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各章读后感

作者: 佚名收录 更新时间:2022-07-02 03:54:40 阅读数量:

【实用】《论语》读后感实用版(760字)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论语》读后感实用版(76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语》读后感【篇一】

闲来无事,掐指一算,自余去年习《论语》,至今已有一载有余。除过背了“乡党”,“先进”等几篇以外,竟无甚感触。正暗暗哀叹时,周礼不禁触动了我,遂意欲小议周礼。在此不敢高谈阔论以充学者,实只乃表我之浅见也。

礼,乃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即周朝时期发展起来的,建立在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基础上,并束缚人的思想和社会活动,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

周礼,和礼法、祭祀于一体。所谓礼法者,即法纪与礼仪。法纪即法律。礼仪,即礼节与仪式。何谓祭祀?即备供品向祖先致祭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于是乎,周礼既为维护统治者利益的道德标准,又是法律规范,形成了礼律相通的礼教。即礼允许,法律亦允许;礼不允许,法律亦不允许。所以,周礼巩固了统治者的权威,这大概也是周公制礼的真实目的吧:巩固年幼的成王政权。

为什么说周礼是统治者巩固和加强政权的工具呢?因为它强调阶级性与等级性的差别并且设计了一套繁琐的程序来维持这种差别。正如荀子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

周礼要求必须亲爱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使亲者贵,疏者贱。此谓“亲亲”。

周礼还要求下级必须遵从上级,特别是周王。严格规定上下级秩序,不得犯上作乱。又有“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讲的是一个卿大夫冒用皇帝规格的舞蹈,孔子认为不可原谅。此为“尊尊”。

周礼维护父权中心的社会,特别歧视妇女。“幼从父兄,嫁而随夫,夫死随子。”

看罢礼法,再来看看祭祀吧!“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就是说一个大夫级的人物,却祭皇帝才能祭的山,所有人反对。这说明不同等级者的祭祀也不同,绝不允许僭越。

撇开礼的等级性和差别性束缚不谈,其实践过程更是莫名其妙,程序繁琐,如诸侯每月初一杀一头羊举行祭祀,表示‘听政’开始;国君祭祀赐的肉不能过夜……

从这些话中,我们不难发现统治者是如何利用礼来压迫人民:周礼强调等级性、差别性和程序繁琐性,并且极其严格地维持这种等级差别,决不允许任何人僭越,如果违反,轻则受众人谴责,重则受刑罚制裁。

周礼因身份等级不同而不同,所以,周礼不是一种公平的社会规范。它不仅表现对被统治者的束缚,更是表现了统治者们不同的等级关系!只可惜,当时的人们没有一点觉悟,对礼的束缚毫无察觉,并认为能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连圣人孔子都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周礼全盘否定,在当时的社会,周礼还是在一定的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毕竟“礼崩乐坏”不是好事。同时周礼还形成了古代华夏文明的精神渊源。总之,我们要以历史的眼光去剔其糟粕,汲其精华。

《论语》读后感(篇二)

这个假期,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背了《论语》。我们每天背一两个小段,边背边对照平常的行为举止,看看有什么做得不对的。《论语》象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每天给我们讲做人、做事、做学问的道理,给了我很多启迪。

在《论语》这部书里,让我记忆最深的是“君子有九思”这段。它是这样写的: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它的意思是:君子遇到九种情况要思考:看的时候,思考是否看清楚了;听的时候,思考是否听明白了,脸色表情,要想到是否温和;容貌态度,要想到是否严肃认真;遇到疑难问题,要思考怎样向别人请教;发怒时,要思考会有什么后患;看见可得利益,要思考是否合乎道义。

“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读到这句,我不觉有点脸红。平时我和爸爸妈妈交流讨论的时候,态度很差,经常说着说着就不耐烦起来,象一头莽撞的小牛,全然不顾妈妈的感受。以后,不管是什么事情,我对爸爸妈妈态度都要好一点,好好商量。

“事思敬”,在学习中,我也没有达到这个要求。我有时候做事不认真,学习应付了事。美国航天史上有次航天飞船失事,不是因为什么重大技术失误,只是因为有几个螺丝没有拧紧。有时候我做数学题错了,不是因为不会做,只是因为草稿太潦草,数位没对齐,算错了。今后,不管什么事,我都要一丝不苟。

以后,我还要经常温习《论语》,按里面传授的道理去要求自己,和别人友好相处。

《论语》读后感(篇三)

学德,学礼,学态度;学智,学道,学做人;必以《论语》学先。

——题记

古有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其中《论语》最为接触较多,它是儒家经典之一。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对后人深有影响。本书从世间多方面概括,讲述了人应为,人应不为的各种事情。从《论语》中,可以让我们悟到许多人生中事物的一些道理。

《论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让我明白,无论何时都要向别人虚心学习,取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知之为知,不知为不知”,让我明白学习上应该抱有求实的态度,任何时候都必须诚实对待自己知道或不知道的事情,不让自己处在半壶水响叮当的状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明白,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用自己的思想去约束别人的想法,应该不自己不想去做的事,换个角度尽量去接受它,不要固执的让别人去完成,那样就打破了和谐;“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让我明白了,在读书的过程中不能对自己的衣着过于注重,不要以求知为借口而与人攀比,这种行为完全辱没了读书的真正用意,不能做这种人儿让别人瞧不起。还有许多言语让我感慨万千,让我从中领悟到不少道理,给了我不少的人生启示。

这几天,我对《论语》又有了近一步的认识,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看孔子的为人我学会了品德;看弟子对孔子的行为,我学会了礼仪;看学生积极向孔子学习,我学会了学习的态度;看孔子出事镇定自如,我学会了镇定;看孔子以诸多的行为和方法来教育学生,我学会了他的智慧;看《论语》记录的孔子的话,我学习了做人的道理。也许有时一件相同的事情,用不同的方法去对待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当国家与国家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主张兵戎相见,而孔子主张以“仁”治理天下。这本书对我们青年的影响力着实不小,我们应该更深一步地去了解它,让它对自己以后的人生产生更大的帮助。

四书之一的《论语》,值得去读,值得去看,因为它给你的人生影响非同小可。

《论语》读后感【篇四】

寒假期间,陈老师陪我们一起读了,记录了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政治思想。

我最喜欢的部分之一叫做外汇。曾子说: “我每天都在审视自己,我怎么能对别人不忠呢? ”?我怎么能对朋友不忠呢?我怎么能对朋友不忠呢? ”这意味着我一天要反省自己好几次: 我是不是在为别人做最好的事?你对你的朋友诚实吗?老师讲授的知识是否按时复习?

于是,我开始反思自己今天上并没有真正做好这些事情。早晨,妈妈让我帮姐姐拿一双袜子,我马上就去,我和妹妹感谢我,之后我听到的是很开心;中午回家给客人,并有一个孩子是有点像我写的女孩,我真诚地邀请我和她最喜欢的玩具我在我的心脏想到这里玩高兴;到了晚上,我想我只是完成了正常工作日,但没有复习所学的知识,我觉得很惭愧,老师觉得这么难教我们的知识,我们总是在学习上抛出的背后一面,永远不知道,“审阅老”的话,我想坚持刷我学到的知识,我它会越来越好!

学会每天反省自己,我们国家才能知道学生自己在哪一个方面需要做的好,就要继续教育保持,哪些问题方面没做好,就要开始不断完善改进。我希望我读完了《论语》以后也可以把里面的道理用到我的学习和生活中,让我更加具有优秀!

《论语》读后感(篇五)

世界上的真理永远是最朴素、最让人信服的,就像太阳每天东升西落。而《论语》就像一根无形的鞭子,它会时刻警示我们,努力去做更好、更优秀的自己。

《论语》十二章是我们这几天学习的一篇课文,它选取了《论语》中具有代表性的孔子或其弟子的言行记录。孔子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他创办了私学。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他主张“有教无类”,即学习不分贵贱、贤愚,他让平民百姓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

这本书字字珠玑,其中我认为最精辟的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和“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这两句话。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的是三个人同行,除我之外的两个人,一定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去年国庆假日期间,天气甚好,爸妈单位的同事约我们一起爬山,我结识了一个“学霸”姐姐,听妈妈说她是浙江大学大三学生,她可是当年中考县状元呢。我把姐姐作为我的偶像,我请教了很多学习方面的问题,姐姐一一耐心为我讲解。路遇一丛非常好看的植物,姐姐刚要去摘,我问她:你知道这是什么植物吗?姐姐说不认识。“哈哈,我认识”,我骄傲地说,这不正是前几天我在《百科全书》上看到的‘荚蒾’吗?它是制造肥皂和润滑油的原料,药用可以祛瘀消肿,治疗过敏性皮炎。同行的长辈们听完我的讲解,纷纷夸我知识面广,姐姐也赞叹自愧不如。其实,我知道我只是喜欢读课外书而已,离学霸姐姐的差距大着呢,我暗暗发誓,将来我也要努力考上浙江大学。

在我的书房里挂着一幅刚劲有力的书法作品,上面四个大字:博学笃行,这是小学四年级时张金江老师送我的。当时我不明白它的含义,跑去问妈妈,妈妈说意思就是一个人一定要博览群书,学有所得,并且努力去践行自己所学的知识。我似懂非懂。直到今天学了《论语》之后,我才深深地理解了它的含义。小学时,我在镇上的学校读书,学生不多,我的成绩倒是一直名列前茅,我就有一种优越感,感觉自己无人能敌。升入初中,学校大了,班上人数多了,一种无形的压力让我的优越感荡然无存。每天的作业,考试的分数,老师都以优中差的形式予以评比,看到同学们都积极向上,激烈竞争,我也给自己布置了任务:每天作业完成后务必读半小时课外书籍,时间允许的话,再读半小时英语。虽然难度有点大,但我选择坚持,因为我知道好习惯的养成只需21天的坚持,如果21天能坚持下来,之后就不是难事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坚持”,我这样鼓励自己,我一定要做最优秀的自己。

《论语》,儒家子智慧之精华,它教给了我们许多学习方法、学习态度,还教给了我们许多修身做人、为人处事的态度。学《论语》,智慧传颂千秋万代!

