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06 15:54:37 阅读数量:
野性的呼唤片段赏析加感悟精选五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假期时我们观看了野性的呼唤,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那么该要如何写好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野性的呼唤片段赏析加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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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野性的呼唤好词好句及读后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淘金的人从阳光普照的庄园带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慢慢地,它从娇生惯养的生活,到“对于平常的痛苦都感觉麻木”,学会了许多知识,并且一点点地恢复失去很久的本能,逐渐地,它成为了一只凶猛的狼,因此,也得以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极生存下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瑟,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丨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一一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1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作者用自己极为深刻的语言对这本书作了高度的概括,并结合主人公的心境来描写,显得更为生动。)
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情一一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纯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1】
今天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
故事的主角巴克从贵族般的生活中由于一场拐卖被送到了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之间的争战后,认识到了弱肉强食的残酷道理,在求生意识的逼迫下,野性萌发,回归荒野的故事。
我们透过书中血淋淋的战争,看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好好学习,刻苦向上,这样才能不被生活无情的淘汰,我想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吧。以后我们要好好学习,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2】
今天,我阅览完了《荒野的呼唤》这篇动物小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美国最具特色的作家之一的杰克伦敦所书。
收获甚多。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是某些人还把它卖掉,例如荒野的呼唤中的园丁的助手就因为没钱赌博把布克(法官的狗)给卖了,后来因为种种愿因,布克成为了狼王。
我想这人怎么这样喜欢金钱,就为了一点小钱就出卖狗,不过也就是因为园丁的助手把它卖了才让布克成为了狼王真是塞翁失马,必有后福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4】
读了这么多书,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 、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野性的呼唤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马子尭)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我想您对司马迁写的史记,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史记阅读笔记好词好句加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它既是一部史学着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史记故事》中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它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一直写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我们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有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在《史记》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一统天下的情节,在一次次成功和失败过后,终于横扫六国旧势力。于是在前230年灭韩国,在前225年灭魏国,在前223年灭楚国,在前222灭燕国、赵国,在前221年灭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妈妈假期给我买了一本注音读物《史记》,它以通俗简洁的文字,将中国古典史学名著《史记》中记载的精彩故事和著名人物,做了精心编选和生动形象的讲述。故事讲述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到西汉武帝年间共三千年历史中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读这些故事可以使我们从中学习做人、做事和治国的道理。
在《史记》里,我认识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 ,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 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这篇文章,屈原的爱国主义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也因此知道了端午节的由来。我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才能报效祖国,做一个爱国的人。
暑假期间,我读完了《史记》这本书,作者是汉朝的司马迁。这本书主要写了春秋时期和五个王朝。上至夏商年代,下至汉朝汉武帝时期。这本书有50个章节。如《伍子胥复仇记》、《赵氏孤儿》等著名的故事。这本书中有很多好词以及好的成语,如:“家徒四壁”、“侃侃而谈”等等。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人物就是越王勾践,他为了壮大自己的国家,卧薪尝胆,历经艰险,跟农仆们一起劳动,吃的是粗糠狗食。最终,他成功了,他消灭了吴国成为一代霸王。
