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02 03:08:22 阅读数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推荐5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一】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二】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三】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五】

我真是一个悲观的读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名字看,这本书说的就是爱情,看完整本书,真是稀奇古怪的爱情。有让人厌恶的、让人唏嘘的、让人崇敬的,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爱情都符合人性。有一种“看啊,这就是人,这就是男人,就是女人。”的感叹

阿里萨在被夺走了爱情后,与无数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仍然说他为自己的爱情守住了忠贞。

菲尔米娜就像所有现在那些17/8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无论是18世纪还是21世纪,小姑娘的想法永远是一样的。通过信件的沟通,看到了自己幻想的、虚构的爱情,并未这个想象的虚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当家人。而在时隔多日后,由于再一次看到自己真实的恋人,所有的幻想崩塌。

让我再一次思考,灵魂和皮囊,哪一样更重要。很多人说,没有好的皮囊,谁会关心你的灵魂。但是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当你充分理解并且喜爱某个人的灵魂,也认同自己的灵魂与之契合。当发现皮囊没有配上这份灵魂的时候,一场爱情也必将是失败的。比起这种幻想,那些阿里萨看上的寡妇来的更为真实。而她们都不是菲尔米娜。

再说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一开始我把他当做男主角的人。在抓一只鹦鹉的时候,以81岁高龄离世。他是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有素养的医生,他对菲尔米娜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然对于一个医生,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这种情愫,是非常不专业的。这也为之后他中年后的不忠埋下了伏笔。是的,就如乌尔比诺医生这样的绅士。可以用任何的优美的褒义词描述的人,仍然会不满足于家庭生活,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所谓的爱情。但他纠结于自己的名声、家庭的束缚,他也不敢去追求这段爱情。

乌尔比诺医生和菲尔米娜之间是不是有爱情。我觉得可能在他们刚结婚那段时间,有身体的关系后,是存在爱情的。但是结婚之前,并没有。用现在的话说,他馋她的身子。而她只是由于适当的时间出现了适当的人。或者闺蜜的争抢,让她突然起了好胜心。或者父亲的推波助澜。也就是说促成一段成功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因缘。

书中最后,阿里萨等待了53年。这是很令人钦佩的。而他在这段时间内,也有过无数的“爱情”。由于他的顽皮害死了有夫之妇,那个为他而死的14岁少女,那个船长的情妇,那个唯一没有上过床,但是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灵魂伴侣。他的爱情太多了。而他认为,这些只是一种消遣,不是爱情。他的爱情只有菲尔米娜。而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执拗。

如果年少时的书信是热情的、羞涩的、炽热的,那么垂暮之时的他们,是坦荡的、三观契合的,一种灵魂交织在一起的感觉。这是书里所表达的。

我看到最后,并不觉得这本书里面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爱情。夫妻之间是习惯,情人之间是肉欲,等待53年是求而不得的执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只是阿里萨的执着胜于常人。

所以爱情真的胜利了吗?像霍乱或者任何疾病一样,只会被生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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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通用5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红日》,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读了《红日》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红日》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一)


在暑假里,我读了《红日》这本书,

它讲述了我军歼灭了国民党王牌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激昂、壮丽,充满了理想主义的热情。描述了我军由弱到强,最终胜利的历史进程,揭示了人民战争的规律,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共产党的坚强斗志。

《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而努力,多么崇高的工作!就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而使国民党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团结与不团结,

人们常说"团结就是力量",真是一点也不假。就像老师常说的那样"一个人也许会有很多缺点,而一个团队就有可能是完美的",意思就是许多人在一起,互相帮助,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因为有的人的优点你没有,他没有的你有,互相弥补,团结友爱,这么多人联合起来,力量就是完美的。生活中,同学们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互助。有的同学有道题不会,但是你会,那你就应该帮助他;有的同学没有带上课用的工具,而你多带了一把,就应该借他。团结起来的力量一定是跟一个人拼了命的努力所做出的成绩所远远不及的。一个人奋斗太孤独、太寂寞,力量也太单薄了,可是如果有一群人的话,那么,每个人只要出一点力就可以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都知道,朋友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不只是语言所能表达出来的重要,而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他与你共同奋斗,与你分享秘密,陪着你,逗你开心,一个永远为你着想的人,不一定总把"重要"挂在嘴边,而是放在心里,却比那些总把"最宝贵、最重要"说在口头上的人更关心你。但如果你不为别人着想,不为集体着想。却总是单独行动,那你就不会有朋友。只有团结,你才会拥有朋友,才会一直有最重要的人在你的身边陪伴你,与你分享快乐。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二)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XXX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当时,国民党集中兵力,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三)


静静坐在窗边,细细品读《红日》,激起了我心中的满腔爱国情,我

不由得开始喜欢上的《红日》这本书。

《红日》是一本红色书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秋末初冬,国民党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进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的莱芜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甫死于孟良崮的故事。其中,作者着重地写了张灵甫这个匪徒,张灵甫是国民党蒋介石手下的一员健将,有丰富的反革命战争的经验才智。他十分猖狂骄纵、冷酷矜持、虚伪狡诈,因此更让我对这个反动人物的丑恶嘴脸记忆深刻。

《红日》中每个人物小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第十五节中军官们交谈中的“‘烂葡萄’没吃头!我同意,再敲一下‘硬核桃’!”,让我深深感受到共产党将士们不畏强敌、勇往直前的精神;从第三十二节中黎青给沈振新写的信、做的蒸咸菜,以及将自己心爱的背心拆掉又织成青色围巾送给沈振新,让我体会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战友情……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万千,心情变得凝重。不禁感叹我们今天幸福多彩的生活来之不易,不禁对往日在风里、雨里、炮火纷飞里苦战恶斗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共产党英雄战士们肃然起敬。让我们一起学习《红日》精神,继往开来共创美好的明天。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四)


继杜鹏程的《保卫延安》以后,吴强的长篇小说《红日》4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较好的探索。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作者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发奋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述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

这三次战役中,解放军有败有胜,各具特点,作家的描述也有略有详,各有侧重,在叙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体现了其在小说结构上的匠心。作品采用先抑后扬的方法,先以涟水撤退来表现当时国共双方力量的悬殊和解放军面临的严峻形势。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 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家将它一开始就展此刻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共同关心的焦点。而且,作家透过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既形象地表现了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强弱比较,为解放军的最终胜利造成强烈比较,以说明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家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述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名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为过渡,最后以集中描述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74师到达高潮,三次战役虽有主有次,却浑然一体,作家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共名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最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作为一部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红日》在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中更重要的贡献还在于:在应和时代共名的同时,小说在战争观念和小说美学上体现出来的创新性和探索性。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于毛主席的军事思想,不禁钦佩于人民战争的巨大威力。那是要多团结的军队才能做到啊!战士们,你们在枪林弹雨中坚守阵地,真不愧是惊天动地的英雄。你们在战争中逐步克服缺点,不断前进,为中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你们是人民的骄傲!

文笔优美的有关《红日》读后感文章分享(篇五)


《红日》是我看过的第二本描写解放战争的小说(第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带着对英雄无比崇敬、对敌人无比痛恨的心情读完了此书。

掩卷沉思,一幕幕惨烈的战争场面不断地在我眼前浮现,联想我看过的两部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和《亮剑》中的场景,战争的枪声似乎在我耳边响起。书中的战士们个个舍生忘死、英勇奋战,杨军,张华峰,秦守本和金立忠四个人是我们的英雄,在敌我双方激烈的战斗中,我军战士不怕牺牲,英勇奋战,高喊“冲上孟良崮,活捉张灵甫”顽强杀敌,朝着敌人的阵地发起一轮又一轮的进攻,他们打退了敌人的七次进攻。终于,在孟良崮战役中,战士们用汤姆枪扫射山洞,把国民党74师师长张灵甫射死了。当地的老百姓也冒着生命危险,顶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真是全民皆兵,共同杀敌啊。

看完《红日》,我觉得无数革命先辈为了建立新中国,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家园。我们要永远记住他们,时刻以他们那种崇高的思想境界为榜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和保卫好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河山,为祖国发展贡献力量。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那么《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一)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二)

群体虽然智力低下,但有时会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月惨案”,一群店主、泥瓦匠等普通市民聚集在一起,在爱国主义的鼓动下,在巴黎城内展开了大屠杀,在无意识的狂热氛围中,这些市民丧失了理性,认为自己的屠杀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甚至在杀人后还前往政务要求请赏。但杀人的同时这个群体又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凌迟犯人时,他们非常绅士地遵循了女士优先原则,把最好的观看座位让给女士。这种道德和罪恶一样,都来源于群体极端而偏执的情感,并且都是无意识的。

而这种“高尚”的道德也在其他领域有所体现。

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律师遭到百姓的指责与谩骂,在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中尤其明显,伴随着市民的无数抗议电话与对律所官网的攻击,没有律师愿意为主犯赵博士辩护。因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法律,只知道你身为律师“为恶人说话”,那么你也是“帮凶”。主犯赵周斌的确罪大恶极,所犯罪行也没有任何洗白的余地。而辩护并非洗白,另一方面也是在捍卫司法尊严与公正。如今不再是那个存在“陶片放逐法”的年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有律师也是不能逃离应有的制裁。掩藏在欢呼与正义的氛围下,皆是腐烂与臭味。这不是那些人性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司法溃烂成这样,就是他们所说的“正义”吗?

