毅然将荆棘刺入胸膛,只因荆棘绝唱,却无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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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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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百味杂成,各种思绪念头涌了上来,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本书以三代女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即女主人公梅吉,她的母亲菲,以及她的女儿朱丝婷,讲述了交杂着爱情,友情,亲情,人性与命运的三代人的故事。

从梅吉与教士拉尔夫见的第一面起,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注定发生了。然而拉尔夫在70多岁的爱着他的卡森夫人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巨额遗产和名利的诱惑下,背叛了梅吉以及克利里家族。而后梅吉嫁给了长相颇似拉尔夫的剪羊毛工人卢克,当然,这段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唯一使她幸福的是后来拉尔夫去找她的时候她从拉尔夫那“偷”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属于他们的儿子。也许是命运,上帝将梅吉从他那偷走的东西要回去了——他们的儿子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人,死于海水中。53岁的梅吉冷静理智地处理了一切,将所有的痛苦深埋于心。用荆棘鸟来比喻她的一生,我想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当拉尔夫选择了巨额遗产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面对着相同处境的时候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然起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可能会选择自己所爱之人,但我又是理解拉尔夫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事业与名利的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个教士,他不肯也不可能背叛上帝与梅吉在一起。即使后来情感战胜理智,他和梅吉上床,之后却仍然是痛苦而虔诚地忏悔。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对前途的追求,是如此矛盾却又统一在拉尔夫的身上。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将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物放于公共媒体中,估计会有大批女性斥他为“渣男”吧!然而在那样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拉尔夫又似乎别无选择。

而梅吉,她聪明能干,优雅又坚韧。但我不认同的便是她嫁给拉尔夫神父的替代品——工人卢克。也许是因为作为一名现代女性,我认为即使不嫁,也不能委身于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何况卢克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守财奴。这一嫁也注定了那几年梅吉远在他乡且只能不停工作,身边连回家的钱都不够的凄惨孤独的生活。而后她对卢克的孩子,也就是女儿朱丝婷的冷漠也是我不认同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我仍然幼稚,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当然在心灵深处,梅吉和她的女儿都是互相爱着的。

除了两个主人公之外,我最喜欢的角色还有斯图尔特,梅吉的哥哥之一。在读这本书前我做过了一些功课,因为描写他的内容不多——他在二十几岁时就死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人对斯图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他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角色,他孤僻、沉默却又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小说中他对母亲的爱让我印象很深,尤其是最后描写他被野猪压死的片段——“这种时刻也是他早就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没有过希望、梦想和计划,只是坐在那里,沉迷于生气勃勃的世界,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痛苦悲伤的原因。”即使是当他的心脏爆裂的时候,他心中想着的依然是无法再陪伴母亲。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落泪了,斯图是早熟的,他看透人世,敏感细腻,让人觉得他不适合在德罗海达那样粗犷辽阔的黑土高原生活。他或许更应该做一个诗人。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还萌生了一些对宗教信仰的思考。尽管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在于这些,但毕竟梅吉和拉尔夫之间唯一的阻碍便是拉尔夫是一位教士,而梅吉与卢克的婚姻,菲与帕迪的婚姻也都因宗教问题而有过矛盾冲突。我的家庭也是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便会唱一些诗歌,会背诵一些祷词。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地相信科学并怀疑存在与否,但我明白的是宗教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慰藉人们的心灵,劝诫约束我们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一种精神寄托。所以我对家乡的一些所谓宗教歧视一直很不理解,我的表姐和她交往两年多的男友,因为一家笃信而另一个家庭则是不信,于是双方家庭都坚决反对,迫于无奈也出于孝顺,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亲人。但这件事情却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文明开化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是我一直认为相对开明的母亲,在我未来伴侣必须依附xx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退让。但不同宗教的存在意义本是相通的呀。

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出的一点就是对于女性价值地位的变化,由一开始帕迪决定家中一切事情的父权家庭到后来女权意识极强的朱丝婷,跨越了三代,体现了作者对于女性主义的思索。在书中,作者揭露了男权的独断专行,批判其压制女性的一面(在卢克身上尤其体现),宣扬了女性意识的提升,提倡和谐的两性关系。女权问题不仅仅是书中所表现的,更是当代我们所有女性需要争取的,性别歧视的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解决这个问题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零碎地表达了一些自己尚不成熟的观点,感觉不太像一篇读后感。总而言之,《荆棘鸟》将是一本我会再三拜读的书,不仅仅是由于其凄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它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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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推荐!荆棘鸟读后感汇编

与《飘》一样,《荆棘鸟》是我最爱的一本书,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创作的一部家世小说。全书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感情纠葛为线索,从梅吉四岁生日起笔,描写了一家三代人的故事,而这样的时间跨越了半个多世纪。拉尔夫,向往着神圣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少女梅吉,为了他一心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梅吉,一位普通的少女,也是一只引人注目的荆棘鸟,拉尔夫就是她那根最尖最长的荆棘。此后的几十年中,梅吉也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失去了曾珍惜的一份感情。

“鸟儿胸前带着荆棘,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刺扎进胸膛。”

这是文章的最后一段话,似乎在嘲笑梅吉一往情深的可笑,又似乎是在讲述书中数十人可悲的命运。然而,“人都是复杂的”也同样在书中得到了证实。

我们常用黑白来分明一切事物,简单地给生活随意标价,却不经意间违背了事实与命理。有时黑与白难以分辨,渐渐模糊,混合,复杂,也成为了一种不能为世界所看清的颜色,但人性一样复杂,以至于从来没有人探究与反驳,只当视而不见。或是一种更深的谴责,逃避。比如拉尔夫·德·布里萨卡特,他想追逐更高的权力,更大的舞台,得到肯定认同,但在那时,梅吉从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也正是因为她,拉夫尔找到了寄托精神与爱的中心,那痛苦也在不久后来临。拉夫尔必须面临选择。看到这许多人指责他的无情与自私,认为他为了野心,放弃了爱情,负了梅吉的青春。但他似乎已没有退路,只好做着这种斗争,以致自己伤痕累累,但又是为什么呢?当拉夫尔不能两全其美时,他已经拥有了金钱,权利,地位,却无时无刻不遗憾和渴求着梅吉的爱,无法遏制,也无法停止。