我最喜欢的章节是“荆轲刺秦王”,这个章节主要讲了燕国的太子丹要荆轲去刺秦王,让秦舞阳当荆轲的助手,结果秦舞阳一上朝他救下的站不起来了,而荆轲沉着、冷静。他把燕国的地图拿出来呈上秦王,乘机用匕首向秦王刺出。尽管最后没有成功,荆轲也被秦王杀死了,但我感受到了荆轲为国奉献的精神。
《史记》这本书让我们认识了历史,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暑假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穿越在历史的时空隧道——看到了利欲熏心的庞涓,残暴的秦始皇,忠厚老实的周公旦.....仿佛看到了宫中的金银珠宝,看到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尘灰,汉军和楚军大战的场面,有的让人看得心旷神怡,有点让人神情紧张,还有的让人感动不已。
在《史记》故事中,圣人孔子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孔子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他周游列国十四年,虽然他的政治主张最终没有实现,但这十几年的时光却没有白费,他走过许多地方,对各地的社会,人情,风俗等进行了考察,这些都让他获益匪浅。在著书时,将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写下来,让儒家学说更加成熟,成为后世的典范。从圣人孔子身上我明白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自己亲身经历,才会有最深刻的的体会和感悟;自有自己亲眼目睹才会相信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有自己亲自饱览风情,才能领略自然的奇妙。
读了,《史记》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还扩展了我的视野,增加了我的知识和见识。让我懂得了“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越来越爱看书了!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大文豪鲁迅对《史记》这一经典名着的称赞,《史记》无愧与这个称赞。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共二十六史。《史记》正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而太史公司马迁也因这本书而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约公元前3000年)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它包罗万象,及其生动地描述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这其中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有破釜沉舟,一代英雄项羽;有统一六国,功大于过的秦始皇;还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他们都仿佛出此刻了我的眼前,太史公极高的文学素养让读者在阅读这本书时,不禁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就像回到了那段沧桑的历史中。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多少英雄逝去。在《史记》中,我最敬佩,也最印象深刻的一对人物,正是廉颇和蔺相如。刚开始时,因为蔺相如完璧归赵,立下了大功。廉颇认为他只是呈口舌之利而已,居然地位比自己高,所以很是不服,蔺相如怕和他产生矛盾,就总是躲着他。之后,廉颇明白了蔺相如的良苦用心,就背上荆条,向他请罪。他们最终成了好朋友。这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负荆请罪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仅仅感慨万千:如果蔺相如没有让着廉颇,而是跟他争斗,廉颇如果没有知错就改,而是顾及面子,不像蔺相如认错的话,那赵国早就衰退了。由此可见宽容大度和知错能改有多么重要。在生活中,如果别人犯了错误,我们就应宽容他,原谅他;而如果我们自己犯了错误,就就应知错能改,像别人承认错误。有一次我弄坏了别的同学的东西,同学不明白是谁干的,大发雷霆,但是我没有犹豫,毅然向他承认了错误,他也原谅了我。试想,如果我没有向他承认错误,我有可能就失去了这个朋友。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太史公虽然被施了宫刑,但他仍然自强不息,奋发图强,以顽强的毅力,
就像凤凰涅盘重生似的,不破不立,他忘记了屈辱,最后完成了《史记》这一不朽的经典。他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着《史记》,淡淡的油墨芳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品读《史记》,回味无穷。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好的野性的呼唤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野性的呼唤阅读方面的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有西游记、史记、黑骏马……但我认为写得最精彩最有真情实感的是野性的呼唤。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阅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关于野性的呼唤的随笔读后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精彩片段】
吃晚饭时,丈人知道鸿渐下半年职业尚无着落,安慰他说:“这不成问题。我想你还 是在上海或南京找个事,北平形势凶险,你去不得。你回家两个礼拜,就出来住在我这儿。我银行里为你挂个名,你白天去走走,晚上教教我儿子,一面找机会。好不好?你行李也不必带走,天气这样热,回家反正得穿中国衣服。”鸿渐真心感激,谢了丈人。丈母提起他婚事,问他有女朋友没有。他忙说没有。丈人说:“我知道你不会有。你老太爷家教好,你做人规矩,不会闹什么自由恋爱,自由恋爱没有一个好结果的。”
丈母道:“鸿渐这样老实,是找不到女人的。让我为他留心做个媒罢。”
丈人道:“你又来了!他老太爷、老太太怕不会作主。咱们管不着。”
丈母道:“鸿渐出洋花的是咱们的钱,他娶媳妇,当然不能撇开咱们周家。鸿渐,对不对?你将来新太太,一定要做我的干女儿。我这话说在你耳里,不要有了新亲,把旧亲忘个干净!这种没良心的人我见得多了。”
鸿渐只好苦笑道:“放心,决不会。”心里对苏小姐影子说:“听听!你肯拜这位太太做干妈么?亏得我不要娶你。”他小舅子好像接着他心上的话说:“鸿渐哥,有个姓苏的女留学生,你认识她么?”方鸿渐惊骇得几乎饭碗脱手,想美国的行为心理学家只证明“思想是不出声的语言”,这小子的招风耳朵是什么构造,怎么心头无声的密语全给他听到!他还 没有回答,丈人说:“是啊!我忘了一效成,你去拿那张报纸来我收到你的照相,让文书科王主任起个稿子去登报。我知道你不爱出风头,可是这是有面子的事,不必隐瞒。”最后几句话是因为鸿渐变了脸色而说的。
丈母道:“这话对。赔了这许多本钱,为什么不体面一下!”