《论语》读后感【篇六】

从论语的洋洋万言中,每个人都能够读到自我想要的东西。作为一个基础教育工作者,我懂得了:人就应如何度过自我性命中的每一天,作为一个平凡人,就应如何过好自我的人生。其实,这正是咱们最需要传达给学生的东西。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对政治的关心和了解,对职业的钟爱和投入,与同事的团结和合作,对学生的尊重和爱护,对学术的严谨和进取,对自我的要求和自律都在时时刻刻地影响着学生的学风和学校的校风,教师形象直接关联到学生素质的培养。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立师德,铸师魂,练师功,树师表。”是这个时代的召唤,“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教师不朽的追求。教书育人是爱的事业,关爱每一位学生是咱们教师的职责。教师的爱与众不一样,它是严与爱的有机体现,是理智与热情的巧妙结合。因此,在这条道路上,我愿将青春融化在教育的沃土中,和在座的同仁们一齐肩负起国家和人民赋予咱们的职责,将一只只凝聚着师爱的手高高擎起,搭建一片教育的蓝天!

孔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是一种平和的心态。让你不顺心的事情,看到比你富有的人,看到比你生活的更好的人,往往就会失去心理平衡。二千年前的孔子也以前遭遇贫穷,当他走到郑国的时候,粮食都断了,他的学生不高兴的问他,怎样君子也会穷呢,他淡定的回答,君子能够安于贫穷,而小人则会正因穷而作乱。这份安于贫穷的心境至为难得,而他之因此能够安于贫穷,正是正因心中有道德的力量,使他能够在贫穷中找到心灵的支点,才不至于失去平和心态。孔子并不掩饰对富裕生活的向往,他坦诚的说:“如果能够发财,那么即使去做辛苦的事情,我也愿意。”但他也并不强求:“如果发不了财,那么我就去做我所喜爱的工作。”达致愉悦的路径有很多,金钱并非唯一途径,关键在于内心的愉悦。他赞赏他的学生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颜回是真正把孔子的人生观贯彻到自我的身心之中了,能够在物质的清贫之外,找到自我心灵的安稳和愉悦,正因他们的喜怒并不依靠于外物,而存在于内心的安详与平和。在《侍坐》一篇中,他让几个徒弟各述其志,对那些看似远大的抱负,他置之一笑,而当曾点淡然说出自我的人生愿望只是在春风中与童子嬉戏时,他却赞许的点头。可见孔子在内

心并不真的认为君子务必治国平天下,人生最终的追求,仍然是要归结到内心的平静,要能够体味到平凡生活的愉悦,而这些,其实都取决于心境。

《论语》关注的是所有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告诉人们就应怎样去生活才能够达致愉悦,它是温暖人心的。而如何生活,是咱们每个人在领悟其它各种知识之前最就应领悟的,也是咱们教师最需要传达给学生的,正因它关乎一个人是否能具有健全的人格,是否能拥有充实的内心世界。在这天这个充满了诱惑和选取的年代,孔子的生活之道值得咱们去用心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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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同行读后感实用版5篇


与美同行读后感【篇一】

在国庆假期里我读了《与美同行》,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从四个方面讲了美与我们同行:一要做个城市守信的人,二要做个感恩向善的人,三要做个爱善思的人,四要做个踏实能干的人。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大爱》,这个故事中讲了十七岁的开化女孩徐雨文考上了终点高中,可是却患上了脑部胶质瘤。爸爸妈妈带上她找了好多医院都被告知无法医治,后来在省红十字会的帮助下,她被送到了浙一医院。在看病的过程中她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最后她还是离开了人世,可是她却给世界留下了最宝贵的礼物:一个心脏,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她的美永远与我们同在。

书中的文章每一篇都很精彩,也让我们感受到了美是一直都与我们同在的。

与美同行读后感【篇二】

美是衡量人的一个标准,但外在美与内在美是截然不同的。外貌并不可靠,每一个善良的面孔背后,都有可能藏着一颗邪恶的心。人不可貌相,心灵才是沟通的窗口。在《与美同行》中,最令我震撼的,是那位卖茶叶蛋的老爷爷。

相貌不凡的张杰是一位来自上虞的老人。在香港打工的二十几年里,他持续资助家乡的教育,至今已累计1200余万元。他为家乡学校捐建了图书馆,教学楼和宿舍楼,还购置了许多器具。这一举动让千千万万的学生受惠。这么多年来,张杰一直都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我要坚持吗?我是不是应该留些给子孙?这念头很快消失了。

美是给别人的,是从内心发出的。只有这样的美,才是真正的好。正如张杰所说,“自己好,不算好,故乡好,才算好!”是啊,我们活着,是为了别人更好的活着。为了国家的智慧,更是为了大家的幸福。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人扶起了一位老人,老人却硬说是扶她的人推的。杭州常有此事,。人们都开玩笑,说是扶不起。怎么就扶不起呢?若不是害怕失了金钱,若不是想让生命消逝。这不值得。

世上的美有很多人具备,正如“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在我们的身边不是没有美,只是我们没有一双发现美得眼睛罢了。

与美同行读后感(篇三)

本文《与美同行的读后感3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今天,我读了与美同行,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诚实守信这篇。讲的是宋廖还书,他为了还书每天都一有空就抄书,那时正好是寒冬腊月,天寒地冻,他的速度一点都快不起来。他决定连夜抄书。宋廖的小手冻的冰凉。他还是要把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它给抄完。书还干干净净的,没有卷还没有折,还是那么平整。最后他诚实守信赢的了百姓们的信任,所以人们都愿意把书借给他。

我的朋友也发生过诚实守信,有一次我邀请他到我家来玩,可是那一天阴沉沉的天空上乌云漫布,我以为他可能不会来了。片刻外面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就一个人玩起电脑来。门铃响了,我一听门铃响了立刻就去接,没有想到他来了,我感到十分高兴和惊讶。我把他接到家里我们一起做作业一起玩耍,一起看电视很高兴也很快乐。渡过了一个愉快和高兴的下午他回家了,过了一天,我听说他生病了原来他那天本来就病着但是因为答应我了所以他生病也过来了,我要学习他诚实守信的好品格,孟子说过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所以我们要诚实守信。

徐卓豪 五(一)班

与美同行读后感(篇四)

看了《与美同行》之后,我觉得:做了错事不能气馁、逃避,要勇于面对,知错就改;得到表扬要谦虚、不能骄傲自大。

《勇于认错的男孩》中写道:小男孩并不知道划车的后果是多么严重,他的母亲让他向每一位被他划过的车子的车主道歉,小男孩用微微颤抖的小手按响了门铃。门开了,他马上举起写着“对不起”的小船,怯生生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划车的后果这么严重!这是我折的纸船,请你们原谅我!”这句话让我体会到:做了错事要勇于面对,知错就改,诚实地面对自己做的每一件事!

《小飞镖里的大学问》讲道:钱学森从小就勤于思考。读小学时,男孩子都爱玩用硬纸片折成的飞镖。做得好的飞镖掷出去能像燕子一样飞行,还会在空中盘旋一番。他折的飞镖总是能飞得既快又稳,小伙伴们不服气,让老师拆开飞镖检查,看是否在里面搞了鬼,再让钱学森把飞镖复原,结果他的飞镖依然飞的最远。老师受到震动:这孩子这么爱思考,肯钻研,小小的飞镖里所蕴含的空气动力学的基本原理,他竟然无师自通,自己悟出来了,这孩子不简单啊!钱学森虚心地说:我的飞镖没有什么秘密,我也是经过许多次失败,一点儿一点儿改近的。飞镖的头不能太重,重了它会往下扎,也不能太轻,头轻尾巴沉,它向上飞一会儿还会往下栽,翅膀太小飞不平稳,翅膀太大就飞不远,爱兜圈子……这则故事让我得到启发:我们从小就要像钱学森那样爱思考,肯研究,爱探究,我们可以在玩中学,也可以在学中玩。

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美是无处不在的,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与美同行读后感【篇五】

美在何处?有人说,美在春天的花香里,美在夏天的麦浪里,美在秋天的果实里,美在冬天的飞雪里。

美是何物?我想说,美是束束暖阳,却要挣脱黑暗;美是种种成就,却要经历坎坷;美是点点幸福,却要拥有勇气。

世间万物都有它的美丽之处,而我认为人心美才是最美。

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她,带着假肢在灯光汇聚的舞台上尽情舞蹈,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汗水,她的神情专注而又坚定,仿佛在用生命舞蹈,用舞蹈谱写生命,她的动作随着旋律时快时慢,完美地演绎了那支舞,直到最后一个动作结束,她凝视着前方,绽放出了最美的笑容,她就是最美舞者——廖智。

再次看到她,是在《开学第一课》上,通过她深情的演讲着,我才了解到她背后的故事,和她的坚强与勇敢。廖智原本是一位优秀的舞蹈老师,但不幸的是在5.12四川地震中突然之间她几乎变得一无所有。她在废墟中苦苦挣扎了二十多个小时,而她没有放弃的结果却是让她失去了双腿,失去了仅十一月不到的孩子,她的舞蹈梦想似乎也没有了希望,她想过放弃,但现实让她更加坚信自己的梦想,勇敢地面对困难,她装上假肢忍着剧痛一遍又一遍的练习,从走路到跳舞到再次站在舞台上,廖智再也没有放弃,直到今天,她坐在轮椅上也能翩翩起舞,轮椅似乎是她的双腿,在舞台上飞快的旋转、进退,这背后隐藏了多少汗水、泪水与伤痕。

如今的她有了崭新的生活,学习、义演、帮助灾区的人们,在她的努力与坚持下,生活不再枯燥,而是精彩。她用顽强的意志释放出了生命的光彩。

她的舞蹈最能振奋人心,她的笑容最能感染人心,而她的心灵才是最美!

生活中,也许我们总会抱怨命运的安排和坎坷,但在追寻梦想的路途上,不要忘了时常问问自己最初种下梦想的理由,要更坚定的上路,不管怎样始终保持乐观,你会悄悄发现身边的美与自己的美。上路吧,让我们发现美,与美同行!

