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读后感作文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21 15:00:08 阅读数量:

月度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月度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最近在看一本书叫《罪与罚》,刚看完两章而已,对其中人物的悲剧人生就已经让我心生难过了,先抛开主人公不谈,说说马尔梅拉多夫此人,他曾经是一个九等文官(相当于军队中的大尉),因酗酒丢了工作,致使家徒四壁,甚至自己十几岁的`女儿为了救济一家,成为了妓女,可即便如此他仍旧死不悔改,只要家中还有一点钱或物,都要拿去换酒。但就是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人,内心深知自己为家庭带来了什么灾难,愧疚、难过、痛苦、懊悔,但就是没有办法戒酒……像戒毒一样困难,读这个人物让我深感无力,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就是说他了吧。

但是仔细想想,每个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瘾难以戒掉吧,明知道这是不好的。

比如烟酒毒瘾大概是最常见的瘾,也是全世界痛恨的瘾,这些基本上都是触犯法律的,很多国家会明令禁止、法律控制。因为这他们危害巨大。

比如追小说,电视剧等等,偶尔的娱乐可以,但若是没完没了的追剧,时间、工作、学习等都会受到影响。

贪吃,暴食无度的人,是有暴食症的,吃东西会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但是一旦超过了身体负荷,久而久之是一定会生病的。

网瘾,除了学习和工作等必要的时候外,如果长时间的上网,就已经成了一种瘾,这种瘾很普遍,现在的年轻人几乎都要中招,即便是我们的父母辈,也有很多机不离手的,手机把我们的碎片化时间利用了起来,走路,坐车,等人,随时都可以看和玩,使得我们过度的依赖它,这种及时性娱乐让人上瘾,没日没夜的看,对我们的身体伤害其实很大。

追星族,这一群人是让我更加担忧的群体,这里引用一位作者提出的以下内容:

布热津斯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提出"奶头乐效应"。当时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过一个集合全球500多名经济、政治界精英的会议,其中包括乔治·布什、撒切尔夫人、比尔·盖茨等大名鼎鼎的全球热点人物。精英们一致认为,全球化会造成一个重大问题——贫富悬殊。这个世界上,将有20%的人占有80%的资源,而80%的人会被"边缘化"。届时,有可能会发生马克思在00年前预言的所谓的你死我活的阶级冲突。

布热津斯基表示,谁也没有能力改变未来的"二八现象",解除"边缘人"的精力与不满情绪的办法只有一个,便是推出一个全新的战略"tittytainment",即在80%人的嘴中塞一个"奶嘴"。娱乐明星就是奶嘴最好的形式之一,通过大量的明星综艺和电视剧,夹杂着他们的花边新闻,让吃瓜群众看得开心,不用去深沉的思考痛苦的现实。因为消遣已经占据了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时间。

这就是"奶头乐"战略,但即使没有平台的引导,占据头条的会是谁呢?

很遗憾,我认为依然会是这些小鲜肉和当红小花们。真实生活很痛苦啊,如果现实社会那么好玩,谁会来玩游戏,来看偶像剧呢?王者荣耀和偶像剧又孰高孰低?

换言之,TED演讲,新闻联播,名校公开课,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奶头乐呢?沉浸其中的人,到底是收获了真正的知识,还是收获了认同感,恐怕呈现的最终结果也还是二八分化。

虽然我不追星,但是我仍然会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久而久之感觉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实际上除了八卦之外,什么收获都没有。而现在追星的大多数都是青少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那些和自己不会产生任何联系的明星们,得到了什么呢?假若如此沉沦下去,毫无节制,最终将走向何处呢?

其他已经影响到他人甚至上升到犯罪的一些成瘾我就暂且不说了,毕竟是少数吧。以上这些就足以毁掉人本身。所以做人,真的要时常警醒,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习惯,学会自律,因为放纵自己,就等于身在地狱而不自知。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读后感【篇四】

用32个小时读完。划线笔记无数。

伟大的作品,其之所以为伟大,在于它穿越了所属的时代与空间,对后世依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冷静理性的现实主义与百转千回的心理表达的交辉中尽显陀翁的机智、善意与慈悲,充满了对世人宗教式的关怀。

请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一部关于犯罪心理学的作品,它是一位满腔抱负的优秀青年为梦想所受的苦。

所幸他所有的困苦、彷徨、迷茫、罪愆与惩罚都没有白受,他最终完成了蜕变,找到了方向,“他甚至不知道,他不可能无偿地得到新的生活,必须为它付出昂贵的代价,将来必须用丰功伟绩来回报它……”

陀翁说,我只担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苦难。

他是站在现实主义文学塔尖的人。

罪与罚读后感【篇五】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最深刻最富于现实意义的作品,是一部催人泪下的社会悲剧,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哲理小说。他以犀利的笔触无情的剖析那个时代俄国的社会现实,深入地触及社会底层的各个角落,令人窒息的感到,走投无路就是小说的主旋律。种种社会的原因把穷苦无告的人们逼到左右为难、进退两难的困境。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彼得堡的贫民区,在一座公寓的斗室中住着一个穷困的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他原本在法律系就学,但因困辍学,靠着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省下来的钱维持生活,已经很久没有交房租了。房东停止供食,催租甚紧。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马尔美拉陀夫,他是个因失业而陷入绝境的人,他的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妓女。尼科夫听了,他不想像这样任人宰割,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有一个心狠手辣放高li贷的老太婆,尼科夫计划着要杀了她。一晚,他趁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闯进老太婆的房间,将其杀死。但是这时她的妹妹正好从外面赶来,尼科夫在慌乱之中也将其杀死。第二天清晨,他收到传票十分恐惧,当知道是追缴欠款才松了一口气。事发后,他病倒了,几天不省人事,后来并有所好转,但是内心却一直处于更痛苦的矛盾冲突中。马尔梅拉多夫因车祸身亡,尼科夫将身边仅有的钱接济孤儿寡母。律师卢仁因为没有成功娶到尼科夫的妹妹而怀恨在心,想要诬陷索尼娅偷钱,但是尼科夫揭穿了他的无耻行为,因此索尼娅十分感激他。杀人事件之后,虽然他没有露出痕迹,他无法摆脱内心的恐惧,感到美好的感情泯灭,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他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揣着痛苦的心情来找索尼娅,受到其宗教思想的感召,并且在索尼娅的劝说下,说出了犯罪真相和动机。在索尼娅的劝说下,向警方自首。他被判八年的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不久之后,索尼娅也来到这里和他相聚。他们决心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然后获得精神上的新生。

书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里描写。他具有典型的双重人格,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有天赋、正义感,但是同时拥有阴郁、孤僻的性格。他在马尔美拉陀夫被撞后,看见他们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可是这些钱是他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了。但他又让人捉摸不透,他蔑视一切,有时候却非常注意细节。正是这种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他不断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做“平凡的人”还是“不平凡的人”的肯定和否定之间。

“罪”是开头,只占了一章,后面写的全是“罚”。“罪”是贫困生活和触目皆是的社会不公。“罚”,他现实逃避惩罚,再来接受精神上的惩罚和折磨,也是指自首后的服刑。最后把“罚”导向救赎,从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人认罪,尼科夫灵魂摆脱煎熬,走向解脱和救赎。

通过尼克尔,作者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接济知识份子的毒害,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

小说场面转换很快,场景的推移很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的鲜明。小说的结构方面,因果到历史叙述模式的退场和以对话和独白为中心的新的结构的建立。在对心理现实主义的推进,尽量不脱离人物自我意识以及最大限度挖掘人物潜意识的心理描写,以“复调”对“独白”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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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地心游记读后感范文锦集四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推荐!地心游记读后感范文锦集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地心游记读后感【篇一】

寒假里,我读了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小说:《地心游记》。这本书也是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他的书很神奇,读着读着,就好像被带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哪些惊心动魄的冒险令人有点兴奋不已,同时,又让人胆战心惊。

书中的里登布洛克教授,他是一位地质学家,他虽然脾气暴躁、吝啬“知识”,但却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一个名副其实的学者”,“一口知识的深井”。他具有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性格,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从不在困难面前退缩。

《地心游记》里讲述了里登布罗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他发现了前人曾经到地心旅行过,于是里登布罗克教授决心也作一个同样的旅行。