鸿渐已经羞愤得脸红了,到小舅子把报纸拿来,接过一看,夹耳根、连脖子、经背脊红下去直到脚跟。那张是七月初的《沪报1教育消息栏里印着两张小照,铜版模糊,很像乩坛上拍的鬼魂照相。前面一张照的新闻说,政务院参事苏鸿业女公子文纨在里昂大学得博士回国。后面那张照的新闻字数要多一倍,说本埠商界闻人点金银行经理周厚卿快婿方鸿渐,由周君资送出洋深造,留学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德国柏林各大学,精研政治、经济、历史、社会等科,莫不成绩优良,名列前茅,顷由德国克莱登大学授哲学博士,将赴各国游历考察,秋凉 回国,闻各大机关正争相礼聘云。鸿渐恨不能把报纸一撕两半,把那王什么主任的喉咙扼着,看还 挤得出多少开履历用的肉麻公式。怪不得苏小姐哥哥见面了要说“久仰”,怪不得鹏图听说姓苏便知道是留学博士。当时还 笑她俗套呢!自己这段新闻才是登极加冕地恶俗,臭气熏得读者要按住鼻子。况且人家是真正的博士,自己算什么?在船上从没跟苏小姐谈起学校的事,她看到这新闻会断定自己吹牛骗人。德国哪里有克莱登大学?写信时含混地说得了学位,丈人看信从德国寄出,推断是个德国大学,给内行人知道,岂不笑歪了嘴?自己就成了骗子,从此再无面目示人!
周太太看方鸿渐捧报老遮着脸,笑对丈夫说:“你瞧鸿渐多得意,那条新闻看了几遍不放手。”
效成顽皮道:“鸿渐哥在仔细认那位苏文纨,想娶她来代替姐姐呢。”
方鸿渐忍不住道:“别胡说!”好容易克制自己,没把报纸掷在地下,没让羞愤露在脸上,可是嗓子都沙了。
【选段赏析】
方鸿渐在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美金从一个爱尔兰人手里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巧遇了对他颇有垂青之意的苏文纨。而回到上海后,他却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一一美丽纯真的唐晓芙。由于方鸿渐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使得他最终奔赴三闾大学执教,稀里糊涂地与同事孙柔嘉结了婚。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以夫妻的身份经香港返回上海并且最终两人分开。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片段一就是方鸿渐留学归来,在“岳父”家中发现自己的假文凭弄假成真后的尴尬局面。
从节选部分可以看出,方鸿渐知道羞惭,还 算得上是善良人士,至少他良心未泯。赵辛楣曾说过方鸿渐“是个好人”,尽管“全无用处”。这善良的本性使他为了给父亲挣足面子,为了“报答”周经理提供的留学经费购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授予”的“博上证书”;并且这善良又使得他后来必须不忍伤害苏小姐而整日担惊受怕。“克莱登大学”显然是方鸿渐心中的刺,不大不小,却也拔不出来,只能任它在心窝上搅得隐隐索痛,还 得战战兢兢怀疑别人是否看出他挨了一刀跑来惺惺作态地嘘寒问暖。方鸿渐对文凭的看法是颇有意思的一“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这段话讲得十分精彩,极尽讽刺。只可惜方先生敢于怀疑,敢于批判,却不敢反抗,更无法从中脱离出来宣扬自己的个性,终究还 是要考虑“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方鸿渐的善良在于他既然买了文凭却没有说服自己那是假文凭的勇气。节选片断写他羞愤于报纸关于自己“顷由德国克莱登大学荣授哲学博士”的消息,小说写到,“鸿渐已经羞愤得脸红了,到小舅子把报纸拿来,接过一看,夹耳根、连脖子、经背脊红下去直到脚跟”。但当时的社会风气、个人的懦弱性格决定了他没有反抗的勇气,继续将错就错、自欺欺人,哪怕最后在三闾大学被校方看轻也能忍气吞声。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想您对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野性的呼唤心得体会简要概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习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二大的一年级:65432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50字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摘抄加赏析
1、世上再也没有比时钟更加冷漠的东西了:在您出生的那一刻,在您尽情地摘取青春幻梦的花朵的时刻,它都是同样分秒不差地滴答着。高尔基《时钟》
赏析:这句话运用比喻象征拟人等手法,写出了时钟的无情,提醒我们珍惜时间。