实用精选:《穷人》读后感通用版80字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实用精选:《穷人》读后感通用版8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穷人》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文坛巨匠——托尔斯泰的小说《穷人》。

《穷人》写的是两个贫苦家庭间发生的一件感人的事,主人公桑那一家家境贫寒,她和丈夫靠捕鱼维持包括四个孩子在内的艰苦生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当她突然发现女邻居因穷困过度而死,留下两个孤儿时,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她将那两个孩子抱回了家,而她的丈夫——一位憨厚、淳朴的渔夫也与她不谋而合,决定共同抚养这两个孩子。

读了《穷人》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到:爱其实一直贮存在每个人心中,只要你愿意给予,你就会成为一名拥有的富翁,甚至是一笔永远不会竭尽的财富,只要你愿意付出,它就会源源不断地给予。渔夫和桑娜一样,都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心灵。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穷人》读后感(篇二)

桑娜掀开雪白的帐子“看,他们在这儿呢!”帐子里,西蒙的两个孩子正睡在五个孩子的中间,金黄色的卷发显得极其可爱。他们蜷缩着身子,睡得正香呢!

“哦,亲爱的原来你早就把他们带来了。渔夫说道,“你看他们多可爱。”

“在你回来之前,我出门接。在那时候我想起了西蒙,我们可怜的寡妇女邻居,于是,我就去了一堂她家,发现她已经不在人世了,我见她的孩子没有人照顾十分可怜,所以我就把他们带了回来。我真怕你不同意这件事……我们五个孩子已经够你受的了,何况在加上两个孩子,你会很累的……”桑娜说。

渔夫打断了她的话:“这又有什么呢?我身体十分强壮。只不过是多打些鱼,咱们俩少吃几口饭,少用一点钱,他们的生活费用不就剩下来了吗?”

“是啊,这苦日子咱们一咬牙就挺过去了。”

《穷人》读后感(篇三)

我从图书角里借了一本《穷人》,是列夫·托尔斯泰专集。

这是个发生在非洲海岸的故事。有两个孩子比赛游泳,有一个孩子首先超过了同伴,但后来又渐渐落后了。孩子的父亲(是一个炮手)不停地鼓励他,喊道:别泄气!加把劲儿!忽然,有人大喊一声,鲨鱼!然而小孩们却没有听见,直到后来,其中一个小孩儿回头一看,便尖叫着往前游,炮手把炮筒转过来。便用手捂住脸。不一会儿海面上浮起一条大鲨鱼。

全名: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俄国作家、思想家,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文学家,19世纪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被称颂为具有“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

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也创作了大量的童话,是大多数人所崇拜的对象。

《穷人》读后感【篇四】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到桑娜和渔夫那用金子都买不到的爱心,是那样的明亮、那样的温暖。

这篇文章讲了,桑娜一家和邻居西蒙一家都是穷人。在一个风暴来临的夜晚,渔夫打鱼没回来,桑娜去邻居家时发现西蒙死,桑娜把西蒙的两个孩子抱回了家,但她怕渔夫回来会骂她,但出乎意料的是渔夫同意了桑娜的做法…

课文中经过对环境和人物神态、心理、对话的描述,刻画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渔夫"皱起眉""脸变得严肃、忧虑"这一系列的人物神态描述说明渔夫感到问题很难办。"搔搔后脑勺"说明他正在认真研究,形象地说明渔夫觉得问题严重。"嗯,你看怎样办"这是渔夫在征求妻子的意见。"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齐怎样行!"这是渔夫做出的初步决定。"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熬",是忍受(疼痛或艰苦的生活)的意思。说明渔夫为了抚养邻居的孩子,准备过更艰苦的日子,准备付出更多的辛劳。"快去!别等他们醒来。"渔夫怕孩子醒来受惊,催促桑娜去抱孩子。这段话细致地描述了渔夫做出决定前后思考的过程,说明他与妻子桑娜一样,有着一颗甘愿自我受苦也要帮忙他人的高尚的心。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爱心是比金钱更贵重的东西,有时爱心能够换取到钱买不到的东西,例如:开心、笑容。这世界上最贵最有推动力的东西是爱,是爱让桑娜激起怃养那两个小男孩的勇气。我同桑娜比起来真是微不足道,虽然看见那些拉音乐的乞丐就给他们一元钱,但这种微小的爱心怎样能和桑娜渔夫他们的爱心比呢

同学们,让我们用这些微小的爱汇成一个爱的旋律,流淌在我们的心田吧!

《穷人》读后感(篇五)

“……他会揍我的!那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

这就是桑娜,一个善良的人。她自己是五个孩子的母亲,而且丈夫打鱼赚来的钱也只能勉强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但出于对邻居小孩的`同情与怜悯,她宁可自己让丈夫揍一顿,也要收养孤儿。这段文字,让人们看到了桑娜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心灵。

跟桑娜相比,我感到惭愧。平日在家中,妈妈让我帮她递一块抹布,我也无动于衷。现在,我要向桑娜学习,学习她乐于助人的美好品质。

文章虽以《穷人》做题目,可在文中却找不到一个“穷”字,而是从侧面表现出来。

但是,我觉得渔夫一家并不穷。相反,他们跟那些拥有很多金钱,但心肠很硬的人对比之下,他们拥有着世界上最巨大的财富——那就是善良。

实用!《龙族》读后感万能版(240字)


《龙族》读后感(篇一)

他惊恐的爬起床,朦胧中眼前一片昏黑,黑色的书架张着大口嘲笑般的似向他咬来,窗棂外若隐若现的灯光投下一个个令人窒息的光斑,几只细长的小腿无助的抖动着,萎靡地支起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一只可怜的甲虫孤独地呼喊着人生的光芒。他变形了。不,他没有变。

且他知道他离一只真正的甲虫不远了,此刻的他才真正感到了无助,亲人的唾弃使他难以吐出胸中那藏在角落的怒火,老板的施压令他在天罗地网般的世界中找寻不到出路。他在黑暗中郁郁独行,伸手不见五指,前后都是深不可测的秘境之地,呼吸困难,他想大声号叫,却又感到胸口被一阵生涩的东西死死卡住。

可悲的他变形后想到的不是他的前途与未来,而是怎么应对老板的责令与为难。可怜的他渴望得到一丁点关怀与温暖,哪怕是之前生活的美好回忆,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冰凉的门把手和金属质感的窗框。

吸引他的不只只是妹妹那曼妙的琴声,还不得不有老板不明觉厉的皮鞋的噼啪声,让他留恋的不止是墙上的那一幅画,更有冲破束缚的渴望与无助。别人给予他的没有什么,只有硕大的壳皮与诡异的眼光。

他挣扎着起来,耳边又响起了那油腻的脚步声……

《龙族》读后感(篇二)

龙族里主要讲的是龙和混血种的纠纷,亦是羁绊。

犹记得初看到龙族是在一本20xx年的小说绘上,当时就忍不住被它萌上了。江南把那次战争写的让人终生难忘。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连作者,主角都忘了,却莫名的记着一个片段。

我记忆最深刻的片段莫过于楚弥在摩天轮上的那个片段了,不管那是虾米,或是耶梦加得。无所谓,没关系,喜欢是信仰,不是理由 。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那种煽情到爆,让人看一遍就想哭的,龙族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龙族很容易让人动情流泪,但我其实看了好多遍才哭的,龙族教给我们的是坚强。

有这么一句话,虽是小四说的,但很适合龙族----------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如果路明非可以顺利活到80岁,也许他会说这句话--------“凯撒、楚子航、芬格尔,谢谢你们帮我成长,诺诺...陈雯雯...夏弥,谢谢你们教会我爱,路鸣泽...谢谢你陪着我..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小习惯,话说我喜欢边听歌边看龙族,所以...一听到寂夜...就莫名的想到龙族。寂夜总让我想到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路明非,那时他只是中学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没人关注,只自己一个默默的喜欢着某个女孩,不知道龙族不知道血之哀,不知道孤独。 再说一说龙族的支持者们,龙族不得不说是同类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了,我也常常会跟同学讲,我有一本很棒的小说哦亲要不要看?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被我拉进了拉进了这个黑坑...... 现在我已经不太关注结局是悲是喜了,更关注的则是到底是什么结局,我们看着路明非的爆发,他的失落已经太久了...可我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结局...人,真是纠结的生物呀.... 谢谢江南可以让我们关注路明非的成长这么久。

龙族,我们飞逝的流年里匪浅的记忆

《龙族》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族》读后感【篇四】

《龙族》一共有好几本,这几本不是名著,也不是什么对学习很有用的书,更不是令人称赞的书。《龙族》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小说,但它们却给带我巨大的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实用!《我们仨》读后感通用版690字


《我们仨》读后感【篇一】

你看不到杨绛先生满腹才华的抛露,你也寻不到她追忆一家三口一生作为的身影。这部书仅仅是一位年迈的母亲怀念过世的丈夫与女儿的书籍,如此这般简单,纯粹,这就是我读完《我们仨》这本书后最大的感慨。

耳闻这本书的出版,已经不下两年,带着几分好奇与探究之心去揣测这本书的内容,却搁置了几年,未曾去细细品味一番,至于原因,自己也说不清。昨天,在图书馆寻找余华的《细雨中呼喊》,未寻得,却看到了这本书静静地躺在书架上,淡雅的封面,朴素的标题,它就那样静静地、静静地躺在那里,如同杨绛先生失去至亲后那颗孤单却又安静的心。我带着疼惜般地捧着它,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在读它之前,我便猜想着,钱钟书先生的一生该是何其的故事纷呈,这本厚厚的书里该是满满地记载了钱先生的丰功伟绩吧。如果我猜对了,那杨绛先生就不是杨绛先生了;如果我猜对了,想必我也不是此刻的我了。书的最开端,每一页上都印着杨绛先生一家人的旧照,那是我从未见过的钱钟书和杨绛,一张张温情的全家福上,都是他们年轻时光刻下的痕迹。我们相差的岁月使我对两位前辈的印象就是博学的老人,淡泊的学者,更是我们后人无法超越的经典。

《我们仨》读后感(篇二)

1998年,钱钟书逝世,而他和杨绛唯一的女儿钱瑗已于此前(1997年)先他们而去。在人生的伴侣离去四年后,杨绛在92岁高龄的时候用心记述了他们这个特殊家庭63年的风风雨雨、点点滴滴,结成回忆录《我们仨》。

一个先后痛失爱女和爱人的老人,在其最后的年月中孤单前行,并将这个温馨又历经挫折的家庭用朴实的文字展现在我们面前。

杨绛先生希望能够拥有平静的生活,但是随着钱钟书的出名,这种平静的生活总是被打扰。她感叹: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者通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的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是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三个人平淡而又幸福的生活,最后只剩下作者一个人。杨绛先生感慨:世间万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要有多么丰富的人生经历才能够有这样的领悟呢?语言平淡,但是想念之情溢于言表!