他和侄子出发了,他们到冰岛请了一位向导,他们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途中他们历尽艰险和种种奇观,经历了迷路、缺水、等种种险情,与此同时,也得到了地下海、史前人骨骸等惊世的发现,经过三个月的旅行后,他们回到了地面上。

书中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凑,凡尔纳以他奇异、非凡的想象力,把我带到了一个幻想世界。读起来叫人喘息的机会都没有。我好像和他们一起经历着迷路、干渴。

在这本书里我了解到了很多知识,这本书包含了各种科学知识。我也梦想着也能做一次这样奇妙的旅行。

地心游记读后感【篇二】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是个爱读书的小男孩,暑假里,我尽情畅游在书海中,其中“科幻之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地心游记》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

《地心游记》讲的是三个人到地心探险的故事。黎登布洛克教授和他的侄子阿克塞尔发现了一张关于进入地心的羊皮纸,他们带上向导汉斯,三人从冰岛的一个火山口进入地心探险。他们经过三个月的艰险旅行,最后终于从西西里岛的火山口安全返回地面。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也和教授他们一起进入了那个未知的地心世界。地心有种种令人惊异的景象,有波涛汹涌的大海、巨大的蘑菇林、远古时期的海兽……这些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虽然如此,但地心探险却充满了艰险,他们不认识路,面临缺水的威胁,还要经历暴风雨等种种在地面上难以想象的困难,但是他们都没有退缩,而是非常勇敢地面对了这些问题,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是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一向胆子比较小,做事缺乏恒心、耐心,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记得去年暑假,妈妈让我去学骑自行车,我一直不敢骑,非要爸爸扶着车才肯骑,有一次爸爸悄悄松开手,我摔了一跤,从那以后无论爸爸妈妈怎么鼓励,我都再也不敢骑了。在暑期小提琴练习时,为了参加考级,每天都要练习,对此我没少抱怨,甚至还因为怕练琴而掉过眼泪。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啊,或许早点看这本书我就有战胜困难的勇气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获得了许多科学知识,也明白了:人应该不断磨练自己、勇敢地接受挑战,培养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时,要沉着冷静地去面对,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这样才能渡过难关,获得成功。

地心游记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名叫《地心游记》,我一打开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

《地心游记》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他还写过《海底两万里》和《神秘岛》。《地心游记》主要讲了阿克赛和他的叔叔黎登布洛克教授因为一封神秘的密码信,而前往地心探险的神秘旅程。他们从火山口进入地心,一路上看到了许多神奇动物和景象,有鱼龙、蛇颈龙、四世纪的人类古尸、放牧的巨人等等······也遭到了缺水、缺粮、受伤、暴风雨等等种种困难,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不畏艰难地去探索地心。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他们在地下海洋的海岸上发现了一把匕首,又在一个岩洞上看到了写那封密码信的人的名字,这让他们兴奋不已,以为马上就要到达地心了。但岩洞的通道被一块巨大的岩石挡住了,这时教授决定用火药来炸开岩石,岩石一被炸开地下海洋的水就涌进了岩洞。就在千钧一发之时,火山爆发了!他们就这样被冲回了地面,真是太可惜了!

看完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科学狂人黎登布洛克教授,他可以为了科学事业废寝忘食,在旅途中,他靠着自己渊博的科学知识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每次遇到困难阿克赛想打退堂鼓时,教授就不断地鼓励阿克赛,直到他恢复勇气。

从这本书里,我得到一个启示: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做一个有智慧、有勇气的人。遇到困难我们不能退缩,要勇于面对,绝不轻言放弃,这样才能成功。

地心游记读后感【篇四】

在看过《地心历险记》这部电影之后,我又看完了电影原作——法国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这本书。这本书和电影一样的精彩刺激,让人爱不释手。

故事讲的是住在汉堡柯尼斯街19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在他的侄子阿克赛的帮助下,得知16世纪炼金术士萨克奴姗去了地心,于是便急切地带着阿克赛去了冰岛。阿克赛只好与未婚妻格劳班分离。他们来到雷克雅未克,找到向导汉恩斯,从火山陷口前往地心探险。

书里的主人公“我”,也就是阿克赛,一开始听到要去地心探险的时候紧张万分,仓皇失措,千方百计想要不去或拖延时间,内心害怕,缺乏勇气。可是在教授的一意孤行之后,他也勇敢地坚持了下来。

他们面临过缺水的危险、迷路的绝望,最终战胜了内心的恐惧,经历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刺激。他们在地中海以自己的名字命名新发现的地点,在岛上他们看到了乳齿象、巨人和一个保存着肌肉和皮肤的原始人。最后,他们从意大利的一个火山里喷发了出来,回到德国和家人团聚。阿克赛有了格劳班,黎登布洛克教授得到了荣耀,汉恩斯得到了尊敬。

这本书中,黎登布洛克教授的渊博知识,汉恩斯的沉着冷静,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我还是更喜欢阿克赛的勇气。他让我知道,胆小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遇到危险困难,谁都会害怕。但是只要敢于面对危险和困难,不断坚持,不断克服,努力向前走,就会变得勇敢起来。所以我觉得《地心游记》就是一个从没有勇气到获得勇气的故事。

有关《野天鹅》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小学生平常的学习要懂得劳逸结合,多读读课外书。多读书有利于小学生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小学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有关《野天鹅》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野天鹅》读后感【篇一】

今天,学校组织三四年级的同学去红塔礼堂看话剧——《野天鹅》。

歌声中,我们来到了红塔礼堂。进了剧场,我激动极了,真希望演出能快点开始。灯刷的一下熄灭了,只听一首优美的乐曲像流水般的,从音响里涌了出来。接着,几只雪白的天鹅伴着音乐飞了出来,艾丽莎公主也随之出了场……

《野天鹅》这部话剧讲的是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在一个快乐的国度里,生活着一个叫艾丽莎的公主和她的5个哥哥,他们的妈妈早逝,爸爸又找了一个会法术的女人做王后。这个新王后很坏,她把五个王子变成了天鹅,赶出了王宫,还下令大量捕捉天鹅。树精灵把这件事告诉了艾丽莎,还说只要她找到荨麻,把它们踏平,然后编制成衣服,给王子们穿上,他们就能恢复原形。最重要的是,在编制完毕之前,艾丽莎不能说一句话,否则,王子们就会有生命危险。于是,艾丽莎决定救她的哥哥,就按照树精说的,把带刺的荨马踏平,开始了她的工作。可坏王后却说艾丽莎是女巫,要害王子,就在她织最后一件衣服时,王后要把她火刑处死。在最关键的时刻,五只天鹅飞来了,艾丽莎赶忙把织好的衣服往天空中一扔,王子们变回了原形。小公主也能说话了,她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往后被赶出了王国。

看话剧时,当我看到艾丽莎那白嫩的脚踩在硬硬的荨麻上时,真心疼啊!当我看到艾丽莎受欺负时,正想为她打抱不平!我恨死那个王后了!我真恨不得一脚跨上台,帮艾丽莎告诉国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当艾丽莎才在带有硬刺的荨麻上,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当王后要用火烧死她时,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对啊,因为她爱她的哥哥,爱她的亲人,她真是个善良的人!

通过这个话剧,我还懂得了“只要坚持,胜利就离你不远了”和“正义永远胜过邪恶”的道理,我们做事也一定要坚持哦!