2、人行秋色之中,脚下踩的,发上戴的,肩上似有意无意飘坠的,莫非明艳的金黄与黄金。余光中《左手的掌纹》
赏析:这句话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落叶比作黄金,生动形象。
3、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余光中《听听那冷雨》
赏析:这句话运用叠字,展现了文字的音韵美,表现了雪的冷艳与凄丽。
4、那花瓣落地时依然鲜艳夺目,如同一只奉上祭坛的大鸟脱落的羽毛,低吟着壮烈的悲歌离去。张抗抗《牡丹的拒绝》
赏析:这句话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落花比作羽毛,表现了牡丹卓越的风姿。
5、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张爱玲《秋雨》
赏析:这句话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房屋比作老僧,写出了雨中房屋的淡定和冷清。
6、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如果用得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使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消磨掉。张爱玲《心愿》
赏析:这句话运用比喻和象征的修辞手法,写出了自己对时间的看法,时间是小刀,生命好不好要看自己把握得好不好。
7、像一个巴掌,鲜红、鲜红;像一把扇子,平平展展;像一朵盛开的鲜花,永不凋谢!《秋叶》
赏析:这句话运用比喻和排比的修辞手法,写出了秋叶的颜色形状和姿态,表现了秋叶和秋色的美好。
8、几个小伙伴,借着月光画竹影,你一笔,我一画,参参差差,明明暗暗,竟然有几分中国画的意味。丰子恺《竹影》
赏析:寥寥数笔,写出了几个小伙伴作画的情景,幽默风趣,用笔简练而独到,充满了丰子恺作品独特的魅力。
9、丽日当空,群山绵延,簇簇的白色花朵象一条流动的江河。
赏析: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花朵比作江河,语言精致优美,富有感染力,言语间充满了对桐花的喜爱,让读者也仿佛一起看到了这漫山遍野的桐花开放的胜景。
10、他悲戚地举目遥望苍天,繁星宛若玉色的百合漂浮在澄静的湖面上。
赏析:这句话运用比喻的手法写星星非常传神,把繁星比作百合,突出它的干净纯洁,把夜空比作湖面,写出它的平静美好。然而这样的美景下,我却要死去了,反衬出我的懊悔。
11、这时,一个鸟儿是一片树叶,一片树叶是一个鸣叫的音符,在寂寞的冬天里,老槐树就是一首歌。
赏析:该句运用比喻修辞手法,将停在树枝上的小鸟比作树叶,将鸟鸣比作音符,将老槐树比作一首歌,生动形象的表现出冬天老槐树的热闹、充满生机的景象。
12、人生如梦。生命从无到有,又从有走向无,生生死死,构成社会和世界。从人生无常这一点来说,人生有如梦幻。因此,一个人只有活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才不枉到这世界上走一回。浮生若梦,人生几何,从生命的短暂性来说,人生的确是一场梦。因此如何提高生活的质量,怎样活得有意义,便成了人们的一个永久的话题;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与永恒的自然相比,人生不过是一场梦。
赏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这大自然的包容中,在这历史的长河中,人过留迹,雁过留声,人来到这世界上走一遭,应当留下一点足迹,一点与山河同在的精神。
13、对于心灵来说,人奋斗一辈子,如果最终能挣得个终日快乐,就已经实现了生命最大的价值。
有的人本来很幸福,看起来却很烦恼;有的人本来该烦恼,看起来却很幸福。活得糊涂的人,容易幸福;活得清醒的人,容易烦恼。这是因为,清醒的人看得太真切,一较真儿,生活中便烦恼遍地;而糊涂的人,计较得少,虽然活得简单粗糙,却因此觅得了人生的大境界。
赏析:人生的烦恼是自找的。不是烦恼离不开你,而是你撇不下它。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眼里。
14.我可以把我的友谊在水彩画幅创作的光彩熠熠,衷情中义。也许有一天,当时间流逝,早已不小心掉进了遗忘的心湖。记忆的湖水冲淡了美丽的色彩,淡却了当年的铁胆铮铮之情,笑傲江湖,乘风破浪。那幅画早已变的却是龌龊不堪,不得不令人深深惋惜。
也许是女娲给人类创造了甜美彩画,怕人类不珍惜,加点神水的斑迹,希望给人类带来多姿多彩的画面,在坎坷中锻造人类的灵性吧。
赏析:真不知是人心暂时停留了人生水彩的保值期,还是岁月冲淡了人生水彩的夺目光环。
15、幸福是要自己去寻找的,无论你在空间的哪一个角落,在时间的哪一个时刻,你都可以享受幸福,哪怕是你现在正在经历着一场大的浩劫,你也应该幸福,因为你可以在浩劫中看到曙光,能从浩劫中学到很多别人可能一辈子都学不到的东西,当你拥有了别人所不曾拥有的东西那你就是唯一。
