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与密室读书笔记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9-08 15:00:05 阅读数量:

【优选】哈利波特读书笔记范文集锦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优选】哈利波特读书笔记范文集锦”,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一】

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副圆框眼镜,一道闪电形的伤疤,手上拿着一根冬青木魔杖,他是谁?他正是小巫师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孤儿,从小寄养在姨妈家,受尽侮辱,在他11岁生日那天,他意外的收到了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扭转了他的命运。

在魔法学校,哈利学会了魔法与魁地奇,他与朋友罗恩、赫敏生活得十分愉快。后来,他从混血巨人海格的嘴里,得知了自己的母亲是为了保护自己而被邪恶的伏地魔杀害。这时,一块能让伏地魔得到永生的魔法石出现了,哈利在重重困难中,与两个好朋友团结一致,阻止了伏地魔拿走魔法石。

如果没有母爱,哈利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斯内普在魁地奇比赛中念的一个反咒,哈利岂不是已经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朋友们的帮助,哈利能阻止的了伏地魔的计划?由此我想到了这次河南郑州发生的洪水,有的人被困住了,有的人失去了生命。洪水发生后,全国上下都伸出了援助之手,公司、明星、群众,无数的人们毫不犹像的捐款捐物,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积极参加防讯抢险救灾。还有在自身亏本的情况下,作为民族企业的鸿星尔克,也默默地捐出了价值五千万的物资,支援河南,他是我们的骄傲!

在自然灾害中,我们没有退缩,我们众志成诚,团结一心,因为有了这群人、这些事,才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让我们的民族更加团结,我倍感骄傲!作为一名新中国的小学生,我要更加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二】

最近,我”细细品尝“了由英国的J。K。罗琳写的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感到又神秘又诧异。

这本神秘又诧异的书讲了自打小哈利失去了最疼爱她的父母双亲,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像凶神恶煞一般的德思礼一家。在德思礼一家过的十年里,他饱受欺凌。而德思礼对待他们的”小达达“可和对待小哈利的方式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小达达“一次生日竟拿到了39份有德思礼这一对夫妻送的礼物,而小哈利的生日没人在意。直到有一天,由猫头鹰送出的一封信后,就掀起了一阵”信风“,有一次竟收到了100来张。这些信让小哈利到了一个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世界上最好的魔法学校!在学校里,小哈利交到了新朋友,有了自己的魔杖、飞天扫帚和一些稀奇古怪的魔法书。在学校哈利最喜欢一种运动——魁地奇,一种由4个会飞的球,14个人和14把飞天扫帚玩的游戏。

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竟有一种双面人!一个头两张脸!还有一种石头—— 魔法石,可以让人长生不老!

魔法世界太不可思议,自己拿书探索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三】

哈利是一个男巫师,是由麻爪所收养,霍格霍茨的魔法学校被哈利·波特认为是他的家。

哈利·波特一共经历了8次试炼,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还有《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奥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浑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最后一个是《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

哈利·波特每一次都是经过了重重困难,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经历和险阻,都成功解决,每一次都得经历许多道德难题,但是他都没有被打败,还吸取了许许多多的经验,都让自己更加优秀,更上一层楼,让自己越来越厉害,有更多的勇气和伏地魔对抗到底。尤其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哈利·波特的勇敢明显表现了出来。

还有哈利·波特居然能接受自己的父母被伏地魔给杀死的事实,我得学习他的这个优点。他哪里像我动不动就哭,就是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得哭一下,没有男子气概。我以后得像他一样,不要动不动就哭。

坚持相信一个人是十分困难的。在《哈利·波特与密室》当中。哈利·波特与大蟒蛇对战的时候,他一直相信阿不思·邓布利多,因此召唤了校长的凤凰来保护他,也召唤了格兰芬多宝剑来帮助他打败大蟒蛇。也把伏地魔的其中一个魂器给打败了。

亲情、友情、师生情、爱情、父母情……小天狼星布莱克为了保护哈利·波特牺牲了自己。还有,我看着哈利波特,又想到我自己。哈利波特一次又一次的跟伏地魔对战,一次又一次的胜利,让我懂得了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要你肯,只有你做不到没有你想不到。这个优点,和这个信念都值得我们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气实在是让人佩服,我这种胆小的人必须得向他学习哈利波特不仅有勇气,还有智慧和一个强大的信念来帮助他,于是他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和我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我以后要更加强化我自己,加油!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四】

我最近刚读完了一本书,这也是至今我最喜欢的小说系列——《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在美国家喻户晓,哈利波特系列也是大家都特别喜爱的魔幻文学小说。

故事的主人翁哈利·波特从小出生在一个巫师家庭里,他的爸爸詹姆·波特和妈妈莉莉都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优秀巫师,在一次车祸中,他的爸爸妈妈不幸被一个神秘人杀害了,而神秘人怎么也杀不死哈利,只在哈利的头上留下了一条闪电型的伤疤。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把哈利寄养在了他的姨夫家,等到了入学年龄再带哈利去霍格沃茨上学。姨夫和姨妈对他不太友好,所幸在哈利12岁的时候,他意外地接收到了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在这里的学习生活中,哈利结交了他人生中最要好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学习了很多魔法技术,更重要的是,他们意外发现了三头巨犬守护的魔法石。他们要面临一系列困难的任务,包括让人致命的植物“魔鬼网”,带着钥匙的飞虫群,暴力危险的真人棋赛……。最终他们与被伏地魔附身的奇洛教授斗智斗勇,在邓布利多的帮助下摧毁了魔法石,阻止了伏地魔的复苏。

故事很吸引眼球,同时也很发人深思。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憧憬,希望有一天一觉醒来,我们也可以到一个骑着扫帚飞行,身披神奇隐身衣随处可去变大变小的魔法世界。我羡慕哈利的勇敢、罗恩的乐观、赫敏的智慧还有邓布利多校长的足智多谋,统筹全局的能力。文中的故事告诉我们:心中有善、团结、勤思即可抵御心魔和所有恶势力。期待哈利的下一次探险,我会继续关注并阅读《哈利波特》余下七部曲,畅享霍格沃茨的奇幻之旅。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五】