《野天鹅》读后感【篇二】

小朋友们,我给你们讲一讲《野天鹅》的故事:有一位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自从国王又娶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做王后,孩子们的不幸就开始了。恶毒的王后把女儿送到乡下去寄养,十一个儿子被诅咒成了十一只野天鹅飞向远方的森林。十一只野天鹅晚上才能变回人样,在小公主的帮助下野天鹅有了披甲变回原样。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女儿为了解救自己的十一位哥哥,不怕荨麻刺伤自己的疼痛坚持完成了使命,她不但外表美,内心更无私。

我们应该向小女儿学习,学习她乐于助人,不怕困难。

《野天鹅》读后感【篇三】

安徒生身前写过无数篇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野天鹅》这篇童话。

幽幽细语,创造绵绵之章;平凡语句,诉说动人故事。这就是童话的概念。《野天鹅》更令我体会到童话流淌出的滚滚清泉。

《野天鹅》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名叫“艾丽莎”的公主身上的故事。艾丽莎不向命运屈服,即使遭受了天的委屈,她也依然是那么从容、镇定。继续为哥哥织衣,使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大度。

作者安徒生用自己平凡语句赢得了一阵阵热烈的赞声,体现了安徒生对童话的热爱。运用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做什么事都要从容、镇定的道理。其构思优美,语段畅通。

《野天鹅》别具特色和优美,我想,现已家喻户晓。

《野天鹅》读后感【篇四】

我这天读了安徒生童话中《野天鹅》这个故事。

艾丽莎不但外表美丽心灵也很美,她为了救哥哥宁肯自己受苦。同时她也很坚强,她不怕荨麻扎手,日夜不停地编披甲;她不怕荨麻难找,甚至到墓地去采集;她不惜丢掉能够当王后的机会和性命,勇敢地把十一件披甲编完,成功地把哥哥救了出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就应向艾丽莎学习,以后做事要像艾丽莎一样勇敢坚强,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追求成功。

的故事,也让我体会到了他们感人的兄妹之情。

《野天鹅》读后感【篇五】

我最喜欢读《安徒生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野天鹅》。

幽幽细语,创造绵绵之章;平凡语句,诉说动人故事。这就是童话的概念。《野天鹅》更令我体会到童话流淌出的滚滚清泉。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艾丽莎”。艾丽莎与11个哥哥感情至深,从小相亲相爱。不料,在他们的母后去世以后,国王取了一个有蛇蝎心肠的新王后。新王后为了赶走11个可爱的王子和漂亮的小公主——爱丽莎,竟残忍地对11位王子施了魔法,王子们变成了天鹅,四海为家,从此骨肉分离。艾丽莎不向命运屈服,在救助哥哥的过程中,即使遭受了天大的委屈,她也依然是那么从容、镇定。继续为哥哥织衣,使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坚忍。

推荐!巨人的花园读后感范文锦集(5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小学生不能读死书,还要能有学习课堂外的新知识的能力。阅读有助于开启小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独立成长。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推荐!巨人的花园读后感范文锦集(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巨人的花园读后感【篇一】

《巨人的花园》是我最喜欢的一篇童话。英国作家王尔德以一颗纯美纯善的童心和卓绝的才智写下了这个感人的故事。

这篇童话主要讲了一个自私的巨人在自己的花园周围修筑一道高高的围墙,不让孩子们到他的花园里玩。结果可怜的孩子们无处可玩,春天也不愿意来到巨人的花园。巨人的花园里一年四季都是冬天,北风,冰雹,霜冻和冰雪在树丛中跳着舞,迟迟不肯离去。自私的巨人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白茫茫的冰冷的花园,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对自己过去所做的一切感到非常后悔。他赶紧推倒这堵用自私和冷漠修筑的围墙,热情地邀请孩子们到花园里玩。孩子们在花园里开心地玩耍,春天也跟着孩子们姗姗来迟。巨人的花园现在成为孩子们的乐园。路过的人们都发现那是他们所见过的最美丽的花园。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巨人对自己犯的错误能及时改正。巨人一开始自私自利,一个人独享好东西,不愿关心别人,这样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别人的关心和帮助,也不可能找到真正的朋友,最终也得不到真正的幸福。所以他的花园一直被冰雪所覆盖。俗话说: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当巨人明白了自私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时,他勇敢地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推倒了这堵用自私和冷漠修筑的围墙,用热情和温暖重新融化了花园里冰冻的一切,让他的花园成了最美丽的花园。他也最终获得了真正的快乐。

读完了《巨人的花园》这本书,我也不禁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有的时候我会因为任性而犯一些错误,比如,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墨水给打翻了,洒得满地板都是。妈妈当时正忙着烧饭,叫我自己赶快把墨水用抹布抹掉,可我就坐在椅子上发呆,心想打扫卫生是妈妈的事,还是等着妈妈去收拾吧。妈妈生气了,批评了我,我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妈妈工作那么忙,回来还要忙家务活。我不应该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安逸,不体谅妈妈的辛苦,我赶紧找抹布把地板抹干净了。我想我们每个小朋友都有缺点,我们要向巨人学习,善于知错就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故事的结尾处,巨人躺在树下静静地死去,身上盖满了白花。我想这白花象征着春天,象征着纯洁,也象征着爱。巨人用他的无私和热情告诉我们,只有关心他人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爱。

巨人的花园读后感【篇二】

我读了一本名叫《巨人的花园》的书,书中的`故事让我很受启发。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十分自私的巨人,他不让孩子们在他美丽的花园里玩耍。但是有一个男孩不怕巨人的训斥,用爱把巨人任性、冷酷的心融化了。巨人和孩子们一起到他的花园里玩耍,巨人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过得很开心,很幸福。

我们的生活中常常有这种人,我有些时候也像巨人一样。记得有一次,我有一本新书,同桌向我借,我不借;当同桌有一本新书时,他却主动借给我。同一件事不同的做法,每当我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就感到非常惭愧。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当你痛苦的时候,别人和你分担可以减去一半痛苦;当你快乐的时候,别人和你分享可以倍增许多快乐。同时我也懂得了冷酷和任性,只能换来孤独和痛苦,而善良和宽容可以换来快乐和幸福。

巨人的花园读后感【篇三】

巨人的花园第一句,每天下午,孩子们放学后总想到巨人的花园里去玩耍。既点明中心,又点明主题。

一到春天,就开出粉扑扑的花朵,秋天则结满了香甜的蜜桃,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地描绘了巨人的花园,让我们感到花园的美丽。栖息在树枝上的小鸟唱着欢乐的曲子,歌声是那么优美动听,孩子们的欢笑声也在这里荡漾,这句为后面失去的美景做了铺垫。

具体情况是:巨人原来到他朋友家里去做客了,现在巨人回来了,他把孩子都赶出了花园,此后,孩子们再也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玩了。不过,巨人的花园也因此变得寒冷,只有雪和霜心里高兴,还把冰雹大爷也请来了。哎,巨人太自私了。直到有一天,巨人被一阵迷人的乐曲惊醒了,起初还以为是皇家乐队经过呢,仔细一看,原来是小朱雀在歌唱,而且还闻到了一阵阵芳香呢,春天总算来啦。他把头伸到外面张望,还看到了更美的景象,原来有一个小孩把墙上挖了一个小洞,其他小孩都爬进来,盼到果树上玩耍,巨人突然意识到自己好自私,正好看到有个小孩因为太小了,实在爬不上来,于是巨人走到他身边小心翼翼地把他抱起来,轻轻的放在树上。小心翼翼、轻轻传神的写出了巨人亲近孩子、呵护孩子。他又抡起斧头把墙拆掉,并宣布,孩子们,花园从现在起归你们了,孩子们都开心地笑了。

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自私自利,终将自食孤独、郁闷的恶果,而宽宏大度必将利人利己、又悦人悦己这一人生的哲理。

巨人的花园读后感【篇四】

孟子曾曰:“与人为善,善莫大焉”,读完《巨人的花园》,我掩卷沉思,明白了其中的意义。

《巨人的花园》中的这个巨人很自私,他锁上了园子,不让人进入。一个小男孩的出现,改变了巨人的看法。“我知道春天为什么不来了。于是他把围墙毁掉,把花园变成了游乐场,在孩子们的笑声中渡过了一生。

在故事中,巨人粗暴地吓走孩子,自私地说:“这是我一个人的花园。”他既关闭了花园,也封锁了内心。当春天带给孩子快乐时,巨人坚硬的内心慢慢融化。巨人在帮助男孩的那一刻,明白了春天对花园的厌恶。他拆去围墙,也拆去了隔在他们之间无形的墙。春天便对花园百般呵护,守护着孩子们的快乐。巨人也找到了心灵的春天。

读着读着,我想到了“钉子”的故事。有一个男孩,像巨人一样,心胸狭窄,很自私,常常发脾气。于是他的父亲给了他一袋钉子,让他发脾气时,用锤子往树桩上钉颗钉子。第一天,男孩就钉了37颗,后来,他发现不发脾气比往树桩上钉钉子要容易些。慢慢地,小男孩学会了控制自己的坏情绪,每天在树桩上钉钉子的次数渐渐少了。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父亲,父亲夸奖了他,并建议他每当控制自己不发脾气时,就拔出一颗钉子。经过一段时间,男孩拔出了最后一颗钉子。这时,父亲指着树桩上的一个个小孔,意味深长地说:“你发脾气时对别人说过的言语,就像钉子留下的小孔,会在别人的心灵留下疤痕!”男孩顿时茅塞顿开,从此变得心胸宽广,用善良、美好的心态对待身边的人和事,收获了幸福。

自私的人疏离了别人,守护不了快乐,也将被缤纷的世界所遗弃。只有心中充满爱意,走出自己的围墙,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迎来心灵的春天!