“家”永远是温暖的代名词,把握当下,珍惜眼前,爱自己,爱自己的家人。

《我们仨》读后感(篇三)

第一次读杨绛女士《我们仨》这本书应该是在06年或07年间,那时候还年轻吧,只是为那份真情而感动过。

“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正是这个朴素的家庭让我看到了一家三口不平凡的追求,面对灾难时的平静,面对荣誉时的低调,面对苦难时的淡然,相知相守,相濡以沫。

随着年龄的增长,当我再次打开这本书时,从翻看目录起便开始了感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一个92岁高龄的老人,一个先失爱女后失爱人的女人,我在想,当杨绛女士写下目录的那一刻,承受的是怎样的一种心境?

年轻时我读不懂第二部分,第二次翻阅,因为经历,深深体会到了杨绛女士当时有着怎样的情感,一句“我有没有说明天见呢”道出了她内心翻滚的辛酸,然而,再没有明天了,钱瑗走了,钟书先生走了,就这样“我们仨失散了”。

“我们仨失散了”,我为杨绛女士心痛不已!虽然书中没有多少凄凉的词句,但我读着却倍感凄凉,这也许跟我父母相继过世和多愁善感的性格有关吧。

天上人间,阴阳殊途,却难断挚情。这个老人用文字无声的记录着她对爱人和爱女的思念。

含着泪花掩上书,感慨由然而生,那份无法表达的爱,无人诉说的情,回荡在心里很久很久……

回眸处,灯火阑珊,眺望那相思的彼岸……愿杨绛女士能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他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在另一个世界找到他们曾经温馨的家!

《我们仨》读后感(篇四)

竟然像小学生一样开始写读后感了,零零散散的花了两天的时间,将杨绛的《我们仨》看完了。

以前也听过这本书,看见书名叫我们仨,总能想到些别的,比如大学时候的我们东北仨妞,电视剧中的很多以三姐妹为题材的电视剧。在图书馆看见这本书,就立马借来了,看了才知道,原来讲的是杨绛,钱钟书以及他们的女儿钱瑗他们一家三口的一生的经过。

书分为三部

第一部我们俩老了

这一部就一页纸,作者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和钟书一同散步,钟书不见了,她很焦急的找,就醒来了;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

讲真,看完了第二部仍没懂讲的是什么。杨绛说她做了一个梦,一个“万里长梦”,梦境历历如真,醒来还如在梦中。

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这一部中,钟书和女儿都已经离世,只剩下自己,写三个人一生的事迹;

刚开始的一部分里说:”我活的很充实,也很有意思,因为有我们仨。也可说:我们仨都没有虚度此生,因为是我们仨。“我们仨”其实是最平凡不过的。

说到这里我觉得上边这几句是能总结全文的,但是最能总结全文的还是下面这一段:

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的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杨绛才二十四岁的时候,和钟书结了婚就一起去英国牛津大学求学,开始讲他们在牛津的点滴,吃住的细节,学习读书上的事情;后来去了法国巴黎大学求学;当时我就感慨,那些很厉害的人物,哪个不是年轻的时候去这学习,去那留学的,学成归来,多牛。

后来他们回国后,他们的女儿也一岁多了,当时是1938年,战乱时期,和家人一起生活,辗转于苏州、上海、无锡这些地方,讲述了在战争下他们的生活,后来,他们也有了些成就,但是也赶上了当时的各种运动,三反运动,五四运动,在那个背景下,他们的生活贫苦,日子过的也很艰难,后来又赶上“下乡”;他们在那样的背景下生活,日子过的确实艰难;然后后来文章就侧重的讲钱瑗的事情,他们一家学问都很深,三个人都很厉害;但是一生却也坎坷、艰难。

我现在的读书速度很快,有一些地方完全可以跳着读,这本书严格的算起来一天的时间不到,所以领悟的也不是很深刻,但总的来说,我认为很多厉害的人物都是喜欢读书的,嗜书如命,但是他们的一生也很波折坎坷,经历了很多的磨难,同时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这就是好的坏的并存着。

《我们仨》读后感(篇五)

近年,随着杨绛先生的离世,她作为钱钟书先生背后的女人,也渐渐为人所知,她写的书也成为了大家追捧的对像。这两天粗粗看完了她写的《我们仨》,总体感受就是这个家“温暖有趣”。家庭氛围的营造与女主人密不可分,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杨绛先生的大女人智慧和小女人情怀。她内心住着一个女孩、一个女人、一个男人,非常的丰富有趣。

一是注重生活的仪式感,有着少女心态,让生活变得有趣。这其实源于对生活的一种热爱。书中描绘的大作家钱钟书一家的生活其实也是清贫的,辗转搬家、食不果腹的日子是常有,但他们在吃不饱的情况下仍坚持早上和晚上饭后的“探险”——去走走没走过的`路,捡捡不同的石头;虽然清贫,但他们坚持养猫,和每一只猫都合影。尤其是他们全家参观动物园,杨先生描绘的“河马怕丑、远远地朝游客射尿”等场景,分别就是一个少女灵动的笔态,杨先生的灵魂该是多么的有趣呀!

二是对家人知冷知热,有着母爱情怀,让生活变得温暖。比如,书中描绘钱先生系鞋带左右不分,她就帮他系;女儿和先生分别住在北京城的两大医院,她就拖着八十多岁的身躯送汤汤水水,把一家人团在一起、装在心里,毫无怨言。字里行间都是她对这个家的爱意与柔情。

三是与丈夫共同进步,热爱学习,有着男人的独立与追求,让自身成为孩子的榜样。书中写道她家中有两张书桌,早饭过后两人便一人一张,伏案读书。这等举案齐眉的场景是给女儿最好的爱与学习的熏陶。

四是懂得示弱,注重仪表,让男人有一种存在感,让感情变得甜蜜。比如她怕走夜路,先生就让女儿在他不在的日子里照顾好妈妈;比如她喜欢睡懒觉,每天早饭先生都会做好。其实她很能干,但她一定会在某些方面留一些缺角,让先生补齐,让先生有存在感,这是一种女人的智慧。男人需要通过付出行动让女人满足来获得成就感,女人一定不能太能干,把男人获得成就感的机会剥夺掉。再看她出现的照片,都是收拾得整洁优雅,美丽的外表永远是女人的武器。

另外,她也有着一些普通人的小心机,让我多次会心一笑。比如为了逃过开会这等无聊的事情,她不想做编内员工,只为清闲;比如为了省自己留学的钱,她以陪读的身份进行出国,吃穿用都和先生一起,省了一笔开支,开心得不得了。

大师其实也是普通人,有着人性的优点与弱点。只是她坚持不断向上向善,再加上大于常人的格局,所以才能让她在人生低谷时更坚强,在人生高潮时更冷静;而这一切,都源于她读过的书、经过的事、见过的人,以及自我的反思、沉淀和升华。

《我们仨》读后感(篇六)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女儿钱媛、丈夫钱钟书已逝,只剩105岁的杨绛。她提笔写曾经、写来时的路,同时,也在寻觅归途。

杨绛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她和钱钟书在相遇前,都未恋过他者。初遇,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一见如故,侃侃而谈。

钱钟书急切地澄清:“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杨绛也趁机说明:“坊间传闻追求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钱钟书后来说“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他们婚后一起留学英、法两国。杨绛笔下的钱钟书有缺点有优点,但她一并接纳,他的优点到她那儿变得很可爱。比如,杨绛产女坐月子期间,钱钟书弄坏门锁等,不会修很着急,杨绛却没有想过这种事情应该男子去做,而是说:“我会修。”杨绛是位有大智慧的女子,她爱一个人就全心全意去爱,没有任何计较。

书中,她提到自己与钱钟书有过争执,两人觉得争执也争不出什么来,就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己议,不必求同。“遇事两人一商量,就决定了,也不是全依他,也不是全依我。我们没有争吵的必要。”这个很有意思,因为在男女关系中,不少人认为,要有一方妥协才会有“和谐”。但杨绛与钱钟书,他们认为彼此是平等的,无论是精神上、性别上还是物质上。

这种平等观念,在他们家,不仅体现在夫妻关系上,还体现在父女、母女关系上。《我们仨》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得出,对待女儿钱媛,杨绛和钱钟书从未把自己放在父母这一高位上,他们仨亦师、亦友、亦亲人。钱媛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杨绛说:“钟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虽然近在咫尺,我们如有问题,问一声就能解决,可是我们决不打扰他,我们都勤查字典,到无法自己解决才发问。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而钱钟书出门前会嘱咐女儿照顾妈妈,而不是妈妈照顾女儿。

如今,没有丈夫和女儿的家,杨绛说:“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一百岁感言》里,杨绛说过:“我今年一百岁,已经走到了人生的边缘,我无法确知自己还能走多远,寿命是不由自主的,但我很清楚我快‘回家’了。”是的,杨绛在等,等他们仨重聚的那一天。

[实用]摆渡人读后感通用版5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实用]摆渡人读后感通用版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摆渡人读后感(篇一)

有很多人向我推荐过《摆渡人》这本书,因为好奇,就买来看了看,谁知,本书实在太吸引人了,让人放不下它,想要一口气读完。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迪伦的女孩,在去找亲生父亲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她从火车残骸逃出时,世界变成了一片荒原,只有她孤身一人。在这里,她遇到了一个神秘男孩——崔斯坦。在摆渡人崔斯坦的引领下,他们穿过重重困难后,迪伦走出了荒原,重获新生。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迪伦渐渐喜欢上了崔斯坦,在她安全后,又冒着生命危险,二次进入了荒原,寻找崔斯坦,并带他来到了迪伦的世界,开始了新的生活。

故事情节惊险刺激,引入入胜,把读者的心抓地紧紧的,也让我们知道了爱情与信念的强大力量。

看完后,我开始深思,为什么要用“摆渡人”来做题目?崔斯坦作为迪伦的摆渡人,把她领过荒原。崔斯坦更是迪伦心灵上的摆渡人,把她带向成熟,使她更加勇敢、坚强。迪伦更是崔斯坦感情上的摆渡人,用她的真心,使他从冷漠与置之不理,变为了一个开朗的人。他们两人相互成长,相互成就。

在书的背面,有一个问题:“当我们面对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迪伦选择了爱,为了崔斯坦,她甚至可以用生命去赌。崔斯坦也用生命去赌,去现实世界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洗涤,让我们懂得了真心与爱,这是一本令人深思的好书!