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它将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了这段旅途之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拥而,使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一个受千万孩子喜爱的名字。他,一出生就被可恶的伏地魔给诅咒了,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善良的邓不利多教授将他放在了麻瓜世界,并让得思礼夫妇收养了他。直到海格来找他,告诉了他的身世,蒙在鼓里的哈利波特决定离开得思礼夫妇,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就这样,哈利波特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他结识了两位好友——罗恩、赫敏,也树立了死对头——马尔福。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格兰芬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

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勇敢的面对困难,顽强地与伏地魔战斗。我们要相信“车道山前终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唯有经过无数挑战的人才能成功,正如溪水流向大海时,有阻碍、不平,才创造出了美妙的歌声。我们的道路是曲折的,不平坦的,但是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挑战困难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我经常会遇到一些挫折,而害怕去面对。一次,我独自在家。不知怎么的,这一天家里静的可怕。忽然,我听见家中“砰”地一声响,我立即躲到棉被里。过了一会儿,我爬起来,向四周望了望,什么也没有。哎呀,根本就是我多虑了。看!我是多么地胆小。在学习上,我最大的毛病之一就是上课不敢举手,因为我怕回答错误。其二就是担心上课时老师叫到我回答问题,因为有时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回答。自从我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后,哈利波特给了我一些勇气和信心,他让我不再那么胆小,无信心。

书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那些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是那么叫人赞叹不已。书中有许多的伏笔,谁又能想到那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故事情节中。哈里波特的这个男孩的形象,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脑中,他的勇敢、对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不令人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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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与暴乱。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J。K。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回了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整套系列小说《哈利波特》,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可怜的小哈利在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而后他神秘的出现在了德思礼夫妇家的门口。哈里在德思礼姨夫家饱受欺凌,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经常对哈里拳脚相加,十年来,哈利从未过过一个生日,就这样,他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在十一岁生日的那天遇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人邀请他到神奇的不可思议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他不仅学会了许多本领,还交到了朋友,并学会了飞行,甚至可以骑着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奇球。在这里,他意外的得到了他爸爸的隐形衣,他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魔力。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了一年后,在德思礼姨夫熬过了一个无比痛苦的暑假返回学校时,遭受了种种磨难: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的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的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种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焦头烂额,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面对种种灾难,毫不畏惧,决心解开谜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曲折,哈利终于揭开了谜底:这一切都是因为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哈利波特》全套里的第一本,也是全套里我最喜欢看的、我认为最有趣的一本。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的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有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哈利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著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著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裏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石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哈利和他的朋友兄地们有很多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敢,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的兄弟罗恩韦斯莱的勇于为他人牺牲,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的朋友赫敏格兰杰的聪明,虽然是麻瓜出身,但还是很有头脑,非常机智勇敢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3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著名小说《哈利波特》,我读完它后发现对我有很大的启发,现在就让我来和你们一起分享我的启发吧!

哈利波特的父母都是魔法师,但是在哈里波特小时候时却都被一个邪-恶的魔法师伏地魔给杀害了,从小就住在姑父那。他的姑父姑妈和他们的儿子都常常欺负弱小的哈利波特,但他的意志力却还是非常坚强。哈利波特虽然生活的很苦,不能读书,也不能同伙伴们一起玩,只能在姑父家当一个仆人,但最后终于完成了愿望杀掉了伏地魔。

这让我知道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有,只要有决心就可以突破障碍获得成功。所以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梦想真正实现。就让我们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那不可动摇的决心和坚强的意志力。就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200字


说到《哈利波特》,其实一开始我挺反感它的。好像我对所有别人热捧的电影或明星,总是有一股很强的排斥心理。对于哈利波特也不例外。

那时会选择去看《哈利波特》完全是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这本书太火了,很多人都在讲,不看就显得我out了。

不过看过后,我觉得,这本书风靡全球不是偶然的因素,里面有他独特的魅力所在。关于读后感,我个人比较偏向于从人物的角度去写。哈利波特这个人物,一想到这个人物,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勇敢,没错,勇敢,遇到的很多事情他并没有畏怯和退缩,虽然跌遇险境,不过总是能够化险为夷。细节就不多说了,一本书,如果自己看到真的很有感觉,那么,关于里面的细节,总是轻易就能回忆起来的。

年轻人需要勇敢,充满爱和激情,又会忍,就像哈利一样。生活,浓缩起来就是一部戏,把全部最精彩的画面刻录下来,我们每个人既是导演又是演员,什么事情,只来源于我们当时的信念。既然选择了或是被选择了,那就勇往直前吧,年轻经不起等待,一路上披荆斩棘,哪怕伤痕累累,那也算走过了,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平静和悠闲地生活的,那样每天都以充满激情和热情的姿态来度过其实不是我向往的,不过是我所喜欢的,就是偶尔来那么个小插曲,为生活的乐章增添一小段激昂的曲调,哈利波特的生活每一天都像是过得五颜六色,比较少有协调柔和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年轻人吧,只是大家的故事不同,结局不同而已。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利在不会魔法的普通世界里,总是被人欺负,而他终究还忍下去,那份忍的精神,是我所佩服的,因为不是他能力不足以反抗,那一份忍的精神确实值得让我去思考,因为要是我,可能早就按捺不住情绪了。

我想说的还有一个,就是他和罗恩还有赫敏的友情。学校里的友情最是深刻,因为简单,纯粹,没有杂质,虽然偶尔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不过那只是对友情的一次次考验。友情就是那样透明,但是中间有点瑕疵。学会珍惜,因为有些东西是奢求不到,金钱也买不来的。很多时候,自己追求的东西,其实不在远处,它就是你自己正在走的路,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就像是呼吸,我们时刻都在呼吸着,但是我们没有感觉到。书中这几个人物的友情似火,真挚而牢不可破,想想人生之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朋友存在,不多不多。