巨人的花园读后感【篇五】

巨人花园是王尔德写的,王尔德是英国人。巨人花园里面有10个故事,有二个辑,第一辑是《天堂花园》,第二辑是《风中银铃》。每幅有5个故事。这本书上面写着让人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滋养我们的精神生命。

其中我最喜欢《快乐王子》。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了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蓝宝石做成他的双眼,剑柄上还嵌着一颗硕大的灿灿发光的红色宝石。世人对他真是称羡不已。王子看起来永远那么华丽和快乐。可快乐王子看到了人们的疾苦,流下了眼泪。王子叫燕子把宝剑上的红宝石送给了一个生着病的孩子,用眼睛的一颗蓝宝石送给了一位年轻的学生,用另一只眼睛的蓝宝石送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用身上的金片分给了穷人们。

快乐王子虽然没有了往日美丽,但他的那份热情善良的心不会融化不会变,不管用什么代价都要帮助别人。

看了快乐王子的故事我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快乐王子是美的化身。他的真诚、善良让我油然而生敬意。而他悲惨的结局更是震撼着我的心灵,在我的心中,这种为了他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是非常崇高的。

读书心得收藏:《孔乙己》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孔乙己》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孔乙己》读后感(篇一)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孔乙己》读后感(篇二)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孔乙己》读后感(篇三)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

《孔乙己》读后感(篇四)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译文描述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时常来咸亨酒店喝酒,在旁人看来是十分无用的知识他却把它看作是一种本领、特长还感到很满足却也因此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孔乙己也最终因为没有通过科举考试,而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住打断了双腿,在极度的饥寒交迫的困苦环境中痛苦地死去。

鲁迅先生生动形象的塑造了一位深受科举制度荼毒因此而穷困潦倒的下层读书人——孔乙己,而只有少数的读书人可以通过困难重重的科举考试爬上他们梦寐以求的统治阶级地位。然而孔乙己“身材高大”,他完全有能力放弃科举另谋出路,有能力去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他好高骛远不愿意去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干起,从苦活累活干起,他把所有的当官希望全部寄托于科举考试,可是他并不知道科举考试也是相当严苛的,范进几十年如一日参加科举考试直至54岁中进士,自己却被过度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疯子(半疯半癫)”的人。况且孔乙己也是一个“穿长衫的人”,他可以开一个私塾,“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教教孩子们读书也可以养活自己,这一形象刻画出他是一位“读书人”,虽然贫穷但是放不下“读书人”身份的架子,不愿和底层工人为伍,他看不起那些底层工人,但是他也无法往上攀登,形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也因此以“孔乙己”为代表的“中层”读书人成为了中国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文中提到孔乙己兴致勃勃的给“我”讲授“回”的第四种用法,虽然“我”不以为然但是他却讲的津津有味,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待,这也是十分可笑的,一个十足的书呆子,现在谁还需要知道“回”的第四种用法呢?真是太可笑了。

孔乙己的下场是悲惨的:他名落孙山并未考中最低级的秀才,连替别人“抄书”的工作他也放弃了,日子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最终迫不得已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打断了腿,死在饥寒交迫与痛苦之中,这也看出当时的读书人与读书人之间是多么冷漠,“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中国古代的封建科举制度是一座无形的牢笼,一座恐怖的集中营,考中的读书人抓住了仅有的“救命稻草”得以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没有考中的读书人只得深受其害一辈子,只有死亡可以解脱。鲁迅先生用一支笔描绘了一个深受科举制迫害的读书人——孔乙己,同时他也批判了科举制的迂腐和落后,以及中国古代落后思想对人性的生灵涂炭。它使一个高大的男人迂腐可笑沦为了一个不会营生、好吃懒做的读书人,封建专制的迂腐和可笑也通过孔乙己的不幸体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读后感(篇五)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范文推荐:叶圣陶作品读后感范文锦集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理,书籍里就蕴含历史。小学生属于学习的最佳时期,多读读课外书籍是不错的。培养小学生的阅读习惯,有助于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小学生写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推荐:叶圣陶作品读后感范文锦集”,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叶圣陶作品读后感【篇一】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叶圣陶老先生吧!对,他就是写《爬山虎的脚》的作者。今天,我读了《叶圣陶读本》,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含羞草》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一棵含羞草有一天发生的事。这篇童话看似简单,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做人做事都要谦虚。

期中试卷发下来后,我是欢喜参半。语文98,数学100,考得还可以,但是英语由于粗心没有发挥好,仅考了82分。虽然这门没有考好,但是自认为那两门考得不错,所以心里还是有点沾沾自喜。妈妈看出了我的浮躁,语重心长地说:考试成绩的高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考完后对自己的总结,它反映了你最近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学习的效果。所以,考不好不能萎靡不振,考好了更不能骄傲自满。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但仍在我脑海里挥之不散。我应该像文中的小草学习,做个谦虚的人。不能像玫瑰花那样只想着自己,不考虑后果。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一定谨记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名言,做一棵含羞草一样的人。

叶圣陶作品读后感【篇二】

寒假,我读了《叶圣陶童话集》这本书,书中有好多育人的童话故事,如:《旅行家》、《祥哥的胡琴》、《瞎子和聋子》等等。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新的表》这篇文章。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愚儿的小孩子,他不懂得看表,经常因为看错表耽误许多事儿。有一次,他爸爸给他买了一块很漂亮的表,告诉他几点该干什么,但是他第一次把长针当成了短针,耽误了上学的时间。上课时,他看短针已经指到 9 了,于是,他向老师请假,说要回家睡觉原来,这次他又把上午和下午的时间给看反了,把上午的 9 时当成下午的 9 时了。第三次,愚儿的表针指到 3 就不动了,哈哈,原来是表没电停了。

我想起自己也有相似的经历。有一次,我的闹钟没电了,走的稍有些慢。晚上,我上闹钟的时候发现了,但是没有太在意,上完闹钟就睡觉了。夜里不知什么时间,表停了,第二天早上都 7 点 10 分了,闹钟还没响,幸亏爸爸叫了我,否则我上学就迟到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受启发。原来表对我们的影响这么大。我今后要认真看表,不能向愚儿一样,把长针看成短针,把上午的时段当成了下午的时段,要及时给表换电池,更要珍惜宝贵的时间!

叶圣陶作品读后感【篇三】

好同学周彦送我一本《叶圣陶作品精选》,在这个寒假里我有幸拜读了它,其中让我最为感动的是描写燕子的故事,故事讲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一只小燕子离开妈妈的怀抱独自去空中自由的游逛,可突然砰的一声一个泥弹打中了小燕子的背部,小燕子笔直的落在了地上,它受伤了,伤心的哭着要妈妈。这时柳树听见了安慰的说,可伶的小朋友啊,可惜我手臂太短扶不到你;池塘的水听见了也安慰的说,可伶的小朋友,可惜我不能到岸上去帮助你疗伤;蜜蜂知道了也安慰说,可伶的小朋友,可惜我的翅膀太薄不能抱你回去

这一天,一个叫青子的小姑娘正好放假,她来野外采花,看见了这只受伤的小燕子,只见它羽毛上有血,青子急忙放下花小心翼翼的抱起了小燕子,帮它洗去羽毛的上的血,并将它带回家,这时的柳树,池塘的水,蜜蜂全都放心了,因为它们知道青子是一位仁慈的小姑娘。青子回家将小燕子受伤的的事告诉了她的好伙伴玉儿,她们一起细心的照料起小燕子,弄好吃的给它,陪它聊天,给它唱歌,知道小燕子想妈妈还帮它写寻人广告。在青子和玉儿的努力下,小燕子终于又回到了妈妈的怀抱里。之后的每年春天小燕子总会给青子和玉儿带各种美丽的珊瑚和贝壳。