本书虽然没有进行科学研究全凭经验总结,但是精准描述了群体社会种种问题因此极具现实意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们,在这个群体汹涌的时代,我们要时时警惕,不断反思,保持清醒,理性思考。跟风没有错,错在于盲目跟风。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三)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四)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

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

“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在勒庞看来,当人们融入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我觉得这是因为个人融入群体后会有一种依赖群体的情绪,就像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制,因为在集体光环的庇佑下,个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责任感降低。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个人失去了从集体中平均获利的途径,不得不依赖个人劳动力,而且要想获得比人更多的粮食,个人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种竞争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新品种也增加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群体的智力确实低于个人。

不仅如此,群体中的个人也会因为群体数量上的势不可挡,做出平时不可能做的狂暴举动。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可能会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就如今而言,公众情绪力量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勒庞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公众情绪力量的最初最集大成者可以说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这个广州大学生莫名其妙地在收容所中葬送性命。许志永律师凭借着公众情绪的支持和媒体的力量,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了,孙志刚事件也成为了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这是媒体和公众力量挑战长期行政法规的典范。此后的“躲猫猫”、“70码”事件等等,正是由于公众的持续关注与公众情绪的反应强烈,对相关部门造成一定压力,使得相关机构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最后不得不正面回应,这对事件的调查有着正面影响。公众情绪正以自己的方式展现着力量。

但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力量的过度放大,都会模糊背后的真实。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世界,危难时刻中国社会各界掀起赈灾热潮。万科董事长王石得知汶川地震的事情后,当即做出万科捐款220万的决定。而此举却被认为是“抠门”,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平息而论,作为企业家,王石的做法是理性的。但是在公众情绪处于高度敏感时,当感性成为公众情感的主流时,企业家的这些理性逻辑,刺痛了公众敏感脆弱的心。他对自我财富的捍卫,在公众眼中就会显得那么可恶。勒庞曾经说过:“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当公众情绪遭遇商业理性,王石触犯了众怒,可以说彻底栽了个跟头。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对这一事件普遍的恶评,其实是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这样的声音的出现,应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意见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五)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5篇)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在阅读了《镜花缘》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镜花缘》所深深折服,《镜花缘》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在读了《镜花缘》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一)

《镜花缘》是清代小说家李汝珍的代表作品。鲁迅先生曾这样高度评价这部小说:“论学说艺,数典谈经,连篇累牍而不能自已矣。”书中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除此之外还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一说到古代女子,可能我们都会想到“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然而在作者这本书中百位仙子个个聪慧机敏,明艳动人,才气可比过男子。女子形象稍有差异,但都是至孝且有才气。武则天旁边的官员上官婉儿对花中“师、友、婢”的一番话更是让人敬佩不已。作者理想中以女性为中心的“女儿国”:“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女子的智慧、才能甚至更胜男子,从皇帝到辅臣都是女子。在这里作者歌颂了女子的才华,也反映出作者对女子和男子拥有同样社会地位的美好愿望。书中林之洋因被女儿国国王纳入王妃,在宫中被迫缠脚,学习礼仪。让男子体验旧时女子痛苦,真可谓作者巧思啊,这也是作者对一些腐朽落后的观念的批判。

合上书本,我回味良久,那些书中的女子确实很有才华,当今这个时代也是一样,学识丰富、见解独到的女子比比皆是,作者在《镜花缘》里描绘的男女平等的理想社会,而今已经成为现实。如今的女子不再像旧社会的女子那样无法读书,只能做女红,而是像男子一样可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诗词大会上武亦姝的不凡表现给许多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诗词底蕴十分深厚,“飞花令”对她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可以一连串说出许多诗句,令观众评委们都赞叹不已,最终她不负众望,一举夺得诗词大会第二季的冠军。女子地位也不再低下,可以做总理做总统管理国家。在二十一世纪,政治领域中涌现了一大批女强人,如: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德国总理默尔克、英国首相特里莎梅等等,她们凭借自己的实力为自己国家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值得我们钦佩的。

《镜花缘》里那瑰丽的想象,幽默的笔调,特别是那独特的思想令我流连忘返,真是一部文学佳作。李汝珍在嬉笑怒骂中书写世间百态、社会万象,更是耐人寻味而深思悠长。那些博学多才,德行并重的有才女子更令我崇敬,而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更加公平的时代,我将倍加珍惜所有的机会,努力提升自己。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二)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自嘉庆二十三年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备受到各方的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都给予了它很高的评价。国外一些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工作,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目前《镜花缘》已经被译成英、俄、德、日等多国文字。

《镜花缘》是作者在海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及古迹史乘,“消磨三十多年层层心血”而写成的,是古海州地区直接产生的一部古典名著。该书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多个方面。

《镜花缘》共计一百回,故事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为开端。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一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但是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都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及其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来揭示的当时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风格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作者的.丰富想象力,以及思想机的警和语言的幽默风趣。

但是另一方面该作品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无力;后半部分大谈学问,比较累赘。但是这部作品从整体上来说,在我国文学史上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在宁静的午后,手里捧一杯暖茶,静静翻开书本,细细品味清隽的文字,幸福,由书中来……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三)

《镜花缘》,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唯一的一部融幻想、历史小说、讽刺小说,游记小说于一体的长篇神魔小说,作者是清代作家李汝珍。小说中勾勒出了一个个奇异的画面,让人眼界大开。大人国的人脚下云色随心而变,黑齿国的人浑身漆黑、学识渊博,白民国的人穿戴儒雅、毫无学问……这些也使我们心有所触,掩倦深思。

开头部分,百花仙子等仙女去参加王母娘娘的生日宴会,掌管人间文章兴衰的魁星夫人以花容月貌的女性姿态出现,嫦娥、风姨,织女等出场人物都是女性。文中尤其写到了武则天这样非常有影响力的女性,所以我觉得这本小说中,女性的形象是不可缺少的。

接着写了一百位花仙被贬入凡间,而寻找流落海外的十二名花,成了唐敖到海外游历的任务。这十二名花,一个个本领高强,品行高尚,令人钦佩。比如,黑齿国里的红红与亭亭两位女子,竟在学问方面,把很有学识的多九公问得张口结舌,羞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不得不佩服这两位女子知识渊博,能言善辩。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作者身处封建社会,却有这样赞扬女性的思想,实在是难能可贵。

小说的结尾部分写到,有一百位女子参加科举考试并名登黄榜,更体现了作者希望女性也拥有和男子同等社会地位的思想。

本领要靠自己来练就,机会要靠自己来把握,自尊、自立、自强,是做人的根本,这是这部小说给人们的启示。这部小说中的女子渊博的知识,非同寻常的本领,都是自己练出来的,是在逆境中发奋图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才拥有了过人的本领。

所以说,这部小说作者“借海外奇景异事,褒贬身边百态人生”。用语诙谐幽默,是《镜花缘》最突出的语言艺术特色,也表达了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现象,以及对种种恶俗的不满与憎恶。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四)

《镜花缘》讲述的是一段野史,大约在武则天掌权至唐中宗复位的时期。既是野史,其中自然少不了若干神话、传奇。故事大致可以分为四段。首先写仙界嫦娥和百花仙子结怨,武后怒贬牡丹,百花仙子下凡为人至主人公唐敖周游海外诸国。第二段写唐敖在小蓬莱出世为仙,其女唐小山寻亲。三是寻亲归来,唐小山与众位才女赴试及试后游玩活动。最后写文氏弟兄伐武勤王,中宗复位。其中第一部分最为精彩,人物的形象也体现得最为丰满。

书中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在于用离奇、甚至有些荒诞的情节,来展现现实的社会,或赞或讽均入木三分。书一开始便写武后残冬令百花奇放,而牡丹独迟。这一段故事现在广为人知,不知是否出于此处。书中的牡丹仙子也给人一种不趋炎附势的形象,宛如那些有骨气的读书人。后面写到书生唐敖放弃功名,与船商林之洋,多九公等人遨游海外,遇到种种奇闻佚事,时而令人瞪目结舌,时而令人捧腹大笑。例如一日众人来到东方小国“君子国”,目睹国民赶集买卖,“讨价还价”的过程。只见买家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这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便是不肯赏光交易了。”卖家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于是买家不肯降,卖家不肯增,争执不休,最后还靠一位路边老者了事。我等读者看了,也随唐敖在一边惊叹不已。

还有几个小国也给人深刻印象。如“黑齿国”,其人浑身漆黑,面相丑陋,然而饱读诗书,记性超群;与之相对的“白民国”,则是一个个人面白如玉,美貌非常,但腹中无物且傲气凌人。“淑士国”中,人人能文,出口成章,边酒店中的小二也“请教先生,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菜要一碟乎?两碟乎?”不仅如此,而且穷酸成性,吃的所有东西都带一股醋劲。“无继国”内无男无女,人们不必生育,死后尸体不朽,一百二十年后仍可重生,所以对生死大事看得特别透彻,对名利色权特别淡泊。再有什么“翼民国”,“聂耳国”之类,都是奇形怪状,闻所未闻。这些描写虽属想象,但视为对社会上各种人群的影射,又有何妨。作者把这些人从社会中拉出来,让他们自成一个国家,然后让我们作为游客,欣赏别人的,抑或自己的荒唐可笑之处。

唐敖游至小蓬莱,就在那儿出世为仙。书的主角转到他的女儿唐小山身上。同时书的主题,也从像《山海经》那样记载海外轶事转变为对一群聪明伶俐又多少有些不幸的少女们的描摹,她们曾是上界的百花,托生为人。说起写女性的书,当然首推《红楼梦》。它的光芒太耀眼,使得看过《红楼梦》的读者,更容易看到其他书的不足。《镜花缘》描写女性,既有其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笔。书中形象最丰满的是唐小山,为百花仙子托生,通文墨,学问好,能使羞辱了多九公的两位黑齿国姐妹拜服,能在短时间里写出《天女散花赋》那样的文字。由于书整体的价值观是儒家的,这位主角因此是一位不远千里寻找父亲的孝女形象。在人群里,我们也能时常发现她的稳重、识大体等的优点。其他几位,像骆红蕖、阴若花、颜紫绡等人,或者有一些武功、神勇,或者明道理,讲事非,都是各有其经历与个性。然而总体观之,这一百位女子,其美貌、聪明,大体都很相似,甚至有些人本身就是某家的五姐妹、六姐妹,除了名字以外几乎分辨不出来,简直就是同一张脸孔。这样的描写多少给人乏味之感。正如一般的观点认为《水浒》前半比后半好,因为前面写的都是个人事迹,像鲁智深、武松等人的形象能写得那样的生动鲜明;而后面写宋江大军东征西讨,笔墨主要花费在写主将如何英明、布阵如何巧妙,先前的那些好汉似乎都没了什么个性,不能不算作一种遗憾。