遇见了就是缘分,佛家有言,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感谢缘分,感谢生活,感谢今生的遇见。其实人生难得有一知己,看到哈利波特他们那份友谊,我不由的想到了我那几个闺蜜,从幼稚园,到小学,到初中,然后就是高中,虽然很遗憾高中没有在同个学校成长,但是距离不能成为我们阻碍我们友谊的发展。此时此刻,已经大学了,而我们也发散到广东省的各个角落,但是谁也阻挡不了我们,你知道吗?我现在是坐在其中一个她的床头将这篇读后感写完的。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500字


小伙伴们,给你们推荐《哈利·波特》系列作品,此书销售势头一浪高过一浪,形成了一次比一次猛烈的“哈利·波特”飓风,被视为出版界的一个奇迹,而“哈利·波特现象”也成为众多专家学者们热议的话题。

作者乔安妮·凯瑟林·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她经典之作《哈利·波特》系列。她的童年,戴着眼镜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

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步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开始。

第二部《哈利·波特与密室》:开学第一天,魔法学校里就怪事连连:守门人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可怕的力量的攻击而石化,事发现场留着鲜血写的密室已被打开…… 

第三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前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如期出发了,然而学生们却在列车上遭遇了一种恐怖的生物——摄魂怪。它们以人类的快乐情感为食,凡是在它们出现的地方,所有人都会感到周围异常冰冷、黑暗,并且感觉自己所有的快乐都被吸走了……

第四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今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届时将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欧洲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各选出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将赢得三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未足年龄)。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第五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他在学校以外当着非魔法人士(麻瓜)的面使用魔法,收到魔法部的开除信。哈利希望魔法部部长康奈利·福吉主持的对他的审判会上为自己辩护,而康奈利则想让哈利永远离开。但哈利最后被宣告无罪,这多亏了霍格沃茨令人尊敬的校长邓布利多的干涉。而哈利回到霍格沃茨后,也第一次感到了不安。他听说大多数巫师都被误导认为他与伏地魔的交手是一个彻底的谎言,哈利的诚信受到了质疑。

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和阿不思·邓布利多成功说服了霍拉斯·斯拉格霍恩重返学校,担任魔药课教师,而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则如愿以偿,成为了黑魔法防御课老师。在第一节哈利·波特还没发到书的魔药课上,霍拉斯·斯拉格霍恩借给了哈利一本旧的魔药课课本。哈利发现,这本旧课本上面签着“混血王子”这个名字,此外这本书上还有很多笔记。而哈利靠着这些笔记取得了甚至比赫敏·格兰杰还要优秀的魔药课成绩。

《哈利·波特》是作者乔安妮·凯瑟林·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给我们带来的奇幻盛宴,不看会后悔噢……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800字


哈利波特,一个勇敢的优秀男孩,深受大家的喜爱。他,曾经一人面对过那个令世人恐惧的连名字都不敢提的黑魔头伏地魔,面对了不止一次两次,而是八次!他所表现出的心中无我,只求大家巫师界未来的幸福,是令人崇敬的。

哈利,从一岁起,父母就死于伏地魔手下,自己却因为母亲的爱而活了下来,并且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化成了人不人幽灵不幽灵的东西。这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孩子,寄养在了他妈妈的姐姐家里。在这个家庭里,虽说他们从未虐待过他,但也从没让他舒服过多少。直到他十一岁,收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时,一切都变了

原来,哈利是个男巫

在霍格沃茨学习的这几年,哈利结识了伙伴罗恩和赫敏,得到了韦斯莱家的热烈欢迎。在霍格沃茨,他才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家,懂得了真正的快乐

几乎每一年,他都遇见了伏地魔,有时是真实的,有时是梦中的。而每次,哈利都能死里逃生,摆脱伏地魔。终于,在他十七岁的那一年,他克服了重重困难,销毁了魂器伏地魔的六个灵魂;现在,伏地魔只剩下一个灵魂了。在霍格沃茨,他同伏地魔展开了殊死较量,并极为潇洒地取得了胜利,赢得了老魔杖。

而真正令我震撼的,不仅是哈利面对伏地魔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更多得是他不求虚荣,不爱施行权力,而是关心快不快乐。他在校长办公室里,用天下第一老魔杖,修好了自己以前的魔杖因为,他认为,使用自己的魔杖会让他更加快乐

这套书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感慨

哈利具备了伏地魔所没有的许多东西,信任朋友,便是其中一项。真心信任一个朋友,朋友就会给予你极大的帮助。就拿哈利波特来说吧,若没有罗恩给予他的鼓励,若没有赫敏给他的帮助,哈利是绝对不会消灭所有魂器,最后打败伏地魔的。

哈利,是靠什么打败的伏地魔?其中不仅包含了长辈的爱,更多的包含了哈利的勇气如果哈利胆小,那么,他就不会去想着消灭伏地魔,而是会接受长辈们的保护。由此可见,勇气是极为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勇气,就不会成功。

伏地魔,他只想着去征服世界,心中只有残酷,好象他认为,只有权力才能说明问题。如果他真是这么认为,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其实,快乐比权力更重要!伏地魔利用老魔仗,只想着去征服世界,最后当然没有实现愿望;而哈利,利用老魔杖修好了自己的魔杖,得到了永久得快乐

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勇敢,快乐的人吧!结交一个帮助你的真心朋友,彼此互相信任,共同成就祖国大事!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000字


说到《哈利波特》,其实一开始我挺反感它的。好像我对所有别人热捧的电影或明星,总是有一股很强的排斥心理。对于哈利波特也不例外。

那时会选择去看《哈利波特》完全是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这本书太火了,很多人都在讲,不看就显得我out了。