看了这个故事我有许多心里话要说,当小燕子受伤的时候,有困难的时候,有那么多的人想帮助它,特别是得到青儿和玉儿细心的照料,当任何一个人有困难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像他们一样去关心别人,帮助别人,给他们以温暖。同时我们也应该像小燕子一样得到别人帮助后要学会报答和感恩,我想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

叶圣陶作品读后感【篇四】

《叶圣陶读本》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叶圣陶读本》分为小学低年级、中高年级、中学三卷。小学低年级收入了叶圣陶爷爷为小朋友写的儿歌、生活故事、童话、散文等一共44篇。小学中高年级收入了叶圣陶爷爷为同学们写的童话、散文,一共31篇。这些篇章在他创作的儿童作品中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我读的是中高年级的,里面的故事十分精彩:有心肠好的稻草人,它甚至情愿牺牲自己,也要救那些不幸的人,但它也同样不幸,它挪动不了身体,连句同情的话也说不出来,除了一再责备自己的无能,别的什么也做不了。有一直不肯承认自己错误的皇帝,他滥杀无辜。有天真可爱的芳儿,一直期望能送母亲独一无二的礼物,好让母亲高兴。还有一个故事:一个地方的人们发现了许多金子,一夜之间他们都变成了富翁,于是他们也不做工,要不种田,什么都不干,只想着金钱,可没人做工,没人种田,什么都没有了,金子也买不到东西,最后,金子便成了没有用处的东西了。

这些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要像皇帝那样不愿承认错误而杀害了那么多的生命;不要贪财,即使成了富翁,如果不做工、不种田,纵使有再多的金子都没用,自己动手劳动才能获得真正的财富。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稻草人亲眼目睹了三件令人十分伤感的事。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得了重病死去了。老太太老眼昏花,根本看不清东西,只有靠种稻田养活自己。每年庄稼都闹灾荒,年年收成不好。今年好不容易等来了风调雨顺,稻子却被虫子吃了个精光。稻草人担心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恨不得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一名渔妇坐着一艘小船,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想给生病的孩子熬鱼粥喝。孩子口渴了,渔妇就用碗从河里舀起一碗河水灌进孩子嘴里。孩子咳嗽得更厉害,只剩下喘气,后来就没声了。即使孩子生了重病,渔妇也没有空闲和时间去照料他,不得不硬着心肠把生病的孩子扔下不管。小孩子多可怜埃稻草人恨不得自己去作柴火给孩子煮茶喝。可是,稻草人没有办法,心里虽然很悲痛,也只能一面叹气一面哭,像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连半步也不能动。

另一位妇女更伤心。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全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多难过了。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荆稻草人着急死了,想救她,拉住这位妇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和人差不多。它非常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伤心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也在所不惜;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稻草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不怕牺牲自己,一心想去帮助别人的好心人。他多想用自己的心去温暖他人,但连这他都做不到。他恨自己对每一件事情都无能为力。

但愿我们世间多一些像稻草人这样的好心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叶圣陶作品读后感【篇五】

《叶圣陶小说散文选》是译本中英对照的现代文学作品。叶圣陶是一位著名的现代作家。作品描写了很多个短篇故事。大多数的故事都是发生在战争的年代。例如:>、>和>。

这三个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练习生的遭遇很像我们的生活。他是一个初中生。由于爸爸失业。就被迫停学了。在当时的环境中,温饱成问题,还谈什么上学。当我看到他被迫停学,父亲在家为他找工作而着急。我就想起了,我中国的朋友。我的朋友的遭遇就比他好多。毕竟,是生活的年代不同,所遇到都是有不同,但同样的.困难。由于金钱问题,他也是初中毕业就出来工作。找到工作,换担心要交保证金之类的。我的朋友的母亲就把积储交了保证金。而“他“的父亲就把全家之宝给买掉,才够钱给保证金。不同的年代,总是存在一些相同的问题。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个初中生什么也不会,就离开家人到远方给人打工。相比之下,我觉得自己太幸运了。有机会跟家人一起来到美国。在这里我们有的是机会,只要努力我们肯努力就有好的明天。我对修辞手法的理解是一知半解,好的作品中,一定会有什么修辞手法,才会令文章更精彩、生动和形象。在阅读过程中,我没有专心的去注意作者运用什么修辞手法。我只一心一意地运用老师教我用的阅读4种方法来阅读。这是一本中英对照的作品,对想学习英文的我就更好的帮助我。

值得收藏!蜻蜓眼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小学生,除了学习课本知识,还有要多进行课外阅读。课外阅读有助于打开小学生的思维面和创新能力。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小学生应该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值得收藏!蜻蜓眼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蜻蜓眼读后感(篇一)

《蜻蜓眼》是一部纯真的小说,包含了世上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感情;这也是一部凄美的小说,泣诉了人间的沧桑,它是出自曹文轩之手。

这本书主要以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为主,并以她的视角勾勒了上世纪30年代一家人相扶相帮,在战火中艰难却温馨生活的动人场景。当我合上书本,仿佛看见了拥有雪白皮肤、金色头发的小阿妹向我挥手;看到了慈祥温和、高贵美丽的法国奶奶奥妮莎向我微笑;看到了高大威严、眼神明朗的爷爷亲切地望着我;还看到了胡妈和宋妈坐在一起细细碎碎地聊着天……我不仅看到了他们向世界展示乐观的一面,而且也看到了他们不能言说的痛苦。在曹文轩爷爷的笔下,他们每个人都像活了过来,都在为生存和尊严努力奋斗着。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一张是《月光下》,讲的是奶奶生病了,做手术需要很多钱。但家中只剩下一架钢琴——阿梅最宝贵的钢琴。迫不得已阿梅的爸爸妈妈瞒着阿梅把这架钢琴当了,治好了奶奶的病。阿梅知道后很伤心,但因为是给奶奶治病,所以她表现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说自己不喜欢弹钢琴了。最后奶奶得知了药费的由来后,便咬咬牙用她最宝贵的东西——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当年结婚时的嫁妆)把琴换了回来。这似乎只是一架钢琴的旅行,却处处闪现着这家人最宝贵的财富——爱。因为这份爱,懂事的阿梅愿意失去自己的钢琴;因为这份爱,奶奶愿意用自己最宝贵的戒指换回钢琴。有了困难,一家人一起面对;有了快乐,一家人一起分享;有爱才有幸福。

圣人说,人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但不论在现实中还是书中,人也有自私的一面,其实人本无善恶之分,但面临做选择的时候,选善则善,选恶则恶。曹文轩爷爷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世间,永不变的是爱与美!”

蜻蜓眼读后感(篇二)

热气逼人的暑假中,我时常在书海中遨游。《狼王梦》《混血豺王》等很多好书都被我反复翻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蜻蜓眼》这本书。

《蜻蜓眼》是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力作,文章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看特殊年月中一家人相扶相助的动人情景。杜梅溪在巴黎偶遇女子奥莎妮,便一见钟情,生下了四个孩子。二战时期,她和杜梅溪一起回上海定居蓝屋。随着时间的流逝,奥莎妮从年轻貌美的少女渐渐成为饱含沧桑的老妇。孩子们各自成家,又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在孙辈中奥莎妮最爱的就是阿梅,她是唯一的一个孙女。在艰难的环境中,他们幸福的生活着,直到杜梅溪不幸去世,奥莎妮也去世了。

他们留下了物质的宝物:蜻蜓眼,这是一种宝贝,一种椭圆形的珠子,据说只有两枚。蜻蜓眼与宝石串成的项链更是价值连城,因此很多人对蜻蜓眼打起了坏主意。

书中,让我感受到很多精神上的宝物:亲情与快乐!比如奶奶将自己的毛衣解拆掉,编织毛衣,一件件毛衣都体现出浓浓的爱;在下雨天中撑一把红艳艳的油纸伞,在雨中快乐的玩耍,笑容中蕴含着窘境中难得的快乐;奶奶一直保留着她妈妈留下来的小皮箱,经常去抚摸。皮箱中躲藏着思念故乡,爱护家乡,怀念国家的情感。

当奶奶所居住的蓝屋越来越穷,从小帮助她们带阿梅的保姆胡妈、宋妈只能有一个人留下。可她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已产生感情,尽管她们各自的家庭都困难急需钱,可彼此还是希望对方留下来下来。宋妈便想了一个办法:给了阿梅一粉一绿两件衣服,如果阿梅穿的衣服是粉色的,胡妈留下来;是绿色的,宋妈留下来。过了一会儿,房门打开了,阿梅选择了漂亮的那一件——粉色的。虽然宋妈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眼泪还是顺着她的脸流了下来……

这些精神的财富,比物质更饱含着奶奶喜爱家庭,怀念祖国的情感。而这些蓝屋中的宝物,也会让我念念不忘,继续去寻找人间的真情!