赏析: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你所走过的路,体验过的生活,你就会觉得其实你一直活在幸福的包围圈中。
16、人生如画,生活本身是一副画,但在涉世未深时,我们都是阅读观画的读者,而经过了风雨,辩别了事物,我们又变成书中的主角,在各自演译着精彩。幸福更是一种感觉,幸福是一缕花香,当花开放在心灵深处,只需微风轻轻吹动,便能散发出悠悠的,让人陶醉的芳香。我们!都有责任!
赏析:每每想任性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心中总有个声音在提醒自已,这件事不能这么做,会造成怎样怎样的后果。这就是责任!
17、生活是爱的海洋,人人都呼吸着爱,感受着爱。生活就像一片夜空,在流星的精彩瞬间,令人感受到壮丽的美;生活就像一涓细流,在穿石的精彩瞬间,令人感受到坚持的美但人间最美的,是爱。
赏析:运用了比喻形象的写出了爱的重要。
18、抛不完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展不开的眉头,捱不明的更漏,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幽幽
赏析:运用了排比,营造出静谧的淡淡的忧伤的气氛。
19、我爱急湍甚箭,猛浪若奔那种舞动的劲,带动我青春向上的心灵;我思小桥流水人家那游子的乡愁,牵动我年少的思绪,拨动我心灵的思乡琴弦;,我悟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那寂静,那和祥,抚着我年轻狂妄的想法,赋予我冷静的思想。
赏析:运用了排比的手法,将诗词串联起来,表现出对诗词的喜爱。
20、夜,好静谧,柔和的月光洒了一地银白;夜,好深沉,父亲那时起时落的鼾声犹如一首动人的月光曲,回荡在夜色上空。望着熟睡中父亲的脸,我的思绪也飘向那片圣洁的夜空
赏析:运用了比喻,有夜空这一景象引出对父亲的思念。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作者在《红日》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情节,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红日》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摘抄红日的好词好句加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红色经典,品味抗战精华。我抱着对全国解放前的想象与向往,读了这本倾注了作者吴强大半生心血的《红日》,结果让我心中的那股热情与激情愈加强烈起来,让我愈加对那些为了抗战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产生了尊敬与敬佩之情。
初读书题,我我甚至以为这本书是介绍火红太阳的,但读完全书,再经我细细品味后发现,这“红日”指的应该是战士心中的太阳,也就是对新中国的向往和对好日子的憧憬。那股力量促使这战士们发出了更加强烈的能量去战斗。这本书主要叙述了孟良崮战役的起因、经过和结尾,为我们描绘出了许许多多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如秦守本、张华峰、沈振新、梁波、杨军等。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我心中的“红日”。在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杨军,他是一名真正的抗战英雄,为了抗战可以抛弃儿女私情,为了抗战可以舍弃生命,是我心中最美的“红日”。
战斗场面的描写是我对这本书最喜爱的一点,或许是男孩的天性吧,每一看到那激烈又紧张的战斗描写时,我就有种说不出的激情。从字里行间,我也体会出了作者也有同样的感受吧。 看着战士在书中出生入死,义无反顾地战斗,我也真想身临其境,成为和他们一样的战士,奋勇杀敌。我已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以它独特的魅力,影响了我,让我越发感受到了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及革命英雄的光荣伟业。啊,向革命英雄致敬!我望了望胸前的红领巾,那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啊,那是他们革命的标志,努力的方向,心中的终点,他们如此浴血奋战,就是为了理想的新中国,为他们的后代谋福祉。红领巾的担子重啊,这是一份期望,一份信任,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心中所望,是我们少先队员的警钟啊!啊,向革命英雄致敬!
