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透,唐朝长安城的东市已经热闹起来。卖胡饼的小贩支起炉子,豆腐坊的伙计正挑着担子往酒楼送货。书生张十二揣着今天要交的策论,穿过人群往皇城方向走。路过西市刑场时,他看见木桩上绑着个囚犯,监斩官正坐在凉棚下喝茶。
“哎,得等到午时三刻呢。”旁边的老农拽了拽他,“你看那日头还没到正中。”
古代砍头为什么非要挑午时三刻?您猜对了——跟太阳有关。
古人把一天分十二时辰,每个时辰又分“初”和“正”,再往下每刻钟约合今天14.4分钟。午时三刻,差不多是中午11点45分左右。这时太阳正好在头顶正上方,影子最短。古人相信正午阳气最盛,砍了头阴魂也压得住。这跟《周易》里“日中则昃”的道理相通,太阳到了最高点就开始下坡,放在刑场上叫“以阳克阴”。
《礼记·月令》里写得明白:“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春天连审案子都要放缓,更别说动刀子。到了秋天,万物凋零,这才开杀戒。这就是成语“秋后问斩”的由来。
有意思的是,犯了死罪也不是铁定挨刀。要是赶上皇帝大婚、太子出生、或者天降祥瑞,推出去砍头的家伙可能莫名其妙就被赦免了。唐代《断狱律》规定,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全国的法官都不能执行死刑。白居易写诗劝过:“圣朝赦罪宽如海,不杀无辜是太平。”说白了,哪天挨刀哪天活命,全看皇上的心情和节气。
这种时间上的讲究,表面是迷信,骨子里是古人给生杀大事套上的紧箍咒。您琢磨啊,要是砍头可以随便挑日子,那才叫可怕。民国以后废除凌迟和斩首,改用枪决,但“午时三刻”这个时间点一直留到清朝灭亡。
下次您路过老城的钟鼓楼,不妨抬头看看日头。正午时分,太阳正好悬在飞檐翘角的上头。一千年前也有个张十二,在同样的阳光里匆匆走过,耳边是监斩官拖长声音喊的那句:
“时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