蜻蜓眼读后感(篇三)

蜻蜓眼,是战国时期两颗层层叠叠的如蜻蜓的眼睛一般琉璃制成的宝石。它被所有人称为无价之宝,因为它是无价的。而阿梅的奶奶却不这么认为。它是阿梅的太爷爷在爷爷带着奶奶来到他们面前时,送给奶奶的定亲信物。因此这对奶奶来说意义重大,是她与爷爷的爱情见证。如今,她又将蜻蜓眼送给了阿梅,让阿梅的父母在阿梅结婚时带上。

蜻蜓眼它传承了阿梅一家祖孙情。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也许,它还会继续传承下去。

故事发生在混战时期的上海。原本的阿梅家,过着平淡无奇的中西式结合的生活。但自从那一天,一队人喊着口号冲进阿梅家里,说阿梅的奶奶是国际间谍,而且是法国派来侦查情况的。那群人翻箱倒柜地搜,把奶奶的蜻蜓眼,从她的一只小皮箱内拿出来扔在地上,因为这些人并不知道蜻蜓眼的价值。在阿梅家服侍了几十年的胡妈和阿梅庆幸蜻蜓眼没被拿走。不过那些人诬陷奶奶的事还是被传了出去,这使得阿梅在学校中的生活愈发的艰难。她的伙伴们不再理她,同学们直接无视她,虽然有些老师对她十分同情,但是老师们还是不再因为她学习好而表扬她。甚至连学校有重大比赛演出都不让她上场了……然而她并没有放弃,坚持做好自己。她那坚定从容如雪松一般,坚定不移,就如但丁说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一样。她的这一高贵的品质有令人钦佩,也使我明白了无论外界怎么样,只要是对的,就要坚持真理。

但是阿梅最令人敬佩之处的,在于阿梅对奶奶的孝顺之情。因为任何人在这样的时候可能都会想要抛弃奶奶。连阿梅的奶奶都是这么想。可是阿梅没有。她不但没有嫌弃奶奶,还加倍的孝顺她、敬佩她。在奶奶想让她弹琴时她就去弹琴,想要她干嘛,她就干嘛。她的这般孝顺也让奶奶放下了心。她虽然对学校里的事很伤心,但对奶奶总是露出高兴的一面。相比较而言,让我觉得惭愧的是,在平时的日子里我一遇到烦心事就发小脾气。有时候往往把事情搞得很糟,一点儿也不像阿梅。所以我们要向阿梅学习尊老爱幼的高贵品质,学习她在大义面前忍辱负重的精神,学习她处事不惊的心理素质。

蜻蜓眼,悲伤感人,虽然爷爷和奶奶都因那群“革命青年”的折磨,去世了,但是阿梅祖孙的深厚感情,以及阿梅身上流露出的无论面对什么样的风雨,依然坚守本心,依然做好自己的高贵形象留在了我的心中。

蜻蜓眼读后感(篇四)

可贵的亲情——《蜻蜓眼》读后感

假期,妈妈从当当网给我买了一本书——曹文轩的《蜻蜓眼》。书一到,我便一头扎进书中,细细品味起来。读着读着,我被书中那伟大的亲情深深地打动了。

书中生动地描写了在那个硝烟四起、人心惶惶的特殊年月,阿梅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故事。即使合上书,那些苦难而又美好的情景依旧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放映着。

看,奶奶对阿梅很好。因为家里经济不好,爸爸典当了阿梅的钢琴。奶奶知道了,卖了从法国带回来的首饰,赎回了钢琴。

瞧,爷爷深爱着奶奶。爷爷当了自己心爱的手表,走遍整个上海,还被人误会打了一顿,而这一切只是为了给奶奶买一瓶香水……

亲情,是何等可贵。它与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善或恶都无关,它只跟爱有关。只要亲情存在,即使再大的风浪,哪怕是乱世的伤残,都有人与你一起去面对。猛然抬眼看到爸爸正低头一边为不小心摔伤的妈妈清洗伤口、更换纱布,一边轻声问着:“疼吗?”妈妈把脸扭向一边,嘴里答着:“不疼,不疼,一点都不疼。”却忽然轻声“嘶”了一下,爸爸赶紧停住手,嘴凑近妈妈的伤口轻轻地吹气。“爸爸,我来帮你!”我放下书,向我亲爱的爸爸妈妈走去……

【评点】

这是一篇读后感,既有对感人情节的简述,又表达了作者对亲情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结尾,先议论,发表看法,再辅以生活场景的描写来丰富对亲情认识的表达。由书里回到现实,很巧妙,更增加了文章的感染力。

蜻蜓眼读后感(篇五)

《蜻蜓眼》是一部千载难逢的小说,但是“蜻蜓眼”这个题眼在文章中出现得却并不多。那么,为何作者却要用“蜻蜓眼”作题目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讲述了中国爷爷杜梅溪与法国奶奶奥莎妮在马赛一见钟情,生下了两双儿女。二战期间,他们带着儿女回上海定居,蓝屋越发窘迫,但他们却越发欢乐了……我不明白,为何在如此战乱的年代,他们一家仍会保持纯真的欢乐?面对诬蔑,他们怎会仍微笑着坚强?看着封面奶奶微笑着的神情,有些拘搂却依旧坚决的背影,我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在这样难堪的日子里,蓝屋依旧欢乐。也许就如雨果所说:“生活就是面对真实的微笑,就是越过障碍注视将来。”对于蓝屋里的人们,欢笑是永恒的;那么对于其他怨天怨地的人呢?对于他们欢笑是怎样的呢?

我们曾许多次地说过“坚持就是胜利”“阳光总是风雨后”,但世上还是有许多懦弱之人,因为可怕挫折而开始埋怨生活,殊不知,只需抬头,天空依旧阳光灿烂,依旧蓝天白云。而那困难,只需勇敢,你就会发觉,困难背后的道路仍然光明。霍金是这样,李时珍也是这样;名人是这样,普通人也更是如此。只有毅力、只有努力,你才会发觉:原来困难并不是如此不可跨越!而世上,更是有许多个因为坚强而成功的例子,而我,也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从小吹竹笛,因此,现在的我几乎在竹笛上没什么困难。但就在前不久,我却在“花舌”上摔了跟头。

“花舌”就是一种演奏技巧,使用时会发出类似摩托车发动时的声音。虽说很简单,但我那笨舌头还是打不过弯来,常气得老师吹胡子瞪眼,但又无可奈何,只得重新教我“d-e-嘚-”,我也常常很沮丧,认为我考不上十级了,但当我看到三级、五级、八级的考级证书时,我的心里便会重又充满自信—八级我都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还怕十级?于是,书桌边、汽车里、用餐时,都能听到我一遍又一遍地小声嘀咕:“d-e-嘚-;d-e-嘚-……”甚至,连同学都知道我在练“花舌”。这种卷舌音实属难练,但我还是不放弃。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个月…我还在坚持。终于有一天,我快乐地笑了:“我终于学会了‘花舌’!”但这远远不够,因为我还要练习吹“花舌”,把“花舌”运用到曲子中。半年后,也就是现在,我已经能轻松的驾驭‘花舌’了,这也让我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十级考试。

“蜻蜓眼”也许意指坚强,也许意指坚持,但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或感叹命运不公时,无论是坚持还是坚强,都是最明智的选择。一定要坚持下去,哪怕这坚持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崎岖。我们要在心中点燃一盏灯,告诉自己:不要放弃。彩虹不也是要在暴风雨后才能看到的吗?用坚持这种神奇的力量等待暴风雨的结束,不要轻言放弃。