梅吉,毫无疑问,她是最引人注目的,也是女性角色里最为鲜明的。她的一生,其实非常简单:家人,拉尔夫。但渐渐地,她将重心移到了拉尔夫身上,把他当作自己的初升的太阳。同时,这也可笑,这太阳并不能送走她生活中的所有晦涩与阴暗。是不是像《白夜行》中所说:“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将黑夜当成白天”?她等得有些痴狂,有些盲目,但这一切又像是顺理成章,毫不犹豫,于是,怀着这种心思,她一等就是几十年。最终以自己“失败”告终,然后妥协。梅吉深知命运无法重新轮回,好在她满意着拉尔夫给她的人生。她不去回避,而是,坦然又焦虑地过着平静的生活。

所以,在俩人最后一次相遇,又最后一次分别之后,梅吉也又一次坐在院子里,看着春意盎然,放下女儿的电报,把那捧了一生的“荆棘”放入心中,踏过最后一次的选择,她又该去向何方?考琳·麦卡洛,用他们的爱情与信仰演绎着生命,只因一段不完整的爱无法诠释命运对人生的戏弄。而树上那只荆棘鸟,在灰飞烟灭的最后一秒,毅然将荆棘刺入胸膛,只因荆棘绝唱,却无人旁听。

推荐!荆棘鸟读后感汇编

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推荐!荆棘鸟读后感汇编

经典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百味杂成,各种思绪念头涌了上来,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本书以三代女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即女主人公梅吉,她的母亲菲,以及她的女儿朱丝婷,讲述了交杂着爱情,友情,亲情,人性与命运的三代人的故事。

从梅吉与教士拉尔夫见的第一面起,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注定发生了。然而拉尔夫在70多岁的爱着他的卡森夫人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巨额遗产和名利的诱惑下,背叛了梅吉以及克利里家族。而后梅吉嫁给了长相颇似拉尔夫的剪羊毛工人卢克,当然,这段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唯一使她幸福的是后来拉尔夫去找她的时候她从拉尔夫那“偷”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属于他们的儿子。也许是命运,上帝将梅吉从他那偷走的东西要回去了——他们的儿子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人,死于海水中。53岁的梅吉冷静理智地处理了一切,将所有的痛苦深埋于心。用荆棘鸟来比喻她的一生,我想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当拉尔夫选择了巨额遗产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面对着相同处境的时候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然起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可能会选择自己所爱之人,但我又是理解拉尔夫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事业与名利的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个教士,他不肯也不可能背叛上帝与梅吉在一起。即使后来情感战胜理智,他和梅吉上床,之后却仍然是痛苦而虔诚地忏悔。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对前途的追求,是如此矛盾却又统一在拉尔夫的身上。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将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物放于公共媒体中,估计会有大批女性斥他为“渣男”吧!然而在那样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拉尔夫又似乎别无选择。

而梅吉,她聪明能干,优雅又坚韧。但我不认同的便是她嫁给拉尔夫神父的替代品——工人卢克。也许是因为作为一名现代女性,我认为即使不嫁,也不能委身于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何况卢克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守财奴。这一嫁也注定了那几年梅吉远在他乡且只能不停工作,身边连回家的钱都不够的凄惨孤独的生活。而后她对卢克的孩子,也就是女儿朱丝婷的冷漠也是我不认同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我仍然幼稚,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当然在心灵深处,梅吉和她的女儿都是互相爱着的。

除了两个主人公之外,我最喜欢的角色还有斯图尔特,梅吉的哥哥之一。在读这本书前我做过了一些功课,因为描写他的内容不多——他在二十几岁时就死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人对斯图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他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角色,他孤僻、沉默却又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小说中他对母亲的爱让我印象很深,尤其是最后描写他被野猪压死的片段——“这种时刻也是他早就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没有过希望、梦想和计划,只是坐在那里,沉迷于生气勃勃的世界,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痛苦悲伤的原因。”即使是当他的心脏爆裂的时候,他心中想着的依然是无法再陪伴母亲。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落泪了,斯图是早熟的,他看透人世,敏感细腻,让人觉得他不适合在德罗海达那样粗犷辽阔的黑土高原生活。他或许更应该做一个诗人。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还萌生了一些对宗教信仰的思考。尽管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在于这些,但毕竟梅吉和拉尔夫之间唯一的阻碍便是拉尔夫是一位教士,而梅吉与卢克的婚姻,菲与帕迪的婚姻也都因宗教问题而有过矛盾冲突。我的家庭也是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便会唱一些诗歌,会背诵一些祷词。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地相信科学并怀疑存在与否,但我明白的是宗教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慰藉人们的心灵,劝诫约束我们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一种精神寄托。所以我对家乡的一些所谓宗教歧视一直很不理解,我的表姐和她交往两年多的男友,因为一家笃信而另一个家庭则是不信,于是双方家庭都坚决反对,迫于无奈也出于孝顺,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亲人。但这件事情却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文明开化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是我一直认为相对开明的母亲,在我未来伴侣必须依附xx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退让。但不同宗教的存在意义本是相通的呀。

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出的一点就是对于女性价值地位的变化,由一开始帕迪决定家中一切事情的父权家庭到后来女权意识极强的朱丝婷,跨越了三代,体现了作者对于女性主义的思索。在书中,作者揭露了男权的独断专行,批判其压制女性的一面(在卢克身上尤其体现),宣扬了女性意识的提升,提倡和谐的两性关系。女权问题不仅仅是书中所表现的,更是当代我们所有女性需要争取的,性别歧视的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解决这个问题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零碎地表达了一些自己尚不成熟的观点,感觉不太像一篇读后感。总而言之,《荆棘鸟》将是一本我会再三拜读的书,不仅仅是由于其凄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它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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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推荐!荆棘鸟读后感汇编

与《飘》一样,《荆棘鸟》是我最爱的一本书,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创作的一部家世小说。全书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感情纠葛为线索,从梅吉四岁生日起笔,描写了一家三代人的故事,而这样的时间跨越了半个多世纪。拉尔夫,向往着神圣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少女梅吉,为了他一心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梅吉,一位普通的少女,也是一只引人注目的荆棘鸟,拉尔夫就是她那根最尖最长的荆棘。此后的几十年中,梅吉也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失去了曾珍惜的一份感情。

“鸟儿胸前带着荆棘,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刺扎进胸膛。”