摆渡人读后感(篇二)

居然是硬着头皮读完的书,感觉还是有点营销过度,最后的内容,有点味同嚼蜡。

(以下内容有剧透,强迫症慎点)一开始,女主乘火车去见生父,中途在隧道发生车祸,灵魂脱离肉体来到了一片荒原,遇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这个设定,倒是新奇。两个人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要在安全屋之间穿行,期间如果走得慢了,晚上还有恶魔来吃灵魂。两人就在路上、安全屋中,暗生情愫。摆渡人的设定是变成灵魂最容易接受的样子,女主对男主的喜欢,顺理成章。男主作为一个灵魂摆渡人,居然也对女主产生了好感,这与摆渡人的设定不符,在这里,作者借男主的口说女主的灵魂是纯洁的,女主还会设身处地为男主着想,这是以前的灵魂所没有过的,OK,勉强能接受。到了摆渡的目的地,男主的责任和感情,天人交战,他欺骗了女主,好一个因为爱,然后去摆渡下一个灵魂。女主到了那边,感觉几章的内容写了几个龙套,然后不顾一切重返荒原,要去找男主。

两人的再次重逢,就牺牲了一个无辜的灵魂。之后为了“赎罪”,作者安排了一个剧情,女主贸然跑出安全屋,用自己来吸引恶魔,来救她看不见的其他灵魂。这样子,有什么意义?

还有,不知是原文还是译者的原因,行文略单调,快走永远是“大步流星”,形容第二天早上的壁炉永远是“木炭上飘着的青烟”等。

鉴于此,给了我微信读书的第一个三星。

或许是最近的心情影响了看法吧,如果以后有不同观点,再补充。以上。

摆渡人读后感【篇三】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不得不佩服文中的迪伦被恐惧和孤独包围时还能穿越荒原让灵魂与肉体重逢。然而这一切如果没有崔斯坦,我相信就不会拥有奇迹。是崔斯坦的坚持,鼓励,不放弃造就了迪伦的重生。刚读完这本书感叹于他们俩爱情的伟大,可是工作后我再读这本书,深深的对摆渡人这个角色有了更深的理解。

摆渡人引领着无数个灵魂,为每个灵魂不断变换自己的容貌,带着他们长途跋涉穿过荒原,保护每个灵魂让他们安然无恙,然后看着他们消失穿越过去,完成他的使命。而身为教师的我们即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摆渡人,我们迎接着新生,用知识丰富他们对世界的认识,用耐心和鼓励他们坚持向前,直至学段结束,我们将转身迎接下一批学生。尽管我们对学生不依不舍,也只能挥手道声珍重,如此强烈的情感产生是因为在这趟旅程中我们也被学生摆渡着,他们的可爱,单纯,感恩环绕着我们身边,久久不能散去,致使我们对自己的职业感到自豪。

愿你的生命中出现尽可能多的摆渡人,勇敢的摆渡人会带着你战胜恶魔,别人可以是你的摆渡人,你更可以是自己的摆渡人。作者:夏雨薇

摆渡人读后感(篇四)

马丁说:“每一个强大的人,都曾咬着牙度过一段没人帮忙、没人支持、没人嘘寒问暖的日子。过去了,这就是你的成人礼,过不去求饶了,这就是你的无底洞。”

在人生的河流里,如果你不想随波逐流,那就拼命逆流而上;如果你想要抵达梦想的彼岸,那就勇敢地渡过河流。

当你指望别人的时候,你就输了;当你学会了靠自己,你就赢了。这个世上,成为弱者很容易,只要你躺着不动,你就越有弱小了;成为强者很难,甚至你努力了很多年,也无济于事。不管怎样,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人生目标,走完了是路,走不完就是坎。

真正的摆渡人,是强大的自己。你不强大,软弱给谁看?

摆渡人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个写给世俗的童话。

在单亲环境下长大的迪伦怀着激动与期待的心情坐上了与父亲初次见面的列车,却不幸遭遇意外,成了过隧道时唯一的牺牲者。灵魂出窍之后她穿越了隧道,遇见了崔斯坦—保护她穿越地狱荒原的摆渡人。一路上他们面对困难和危险,迪伦一次次从蜂拥的凶残恶魔口中虎口脱险,渐渐地对崔斯坦形成了依赖,一对欢喜冤家相互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感。

故事讲到这里,大都会进入爱情小说的白热化阶段,诸如男女主角互诉衷肠、共浴爱河,或者是第三者出现让他们的感情险些出现裂痕之后患难真情更加珍惜彼此,大多数少男少女间的青春故事都是这样的,不是么?可是克莱尔想要塑造的并不是一个简单枯燥的故事,毕竟这不是千篇一律的偶像剧,他们体会的甚至不是人间情愫的心路历程,因为他们面临的考验是灵魂层面的抉择:对迪伦,是与同甘共苦的挚爱冲破“摆渡”的束缚,冒着魂飞魄散的风险寻求相伴一生的天伦之乐,还是渐渐遗忘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恋,把短暂的美好尘封在回忆里,像老妇拉克尔一样安逸地生活在天堂里无止境地等待—即便是一个近在咫尺却永远无法再触及的摆渡人—然后她终于做出了决定,勇敢地打开了回到地狱荒原的大门,在那个危险地带寻找着消失的爱人。

然而当他们终于重聚时,崔斯坦却不得不直面命运的选择题,是迫使所爱可能遭遇被恶魔撕碎的危险大胆挑战自己本无权选择的使命,去做一个有血有肉敢爱敢恨的人,然后摆渡爱河、共赴希望的彼岸,还是放她去拥有本来的幸福,在天堂等待亲人们有朝一日来团圆,然后继续自己灵魂摆渡的周而复始,成全所爱的她、不再奢求自己“不配拥有”的温暖—只当一切是一场虚无缥缈的美梦,迪伦只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灵魂,一个过往的渡客。可是当迪伦凭着“爱”的力量、信念坚定的独自攻破了恶魔的防线几乎回到了原点,有情人翻越重重艰难再次相见于安全屋,崔斯坦再也无法逃避自己的心了,他知道迪伦对自己的感情是同样炙热而真实的,发现自己有了受伤和感受疼痛的能力,而且不会在下一个渡客面前改变形象和名字,他成为了真正的崔斯坦,因为他学会了爱,心里有了迪伦。

童话总是过程玛丽苏而结局美满的,所以我也只能表示无力吐槽。但于《摆渡人》,我心甘情愿接受这一课关于爱的教育。的确,崔斯坦的形象和荒原的环境都取决于迪伦的臆想,取决于她意识里的喜爱和恐惧,但是是否继续呵护这颗为爱萌芽的种子取决于崔斯坦。就像我看过的一句很动人的话“我欲渡你成仙,却被你渡成了人”。现实地讲,这样无关功利世俗的爱情恐怕只能在虚拟世界里才能圆满,我们本就不该奢求太多,或许我们固执地等来了那个能渡我们的人,可他不能陪我们走到最后回到我们原来的人生;如果倾尽一生去追随那个有生之年无缘亲临的乌托邦,恐怕只能孤独终老。

[读后感必备]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实用版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感必备]至味在人间读后感实用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中国美食举不胜举。有些人喜欢山珍海味,有些人却喜欢传统民间美食,而我对家乡的烤红薯情有独钟。

烤红薯是我老家河南冬季特有的一种食物,走在街上都能听到:烤红薯,烤红薯,卖烤红薯喽。记得我五岁那年,晚上快要吃饭了,我突然想吃烤红薯。可是妈妈却说:快吃饭了,不能吃烤红薯,想吃的话明天给你买。当时我就不依不饶的非要吃,最疼我的爷爷穿上衣服下楼给我去买烤红薯。过了好久,爷爷喘着气提着热腾腾的烤红薯回来了,给我说:乖孙子赶快吃,还热乎乎呢。我看到烤红薯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接过烤红薯,我看到爷爷头上渗着细细的汗珠,就问:爷爷,外面天那么冷,你怎么满头大汗呀?爷爷说:楼下那家烤红薯卖完了,我跑到另外一条街买到的,然后小跑回来,为了让你能吃到热的烤红薯。那时我感动地抱住爷爷亲了一口,吃着热腾腾的烤红薯,心想:这个味道我永远不会忘记。

爷爷在老家给我买过烤红薯,妈妈却是在杭州给我买烤红薯。记得前年我生病住院,嘴巴没味道,什么饭菜都不想吃,妈妈看到医院门口有卖我最爱吃的烤红薯,就买回来,告诉我说:猜猜我给你买了什么好吃的?这种香味我觉得非常熟悉,可是又想不出来。妈妈给我一看,啊!原来是我最爱吃的烤红薯,太难得了。因为在杭州很难吃到烤红薯。妈妈这次买的烤红薯外皮已经被烤得焦黄,像穿了一件皮大衣一样,拨开外皮,红红的红薯瓤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仿佛空气都是甜的了。咬上一口,那糯糯的番薯入口即化,那甜甜的味道在我的嘴里弥漫开来,真好吃啊!转眼间,一个大大的烤红薯被我狼吞虎咽吃完了。看着只剩下外皮的烤红薯,我舔了舔嘴巴上残留的甜味,笑着说:和爷爷给我买的烤红薯一个味道,是我最爱的味道。

我喜欢吃烤红薯,不仅因为烤红薯的美味和营养,还有烤红薯中蕴含着家人对我的爱。要问我至味在哪里,我要说:至味在人间,至味在我身边,我每天都能感受到。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二)

我的家乡,是江南十大名镇之首的塘栖镇。老底子的小镇上,大大小小的鱼塘星罗棋布,我的爷爷辈们几乎都有养鱼、捕鱼的绝招。

我的爷爷养了一辈子鱼,也吃了一辈子鱼。一道本地土菜红烧醋鱼,可是他的绝活,更是我童年记忆里那一抹鲜香

思绪将我拉回儿时的鱼塘边,只见绿色的大网横贯鱼塘,粗粗的大管子咕噜咕噜地抽着水,爷爷和老伙计们嘿呦~嘿呦~地使劲拉着网。河水见底了,塘中触网的鱼儿,有的纷纷飞出水面,一道道银光上上下下跳跃,有的在泥水里里不停地蹦跶,好不欢腾。刹时间,平静的水面热闹非凡,简直像一场盛大的狂欢会。