前面说过,整本《镜花缘》的价值观是儒家式的,它歌颂父慈子孝,君明臣忠,让有学问的读书人都在故事中得到尊敬。同时,它也描写了一群同样具有那些良好品质的少女,通过她们在才女考试中的表现说明女子也能承担像男子那样的任务。就作者的时代来看,这样的观点无疑是进步的。然而少女也像老学究那样谈《礼》、谈历史,终究是缺少了一些年轻人的灵性。除此以外,作者借书中人之口,对通俗化的儒家提出质疑,像奢侈的婚葬礼仪、讲究排场的宴会、是非不明的诉讼等。质疑之余,作者又树立起那些海外的“理想国”:君子国、轩辕国。这种思考和探索的精神,是值得称赞的。

这本书很大的一个不足,在于宿命论、果报论的色彩过于浓重,这一方面与我自己不相信转世投胎之类的说法有关。书里的好人都有神仙庇佑,逢凶化吉,而恶人都是注定受苦难,下一世要做禽兽的。每次考虑到将来之事,最准的永远是天象、卦象,而且从来没有算错过。固然,正史上的星象和市井童谣也遍地皆是,也是一个比一个准,但我宁愿相信是有智慧的人根据现状判断将来,而假说成是天象以让人信服。本书中常有这种宿命的巧合,仿佛都是注定一般。不过我们大可不必吹毛求疵,即使在今天,不也有相信那些星座之类的说法的糊涂虫么?

总的说来,《镜花缘》还是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启示,发展了我的想象的空间。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自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所在,就不用我多作评论了。

精选文笔优美的读镜花缘阅读随笔(篇五)

自古以来,历史上就出现了许多才女。可在这本书中,却是百名才女一同欢聚,一片盛世景象。

这本神怪的《镜花缘》主要讲了一百位花神被贬红尘,成为才女的事。却先写了唐敖、林之祥与多九公出海游览的故事,在海外各式各样奇艺的国度中游玩。作者却运用讽刺手法,将白民国教书先生口中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改成“切吾切,以反人之切”,令人嗟叹他的不学无术,却也警示着世人。

而后五十回的才女齐聚一堂的内容更加使人惊叹,涉及吟诗作赋、琴棋书画、三传四课、斗草对花、猜灯谜,可谓是妙趣横生。其中我记忆深刻的人是紫芝,她口齿伶俐,反应极快,说话幽默还带着书卷气,真实作者所谓的“个中人”了。

《镜花缘》全书阐述了衣蛾主旨:男女平等。在女儿国,男女衣装调换,地位身份也调换了,反映出作者对女人同男人能有同等社会地位的良好愿望。

讽刺的手法在全书中随处可见。淑士国的穷酸书生,翼民国人好听奉承。最淋漓尽致的是两面国,UI儒巾绸衫者和颜悦色,对破旧衣衫者则话无半句,人们一旦揭开面纱,就能看见那张丑陋的面容。充分讽刺了当今世人嫌贫爱富、欺软怕硬以及两面三刀的特点。

本书经过作者丰富的想象与幽默的笔调,创造了结构独特、思想新颖的长篇《镜花缘》。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阅读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那么《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一】

鲁滨逊是一个热爱冒险的英国人,他从不畏惧那前方未知的重重危机、叠叠险境,他的理想是环游世界。

有一次,他在乘船前往非洲的途中遭遇了风暴的袭卷,他的伙伴全部葬身海底,只有鲁滨逊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得以幸存。面对困境,他消沉了一阵,又很快振作了起来,在浮于海面的大船上拆木做筏,运输船上物资,救下两只猫,还有一条狗主动跟随他来到岸上。

鲁滨逊择了一块有水源、在高处、可攻守、可求救的良地,搭了一处陋室定居下来。

他每天要么擎枪带犬在森林里打猎,要么到海边浅水处捕鱼,要么捉山羊畜养成群,常饮羊奶、吃羊肉。他搬来的物资里有一些被鼠啃过的麦子,他将其随意丢撒在地,不久后竟然长出嫩芽,后来又结了穗子。他反复种收,终于在第四年吃上了自己精心灌溉而成的米粮。他已然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

苍天,端详着苦难之后平静如水的日子,或许就会投一颗石子下来,加点一波三折。

很多年后,鲁滨逊在沙滩上发现了野人的踪迹,他惊恐万分,担心野人会吃掉他,采取了各种防御措施:插杨柳枝作围墙,分地圈养山羊等。忐忑不安的两年后,他发现那野蛮宴会留下的痕迹:焦黑的木柴和满地的人骨!

凡事总有例外。

又过了几年,有一次,他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当天的日期:“星期五”。“星期五”成为了他的得力助手。他们辛勤耕耘,生活得非常愉快,鲁滨逊几乎淡忘了回归文明社会的想法。

几乎只是几乎。

有一天清晨,鲁滨逊与“星期五”解救下一个遭遇水手叛变并绑架的船长,船长欣然答应带他们去英国。于是,鲁滨逊终于重返故国,结束了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二】

《鲁滨逊漂流记》是由美国的丹尼尔笛福剑作的。一般来说,我对外国的文学都不太感兴趣,因为语言的不同,翻译过来的版本总觉得语句不通顺,情感太生硬,不过《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感受。

鲁滨逊出身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因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海上风暴,只身一人漂流到了荒岛上,开始了他长达28年之久的孤岛生活。其实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不过这个与世隔绝的人名叫苏格兰,他被扔在荒岛上,孤自生活了四年多,后来被一个航海家救了回来。

无论是鲁滨逊还是苏格兰,能在荒岛上生活,就已经是超出非人的,如果是我身处于一个荒岛上,光是“空无一人”就已经可以打败我的心理防线。

在荒岛之上,鲁滨逊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建起住所,驯养家畜,甚至于制作器具,把荒岛从真正意义上变成了“桃花源”。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心里无不是震撼的,身处一个了无人烟的荒岛上,谁会想过在这里建造一个新世界?人们在种种困难面前,如果低了头,那么我们自己也就放弃了自己。大胆地想像,然后大胆地去实现,才能够生存于绝境之中。

《鲁滨逊漂流记》无疑创造了一个神话,给了我们一个想像的空间,“如果换做是我”,我想这句话,只要是看过这部小说的人,心底里都曾经这么问过自己吧。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影响。未来是不可预知的,谁又能知道自己会不会经历这些,然后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地活着呢?

每一本书,明里暗里都会透露出人生哲理,这本书也不例外。一个人在历经种种磨难,这些磨难不但是在磨练你的身体,同时也在磨练你的意志,最终,你会发现,你会顽强地生存下来。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人生启示。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三】

打开《鲁滨逊漂流记》,此书的扉页上写着“献给那些依赖父母、依赖他人的青少年。”我想,身在21世纪的我们,真得应该认真仔细地阅读这本书,读完后大家一定会被书中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所吸引。

试想一下,假如我们是鲁滨孙,会有多少人能够在这座孤岛上生活下去?有多少人能够挑战挫折?又有多少人能够改变那时的环境呢?当我们在家里逸的看电视时,鲁滨孙正在饱受野人的威胁;当我在各种饭店穿梭时,

鲁滨孙正在为食物而焦急;当我在享受幸福快乐的生活时,鲁滨孙却在忍受孤独无助的日子;因此,我们要懂得知足安命,要学习自信、自立、自强。

想要生存,要学会自信。在生活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有坚定的信心。如果鲁滨孙没有生存下去的信心,那么他能在这孤岛上岗生活26年吗,因此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必胜的信心。

想要生存,要学会自立。在平时生活中,我们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服自己洗、自己的房间自己收拾。不但如此,我们还要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想要生存,要学会自强。要有别人能做到,自己也能做到的决心。我们要勇敢超越自己,不断学习。作为学生,刻苦学习,应该是我们的追求:“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更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人的生存环境虽然受到约束,但我们要做环境的主人。生活中有许多坎坎坷坷,但我们不能惧怕磨难,要相信:“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四】

四处细看,仔细寻找,无意间看到《鲁滨逊漂流记》。小学时,我看过此书。但感觉也就只是看了一个古老的历险故事。不如高中,我越来越觉得,这本被称为经典的小说一定会有深刻的内涵,或者有深刻的时代性。抱着如此的想法,我再度翻开了这本书……

本文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因出海遭遇灾难,先被海盗攻击,再到种植园,最后漂流到无人荒岛,并坚持在岛上生活,最后回到原来所生活的社会的故事。

鲁滨逊在困境中经历了迷茫,绝望。然而他却在绝望中依靠自己的意志,自力更生,磨练了自己的生活技能。

接下来的阅读,我发现, 除了主人公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们更能从中看出当时的社会状态。

作为英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其创作出的年代,正是资本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小说的第一章简要叙述了丹尼尔·笛福当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英国,交代了一下当时小说写作的历史背景,通过对英国当时的社会变革和英国早期的殖民扩张的介绍,使读者对当时的社会有所了解。第二章分析了《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的殖民活动,阐述了鲁滨逊的殖民条件、动机和其新教思想。第三章剖析了鲁滨逊的殖民者的形象,鲁滨逊具有一个早期殖民者所必须的特征,他是一个真正的殖民者。第四章讲述了殖民者鲁滨逊对野蛮人星期五的文化改造,并分析了星期五丧失文化身份之后的困窘,从而体现了殖民者的殖民手段。第五章探讨了《鲁滨逊漂流记》中对非洲、美洲土著者的妖魔化,将非白人的文明视为“他者”加以异化是殖民者的殖民统治策略。