月度推荐:司汤达《红与黑》范文优选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月度推荐:司汤达《红与黑》范文优选五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司汤达《红与黑》【篇一】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近不惑,自认为欣赏水平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平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市长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市长夫人,继而又为市长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习。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市长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市长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市长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市长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司汤达《红与黑》【篇二】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再后来,我有用借书卡借来了一本《红与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仍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于连是世界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对其形象分析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的悲剧英雄。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 红 ”是 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司汤达《红与黑》【篇三】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司汤达《红与黑》【篇四】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超多运用心理描述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透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他之所以杯具,不仅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此刻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此刻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此刻两次感情经历上,应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之后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应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悲哀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透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我。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我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我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感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我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悲哀。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此刻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此刻两份感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感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个性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我已经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司汤达《红与黑》【篇五】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范文系列之致良知读后感心得范文锦集五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范文系列之致良知读后感心得范文锦集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致良知读后感心得【篇一】

作者是一个诗文英杰,文思敏捷独特,述怀的同时往往包含着哲理,11岁时候便能够即兴作诗金山寺和蔽月山房,文字简朴,却气概非凡。少年喜爱象棋一事并未被董教授提及,别处记载先生少年曾痴迷于象棋,后被父亲训斥,才醒悟沉迷非正道,作诗一首,亦是别有韵意,不可多得。翻阅先生诗文,题材广博,深川幽谷,天心月圆,都留下他隽永的辞藻。

先生是一位军事天才,平定江西匪患,体现出卓越的军事才能和治理手段。最著名的莫过于迅速平定宁王叛乱一事,从发起对南昌的进攻,到活捉宁王朱宸濠,只用了六七天的时间,何等的迅速,可能有些人会认为宁王准备不足,势力不强,包括当时朝中佞臣也是这样看待,可事实并非如此,宁王准备谋反并非一朝一夕,而且有着充足的准备,通过对安庆的猛攻也能窥得一二。而作者在平叛之初,既没有公文任命,又没有一兵一卒,完全是凭借智慧与其周旋,后续征兵也是仓促而行,也没有得到周邻省份的支援,靠着临时征募的乌合之众,却将宁王生擒,不可谓不传奇。

先生在受人压迫排斥的忍耐中领悟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其实是有一个永远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的“东西”在的。他把这个东西叫做“良知”。先生强调说,“良知”是我们每一个人原本就具有的,是与生俱来的。我认为蒙学《三字经》开篇就告诉了人们“良知”的存在,那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先生认为,“良知”虽然是永远存在的,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我们的眼、耳、鼻、舌、身这些外在的感觉器官是无时无刻不在与外界事物打交道的,并且它们在与事物打交道的过程中还往往自作主张、妄作分别,将偏见甚至是虚妄之见当做真理,这样就会使人们的生活偏离“良知”的引导,或者说,“良知”被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偏见掩盖和遮蔽起来。这是十分危险的,先生主张“致良知”,一个是要自己的“良知”不被蒙蔽,第二个要将“良知”贯彻到生活实践中,所谓“知行合一”。这的确是与当时主流思想相悖,程朱理学主要遵循道理,不能破旧立新,很多道理是不对的,不合理的,也要人去遵循,违背人的意愿,禁锢人的身心。

从先生的人生经历中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志向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没有志向的人,也就是在生活中没有生活目标的人,这样的人十分容易在生活中迷失自我,整日浑浑噩噩,不知所往,不知所求,醉生梦死,当然也是很难实现生活的意义的。在“良知”中追求目标,付诸实践,才是正途。

致良知读后感心得【篇二】

通过对“致良知”的学习,感悟很多,首先我们要有感恩的心,我们在公司任职,为公司为自己为了客户着想,也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做事必须认真负责,毕竟是汽修行业,汽车是我们的代步工具,是客户养家糊口的工具,所做的任何事要精益求精,不让客户抱怨,努力解决客户提出的一系列问题。

在汽车维修方面,不断摸索,努力学习,刻苦专研提高维修技能。在近几年的汽车维修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对解放车系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维修当中积累了不少经验。经过这几年的磨练发现自己有了一定进步,但是在汽车维修方面还是不够细心,不够耐心。有的时候把问题复杂化了,明明是一个保险丝的问题,却会想到发动机电脑板,有的时候知道是那个地方出的错,却偏偏查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所以有时应该,先易后难,有条不紊,学序渐进,多问自己一个为什么,多走几种路子想想,说不定问题就能找出来。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摸索,努力提高维修技能。从自身找原因。作为本人来讲,一名机电维修工,他的岗位职责是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客户车辆进行快速准确的维修,并进行总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汇报。虽然很短两句话,但是真正做好做到位的没有几个,在正常的工作中,有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去做,有没有及时准确的维修,有没有总的检查。这些都是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还是靠自己的素质,靠自己的修养,真正的做到,服务在心中,质量在手中。

努力学习更先进的汽车维修知识,强大自身,使自己每时每刻都保持精益求精的精神。

致良知读后感心得【篇三】

我是一个心里放不了事的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吃不下睡不着。读了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对我有很大的触动。王阳明提倡众生平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讲求的是“存天理,去人欲”。王阳明心学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致良知读后感心得【篇四】

集团号召学习阳明先生的致良知,才发现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认真的阅读学习了,长时间都处在比较浮躁的状态,现在通过学习致良知感觉真的需要让自己的心静一静,思考下自己一步的发展了,虽然是简单地阅读但也有了些许收获。

阳明先生在37岁贵州龙场悟道后,谈到学习的四个次第:立志、勤学、改过、责善。人到中年时,如果不是因为此次学习致良知,终日为利为名所奔波劳累,早以把立志一事忘却,或者说懒得提及此一说。当阳明先生告诫学生,如不立必为圣贤之志,人生终无所成,才感知到不立志,则无志可夺,也就放弃自己、随波逐流。致良知的学习之立志,就如同我们工作中制定目标,只有先制定明确目标,再为达成目标制定出各种营销策略,才是我们工作业绩的基础。

阳明先生谈到:千罪百恶,皆从傲上来。回想走过的人生中,哪一次不是因为谦虚而受益,骄傲而落败,活到老,学到老,为学处世,傲念在心则满。阳明先生谈到:千罪百恶,皆从傲上来,只要心头傲字不除,学习断然难进半步。我每每看到越是成功的人越谦虚、越是无知的人越傲慢。傲慢之人要么一事无成,要么就是事业停滞不前走下坡路。现在我们的工作就是处在这种状态,从事汽车行业太久,总是以为自己对行业分析的透彻,却不知现在的市场变换太快,不去深入学习和分析新的市场营销模式,沉迷在老的观念和曾经业绩中,又怎么能做好新时期的营销工作,所以只有抛开曾引以为豪的过去,低下身子踏踏实实学习才是提升业绩的最好方法。

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至诚"都是入门修习的唯一钥匙,无诚则不得入。诚生信,信受奉行、才能实现任何一门实学至理的知行合一。现在的社会不缺聪明的人,而是缺忠诚的人,忠诚不是忠诚某一个人,而是我们学习做事的一种态度,在学习中要诚实深入,认认真真才能学到终身受用的技能,工作中我们只有忠诚对待工作和公司,时刻把自己的命运和公司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公司成长我成功的思想才能真正落实。

自己学习致良知还很浅显,但这种正能量让我们内心开始安静下来,变得更有力量,不再轻易受物所奴,开始懂得拒绝与区分不靠谱的人与事。现在只是起点,落实到实处更没有终点,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要经营好家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最大能力。

致良知读后感心得【篇五】

生命是灿烂的花海。拼命怒放,争奇斗艳的花儿固然漂亮,但它们却美得庸俗;惟有那些保持本真,默然绽放的花儿,才不会被世俗的红尘湮没。

在现今的社会,有那一些人选择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城市里迷失了自我,丢弃本真。但拥有物质不等于富有,物质匮乏也不一定贫穷。真正的富有是精神的富足,心灵的荒芜才是真正的贫穷。

在迷蒙的夜色下,找寻不到幸福的踪迹;在指缝流金间,自我早已迷失。于是,在泪眼迷离中转过头,才知晓,原来是精神的支柱已坍塌,信念的碎片纷飞飘散,缱绻不见。

被物欲遮蔽了双眼,一味追求物质的享有却让精神贫瘠的人,是可悲的。满天的蔚蓝下,一望无际的山坡上,满山遍野的金黄充盈着双眼。远处,风吹起了他的碎发,绾起他的衣袂,露出他瘦削的脸庞。他用热情作画笔,信念为支撑,肆意挥洒着他的想象。梵高,一幅《向日葵》名扬天下!纵然岁月无情,历史翻滚,今天我们仍可以感受到那画上,向日葵的似火热情,蒸蒸向上的积极信念。谁能说梵高一无所有,贫穷至斯?恰恰相反,他是最富有的人,因为他精神最富足。精神的花园开满鲜花,这才是人生莫大的财富。

精神的富有,莫过于对信仰的执守。柳永,在人们的扼腕声中从高堂宫殿步入直栏横槛。人们为你惋惜,替你不平,但我却要为你喝彩。你,视金山银山如粪土,与歌妓把酒言欢,走向自然汲取心灵的甘露。这是你无悔的选择,但它却让清丽小调流芳万世。你的选择,让你得以挥别贫瘠无趣,却让心灵充盈富有。小荷尖尖,溪水潺潺,柳永的心灵荷花,开得别样地红!