这是文章的最后一段话,似乎在嘲笑梅吉一往情深的可笑,又似乎是在讲述书中数十人可悲的命运。然而,“人都是复杂的”也同样在书中得到了证实。

我们常用黑白来分明一切事物,简单地给生活随意标价,却不经意间违背了事实与命理。有时黑与白难以分辨,渐渐模糊,混合,复杂,也成为了一种不能为世界所看清的颜色,但人性一样复杂,以至于从来没有人探究与反驳,只当视而不见。或是一种更深的谴责,逃避。比如拉尔夫·德·布里萨卡特,他想追逐更高的权力,更大的舞台,得到肯定认同,但在那时,梅吉从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也正是因为她,拉夫尔找到了寄托精神与爱的中心,那痛苦也在不久后来临。拉夫尔必须面临选择。看到这许多人指责他的无情与自私,认为他为了野心,放弃了爱情,负了梅吉的青春。但他似乎已没有退路,只好做着这种斗争,以致自己伤痕累累,但又是为什么呢?当拉夫尔不能两全其美时,他已经拥有了金钱,权利,地位,却无时无刻不遗憾和渴求着梅吉的爱,无法遏制,也无法停止。

梅吉,毫无疑问,她是最引人注目的,也是女性角色里最为鲜明的。她的一生,其实非常简单:家人,拉尔夫。但渐渐地,她将重心移到了拉尔夫身上,把他当作自己的初升的太阳。同时,这也可笑,这太阳并不能送走她生活中的所有晦涩与阴暗。是不是像《白夜行》中所说:“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将黑夜当成白天”?她等得有些痴狂,有些盲目,但这一切又像是顺理成章,毫不犹豫,于是,怀着这种心思,她一等就是几十年。最终以自己“失败”告终,然后妥协。梅吉深知命运无法重新轮回,好在她满意着拉尔夫给她的人生。她不去回避,而是,坦然又焦虑地过着平静的生活。

所以,在俩人最后一次相遇,又最后一次分别之后,梅吉也又一次坐在院子里,看着春意盎然,放下女儿的电报,把那捧了一生的“荆棘”放入心中,踏过最后一次的选择,她又该去向何方?考琳·麦卡洛,用他们的爱情与信仰演绎着生命,只因一段不完整的爱无法诠释命运对人生的戏弄。而树上那只荆棘鸟,在灰飞烟灭的最后一秒,毅然将荆棘刺入胸膛,只因荆棘绝唱,却无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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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推荐!荆棘鸟读后感汇编

经典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百味杂成,各种思绪念头涌了上来,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本书以三代女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即女主人公梅吉,她的母亲菲,以及她的女儿朱丝婷,讲述了交杂着爱情,友情,亲情,人性与命运的三代人的故事。

从梅吉与教士拉尔夫见的第一面起,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注定发生了。然而拉尔夫在70多岁的爱着他的卡森夫人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巨额遗产和名利的诱惑下,背叛了梅吉以及克利里家族。而后梅吉嫁给了长相颇似拉尔夫的剪羊毛工人卢克,当然,这段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唯一使她幸福的是后来拉尔夫去找她的时候她从拉尔夫那“偷”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属于他们的儿子。也许是命运,上帝将梅吉从他那偷走的东西要回去了——他们的儿子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人,死于海水中。53岁的梅吉冷静理智地处理了一切,将所有的痛苦深埋于心。用荆棘鸟来比喻她的一生,我想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当拉尔夫选择了巨额遗产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面对着相同处境的时候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然起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可能会选择自己所爱之人,但我又是理解拉尔夫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事业与名利的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个教士,他不肯也不可能背叛上帝与梅吉在一起。即使后来情感战胜理智,他和梅吉上床,之后却仍然是痛苦而虔诚地忏悔。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对前途的追求,是如此矛盾却又统一在拉尔夫的身上。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将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物放于公共媒体中,估计会有大批女性斥他为“渣男”吧!然而在那样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拉尔夫又似乎别无选择。

而梅吉,她聪明能干,优雅又坚韧。但我不认同的便是她嫁给拉尔夫神父的替代品——工人卢克。也许是因为作为一名现代女性,我认为即使不嫁,也不能委身于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何况卢克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守财奴。这一嫁也注定了那几年梅吉远在他乡且只能不停工作,身边连回家的钱都不够的凄惨孤独的生活。而后她对卢克的孩子,也就是女儿朱丝婷的冷漠也是我不认同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我仍然幼稚,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当然在心灵深处,梅吉和她的女儿都是互相爱着的。

除了两个主人公之外,我最喜欢的角色还有斯图尔特,梅吉的哥哥之一。在读这本书前我做过了一些功课,因为描写他的内容不多——他在二十几岁时就死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人对斯图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他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角色,他孤僻、沉默却又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小说中他对母亲的爱让我印象很深,尤其是最后描写他被野猪压死的片段——“这种时刻也是他早就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没有过希望、梦想和计划,只是坐在那里,沉迷于生气勃勃的世界,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痛苦悲伤的原因。”即使是当他的心脏爆裂的时候,他心中想着的依然是无法再陪伴母亲。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落泪了,斯图是早熟的,他看透人世,敏感细腻,让人觉得他不适合在德罗海达那样粗犷辽阔的黑土高原生活。他或许更应该做一个诗人。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还萌生了一些对宗教信仰的思考。尽管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在于这些,但毕竟梅吉和拉尔夫之间唯一的阻碍便是拉尔夫是一位教士,而梅吉与卢克的婚姻,菲与帕迪的婚姻也都因宗教问题而有过矛盾冲突。我的家庭也是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便会唱一些诗歌,会背诵一些祷词。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地相信科学并怀疑存在与否,但我明白的是宗教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慰藉人们的心灵,劝诫约束我们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一种精神寄托。所以我对家乡的一些所谓宗教歧视一直很不理解,我的表姐和她交往两年多的男友,因为一家笃信而另一个家庭则是不信,于是双方家庭都坚决反对,迫于无奈也出于孝顺,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亲人。但这件事情却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文明开化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是我一直认为相对开明的母亲,在我未来伴侣必须依附xx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退让。但不同宗教的存在意义本是相通的呀。