《鲁滨逊漂流记》不仅为殖民形象和理想的交流传播提供了渠道,而且构筑了帝国文化与帝国权威之间的关系,以文学特有的形式肯定帝国的扩张、侵略和殖民。

对于我们来说,除了这些,本书对于当代也有深刻的意义。

童年的我们,何尝不像主人公那样,渴望冒险,渴望脱离家庭的“束缚”,去寻找自己的自由。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们会遇到各种生活上的困难。文中的主人公看似获得了自由,然而他接下来被困于荒岛,被生活所累,为了火,为了食物,为了淡水,这些原本他可以伸手可得的东西而拼命。他被困荒岛,无人可与他交流,这不仅是地理上的隔离,更是与社会的隔离,这正是追求“自由的结果”。这表明,个人的理想,行为,也要符合自身的能力,社会的需要。象征着“殖民”的航海,遇上能力不足,心智不成熟的少年,结果便显而易见了。

文章的结局,算得上是喜剧,也算得上是悲剧。站在悲剧的角度来说,作者没有获得什么财富,自己的生命似乎也被荒废了,最后的他似乎一无所得。站在喜剧的角度来说,他的“自由”可喜地贯彻了他的生命,他的体能,他的生活技术,都得到了提高。至少,他获得了能在社会中生活的能力——坚韧不拔的意志。

意犹未尽地,我决定有时间再多研读它……

文笔优美的关于鲁滨逊漂流记的读后心得【篇五】

天空微雨,我捧着《鲁滨逊漂流记》,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

鲁滨逊从小就向往着自由,一直梦想着要去航海探险。他不顾家人反对,带着无限的憧憬,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可不幸的是,船只触礁遇难,鲁滨逊只身漂到了一座荒岛上。但在危险面前,他没有退缩,而是依靠自己的双手在岛上开辟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他种植庄稼,驯养鹦鹉和山羊,将自己的生活安置得井井有条。之后,鲁滨逊又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作为朋友和仆人。他总会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生活更舒适、更丰富:他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造了一艘大船;他尝试着去酿酒……事实上,鲁滨逊尝试做的事儿,无论有没有成功,都无形中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乐趣。

丹尼尔·笛福在书中说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的,危险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在困境中,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将会成为英雄。而鲁滨逊,就是这样一位具有远大理想和不畏惧危险精神的英雄。

再想想,这本书又教会了我们什么呢?坚持追寻梦想,大胆地探索,坚持不懈,善良勇敢,有勇有谋……

此时,已经放晴,蓝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我心中也好似乌云掠过,此时已是雨过天晴,洒下了一抹一抹的阳光……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 【收藏】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我们该如何去写《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一)

假如你即将失明,上帝给你三天时间,你会怎样去度过?

海伦·凯勒,这个名字相信所有人都熟悉,凯勒在出生后19个月的时候就因为猩红热而导致失聪失明成了个聋哑人,但她却创造了奇迹,这奇迹,她虽然不会说话,也看不见这美妙的世界,但她却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文字,她以顽强的精神考上了哈佛拉德克里夫学院。这是何等的毅力和坚持啊!

三天,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如果你现在站在生命的终点,生命的火花即将灭亡,你会怎么想,怎么做呢?在这最后的三天中,你有什么想做的,想说的,是否会将自己的一切都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人啊!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呢!为什么总要如此的贪心,不去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却渴望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某一天,你睁开矇眬的睡眼,你是否意识到,一天已经过去,新的一天即将来临。仅仅是这微不足道的一天,却组成了人生一个个的片断。也许,你会认为,父母现在给予我们的,都是理所当然的。可你有没有想过,当某一天,你拥有的东西,甚至生命,都将失去,你会是怎样?

朋友们,珍惜生活吧,一起享受这光明,尽心享受这美好的世界!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出生在一个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小镇——塔斯咯姆比亚。在十九个月时因患猩红热被夺去了视力和听力,海伦·凯勒即是聋子也是瞎子,由于失去了听觉,不能矫正错误,她说话也含糊不清。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世界是一片黑暗和寂静,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学会读书、写字、说话,没有强大的记忆力,简直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海伦·凯勒没有向困难屈服。他为了能清楚发音,用一根小绳系在一个金属棒上,刀在嘴中,另一端拿在手中,练习手口一心,写一个字念一声,最后,她终于学会了说话。海伦的一生都是在黑暗中度过,她多么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哪怕是“三天的光明”,光明对于我们健康的人来说是再普通的不过的东西了,我们可以看到各种颜色的事物,听到来自世界的各种声音,我们却毫不在乎,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假如只给我“三天光明”,三天之后,我们再也听不见,看不见身边的事物和声音,我又该怎样度过这宝贵的三天时间呢?我进入了深深地沉思。

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要珍惜自己的所拥有的一切事物,海伦·凯勒坚持不懈的精神永远的铭记在我的心中!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三)

在上学期的紧张繁忙中,我抽出空来向学校的图书馆借了一本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似波涛汹涌的浪涛,平静不下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盲聋哑人海伦·凯勒的一生,她的一生当中只有十九个月的声音和光明,在老师的帮助与关爱下,海伦·凯勒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哈佛学业,获得了学士学位,最后成为了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海伦·凯勒虽然只是一个聋哑人,但是她却没有放弃自己的人生,反而更加地努力,去面对黑暗的世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第三天,我要在现实世界里,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人们中间度过平凡的一天。”这是海伦·凯勒在光明的世界三天所想做的事。我们拥有的比海伦·凯勒多得多,但是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的顽强,遇到挫折,不要害怕,要勇于面对。

但是我呢,我却和海伦·凯勒不同,我在生活中也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我却没有像海伦·凯勒那样,比如:有一次,我在做作业的时候,遇到一道难题不会做,就空过去,妈妈看见了,生气地说:一点难题就不去思考,哪能就这样空过去,不做呢?”是啊,怎么就这样空过去呢,我回头冥思苦想,一会儿,就想到了。

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我们要想办法解决,就可以成功,就像海伦·凯勒那样。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四)

当我再次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卷,心灵还是被莫名震撼。虽然书里的情节依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但却又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的确,海伦·凯勒那“不平静”的人生及她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奋斗的力量。作为正常人的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失语的人,可以用心去感知天地万物,海伦就是用心灵倾听着世界上最美的声音,看见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捧起这本充满感知力量的书,我忽然想起一年前我刚读起这本书的时候。

“妹妹,我给你讲讲‘海伦·凯勒’的故事吧”

“海伦·凯勒?言行小说家?黑客?富翁?还是明星?”

“不,她是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伟人”

“那有什么好说的呀,不如说说周杰伦的最新消息吧”

看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人应该都知道她的不幸。在一般人眼里,如此不幸的人生,还会有什么人生意义呢?然而海伦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不但考上了哈佛大学,而且一生中写了14部著作。她还多方奔走,在全美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实,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与海伦相比,我们许多人可能都会感到惭愧。因为我们虽然拥有比她健全的身体,却常常如她所说的那样,犯那种“有视觉却看得少”的错误。或为“已失去”的东西痛苦不堪,或为"得不到"的东西百般烦恼,却偏偏对实实在在“拥有”的东西不知珍惜,不懂得好好把握。

从没有遭遇过多灾多难,从没有体验过不幸,甚至从未领悟过挫折的弟弟妹妹们当然不会思考人生,他们只有享受快乐。他们是那么的年轻,聪明,令人艳羡。沉浸在快乐中,在一览无余的光明中,我们失去了对光明的感知能力,失去了对快乐的体验能力,失去了对幸福的感悟能力,也失去了对人生的思考能力和对人生未来的忧患意识。仿佛人生一路轻歌曼舞,精彩世界任我逍遥。

要快乐,就快乐得如醉如痴,在快乐中升华;要感受生命之最烈,要体验人生之极限。要感受这光明呀,就算人生百年,也只有36500天!好好算着吧,假如还有30年光明,假如还有3年光明——假如还有三天光明!你感受到光明了吗?

好好的把握现在吧,珍惜美丽的生活。

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往事如歌。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再回首,一切都在昏暗中消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知道哪一天会突然离开这个世界,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好好地让生命活得精彩,即使会有挫折,会有风暴,也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就像海伦·凯勒一样,以生命之画笔,谱写生命的传奇!

文笔优美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分享(篇五)

手捧着散发墨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不禁掩卷沉思。

本书主要讲了:一场大病致使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使海伦凯勒有了新的转变,她变得开朗起来,最终成为一名作家。

读着读着,我想:海伦凯勒在三天中想看些什么呢?我继续向下阅读。原来她在第一天想看莎莉文老师的脸庞;第二天观看黑夜变成白天的美丽奇观;第三天即最后一天,海伦还想看看初升的旭日。海伦凯勒的愿望是如此简单、有条理。光明对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声音也不是欲不可求。而海伦凯勒并不是这样,她在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世界上艰难地生活,但她却有一颗健康、积极、乐观的心。她正是凭着这颗心走上了“光明之道”,从逆境中挣脱出来。

海伦凯勒是我学习的榜样:她在黑暗中无限遐想,张开了理想的翅膀。是谁给予她光明的力量呢?怀着疑问继续向下阅读。是安妮莎莉文老师。正是她用充满爱的方式,让海伦的眼界更加开阔,学习有了巨大的进步,生活充满了绚丽的色彩。海伦凯勒的成功离不开莎莉文老师的谆谆教导,是莎莉文老师那颗善良的心为她插上了理想的翅膀,使海伦凯勒有了一颗美好的心灵,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海伦的成功道路正是莎莉文老师的心血!因此,莎莉文老师这无私奉献的精神令我惊叹不已。

你想成功吗?对待困难你怎么看?如何走出逆境?读者,你若想成功,想战胜困难,走出逆境,请翻阅海伦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吧!你的心灵之光将由此被点燃!