富有,不是富二代开着跑车,不是官二代执权挥霍,不是星二代锦衣玉食;富有,是心灵的栖息,是灵魂的充盈,是精神的饱满。物质面具下的不堪才是真正的贫穷!

生命是灿烂的花海,心灵是美丽的花园。别只顾着装饰生命的躯壳,而忽视了心灵的呵护,莫让心灵荒芜了。

实用!飘的读后感怎么写范文锦集五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实用!飘的读后感怎么写范文锦集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飘的读后感怎么写(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的读后感怎么写(篇二)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的读后感怎么写(篇三)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的读后感怎么写(篇四)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的读后感怎么写(篇五)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名叫《飘》的长篇爱情小说,小说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爱不释手。读完全书后,我感触良多……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女主人公赫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故事。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她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是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德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赫思嘉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赫思嘉认为自己爱的是卫希礼,可是卫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德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可是赫思嘉却不听,越是得不到,越是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赫思嘉就是赫思嘉,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赫思嘉,始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再看看我自己: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放弃而不是去考虑该怎样战胜困难。对此,我很惭愧。赫思嘉的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

范文系列之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范文系列之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一】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二】

我真是一个悲观的读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名字看,这本书说的就是爱情,看完整本书,真是稀奇古怪的爱情。有让人厌恶的、让人唏嘘的、让人崇敬的,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爱情都符合人性。有一种“看啊,这就是人,这就是男人,就是女人。”的感叹

阿里萨在被夺走了爱情后,与无数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仍然说他为自己的爱情守住了忠贞。

菲尔米娜就像所有现在那些17/8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无论是18世纪还是21世纪,小姑娘的想法永远是一样的。通过信件的沟通,看到了自己幻想的、虚构的爱情,并未这个想象的虚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当家人。而在时隔多日后,由于再一次看到自己真实的恋人,所有的幻想崩塌。

让我再一次思考,灵魂和皮囊,哪一样更重要。很多人说,没有好的皮囊,谁会关心你的灵魂。但是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当你充分理解并且喜爱某个人的灵魂,也认同自己的灵魂与之契合。当发现皮囊没有配上这份灵魂的时候,一场爱情也必将是失败的。比起这种幻想,那些阿里萨看上的寡妇来的更为真实。而她们都不是菲尔米娜。

再说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一开始我把他当做男主角的人。在抓一只鹦鹉的时候,以81岁高龄离世。他是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有素养的医生,他对菲尔米娜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然对于一个医生,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这种情愫,是非常不专业的。这也为之后他中年后的不忠埋下了伏笔。是的,就如乌尔比诺医生这样的绅士。可以用任何的优美的褒义词描述的人,仍然会不满足于家庭生活,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所谓的爱情。但他纠结于自己的名声、家庭的束缚,他也不敢去追求这段爱情。

乌尔比诺医生和菲尔米娜之间是不是有爱情。我觉得可能在他们刚结婚那段时间,有身体的关系后,是存在爱情的。但是结婚之前,并没有。用现在的话说,他馋她的身子。而她只是由于适当的时间出现了适当的人。或者闺蜜的争抢,让她突然起了好胜心。或者父亲的推波助澜。也就是说促成一段成功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因缘。

书中最后,阿里萨等待了53年。这是很令人钦佩的。而他在这段时间内,也有过无数的“爱情”。由于他的顽皮害死了有夫之妇,那个为他而死的14岁少女,那个船长的情妇,那个唯一没有上过床,但是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灵魂伴侣。他的爱情太多了。而他认为,这些只是一种消遣,不是爱情。他的爱情只有菲尔米娜。而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执拗。

如果年少时的书信是热情的、羞涩的、炽热的,那么垂暮之时的他们,是坦荡的、三观契合的,一种灵魂交织在一起的感觉。这是书里所表达的。

我看到最后,并不觉得这本书里面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爱情。夫妻之间是习惯,情人之间是肉欲,等待53年是求而不得的执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只是阿里萨的执着胜于常人。

所以爱情真的胜利了吗?像霍乱或者任何疾病一样,只会被生活消灭。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三】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很有马尔克斯的特点,还是类似一种倒叙的写作方式,但是相比于《百年孤独》,我还是更喜欢后者,也许是因为后者有更多的魔幻元素。但是《霍乱》讨论的爱情和一如既往的异域风情依然吸引着我。

书中讲述了三位主人公的一生,阐述了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当然不同的读者有着不同的见解和感受。其中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其实这并不是作者所推崇的,但却又是我们现在社会氛围或者主流思想所推崇的。进而我又想到了我们这些剩男剩女们,着实令人着急的婚姻状态。现在得我们关注物质多于爱情,列了很多条条框框把许多本可以爱的人挡在心门之外,这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啊!

很多男孩子都这么想:

我要找一个温柔美丽大方可人的妙龄妹子,她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极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聪颖,善解人意,家里条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没谈过恋爱,就爱我一个人,把我伺候得像皇上一样。你说这样的妹子那里找去,这样的不都被别人抢走了么。

很多女孩子又都是这么想:

我要找一个英俊潇洒帅气逼人的白马王子,他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极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聪颖,善解人意,家里条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没谈过恋爱,就爱我一个人,把我宠得像公主一样。你说这样的爷们那里找去,这样的不都被别人抢走了。

可惜大家都是普通人,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双方有一点不满意就分手了,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剩下了。有的时候,我在感叹,时代的潮流就是这样来回转,在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新思想来了,提倡自由恋爱;再后来,进入21世纪,又成了门当户对是主流。甚至门当户对这个观点我也给很多朋友建议过。

在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年纪里,我们过早的成熟了,却不敢放开去爱了。是因为怕受到伤害,还是因为时间紧迫,还是因为父母爱的唠叨呢?不管原因如何,我们最终妥协了,结果就是这样。

其实话题扯远了,只是最近过年的时候几个朋友恢复了单身,有感而发。还是回到读书上吧,强烈推荐大家读一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五】

有时候我会希望自己再长大些,因为有些道理和感受或许足够老了才明白。

就像这本书,马尔克斯优美的文字和精绝的想象力无疑是显见的,关于等待、关于岁月、关于爱情的故事也令人感慨,但对于主人公许多行为(如滥交)虽然从情理上能够理解,却无法引起内心的认同与共鸣。

小说跨度五十多年,男主人公阿尔萨从少年等待到白头,时光在作家的笔下不着痕迹地流淌,从文字中能清晰体察到他容貌的变迁、身份的更迭,以及情人的变换,但始终不变的是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刻骨深情。

世人钟爱团圆,久别重逢的结尾永远可以击中读者痛点。马尔克斯用了九分的笔墨写离别,实际上都是在为最后的一分重聚做铺垫。他们最终在游轮上实现了灵肉的统一,特别喜欢马尔克斯对他们身体的那段描写,两具苍老的松弛的还带有酸腐味的身躯,在斗转星移半个世纪后,终于坦诚相见,而那两个年轻貌美、青春昂扬的少年仿佛正迎着阳光挥手于眼前。

许多爱情小说都会有这样的情节,两个不得不分开的恋人在离别前夕总会进行一场“狂欢”,为彼此耗尽最后的光热。有趣的是在这本小说中也看到了类似情景,不知道此桥段是否为马老师首创,但放到两个老人身上,这种难耐之不舍更为深切。

在小说中,各种精词妙语俯拾即是,马老师对语言的运用能力和想象力令人惊叹,无愧于盛名。

赶在20xx年末终于读完了,happy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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