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出的一点就是对于女性价值地位的变化,由一开始帕迪决定家中一切事情的父权家庭到后来女权意识极强的朱丝婷,跨越了三代,体现了作者对于女性主义的思索。在书中,作者揭露了男权的独断专行,批判其压制女性的一面(在卢克身上尤其体现),宣扬了女性意识的提升,提倡和谐的两性关系。女权问题不仅仅是书中所表现的,更是当代我们所有女性需要争取的,性别歧视的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解决这个问题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零碎地表达了一些自己尚不成熟的观点,感觉不太像一篇读后感。总而言之,《荆棘鸟》将是一本我会再三拜读的书,不仅仅是由于其凄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它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道理。

推荐!荆棘鸟读后感汇编

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推荐!荆棘鸟读后感汇编

与《飘》一样,《荆棘鸟》是我最爱的一本书,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创作的一部家世小说。全书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感情纠葛为线索,从梅吉四岁生日起笔,描写了一家三代人的故事,而这样的时间跨越了半个多世纪。拉尔夫,向往着神圣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少女梅吉,为了他一心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梅吉,一位普通的少女,也是一只引人注目的荆棘鸟,拉尔夫就是她那根最尖最长的荆棘。此后的几十年中,梅吉也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失去了曾珍惜的一份感情。

“鸟儿胸前带着荆棘,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棘刺扎进胸膛。”

这是文章的最后一段话,似乎在嘲笑梅吉一往情深的可笑,又似乎是在讲述书中数十人可悲的命运。然而,“人都是复杂的”也同样在书中得到了证实。

我们常用黑白来分明一切事物,简单地给生活随意标价,却不经意间违背了事实与命理。有时黑与白难以分辨,渐渐模糊,混合,复杂,也成为了一种不能为世界所看清的颜色,但人性一样复杂,以至于从来没有人探究与反驳,只当视而不见。或是一种更深的谴责,逃避。比如拉尔夫·德·布里萨卡特,他想追逐更高的权力,更大的舞台,得到肯定认同,但在那时,梅吉从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也正是因为她,拉夫尔找到了寄托精神与爱的中心,那痛苦也在不久后来临。拉夫尔必须面临选择。看到这许多人指责他的无情与自私,认为他为了野心,放弃了爱情,负了梅吉的青春。但他似乎已没有退路,只好做着这种斗争,以致自己伤痕累累,但又是为什么呢?当拉夫尔不能两全其美时,他已经拥有了金钱,权利,地位,却无时无刻不遗憾和渴求着梅吉的爱,无法遏制,也无法停止。

梅吉,毫无疑问,她是最引人注目的,也是女性角色里最为鲜明的。她的一生,其实非常简单:家人,拉尔夫。但渐渐地,她将重心移到了拉尔夫身上,把他当作自己的初升的太阳。同时,这也可笑,这太阳并不能送走她生活中的所有晦涩与阴暗。是不是像《白夜行》中所说:“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将黑夜当成白天”?她等得有些痴狂,有些盲目,但这一切又像是顺理成章,毫不犹豫,于是,怀着这种心思,她一等就是几十年。最终以自己“失败”告终,然后妥协。梅吉深知命运无法重新轮回,好在她满意着拉尔夫给她的人生。她不去回避,而是,坦然又焦虑地过着平静的生活。

所以,在俩人最后一次相遇,又最后一次分别之后,梅吉也又一次坐在院子里,看着春意盎然,放下女儿的电报,把那捧了一生的“荆棘”放入心中,踏过最后一次的选择,她又该去向何方?考琳·麦卡洛,用他们的爱情与信仰演绎着生命,只因一段不完整的爱无法诠释命运对人生的戏弄。而树上那只荆棘鸟,在灰飞烟灭的最后一秒,毅然将荆棘刺入胸膛,只因荆棘绝唱,却无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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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秦腔读后感(篇一)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篇二)

秦腔读后感(一)

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篇三)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有些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去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秦腔读后感(篇四)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秦腔读后感(篇五)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实用精选:《人类简史》读后感汇编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精选:《人类简史》读后感汇编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人类简史》读后感(篇一)

或许每个人都曾想过,我们的祖宗是什么模样?我们来自何方,又去往何处?在这本书中我们或许能够找到答案。

这本书与我们以往所熟知的历史书大相径庭,超宏观的视角,异想天开的脑洞,生动有趣的语言,让我们拿起就很难放下,看完后直呼刷新三观。人类如何登上食物链的顶端?金钱、帝国、宗教如何横扫全球?在作者的叙述中,这些复杂的历史现象和原理,像一部大片呈现在眼前。他用几近于上帝之眼的高度,俯瞰人类从东非一个普通动物群族,到如今遍布地球,地位直追造物神的发展历程。

这本书中,作者从认知革命、农业革命、人类的融合统一、科学革命四个方面综合概括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跟着作者的笔迹,我们可以很顺畅的了解人类自从诞生到如今的整个发展过程和每一个重要的变革。作者只用了区区400页,就铺陈开智人的整个历史过程,各种精彩令人拍案叫绝;个中反思令人掩卷沉思。在7万年前,智人还不过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动物,在东非的角落中可怜兮兮地生活着。但其后一发而不可收拾,智人很快就跃升成为整个地球的主宰,似乎,只要再跨一步,就能进入神的境界。从历史进程来看,人类并没有一个鲜明的目标,而且,直到如今仍然迷茫。

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人类经历三次革命的洗礼,力量空前强大,可是我们究竟是比以前更快乐还是更痛苦,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如果发展没有带来快乐,那么它的意义又在何处?作者最后提出,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天下危险,莫过于此。或许,我们该好好思考下这个问题。

《人类简史》读后感(篇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本书从天地万物开始说起,一本看似是讲历史的书中,却囊括了包括心理学、生物学、金融学、宗教学的思想。本文一直想突出的一个重要思想便是“平等”。

不由和中国传统的道家文化不谋而合。老子在道德经中写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大致是说人其实也是地球上一种平平常常的生物,和乡间的花、地上的狗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大家都是在社会上平等的生存着而已,无所谓谁比谁更加高贵。如果按照道家和本书的思想,那人们生活中很多嫉妒、攀比的心理就显得毫无意义。既然人和田间的刍狗都没什么差别,那人和人之间能有什么不同呢?大抵不过是一种心态罢了。