《霍乱时期的爱情》 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多少年来,公众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质疑都没有停止过,尤其是今年,瑞典文学院在宣布将奖项授予给美国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后把质疑的浪潮推向了新高。加西亚马尔克斯是1982年(这么早,竟然是我出生的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根据我查到的资料,他是比较没有争议的一位获奖者。就我的阅读感受而言,马尔克斯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小说家,各类题材他都能轻松驾驭、文笔一流,而尤其让我惊叹的则是他在长篇小说中表现出的超凡叙述能力,或者说是对小说结构的完美掌控。

我曾感叹,如果陈忠实可以从马尔克斯那里借一些力,他的《白鹿原》必将更卓越,那个时候我看完马尔克斯根据波利瓦尔的生平完成的小说《迷宫中的将军》没多久。我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更坚定自己的这个看法。《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个时间跨度达几十年的故事,马尔克斯在当下与回忆、回忆中的回忆、回忆后又回到当下的各种叙述中切换自如,你在阅读时既不会有混乱的感觉,也不会觉得突兀。虽然我认为《白鹿原》也堪称伟大,相形之下,其在结构的处理上显然逊色不少。

马尔克斯本人称《霍乱时期的爱情》为一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它当然是个爱情故事,可是我觉得一点儿都不老式,甚至还有点儿旷世绝恋的意味,至于说是否幸福,那就只能看个人的理解了。如果两个已是耄耋之年的老人自认为终于得到了幸福的话,那么在之前的几十年里,他们生活中所有的失望、怨恨、隐忍乃至放纵又算是什么?所以,与其说这是个爱情故事,倒不如说是马尔克斯将生活中的各种琐碎、平凡或者不堪尽情呈现,让你去想到底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幸福。这也是我觉得马尔克斯很厉害的另一个方面。

《迷宫中的将军》写的是波利瓦尔,英雄虽然也有七情六欲,但他的生活轨迹毕竟和平凡人差别巨大。《霍乱时期的爱情》写的是一段发生在拉美贵族阶层的故事,这种背景虽然与大多数读者的经历同样相去甚远,然而你会发现这普天之下的爱情都如此相似、婚姻生活也如此相似,竟然连人们对自身经历的各种感受也如此相似。如果有人试图否认这一点的话,我想知道读小说时不断产生共鸣的难道只有我一个人?

那么,不妨先来看看马尔克斯是怎么说的吧: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随着星移斗换,两人从不同的途径得出了明智的结论,不可能换个方式共同生活下去,也不可能换个方式相爱: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

会有人不赞同吗?那么我想斗胆问一问:你有过婚姻吗?你有过孩子吗?恋爱时,谁的感情都是炽热的,这会让人丧失一部分理智,也会让人对彼此的差异有意或无意地视而不见。走入婚姻后,差异凸显了,矛盾出现了,如果还想过下去只能控制对对方的反感。反感是控制了,差异却不会消失,然而这时候双方都会抛弃那不切实际的想要改变对方的念头,继续过下去。所谓君子和而不同我认为在夫妻关系上同样适用。有多少婚姻依然能保持在恋爱时的浓情蜜意?我不敢说没有,但就我个人的认知来说,它应该极少见。我们的感情已经平淡了,我们之间还有那么大的差异,我们为什么不彼此放手寻找新的幸福?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另一个人比你更了解我!而试图去建立新的了解,也需要花费巨大的时间成本。所以,我们携手并进、共度余生吧。马尔克斯就这样,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向众人展示了一个最残酷的现实。

除此之外,书中对岁月在人的身上留下痕迹的几次感悟也深刻得让我窒息。比如,和父亲长得并不像的阿里萨有一天从镜中居然看出了父亲的影子,马尔克斯于是告诉我们,当一个男人身上越来越多地出现自己父亲影子的时候,就标志着他开始走向衰老。虽然极不情愿,我不得不推出另一个相似的结论:当一个女人身上越来越多地出现自己母亲影子的时候,就标志着她开始走向衰老。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啊!又如,(男人)出现第一批白发后,像是显得更加威严,更加聪明和更加具有魅力,尤其在青年女子的眼中是如此。与此同时,他们的妻子却变得萎顿憔悴,需要抓住他们的手臂行走。然而,几年之后,丈夫的身体便突然一落千丈,身心一齐陷入无可挽回的衰老之中。那时他们的妻子却又焕发了第二次青春。马尔克斯对生活的观察与领悟能力真的是细思极恐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绵延几十年的爱情,然而在这几十年里,阿里萨从未停止过从各色女人那里寻求肉体上的安慰。由此看来,对男人来讲精神之爱和肉体之欢可以完全分离,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其在文学界的地位并不比诺贝尔获奖作品《百年孤独》差多少。对我来说,重读当初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读完的《百年孤独》是一件必须的事情。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马尔克斯到访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书惹恼了他,于是他撂下狠话,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自己的作品,包括《百年孤独》。我想说的是,这次我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从网上找到的错别字连篇的电子版,但愿马尔克斯在天堂里能看在我对文学的一点热爱上原谅我。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导语:一开始因为太年轻了,没有在一起,过了五十年之后、因为太老了,也没有在一起,霍乱时期的爱情,其实,连霍乱也是一种爱情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大家一起来品味着爱情的酸甜苦辣!

一对老夫妻,一个平静的送另一个人去了,常有一方为了自己不孤独而宁愿让伴侣吃苦也不帮对方完成心愿,何况是死,而文中的老妇人知道爱人的夙愿,尊重伴侣的选择,不仅是因为互相知道自己的心,更是因为两人心有灵犀,无需多言,你要走,我便送你。有的爱人在争吵中一味强调自己的诉求,却从来不去想想对方心里想要的是什么,对方做这个决定是因为什么,更别说像这样静默伟大的支持了。

一路读之,各种线索开始浮出水面。细细品味,才发现这篇小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是真的网罗了几乎所有我们可能经历的爱情模式和阶段:初恋的契机、暗恋的纠结、热恋的疯狂、失恋的消沉绝望、、单恋的无止境等待、焦急的担惊受怕的 牵挂、对爱情的怀疑、传说中的殉情、丧偶寡妇的风流、放荡任纵的偷情、白头夫妻的细水长流、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露水姻缘、只要勇敢,只要期待也会绽放的黄昏恋,还有老少恋。。。。。。。。很多读者读完可能会觉得这部著作下流,其实作者只是带领我们进入了一座爱情博物馆,爱情震撼了我们的世界观,这是一篇无关世俗伦理道德的爱情大集合,是对爱情的形式及其各种可能性的不羁探索。阅读欣赏它时不要戴上有色眼镜,只要放开我们的心灵,不要把爱钉上神坛,我们需要爱,需要各种爱,有时候爱是两颗灵魂的真心交融,有时候爱是两颗流星的刹那光芒。只去纵情的想一想这世上有多少种爱可以将两颗或纯真或迷茫或寂寞的灵魂拢于一方,我们人类的一生会因际遇的不同而产生多么大的差别。一个人的短暂一生虽不能走遍这带刺玫瑰铺就的长路,但可以全览于纸上亦为佳事。获悉作者于58岁上写的这篇小说,不得不佩服他揣摩恋中人物的心理之精巧,描摹爱中眷侣的纵情之明睿,观察爱情百态的奇异之用心。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因《百年孤独》而获诺贝尔奖,但他自称这部小说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

菲尔米娜与阿尔萨

—————— 一场未完待续的爱情,穿越半个世纪,错过了青春,赶上了夕阳,爱情得到圆满,不是年轻的幻梦,而是精神上的相依相靠。以霍乱之名,将这爱的巨轮驶向永远。

菲尔米娜在青春之花在刚刚开放时就遇到了痴情等待的蝴蝶——阿里萨,当时阿里萨18岁,他在一个偶然的场合见到菲尔米娜,对她就一见钟情,爱的发疯,日思夜想,“谁也想不到这偶然的一瞥,造成了一场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刚开始的爱慕到了后来发酵成非她不可。我们总是容易将爱恋的对象在心中完美化,费洛蒙的气息使我们自动为爱人添光加彩,有着诗人的灵魂的阿尔萨更是如此。新写的信没完没了的到了菲尔米娜手上,狂热的令人既沉迷又恐惧。同时也是由于姑妈对于爱情的遗憾他们的秘密交往才有了可能——怀着对爱情的向往,我们不愿意看到别人为爱而受折磨。而菲尔米娜呢,一开始只是对阿尔萨感到好奇,每天看到这个哨兵为了年轻的自己站岗是一种消遣,甚至还有一种虚荣心在内也不一定,后来又被阿尔萨诗人般狂热的爱、感动,变成了爱情,有同情心也说不定,因为这个瘦弱的爱慕者他(阿里萨)的弃儿般的眼睛,牧师般的装束,他的神秘的行动,都引起她难以遏止的好奇心。。。。。。。。。。”虽然或许连她自己都未意识到其实她一直在怀疑这是否就是爱情。我们每个人总是会问,到底什么是爱情? 爱情的症状有哪些。事实上谁也说不清,我相信即使最睿智的哲学家也回答不好这个问题。这就是爱情,我们无法说清它是什么,所以很多时候爱情的幼苗会被怀疑扼杀。菲尔米娜的父母不是相爱的恋人,这是菲尔米娜最终放弃这段爱情的潜在诱因。恰恰相反,阿尔萨是因爱而生,他母亲爱着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享受爱情带来的结果,不论是好是坏。当阿尔萨因相思病而备受折磨时,她说“为爱而受折磨是好事,我们应该趁年轻去尽力体会这种痛苦”,母亲在儿子身边由着儿子在爱的海洋里沉浮,尽情品尝爱的苦涩与甜蜜,儿子遇到打击是只是给予他细微的关爱和鼓励。从这一点看,阿尔萨虽是个私生子,但他也算幸福的了。