爷爷,我晚上想吃红烧醋鱼。我站在塘边冲正在赶鱼的爷爷大喊。没问题!爷爷边奋力拉着渔网,边指着网里说,网里有个大家伙,晚上就吃它,哈哈。喧闹的水面上萦绕着爷爷和他的老伙计们爽朗的笑声。

夕阳西下,湖面被染成了喜庆的红色,一缕缕炊烟袅袅升起,吹响了收网的集结号。兄弟们,收网啦,等明天干塘了再弄吧。爷爷一边从小船上跳到岸上,一边挥手招呼大伙:快,伙计们,洗洗上家里吃渔饭喽!说完,他拎起网里那条将近10斤的包头鱼王就往家走。老伙计们有条不紊地扎好绳结,理好渔网,陆续走上岸来。我也一蹦一跳跟在他们后面,期待着晚上的大餐。

一回到家,奶奶早已张罗好一桌丰盛的虾兵蟹将鱼司令。香味扑鼻而来,馋得我口水直流三千尺。奶奶烫好黄酒,招呼大家落座。爷爷磨刀霍霍,拎着那条大鱼,奔向厨房。

昔日塘中鱼王即将成为盘中美味。厨房里的爷爷和鱼王做着最后较量。大土灶的柴火烧得旺旺的,大铁锅里的菜油冒起缕缕青烟。爷爷挽起袖子,将满满一大篮鱼块倒入油锅。眨眼间,油锅的平静已被不屈的鱼王所撕裂,滋滋滋声不绝于耳。油烟四起,厨房笼罩在一片烟雾中,呛得我直掉眼泪。浓烟中,爷爷不时翻动鱼块,从容地加入各种调料。大土灶里的烈火熊熊燃烧着,灶台上热气腾腾。爷爷黝黑而又布满皱纹的脸,在热气升腾中闪着亮光。

不一会儿,随着一股悠长的鲜香飘来,爷爷用那双粗糙的大手,捧着一大盆刚出锅的红烧醋鱼,迈着方步走了出来。那一大脸盆鱼,与其说是菜,倒不如说它是一幅绚丽的水墨画:色泽鲜亮,红棕色的鱼块大小均匀,上面点缀着红宝石似的辣椒和翠玉般的葱花,再配上被我称为红烧醋鱼之魂的浓汤,那鲜美的味道一下子钻进了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

爷爷稳稳地将这盆大鱼块放在了桌子中间,照例先帮我挑了一大碗鱼肉,再给他的老伙计们倒上了酒。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鱼肉就往嘴里送,香喷喷的鲜美之气漫延迂回,萦绕鼻端,令人垂涎欲滴。闻其香,心旷神怡;尝其肉,回味无穷,怎一个香字了得!此鱼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啊。随着红烧醋鱼的热气升腾,一桌老伙计红光满面,酒暖、心暖!

这令人回味无穷的红烧醋鱼,鲜亮中包含着爷爷对我的爱,浓稠中包含着爷爷和他的好朋友之间坚不可摧的友情,鱼香中包含着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亲情。每每想起,都是那么美好且温暖,香了记忆,暖了人生!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三)

五月榴花妖艳烘,绿杨带雨垂垂重,五色新丝缠角粽。在大诗人欧阳修笔下,那一抹绿色的身影穿越悠悠千年,裹着清香,带着虔诚而来。

粽子,演变千年,如今多了许多口味,有肉粽、豆沙粽、红豆粽、蜜枣粽等等。但是,我依然觉得,这些都比不上奶奶亲手做的南瓜粽,那是我记忆里最香甜的味道

说到南瓜粽,那可不是轻易能吃到的美食。每年春天,我、妈妈、奶奶会一起去山上的毛竹林里采摘即将脱落下来的笋壳做粽叶。每次上山时,奶奶会指着山上颜色深浅不一的毛竹对我说:阿哲,你看,这棵是前年长出来的;那棵是去年长出来的;那些是前几年长成的奶奶每年都会给新竹做上记号。就好似这些毛竹也是奶奶爱护的孩子一样。采摘笋壳时,奶奶会教我只采摘即将脱落的笋壳,不要去剥还长在新竹上的笋壳,那样会让新竹受伤,影响生长。

采摘完,回到家,奶奶分拣笋壳,开裂严重的不要,太小的不要,合适的让妈妈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放在小筐里沥干水分。我则把沥干的笋壳摊放到阳台上,等阳光把它们晒干。晒干的笋壳颜色会从浅棕变成深棕,两边卷起,像一个个小卷儿。

做粽子馅的南瓜也很特别。不是超市里常见的绿色扁圆南瓜,必须是那种长圆老南瓜。春天,奶奶都会在院子里种几株这种南瓜,一直留到南瓜自然成熟成红色的老南瓜。秋天,奶奶会叫我一起去摘南瓜,红红的老南瓜掩在即将枯萎的南瓜藤里,摘下来放在篮子里,沉甸甸的。奶奶会把收下来的老南瓜洗净去皮去籽,耐心的切成片,再切成细细的丝。然后趁着有太阳的日子,均匀地翻晒上三天左右。等南瓜丝散发出特有的清甜香味后,就可以收起来放好。

每当我想吃的时候,奶奶就会给我裹那香喷喷的南瓜粽。先把圆糯米洗净沥干,裹的时候笋壳卷成甜筒状,在里面装一半的圆糯米,放一团南瓜丝,再用圆糯米盖住南瓜丝,折好笋壳,扎上干净的稻杆,一只美味的南瓜粽就诞生了。把粽子放进锅里,加满水,用柴火烧开,闷上一晚上就可以吃了。

笋壳裹的粽子会散发出一股特有的香甜味,剥开笋壳,粽子表层的糯米会变成红糖一样的焦糖色,一口咬下去软软的,甜甜的,糯糯的,咬到南瓜丝则更甜而又有韧性。这就是奶奶的南瓜粽,那里充满香甜,是爱的味道。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四)

今天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听说小区里搞了活动冰皮月饼DIY!一听到这个消息,我便耐不住性子,迫不及待地拉着爸爸妈妈去参加。

烈日炎炎,却丝毫挡不住我做月饼的热情。一路紧走快赶,马上到了做月饼的地方。这时,一位友善的姐姐走来,笑脸盈盈地问我:同学,你是来做月饼的吧?我听了忙点点头。她笑着说:别急,现在我们每人发两个塑料透明手套,我就是你们的做月饼的老师。接下去你们要听我怎样做月饼。她见我和其他几个小朋友一脸疑惑,又笑着说:做月饼很简单的。月饼原料我们已经做好了,你们只要把馅放进去,压出图案就可以了。接下来,你们只要按我说的去做就可以完成冰皮月饼了。

我学着姐姐的样子开始取面团,开始拿了一个小一点面团,问:姐姐,这么大够了吗?姐姐看了看,就从粉色面团里揪下一小团,把它递给我,说:不行,再加这么多。加完后揉成团,压得稍稍扁后,把馅加进去,再揉团。听清楚了吗?我点点头,按她说的去做,把面团揉圆。然后加了豆沙馅,再揉圆。可面团偏偏揉不圆了,留下一两条裂缝,仿佛是豆沙馅弟弟在小屋子里待久了,想透透气,把门窗给打开了。我瞪着躲在屋里偷笑的豆沙弟弟没办法,只好把面团不停地揉啊揉,也许是我用的力大了些,豆沙弟弟只好投降,关上了门窗,反正我的面团终于揉圆了。

接下来,我在面团上撒了些面粉,选了个美丽花形的图案放入模具当中,再把面团压入模具当中,接着轻轻地推,冰皮月饼便准确无误地掉入托盘中了。我拿起盖子,小心翼翼地盖上,我的第一个冰皮月饼完工!

之后,我又做了七个月饼,有粉色、绿色,还有彩色,有花形、寿纹,还有中间带字的。只能做八个了,我拿着八个月饼满载而归。

皓月当空,繁星闪耀。晚上,在自家院中,我们全家搬来了凳子,围坐在一起。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在桌旁喝茶,聊天。这时,妈妈把月饼端上来了,咦?这不是我做的月饼吗?来,我们一起来尝尝宇哲做的冰皮月饼。妈妈笑着,月饼就端上上桌了。我先来尝。我抓起一个寿纹的月饼,便一口咬下去,真好吃,今年的月饼真是不一般啊!哈哈,我们宇哲还是美食家啊。爸爸冲我笑着,我更加得意了:那当然,这可是我亲手做的月饼。爷爷奶奶也逗乐了,拿起月饼尝起来,不住地夸赞:比店里买的好吃。哈哈,院子里又一阵笑声。我们一起吃着、聊着,时间也在不经意间悄然溜走。

今年的中秋,过得别有一番味道,那是和家人一起赏月,品尝月饼的味道,那也是记忆中最难忘的味道。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五)

我很小的时候,就是一个小馋猫,总是缠着大人买这买那的,棒棒糖、炸薯条、冰激凌一听到吃,我的口水禁不住会流出来,但令我最喜爱的还是那外婆亲手做的龙须糖。

听外婆说龙须糖的名字的由来还有这么一个故事:传说正德皇帝到民间去游玩,发现民间竟有此糖,当时民间命名它为银丝糖,正德皇帝对此物正有好感,于是把这糖带回皇宫,命名为龙须糖及后再传入民间,亦叫龙须糖。

听着故事,我对着龙须糖也充满了兴趣,于是忍不住一口尝下去,哇那入口口感的细腻,越嚼越有劲道,甜甜的味道,流入你的胃里,仿佛流入了身体的每个角落,顿时心情也变得美美哒。

龙须糖也承载了外婆对我满满的爱。记得那是一个炎炎夏日的午后,我的嘴巴又馋了,于是就嘟嘟囔囔地对外婆说:外婆,你给我做龙须糖好不好?你做的龙须糖最好吃了。外婆眯缝着双眼,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好好好,外婆这就给你做。说完,她就去忙活了。

这龙须糖当然是得要麦芽了,她就去田里采了一大把的麦芽,绿绿的,甚是好看。我跟在她身后,想看看麦芽糖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之后我看到外婆又拿来了米饭,做龙须糖还要米饭?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样特别好奇。之后的做法更令我目瞪口呆:她把麦芽切碎和剩饭搅在一起,用漏斗把麦芽和剩饭过滤出来。只留下那灰灰的水。我歪着脑袋,忍不住问她:我们不是要做麦芽糖吗?但是怎么做成一锅水啊?外婆又笑了,冲着我一脸神秘:你待会就知道了。

只见她拿上来了一口锅,我心想:难道这要把这个水给煮了?那不就煮干了?但接下去的一幕可让我真长了见识,只见那锅灰水随着高温的变化,变得越来越浓稠,像什么呢?可不就是麦芽糖啊,真是太神奇了!