从佛家的观点来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个人活在世上,不过是为了名和利而奔波。一旦看破这点道理,很多时候我们就能以一种更加平和的心态是看待身边的人,也更能看清这个世界。

最近有幸参加了某券商研究所首席的讲座,她讲了一句话“如果这辈子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极光,你的三观会改变的”。我想他的意思大概是指那个时候你就会意识到,原来人类在这个世界上这么的渺小,反而很多事情会看开很多。我们现在都面临着太大的就业压力,每个人都陷入在深深的焦虑之中。转念一想很多时候真的没有必要那么的看重自己或者看清自己,带着一颗海阔天空的心来看这个世界,一定会开阔很多。

《人类简史》读后感(篇三)

尤瓦尔·赫拉利对金钱的看法。不论我们来自哪里,信仰如何,钱永远是全世界的共识。它可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这个信任,书中所说,不同于宗教的“源于本心”,而是在“其他的人都信任”这个巨大的前提下达成的。

另外关于钱,其实书中也有一个论点我觉得对我很有启发。现在的我们看种姓制度、奴隶制度,只觉得那时的人没有伦理道德可言,无知而且傲慢。其实现在这种阶级歧视并没有被消除,而这个歧视就是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异。富人永远可以用钱享受特权,而穷人不可以,就如以前白人孩子能够去上学,而黑人孩子却不能进入同样的学校一样。

而更重要的是,很多富和穷的差距,其实是从出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被定义的了。也就是说,我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和别人有了差距,这和我们所鄙视的被废除掉的歧视有什么差异?

但总有值得开心的地方:只有穷与富的差异,是可以被我们改变的。肤色无法改变、民族无法改变,但有没有钱,是所有人能力范围之内的,不过需要的努力程度不一样罢了。

这是我们智人现在做到的微小的,但非常重要的改变。

《人类简史》读后感(篇四)

在阅读这本书后,我发现本书和以前读过的历史书籍有很大的不同。作者很有自己的思想,如胡适先生所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的想法有些天马行空,想常人之未能想之事,可是他的假设又是在现有的证据上做出来的,也不能说他不对,能将历史写得别有一番风味,这样的书难怪可以获得好评和众人推荐。

本书最大的意义和价值不是给我们简单介绍人类的历史,而是作者从各类事件中得出的自己的观念和深切的人文关怀以及对哲学和人类的基本思考。

首先,作者认为过去的人类并不比现在的人类过得差,他们比现在的人类可选择的食物种类更加丰盛,人也更为自由,平时通过采集和狩猎可获得锻炼,也不易于感染群体性疾病。当人的负担过少,欲望较少,人也会更加的快乐和容易满足。

其次,他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农业革命是历史上的最大骗局。表面上看,人类通过大面积耕种,大规模的生产,使得人口激增,并不断发展壮大,实际上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资源环境的破坏,各种政治权术以及残酷的战争,最主要的是人类的自由被大大束缚于土地之上,芸芸众生耗尽心血产出的粮食也提供给某些精英分子,而他们却史上无名,为他人做嫁衣。

最后是他对于人类的未来之思考。人类无论处于哪个时代,都应该思考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人之为人的基本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如果我们不能认清人之为人的特点,人类的独特性,一旦我们发明出比我们更聪明的物种,我们该何去何从?

《人类简史》读后感(篇五)

读《医务工作者需要学点哲学》有感

成院长在文中深刻的阐述了哲学与医学的关系:医学与哲学是一对孪生兄弟,有着不解的情缘。医学是一门极其复杂的科学,既要有科学的分析,又要有哲学的概括和指导。科学和医学是哲学的基础,但哲学也同时为科学、医学提供了武器。哲学不能没有科学,反之,科学与医学也不能没有哲学。临床思维是思辨的,哲学思维是抽象的。成院长在文中指明了临床工作中需要建立哲学思维,通过正确的思维分析,能够去伪存真、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从一般中看到特殊、从特殊中看到一般、从杂乱中找到规律、从无关中发现联系、从现状中预测未来,最终找到办法,精准解决问题。

成院长在文中进一步阐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整体和普遍联系、抓主要矛盾与弹钢琴、经验与经验主义、运动和发展、量变质变规律、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全面阐明了哲学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人们思想智慧的大门,尤其强调医务工作者更需要有份哲学的自觉。

结合日常的药学服务工作,我感觉真的非常有必要学习并运用哲学思维,来为病人及家属做好服务。当人们自己或家属在生病时会表现出很多的脆弱与无助,急需医护与药学人员给予专业的帮助和心理的慰藉,我们这时需要有理性的、精准的专业服务思维,也需要修炼感性的博爱思维,对他们感同身受、理解他们的着急与无助,尽心尽力的同他们沟通交流,不但给予他们专业的技术服务,而且使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博爱、尽力而为的人文关怀。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在与他人的沟通交流中,没有非黑即白、非此即彼、泾渭分明的对与错,尽力达观、保持中道,修炼博爱思想,那么在我们的工作中遇到的看似不可理喻的问题,就会觉得豁然起来,工作就会快乐很多。当我们用哲学的思维来重新审视个人与自我、他人、世界的关系,抛弃旧观念的束缚时,那么我们就会变得豁达起来,不仅具有精准的理性思维,而且具有了博爱的感性思维,并付诸于行动。愿意为了他人的健康快乐而快乐;愿意为了他人的苦难尽力而为,从不求回报的善心到善行,传播给周围的每一个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谐的社会人文关系。

现代临床医学之父威廉奥斯勒认为:行医是一种专业,而非一种交易;是一种使命,而非一种行业;从本质来讲,是一种使命,是一种社会使命,是一种善良人性和友爱情感的表达。这不仅是医学的需要,更是我们社会的需要。医学是哲学的一部分,需要医务工作者的人文关怀作为减轻病人痛苦的良方;需要医务工作者将行医准则时刻牢记于心并履行之;需要医务工作者秉承怀疑的态度不盲信盲从;我们的克己、利人、同情、正直的美德将使我们永持救死扶伤之剑,斩断一切病痛,将健康守护!大气包容、至诚至善、创新精进、追求卓越的医院精神将鼓舞我们勇往直前!