两人的关系稳步发展,但谁也没有发现这种关系的危险所在,他们的爱情对彼此来说都像是美好的幻梦,互通书信两年多,但是当面交谈的次数屈指可数。各自把对于爱情的憧憬寄托在对方身上,最后到了谈婚论嫁的份上,两人却交谈都几乎没有。菲尔米娜一直很害怕,她还小,不敢告诉自己的父亲,在她的父亲意外的知道后,她奋起抗争了一次,最后成为一次疯狂的远行,压根儿不管危险的霍乱在肆虐。她仿佛无疑是要为了这场爱情斗争到底了,尽管连她自己也不清楚这份勇气到底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仅仅要反抗自己的父亲。

但是人是最善变动物,有时候我们会被自己的心欺骗,爱情的最大敌人不是别的,而是我们自己的心。在另一个地方,她有了全新的生活,表姐们把她带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她的生活突然变的无比宽阔明朗,生命有了无限可能,起初她还牵挂着阿尔萨,但后来她已经学会了放下,对她的感情已无当初那样强烈,一年过后,当她从外地回来,对阿尔萨的感觉以有所改变。然后仅仅是见了一面,仅仅是看到他那冷漠的脸,她过去那几年的火热的爱突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毫不留恋,坚定地了断了这场诡异的恋爱,丝毫不顾留在原地的阿尔萨那破碎悲伤的心。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爱情不过是个幻觉”菲尔米娜总这样说。 菲尔米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如此轻易的告别,她为了这场爱情曾经被退学,曾经无惧死亡,曾经和父亲闹翻,曾经日夜牵挂憔悴,现在竟如此轻易的就告别了。轰轰烈烈终归难免尘埃落定,人走茶凉。我不由得想,爱情难道真的只是一种幻觉,被一种青春荷尔蒙驱使着发热发狂?爱情真的可以春梦了无痕?总之,菲尔米娜走了,放下了这段本以为会天荒地老的感情,却走进了他父亲安排的的婚事,恐惧是她避开这场爱情的一大因素,从没人说爱是一件容易的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他说,爱是这世上最难的事。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但这不是这场爱情的结束,而是对爱情的升华。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对于阿尔萨来说,那只是漫长一生等待的开始,也可以说是一种朝圣的开始,向爱情朝圣。他看着她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却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己毫无干系。最奢侈的事,就是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因为她短暂的失去消息而担惊受怕;因为她的倩影曾印在一面镜子上而买了这镜子在家;因为在剧院坐在她的座位后排而获得无上喜悦,感谢上帝;无数次驾着马车从她家门前经过,却因为马车恰好在她家门前坏掉而惊慌失措,狼狈逃开。为了她,他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使自己能成为她的依靠;为了她,他路过一路风景,却从未停留。而她早就走出了这段关系,过去的狂热像个荒谬的梦,一切随风而逝,只是在婚姻生活中偶尔想到这场绮梦,幻想着如果。。。。。,然而终究还是用一句“唉,可怜的人啊!”挥别朦胧的过去。女人的心,谁说的清,人说女人善于同情,心地善良,但菲尔米娜是如此冷酷,她毫不迟疑,像个女皇,就此判定了阿尔萨长达半个世纪的守望。他曾经为了这场爱情每日在树下苦等,他曾经为了这场爱情疯癫发痴,他吃着玫瑰花读菲尔米娜的每一封信,即使这只是对方极普通的日常;他曾经他曾经勇敢的在爱人那凶悍的父亲面前表达了自己对他女儿的忠诚的不容轻蔑的爱意,面对着枪的威胁,他像个勇士,“向我开枪吧,”他说,“没有比为爱情而死更光荣的了!”他曾经因为爱情而无视战争,被拘留,戴上镣铐,却因为是为了爱情而觉得光荣,甚至嫌拘留时间太短。我们可以说阿尔萨得了爱情崇拜症,但我们不能说他忘记了这场爱情,因为他确实在这场爱情长跑中受尽了折磨。

或许爱情就像霍乱病一样,来了,来的如此迅捷,他破坏力如此巨大,烧的人头脑发热,头昏脑涨,神魂颠倒,痴痴傻傻,突然却又迅速消失;听说爱情像是一场发烧,烧退了各奔东西,烧傻了就步入婚姻的围墙,菲尔米娜醒了,阿尔萨却只因一眼,魂断终生。一次相遇,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从此他患上了一种和霍乱病的症状完全一样的相思病。为了这病,他曾经身处妓院而静读诗书,而不思淫欲。为了这病,他曾忘记一切 ,现在为了这病,他要独自品尝苦果。只是别人都说用整个青春与你该别,但他说用整个青春去等你;不是在痛苦中直呼太委屈,而是坚持下去无关名与利。他是最懂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人,他没有玷污爱情,只是珍藏了这份感情。

半个世纪后他的情敌终于去世了,首先他感到难过,因为乌尔比诺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们共同爱着一个女人,他死的时候白发苍苍,生命的流逝也是一种痛苦,但他对菲尔米娜的爱却时不时噬咬着他的心,有时他感觉自己已经可以摆脱他了,但最后还是砰然坍塌,他的心只能住进那个最初的女人。在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里,阿里萨在数不清的女性肉体上寻找和迷失,尽管他在内心说“心房比旅店里的房间更多”,但那些心房的墙壁可以轻易酥塌,于是那阔大的心房里装着的又只是“戴王冠的仙女”费尔米纳了。他固执地以为他最终能与她结合。可是,对阿里萨来说,那难以实现的爱情又并非牢笼,他的意志在爱情的苦海中自由戏耍,甚至没有顾及到可能沉没的危险。可敬的上帝制造了他的本能,却对他这种悬于本能之上的“爱情”无可奈何,甚至会感到受了威胁。他迫不及待的表达了这压抑了半个世纪的满腔爱火,没有注意场合,说实在的,在那种场合说那样的话菲尔米娜不生气才怪,读的时候觉得这老头怎么这么沉不住气?难道他认为二人爱情之间的障碍只有乌尔比诺么?可以预料的,他惹怒了菲尔米娜,后来他改变了追求方式,不同于年轻时的充斥着火热诗句的梦幻情书,也不同于年轻时的纸上谈兵,这一次,阿尔萨脚踏实地,以心换心,每日找菲尔米娜交流谈心,一起消遣最后的时光。最终,菲尔米娜终于被他从自己的神殿里接了出来,二人才得以在世俗中得到幸福。可见梦幻的爱情最后一定要结合现实,从自己的内心出发,而不是只顾自己的感情喷发。是以我认为作者安排他们50多年后再续前缘是出人意料的,但又是必须的,这段爱情的成熟需要再次思考,这杯爱情的美酒需要时光与风霜的酝酿。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跌宕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但作家并没有对它加以否定,最后二人都是心中充满了对彼此深深的爱;恰恰相反,老马尔克斯甚至把“幸福”这样的字眼用到了上面。在“爱情”与“婚姻”的叠合、交错中,作家认为“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两人最初结合时菲尔米娜并未爱上医生,但在后来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医生的聪明以及坚持原则是他们走到最后的基石。

显然,阿里萨、乌尔比诺所代表的是两种有很大差距的爱情;前者是激情的也毋宁说是带有幻想性质的,作为天性谨慎的女人来说,菲尔米娜的决定似乎情有可原;后者是理智的也毋宁说是带有世俗性质的。两者之间,并未见作家有多少明显的偏爱哪一种。其实,这两种爱情恰恰是作家两个精神层面的体现——老马尔克斯既充满激情与活力,又有一颗世俗的平常心。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琐屑与高尚、变幻与永恒、平淡与传奇、理智与激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人难以给“爱情”以明确定义以及种类之划分,这是爱情的魅力,恰也是小说的伟大之处,作者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的形式和契机作了描述。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与开掘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小说一开头就写了一个人在六十岁自杀,只为了防止自己变得更老,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

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种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同时我认为把这本书仅仅看作写了一部写爱情的书本就低估了大师 ,字里行间你没看到岁月如流的生命?你没看到人性的复杂?没看到人类永远躁动不止的灵魂?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 不是一本童话,不是一个只有白雪公主和王子一见钟情然后过上所谓幸福生活的童话!它包含的爱情是丰富的、多样的、复杂的哲理意味的,每一种爱情都是对人生姿态的概括,对人性极限的探索,爱情,说到底是人类灵魂的一种表现方式。

如果你领会了这部著作的精髓,那么或许可以抓住作家天纵才气的一角,但如果你没有或是有所误解,也不要着急,只把他放下一段时间,过后再读,或许别有一番滋味。我也只是稍作探索,毕竟年轻。到了作家的58岁再来读一读,或许我们的人生就会大不同了。

爱情崇拜症

不是用整个青春与你告别,而是用整个青春等你。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在认真品味卡洛·科洛迪写的《木偶奇遇记》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写《木偶奇遇记》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希望对您有帮助。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一】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有《草房子》,有《朝花夕拾》,有《爱丽丝梦游奇境》,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为了纪念他,意大利曾设立了“科洛迪儿童文学奖”。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老木匠杰佩托把一个会哭会笑的木头做成木偶,当作自己的儿子,并给他取名叫做“匹诺曹”。匹诺曹经历过种种遭遇:狐狸和猫骗走了他的钱;在玩乐国他和灯芯都变成了驴子;农民捕捉了他,让他当看门的狗……但经过他不懈的努力,他最后终于成为了真正的男孩子。

书中的匹诺曹努力学习、辛勤劳动、诚实善良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最令我佩服的是匹诺曹遇到这么多困难,他居然不害怕,而是一直的反抗,直到别人放了他。他这坚持不懈和勇敢坚强的品质是非常可贵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了一项小实验,可是我怎么也做不成,我有些泄气了,就不想再做这个实验了。妈妈见了,鼓励我说:“别泄气啊,坚持做下去一定会成功的”。我又恢复了信心,最后,这个实验终于做成了。我这个简简单单的例子,说明了深厚的含义:只要坚持、努力、永不放弃,不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的。