熬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外婆就打开了她祖传的黄豆粉,让麦芽糖充分沾上黄豆粉。可你想想看,刚出锅的麦芽糖有多么烫,她要用手去抓,见状我着急地说:外婆还是带双手套吧!但她不以为然,又笑了:带了手套就没那个味儿了,做不好龙须糖。看着外婆被烫红的手,我的眼眶不禁湿润了,可外婆却满脸笑容,好像一点事都没有。

看着麦芽糖,一点一点地做好,就知道麦芽糖该变成龙须糖了,这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龙须糖标准是必须要拉到跟人头发丝一样的细。外婆从下午三点拉到了下午四点,就这样重复着左边一下,右边一下,我在旁边看着都不耐烦了。当时想到外婆拉了这么久,手该有多酸啊。我想帮忙,可她却不让:你小孩子家不要捣乱,等下有的吃就好了。说完,她又陷入了忙碌中。终于,龙须糖变得超级细,就像人的头发丝一样细,甚至比人的头发丝更细。一口下去超好吃,那味道真是回味无穷。

现在,外婆年岁已高,不能做龙须糖了,但她还是托人送我吃,她逢人就说:我们菲菲最喜欢吃龙须糖了。每次收到龙须糖,我也像小时候馋嘴的样子,迫不及待一口咬下去,甜甜的味道,一直萦绕在心间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篇六)

冻笔新诗懒写,寒炉美酒时温。醉看墨花月白,恍疑雪满前村。时光荏苒,立冬悄然而至,冬天在岁月的轮转中已经来临,每当这一天到来,一股淡淡的米香随风弥漫,原来是鸬鸟人开始制作Q软的年糕啦!

外婆家在鸬鸟,打年糕便成了我童年记忆中永不磨灭的美好。

立冬前一晚,外婆先把糯米粉和梗米放在盆子里浸泡一夜,第二天的一早,将米从水中捞出来,放在桶中,提到磨房,吆喝上舅舅,一个人推动磨子,另一个人向磨中投米,倘若爱吃九分米,得先自己称好后方可磨,磨好后的米粉也装在一个桶中,一并送到打年糕的地方,那有机器打的年糕,还有手工打的年糕。

我喜欢打年糕的地方,更偏爱手工打出来的年糕。慢慢靠近年糕坊,就闻到了那股淡淡的米香味,香味越近越浓,步入年糕坊的大门,迎面扑来了一股浓浓的香味,一眼望去,竹编上的年糕,望不到边。

再往里走走,便看到了一台不算大的机器。那机器有别于冰冻的全自动加工机器,据当地人说那台机器是老板自己研发制造的,用的是木头滚轴,制作出来的年糕,不仅均匀美观,还保留着老底子的味道。他们说时,脸上那自豪不言而喻。起初,小小的我并不怎么相信,外婆拉着我的手说:是不是?尝一口便知道了。于是我用稚嫩的小手半信半疑地取下一小块年糕,一咬,一尝,味蕾惊艳啊!瞬间我的口中充满了米香味,咀嚼一下Q软弹牙,美味极了!虽然不是手工打的年糕,但是口感并无差别,依旧细腻香滑,韧劲十足,细细嚼来,每一口都是以前的味道。

这年糕我都无法形容它的味道了,那口感那味道就是妈妈口中那正宗的老底子的味道。

打年糕,年年高。年糕寓意吉祥,因此无论是幼儿上学,少年考学,青年中状元,年糕便成了当地人寄托美好心愿的重要依托,也是年货的世界里是最重要的角色。

如今因手工打年糕费时费力,大多数年糕的制作已被机器所代替,只有外婆家的年糕让我流连忘返,记忆犹新!

范例模板:三国演义读后感实用版


四大名著是中国乃至全人类共同拥有的宝贵文化遗产,四大名著电视剧看得人热血沸腾,阅读书籍也有另一种风味,读名著有时候虽然枯燥了些,但只要发现了其中的乐趣,就会体会不一样的快乐。就算没有完全明白名著的内容,哪怕有一丝感悟也是有所值的。那么,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范例模板:三国演义读后感实用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一)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阅读了许多的书籍,其中就有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典人物。例如: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关羽。

关羽从桃园三结义后就一直跟随刘备,忠心不二,深受刘备信任。后来战败被生擒,不得不投降曹操。而曹操十分赏识关羽,不仅好生相待,还封关羽为偏将军。后来袁绍派大将颜良与淳于琼、郭图等攻白马,曹操率军救援,并让张辽和关羽做为前锋。关羽勇猛杀敌,还斩杀了颜良。战后,关羽被封为汉寿亭侯,赐予“赤兔马”,但还是想要离去。曹操知道关羽会离去,反而重加赏赐,想要留住他,关羽却留书告辞,回到刘备身边。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所以一路之上遭到了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五关,斩六将。我认为他的忠心十分感动我,我们也应该学习他的精神。

通过这本书,我还学到了许多。我们应该像书中的英雄人物一样坚忍不拔,不怕困难,勇敢无畏,不自私自利、宽容大度······去学习他们的精神。这样我们读书才有价值,、有意义,如果只是随便看看,打发时间,那就无用了。而且书中情节刻画与描写十分生动,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

希望大家都可以阅读《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二)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画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

《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三)

读了这本名著《三国演义》,我认识了许多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人物:有仗义的刘备,有奸诈的曹操,有热血沸腾的关羽,有机智勇敢的诸葛亮,还有鲁莽暴躁的张飞……其中,我最崇拜的就是那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了。

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是《三国演义》中非常重要并不可缺少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他治理国家的才能与谦虚谨慎,忧国爱民的品质给我这些晚辈们树立了伟大的形象。

我要向诸葛亮学习,他为匡扶蜀汉政权,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愿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以身许国,宁死不屈。他认定了刘备,就对刘备忠心耿耿,从此再也没有投靠他人,这让我更加敬佩他。

读完《三国演义》,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做一个不背信弃义、不为了一点点利益而去谋害他人的人。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四)

“滚滚长江东逝去,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每当听到这豪壮的歌声,把我的思想又带入了《三国演义》。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第二次翻开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的人物让我再一次被深深吸引。

忠肝义胆神勇过人

“义”的化身非数关羽莫属。关羽,字长生,后改为云长,河东解良人,身长九尺,髯长三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因为杀了倚势凌人的势豪,而逃难江湖。后于于刘备、张飞相识,在桃园义结金兰,俗称“桃园三结义”。在三兄弟排行老二,素有“武圣”之美誉。不看关公其神威,单单那气概就令人深深折服。当年他为保护嫂嫂安全,报曹操不杀嫂嫂之情寄予曹操帐下,助他斩颜良诛文丑。但后来他得知刘备还活着,立即把金银珠宝还给曹操,历尽艰辛,与刘备会合。昔日,他为了报答曹操当日不杀之恩,在华容道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曹操,其忠义可见,其勇无人能比。

人心之向汉室宗传

最深沉贯彻孔子的思想一仁的人肯定是刘备了。刘备,字玄德,汉室宗亲,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后过膝,面如冠玉,性格温和,仁政爱民,他“上报国家,下安黎庶。”可以说他一生为义而生,又为义而死。刘备兵败,携百姓逃难,途中号泣声震天,刘备看见此景象,曾想投江而死,如果没人阻拦,那一定会投江,也曾经因为这事,在刘表墓前哭诉,祈求让百姓平安渡江。可见其爱民之心。

神机妙算忠心耿耿

东汉末年,战火硝烟各处弥漫,刘备势弱,而有一人辅助齐备建之蜀国。他足智多谋、英谋善辩、诚恳谨慎、执法严明,此人为谁?诸葛亮也。诸葛亮,字孔明,绝世奇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号“卧龙先生。”孔明用计如神,大摆空城计,以向几千军马,退曹操八十万大军,又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等等,无不体现出他的足智多谋?

英勇善战的张飞、智勇双全的赵云、文武双全的周瑜、阴险奸诈的曹操……每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让人难忘。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都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性格深泽着不同的人生,我们要学习刘备忧国忧民的思想,关羽的忠肝义胆、诸葛亮的足智多谋……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深有感触。

这是三国时期,有一个人叫刘备字玄德,以卖鞋为生。他遇见了张飞、关羽,大家一见如故,相识恨晚,于是他们在张飞家的桃园结拜为兄弟。刘备大哥,关羽比张飞大一点,做二哥,张飞做三弟。然后他们收兵买马,创建了蜀国,故事发生了。

三国也有一些故事:如空城计、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我在这里向大家介绍草船借箭。话说刘备把诸葛亮调到东吴孙权的,周瑜看不起诸葛亮,他想一计。对诸葛亮说:“你要在三天之内凑齐十万支箭,不然按军法处治。”前两天他就喝酒,他准备二十只船,每只船十个稻草人。他预测第三天会起大雾。鲁肃担心诸葛亮会被杀掉,但诸葛亮不动于衷。第三天果然起了大雾。诸葛亮的船往曹操阵营开去,曹操命令放箭,等船的两边的稻草人满了,就回去。这次诸葛亮凭借渊博的知识和过人的智慧,轻而易举地借得了有十万余只箭。

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很厉害,真是令我很佩服他。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六)

许久之前读过《三国演义》这本书,直到现在,每当想起三国中的荡气回肠,热血激情,总令人内心有说出的感慨。

从开始的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到最后的天下归晋。演绎出了一幕幕血与泪的故事。

其中,我最为敬佩的人是曹操,但是书中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的人,虽然如此但他个方面的才能依旧是那么显著,他在乱事之中统一了北方,击败了少数民族,同时魏也是三国中最为强大的。曹操是三国的君主中最有才华的,他善于招揽人才,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