【推荐】学弈读后感五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推荐】学弈读后感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学弈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们学了《学弈》这一篇短小精悍却含义深刻的文言文,读了它以后我深有感触。

《学弈》这篇文言文主要讲的是:古时有一个下棋高手叫弈秋,他教两个徒弟学下棋。其中一个徒弟学习时专心致志,一心一意,只听弈秋的细心教导;而另一个徒弟表面在认真听讲,但实际心里却只是想着天上即将要飞来一只天鹅,自己想拉弓搭箭把天鹅射下来。最后,第一个徒弟学有所成,成了闻名于世的棋界高手,而另一个徒弟却一事无成。

读了这入篇课文,我不由得想起了以前我在书上看到的一则名人故事:我国的四川名人陈毅,小时候读书非常认真。有一次,他正在读书的时候,他的母亲给他端来面包和芝麻酱,叫他把面包蘸着芝麻酱吃。陈毅边看书边吃面包,吃得还挺香的。直到他的母亲再一次进来,看到他的脸不禁哈哈大笑,母亲告诉他满嘴的墨汁,陈毅才知道自己竟把面包蘸着了桌子上的墨盒里去了。后来,陈毅成了新中国的“十大元帅”之一,他之所以能取得这样杰出的成就,是与他小时候的专心致志学习是分不开的。

其实,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类似两个学棋徒弟的事例,在我们班上,就有一个如第一个徒弟样的同学,她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课堂笔记,下课仔细复习学过的知识。在她的努力下,每次的考试检测她都名列前茅。

仔细想想,我们都是同一个老师在教我们,为什么我们有的同学成绩优异,而有的同学成绩却落后不少呢?难道是因为我们的智力不一样吗?其实不然,有些同学成绩不好,大多是因在上课爱开小差,学习不专心的原因造成的。如果我们所有的同学都像《学弈》中的第一个徒弟一样用心地去学习,刻苦用功,那么我们的成绩一定能有所提升的。

同学们,“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我们只有从小认真学习,练好本领,长大了才能为祖国的美好明天作出贡献。

学弈读后感【篇二】

文言文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它言简意赅,记录了我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今天,我读了一篇文言文,它的题目就叫《学弈》。这篇文言文使我明白了:干什么事都要专心致志,决不可三心二意的道理。

《学弈》这篇文言文通过奕秋叫两个人学下棋的事情,说明了在同样条件下不同的态度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告诉我们学习必须专心致志,决不可三心二意的道理。

《学弈》这篇文言文虽然很短,但是,它告诉我们的道理却很大很大。我觉得这篇文言文里的的二个跟着奕秋学习学生一模一样,这个学生,他虽然在听奕秋的讲课但是心里却想着将有天鹅飞过来,拉弓搭箭把它射下来;我也是这样子有时,干什么事的时候老是“元神出窍”,没有注意,心里想着一些跟这件事无关的东西;有些学生他们却一心一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从不打“小差”,他们用的时间跟我是一样的,但是他们却学到了许许多多的有用的东西,我还是“原地踏步走”。

读了《学弈》之后,我一定改掉爱“元神出窍”的坏习惯,做一个好学生。

学弈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学习了《学弈》这篇课文,学弈就是学习下棋。一个人专心致志,结果学得很好。另一个人三心两意,结果一事无成。这说明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两意,否则什么事也不好。

在这篇课文中,我认为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这句话说明了学下棋故事中的两个学生水平的高低,不是智力的问题,而是专心的问题。

有一次在一件事中,我真正明白了专心是多么重要,那一次是我和爸爸妈妈玩记扑克牌的游戏,四张扑克牌,先记住它们的特点,然后把四张扑克牌插进一叠扑克中,让你找出来。我开始时很认真地记,一直记到六张扑克牌,在几点钟时间内,记住它们,我把重点放在了一张梅花J上面,不断记住这张牌,但又忽略了一张红心A,令我后来找牌时找来找去都少了一张。后来我想起来了,原来是我在记牌时想了如何对付爸爸,又忘记了记忆最后一张,所以最后我输了。原来做什么事都要专心,不能分心,想了别的东西,就忘记了原来要做的事情,从此我以后做事都不敢三心两意了。

学习要专心,工作要专心,做任何事都要专心,否则就会像学弈中那个不专心的人一样一事无成。

学弈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们学完了新学期的第一篇课文《文言文两则》,我内心感触最深的是第一篇文言文《学弈》。《学弈》这篇古文主要写了下棋高手弈秋教两个人下棋。虽然两人在一起学,但两人的学习态度却截然不同。一人专心致志,谨记弈秋的教诲;另一个人则在做白日梦,一心以为有天鹅要飞过来,想用弓箭将其射下。

看来这篇古文,我深受启发,我觉得有时我们和这两个学棋的人很相似。

记得有一天,我们快要期末考试了,数学老师就帮我们复习这一学期所有的体系及知识要点。一开始,我们听的十分认真。可到了后来,老师讲到计算圆的周长及面积的时候,有的同学就不再听了。因为这是本册书中最难的,老师反反复复讲了好多遍了,他们都以为自己的“翅膀硬了,可以飞翔了。”结果在大考的时候被扣了分(校对的时候知道的)。其实,不管这种题讲过多少遍,哪怕是100遍,但当你听到101遍的时候,你会对这种题有一种新的认识,同时也会收获一份新的果实。所以,我们应该认真的听老师讲题,要专心致志,不能心不在焉,要想学弈中的前一个学生那样谨记教诲,这样才能学业有成。

记得,还有一次,老师教我们一些成语的用法及意思,我听到一半时就以为自己全部懂了,对这个成语了如指掌了。便开始做小动作。在写作或说话的时候乱用,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这就是我像后一个学生那样虽听之却满心脑子胡思乱想,这就是因为我像后一个学生那样三心二意啊!不专心致志,怎么能学到本领呢?

读了这篇古文,我知道了学习时一定要专心致志,认真记录,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做人处事也一样,要脚踏实地,坚持到底。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如果马马虎虎的学习,你将一事无成。

学弈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言文,题目叫《学弈》。

这是一篇寓言故事。故事的内容是:有一个最擅长下围棋的人,教两个人学下围棋。其中一个人只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人虽然也在听,但心里却以为会有天鹅经过这里,只想着怎样拉动弓箭将它射下来。虽然一起学习,却不如前一个人。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小伙伴做作业时的样子。一只手拿着笔,另一只手拿着一包薯片,桌子上还放上一杯可乐,电视也开着,遥控器放在书上,半天才写出几个字,而且歪歪扭扭,还不如一只蚂蚁在上面爬得好看。好不容易电视演完了,东西吃完了,作业都还没写完。写作业的速度和蜗牛比起来,都要慢百倍。第二天,去交作业,免不了又要挨一顿文字餐,说不定还会挨一次奖励重做!