匹诺曹诚实善良而又勤劳,我喜欢书中的这个人物,感激他在我遇到困难时帮我解决,《木偶奇遇记》值得每个人去阅读,希望你读完它,能够获得勇气和力量。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二】

你读过《木偶奇遇记》吗?这本书是意大利儿童文学家卡洛·科洛迪写的一本童话著作。它想象力丰富,情节曲折有致,语言生动幽默。

故事是这样的:皮诺曹是个木偶孩子,他能说能唱,能走能跳,但他有很多坏毛病。在他的身上,发生了很多故事:“误杀蟋蟀”“课本卖掉了”“腿烧没了”“变成驴子”“抓贼立大功”……后来,他终于变成了一个爱读书的真正的孩子。

特别是“课本卖掉了”这个情节让我感到特别难受:小木偶没有课本读书,杰佩托用自己的上衣换了四元钱,用这仅仅的四元钱买了识字本,供匹诺曹去上学,尽管自己受冷也要给匹偌曹幸福,多么伟大的父爱呀!而匹诺曹却辜负了他爸爸的期望。

虽然匹诺曹也一直想做个好孩子,但因为贪心,受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它们吊死;因为贪玩,结交坏朋友,变成驴子等等。我们在成长中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错误,而老师和父母亲就是我们的蓝头发仙女,他们总是耐心地帮助教育我们,我们一定要做个好好学习,听话的好孩子,不要像之前的匹诺曹那么调皮、贪玩,禁不起诱惑,要学习匹诺曹身上的优点: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缺点。在遇到困难时候,不能被吓住,要坚强面对,勇敢地往前看,最终成为一个诚实、勇敢、乐学、自主的好学生。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木偶奇遇记》。它的作者是意大利儿童文学作家卡尔洛·洛伦齐尼。这个作者要写这篇文章是因为他想全世界的小孩都能诚实。

有一个木匠做了一个木偶,木偶的名字叫匹诺曹,有位蓝仙女先把木偶变成自己会动的木偶,并对他说:“你要诚实,不撒谎,我就把你变成真的人。”

匹诺曹很想变成真正的人,可是,他禁不起玩的诱惑,去了那个欢乐国,被他们变成了驴子,而老木匠在找木偶的中途被大鲸鱼吞下了肚子里,匹诺曹为了救爸爸就逃出了欢乐国,到海底救出了爸爸,蓝仙女就把木偶变马了真正的人。

从此,匹诺曹和爸爸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要比匹诺曹做得更棒!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四】

《木偶奇遇记》的故事是家喻户晓,它讲述了一个任性、撒谎、懒惰、不爱学习、经不住诱惑的坏孩子经过种种磨难,并在磨难中接受了教训,变成一个诚实、勤劳、勇敢、好学的好孩子的经过。

在皮诺曹身上我一次次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也希望能找到一方奇迹田,在那儿不用费力就能种出许许多多的金币。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不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收获到的一定是幻想。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没有平时扎扎实实的基本功,靠走捷径,临时抱佛脚是不行的。

以前我也爱贪玩,一玩起来就把自己该做的作业都丢在了脑后,如果有人来邀请我去玩具城玩,我也许也会像皮诺曹一样跟着他走。到底学习比游戏要枯燥得多。现在我知道了,玩要有个度,尤其是外出游玩前,一定要得到家长的同意,并按时回家,不让爸爸、妈妈操心。妈妈说,我们每个人这一生都不是平坦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每一个孩子就像一棵小树苗,如果想让它长成一棵又高又直的参天大树,必须时时修剪它的侧枝,不让它走上歧路。

文笔优美的小学生木偶奇遇记读后感500字【篇五】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故事的情节曲折生动,深深地吸引了我。小木偶匹诺曹刚开始是一个捣蛋、调皮、不学习、爱说慌的坏孩子,他又不懂事又不听话,为了让他读书,他的爸爸把自己仅有的一件外衣卖了,因为他家里穷,没有钱买书,而且还是在大冬天,虽然匹诺曹当时很感动,但他第二天去上学的时候却经不起马戏团表演的诱惑,竟然把自己的课本拿去换了戏票,他的行为真是很可耻。

从那以后,他遭遇了许多,其中有一次,他因为听信了坏朋友的谎言,逃学去了玩具国,结果被变成了一头小驴子。从这我学到了对朋友的识别:不要以为好朋友就是带你去玩,给你东西的人,就像小木偶的朋友一样。真正的好朋友是能和你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和睦相处的人。

后来,蓝发仙女出现了,她一直在帮助小木偶,并给他忠告。最后,经过改正,小木偶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了,还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我从当中体会到:不管多坏的人,只要肯听别人对你的劝告,认真改正自己的错误,最终还是能成为一个好人的。小木偶不就是这样吗?

爱情在霍乱蔓延时——《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霍乱会随时间而消逝,但爱情不会。下面是小编带给大家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几篇,希望大家能喜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一)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二)

我从未见过这样一场爱情,热烈而炽热,燃烧了整整一生。

有初遇。不过是朝窗子里匆匆的一瞥,从此便梦绕魂牵。如同许多初坠情网的小伙子一样,阿里萨也不可克制地每日在费尔明娜上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的路上假装看书,终于得到了她的注意。二人在姑妈的帮助下互相通信,甚至私定终身。然而阿里萨不过是一个邮局的小职员,不可避免的不被费尔明娜那位一心想将女儿嫁入名门望族的父亲接受。在费尔明娜一天上课时被校长发现正在写一封将要给阿里萨的情书,此事决计再也瞒不住了。面对女儿对爱情的坚决,无计可施的父亲将她送去旅行,以图用旅途使女儿忘却这一段过于年轻,宛如海市蜃楼的感情。

这段旅行简直是全书中最让我潸然泪下的地方了。费尔明娜踏上了旅程,路途艰险,几乎让她无力思考其他。然而本来旅途将会使热恋中的两人分隔两地,无法通信,然而阿里萨电报局工作的性质,却使他有一群万里之外的朋友——各分局的电报员们。长长的旅途,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联着。费尔明娜的一切,都被一双急切而充满爱慕的眼睛默默注视。无数各地的电报员无不为了这一段爱情做出贡献,将远在万里的爱人的话语遥遥传递过去。此外,阿里萨租下了一整栋房子,还想起了那个传说中的满载珍宝的巴比伦沉船。和别人不同,他所想到的不是得到财宝的疯狂,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笔财富能让费尔明娜更加幸福。海市蜃楼一般的传说,茫茫的开阔无边的大海。都没有让阿里萨的信念减少分毫。他找了一个小水手下海了。多次探寻无果之后,阿里萨最终将探寻财宝的事告诉小水手,终于叫水手找到了海底一些“宝物”。阿里萨激动万分,只是阿里萨的母亲却一眼便看穿了那些所谓的宝物,不过是劣质的假货罢了。读至此处,我几乎泪下,出海之时,那样的盼望,我感受到了,最终被骗所得到的落寞,我也读出了。那个小水手也许只是看他傻的可笑,居然会去相信一个传说,于是拿了劣质的珠宝骗他水底看见了沉船和宝物,好骗取他更多的钱罢了。但是我却觉得,这个骗局简直是亵渎了一份爱情。

阿里萨真是一个最浪漫的人。沉船传说虚无缥缈,但他还是愿意去相信。爱情所隔千山。不仅是距离,还有阶级,但这一切都不曾让阿里萨退缩。

对费尔明娜的爱,在入驻心房的那一刻起,便成了他的信仰。

费尔明娜最终是嫁给了一个名望极高的贵族,正合她父亲的心意。饱受打击的阿里萨重新振作起来之后,还是没有放弃心中的信仰。

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过如此。几十年来,阿里萨的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女人,但阿里萨的心灵,妻子的位置,以及年轻时为迎娶费尔明娜而买下的一套打理得宽敞明亮的房子,都只为费尔明娜完整的保留着。

他是个孤独的人,尽管也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有过或长或短的不为人知的恋情。但那毕竟是阿里萨漫长生活中排遣孤独的一种方式罢了。有人说这本书说的是各色各样的爱情,但各种所谓的感情,只不过是支撑阿里萨坚持信仰的工具罢了,又怎么能够和他对于费尔明娜的感情相提并论呢?他不是为了生活而爱,而是为了爱而生活。费尔明娜从来都是他生活的目标。

一个人也只拥有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不过短短几十载。在不远处默默关注费尔明娜,不仅令阿里萨欣慰,也让他感到无力一般的痛苦。他为了她奋斗,成为举足轻重的公司负责人;也为了她参加花会诗歌大赛,只为了她宣读获奖名单的时候,会为了出现在名单上的他的名字感到意外。他看着她一身青涩地成了别人的新娘,又随着光阴流失,变得成熟,或者老迈。

然而不曾发现,一生就快要走到尽头。阿里萨已经不再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名叫费尔明娜的身后耗尽。逐渐感到了身体上的衰老,让他痛苦,因为他害怕老去,便不能等到费尔明娜回心转意。

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意外去世,阿里萨心爱的女人成了寡妇。不再年轻貌美,而是被岁月吸干了琼脂却依旧高傲的女子。为了散心,费尔明娜答应外出旅游,乘坐阿里萨公司的航船,阿里萨在那艘船上的总统舱里亲吻到了这个想念了半个世纪的女子,虽然嗅到了她身上属于老人的酸味。

“我们走,一直走,一直走,重回黄金港!”