刘备能够成为一方霸主靠的是仁义的名声,与当时依旧对汉室忠诚的人才。孙权他却只能够守基业,并不能够像他哥哥孙策一样,有能力去打江山。

三国里面包含了各种人与生俱来的性格:正直、骄傲、奸诈等等,包含了善与恶。关羽是那正义的化身,他勇猛机智,敢于和任何恶势力斗争,是令曹操感到畏惧的她。

诸葛亮在书中看来似乎是智慧的化身,他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名流千古。阿斗是蜀国的后主,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可以说是一个烂泥敷不上墙的人,但是即使是在这样的君主之下,诸葛亮仍用自己的生命报答刘备的情意。

一本三国夹杂了千种味道,令人回味无穷。同时也体现出了各种情怀。

实用!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万能版90字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一】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二】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三)

我读完了《草房子》讲了主人公桑桑上小学的故事。

桑桑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他把家里的衣柜做成了鸽笼,把蚊帐做成了渔网……经常挨打。

桑桑也很爱帮助人:给将一轮和白雀送信,给细马放羊,给杜小康开小摊的钱……

最后,桑桑得了一种能死人的病,经过求医治疗,好了过来。过程中桑桑经常不想治了。都是温幼菊鼓励他。

我懂了坚强、坚持。还好多好玩的.,我真喜欢这本书。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范文参考:查理九世读后感实用版6篇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迷上了一套书,书的名字是《查理九世》,这套书的内容以解开各种各样的谜题为主,每本书都会讲述一个可怕的故事,书里面有一条非常聪明的狗狗,它的名字叫做查理九世,每个故事都是围绕着这条狗狗的主人和主人的朋友展开的。每本书都讲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这些事情让查理九世的主人和他的朋友们非常困惑,于是大家就会一起去尝试着解开谜题,在解开谜题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是他们总是会坚持自己的信念,努力找出问题的关键,而这时聪明的狗狗查理九世就会想办法把答案告诉他们。

我刚开始读这套书的时候,觉得这样的故事情节很吓人,但是大家团结在一起,想尽办法克服困难、找出答案,最后圆满完成任务,又让我觉得非常激动。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读完了四本书,我非常喜欢树立的狗狗 —— 查理九世,以及它的主人墨多多,他们两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 充满了好奇心,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能遇到怪事情的原因,书里有很多有趣的谜题,我经常和爸爸妈妈一起研究答案,当我找出答案时我就很有成就感。

听说这套书已经出版了21本,我决心再暑假里把这套书全部读一遍。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二)

金秋十月,我们又迎来了第五届读书节。每天课余时间,同学们都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这不,我们班同学疯狂地看起了《查理九世》,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这本书的作者是雷欧幻像,这是一本非常惊险,让人感动的一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小了,它是个大英雄,在危难时机冒着生命危险救出来小伙伴们,而自己至死也要保护它的恐龙王国。

书中讲到DODO冒险队来到了一座人造恐龙岛与科学家们展开了搏斗。!而与恐龙对抗的科学家们是多么的让人憎恨呀!为了自己的事业,把那些无辜的恐龙们当做试验品,直到死亡,还让恐龙们尊他们为神。恐龙苏格拉底,让恐龙把小伙伴们送往安全的地方,而自己却留在恐龙王国,与恐龙们共存亡。好人有好报,这件事被警察知道了,捕抓那些科学家们。但那些可爱的小恐龙们却灭绝了。

苏格拉底的机智勇敢,让我感动的流泪,我要向苏格拉底一样勇敢,坚强。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保护动物。记得有一次一只可爱的小鸟被几个小男孩打伤了。我勇敢得站了出来大声地对他们叫道:“你们懂爱吗?为什么要欺负一只小鸟呢?小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也是一条生命。如果有人把你们也欺负成这样,你们又是什么感受?你们的妈妈是什么感受呢?你们就能明白现在小鸟了。”说完我转身抱起小鸟,可是小鸟死了,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为什么要相互伤害呢?只要人世间有点爱,不是更好吗?······

同学们,让我们和动物朋友们和睦相处吧,让地球上再也看不到血腥。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之幽灵列车。

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查理九世是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但是等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查理九世其实是一只小狗的名字,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很奇妙。

书中主要有七个人物分别是大西洋船王亚瑟、墨多多、虎鲨、扶幽、尧婷婷、查理九世、唐晓翼。而且墨多多只是他的小名,他的真名叫墨小侠。我刚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里面有DODO冒险队除了唐晓翼和亚瑟,其他人都是DODO冒险队的。

一开始冒险队的虎鲨和墨多多去了大西洋船亚瑟的私人庄园楼顶上去探险。竟然发现了一只粘土怪更奇怪的是,它给多多留下了一个金指环,竟然是一封原始密码信?大家充满了好奇,唐晓翼带的小伙伴们前往信中提到的64区森林,传说传说在64区森林里藏着恶魔的宝藏卖票的婆婆告诉她,通往64区的列车可能会在三条隧道里,也可能在四条隧道里,如果通过了三条隧道,这辆火车就会平安无事的到达目的地,但是如果通过了四条隧道,火车就会四条隧道中消失。

勇敢的冒险队拿着被诅咒的骷髅车票踏上了未知的旅程,列车行驶中怪异的事情,一件一件的发生了,虎鲨、唐晓翼、婷婷、扶幽……小伙伴们,一个个悄声无息的不见了在寻找的过程中,墨多多和查理九世认识了丽丝小姐,他们在搜索的过程中,不知道是谁放了催眠瓦茨,以至于他们跑下火车。没想到火车居然是在一个山洞中他们跑出去走着走着,竟然发现这是唐晓翼、虎鲨、婷婷给她们的恶作剧,又发现丽丝小姐和其他人策划的一场阴谋,里面就有唐晓翼的恶作剧,不过是丽丝小姐弄的,跟唐晓翼无关。正义与邪恶的面对面就此展开,最终还是墨多多胜利了。

起先,我以为这是一本恐怖书,但是后来我越来越发现这是一本科学道理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都是自己吓自己。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雷欧幻像写的《查理九世》系列丛书。书中有着精彩的故事、精美的插画、还有各种各样的谜题。

小说的主人公是墨多多,他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男孩,经常问问题,所以同学们都叫他“问题多多”。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侦探。有一天,他的爷爷送给他一条名叫“查理九世”的狗,这条狗非常奇怪,它会说话,会自己穿衣服,还会向女士行绅士礼。自从有了查理九世,墨多多就和他的小伙伴们组成了DoDo冒险队,开始了他们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

他们到过恐怖的白骨森林、闹鬼的黑贝街、奇形怪状的海龟岛、神秘的地下城……他们遇到过能把人融化的粘液、有着完整脑袋的骷髅、诡异的外星怪客、血红色的魔花……在大家的齐心合力下,DoDo冒险队成功__了许多让人难以想象的谜题。

其中,我最喜欢查理九世,因为它聪明伶俐、见多识广,经常在危难时刻给予小伙伴们巨大的勇气和力量,带领他们冲出迷境,是冒险队当之无愧的灵魂人物!

从这套书中,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坚持到底,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五)

我是一个小精灵鬼,整天这儿整事,淘气地不得了,可自从我开始看书后,我变得安静了。大家都很好奇,为什么变得安静了呢?第一本书叫故事会,第二本叫笨狼,第三本就叫《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讲的是一个叫墨小侠(后来被大家叫墨多多)的小男孩,一天,他收到爷爷的礼物:一只会说话的正宗皇室血统的狗。从此,他平凡的人生变得不平凡起来······一路上,他们经历各种危险:有恐怖的巫女面具、羽蛇神的黄金眼、幽灵列车、外星怪客······经过重重历练,他们成了正义,勇敢,永不言败的代言人!

而我呢?我每天都重复着起床、上床、上学、放学、吃饭、上学、放学、吃饭、写作业,睡觉。有一天我一如既往放学回家,突然看见有个六年级抢二年级的钱,我吓坏了,什么声音都不敢发,悄悄地走了。从那天起,我每天都提心吊胆地回家,生怕自己也被打劫。而且我每天都换一条路走,可悲剧还是发生了。那一天,我在一条小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突然,十字路口出现了一个青年,他一只手里拿着水果刀,另一只手放在口袋里,像在摸什么,这时他看到了我,笑了下,立刻向我跑来,我立刻往学校跑,可一年级跑得过六年级吗?我被抓到了,我请求他放了我,我说我没有钱,他硬是不信,于是就开始搜我身了,搜了好久都没搜到。他气呼呼地放我走了,不过还是被划了一个小伤口。

我想:给怎么办?他今天没打到钱,以后肯定还会来的。从此,我就让父母来接我回家。后来,我读了《查理九世》,我就坚定了信心去告他!我告了他后,老师罚他期末试卷扣5分并当着全校同学道歉。他哭了,不久便转学了。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六】

上学期我的好朋友钟天宏带了一本查理九世系列的书到学校,我看了一半觉得很好看,就要妈妈给我买了一套,这个寒假,我终于看完全套了。查理九世之最后的古寺神佛这本书是其中的一本,是我比较喜欢的冒险类型的。开始看的时候我有点儿害怕,看完之后了解了真相就不再害怕了。

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墨多多、墨多多的狗查理九世、扶幽、晓婷婷、虎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惊险、刺激:有一天,迷信的太姥姥给墨多多讲了一个她亲身经历的可怕故事:在几十年前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年幼的太姥姥和小伙伴上山挖野菜,遇到了一个金铜色皮肤的胖小孩,胖小孩给了他们很多食物,但要求绝对保密,否则就会灾难降临,但孩子们回去后背弃了承诺,泄露了山中佛寺的秘密。整个镇子遭到了军队的洗劫,尸横遍野。

小伙伴们被这个故事吸引,决定偷偷跟着太姥姥潜入西陵山一探究竟!他们藏在车子的行李堆里,却看到一尊会走路的佛像跟在车子后面,路边古铜色的少女将它们带到了一片考古基地,在那里,人们变成了一尊尊金铜色的佛像,这时,太姥姥失踪了,汤里竟然飞出了金燕子,样子的嘴里吐出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入故事者,不得往生!

后来,墨多多和他的伙伴们凭着勇敢和智慧解开了谜题,山壁中的泉水含有微生物,喝下后悔发生化学反应,使得人们身体迅速脱水,变成金身。而后来发生的一切是太姥姥为了保护古墓的秘密而故意制造恐怖气氛,想吓退墨多多他们而造成的。小伙伴们决定永远不将古寺的秘密流传出去,决不让任何人挖掘这座千年的历史文物。

实用《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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