不过看过后,我觉得,这本书风靡全球不是偶然的因素,里面有他独特的魅力所在。关于读后感,我个人比较偏向于从人物的角度去写。哈利波特这个人物,一想到这个人物,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勇敢,没错,勇敢,遇到的很多事情他并没有畏怯和退缩,虽然跌遇险境,不过总是能够化险为夷。细节就不多说了,一本书,如果自己看到真的很有感觉,那么,关于里面的细节,总是轻易就能回忆起来的。

年轻人需要勇敢,充满爱和激情,又会忍,就像哈利一样。生活,浓缩起来就是一部戏,把全部最精彩的画面刻录下来,我们每个人既是导演又是演员,什么事情,只来源于我们当时的信念。既然选择了或是被选择了,那就勇往直前吧,年轻经不起等待,一路上披荆斩棘,哪怕伤痕累累,那也算走过了,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平静和悠闲地生活的,那样每天都以充满激情和热情的姿态来度过其实不是我向往的,不过是我所喜欢的,就是偶尔来那么个小插曲,为生活的乐章增添一小段激昂的曲调,哈利波特的生活每一天都像是过得五颜六色,比较少有协调柔和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年轻人吧,只是大家的故事不同,结局不同而已。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利在不会魔法的普通世界里,总是被人欺负,而他终究还忍下去,那份忍的精神,是我所佩服的,因为不是他能力不足以反抗,那一份忍的精神确实值得让我去思考,因为要是我,可能早就按捺不住情绪了。

我想说的还有一个,就是他和罗恩还有赫敏的友情。学校里的友情最是深刻,因为简单,纯粹,没有杂质,虽然偶尔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不过那只是对友情的一次次考验。友情就是那样透明,但是中间有点瑕疵。学会珍惜,因为有些东西是奢求不到,金钱也买不来的。很多时候,自己追求的东西,其实不在远处,它就是你自己正在走的路,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就像是呼吸,我们时刻都在呼吸着,但是我们没有感觉到。书中这几个人物的友情似火,真挚而牢不可破,想想人生之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朋友存在,不多不多。

遇见了就是缘分,佛家有言,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感谢缘分,感谢生活,感谢今生的遇见。其实人生难得有一知己,看到哈利波特他们那份友谊,我不由的想到了我那几个闺蜜,从幼稚园,到小学,到初中,然后就是高中,虽然很遗憾高中没有在同个学校成长,但是距离不能成为我们阻碍我们友谊的发展。此时此刻,已经大学了,而我们也发散到广东省的各个角落,但是谁也阻挡不了我们,你知道吗?我现在是坐在其中一个她的床头将这篇读后感写完的。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500字


想必大家都知道JK罗琳的那套《哈利波特》吧!咦,什么?你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你如果真的不知道魔法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那你可就OUT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著作,共分为七册。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她以几乎每年一册的速度继续创作出《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以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直到2007年7月,哈利波特的终结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

《 哈利波特》使我也变成了一个小哈迷。哈利波特,一个幸运的男孩,可他又是不幸的。他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但他却在杀人魔王伏地魔的手下幸免于难。他的父母被杀后,他被抱到了姨妈家,在姨妈姨父家饱受欺凌,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般的儿子,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但他却在十一岁生日那天,被邀请去一个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读书,从这时开始,他的魔法时代来了,书中讲了他一年又一年不顾一切的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 抗 伏地魔,一起去冒险,一起学习魔法,一起成长,最终成功打败伏地魔,他成了一位勇敢的,有责任心的巫师。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不但好看,而且文章还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文章有很多地方都为以后的内容埋下了伏笔。在第一册中,就讲到了哈利的好朋友罗恩有一只小耗子斑斑,看似和当时的内容没什么相关,实际是埋下的伏笔,到了第三册最后,斑斑才原型毕露。又如在第六册中,邓布利多就告诉哈利,要寻找传说中的六件魂器,并同时摧毁它们,到了第七册,哈利和好友罗恩、赫敏共同完成邓布利多的这个任务并用老魔杖杀死了伏地魔,相当的精彩。

一口气看完七册书,我忍不住想问JK罗琳:为什么您就只出了七册书呢? 《哈利波特》实在太好看了,不再看一本不解渴呀!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800字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000字


暑假期间女儿捧着厚厚的《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一看就是一整天,连她最喜欢看的电视也不看,平时学校里也常常发现学生讨论书里的情节,此书难道具有魔力,如此吸引孩子们。怀着这样的好奇心我也开始看这套书。

的确,是魔力吸引着孩子们,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在这套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勇敢依旧虚心好学,从小失去父母之爱确富有爱心,处处保护弱小者,面对邪恶毫不退缩他成了孩子们的偶像。

作者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孩子们最富有想象力,最喜欢冒险。作者罗琳就是从孩子的内心的需要出发,凭着那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创造了令人向往的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等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人物。虽然他们会

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有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其中,让你不得不感叹它的神奇!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

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所以每每读这套书,孩子们总会忘了吃饭,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我想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孩子们爱不释手。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校园生活,我们也应从孩子们的需要出发,开展他们喜欢的活动,创设他们想学的课程,让我们的校园也具有魔力。

优选: 读《哈利·波特》有感4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优选: 读《哈利·波特》有感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一】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其实我很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然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且在这部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还有许许多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二】

有这样一个非凡的人,他幼时便丧失了双亲,却仍能笑着面对生活,他的人生坎坷,却依然勇往直前奋斗,他意志坚强,他勇敢无畏,他就是英国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这套书讲述了哈利连绵起伏的命运人生,一本书如同一次探险,令人身临其境,流连忘返。

这一系列书,不知蕴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道理,书中情节新奇有趣,语言形象生动,情节一波三折,时而令以下的捏一把冷汗,时而又令你欣喜万分,人物刻画称不得栩栩如生也是生龙活虎,内容不繁琐,细腻而不复杂。百看不厌。

哈利在他的世界里名声大噪,他的人生不同于他人――他需要与世界上最邪恶、强大的伏地魔较量个你死我活,需要忍受斯内普与马尔福的冷嘲热讽

合上书,试想,假如哈利没有勇气面对伏地魔,假如哈利无法忍受别人对他的嘲讽,假如他没有友谊与援助,他还能活到13岁之后吗?