鲜艳的五星红旗,已从战士们的手中传给了我们新一代接班人,他们光辉的历史,也将永久的刻在我们的心中。当然,那一缕红日,那红日的万丈光芒,也将永远地闪烁,照耀下去!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红日》的书,这一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弱小的心灵,故事的大意是: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重创了74师,大败敌军,取得了最后胜利。
在这里让我看好的是立了大功的石东根。虽然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但是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全歼74师,才让这真支队伍取得了胜利。
他虽然原来是一个很坏的人,但是因为本来就是心地善良的他接受了批评与教训,改邪为正,为国家立了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想想我自己,错了也不承认不知错就改——真是惭愧!
错了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大不了、要勇于承认、勇于改过才能在最后取得胜利。我从《红日》这本书中学到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那里,看完了《红日》,情绪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此刻、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此刻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应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取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此刻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正因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简单。这正好对上了此刻年轻人的胃口。此刻的年轻人怕吃苦,都期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就应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此刻,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就应好好珍惜,发奋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必须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取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述,带给我的不仅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述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述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因此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述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述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十分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最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期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红日》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方法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国民党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
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最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此刻完美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有一位名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的确,人的一生中读书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只有从书中才能了解历史,才会思考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才会懂得一个个富有哲学的道理……,书带给我们的实在太多太多。这几天我正在阅读一本名叫《红日》的经典著作。
《红日》这本书讲的是中国的那段不朽的革命历史,描写的是孟良崮战役的同志们怎样英勇地与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该书描写生动有趣,栩栩如生,字字透露真情,句句感悟道理。作者通过对人物的细致刻画,让我体会到每个人独特的形象,真可谓是一本经典的历史记载,读完令人回味无穷。
本书共分十六个篇章,在这么多的章节中,我最喜欢第二章节,它主要描写军长沈振新,通过对这个的人物塑造,我眼前顿时浮现出一位做事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军长,看到了一个为他人着想,和蔼可亲的领导人物。军长沈振新通过对俘虏的审问,对工作人员的亲切慰问,以及对死去战友的怀念,通过这些可以看出他的军长人格。相比之下,他与其他官员大不一样,其他官员自以为是,而他身先士卒,时时照顾奔波在一线的战友,对战友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战士感到心中一股暖流温暖着全身。他是一位顶天立地,拥有独特人格魅力的男子汉,我们应当向他学习,学习他的领导风范,学习他具备的党员的闪光点,对人和蔼的态度,更加学习他的舍己救人,舍生忘死的高尚品质!这种品质将激励着我走得更远,更久!
联系我们的生活实际,想想以前的红军战士、共产党员、孟良崮战役的战士们的无私奉献,他们用鲜血染红一面面五星红旗,唤醒了广大人民,唤起了沉睡千年的东方雄狮!终于,中国重新屹立在了世界的东方。此时,我们这些少先队员们是不是应该更加坚定地沿着他们的足迹走下去?是的,目标就在自己的脚下,胜利就在不远的前方。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正是有了确切的奋斗目标和持久以恒的精神才取得成功的!我们更加应该站起来,举起拳头,高声大喊:“奋斗吧!中国男儿!”,我们更加应该用100%的自信与辛勤的汗水,建设更美好的中国。我相信,未来属于我们!
高山在脚下,红日在前方,向着胜利的目标前进吧!我想,在红日万丈光芒的照耀下,中国人民一定会焕发出更加夺目和耀眼的光辉!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状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国民政府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但是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小米加步枪,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将军,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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