就在船遇阻的时候,就在费尔明娜也十分迷恋这样生活的时候,阿里萨说道。回去吧,不再回到原来的地方,随便去哪儿都好,黄金港自然也不错。世俗的眼光太偏执,不如不去看好了。至于这份爱情,已经等待的够久了不是吗?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船长问。

“一生一世。”他说。

一生一世,他真的做到了。文章在这里戛然而止。这个阿里萨准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日日夜夜的答案,终于在这一刻宣之于口。

我也曾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过于仓促,然而书是那样厚厚的一本,不必细看,都知道一页页,全都是阿里萨挣扎坚持爱情的漫长一生。我也觉得这样的爱情太不可思议,毕竟本来二人就没有在一起,乌尔比诺医生也算是享了晚年,竟然在这样的年岁里最终走在了一起,实在是出人意料。可是也在情理之中。这是阿里萨的坚持,守候到的美丽果实,这是真正的爱情,只不过在书中饱受波折,来之不易罢了。

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阿里萨生活的全部则是对费尔明娜的爱情。这是一种信仰,是前进的希望,是心底的密境,藏着喜怒哀乐,无边的思念。在这里,爱情已经不再有理由。无关乎容貌,也超脱时间,更跳出空间之外。不在乎地位,藐视了世俗,只为了那一个人。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三)

爱在霍乱蔓延时——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是毫无疑问的,苦扁桃的气息总勾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

开篇短短一句话,就为这半世纪的绝恋埋下了伏笔。初读已觉惊艳,再阅更觉回味悠长。那种被爱情击倒而自杀的人们用氰化金自杀后遗留的气味,像苦扁桃味一般刺鼻,细细回味起来却包裹着丝丝甜味儿,这像极了爱情,尤其是不幸的爱情。全书漫长时间的轻轻诉说,平淡却引发无穷的共振。

“穷光蛋爱上了公主,公主却嫁给了王子,穷光蛋求而不得,黯然神伤。”这是很多爱情故事的套路。可马尔克斯却让这个穷光蛋从公主嫁人的那天起拼尽全力奋斗,只为能让他的所有配上她的节奏,最后成为王子。后来他身边,一个个女人走过,可是他内心仍在为公主守候。五十一年后王子的那场葬礼,肃穆而庄重,公主没有眼泪却满脸哀愁;人群中,他却全身颤动,热泪潸然。这眼泪,不是像他自认为的那样,自半夜一直强忍着的眼泪,而且从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起就强咽的眼泪。

霍乱时期的那场爱恋,如朝露般璀璨却短暂,它真的像极了霍乱,不知所起,却疯狂蔓延,无法治愈。五十几年来,阿里萨带着对费尔米娜无穷无尽的思念,经历了无数次逢场作戏的爱恋,参透了各式各样的爱情,这也是能引起很多读者共鸣的原因之一。可是我曾经一度怀疑,他在大半生中经历了肤浅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卑劣的、隐秘不伦的多场情爱纠葛,这究竟是为了排解思念费尔米娜痛苦,还是打着爱她的幌子自我安慰,事实上却是为了寻欢作乐呢?如果真的是为了排解对费尔米娜爱而不得的痛苦,那这种爱情到底有没有变质呢?可我也相信,最后在那远离尘嚣、驶向永恒的巨轮上,阿里萨说出那句五十几年前就准备好的台词“永生永世”时,他是绝对炽热真诚的。

其实换个角度,费尔米娜未必不是一直爱着阿里萨的。只是这种爱藏的更深,深沉到她自己都察觉不到。它被深埋在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医生世俗而无比圣洁的婚姻生活之下。他们有初见的美好,有新婚的甜蜜,有婚后的背叛,也有过争吵和误会,不过乌尔比诺医生的理性和呵护解救了费尔米娜,维护了他们的婚姻。在他那句“稳定比幸福更重要”的箴言引领下,他们的生活不失为舒适安定,甚至也可以说幸福快乐。可是这种模式下,我觉得与其说他们是因为爱情而缔结婚姻,不是说是为了生活而需要有爱情。记得最后在轮船上费尔米娜回忆起丈夫时说:"“真是无法相信,经历了那么多的吵闹与厌烦,这许多年竟还能感到幸福,见鬼,我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爱情。”是啊,也许稳定、和谐与幸福等因素一想加,几乎等于爱情,可它终究不是。几十年的岁月里,当费尔米娜站在窗台回忆从前,看到满目凄凉的小公园,嗅见栀子花散发的潮湿饿香气,想起在杏树下面的笑靥,她会不会遗憾这一生再也等不到花冠的爱恋?

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是阿里萨长达半世纪的痴痴追寻,是费尔米娜深藏内心的未熄灭的火种,还是乌尔比诺医生长久的陪伴?我无法描绘出爱情真正的样子,但是似乎没有人规定过爱情必须是纯洁无暇的。阿里萨的爱情,疯狂,扭曲,混乱,无法为常人所理解,可是却能够穿越这五十几年的岁月,走过各色风流韵事,情爱纠缠。即使他已经苍老,然而那热情却依旧涌动如豆蔻,真诚而动人。

多年以后,阿里萨手持鲜花,期待日落黄昏时,费尔米娜的心还能再次为她绽放,在荒野里燃烧如昼。他们在黑暗中相拥,他们在长河里共游,这条爱情的航船定能长行到永久。通过这场近乎史诗般的爱情,马尔克斯似乎在告诉我们,只要爱得够深,坚持得够久,最后我们都能牵起梦中人的手,像阿里萨一样,说出深藏心底多年的倾慕与思念。

霍乱席卷的时代,人们一旦感染上,就无可幸免,无可救药,越接近死亡,它的威力就越大。爱情亦是如此,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阿里萨苦等了一个霍乱时代,终于等来了一个与费尔米纳重逢的机会,等来了从五十几年前蔓延至今的那场爱情的美丽结局。

爱情像霍乱,可不同的是,霍乱会随着生命死去,可爱情不会。它可以超越时间,超越生命,超越一切概念,无论何时何地,爱情永远是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这部小说涵盖了爱情面目的多个可能性,飞蛾扑火的,忠贞不渝的,蔑伦悖理的,隐秘羞怯的,粗暴放荡的,更有柏拉图式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却也没给人纷繁错杂的感觉,故事的脉络很清晰,我只是对于文章的开头对摄影师的描述有点摸不着头脑,只是单纯的引出乌尔比诺医生走向死亡的前奏吗,不得而知。

小说中,三个人物贯穿始终。

费尔明娜,传统与反叛,理性和浪漫特质交织,在她身上看到了女性性格中包含的美好与缺陷,她永远保持着高傲的姿态,一生不被侵犯,高傲似渗入骨血之中,与生俱来一般。我不禁想,她一直这样端着,人前人后不曾放下,不曾觉得累,厌倦吗?后来渐渐明白,那件缀满高傲的华裳一经费尔明娜体温的熨烫,便犹如千山万水走遍终见归宿般自然与她融为一体,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让她在平凡中开出花来,又哪来“累倦”一说,着实愚钝。她身上的这种特质是现代很多女性所缺失的,也是所向往的,个人觉得女人本就该这般,不委曲求全,不将就怜悯,为自己而活,对自己负责,坚决果断,这是一种态度亦是一种选择。

对于费尔明娜,我觉得作者给予她太多偏爱,她就像被命运之神眷顾一般,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她,终身未娶,一直将她放在心里妥善保管。乌尔比诺医生给了她地位和一个家,免她惊,免她苦,除了婚姻中的一些小插曲,也算给了她一世安稳。如此一生,她应该是知足的吧。对于费尔明娜,我钦佩,当她发觉让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那么长时间,坠入失望的深渊后,坚定利落抽身而出,断绝一切关系,不留一丝退路,全身而退,简直是女性的楷模,但我也惊讶她能这般决绝洒脱的放下一个曾让她不惜违抗父命,孤身搏斗的人,理性的让人觉得薄凉,她是那么自我,她的爱太过骄傲,她的爱缺乏仁慈,缺乏怜悯。

乌尔比诺医生光鲜的外表,理性的思考都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懦弱,一个被家庭观念和社会地位禁锢了一生的可怜虫。他做什么事都必定瞻前顾后,畏手畏脚,从来不会随心所欲去做一件自己喜欢却有失身份的事,一切有损他声誉的事都束之高阁,就连婚外恋与她人做爱,都掐准和静脉注射药物一样的时间,匆匆完成,如公务一般,了无情趣。多么可怜可悲可笑。这也说明一个问题,一旦一个人得到的越多,地位越高,那么他承担的风险也愈大,顾及的也愈多,因为高处不胜寒,站的高,一旦失足,摔的就惨。恰恰那些孜然一身,不名一文的人才活的率真随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失去,所以对一切都有恃无恐。纠结分裂的现状,多少让人觉得无奈。

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把对爱的所有偏执都给了费尔明娜,这样的偏执让人觉得心力交瘁,费之于他,犹如非病毒性霍乱在他身上肆虐一般,寝食难安,神思枯竭。当他确定自己和费尔明娜真的结束了,母亲送他远走的前一晚,他在费的阳台下拉响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头也不回地在死一般寂静的街道上渐行渐远时,心里感到的并不是明天即将远行,而是仿佛多年前就已抱定永不回来的决心,离开此地,足见爱得深切。但是最后并未远行成功,而是怀着对费尔明娜的爱,等待了多半个世纪。后来他尝过女人身体带来的快感后,便一直与多个女人保持这种肉体关系,他没有对费守身如玉,却也是守心如一。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他终于有机会为自己的等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他与费尔明娜在一艘为避人耳目而升起霍乱之旗的船上过着新的却也带有欺骗性的生活,他用“一生一世”来回答船长究竟要走到什么时候的问题,不禁让人泪目。他用一生诠释一段爱,不知是可敬还是可怜呢。他如此执着也许有求而不得的原因吧,渐渐,想她变成了他的习惯,爱她变成了他的宿命,它所要的幸福就是陪着她一起见证岁月老去的模样,一起倾听时光流逝的声音。我觉得书中的佛罗伦蒂诺是一个偏理想化的人设,为爱而生,逐爱而活,为了爱散发出向死而生的魄力,他的爱是乌托邦式,像火焰,激情澎湃但也会灼伤自己,与当下的现状格格不入。注定不被接受认可。

我深知我写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含有我的感情观,有自己对爱情的想法,成熟不足,稚嫩有余,却也饱含赤诚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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