答案是不能。

没有谁是不需要帮助的,没有谁都一定是十全十美的,没有谁是不需要友谊的,更没有谁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权利交在你的手里,你的抉择将是你成功与不成功的钥匙。

我们愈是学习,愈觉得自己的贫乏。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更是我们时代的生命。所以,读书吧,让我们一起翻开《哈利波特》,走进哈利的世界,品味哈利的人生!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三】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友谊、信念、与爱的故事。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从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中,便可知故事结果了。哈利和他朋友拥有太多的东西,这是伏地魔是终生不会明白的……

勇敢——敢于接受挑战

有时我会想,自己如果面对杀人魔王伏地魔,面对庞然大物——蛇怪,面对满身瘦削而且结了痂又像腐烂的死尸且能带走世界的快乐的摄魂怪,面对重生的伏地魔和一群食死徒,面对下一秒就可能离开世界的境地,面对……我会怎么做?落荒而逃还是接受挑战?也许已经像马尔福一样吓傻了吧?哈利是有一定魔法天赋,但他的勇敢才使他出众!

我们自然不会碰上什么死亡挑战的,但生活中有太多困难和挫折。英语上拼单词、句子的难度越来越高,对阅读理解能力的要求也在稳步上升;语文考试也会不断出现从未出现过的题型和让人绞尽脑汁才可以解答的问题;数学里还会出现要一大堆步骤需要严谨分析和仔细计算的题目;挑战越来越多,虽然这谈不上勇敢但也需要勇气。其实自己能够做到这些,可总会搞得一团糟,我认为,这样太优柔寡断了。坚持到底,接受自己的挑战吧,你需要更坚决更勇敢些!

聪慧——善用书本

有事没事上图书馆博览群书的赫敏是个绝对聪明的人。她能把课本上的东西背得滚瓜烂熟。这不只为了考试,她还想用学到的知识做些有用的事。正因为她认真读过一本关于草药学的书,才能摆脱“魔鬼网”,救了哈利和罗恩。她的聪明才智在于善用书本上的知识来解决困难。

在数学课上学过简算,可一到商场需要估算一下合计的价格却需要一张草稿纸摆死板的竖式,进行小数点计算……如果这样,还需要学简算么?有一次偶然遇上一群外国人却连个招呼都不敢打,想起来真可笑,那要学英语做什么用?

学好知识是为了使生活更方便,学了也要善于应用。假设一个智商极高的人不会应用知识来解决问题也会被周围人当弱智来看待。

学以致用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但我们需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

忠诚——对待朋友

罗恩看起来傻傻的,但对朋友显出的出自内心忠诚,是连“赤胆忠心咒”也做不到。虽然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他曾弃哈利而去,但他最终回来了。他始终不忘记邓布利多校长给予他们的使命。这些,邓布利多校长早已预见,所以给他留下了熄灯器。凭着对朋友的忠诚,罗恩战胜了恐惧。

忠诚在现在,似乎用不到,但在未来,对朋友甚至国家是必不可少的!

哈利的勇敢,赫敏的聪慧,罗恩的忠诚,纳威的坚持,卢娜的乐观……还有他们之间的友谊,虽然看似平凡,却深入人心,每看一遍就会有不同的体会,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四】

期盼已久的寒假总算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拿来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的背面,背面画的是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战,哈利与伏地魔对立着,天空是昏暗的,这场战斗,将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看到这一幅画面,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我是一个忠实的“哈迷”,从小学起哈利·波特就陪我经历了一路的风雨,直到了初中。我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在看了第一部电影之后,当时我只是单纯的被JK罗琳所构造的魔法世界所吸引而当我买来实体书的时候,就完全沉浸在魔法世界中无法自拔。从第一本“魔法石”看到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我的心灵世界也和哈利·波特一样经历了许多变化。

在刚刚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时候,小哈利和我一样,是个无知而又懵懂的孩子,刚刚认识两位新朋友——罗恩和赫敏。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哈利也从一个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坚强、有担当的男子汉。在所有人的命运都被寄托在哈利身上时,他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面对一切。从那时起,我明白了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要勇于承担责任。在读小天狼星布莱克的话“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时。我明白了友情是多么地重要。

哈利·波特系列书,就像我的成长之旅,陪我一路成长,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成了一个男子汉!

《哈利#8226;波特》读书笔记500字


小伙伴们,给你们推荐《哈利·波特》系列作品,此书销售势头一浪高过一浪,形成了一次比一次猛烈的“哈利·波特”飓风,被视为出版界的一个奇迹,而“哈利·波特现象”也成为众多专家学者们热议的话题。

作者乔安妮·凯瑟林·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她经典之作《哈利·波特》系列。她的童年,戴着眼镜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

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步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开始。

第二部《哈利·波特与密室》:开学第一天,魔法学校里就怪事连连:守门人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可怕的力量的攻击而石化,事发现场留着鲜血写的密室已被打开…… 

第三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前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如期出发了,然而学生们却在列车上遭遇了一种恐怖的生物——摄魂怪。它们以人类的快乐情感为食,凡是在它们出现的地方,所有人都会感到周围异常冰冷、黑暗,并且感觉自己所有的快乐都被吸走了……

第四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今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届时将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欧洲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各选出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将赢得三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未足年龄)。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第五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他在学校以外当着非魔法人士(麻瓜)的面使用魔法,收到魔法部的开除信。哈利希望魔法部部长康奈利·福吉主持的对他的审判会上为自己辩护,而康奈利则想让哈利永远离开。但哈利最后被宣告无罪,这多亏了霍格沃茨令人尊敬的校长邓布利多的干涉。而哈利回到霍格沃茨后,也第一次感到了不安。他听说大多数巫师都被误导认为他与伏地魔的交手是一个彻底的谎言,哈利的诚信受到了质疑。