我们小学生有许多都像第二个人一样,做事三心二意,不认真。最后得到的结果只有一个半途而废。

我们应该学习故事中的第一个人的那种精神。做任何事,一定要专心致志,一心一意。否则,是得不到收获的。还有,一个人学习成绩的好坏,不完全取决于智力水平,在智力水平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学习态度就成了非常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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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读后感【篇一】

在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这本事中阿廖沙的许多做法和心里所想到的,使我感触很深。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为了生活,与外婆贩卖野果,做过绘图师的学徒,在船上做洗碗工,在圣像坊做学徒等人生经历。在人生的道路上,他饱尝生活的艰辛,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任务打交道,并在此期间阅读了大量书籍。书籍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充实了他的头脑。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能为环境所屈服”。怀着这样的信念,阿廖沙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进入大学,走上了坚定的人生之路。

阿廖沙真的让我有所感动。他那么小就独立生存,并不害怕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坚持将自己的生活走了下去。他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他为了挣钱,仅仅十一岁就出海,在船上做洗碗工;在荒山野林里捡果子,为了生存,他什么都做过。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没流一滴眼泪,甚至暗暗发誓要养活唯一亲她爱他的外婆。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怎能不使我感到敬佩呢?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虽然我的生活条件比他好,但我却不如他。他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而我却选择退缩。我总是选择简单的事情来做,有时也会做的一塌糊涂,一旦失败便流下眼泪。可是阿廖沙呢?从头至尾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且努力奋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但我却没有,经常偷懒。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读了整本书,我明白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大人来帮忙,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完成,就是自己不努力。我们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才是自己的目标。我们要学会坚持,而并不是偷懒。从小学会吃苦,长大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加油吧,总有一天会成功!

在人间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读后感(篇三)

《在人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这本书中有一段故事、几句话深深地震撼着我:“晚上大家都把蜡烛拿到寝室去了,我没有钱买蜡烛,就自己动手制作灯。我把蜡盘上的蜡油都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里,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再用棉线做成灯芯,这样就完成了。有了灯,我就可以沉浸在读书的喜悦之中了。”“书就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里面什么都有……”“我只是觉得这种生活,让我有了寄托,有了奔头。”读了这些真实、纯朴的语句,使我感受到高尔基是那么酷爱学习,从书中让他明白了许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学,渴望着新生活的到来!

在人间读后感【篇四】

挥笔的时候,就直接采用了这本书的题目《天使在人间》作为书评的题目。这也是奥黛丽-赫本的儿子肖恩-赫本对她的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吐言:虽然没见过上帝,但我们的确遇见了天使。

“母亲坚信:爱可以疗伤,生命会变得更加美好。她做到了——用爱去对待世界,同时也得到了——世界对她的爱。

她,奥黛丽-赫本,以《罗马假日》获得奥斯卡影后美称,不仅拥有超俗的容貌,过人的演技,更有一颗善良的心。

她,是最早披露索马里儿童因内战和干旱遭遇困苦的外国人士之一,她在埃塞俄比亚投入大量精力,对悲惨,瘦弱的儿童付出了所有的母爱,当一具具皮包骨的身躯在她的怀里哭泣,连呼吸也很困难,她也陪着孩子们哭泣,心疼他们的遭遇。甚至,病重后,她还念念不忘那里的孩子们,她告诉自己的家人:我最依依不舍的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被饥饿折磨的孩子们。

赫本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获得了比容貌更长久的魅力,源于她那颗天使般的善心。

天使的善心,可以提升一个人的高度,到达另一个更有魅力的层次。

在中国,也能轻易找到赫本天使的身影:最美妈妈吴菊,不假思索伸出双手,托起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面对摄像机,她微笑告诉人们:“谁的孩子不是孩子,我也是母亲,我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

作为母亲的她们:是优雅的同义语

是魅力与神圣的标尺

我们为她倾心,无论男女,上帝也渴望亲吻她天使般的脸颊。她,是飘落在人间的天使。她是——奥黛丽-赫本。

在人间读后感【篇五】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推荐】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汇编230字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一】

这学期刚开学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子叫《格列佛游记》。它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

游记中的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99年格列佛和船长大威廉皮得查一起到南太平洋去航行。身为外科医生的格列佛随船航行到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在那里有两座小人岛,每个岛屿上有一个国王。其中,一个岛屿上的国王很恶毒,贪婪想要利用格列佛这个“巨人”占领另一个岛屿,他们想哄好格列佛,于是,每天早晨提供六头牛、四十只羊和其他食物供格列佛食用。此外,还有相应数量的面包、酒和其他饮料,并派名仆人分列在格列佛卧室的两侧,另外还派遣3名裁缝师傅为格列佛做一套小人国的民族服装。派出名著名学者教格列佛小人国的语言。但格列佛不想发起战争,只想维护小人国的和平。在格列佛的努力下,他们这间的斗争终于结束了。格列佛成功了。但国王却想害死他,最后格列佛用一种奇特的方法离开了小人国,终于回到了英国。

文中的巨人国,与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是格列佛的十二倍。格列佛与巨人国的国王交谈,想让巨人国制作火药枪炮来巩固国防,可是国王不同意,他不想发起战争,他宁愿失去半壁江山,也不愿涉足这种秘密,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巨人国,人大,但人好,就像官职小的人,人好,为人民做好事,这才叫做“大人”。

小人国,人小,但人坏,就像官职大的人,人坏,贪得无厌,那才叫做‘小人’。看到这儿我觉得做人要就要做个朴实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9]文中格列佛曾经到过慧因国,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x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9]……[9]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到底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贪婪、党争、伪善、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妒嫉、淫欲、阴险和野心。文中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它大谈人的人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有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籍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根和悲欢背后,这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那些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帐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见到此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而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我迷上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整天看得废寝忘食。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给我们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四个国家的奇异旅程。故事写的栩栩如生,我读后如身临其境,深有感触。

