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3-03-16 15:31:10 阅读数量: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通用。

"考尔德说过“仅次于选择益友,就是选择好书。”,作品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我们要做的是认真读好原作的前提下,将自身的见解一起写进读后感里,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都有哪些特点呢?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1】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2】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3】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4】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5】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里面共有12个故事,在读了一些故事后,我不得不对张爱玲感叹,她对人物的刻画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抽丝剥茧。而其中也有一些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篇故事《年轻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潘汝良,他爱国,却对中国人没多少好感,并且讨厌他的家庭。他们家中母亲是典型的被封建旧礼教压迫下的可怜人,父亲在外做生意且经常喝酒。家中的兄弟姐妹多。在旧社会中,妇女都是牺牲品,这又不禁让我想起张爱玲的身世背景,没落的贵族,吸烟片的父亲,不管事但漂亮的后妈,这些好像都是她这本书后面的强大的背景。我一直认为,没有故事的人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可我最近又体会到,有故事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好文章。

话说潘汝良某天遇到了自己一直画的侧影的真人版——外国姑娘沁西亚。沁西亚是俄国人,就在他两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沁西亚突然告诉潘汝良她要结婚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应当是特别美好的,可看了张爱玲笔下沁西亚的婚礼,完全被颠覆。“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消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的睁不开眼来。”

尤其我最喜欢的一段“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夜下露出白竹布袍子,赤脚吸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头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家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与这些恰恰相反的是新娘子自己对这场婚礼的重视,好像这不像一场婚礼而是一场葬礼。

在张爱玲笔下,旧社会的妇女都是悲哀的,她们结了婚,成为丈夫的附庸,她们显得粗俗,没有文化。她们只适合在家里带孩子,负责伺候好她们的丈夫。最让我感到残酷的是在《花凋》这篇故事中,川嫦得了肺病,当郑夫人要去给川嫦买西药治病,郑先生强烈反对,说:“这孩子一病两年,不但你,百家笔记网()你是爱牺牲,找着牺牲的,就连我也连带着牺牲了不少。不算对不起她了,肥鸡大鸭子吃腻了,一天两只苹果——现在是什么时世,做老子的一个姨太太都养活不起她吃苹果!我看我们也就只能这样了,你有钱你给她买去。”我不敢相信这是她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去死,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人性,在那么一个社会,亲生女儿又算得了什么。

而当我不断地阅读这本书,它越来越给我一个感觉:现实太残酷!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这句话诠释出一个距离产生美的普适道理,谁不是这样呢,看到一个令人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能让人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点你也常常能见到了,那么相处还能有什么火花呢。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8】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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