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和阿不思·邓布利多成功说服了霍拉斯·斯拉格霍恩重返学校,担任魔药课教师,而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则如愿以偿,成为了黑魔法防御课老师。在第一节哈利·波特还没发到书的魔药课上,霍拉斯·斯拉格霍恩借给了哈利一本旧的魔药课课本。哈利发现,这本旧课本上面签着“混血王子”这个名字,此外这本书上还有很多笔记。而哈利靠着这些笔记取得了甚至比赫敏·格兰杰还要优秀的魔药课成绩。

《哈利·波特》是作者乔安妮·凯瑟林·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给我们带来的奇幻盛宴,不看会后悔噢……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_魔法读书笔记300字


有一天,我看到一本书。里面有戴半月形眼镜,鹰钩鼻的邓布利多;里面有额头有闪电形伤疤的哈利波特,他是预言中消灭伏地魔的神童;里面有杀死哈利波特父母的黑魔头,被称为神秘人的伏地魔,他有与蛇对话的功能

我好像看见坐在校长办公桌前带着慈爱的笑容的邓布利多,他用他的羽毛笔又在写着什么呢?他的学生哈利波特坐在他的对面,他们俩一起望着冥想盆,他们是在讨论什么呢?罗恩和赫敏两人在办公室外斗嘴,他们又是为什么吵架呢?

一会儿,我好像看见伏地魔和哈利波特同时间挥舞手中的魔杖,念动咒语,砰的一声如同炮弹炸响,发出金色的火焰;我又看到老魔杖飞到了空中,伏地魔的身体躺在地上抽动着,苍白的手中空无一物,那张蛇脸空洞而茫然;哈利与罗恩、赫敏紧紧拥抱在一起,享受着早上黎明的太阳。

【优选】《皮囊》读书笔记集锦(4篇)


常言道:“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学生时代,我们看过许多书,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会要求我们去写一篇作文,用来记录自己当时阅读后的一些体会和感触,那么,优秀的读后感模板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选】《皮囊》读书笔记集锦(4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皮囊》读书笔记(篇一)

没想到这本书给能让我有感而发这么多,昨天的文章主要侧重于个人看法,今天则更多情感的抒发吧。

除了这些文章,触动我的还有什么呢,我想,还有阿太对作者说的那些话,关于人不过是一具皮囊的言论;还有作者不时发出的对故乡的恋恋不舍和更深的连接;还有久别后的朋友之间的疏离与扼腕。

谈到故乡,我始终没有那么大的情怀,想起有一次,爸爸喝醉酒,照例开始教育我,念念叨叨故乡之于自身的重要性,我没有他期望的那么多对故乡的眷恋,但是也不是他口中那副急于摆脱故乡的形象。可能更多的是因为从未真正背井离乡过,学生时代每年逢假期就会兴冲冲地赶回家,那不是故乡,那只是我的家乡,那只是印在火车站优惠区间上的站点,那是可以用74.5的硬座、117.5的二等座、121的巴士、4个小时的车程来衡量的地方。

我真正奔赴的,只是个我父母亲所在的地方。

然后,只要被爸爸瞪一眼就会眼泪汪汪的我,委屈地辩驳:“对我来说,故乡就是有我爸妈的地方。”

然而今年开始忙碌着找工作,当承载我希冀的简历纷纷奔向天南地北各个陌生的城市的时候,当它最终落户在杭州之后,我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查一查回家的航班,而后也开始想,以后兴许一年只有一次回家的机会了。

这时候看到《皮囊》,突然对故乡,有了更深的一层体会。

泉州是一个海滨城市,而我的故乡没有那片波光粼粼,但是有层层叠叠的绿,还有特定季节是漫山遍野的杜鹃花。我的故乡没有热闹的出海打渔,甚至没有让我能明确说出来的活动,只是每每到了某个节日,而我不得不留在学校过节的时候,谈起家乡的习俗,我却是话最多的那个。

所以故乡到底是什么呢。

因为现代高科技发展带来便利的交通,带来四通八达的媒体资讯,我们从未真正远离,所以我们没有浓浓的思乡之情,更或者是因为,故乡早已经具体化到某一个地方、某一种食物、某一个人身上了。

她说不定是某种食物:

一群在外的朋友凑在一起时,聊起小连城,无非思念学校门口的烂粉和兜汤、南门头的捆粄、大桥下的大扁食、四角井的灯盏糕,或者只是妈妈做的菜,我们对故乡的思念,全都化作跟随我们走南闯北的肚子里的馋虫。

她说不定是我家门前的小溪流,也说不定是培养教育我的母校,更说不定是从小到大春游秋游的目的地冠豸山。然而,奶奶曾在那洗菜的小溪流已被柏油马路覆盖,小学的母校已经化为居民楼的工地,冠豸山在售出协商买回的过程中开始向本地人索取门票......

每次回家看到又一片新的施工地,或者只是一块又被开垦然而尚未动工的农田时,我总是会感到可惜,甚至是鄙夷,好好的小镇,本来就应该是一幅接地气的模样,偏要硬凹造型向现代化大都市看齐。

于是我想起我的另一个故乡,那个离开更久我更愿意称作故乡的地方——一个更加偏僻的乡镇,那里曾经是我的伊甸园,是最初在我心中播撒美好种子的地方,然而这几年回去时,看见四处横躺的木材,看见我嬉闹的凉亭都是木屑,我根本没有再往里面走的欲望。

于是我的心情就跟作者说的这样一段话产生了共鸣:

“我知道,其实自己的内心也如同这小镇一样:以发展、以未来、以更美好的名义,内心的各种秩序被太仓促太轻易地重新规划,销毁,重新建起,然后我再也回不去,无论是现实的小镇,还是内心里以前曾认定的各种美好。”

这种不可挽回不可避免的遗憾,也同样产生在每一次和朋友分别的时候。

我曾经做过一个电影画面感极强的梦,梦到我一个人搭乘着日本电影里常见的火车,窗外是一闪而过熟悉而陌生的风景,车厢内是熟悉的朋友。久别的朋友突然主动问候我,我还一脸诧异地回:“你怎么会跟我说话。”然后,这么些时日的隔阂就像不曾存在一般,聊得很热火朝天。