在小人国,格列佛曾帮助皇帝夺取他们的敌国——不莱夫斯库帝国的战舰,熄灭了皇宫的熊熊大火,可阴险的海军大臣和财政大臣嫉妒格列佛,常常向皇帝打小报告,皇帝决定刺瞎格列佛的双眼。格列佛听到消息连忙逃到了不莱夫斯库帝国,又通过在海边发现的小船到了祖国——英国。读完这一篇章,我觉得格列佛非常有胆量,尤其是他夺取不莱夫斯库帝国战舰时,不怕敌人那尖锐的、像雨一般的利剑,把战舰运了回去。以前,我总是胆小害怕,不敢走夜路,可格列佛的精神打动了我,以后我要向格列佛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在大人国,格列佛有幸被国王请到王宫里,每天跟国王一起谈论政治和文化。格列佛发现,这个国王非常精明,有超强的理解能力,却对格列佛的祖国上的事情非常的“无知”,认为发明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格列佛在这里生活的很好,但他还是想回家。一天,国王把格列佛放在一个箱子里带到海边,突然来了一只鹰夺走了箱子。箱子被英国船发现,船上的人射掉了箱子,救出了格列佛。

在飞岛国,格列佛观看了这个岛的奇景,又在巫人岛见到了死去的名人。最让我惊奇的是格列佛在旅途中遭遇海盗的事。海盗登上船后,他毫不畏惧,沉着、冷静、不慌不忙。这十分值得我学习。我遇事总是慌慌张张,我要学习格列佛,遇事冷静,敢于面对。

在慧骃国,格列佛跟“慧骃”生活了三年。在这里,“慧骃”是一匹马,是这里的主人,而“人”则是这里的牲口,名字叫“野胡”。但格列佛非常喜欢这里,这里有与众不同的文明,他学到了不少的美德,生活的很快乐。可是在“慧骃”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们一直要求赶走格列佛,没办法,格列佛只好走了,在离开的时候,格列佛十分伤心,恋恋不舍。

这就是格列佛游览的四个国度,神奇而又惊险。我想:要是能去这四个神奇的国度游览一下,那该多好啊!要是能碰到我的偶像——勇敢的格列佛,那就更棒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四】

今年暑假,我跟随英国著名作家格列佛去了小人国、成人国和马辉国。

说起小人国和成人国,大家都不陌生。虽然小人国的居民只有我们一只手掌那么大,但是他们勤劳智慧,光这一点就比我们很多人强。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做了很多,但是因为国王的亲信嫉妒格列佛,国王偏袒自己的亲信,格列佛不得不离开这个国家。这是当时大英帝国的缩影。英国托利党和辉格党的常年斗争和对外战争,本质上只是政客在一些与国计民生无关的部门的内斗。在成人国家,作者对理想君主的渴望表现在他的公正、善治、蔑视权力和倡导和平上。

第三部的飞行岛国是发达国家,飞行岛国的设计师们发明了很多优秀的创作,比如语言组合机,无毛羊等。这些都表达了作者对科技发展的期望。

我羡慕格列佛去马辉。在马辉王国,马辉是主导者,智能马是由一种类似人形的野生动物驱动的。前者是理性的,公平的,诚实的。后者贪婪、好斗、懒惰,喜欢在田野里寻找和争夺一块闪亮的石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在马辉王国里,没有语言可以表达谎言、欺骗、虚伪和罪恶。在那里,每匹聪明的马都是真实、诚实和公平的。和当时的英国相比,简直就是天堂。是啊,谁不想生活在一个没有争吵,没有挣扎,不用考虑别人有没有出轨的地方?

看看我们周围,为了钱骗别人,卖官,甚至杀人放火,为了钱抛弃父母。这些在马辉王国从来没有出现过,是社会上的不健康现象。如果我们想生活在一个像马辉王国这样的社会,我们必须打击和抵制这些不健康的现象。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每个人开始,努力把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像马辉一样的社会,没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这样我们的子孙才能生活在一个充满幸福和快乐的社会。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五】

有谁会相信一个人在大海上遇到不同的遭遇,九死一生的人会活下来呢?格列佛就是依靠自己的航海本领。用大胆与勇气而生存了下来。这虽然是作者虚拟出的情节,但句句引人入胜。作者通过写格列佛来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烟国,更加深刻的让读者明白人物的品质与智慧。格列佛用自己的真才实学度过了一次次的难关,让他明白了更多的风土人情,使我佩服不已!

当我首先来到小人国的场景时,我被小人国的人民和格列佛的品质所折服。通过小人国国王知道“我”是一个好人,但有几个小人用箭不小人射到“我”,国王把他们交给“我”处置的情景,让我明白了小人国人民的疾恶如仇,对人格的高尚向往和主人公格列佛放走那些小人的无私大方,都使我受益非浅。

我沉醉在《格列佛游记》的王国里,当我来到了大人国,我又看出了大人国人民自私的表现。当时格列佛被一个农民发现,他们感到很好奇,又发现这个小人有利可图,便带着他四处展览,收取钱。后来,格列佛被买到了王宫,又有一个小矮子,看到格列佛的到来抢走了他的饭碗,于是他想尽办法害死格列佛。可格列佛用自己的勇敢与智慧战胜了他,并安全的回了家。

通过格列佛的几经历有让我明白了人心的险恶与贪婪。只有用自己的知识与胆识才能真正的战胜它们。当我又来到飞岛国,飞岛国的人民设计出歪七斜八的房子,但他们对数学和天文的热爱,足可以当我为之佩服,佩服他们的坚持不懈。当我又来到最后一个慧烟国时,我被作者大胆的想象所折服,他带领我们神游了动物的王国。

读完《格列佛游记》,我恍然大悟。格列佛的勇气与本领让我身受感动,我明白了学习的重要,因为本领是来自于学习,学习了本领到哪儿都不会惧怕什么。智慧与勇气的结合,才使格列佛几次化险为夷。我还明白了什么叫“适者生存”,到了别的地方,只有适应那里的环境才能生存下来。

格列佛就学会了“适者生存”,他来到不同的国家学会了不同的风土人情,才坚强的活了下来。我还学会了在生活中为人处事,一定要有爱心,还要无私奉献,大方,大度。对待别人的嘲笑,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人要细心,认真,不能三心二意等等。

一个人物,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精神和品质,这真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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