不知不觉,火车到站,友人A下车,友人B登场。留下我一脸错愕,追问着友人A的去向。

这个梦境与现实太相似,醒来后的我一直空落落的。

前些日子见到一些故人,外界因素推动下能够自然而然地像彼此认识但不熟的朋友一样聊天,分开时也不像更小的时候所期望的那样,非要执着地把过去的一些困惑和误解解释清楚,因为突然觉得,那是另一个时间段的事了,对待过去的事,最好的做法是——既往不咎。

因为我们总是活在当下的,所以,对未来,也不要抢抓不放。

就像突然想联系很久没互相通信的朋友,毫无疑问彼此都想展现出曾经的热络,然而几分钟的问候之后,空气里只剩难忍的尴尬。那时我哈哈一笑,说:“相见不如怀念,就这样吧!”然后逃离一般匆匆挂了电话,并长舒一口气。

就像毕业许久总想组织一次聚会,也许这件事的难度不是各自都忙,而是怕见了面已不复年少的模样,让彼此和自己都失望。

作者的一席话是很好的解释:

“每个人都已过上不同的生活,不同的生活让许多人在这个时空里没法相处在共同的状态中,除非等彼此都老了,年迈再次抹去其他,构成我们每个人最重要的标志,或许那时候聚会才能成真。”

动笔之前,没想到《皮囊》的读后感会变成这么长的侃侃而谈,或许真的是平常人的生活里也折射了我的影子,而作者又没有难懂的故作深沉,从而激起了我许多的共鸣。如果让我写,我好像还能继续写下去,只是怕演变成了 懒婆娘的裹脚布,反而没有了趣味。

能让读者写出这么长的感慨,大概真达到了作者的期许吧,因为人的本质是一致的,而我们有心,从而达到了共同的部分,最终看见了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了彼此。

今天其实写了两篇文章,但是对另一篇不满意,没有饱和的.情感,没有满满的触动,打算好好写再发出来了。

另,今天在学习日语时,发现慢慢地,积累的知识也不少了,打算一周要腾一两天出来整理之前学过的内容,否则会消化不良吧。

《皮囊》读书笔记(篇二)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读书笔记(篇三)

人人都称赞《皮囊》的好,一句句意味深长的话点评了皮囊,也概括了皮囊,名人对名人作品的评价也吸引了不少读者,为此打开《皮囊》这一书。

读者总能在书中找到答案,找到与之共鸣的地方,而后受益匪浅。那么写这些东西的文人,他们对人生的领悟以及对一件事情的客观评价又是多么的清晰、全面、理解。读一本好书是在和一味伟人对话,好书的背后实则是一位拥有强大灵魂的人。

时间是有力量的,它会沉淀内容,那些我们还未触及的生活,这些我们永远做不到切身体会的情感。

几次他想我想急了,大清早在楼下不断叫我名字,通常写稿到凌晨五六点的我,睡眼惺忪地起身,走到楼下,发脾气地说了他一通,让他别再吵我,然后摇摇晃晃地回房间去睡,但第二天,他又一大早叫我名字。——《皮囊》

有时我会想,是不是每一位年迈的老人都会做着无比重复,让人心生厌倦的事。他们的行为变得迟钝、思想变得简单了,每天做着该是生活,却又比生活更干脆的事。他们退化成了孩童,却无法得不到用来形容小孩可爱、无知的褒义评价。他们是怎么呢,是什么样的生理过程导致他们老年后的种种表现,而我们对他们的理解则是惹人厌恶,可能有那么些有耐心的人,会细语相陪,但最后也只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隔着只是一个客厅的距离,奶奶不见爷爷的人影,就会用她那左半身不便的身子挪动着,喊着爷爷的名字,又或是一个人在房间的时候,也会不停地喊着姑姑或爷爷的名字,无人回应时,声音则是愈发的响亮。靠近身问她有什么事,她用一双呆呆又不确定的眼神说:没事。于是我们全家人每天都浸泡在奶奶的呼喊声中,像是一只苍蝇在你耳旁不停嗡嗡作响,刺激着你的耳朵,冲击着你的头脑。这种环境下生活的我们不觉会感到烦躁和疲倦,如果得空出去走一下,耳朵倒是净化了一番。

有过生硬的语气骂过她,而她是用带点无辜又恼怒的表情看着你,有时反而数落你一通,在辩解‘难道说话也不让我说了吗’。我们会厌倦他们的行为,为他们那些不明原因的做法感到生气,而我们每天都在这种生气又喜悦的环境下度过一天又一天,我们既不理解又无法不接受,不理解的是那些莫名其妙的事,而无法不接受的则是血脉相连的情。

没有长大到她的那年龄,没有经历生命周期里那鲜明的过程,是不理解时间沉淀带给一个人的内容的,对于她的行为,我不理解,或顽劣,顽劣中体现的是一份最单纯的情——害怕孤单和丈夫陪伴的安全感。

《皮囊》是认人、认心的书,透过事物的表层,深入它的内心,触摸到的是一颗悲悯、无助、渴望的心。

模糊不清的每天磕磕绊绊,其实连结它的是一份经历世间事的现实的情。

作为旁观者,未真正到达那一刻,只能通过想象去猜测那中间的复杂过程,只是自己的片面之词去下定义,终究理解不全那将近用一生时间去填充的爱的宽度。

《皮囊》读书笔记(篇四)

很偶尔在浩瀚如海的书城里挑选着下一本书,也是很偶尔地看见了这本蔡崇达老师著作的《皮囊》,书名让我颇有点感触,是因为曾经某人给我说过类似的话,人其实都是一副臭皮囊。当时我虽有同感,但却感受不深。今天特别想看看这本书里是怎么丰富这副臭皮囊的。

两天看完这本书,朴实真挚的语言让我很想一口气读完,读完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写这个读书有感,因为自己的很多感慨都是建立在蔡老师刻画的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和生命上,而我却没办法重述这些朴实无华的故事,所以就有一种很多有感无处释怀的感觉。就像很多知名人士给予这本书的评论一样:感性分陈血肉人生,会不自觉卸下日常冷漠的皮囊,感同身受,因为当中,都有着普通人就会有的阅历或感悟,所以共鸣。

皮囊从作者的阿太说起,一位有着极大韧性和坚毅的老太太,她就是活到99岁,经历了白发送黑发,尝尽世间悲欢离合的作者外婆的母亲。她经历过很多在外人看来有点无情或冷酷的事情,她总是说,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有太多人都不理解,只知道她一直在倔强地活着,但直到某一天她带着这股子倔劲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给亲人说,她终于没有了皮囊这包袱,来去自由了,如果想她了,她就去看他们。那一刻作者才明白阿太的生活观: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了。

作者写到他的父亲,从父亲为养家而离家奔波,到看似体面地回到家乡,再到把流血流汗换来的积蓄来建一栋让母亲和子女都体面的石板房,父亲背负的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皮囊,而是满载着一家人的期许,这个肉体早已开始臃肿不堪,而随后父亲小生意的一次次失败,也开始慢慢摧毁了一位同样坚毅的老人的心,像褪一层皮一样,焦虑、沉默...终于在岁月的浊蚀下中风倒下,曾经的石板房也因为家庭原因拆掉了一半。这就像把父亲曾经身上背负的最大的期望击碎一样残酷。而此时,母亲这个瘦弱的身躯肩负起了这个看似没有希望的家庭,母亲皮囊中除了倔强还有傲气,她想过用老鼠药解决自己,每当熬不过去的时候都有对生命的动摇,但是她不甘心,不服气,就在她辛苦攒了几年钱之后,她坚决要求要用这点钱重修父亲曾建起来的石板房,这一举动让现在的我特别能理解父母这一辈拥有超越任何一代的面子和自尊,他们觉得这就是活下去的一口气,母亲就是要在房子建起来的那一刻推着偏瘫的父亲给全村人体面地说:到时候来家里坐坐。作为子女能做什么,好像只有支持才是他们生命最大的动力。你有必要和他们争执这些钱究竟是放在股市里赚钱还是建个石板房赚钱的问题嘛?你忍心和他们讨论这些钱是不是应该留下来给我做嫁妆的事情嘛?父母的钱终究就是父母的钱,只要他们用在身心健康之处,乐在其所就好。就像作者的父亲已经被医生认定无法康复的情况下,每天还在用自己坚强的方式建立一套蒙蔽自己的虚幻秩序的时候,可以想象这一幕对于这个饱受磨难的家庭来说,应该比什么都开心,至少父亲没有放弃自己,他在尝试着快乐地活着,所以有时候享受这种虚幻比无情的嘲笑、激烈的争执更好。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女子,就是张美丽,人如其名,一个美丽开放的女孩,但是在八十年代初,社会嫉妒美丽,更无法接受开放。她因为追求一份浪漫的爱情,而被整个村唾弃为生活不检点,最后逼得只能私奔。之后的故事如电视剧一般狗血而接地气,女孩在外打拼开回来全村人鲜有见识过的高档汽车,身着高档服装,面带精致妆容,顶着那时代还觉得难以启齿的离婚头衔,带着很多钱回到这片曾经抛弃过她的土地,她为什么还回来,她是不是要证明她还是曾经的她,只是现在过得很好。她在村里开了几个酒楼,给学校捐赠,但是村民表面的刮目相看背后仍然是她曾经的故事,最后这个奇女子的经历也很坎坷,结局也是意料之中地凄凉,最终她倒在了亲人的不理解,村民的言语暴利,社会的不接纳之中,这种舆论暴利现在社会更多,有多少人因此得了抑郁,又有多少人因此而轻生,他们的皮囊里除了负担着自身的肉体,还附带着周围千千万万和自己有关甚至无关的肉体,举步维艰,终有一天要撑破皮囊。

香港阿小拉风的出场,震翻全场人的气势,这种招摇迅速区分出了看不上他作风的保守派和愿意为他甘倒涂地的马仔派,最终保守派挖空心思的孤立,马仔派的各种形式的膜拜和溜须拍马,最终的结果是怎样,虽然是一群孩子之间简单再不过的故事,却道出了现在社会的很多人性,若干年后,香港阿小的眼里,保守派和他毫无交集,从此陌路;马仔派,永远也只能用来跟着,因为这辈子即使他自己有多无能也瞧不起这些人;他最佩服那个曾经帮助他,给他很多谏言,真诚对待他却又不和他同流合污的那个人。

天才文展的结局,也同样让人唏嘘不已,一个初中的少年,先天兔唇,家庭给他带来了与生俱来的超强的自尊心,他也恰巧把这点运用的特别好,他学习很好,在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出他的领导姿态,每件事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但是还是有人嘲讽他的缺陷,他自信地说:因为他们意识到没法在其他方面超越我,所以才做这么恶意的攻击,但我不会低下身去和他们计较,我知道,只有比他们水平多出足够的高度,他们才会恐惧到敬畏我。我意识到,文展内心始终是要获得大家的敬畏而不是发自内心的钦佩,所以那些对自己某方面极度自卑而产生的斗志有时候想想是挺恐怖的,因为他往往充满了仇恨。最后的文展为了生活不得不为其低头,做着他曾瞧不起的工作,回到他曾经誓死也要离开的故土,看着他微驼着背,疲惫地警惕着看着你的时候,再也没有那个充满攻击性的眼神,却而代之的是冷漠,也许是对自己的冷漠。其实冷漠也许正是失落、怨恨;对自己的无奈、不甘心,种种复杂心情最好的遮挡物,毕竟冷漠至少还能给自己留下一丝丝残存的尊严和傲气。

引用蔡老师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我们都是,既失去家乡又永远没办法抵达远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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